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的外汇风险问题

商业银行的外汇风险问题商业银行的外汇风险问题在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之前,我国实行的是固定汇率制,外汇风险全部由国家承担,商业银行没有必要,也没有工具管理外汇风险。
从2005年7月2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原来集中由国家承担的汇率风险一下子分散到外汇持有者手里,外汇风险管理成为商业银行不得不面对的一个话题。
现就商业银行的外汇风险问题进行简单论述。
一、外汇风险的概念以及商业银行外汇风险的成因1、外汇风险的概念外汇风险是因外汇市场变动引起汇率的变动,致使以外币计价的资产上涨或者下降的可能性。
外汇风险可能具有两种结果,或是获得利益,或是遭受损失。
各国国内的政治、经济因素是引起外汇市场供求变化,造成汇率变动的最根本原因。
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分为交易风险、折算风险和经济风险三种类型。
2、商业银行外汇风险的成因商业银行外汇风险主要是由于汇率波动的时间差、地区差以及币种和期限结构不匹配等因素造成的,汇率的波动导致商业银行持有外汇头寸的价值发生变化,形成商业银行汇率风险。
商业银行外汇风险产生的两个来源是持有外币资产负债和进行外汇交易。
第一,随着国际经济和贸易往来的迅速发展,提供更多的外币融资服务使得银行持有更多外币资产和负债。
第二,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外汇交易日益成为一个主要的交易品种,银行根据外币价格的变化进行投机以获利,使商业银行成为外汇市场的主要参与者。
为客户提供外汇服务和在外汇市场上投机都使得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均产生外汇头寸。
随着汇率的变化,该头寸的价值发生相应变化,造成银行收益的不确定,表现为外汇风险。
二、商业银行外汇风险的衡量对汇率风险的衡量应从两个方面进行:首先确定风险敞口,然后衡量在受险时期内汇率发生非预期变动的概率和方差。
汇率风险敞口需要确定受险货币、金额和时间。
银行所持有的每一种外币的净受险头寸=外汇资产-外汇负债+买入外汇-卖出外汇=外汇净资产+净外汇买入头寸。
商业银行商票表外业务风险资产计提规则研究

商业银行商票表外业务风险资产计提规则研究摘要:商票信用市场迎来发展新机遇,商票业务将大幅提升;商业银行的商票表外业务,主要包括商票的保贴和保证等;商业银行对商票表外业务在风险资产计提上,存在规则不明确的问题,票据市场上无统一规范标准;从政策文件切入说明商业银行的商票业务分类,剖析各类商票业务风险资产计提的适用条款;商票保证业务的相关风险资产计提规则,亟需监管部门和票据市场参与主体统一认定。
关键词:商业银行商票业务风险资产计提一、商票信用市场发展迎来新机遇(一)从市场层面来看,商票在票据市场中的占比不断提升据上海票交所统计2021年末,银票承兑余额12.81万亿,商票承兑余额2.16万亿,商票占比14.45%,这也是历年来较高水平;2021年末,银票贴现余额9.05万亿,商票贴现余额0.83万亿,商票占比8.35%。
由此可见,商票总体水平很低,签发量占比高于贴现量占比,说明商票的融资变现环境还是差很多。
有专家预测,未来几年商票市场占比可望达到30%左右,成为票据市场一股力量,商票在票据市场中的地位将大幅提升。
现阶段商票之所以发展缓慢,究其原因不外乎资产端运用能力弱和滥用商票引起信任危机、资金端授信和创新不充分,以及中间端的信息不对称。
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近年市场各方都在为商票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为即将到来的商票大发展奠定了基础。
上海票交所构建商票信息披露规则、电子票据和二级市场发展提升了电子商票的使用体验。
企业也在自我觉醒,开始不断尝试商票在供应链金融中的运用。
商业银行逐步探索引入担保机构作为增信或强化场景风控,用商票金融产品介入供应链金融业务。
这些关乎商票有益的探索必将带动市场各方积极加入,为商票发展提供动力。
(二)从政策层面来看,商票应用已具备良好的政策环境一是供应链创新和应用迎来政策机遇期。
供应链创新和应用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
为加快我国供应链发展步伐, 2017年10月,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 提出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具体要求。
商业银行并表管理与监管指引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并表管理与监管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4〕54号各银监局,机关各部门、各监事会办公室,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储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现将修订后的《商业银行并表管理与监管指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银监会2014年12月30日(此件发至银监分局与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并表管理与监管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并表管理,维护商业银行稳健运行,防范金融风险跨境跨业传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
本指引所称银行集团由商业银行及其下设各级附属机构组成。
附属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的其他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以及按照本指引应当纳入并表范围的其他机构。
第三条商业银行应当对整个银行集团实施并表管理。
本指引所称并表管理,是指商业银行对银行集团及其附属机构的公司治理、资本和财务等进行全面持续的管控,并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银行集团总体风险状况。
第四条商业银行并表管理要素包括并表管理范围、业务协同、公司治理、全面风险管理、资本管理、集中度管理、内部交易管理和风险隔离等。
第五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据本指引对商业银行进行并表监管。
第二章并表管理范围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当遵循风险管理实质性原则,以控制为基础,遵循监管要求,充分考虑金融业务和金融风险的相关性,合理确定并表管理范围。
第七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并表管理的机构范围:(一)会计并表范围按照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确定;(二)资本并表范围按照资本监管等相关监管规定确定;(三)风险并表范围即商业银行在会计并表的基础上,将符合第八条规定的被投资机构纳入并表管理范围。
第八条商业银行对被投资机构未形成控制,但符合下列情形的,应当纳入并表管理范围:(一)具有业务同质性的各类被投资机构,其资产规模占银行集团整体资产规模的比例较小,但加总的业务和风险足以对银行集团的财务状况及风险水平造成重大影响;(二)被投资机构所产生的风险和损失足以对银行集团造成重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法律合规风险、声誉风险等;(三)通过境内外附属机构、空壳公司等复杂股权设计成立的、有证据表明商业银行实际控制或对该机构的经营管理存在重大影响的其他被投资机构。
2021年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单选题与答案解析(58)

2021年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单选题与答案解析58一、单选题(共60题)1.对于社会公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投资的是()。
A:政府资助的财产B:社会组织捐赠的财产C:个人捐赠的财产D:投资取得的收益【答案】:A【解析】:考查社会公益基金。
政府资助的财产和捐赠协议约定不得投资的财产,不得用于投资。
2.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包括消费者信用控制、证券市场信用控制、()等。
A:不动产信用控制B:再贴现政策C:常用借款便利D:回购交易【答案】:A【解析】: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是指中央银行采取的旨在影响银行系统的资金运用方向和信贷资金利率结构的各种措施,包括消费者信用控制、证券市场信用控制、不动产信用控制,除此之外还有直接信用控制和间接信用控制等。
3.报价系统的理念是()。
①多元②公平③开放④竞争B:①②④C:②③④D:①③④【答案】:D【解析】:报价系统秉承“多元、开放、竞争、包容”的理念。
4.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规则》,任一企业集合票据待偿还余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净资产的()。
A:50%B:40%C:30%D:20%【答案】:B【解析】:任一企业集合票据待偿还余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净资产的40%,任一企业集合票据募集资金额不超过2亿元,单只集合票据注册金额不超过10亿元。
5.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在发行公告中披露()。
①战略投资者的选择标准②持有期限③向战略投资者配售的股票金额④向战略投资者配售的股票总量A:①②③B:①②④C:②③④【答案】:B【解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的内容。
6.(2021年真题)下列关于新中国成交以来金融市场发展历程的说法,错误的有()Ⅰ我国历史上曾建立的"大一统"金融体系中的"统"指的是全国实行"统存统贷"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Ⅱ1952年12月,全国统一的公私合营银行成立Ⅲ中国人民银行从1985年1月1日起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Ⅳ"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促进宏观经济稳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现代金融体系"是在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A:Ⅱ、ⅢB:Ⅰ、Ⅱ、ⅣC:Ⅰ、Ⅲ、ⅣD:Ⅲ【答案】:C【解析】:7.下列关于利率的风险结构的说法中有误的是()。
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ppt课件

最大可能原则:指当一种状态发生的概率显著地大于其他状态时,则将其视为肯定状态,根据这种状态下各益损值的大小进行决策。
满意原则:是定出一个足够满意的目标值,将各备选方案在不同状态下的益损值与此目标相比较,益损值达到或优于这个目标且概率最大的方案即为当选方案。
巴塞尔委员会:
控制环境 风险评估 控制活动 信息和沟通
监督与审查
内部控制环境 风险识别与评估 内部控制措施 监督评价与纠正机制 信息交流与反馈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
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职责
内部控制政策
内部控制目标
组织结构(明确部门、岗位、人员的职责权限)
企业文化
人力资源
1.内部控制环境
经营管理活动风险识别与评估
内部控制评价
内部评审:董事会应采取措施保证定期对内部控制状况进行评审,确保体系得到持续、有效的改进。
持续改进:商业银行应利用 内部控制政策、内部控制目标、评价结果、纯净监测和数据分析、纠正和预防措施以及管理评审等,持续提高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
4.监督评价与纠正机制
01
建立信息交流与沟通的程序,明确信息识别、收集、处理、交流、沟通、反馈、披露的渠道和方式
4.风险自留
担保
直接出售贷款
保险
出口押汇下的保函
是指商业银行在风险发生之前,通过各种交易活动,把可能发生的危险转移给他人承担。
5.风险转移
掉期交易
期货交易
期权交易
是指当风险无法转嫁出去时,则要在银行自身的经营过程中予以消除或缩小。
6.风险抑制
是指商业银行采取各种措施对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加以弥补。
根据资产组合的风险收益特特性及相互关联性,获得: 一定风险水平上期望收益最高; 一定期望收益水平上风险最小
第8章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可重新定价负债总 1800 额
某银行的利率敏感型样本分析
在下列子计划期内到期或有待重新定价的资产负债项目数额 (单位:百万美元) 资产与负债项目 未 来 1 未来8-30 未 来 31 未 来 91 1 年 以 总额 周 天 天-90天 天-360天 上 可重新定价资产总 1700 额 可重新定价负债总 1800 额 -100 利率敏感型缺口 银行状况 银行净利差 受挤压情况 负债 敏感型 利率 上升 310 600 -290 负债 敏感型 利率 上升 440 450 -10 负债 敏感型 利率 上升 480 150 +330 资产 敏感型 利率 下降 1170 1100 +70 资产 敏感型 利率 下降 4100 4100
6.声誉风险(Reputational Risk)
指由于意外事件、银行业务调整、市场表现或日 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负面结果,可能影响银行的 声誉,并进而为银行带来损失的风险。 指银行在日常经营活动或各类交易过程中,因为 无法满足或违反相关的商业准则和法律要求,导 致不能履行合同、发生争议/诉讼或其它法律纠 纷,从而可能给银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
200
750 500 100 50
第三章商业银行表内业务与表外业务

• 表内业务与表外业务的区别
•
表外业务的风险管理与表内业务有很大差异。表内业
务在损失体现和处理方面,主要表现为计提和损失本金的
承担上;而表外业务需要通过合约的完备性体现风险管理,
损失处理主要是依据合约的权利与义务而定,而约定内容
是独立的风险定价能力。
•
一般认为贷款和存款涉及银行资产和负债为表内业务,
第三章商业银行表内业 务与表外业务
2020/12/7
第三章商业银行表内业务与表外业务
基础知识:表内业务与表外业务
• 表内业务与表外业务 • 从财务角度看,银行业务可以分为表内业
务和表外业务。 • 表内业务指资产负债表中,资产和负
债栏目可以揭示的业务;例如贷款、贸易 融资、票据融资、融资租赁、透支、各项 垫款等。 •
•
贷:开出信用证(或有资产科目)
•
同时,在表内借记“信用证垫款”,贷记相
关的资金账户,完成表外核算到表内核算的转化。
•
第三内业务由本来确定的事项转化为需要由不 确定事项来证实其发生时,就应转移到表外科目 进行核算。例如,银行卖出其买入的票据:银行 买入票据的时候,在表内买入票据科目或贴现科 目核算,当银行将该票据卖出后(未到期),银 行的付款责任由本来的确定转变为由“卖出的票 据被拒付”这一不确定事项决定,因此,银行应 在卖出票据时,销记表内(借有关资金科目,贷 买入票据或贴现),同时在表外登记这种不确定 的付款责任(借卖出票据或再贴现、转贴现,贷 应付卖出票据款),直至票据到期,这种可能不 再出现时,才可以销记表外业务。
内核算。例如,开出信用证,在“客户未能按合
同付款” 这已特定可能事项出现之前,在表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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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中国人民银行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表外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所从事的,按照现行的会计准则不记入资产负债表内,不形成现实资产负债,但能改变损益的业务。
具体包括担保类、承诺类和金融衍生交易类三种类型的业务。
第三条担保类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对第三方承担责任的业务,包括担保(保函)、备用信用证、跟单信用证、承兑等。
第四条承诺类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向客户提供约定的信用业务,包括贷款承诺等.
第五条金融衍生交易类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满足客户保值或自身头寸管理等需要而进行的货币和利率的远期、掉期、期权等衍生交易业务。
风险控制
第六条商业银行董事会或高级管理层应评估、审查表外业务的重大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掌握表外业务经营状况,对表外业务的风险承担最终责任。
第七条商业银行应完善以企业信用评估为基础的授信方法,将表外业务纳入授信额度,实行统一授信管理.
第八条商业银行应有专门的组织机构负责对表外业务风险的综合分析与管理,并建立审慎的授权管理制度;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经营表外业务应当获得上级银行的授权。
第九条商业银行应当对每项表外业务制定书面的内控制度和操作程序,并定期对风险管理程序进行评估,保证程序的合理性和完善性。
第十条商业银行应建立计量、监控、报告各类表外业务风险的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准确反映单个和总体业务风险及其变动情况.
第十一条商业银行经营担保和承诺类业务可采用收取保证金等方式降低风险.
第十二条商业银行经营担保和承诺类业务应当有真实交易的背景,真实交易是指真实的贸易、借贷和履约及投标等行为。
第十三条商业银行经营衍生金融交易类业务应设计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市场风险评估模型,有效控制市场风险。
第十四条商业银行经营金融衍生交易类业务应设定所能承担的整体风险限额和每一种业务的风险限额,并根据不同业务明确各部门和各级交易人员的交易敞口头寸、期限及止损等权限。
第十五条商业银行经营金融衍生交易类业务应当前台(交易)与后台(会计结算与交收)分开,业务资料保存完整,以备查验。
第十六条商业银行应根据表外业务的规模、客户信誉和用款频率等情况,结合表内业务进行头寸管理,规避流动性风险。
第十七条商业银行经营表外业务形成的垫款应当纳入表内相关业务科目核算和管理。
第十八条商业银行经营表外业务应当有完整、准确的会计记录,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
第十九条商业银行应建立表外业务内部审计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审计风险管理程序和内部
控制,对风险的计量、限额和报告等情况进行再评估;在商业银行聘请外部审计师进行的年度审计中应包括对表外业务风险情况的审查和评估。
风险监管
第二十条商业银行应按照报送非现场监管报告书的时间要求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各类表外业务经营情况,报表格式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制定.
第二十一条商业银行应根据信用转换系数和对应的表内项目权重计算表外业务风险权重资产,实行资本比率控制.信用转换系数和风险权重按中国人民银行制订的统一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商业银行应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对其表外业务的监督检查.
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指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资商业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独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
第二十四条本指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