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教育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
奖助学金评定细则范本(四篇)

奖助学金评定细则范本一、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1.为了激励我院家庭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志、体、美全面发展,依据《商丘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评定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奖励对象:国家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特别优秀的学生。
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国____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积极参加科技、文体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身体健康;(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一般是所学专业第一名。
3.下列学生不能参加评定:(1)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者;(2)在校学习期间,受过学校纪律处分者;(3)学习期间必修课考试课程成绩低于良好者;(4)考查课课成绩达不到优秀者;(5)综合考核成绩良好及以下者;(6)体育锻炼不达标者;(7)因其他原因,学校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组认为不符合参评条件者。
4.国家奖学金的评定程序:(1)美术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组,负责指导、监督、审核评定工作。
(2)各专业召开全体学生大会,宣讲国家奖学金的一些具体情况。
(3).学生向院系提交个人申请;(4).院系在受理并____学生的申请后,按学校下达的名额等额评选在院系内公示,征求师生意见,无异议后,将推荐____和申请材料及《国家奖学金申请表》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公示制。
在报送评审____及有关推荐材料之前,将学生的评定办法、评审____向全院师生公示(不少于____个工作日),接受监督____,以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同时主动接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检查和监督。
6.对在国家将奖学金申请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请者当年和下年度的申请资格,并给该学生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评定办法:1.为了激励我校家庭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志、体、美全面发展,依据《商丘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评定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江苏大学2014-2015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结果公示

江苏大学2014-2015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结果公示根据《江苏大学研究生学生手册》和学工处〔2015〕2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各学院(中心、研究院、所)的认真评选、公示,以及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的严格审核,现将2014-2015年度研究生评奖评优结果公示如下:机械工程学院一等奖学金(45人):左成亚、景祥、沈雨春、蒋海荣、刘伟、夏传达王禹明、王宝琦、胡伟、倪士林、袁豹、蒋俊俊叶召、杨伟龙、李超、王超、潘云峰、张帆彭宇源、何浩、谢中敏、李聪、夏凯波、于永慧高帅、刘蓉、张文泉、朱金鑫、吴刘军、刘皋曾亚维、张瑜、沙朝飞、徐静云、粟强、李迎雪马昌媛、王学磊、焦钢、尹利、石琳、董文娟左慧、孟双、康正阳二等奖学金(122人):仲奕颖、杨勇福、吴坤、汪志焕、钱宽、宣婷张茜、侯坤、孙祥、王长雨、樊海彪、盛刚陈功、郭林强、谈成、孟宪凯、杜金星、黄晶晶黄磊、周王凡、唐永春、丁清、韩天、薛远杨颖秋、陈琦、陆海强、陈英箭、帅文文、庄鸿武尧晶、于凯、程龙、胡征征、徐庆、陈林锋王科委、余九林、刘桥振、胡志会、张佩、张靖靖黄晶、孙文禹、闫大同、顾俊、袁廷辉、唐效贵温德鹏、汪振、房炜、李进、袁文涛、虞鹏姜文、刘航、杨祥伟、方俊、高国伟、陈天阳徐飞、张丽、郝静文、杨康、徐苏强、杨夏明章海峰、王建军、孙志鹏、李立银、张航成、方佳佳花宇峰、仲雪娇、孙先庆、汪成松、张丽鹏、曹海迪袁爱仁、冯文龙、聂昕、肖坡、王建杰、周润生刘乔亚、吴荥荥、杨进德、管采薇、李超、马新坡彭涛涛、王洋、丁瑞、刁怀伟、孙卓兵、钱栋梁戴其俊、王伟、刘波、刘欢、孙武坚、陈璇倪英杰、王坤、刘蒋、王龙泉、王西秋、李龙陶意、陆毛毛、吴禹、汤发全、张变、夏磊张丽、熊鹏、刘新金、刘丕丕、陈美、徐坤唐昀青、姜文帆三等奖学金(57人):张逢骏、张金蓉、张香丽、张志生、曾欠欢、邢佳张秀文、孙建国、李丽淋、韦锦、王单单、张千邵勇华、陈成、汪源、徐欢、宣芮、白冰任飞、刘庆辉、钱俊康、陈洋、刘杰、徐媛媛赵艳芳、童照鹏、李建文、穆丹、陶德飞、杨艳佘杰、钱清、吴康、赵凯峰、童耀文、祖伟张波、张恒、杨帆、王伟、钱陆亦、严由春马俊、阚鹏、刘保光、吴殿成、黄爱国、陈凯歌柯于仁、吴浩、徐敏舰、尹子骞、孙奇、江洲丁松、李瑞、尚正阳鼓励奖(37人):鲁健武、崔万里、周扬扬、李前程、胡乃龙、周睿李俊超、阴冠超、刘德鑫、丁积霖、徐海峰、张小锋杨涛、郝茂磊、刘月、朱轶杰、赵稼宸、乔宗璞王一帆、戴超、张亮华、孙晶晶、沙洵、葛攀雷钟军、赵银鑫、张志阳、李玉弟、王祥、丁浩刘委、吴小菊、王磊、杨风萧、钱辰、蒋振豪王峰校优秀研究生(17人):杨勇福、汪志焕、张茜、景祥、樊海彪、杜金星黄晶晶、刘伟、夏传达、王禹明、何浩、谢中敏李聪、刘皋、马昌媛、尹利、左慧校优秀研究生干部(4人):仲奕颖、沈雨春、谈成、孟宪凯农业装备工程学院一等奖学金(10人):王凡坤、朱新新、左志强、包盛、周金生、马翔刘鹏飞、徐赛超、吴沿胜、刘晓飞二等奖学金(28人):周贵尧、吴亚芳、秦丽娟、邵菁、杨叶成、严玉婷彭海军、朱磊华、张晨迪、宋琦、申彬、陈永河王凤、靳合琦、吕天远、江丰、刘晓凯、吴启斌郝雪枫、马俊龙、李洋、王新新、黄贺东、刘彬陈益明、肖君、黄克强、童翔三等奖学金(14人):严蕾、顾万玉、施杰、田丽芳、李茂、李立刘红玉、范晓冬、丁肇、南飞飞、管泽峰、李信刘超、蔡彦伦鼓励奖(8人):杨丽红、赵云、颜杰、居锦、徐飞、司增永雷昌朝、苏辰校优秀研究生(4人):王凡坤、周贵尧、吴亚芳、朱新新校优秀研究生干部(1人):左志强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一等奖学金(36人):刘逸群、钱金刚、陈勇、沈钰杰、涂琨、苏健卫姝琰、陈珊珊、邓晓析、谢达、李文瑶、曹丙坤张龙飞、蒋福平、李新华、王盈盈、沈峥楠、蔡宇萌蔡春杰、朱晨曦、唐伟、刘旭宇、孙波、徐辉罗鹏、吴崇荣、黄健泉、邵森、夏群群、李晓晓李慧霞、宋乐、于文浩、汪小渟、张永明、张娉二等奖学金(99人):胡东海、何松霖、申小敏、姚勇、张鹏飞、张瑞军高泽宇、李傲雪、李臣旭、孙砚田、谷文业、罗演强包伟伟、陈鬃、俞升浩、付晶、李重重、华一丁瞿磊、施蕴曦、陈智、王位、杨赋、晏晓娟王健、张春雷、张苏秀、杨祺、汪佳佳、张海峰魏婕、龚晓庆、张旭、浦宇斌、周进宝、顾文艳李娜、焦宇、郑州、李凯强、朱彩帆、朱畏畏周柯、刘云、周磊、张建舟、贺文平、张良曾文杰、刘爱松、陈叶飞、范彬、谭毓彬、贺春荣阚云峰、王烨、刘猛、周雯雯、张瑞、张俊杰薛正旺、华敏相、钱禹辰、梅娟娟、李立昌、刘莎未建飞、杨芳玲、李伟俊、何涛、徐康、吕俊翔王楚翘、高端正、郑庆明、岳姗、孙永福、王玉梅顾萌、段畅、朱浩、王兴华、游靖、邓家骏赵岑、寇海亮、殷旻、王静、郭子权、王玲赵振超、张承龙、郑献予、张颖文、朱骏驰、杨彪刘祥、张宗博、朱伟达三等奖学金(60人):朱镇、樊永胜、赵洋、裴晓朋、许凯、杨军朱远征、程云峰、葛平莹、耿玉芝、沈健、张勇赵回、赵越、周成、曾瑾瑾、李超、王希凡张健、郑益、李显明、吴焓、郭佳欢、许荣洲陈治领、田翔、薛福英、肖云强、刘庆利、黄振兴陈特、罗帅、蒋秋明、王宪锰、王硕、郑超詹恩平、黄凯凯、王琨、赵维林、陈栋、杨帆赵广宣、郑铭垠、马晓炜、陈阳、程惠、周大伟周仁双、周小强、殷俊晨、夏禹、王嘉骏、郭清清任栉翔、张雪峰、潘伟、刘建民、唐齐新、兰国辉鼓励奖(15人):常守亮、王潍、张云、何建强、张召振、张华新黄硕、于永杰、赵高岩、王刚、宗明景、张飞朋叶松、王雪丰、韩烁校优秀研究生(9人):刘逸群、陈勇、胡东海、申小敏、李臣旭、罗演强李重重、蒋福平、孙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7人):钱金刚、邓晓析、李文瑶、沈峥楠、朱晨曦、李晓晓汪小渟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一等奖学金(13人):戴礼明、龚辰、汤承、谭小强、石荣、孙伟晁长青、徐文彬、乔方方、韩丹、王彩云、郭永杰李达二等奖学金(38人):许荣斌、黄婉婉、高志胜、许艺鸣、陈驭航、陶希成钱姜海、吴沛文、张亮、任坤腾、查正乾、李玉婷黄明财、李同、张迪、张仕超、周剑飞、张飞虎纪长浩、胡翔、罗波、张正洋、李孝军、田敏王东保、王蔡军、黄峰、王岩、张姚文、周亚李磊削、刘彦峰、杨丽、郦赟、张鑫、王彬李凯、赵尤飞三等奖学金(21人):范宝伟、张宁、胡亚敏、姚嘉琪、郭根苗、张习同许冠杰、张永辉、左子文、卢青波、延旭、孟令鹏盛林弘毅、章锐、杜文强、朱静、徐梁、朱忠辉郭天宇、石顺天、唐斌龙鼓励奖(7人):任奎、范守高、李成、黄业、金煜、钱斌斌林骁驰校优秀研究生(5人):许荣斌、黄婉婉、谭小强、晁长青、韩丹校优秀研究生干部(1人):戴礼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一等奖学金(33人):何恺、张明锁、吴肖、周银、万浩、刘帅王晓璐、曾炜炜、徐凯、季骏、朱晶晶、洪玮任杰、孟明艾、童颖、胡亚男、薛世鲜、常红霞曹国君、袁圆、王亚、王春、苌树方、侯海港孙佳、夏瀚、张孟贺、范春亚、王研、陈金锁葛娟娟、候亮、杨晓龙二等奖学金(90人):卫潇、王会琴、尤胜胜、杨珅、唐豪、房媛媛王起亮、刘灿、张弛、孙亚利、赵蓉、野绪波郑晓春、李沛思、陈存、梁向锋、郝桐帆、张相召郑琦、汪旭东、赵玉、程飘、沙大巍、陈燕秋杜文修、田恬、侯金利、董金泽、吴潇、姜楠张倩、陈婷婷、常俊、陈磊、施轶超、江家威代正发、冯梦现、周驰、唐冬梅、张再磊、郭晓凯姜奎、袁方今、姚艳斌、曹宏岩、张文文、黄忠辉刘梦璐、王俊、陶文俊、薛彤、饶广、王芳芳曹臻、王鹏飞、张乔、樊博闻、王顺祥、张南南王彪、郑波、魏文静、周婷婷、赵迪、杨国栋卓秀秀、贺世其、李靖、甘贵江、张波、应海琴朱林中、徐松、陈雪霏、吴珩、沈陈、刘江张志强、戴煜、郑欢欢、皮智超、储强泽、李玉山魏超、王洋、梁智萍、骆文强、彭维祥、张远望三等奖学金(49人):罗锐、张秋阳、王皓、王姣、景小翠、吴铁丹陈翠玉、李芹、傅强、吴孔强、谢道存、张尊广何自娟、胡超、姜玲霞、邹涵、张建、王宏健郑思辉、刘婷、周德琴、苏球、顾俊、高帅左子楷、钱炜、卢凯、温国红、韩秉霖、孙宇王志强、谢奕心、陶骏楠、童福利、魏强、张波黄柯植、冯桢哲、颜柱、孟祥锋、李秀阁、上官修宁咸晓斋、刘登俊、杨新花、王亮、邹振强、郑怀中胡科鼓励奖(18人):邹联力、王秋菊、王永刚、李涛、刘裕洋、梁钰程黎、马玉峰、朱霄旭、李腾、矫日伟、孙清锋李媛媛、平洋、高伟、朱弋、薛飞、熊智高校优秀研究生(9人):卫潇、何恺、尤胜胜、唐豪、房媛媛、刘帅孟明艾、王亚、范春亚校优秀研究生干部(6人):张明锁、吴肖、杨珅、王晓璐、曾炜炜、周银电气信息工程学院一等奖学金(35人):石尚、王加典、杨铭、孙健、王龙、束正明姜宇珺、胡亚民、陆荣华、殷佳宁、丁网芳、陆震黄波、周鑫、徐权、汪剑、钱阳、李浩然李国胜、宋晗、吴晶、朱迪、华天争、刘晓洋陈杰、丁书玲、路心资、李曼曼、何松原、顾燕南徐文成、宁东敏、张梦春、程燃、蔡磊二等奖学金(95人):徐亮、贾伟宽、李慧、刘弈辰、刘正蒙、田野吴翃轩、董荣伟、凌志健、骆浩、王琳、熊颖杰徐媚媚、蒋淑英、沈甜、韩蔚强、秦月梅、徐高红刘金、张建、朱剑、张其林、潘绪前、高远罗青松、陈林、袁建飞、赵玉亮、吴昊洋、黄建波孙玉堂、韩明序、许秀娟、樊德阳、李天宁、刘康荆博、李琳、庄翩、张弛、杨深、谭辉磊潘磊、孙延东、刘吉、王洋、史国平、周先锋郭世伟、任宇飞、张圣道、郭义荣、罗吉、刘梦茹项昌华、徐慧、孙小近、汪政、杨心、李成镇任作为、骆波、陈旭、曾煜、张佳伟、芦婷邱先群、李宁、潘祎雯、丁泉、时士伟、徐庆王亮、程之瑞、丁蔓菁、万玲、顾石磊、赵岗岗刘恩杰、陈礼洋、唐慧雨、王琨、姜庆旺、吕贵涛王飞、张海洋、孙晨光、周智勇、付燕星、唐伟吕明葵、苏勇、王常青、王翼星、嵇港三等奖学金(49人):袁野、蔡晓伟、陈海游、程欣、雷倩、秦福峰沈晨普、孙涛、陈帅、胡程磊、夏伟、张步峰于东、陈太平、万莉、陈海磊、杨玉伟、陈鸣王吉祥、丁佳莉、童钢、王小格、殷开婷、张凤张国坤、陈晨、沐方强、张航、臧欢、万增强周建伟、李西京、徐松、张振杰、陶涛、许愿李方利、周佳华、宋佳、张宗龙、姚国平、赵丹陈创举、尹梁、周奇、黄鑫、王占雷、于梦浩刘燚鼓励奖(23人):郑军强、林智鹏、吴国贵、欧阳中萃、吴超、王诗冬陈英豪、赵伟、何承平、孙飞翔、朱庆、庄国坤陈磊磊、陈正、刘彬、邵嘉葳、汤凯丰、王佚诗邱志昂、雷诗林、唐进、马兴荣、赵立尧校优秀研究生(11人):刘正蒙、田野、石尚、王加典、徐媚媚、杨铭蒋淑英、黄波、钱阳、李浩然、刘晓洋校优秀研究生干部(5人):王琳、孙健、姜宇珺、徐权、宁东敏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一等奖学金(19人):张艳艳、周慧、蒋鼎、张家艳、胡薇薇、王晴吴娟、刘美娟、李伟、张韦唯、翟晓东、熊书剑徐田、马翠霞、石彤、徐佳琪、时双千、李侨飞洪月琴二等奖学金(50人):袁雷鸣、潘文秀、韩及华、张雪婧、袁盼盼、刘加友赵呈婷、孙翠翠、张东亮、梁秋芳、李志华、李倩刘海涛、贾丹凤、胡雪桃、徐康康、陈丹、郭丽孙艺文、吴飞、尹春春、王顺、周煦成、戴圆圆吴修亮、王禹程、辛新、王名星、孔娜、张彬纪秀、李婷婷、王美娟、李希、蒋玉香、李盼刘运、白洁、王圣、杨雅梅、许文梅、胡婉君侯福荣、刘淑一、刘凤叶、刘苔苔、韩玉凤、赵彬林珍、王昭三等奖学金(21人):管彬彬、申婷婷、罗艳、王力坤、黄琪评、邢欢崔涵雨、朱婧斐、胡佳丽、陈兵兵、徐艺伟、梅晓芸冯雪平、李雅琪、郑香峰、李妍花、王春峰、李明松张媛媛、胡曼、郑威鼓励奖(16人):刘梦雷、潘思慧、辛晓亚、赵梦琴、姚豪杰、刘恋李金花、陈凤美、鲍鑫捷、黄姗芬、熊锋、李长征何小用、蒋启巍、张欢欢、宋奔腾校优秀研究生(3人):张艳艳、周慧、蒋鼎校优秀研究生干部(5人):潘文秀、韩及华、胡薇薇、王晴、吴娟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一等奖学金(13人):荣新山、陈瑶、刘君、魏薇、孙得珍、傅蕾温江术、朱亚梅、李朋、方龙香、杨智迪、张佩佩龚丽影二等奖学金(36人):田名刚、董关霞、郭贺、蒋霞、司荣炜、谢长校马长畅、佘小杰、付伟、江羚、王强、刘莉云罗璇、戴蓉蓉、邓春萌、刘秋月、周峰、周裔文杜浩、王晶、马新华、孙祝秋、孙恒、熊洋李萍、郑璐、杨毅、刘欣培、汪纯、汪齐徐萍、夏斯颖、刘亮、王晓玲、周广顺、廖亚丽三等奖学金(13人):张枭明、孔宇、刘诗雯、王鸣远、王韦胜、邹骋飞顾亚明、李洋、肖鸿光、万凌云、梁亚如、黄宇韩国胜鼓励奖(13人):蔡春祥、施赛玲、贾建忠、依蓉婕、李立夫、张鸿凯施陆凯、杜甫义、曾洁、许志至、林志军、袁飞刘奕彤校优秀研究生(5人):荣新山、蒋霞、司荣炜、刘君、魏薇校优秀研究生干部(1人):龚丽影计算机科学与通信工程学院一等奖学金(23人):何韩庆、李星、邬海琴、石亚丽、许方洁、王孟頔郑浩然、毛健、徐春艳、陈晔、倪志瑶、荆辰未葛宏河、于敏杰、施佳、高亚红、黄祖卫、吴盼盼张青青、张倩倩、许春林、黄秋月、李赟二等奖学金(62人):胡坚霞、化瑞、包翔、赵小磊、陈汝龙、陆杰龚朴、王思璇、蔡炜、胡永娣、张飞飞、宋泽朱莉莉、张文超、许伟、张培、饶启玉、施超徐钊、李世伟、金健、夏玮、付佳敏、何军詹洋、邓柯、刘国庆、康俊丽、孙旭、袁敏敏仇桦、黄兴灏、杜盼盼、陈佳伟、黄小璠、徐宗保孙启航、陈旭、蔡丽娟、张帆、徐婷婷、叶润武曹亚兰、黄毅、吴金李、朱叶青、李秀丽、孙亚军张珊珊、王新、刘鹏、赵慧、朱庆夫、王晶晶蔡文红、卢耀、吴以凯、戴季国、王英杰、樊祯杰庄泽民、徐思远三等奖学金(39人):蒋泽民、陈诚、李玲玲、潘宇婷、张巍、蔡赛华丁泽超、刘文山、张好好、郭鹏良、倪悦心、方长根黄宏晖、王萱、吴雅琪、张晓庆、朱莹璞、王栋栋冯晓林、王小刚、赵阳、王永福、唐翔、顾士星景陈勇、惠开发、陈晓鹏、丁元赫、龚鑫宇、唐迪夏劲松、曹菲、常青、苗文林、张志扬、樊思炜巢晟盛、陆佰康、陈天放鼓励奖(9人):孙亚利、徐青松、唐文杰、瞿龙俊、胡国政、王玉业钱强、王昊、刘佳校优秀研究生(5人):胡坚霞、何韩庆、陈汝龙、李星、黄祖卫校优秀研究生干部(6人):龚朴、张飞飞、邬海琴、石亚丽、荆辰未、施佳理学院一等奖学金(11人):叶丹丹、吴延敏、贺清、杨晓清、郑圆圆、杨秀芳徐慧慧、孙艳秋、叶梦阳、孙鹏飞、滑婷婷二等奖学金(32人):韩敦、彭淼、余海群、梁敏捷、张玲玲、高翠侠王丽、刘梦雪、樊兴丹、刘辉、张志惠、罗元顾超、贾云峰、刘杨、姜仙、段向纯、杨洋许羚、王婷、张瑶、孙叶兰、邵树祥、陈超蒋乐、陈申申、张艳、蔡亚新、韩豪、张超瑾鲁云霞、朱红三等奖学金(14人):赵浩然、艾华强、李沙沙、汤月明、王一金、陈映州燕慧娟、徐丽薇、汤莹、胡欣智、李宽、张明状朱焕焕、张广永鼓励奖(10人):申成斌、马银花、代海莎、刘秀雨、张彬彬、田丰郭景涛、刘建国、陈黎辉、辛志铎校优秀研究生(6人):叶丹丹、梁敏捷、张玲玲、高翠侠、吴延敏、徐慧慧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一等奖学金(10人):许兆辉、周榕、杨国英、王玥、郭玲、卢凡张兆昌、黄俊捷、李艳蓉、李兴家二等奖学金(27人):高远、沙萱、陈涛、邓林、陈素碧、仇亚萍徐彩军、夏付兵、瞿汭、李攀攀、朱晓冬、梁戈孙延长、周慧明、张序彦、刘晓钊、杨金木、傅巧瑛董兴泉、刘金鑫、袁思奇、李川言、王昌建、丁保安拾秋月、张泾杰、李绍龙三等奖学金(16人):高恒、邢雅清、吴冰清、唐海燕、沈荣锋、钟学宏李业骏、杨晓华、滕耀、庄庆文、帅军、齐冠贾磊、潘梁、柏国龙、师梦芹鼓励奖(4人):王梦阳、颜高升、揭恒、徐现正校优秀研究生(2人):高远、卢凡校优秀研究生干部(2人):许兆辉、张兆昌化学化工学院一等奖学金(24人):奚春燕、朱晓燕、徐克强、赵振宇、朱俊、李媛媛陈赛博、李远、吴润润、刘树成、卢志鹏、薛武平龚铭、路文龙、尹海旭、任彦鹏、王闪闪、赵耀星安宝东、黄婷婷、张玄、董媛、冯金、吴易霖二等奖学金(68人):王吉祥、蔡晓庆、侯祥祥、季玉琴、周明君、还娟黄树全、李静、殷毅杰、时芬芬、姜志锋、徐箐杨凯、朱成章、穆威宇、朱小露、王杰、况鹏鹏蔡佳、严鹏程、丁阳阳、莫曌、杨静、陈倩刘伟、朱思文、李亚男、季梦夏、申雅婷、王韬王昕、雷海琳、路中培、张伟杰、曹天林、周磊彭建波、李迎迎、何劲松、韩合坤、杨松波、黄长友刘莉、张超、杨伟河、吴佳佳、王天勇、杨磊邵乐强、凌思雁、代黎明、黄凯、李凡、吴方胜丁亚、刘倩、陈敏媛、高乃玲、汪强、兰亚泉宫关、谢阿田、刘佩佩、李小为、范文敏、颜佳张云雷、郑旭东三等奖学金(32人):胡永明、费爱荣、罗必富、吴苗苗、朱志、毕本伟华梦娟、张正媛、陈彩红、汪家喜、李猛、饶文伟葛羽萍、陈甜甜、朱婷婷、何志辉、荀苏杭、乐树坤方炜炳、崔久云、徐叶青、李金择、吴旦、秦月姣陈芬、赵蒙晰、董剑、叶哲霏、陈天俊、陈继斌苑丁、王闻达鼓励奖(17人):景立权、仇健、王彬、刘津媛、汪玉琴、高丽娜杨滢璐、王俊杰、叶丹丹、范东亮、孟亚东、王越陈龙、邱浩、王友山、李春发、候海前校优秀研究生(8人):奚春燕、朱晓燕、王吉祥、蔡晓庆、姜志锋、赵振宇吴润润、任彦鹏校优秀研究生干部(4人):侯祥祥、朱俊、卢志鹏、尹海旭管理学院一等奖学金(17人):陈雨峰、范琳琳、袁猛、陈宇、于晓慧、马浩文徐伦、刘叶、李伟鹏、周巧梅、陈亚琼、高芬崔亚梅、刘晓楠、刘畅、刘思含、陈聪二等奖学金(46人):高蕾、杨阳、赵庆、张新伟、杨花、张博胡志涛、熊伟、李金海、解涛、郭亚婷、王明孙叶、冯阳、朱瑶、苑玉锋、樊欣荣、金娥巩庆箐、马昕晨、黄菲、樊彩云、陈玮、王娟邹霞、李锋、王凤、董春慧、陆婷婷、鲁铭芳童祥波、贾瑞、卢美英、耿菱怿、陈淑凌、陈梦何枚蔚、朱枫、王荃、潘利雯、张盼、左晓燕唐怡、蒋建云、张笑天、赫英淇三等奖学金(31人):邵世玲、杨雪莲、胡馨月、胡艳、周洁、万志娟孔丹、葛亚赛、汤飞、郝文丽、王璐、徐静詹祥、戈锦文、马腾飞、王志恒、吕东东、徐建飞汤吴建、施威、王兰兰、项立岭、张正望、赵梓杰边晓雨、孙娟、钟辉、王慧、何娟、刘颖奇金基瑶鼓励奖(2人):何勇、金宏亮校优秀研究生(4人):陈雨峰、李金海、于晓慧、陈亚琼校优秀研究生干部(5人):高蕾、范琳琳、张博、陈宇、刘畅财经学院一等奖学金(24人):马诗萌、刘旸旸、刘玉峰、刘利、时方艳、刘伟田人伊、陈雪、李娜、孔令煜、郁步前、丁蕊周晨伊、王海婧、蒋璐梅、徐光华、蔡飞君、胡彦秋朱琳、杨伊月、袁小露、孙楠、李盟、司婷二等奖学金(66人):刘金焕、王晓晴、丁瑶、陆蓓蓓、郭蕙珺、蒋丹李啸、冯淑玉、丁章丽、韦灵姸、朱婧、赵奇唐永、吴丹、黄丹、李纪、孙会娟、陈娇时红、徐骏杰、石梦瑶、李彦奇、蔡源、金艳红夏妍、李红粉、张枝、艾苗、应俊、张晶许苗苗、唐思远、华卉、谷珍晓、丁雯卉、陈露露徐珍、王怡、刘文妮、唐凯丽、张硕、杜玲周晓谦、唐诗、方涵婧、周磊磊、杨阳、李珍婧陈芳、谢欣怡、胡碧纯、李佳丽、孟姝婧、王春艳杨钰莹、张亚南、李佳佳、陈媛媛、张洋婕、孙瑛赵思宇、朱立、王春梓、吴晴宇、张琴、陈星宇薛晨、白宇泉、韩萍、崔永亮、王雅萍、吴慧敏万小燕、刘任红、刘荷娟、柏诚一、张婧、杨苑沈阳、程思媛、张佳华、虞越、戴蓉、夏丹储婧、陈锦哲、孙晓阳、李恺祺、陈清、张冬梅巫付先、沈芳、蒋昊、辛文、曹安琪、林子琪李莉、韦志国、李梦辰、刘静欢、高雪姝、邢玲玲冯佳佳、刁培、郭胜男、周悦、张笑宇、刘挺朱俊杰、周颜、随婕、袁超、高阳、吴波蔡越洋鼓励奖(3人):杭健、杨洋、沈强敏校优秀研究生(7人):马诗萌、刘金焕、刘旸旸、郭蕙珺、刘玉峰、刘利时方艳校优秀研究生干部(5人):李啸、赵奇、陈雪、孔令煜、周晨伊马克思主义学院一等奖学金(7人):王志英、陈佳楠、孙旻煜、孙静、王峰、丁盼盼林中月二等奖学金(18人):沈辰辰、王艺潼、朱茜、张婷婷、肖柯、杜晨姜欢、王青霞、徐晓丽、袁梅、李娜、相江苏张萍、徐倩、王浩任、吴玲、吴一雅、王维赵莹、亓志峰、蒋懿、王亮、付宝业、孙宁鑫张真真、杨帆、张天翼鼓励奖(4人):王瑞阁、吴成万、王娟、孙建波校优秀研究生(1人):王志英校优秀研究生干部(2人):沈辰辰、陈佳楠外国语学院一等奖学金(6人):丁永萍、喻志刚、陆忠丽、栾丽萍、曹雪、王菁二等奖学金(16人):金鑫、温丽娟、赵梦娟、朱晓艳、方彦英、樊永美李万芬、马颖秋、付莉苹、季超、赵丹、施雯王清莹、叶菲飞、陈丹蕾、张丹三等奖学金(11人):邹永佳、葛琴、张怡歌、商艳、葛亚芳、陈颖刘婷婷、许丹、戴静、严晓雯、陆绮校优秀研究生干部(2人):丁永萍、喻志刚艺术学院一等奖学金(7人):辛玉洁、席静、张寒、胡杨、徐常乐、张茜刘舒杨二等奖学金(15人):董岳、赵阳、洪德宝、衡文龙、孙婷婷、周美霞王宇、刘合欢、杭菲、薛岚、张心怡、杨雅晴高诗雅、汪创、赵淑华三等奖学金(5人):陈逸珉、胡欣怡、王晓洁、李青峰、曹婷婷鼓励奖(12人):黄鑫、赵怡、王春松、吴霜、王晟、施芳萍谢润、曾蓉、黄鑫、葛秋瑒、汪一翔、樊尚冰校优秀研究生干部(4人):辛玉洁、董岳、席静、张寒教师教育学院一等奖学金(4人):速成、徐慧敏、史航、贡勋二等奖学金(10人):万姝、贺美玲、赵丹、李茹莹、赵欢、王惠惠林敏、朱瑶、周萍、赵影三等奖学金(7人):刘丹凤、裴菲、左红伟、马好、陈雪雪、单杉刘倩校优秀研究生(2人):速成、徐慧敏医学院一等奖学金(37人):卫菲菲、周静东、李涛、芮棵、徐绥宁、纪晓昀刘义灏、翟玲玲、苏晓莲、朱丽、周朦、王珏周凌宇、方燕斐、宋佳、张婷娟、王婷、彭静静金慧敏、赵群、朱栋炜、何炜、颜冬梅、田伊卿蔡谦谦、毛佳慧、陈思远、郭吉安、庞中好、何俊波万鹏、徐晓涵、李雪娇、俞静、洪霞飞、田新宇王旭二等奖学金(101人):尹家瑜、朱晓雯、颜波、郎亚昆、张盈盈、王豪梁宵、朱云程、黄文斯、万晓蕾、王苏、李旺李娜、张盼、吴静、朱梦楚、胡新远、冯颖淑吴康健、孙姚承、徐榕蔓、刘月芳、陈湘、王语欣邓霞、许珈豪、曾平、管晓龙、马晓冬、魏虹薛灏颖、万燕雅、白羽、宋廉、陆瑛、韦静王文云、胡旭、何聪、张燕雨、蒋康伦、张凌宇王霄霄、吴菲、段玉萍、叶炜、刘路路、许忠海程成国、徐培淇、秦闫燕、高凤娟、李晓阳、刘志坚汪超、王玉聪、丁滢、邹松、鞠慧敏、朱婷张竞新、卜玲、黄建玲、赵梦蝶、陈龙、万淑君吕宏祥、陈肖、江文倩、朱宸娴、夏瑾炫、徐新明夏贤斌、张飞、王娟娟、李丹、韩奕文、王捷敏胡格、杨东琴、齐晨、陶然、李娟、李波雷珍、吴皓杰、季源、牛媛媛、徐源、徐旋旋赵小英、纪成、张薪茹、刘瑞霞、李静、贾方萍陈蕊、吴玉敏、史惠、夏龙飞、伍敏三等奖学金(49人):袁雯、张丽、张雪松、宋明明、庄明峰、王菁哲张婧、冯筱、陆轶杰、成思、姚逸正、吴水芸徐芸芸、马永宾、张梦莹、余启鸿、孙瑶湘、王娟杨欢、付海龙、严成、陈文娇、张霞、刘倩刘沙、赵雪纷、朱宇、张文、王莹、沐阳陈小坤、龙欣光、潘昭吉、葛翠翠、王志钢、周洁章晋辉、房正邹、邹彦、姜扬、王雪梦、汪晶莹王菁菁、冯驰、谢其非、陆瑜、赵昕、刘畅贾浩源鼓励奖(20人):刘俊、周海浪、张艺森、赵雯秋、娄嘉明、岳佳伟王同冰、魏彪、王文祥、蒋国雄、束鹏浩、姜郝李冉、李光宇、丁延玲、徐慧、朱晓洁、付涛颜玲玲、方健校优秀研究生(12人):卫菲菲、周静东、尹家瑜、朱晓雯、颜波、李涛李旺、芮棵、徐绥宁、翟玲玲、苏晓莲、朱丽校优秀研究生干部(5人):李娜、纪晓昀、刘义灏、田新宇、王旭药学院一等奖学金(10人):赵万年、刘佳佳、陈迪、周婕、孙从永、杜盼刘丹、尹华武、王强、江晓萍。
江苏大学考核

江大校…2015‟315号关于印发《江苏大学教学、科研业绩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全校各单位:《江苏大学教学、科研业绩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已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大学2015年11月16日江苏大学教学、科研业绩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根据《江苏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11‟158号)精神,2014年,学校在实施了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了奖励性绩效工资。
为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进一步完善考核与分配办法,现就做好教学、科研业绩考核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1.总量控制原则。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年度业绩考核中超教学、科研奖励酬金等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总额实行总量控制。
2.统筹协调原则。
修订完善教学、科研业绩考核与奖励办法,促进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协调发展。
3.重点突出原则。
学校更加注重对教学、科研中的重大、重点项目及标志性成果的奖励。
4.二级管理原则。
年度业绩考核中教学超工作量业绩原则上由学校统筹;教学研究、科研超工作量业绩在学校奖励的基础上,二级单位可按一定比例配套。
二级单位自行制定二级分配方案,报学校审批后实施。
配套经费来源主要是各单位的奖福基金,或者在有关政策允许范围内的优势学科、重点学科奖励经费或其他创收经费。
5.平稳过渡原则。
年度业绩考核要遵循有利于学校稳定、有利于教职工积极性的发挥、有利于学校事业可持续性发展的原则,确保年度业绩考核工作平稳过渡。
二、教学工作业绩考核1.本科生教学业绩考核中适当调整教师数与学生数比例及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按师生比1:16和实验教学师生比1:70核定本科教学总编制数。
2.研究生教学业绩包括课程教学工作量和指导工作量。
研究生教学编制按师生比1:24计算,并压缩研究生指导总编制。
学校按照各二级单位在校研究生规模切块划拨。
3.重大、重点教学项目及国家教学成果奖、省教学成果一等奖等标志性成果由学校统筹奖励。
苏州大学社会学院2019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自评分数统计表

苏州大学社会学院2019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自评分数统计表姓名______________ 专业______________ 年级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科研成果论文序号论文题目发表刊物刊物级别刊物期数发表时间作者排名自评得分1234567著作、教材序号著作/教材名称著作/教材类型、字数出版社出版时间撰写章节、字数作者排名自评得分123课题序号课题名称课题级别课题申请时间结题时间作者排名自评得分1234获奖序号作品名称获奖级别获奖等级奖项介绍获奖时间作者排名自评得分12科研成果总积分(写出计算式和结果)社会实践社会职务序号职位自评得分12社会活动序号获奖名称获奖等级获奖级别自评得分1234社会荣誉序号活动名称活动级别自评得分12345社会活动总积分(写出计算式和结果)思政表现总积分由班级评定小组在班级群公布学业成绩总积分所有课程成绩的平均值(二、三年级研究生如无学业成绩,则成绩一项不计分数;优秀毕业研究生需计算成绩)总积分学业奖学金(二、三年级)总分=思政表现得分*10%+学习成绩得分*10%+科研成果得分*60%+社会实践得分*20%备注(请严格按照苏州大学社会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加分,根据需要自行添加或删除表格,表格中内容均为填写示例,请按此模板填写)(以下信息请于月日在现场填写)加分项审核人签名___________加分项复核人签名___________总计分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承诺本人已核对以上得分情况,确认无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苏州大学苏大学位 [2009] 12号关于印发《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通知各学院(部、所、中心、室)、部门、直属单位:《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业经第八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综合学部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希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苏州大学二○○九年九月三日主题词: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印发通知抄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校各党委、党工委,校党委各部门,工会、团委。
研究生部2009年09月03日印发校对:金薇吟附件: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江苏省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第二条本校授予硕士、博士两级学位,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有权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授予。
第三条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一定学术水平者,均可按本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但不得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第二章申请学位的基本要求第四条申请硕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含硕士研究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以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下同),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要求者,可授予硕士学位:一、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二、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三、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四、能比较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第五条申请博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含博士研究生、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下同),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要求者,可授予博士学位:一、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二、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三、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五、能熟练地运用第一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并具有运用第二外国语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第三章学位课程的要求第六条学位课程的设置一、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二、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三、外国语。
大学研究生组织个人考核办法(试行)模版

大学研究生组织个人考核办法(试行)模版大学研究生组织个人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大学研究生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加强研究生对组织的参与程度和责任感,营造积极健康的组织氛围,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考核内容组织个人考核主要评估研究生在组织中的表现和职责履行程度,具体考核内容包括:一、义务活动参与情况。
二、组织责任履行情况。
三、学术竞赛表现情况。
四、基层工作表现情况。
五、其他与组织活动相关的表现情况。
第三章考核程序组织个人考核按照以下程序开展:一、每学期结束后,组织负责人或委员会将考核通知发放给所有研究生成员。
二、研究生应于规定时间内填写个人信息和积极参与的情况,同时需要对自己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自我评估。
三、组织负责人或委员会将所有研究生填写的考核表进行统计和汇总,并根据考核内容进行打分和评级。
四、根据评级结果进行个人奖惩,鼓励优秀表现,惩戒不符合要求的表现。
五、将评级结果进行公示,以让所有研究生了解他人的表现,激励更多人参与组织活动。
第四章考核标准根据考核内容的不同,评分标准如下:一、义务活动参与情况合格:每学期参与至少一次组织活动。
优秀:每学期参与两次及以上组织活动。
二、组织责任履行情况合格:按时完成组织分配的任务。
优秀:在完成基本任务的基础上,积极添加新的项目和任务,并取得显著成效。
三、学术竞赛表现情况合格:参加过至少一次学术竞赛,并达到组织规定的基本成绩要求。
优秀:在学术竞赛中获得突出成就,或在多场竞赛中获得良好表现。
四、基层工作表现情况合格:参与过至少一次基层工作,发挥出积极的作用。
优秀:在基层工作中表现出突出的能力和成绩。
五、其他与组织活动相关的表现情况考核标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第五章奖励和惩罚根据研究生的考核表现,酌情进行奖励和惩罚。
一、优秀:获得相关荣誉称号,奖金或奖品等具体奖励。
二、合格:奖励适当,如发放荣誉证书或给予字形表扬。
三、不合格:开展督促教育,帮助其提高相关表现。
四、违规行为:按照学生违规处罚规定进行处理。
系统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系统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定工作,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建立以培养质量为基础,以思想道德、学习成绩、科研业绩、研究潜力和实践能力为核心的评选机制,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中大研院[2022)35号),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在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在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研究生奖助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第三条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由三部分组成:学业奖学金、学业助学金、导师(培养单位)配套投入。
具有中山大学学籍的在校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学业奖学金按学年发放,学业助学金、导师(培养单位)配套投入按月发放。
超出基本修业年限(学制)的,不再发放。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中山大学系统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以学院教育与学位委员会成员为主,包含分管研究生工作、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及教师代表、辅导员、研究生代表等,负责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领导与执行监督,对班级初审结果进行复核评定。
第五条各班在辅导员的指导下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小组,成员一般为7人(班级人数少于30的,小组成员为5人),其中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为当然成员,其余成员由各班民主推选产生,其中应包含非班干部和学生党员。
班长为各班评审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各班奖助学金初审工作。
第六条辅导员负责审核班级初审结果,并将结果上报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同时,辅导员应对评奖标准进行宣传解读,监督班级评审小组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工作,接受学生申诉、及时调解矛盾。
第三章名额与奖金第七条奖助金名额(一)学院奖助金的名额由学校统一分配,各专业名额原则上根据各专业参评学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如总名额小于年级数,则二、三、四年级一起参评,且不计参评者的学业成绩;对于新入学的研究生,一等、二等奖助金可适当向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倾斜。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海南大学材料与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依据教育部和我校研究生培养的要求和目标,更好的发挥学业奖学金在研究生学业阶段的激励作用,促进不同类型的研究生培养要求的实现,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和海南省相关文件及《海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海大办〔2014〕45号)精神,结合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评选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正常学制内、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资格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2.违反校纪校规并受警告及以上处分;3.在提交的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中,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4.经查实的学术失范或学术论文造假等行为;5.无正当理由,不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学籍注册。
四、评选原则、组织管理和评审程序评选原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评审过程遵循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严禁弄虚作假。
组织管理: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党政负责人任主任,成员包括分管研究生工作、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导师代表、研究生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等,负责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评选程序:(1)个人申请。
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根据个人成绩及相关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海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新生版、老生版)》(见附件)(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向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未按时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学业奖学金(2)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申请学业奖学金研究生进行初评。
评审结果将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和汇总表上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
根据《江苏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江
江苏大学2019届校优秀毕业研究生预评选结果公示根据《江苏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江大校〔2016〕67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各学院(中心、研究院、所)组织评选、公示,以及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复核,现将江苏大学2019届校优秀毕业研究生预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名单如下:机械工程学院(13人):胡光耀、蔡成彬、李鑫鼎、朱苏凯、石春辉、沙德利蒋志刚、耿杰、李乐、李晓东、吴淼、尹叶芳张明明农业装备工程学院(8人):石新异、徐莉、刘圆源、邢高勇、曹胜男、靳伟眭旸、余承超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7人):曹冬、陈磊、王恒、张腾、张潇尹、裔静孙潮能源动力与工程学院(6人):蔡涛、张若梅、赵岩、陈晓彬、郑高杰、徐东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11人):刘威、商铫、田琳、闫俊男、白少凤、费婷韩秋霞、李晨、李祥、范晓建、姚欣雯电气信息工程学院(6人):宋樱、王宇、吴文叶、叶海涵、吴蒙蒙、钱志杰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3人):史永强、徐琴、丁小娜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2人):王晓艳、姜坤计算机科学与通信工程学院(7人):侯冰、万爱兰、张飞飞、宗炜雯、金甜甜、陶佳丽黄伟康理学院(2人):王凯、夏建平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2人):文茜茜、张毅化学化工学院(5人):刘杰、袁登森、马婉霞、王媛媛、李文轩管理学院(6人):陆淑娴、储佳娜、张秦洪、韩於憬、朱弘鸣、江舜杰财经学院(3人):赵晶、陆金龙、解一鸣马克思主义学院(1人):史叶婷法学院(2人):蔡小娜、李玉外国语学院(2人):张蒙蒙、潘思晔艺术学院(1人):赵园园教师教育学院(2人):牛娟、张苏医学院(4人):王飞、王冉冉、张国华、易云云第一临床医学院(1人):于垚药学院(2人):陈嘉欣、洪庆流体机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人):司翔宇、崔强磊、岑春海、李淑婷、王鑫伟生命科学研究院(3人):葛奇、李濡妍、丁佳俊科技信息研究所(1人):钱锦琳海外教育学院(4人):BENJAMIN BERNARD UZOEJINWATIMOTHY APASIBA ABEOANDREWS ALLOTEI OKINEABDULLAH公示期:2019年6月6日-2019年6月13日。
四川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
四川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
补充规定
为了规范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积极参加学术科研活动、社会公益活动,全面综合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14]1号)以及四川大学•四川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大研…2013‟9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补充细则。
第一条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非在职(人事档案资料到校)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可以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第二条为保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权威性,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教授职称的评委比例应不低于60%。
第三条按照•四川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要求,评审过程中应具有公开答辩环节。
第四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有调整和修订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第五条本补充细则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苏州大学教育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
(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细则根据《苏州大学关于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科研成果的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苏州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 评选条例(暂行)》《苏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条例(暂行)》《苏州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 定条例(暂行)》《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等办法、细则,结合我院研究 生培养的实际情况、参考学院相关规定制定实施。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对象:苏州大学教育学院注册在校的全日制一、二、三年 级硕士、博士研究生。 第三条:学院成立由党政一把手为组长,分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学院领导、导师代 表、教务秘书、辅导员组成评优评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 细则,讨论和解决评选过程中的问题,审核初评结果并予公示和上报。 第四条:学院按年级、学科(教育学学科、心理学学科)成立由学生代表组成的评 奖评优工作小组。每个工作小组由党支部书记、年级负责人和其他学生组成,人数为 5-7 人,须有广泛代表性。评奖评优工作小组在辅导员的指导下,以三个年级交叉审核的评 审模式,对教育学学科和心理学学科等两大学科门类的研究生进行评审。 教育学学科门类包括教育学原理、比较教育学、教育法学、学前教育学、教育技术 学、课程与教学论、职业技术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教育经济与管理等研究方向的学术 学位研究生,以及教育管理硕士、职业技术教育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 心理学学科门类包括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基础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工业与组织管 理心理学、咨询与临床心理学等研究方向的学术学位研究生,以及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研 究生。 第五条:评优评奖工作按照学校研究生院的部署,以各年级学科门类为单位,在充 分学习校、院有关文件的基础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导师、教务秘书、 辅导员、评奖评优工作小组的共同参与下开展评选。 第二章 参评条件
1
第六条:优秀研究生的参评条件 1. 一、二年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在职、委培、定向生除外); 2.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立志为社 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无无故缺席现象; 3.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度必修课成绩均分在 80 分以上且本学年度课程无补考或 重修,二年级以上研究生需要有论文发表(论文认定详见科研成果计分标准); 4.有良好的学术道德,积极参加各项科研活动; 5.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健康的身体素质; 第七条:优秀研究生干部的参评条件 1.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在职、委培、定向生除外); 2. 必须为学校或学院研究生会主要成员、研究生党支部委员、研究生团总支(团支 部)委员、研究生各专业主要负责人; 3.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立志为社 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无无故缺席现象; 4.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度必修课成绩均分在 80 分以上且本学年度课程无补考或 重修,二年级以上研究生需要有论文发表(论文认定详见科研成果计分标准); 5.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6.热心社会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积极主动为广大师生服务,能积极组 织同学开展各项活动并收到良好的效果;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健康的身体素质。 第八条:研究生奖学金参评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在校非在职全日制二、三年级硕士、博士研究生;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或者学习成绩优良,在国际、全 国性高水平竞赛中成绩优秀,发展潜力突出;或者学习成绩优良,担任主要学生干部, 积极参与组织学校各类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在服务社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第三章 计分办法及标准 第十条:评选积分由学业成绩得分、科研成果得分和社会活动得分三部分构成。根 据各类先进个人的不同要求,参评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奖学金和优秀 毕业研究生分别按以下公式计算积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分值=学业成绩得分*20%+科研成果得分*70%+社会活动得分 *10%。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值=学业成绩得分*20%+科研成果得分*70%+社会活动得分 *10%。 其它研究生奖学金分值=学业成绩得分*30%+科研成果得分*50%+社会活动得分 *20%。 优秀研究生分值=学业成绩得分*20%+科研成果得分*50%+社会活动得分*30%。*20%+ 科 研 成 果 得 分 *40%+ 社 会 活 动 得 分
2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三)捐赠奖(助)学金:申请捐赠奖(助)学金的研究生(在职、定向、委培除 外)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立志为社 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无无故缺席现象; 2.专业学习成绩突出,科研成果显著; 3.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 4.凡申报捐赠奖(助)学金的学生,其参评成果必须是上一学年度取得的成果; 5.申请捐赠奖(助)学金的研究生应符合各项捐赠奖(助)学金的评定标准及要求; 6.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健康的身体素质。 第九条: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参评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活动,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 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关心集体,道德品质优良; 2.各科成绩优良(平均分数 80 分以上)且每学年度课程无补考或重修,科研成果突 出并有论文发表,同时,科研成果综合排名在所属年级学科中为前 30%; 3.以身作则,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工作成绩突出, 曾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4.在校期间,非定向生和自筹生获得过一次及以上学校奖学金及其它校级以上表彰; 定向生、委培生表现突出并获所属学院及以上表彰;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健康的身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