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地质探测院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精编版】
(完整版)矿山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

(完整版)矿山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员工安全意识,规范员工安全行为,强化现场安全管理,维护我矿正常的安全管理秩序,认真贯彻落实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和减少事故,确保员工生命健康和我矿财产安全,根据我矿安全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奖惩暂行办法。
第二条各单位和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遵守矿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在抓生产的同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搞好安全工作。
第三条本暂行办法把安全处罚与安全奖励相结合,体现安全管理有奖有惩、奖惩分明的原则,以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感,提高全体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矿山整体安全防范效果,达到强化管理,保证安全,促进生产的目的。
第四条我矿安全生产实行分级负责、专职管理、群防群治和群众监督,全体员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有义务确保他人的人身安全,对任何危害员工生命健康和损害本矿利益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我矿对举报有功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三违”人员、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
第五条我矿以各单位和全体员工执行“三大规程”、我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控制指标情况和现场安全管理效果等,作为进行奖惩的主要考核依据。
第二章奖惩原则第六条安全奖惩应重点体现在与采矿生产安全相关的责任者和与之相关的管理人员身上。
第七条安全奖惩应体现在安全生产责任制所确定的责任大小,以及现场安全管理效果、安全指标控制和对安全工作的贡献大小上。
第八条实行奖惩制度,必须把安全教育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物质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矿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实事求是、以错定罚的原则。
第九条各部门按其责任大小制定奖惩办法,落实分配,完善奖惩。
并将奖惩方案报安通部。
第三章奖励第十条奖励范围、对象各级行政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以及检举违章,防止或抢救事故的有功人员。
煤矿安全奖惩制度

煤矿安全奖惩制度
是指对煤矿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表现的奖励和惩罚措施的制度。
旨在激励煤矿企业重视安全生产,积极采取措施预防事故发生,同时对违反安全规定、发生事故的企业进行惩处,以推动煤矿行业的安全水平提升。
煤矿安全奖惩制度一般包括以下方面:
1. 奖励机制:对安全管理工作做出显著贡献的企业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可以是荣誉称号、奖金、奖状等形式,以激励煤矿企业重视安全工作,积极投入资源进行安全管理。
2. 惩罚措施:对违反安全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停产整顿、吊销许可证等,以警示其他煤矿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防范事故发生。
3. 监管机制:建立煤矿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对煤矿企业的监督和检查,对违规违纪行为及时发现、处理,确保安全规定的有效执行。
4. 安全评价体系:通过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指标的监测和评估,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奖惩制度相结合,对企业进行分级管理和奖惩。
通过建立健全煤矿安全奖惩制度,可以激励煤矿企业主动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高煤矿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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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模版(二篇)

煤矿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模版一、总则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对煤矿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规范,特制定本煤矿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二、奖励内容1.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对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出色、努力奋进的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奖励内容包括荣誉证书、奖金等。
2.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对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的集体,进行表彰和奖励。
奖励内容包括荣誉证书、奖金等。
3. 安全生产创新奖对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提出创新性、实用性工作方案或技术措施,取得重大成果的个人或团队,进行表彰和奖励。
奖励内容包括荣誉证书、奖金等。
4. 安全生产表彰奖对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卓越成绩的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奖励内容包括荣誉证书、奖金等。
三、奖励条件1.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1)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保持良好的安全记录;(2) 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技能;(3) 在安全事故中积极救援,有出色的表现;(4) 长期无安全违规记录。
2.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1)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保持良好的安全记录;(2) 在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中取得显著成绩;(3) 在紧急情况下组织有序撤离,保障人员安全;(4) 在安全事故中积极救援,有出色的表现;(5) 长期无安全违规记录。
3. 安全生产创新奖(1) 提出的创新工作方案或技术措施在安全生产中得到应用和验证;(2) 创新工作方案或技术措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 安全生产表彰奖(1)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被评为先进工作者或模范工作者;(2) 在安全生产问题上发表的论文、文章,被评为优秀作品;(3) 在安全生产领域取得国家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四、惩罚内容1. 警告对违反煤矿安全生产规定的人员,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
并在工作档案中记录备案。
2. 罚款对违反煤矿安全生产规定的人员,按照规定的金额进行罚款处理。
罚款金额根据违规情节轻重、对生产安全造成的影响程度进行评估确定。
煤矿安全奖惩制度

煤矿安全奖惩制度
是指为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对煤矿单位和个人采取奖励和惩罚措施的制度。
煤矿安全奖励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安全生产奖励:对没有发生事故或产生事故但事故等级较低的煤矿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例如荣誉称号、奖金、奖牌等。
2. 安全生产成果奖励:对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鼓励他们做出更多的努力。
3. 安全技术改造奖励:对采取技术改造措施,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减少事故隐患的煤矿单位给予奖励,例如财政补贴、贷款优惠等。
煤矿安全惩罚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对违反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煤矿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产整顿、吊销或暂扣相关许可证等。
2. 事故责任追究:对发生事故的煤矿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包括责令停产整顿、降低安全等级、刑事立案追究等。
3. 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对煤矿单位和个人进行安全生产信用评价,记录安全事故和违法行为,根据评价结果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例如限制经营活动等。
煤矿安全奖惩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引导和约束煤矿单位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行为,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责任意识,从而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人的安全和健康。
煤矿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范文(三篇)

煤矿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范文尊敬的领导:我公司煤矿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是为了确保煤矿生产经营安全、稳定,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煤矿行业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本制度分为奖励和处罚两个方面,对于安全生产中的优秀行为给予奖励,对于违规和事故责任严重的行为进行处罚。
下面是本奖惩制度的详细范文:第一条:奖励的范围和条件1. 公司每年举行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表彰大会,对于在煤矿安全管理上成绩突出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奖励。
2. 安全生产工作表彰大会的奖项设置如下:(1) 优秀煤矿经营管理奖;(2) 安全生产创新奖;(3) 先进科技奖;(4) 优秀安全员奖;(5) 安全生产典型事迹奖;(6) 优秀班组长奖;(7)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8)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
3. 获奖条件:(1) 煤矿经营管理优秀奖:在煤矿经营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实现了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2) 安全生产创新奖: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提出优化改进措施,并且取得了显著成效。
(3) 先进科技奖:在煤矿安全生产中应用先进科技设备,有效降低了事故发生的概率。
(4) 优秀安全员奖:在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出色,有效预防和减少了事故的发生。
(5) 安全生产典型事迹奖: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生了一起有借鉴意义的典型事故,通过总结经验教训,提高了安全生产意识。
(6) 优秀班组长奖:在班组管理中,积极推行安全生产措施,培养出了一支安全素质高、责任心强的班组。
(7)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个人表现出色,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8)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在煤矿安全生产中,一段时间内未发生重大事故,并且安全生产工作得到了很好的推行。
4. 奖励形式:(1) 奖状和奖金;(2) 荣誉称号;(3) 高级职称晋升;(4) 学习培训机会;(5) 资金支持。
第二条:处罚的范围和条件1. 煤矿生产经营中,对于发生了违规行为或者事故的责任人和相关人员需要进行处罚。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实施细则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实施细则
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以下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实施细则的建议:
一、奖励措施
1.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对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表现出色、无重大安全事故的煤矿,可以评定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并给予表彰奖励。
2. 安全标兵:评选出在安全生产中表现突出、作出杰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奖励。
3. 安全示范岗位:评选出在工作岗位上表现出色、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宣传安全知识的员工,给予表彰奖励。
4. 安全技术改进项目:鼓励煤矿开展安全技术改进工作,对成功实施技术改进项目的煤矿给予奖励。
二、惩罚措施
1. 安全责任追究:对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责任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
2. 安全违规行为处罚: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定或者拒绝执行安全生产措施的人员,给予相应处罚,并加强监管和教育培训。
3. 监管部门处罚:对煤矿未能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进行管理的,监管部门可以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要求整改。
以上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实施细则的一些建议,具体实施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执行。
同时,还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力求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矿工的人身安全和煤矿的正常生产。
煤矿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模版(3篇)
煤矿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员工安全意识,规范员工安全行为,强化现场安全管理,维护我矿正常的安全管理秩序,认真贯彻落实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和减少事故,确保员工生命健康和我矿财产安全,根据我矿安全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奖惩暂行办法。
第二条各单位和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遵守矿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在抓生产的同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搞好安全工作。
第三条本暂行办法把安全处罚与安全奖励相结合,体现安全管理有奖有惩、奖惩分明的原则,以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感,提高全体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矿井整体安全防范效果,达到强化管理,保证安全,促进生产的目的。
第四条我矿安全生产实行分级负责、专职管理、群防群治和群众监督,全体员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有义务确保他人的人身安全,对任何危害员工生命健康和损害本矿利益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我矿对举报有功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三违人员、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
第五条我矿以各单位和全体员工执行三大规程、我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控制指标情况和现场安全管理效果等,作为进行奖惩的主要考核依据。
第二章奖惩原则第六条安全奖惩应重点体现在与原煤生产安全相关的责任者和与之相关的管理人员身上。
第七条全奖惩应体现在安全生产责任制所确定的责任大小,以及现场安全管理效果、安全指标控制和对安全工作的贡献大小上。
第八条实行奖惩制度,必须把安全教育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物质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矿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实事求是、以错定罚的原则。
第九条各部门按其责任大小制定奖惩办法,落实分配,完善奖惩。
并将奖惩方案报安通部。
第三章奖励第十条奖励范围、对象各级行政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以及检举违章,防止或抢救事故的有功人员。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实施细则范本(三篇)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实施细则范本1. 引言煤炭是我国最重要的能源资源之一,然而煤矿安全生产事关国家经济发展和广大矿工安全,因此,建立和完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阐述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实施细则范本。
2.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奖励措施2.1 安全生产奖金为鼓励煤矿企业勤劳刻苦、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可以设立安全生产奖金,以激励矿工增强安全意识和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奖金的金额应根据煤矿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合理设定。
2.2 先进集体表彰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煤矿企业和矿井,可以进行先进集体表彰。
表彰可以通过颁发奖牌、荣誉证书等方式进行,以鼓励全体矿工再接再厉,取得更好的安全生产成绩。
2.3 个人表彰对于在煤矿安全生产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可以进行个人表彰。
个人表彰可以通过颁发奖状、奖金、荣誉称号等方式进行,以激励个人勇于担当、敢于奉献。
3.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惩罚措施3.1 警告对于煤矿企业或个人在安全生产中存在轻微违规或不安全行为,可以给予警告的惩罚措施,以提醒其重视安全生产,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2 罚款对于煤矿企业或个人在安全生产中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可以给予罚款的惩罚措施。
罚款数额应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合理评定,以确保惩罚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3.3 暂停资格对于多次违规或严重违规的煤矿企业或个人,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严重问题的情况下,可以暂停其参与安全生产的资格,以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3.4 撤销许可证对于在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重大违规行为或屡教不改的煤矿企业,可以采取撤销其许可证的惩罚措施。
撤销许可证将导致该煤矿企业无法继续从事煤矿安全生产活动。
4.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实施监督机制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制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
在监督机制下,可以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奖惩管理部门,负责对煤矿企业和个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评估和奖惩。
5. 结语煤矿安全生产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为了保障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建立和完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煤矿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范本
煤矿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范本一、基本原则1. 安全生产是首要任务,生产经营与安全并重;2. 预防为主,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3. 奖罚并重,权责一致;4. 公开、公正、公平的奖惩程序;5. 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奖励措施1.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1)奖励个人在安全生产方面表现突出、具有典型意义的员工;(2)奖金按年度设定奖金总额的10%进行分配;(3)评选条件包括个人安全生产工作成绩、规范操作、安全意识等。
2. 安全生产先进团队奖(1)奖励在安全生产方面表现突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团队;(2)奖金按年度设定奖金总额的20%进行分配;(3)评选条件包括团队安全生产成绩、安全管理、技术创新等。
3. 安全技术创新奖(1)奖励在安全技术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2)奖金按年度设定奖金总额的15%进行分配;(3)评选条件包括技术创新成果、技术应用效果等。
4. 安全生产优秀岗位奖(1)奖励在所在岗位上表现突出、具有模范作用的员工;(2)奖金按年度设定奖金总额的5%进行分配;(3)评选条件包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任、成绩等。
三、惩罚措施1. 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1)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度,对违规行为实施相应的处罚措施;(2)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停职处理、降级处分、辞退等;(3)依据情节轻重,采取逐级递增的处理措施。
2. 事故责任追究(1)对发生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2)涉及刑事责任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涉及经济赔偿责任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奖惩程序1. 奖励程序(1)员工或团队获得奖项的申报;(2)申报材料的初审和资格评定;(3)奖项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4)确定奖励名单并公示;(5)奖金发放及颁奖典礼。
2. 惩罚程序(1)发现违规行为后立即进行调查核实;(2)依据事实调查结果做出处理决定;(3)出具违规事实和处理意见;(4)告知违规人员有权利申诉;(5)依据申诉结果,决定是否变更处理决定。
煤矿生产安全奖罚制度
煤矿生产安全奖罚制度
煤矿生产安全奖罚制度是指为了保障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运行,对煤矿员工和管理层进行奖励和处罚的制度。
这一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煤矿的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同时也起到了约束和警示的作用。
下面是一份煤矿生产安全奖罚制度的范例:
一、奖励方面:
1. 安全生产考核优秀者将获得奖金,并颁发荣誉证书。
2. 如果员工在工作中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上报,将获得奖金和表彰。
3. 对于在安全事件中英勇奋斗、救人、抢险等表现突出的员工,将进行表彰并发放奖金。
4. 安全生产示范岗位的员工将享受奖励,给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和奖金。
5. 对于连续无违章记录的员工,将获得特别奖励。
二、处罚方面:
1. 对于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按照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予以处罚,包括扣除奖金、降职甚至解雇等。
2. 对于因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而造成的事故,将对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进行进一步教育。
3. 对于故意隐瞒并回避安全事故的发生,将给予重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4.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将进行相应程度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罚款、扣发奖金等。
5. 对于安全隐患排查不力、不及时整改的责任人,将予以处罚,并相应降低其奖金或发放绩效工资。
以上就是一份煤矿生产安全奖罚制度的范例。
通过实施这样的制度,能够切实保障煤矿的生产安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减少事故的发生。
同时,这样的制度还能够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煤矿的安全生产环境。
然而,制度的实施也需要与员工的日常工作相结合,以确保制度能够真正起到相应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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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地质探测院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精编版】 山西省煤炭地质物探测绘院文件 晋煤地物院发[2008]14号 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炭地质物探测绘院安全生产 目标考核和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调动基层和生产一线职工安全生产管理的积极性,促进全院实现安全生产,经院2008年3月18日安全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将《山西省煤炭地质物探测绘院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奖惩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山西省煤炭地质物探测绘院目标考核和奖惩办法(试行)》 附件2:《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表一)》 附件3:《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表二)》 附件4:《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表三)》
二00八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1:
山西省煤炭地质物探测绘院安全生产 目标考核和奖惩办法(试行)
一、考核对象和范围 1、物探一处、二处、三处;测绘一处、二处、测绘中心;工程勘察公司。 2、各生产单位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行政副职(包括物探一处、二处、测绘中心、工程勘察公司主管生产副处长、物探三处书记)是本单位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二、考核内容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分为考核指标和工作目标两大部分。考核指标是指我院全面实现安全生产的硬性指标,主要考核基层单位年度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起数、性质、类别、经济损失等;工作目标主要考核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规章制度建设、安全监督检查员配备情况、安全培训教育、安全例会制度、安全设施和劳保用品配备情况、每月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年度安全考核指标和工作目标由院安全委员会制定下达,每年年初与各目标责任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三、组织实施 安全生产考核由院统一组织领导,院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实施。其前提条件是生产单位全面完成院下达的经济承包合同定额任务,没有完成院下达的经济承包指标的单位,院不进行其安全奖励考核。 1、考评时间及方式 (1)考核期限:从上年度12月5日至本年度12月5日。 (2)考核采取自查自评与院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考核相结合,由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2、考评办法 安全考核分为先进、完成安全目标、基本完成安全目标与未完成安全目标四个档次。考核按单位和安全风险系数大小分两类进行。第一类为物探一处、物探二处、物探三处;第二类为测绘一处、测绘二处、测绘中心、工程勘察公司。考核采取对照目标责任书逐项扣分的办法进行,每项扣分值直至该项标准分扣完为止。考核得分在81分以上为完成安全目标单位,先进单位在81分以上中产生;61—80分为基本完成安全目标单位;60分以下的为未完成安全目标单位。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取消单位第一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安全奖,取消年度各类综合先进(优秀)单位和个人的评比和奖励资格。 (1)、考核结果为未完成安全目标单位的; (2)、出现了责人死亡和责任重伤事故的; (3)、一次性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非伤亡安全责任事故的; (4)、发生其他性质严重、社会影响重大事故的,对我院而言是指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民爆物品丢失,因服务成果可靠性差引发甲方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等。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1、考核结果按比例计入各生产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2、考核结果按比例计入绩效综合考核。 五、安全生产指标考核奖励 1、对完成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指标的第一类单位,奖励1万元(其中:奖励第一责任人3000元;直接责任人2400元)。被评为先进的,集体奖励5000元。2、对完成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指标的第二类单位,奖励6000元(其中:奖励第一责任人2000元,直接责任人1600元)。被评为先进的,集体奖励2000元。 3、一、二类先进单位均控制在1名以内。 4、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集体、个人给予奖励。 六、安全生产指标考核处罚 对未完成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或发生影响较大的重特大事故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1、出现因工死亡、重伤责任事故的单位,扣罚1.5万元(其中:处罚第一责任人3000元,直接责任人2400元)。 2、一次性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非伤亡安全责任事故的(包括设备丢失、损坏、交通事故),扣罚1万元(其中:处罚第一责任人2000元,直接责任人1600元)。 3、对安全事故情况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者,实行一票否决,降为安全不合格单位。 七、其他事项 1、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结果由院安委会办公室汇总提交院安委会审核后上报党政联席会审定,并在全院予以通报。 2、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应在考核后1个月内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报院安委会办公室。连续两年考核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向院作出深刻检查,实行效能问责。3、本办法从下文之日起执行,原奖罚办法同时废止。本办
法由院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表一)
序号 考 核 内 容 控制指标 基础 分值 评 分 标 准 得分 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70
1 生产死亡事故人数 0 40 发生死亡事故,扣40分,每增加1人加扣20分。
2 生 产 重 伤 事 故 0 10 发生一起责任重伤事故扣10分,每增加一起加扣5分。
3 非 伤 亡 事 故 10万元以上 6 一次性损失5万元以上的非伤亡事故(包括设备、器材丢失、损坏报废、交通、火灾、工程质量事故),扣2分,一次性损失在5 —10万元的非伤亡责任事故,扣4分,超过控制指标的扣6分。
4 民 爆 物 品 事 故 0 10 未制定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扣0.5分,发生炸药雷管丢失的扣10分,对哑炮未进行登记和二次引爆的,加扣5分。 5 其他事故:对我院而言是指因服务成果可靠性差引发甲方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0 4 按照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发生一起扣4分,每增加一起加扣4分。 附件3: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表二)
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基础分值 评分标准 得 分 1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专(兼)职安全员,完善安全制度和岗位技能安全责任制,要求挂牌张贴。 5 1、没有安全管理机构和专(兼)职安全员的扣1分;2、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的扣1分;3、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的扣3分。
2 每月(物探处每旬)召开一次的安全例会,由单位领导召集各班组组长参加,分析、研究、监督检查本单位或本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预防措施,形成会议记录,要求参会人员签字。 5 1、查会议记录,参会人员未签字签字的,发现一次扣2分; 2、各项防范措施不落实的扣2分。
3 对生产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求单位领导组织职工进行治理,采取相应对策建立应急救援预案。 4 1、 无应急预案的扣1分; 2、没有进行应急技能演练的扣1分;3、院安监部门或局下达的重大隐患整改通知书未按期整改的,发现一处扣1分。
4 每月应组织班组长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要求单位领导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 4 1、每少组织1次安全检查,扣2分; 2、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未跟踪督促整改的,扣2分。
5 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单位领导应及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报告,积极组织抢险,不得隐瞒不报或谎报、拖延报告。对发生的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及时结案。按照事故报告要求,每月上报一次安全报表。 4 1、发生一起隐瞒不报的扣1分;2、未按期结案的有1起扣1分;3、事故处理决定未落实的发现一起扣2分;4、未按时上报事故统计报表的,有一次扣1分。
6 劳保用品要到位,安全设施要齐全完好。 4 1、危险交通地段未拓宽、修路的,扣1分;2、没给职工发放劳保用品的扣2分;3、汽车没有防滑链、灭火器、铁锹的扣1分。
7 完成省政府、局安排的安全工作任务 4 未完成省政府或局安排的安全工作任务,有一次扣2分。 附件4: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表三)
考 核 内 容 基础分值 评 分 标 准 得 分
奖 励 分 在安全工作中有创新,业绩突出受到山西局和上级有关部门表彰的,有一项加5分,累计不超过10分。
总 分
备 注 1、考核采取百分制,每小项得分累加得出总分。 2、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评为先进单位,如果没有在90分以上的,则在80分以上的单位中评选。得分在80分以上为完成考核指标单位。 主题词:印发 安全生产 办法 通知
抄报:山西省煤炭地质局 抄送:院领导 山西省煤炭地质物探测绘院 2008年3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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