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关于禁止教师乱订教辅资料、乱办班的规定
学校禁止在职教师进行补课和滥订教辅资料承诺书

xx小学禁止在职教师进行补课和滥订教辅资料承诺书
为切实减轻家长、学生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和课业负担,落实教育厅的"禁补令",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营造和谐的教育环境,结合我校实际,对在职教师进行有偿补课和滥订教辅资料问题,特签订以下承诺书:
1.在职教师不举办面向学生收取费用的辅导班、补习班,更不利用职务之便,变相搞有偿补课.
2.在职教师不到退休教师或民办学校举办的辅导班、补习班兼职授课.
3.在职教师不以看护为名将学生领到家中,收取学生的看护费.
4.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严禁教师同一些不法书商、书店或推销人员相互利用,强行或变相向学生推销非法盗版教辅资料.
5.严禁在职教师同一些个体书店或推销人员相互利用,强行要求或指定学生到某家书店购买某种教辅资料.
6.严禁任课教师在讲课、辅导、考试过程中,采取主观故意的做法,专门选取一种或几种教辅资料的内容,诱导或变相强迫学生购买使用这些资料,从中谋取好处.
7.xx小学成立师德师风督察组,负责此项工作的调查、核实、处理.举报.受理电话:
对有违反上述行为的在职教师,一经调查核实,视情节轻
重,给予相关教师如下处罚:
1.写出书面检查,全校通报批评.
2.三年内取消其评优、晋级资格.
3.申请有关部门没收其办班或授课所得.
4.情节严重的上报上级部门.
5.触犯法律的交由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禁止教师违规补课

禁止教师违规补课、乱发资料的暂行规定为了规范教师的教育行为,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并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违规办班补课是指以学生为对象,以学科教学为内容,在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等其它休息时间进行的校内外教学、辅导,并通过教学获取经济利益的活动。
第二条教师不得违规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在校内给学生补课,不准以各种名目租赁校外房屋举办“特长班”、“辅导班”、“补习班”等并收取费用。
第三条教师不准组织学生进行收费和变相收费补课,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强制本班或本校学生参与有偿补课。
任何学科教师不得将课堂所授新课内容放到课外进行有偿家教或辅导。
第四条任何在职教师不准参与社会各类短期培训班、文化补习班等有偿教学活动。
也不得为社会团体或个人开展的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补习活动提供便利。
第五条严禁教师向学生推荐或统一购买教辅、习题汇编等资料,更不得和书商勾结,从中谋取暴利。
第十条在职教师违反上述规定给予下列处罚:(一)对于参与者,没收违法所得,视其情节,分别给以全校通报批评,取消评优选先资格,扣发当年绩效工资奖励部分,年终考核评为不合格等次。
三年不能申报高一级职称。
(二)对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社会上产生恶劣影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凡因组织学生补课,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要承担经济损失,并追究相关责任。
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三条本《规定》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法泗中学党风兼政建设领导小组2016.3.12。
杰兴学校关于违规补课、违规收费、乱订教辅资料专项整治月工作方案

中江县杰兴镇中心学校关于违规补课、违规收费、违规征订教辅资料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5]6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川教〔2009〕249号)等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教育及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
学校决定从2015年9月开始在全校开展教师违规补课、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此工作方案:一、治理对象全校在职教师。
二、整治依据:(一)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教〔2009〕249 号)文件(即规范办学行为的25 条)有关规定,其中第四条规定,“严禁违规补课。
严禁学校以任何名目(包括家长委员会等) 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严禁中小学为社会各类补习班、培训班提供教学设施或场地。
”第二十条规定,“严禁教师有偿补课。
严禁在职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和补习班。
严禁教师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
提倡教师利用课外时间免费为学生补缺补差。
”(二)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14]1 号)文件有关规定。
其中第四条第八、九两款规定的行为之一,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八)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工作,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九)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保、监察部令第18 号)有关规定。
禁止教师乱办班乱补课承诺书(精选3篇)

禁止教师乱办班乱补课承诺书(精选3篇)禁止教师乱办班乱补课承诺书1根据尧都区教育局及刘村联校“关于制止乱办班、乱补课整治活动方案”的具体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在假期或其它课余时间(含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均不从事乱办班乱补课行为:1、绝不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绝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绝不在放学后(包括中午和下午)以辅导学生为名在校内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绝不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绝不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6、绝不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7、绝不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8、绝不开展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9、绝不违反文件规定及学校要求在家中有偿托管本校学生。
10、绝不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我要恪守以上10条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以下处罚:向学校写出深刻检查,取消本年度内评优评模资格,考核确定为不合格,三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扣发当年绩效工资,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承诺人:年月日禁止教师乱办班乱补课承诺书2为切实做到心系教育、廉洁从教,进一步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__市教师“十不准”》和汶上县监察局、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汶上县教育体育局《关于治理教师乱办班、乱补课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本人郑重承诺:1、不组织任何形式的有偿办班补课活动。
2、不参与或变相参与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办班补课活动。
3、不动员、暗示、推荐或强迫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有偿办班补课活动。
实用的学校乱订教辅资料承诺书(3篇)

实用的学校乱订教辅资料承诺书(3篇)实用的学校乱订教辅资料承诺书(精选3篇)实用的学校乱订教辅资料承诺书篇1尚桥小学教师关于“禁止乱订和使用教辅资料”的`承诺书作为一名教师,坚决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绝不乱订教辅资料,学生用书由学校统一在新华书店统一征订,学生用教辅资料必须在征求家长意见后由学生或家长自愿在书店购买,作为任课教师不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乱给学生征订或发放任何违规教辅资料;也不诱导学生购买违规教辅资料。
如果出现上述违规行为,一经教育体育局或学校查实,教师自愿承担年度考核不合格、不享受学校评选先进个人的指标等处分;自愿交纳非法所得,自愿承担两倍的罚款,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部门或学校的按规定给予的经济处罚与纪律处分。
承诺人(签字):20__年八月二十四日实用的学校乱订教辅资料承诺书篇2为积极响应县教育局召开的全县教育系统“三乱”专项治理行动动员大会精神和《教育系统“三乱”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净化育人环境,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针对“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问题,镇中心小学全体教师特作以下承诺:1、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廉洁从教,拒绝有偿家教。
2、不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办班3、不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办班。
4、不擅自外出兼课。
5、不私自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报刊,或暗示诱导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
6、发扬奉献精神,坚守高尚情操,廉洁从教。
不从事第二职业;不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和礼金;不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或亲友办私事;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7、为人师表,模范地遵守社会公德。
8、严格执行规定的作息时间,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不占用学生的活动课及休息时间。
我郑重承诺:本人若存在“三乱”行为,甘愿接受组织上作出的相应处罚。
最新严禁有偿补课规定

严禁有偿补课规定
潘庄镇中心小学
关于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乱订资料等行为的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实施细则》、《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及发展规划纲要》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以期达到有效遏制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滥购教辅资料的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过重的学业负担及经济负担,树立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良好形象,努力把我校办成学生乐学、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学校。
一、管理规定:
1、学校认真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教师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得增加收费项目,不得搭车收费。
2、学校鼓励教师认真钻研教材,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在不加重学生课业及家长经济负担的前提下,提高学生学习成绩。
3、在职教师不得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生补课或以其他名义举办各种形式的辅导班(生活园)。
学校教师不得在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含生活园)兼职、兼课。
5、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设置计划,选用经省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教科书,教师不得违反规定统一为学生购买或强行推销教辅资料、复习资料。
6、期中或期未各任课教师不得私自以复习为由为学生印制各种试卷,收取学生费用。
二、违规处理意见:
对经查实属有偿家教、乱订教辅、违规办班行为的教师,视其情节做如下处理:
1、该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2、一年内不得评选评优,不得评聘高一级职称;
3、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者,调离工作岗位,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警告以上的处分,直至辞退;
4、由此原因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5、违规所得,全数退还家长。
关于阻止教师推广教学辅助资料的规定

关于阻止教师推广教学辅助资料的规定
背景:
近年来,教学辅助资料在教育领域中得到了广泛应用,促进了
教学效果的提升。
然而,有些教师在推广教学辅助资料时存在不当
行为,导致教育质量下降,因此有必要制定规定来阻止这种行为。
规定目的:
本规定的目的是确保教师在推广教学辅助资料时遵守相关规范,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
规定内容:
1.教师推广教学辅助资料应符合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的要求,
有利于学生的研究和发展。
2.教师推广教学辅助资料应经过教育主管部门的审核批准,并
获得相关资质证书。
3.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额外费用或要求购买特定教
材或辅导资料。
4.教师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推广未经验证或有争议的教学辅
助资料。
5.如果有学生或家长对教师推广的教学辅助资料有异议,可以
向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进行投诉,相关部门应及时进行调查并给予
处理结果。
执法及处罚:
1.违反本规定的教师将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2.严重违反本规定的教师可能面临停职、降职甚至开除的处罚。
3.对于商业机构或个人以违规推广教学辅助资料牟利的,教育
主管部门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建立黑名单制度。
结论:
本规定旨在规范教师推广教学辅助资料的行为,保证教学质量
和公平性,如有违反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教育主管部门应积极
监管,确保规定的有效执行。
严禁教师违规补课和违规征订教辅资料承诺

严禁教师违规补课和违规征订教辅资料承诺作为一名教师,我深知自己的责任和使命,始终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关爱每一个学生,尊重他们的个性,激发他们的潜能,为他们的全面发展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为了更好地履行教师职责,我郑重承诺:一、严禁违规补课1. 我将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教育部门关于禁止教师违规补课的规定,自觉维护教育公平,不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活动。
2. 我将关注学生的学习需求,充分发挥课堂教育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使学生在课堂上学到更多的知识,提高综合素质。
3. 我将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良好的学习习惯,引导学生合理安排课余时间,提高学习效率,不依赖补课来提高成绩。
4. 我将积极与家长沟通,宣传禁止违规补课的政策,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共同为学生营造一个轻松、和谐的学习环境。
二、严禁违规征订教辅资料1. 我将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教育部门关于教辅资料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强制学生征订、购买任何教辅资料。
2. 我将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合理推荐和使用教辅资料,不以教辅资料作为评价学生学习成绩的唯一标准。
3. 我将关注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不向家长推荐价格过高、质量低劣的教辅资料,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
4. 我将充分发挥学校图书馆、阅览室等资源,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料,不依赖教辅资料来提高教学质量。
作为一名教师,我深知违规补课和违规征订教辅资料对学生的危害,也明白自己肩负的责任。
我将以此次承诺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为学生、家长和社会贡献力量。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1. 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钻研教材,研究学生,改进教学方法,使课堂教学更加生动、有趣,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2. 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尊重学生的人格,关心学生的成长,为学生提供耐心、细致的辅导,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难。
3. 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同事、家长密切合作,共同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禁止教师乱订教辅资料、乱办班的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效制止在职教师乱订乱发教辅资料、乱办班等行为,切实减轻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维护教育教学秩序,树立教育和广大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做出如下规定:
一、全体教师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教师自身的师德修养,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进一步规范教师教学行为。
二、学生购买教辅资料,本着“家长同意、学生自愿、教师不得参与”的原则在书店自行购买,严禁教师用各种方式给学生订各种教辅资料;严禁布置教辅资料上的习题作为课堂作业,对明知故犯、顶风违纪的教师,一经查实,要对相关人员做如下处理:
1、发现教师有直接参与乱订教辅资料的行为,经查实后,要责令其退还全部书款,并处以全部书款的罚款,还要上报中心校通报批评。
2、发现教师有诱导学生购买教辅资料的行为,经查实后,要在校内通报批评,年终考核不得评为合格。
3、对牵头并联系组织乱订教辅资料的教师,经查实后也要在校内通报批评,年终考核不得评为合格,并将情况上报。
4、办公室内不得有成捆或成堆的教辅资料,一经发现,学校立即没收,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教师不得利用教辅资料给学生布置作业。
6、严禁学校和教师要求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和学习用品
7、不准学生或教师将成捆资料带入校园,杜绝资料推销商进入校园。
三、认真贯彻执行市教育局“八不准”规定,要从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治理学校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的重要意义,严格规范办学和从教行为,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
1、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活动,必须纳入学校的正常教学活动范围,不得以任何名义另行收费,所有教学内容(包括复习)必须全部纳入正常教学过程之中。
2、严禁教师组织中小学学生在家或其他场所收费或变相收费补课。
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辅导。
任何学科教师不得故意留下课堂新课内容放到课外有偿家教。
3、严禁教师以家属、亲友及他人名义违规开办寄读所、补习班等从事有偿家教活动。
4、严禁在职教师为退休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员介绍学生进行家教而从中获利。
教师不得利用所教学科不同,联合组成不同学科的教学班子,在家中或在校外租用场地进行集体家教。
5、严禁在职教师接受民办学校或社会其他文化补习学校聘请,兼职兼课参与有偿文化补习活动。
6、学校不得将校舍和场地出租、出借给校内外机构人员开展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补习活动。
四、每学期学校组织相关领导不定期的要对教师乱订教辅资料、乱办班进行调查和抽查。
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向家长和社会进行问卷调查。
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继续我行我素、顶风违纪者,坚决从严处理,绝不姑息。
于楼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