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对吸毒违法人员出具吸毒成瘾严重认定意见书示例

公安机关对吸毒违法人员出具吸毒成瘾严重认定意见书示例

XX区公安分局

XX吸毒成瘾严重认定意见书

XX,男,汉族,19XX年4月12日出生,初中文化程度,户籍地:XX省XX市XX路口0-10,无业。

20XX年7月28日23时10分,在XX派出所内,民警XX、XX 取得了XX的尿样,对其人体毒品尿样进行吗啡XX试剂的现场检测,通过检测被检测人XX的人体尿样呈阳性反应。

分析意见:通过调查证实,XX月20XX年8月5日在吴忠市吸食毒品吗啡,被吴忠市公安局强制戒毒两年。现XX在强制戒毒两年后继续吸食毒品海洛因。

综上所述:根据公安部《吸毒成瘾认定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八条第(一)、(三)项的规定认定XX吸毒成瘾严重。

民警:

民警:

审核人意见:

审核人:

XX治安派出所

二○XX年七月二十八日

吸毒成瘾认定办法(2016修订)

吸毒成瘾认定办法(2016修订) 【法规类别】化工毒物管理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42号 【发布部门】公安部 【发布日期】2016.12.29 【实施日期】2017.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吸毒成瘾认定办法 (2011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15号发布,根据2016年12月29日公安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42号《关于修改〈吸毒成瘾认定办法〉的决 定》修订) 第一条为规范吸毒成瘾认定工作,科学认定吸毒成瘾人员,依法对吸毒成瘾人员采取戒毒措施和提供戒毒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吸毒成瘾,是指吸毒人员因反复使用毒品而导致的慢性复发性脑病,表现为不顾不良后果、强迫性寻求及使用毒品的行为,常伴有不同程度的个人健康

及社会功能损害。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吸毒成瘾认定,是指公安机关或者其委托的戒毒医疗机构通过对吸毒人员进行人体生物样本检测、收集其吸毒证据或者根据生理、心理、精神的症状、体征等情况,判断其是否成瘾以及是否成瘾严重的工作。 本办法所称戒毒医疗机构,是指符合《戒毒医疗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专科戒毒医院和设有戒毒治疗科室的其他医疗机构。 第四条公安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发现吸毒人员,应当进行吸毒成瘾认定;因技术原因认定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戒毒医疗机构进行认定。 第五条承担吸毒成瘾认定工作的戒毒医疗机构,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机关指定。 第六条公安机关认定吸毒成瘾,应当由两名以上人民警察进行,并在作出人体生物样本检测结论的二十四小时内提出认定意见,由认定人员签名,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加盖所在单位印章。 有关证据材料,应当作为认定意见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吸毒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情形的,公安机关认定其吸毒成瘾: (一)经血液、尿液和唾液等人体生物样本检测证明其体内含有毒品成分; (二)有证据证明其有使用毒品行为;

强制隔离戒毒工作面临的管理难题和对策研究

强制隔离戒毒工作面临的管理难题和对策研究 摘要:随着《禁毒法》的颁布实施,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对传统戒毒管理方法提出了新的要求,其核心是针对原有戒毒制度的缺陷,建立起集生理脱毒期、康复训练期、回归巩固期于一体的戒毒康复“361”新模式。它集中体现了新的教育矫治模式,关系到规范文明管理和有效控制学员复吸矫治目标的实现。本文分析了现阶段强制隔离戒毒“361”戒毒模式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如管理理念不清、管理实践弱化,并提出着眼在人,以“361”的眼光重新探索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工作方法。 关键词:强制隔离戒毒管理难题管理对策大文明 管理是社会稳定不可或缺的的因素,人类文明的有利保证。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工作是强制隔离戒毒所内稳定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以下简称强戒人员)戒毒矫治目标实现的有利保证。强戒人员这一管理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工作与以往惯用的劳教管理工作相比,目的上更加明确,方法上更加文明,内容上更加科学。 一、目前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工作中存在管理实践的难点 禁毒法颁布实施以来,强制隔离戒毒所相继挂牌,也开始收容强戒人员,但是目前国务院的《戒毒条例》尚在讨论修改中,司法部的《强制隔离人员管理办法》也未正式出台,这样就给基层的强制隔离管理所实际工作造成了困难,管理的观念不清,生搬套用以往的管理经验,其管理弊端在不断的显现。1、管理方法仍徘徊于以往的劳教戒毒。 在实际工作运转中,许多民警认为强制隔离戒毒是劳教戒毒的翻版,两者换汤不换药,套用劳教工作模式,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当成劳教人员进行管理教育,在管理方法方式上,基本都沿用劳教工作的老一套,造成了强制隔离

戒毒变成了二劳教。 2、管理对象交杂,混于一室一舍。 “一所两制”甚至“一队两制”的管理模式,造成了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管理对象非常复杂,既有吸毒劳教人员,也有其他罪错人员。不同的对象有不同的管理手段和方式方法,对应有不同的等级处遇,混合管理既不利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身心康复,也不利于其他劳教人员的教育矫治,更违法了《禁毒法》规定的分开管理原则,管理制度上无法区别对待。 3、诊断评估依据未能体现强制隔离戒毒矫治工作的最终目的。 对强制隔离戒毒的效果评估仍旧延用百分制考核,生产计量考核、日常量化考核等等。而只能直接的体现学员在所内的规范意识,习艺劳动,参加文体活动等积极性等,这与强制隔离戒毒满一年后实施评估,可以报决定机关给予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不一。同时对衡量学员戒毒矫治的效果缺乏应有的科学依据,更不能作为权威的考核标准。 4、倡导文明管理,又缺乏有力的强制措施。 强制隔离戒毒是一种强制性行政措施,国家将戒毒人员集中进行戒毒,这只是一个方面。还有一个方面的体现,就是在强制戒毒所内的强制性管理。但目前已收治的强制隔离所却难以有效实施。一是管理人员要按照戒毒规律的要求,组织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进行戒毒教育、行为矫治、心理康复、身体锻炼、劳动锻炼等各项工作,必须采取强势管理。二是由于戒毒人员被强制戒毒本身就有一种抵制和仇视心理,再加上他们大多是人格有缺陷,对社会认知存在偏见;自控力不强,易冲动,常有违规违纪;极端自私,常为一点小事不惜争吵打架,有的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甚至不惜暴力对抗管理,而戒毒法理只对可能发生自伤、自残等情形的戒毒人员,可以采取相应的保护性约束措施,给隔离戒毒管理工作带来了难题。

2016年禁毒专职人员考试试题及答案

2016年禁毒专职人员考试试题及答案 发布时间:2016-09-29 1.经营乙醚应当自经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经营的品种、数量、主要流向等情况,向所在 的什么管理部门备案? A.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B.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C.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D. 当地派出所 正确答案为:A. 2.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那么黄樟油可以用于以下哪一项? A. 制毒的化学配剂; B. 制造违禁药品; C. 制造危险品 D. 制毒的主要原料; 正确答案为:D. 3.易制毒化学品中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下列几种化学品,购买前需申请购买许可证的是? A. 乙醚; B. 醋酸酐; C. 胡椒醛; D. 硫酸 正确答案为:C. 4.有人说常见的戒毒方法有自然戒断法、药物戒断法、替代戒断法、强制戒断法、间接戒断法、非药物戒断法、其中只有三项是正确的那是以下哪个选项? A.强制戒断法;自然戒断法;间接戒断法 B.间接戒断法;强制戒断法;药物戒断法 C.非药物戒断法;药物戒断法;替代戒断法 D.自然戒断法;药物戒断法;强制戒断法 正确答案为:D. 5.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不应当对以下哪类人员进行戒毒治疗? A.被依法拘留、逮捕的吸毒人员; B.被收监执行刑罚的制毒人员; C.被收监执行刑罚的吸毒人员; D.被依法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吸毒人员; 正确答案为:B. 6.戒毒人员应当在什么地方接受社区戒毒? A. 户籍所在地 B. 暂住地; C. 抓获地; D. 案发地 正确答案为:A. 7.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参与社区戒毒的工作人员应当怎样做? A. 对其进行反复耐心的劝导; B. 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情况; C. 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D. 对其执行强制隔离戒毒措施; 正确答案为:B.

吸毒人员档案室管理制度

吸毒人员档案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准确掌握全国吸毒人员的状况,规范对吸毒人员的登记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吸毒人员的动态管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吸毒人员登记,是指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对吸毒人员自然状况、吸毒违法行为及处理情况、戒毒情况及其变更情况等加以记载和管理的活动。 公安机关应当对登记的吸毒人员建立工作台账,并将登记信息录入“全国禁毒信息系统”吸毒人员数据库,实行信息化管理。 第三条对下列吸毒人员应当进行登记: (一)主动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的吸毒人员; (二)公安机关发现和采取戒毒措施的吸毒人员; (三)在司法行政部门管理的场所执行戒毒措施、刑罚以及强制性教育措施的吸毒人员; (四)在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自愿戒毒或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的吸毒人员。 第四条各级公安机关治安、边防、刑侦、监管、禁毒等部门警种和铁路、交通运输、民航、林业等系统公安机关相关部门以及公安派出所,应当按照“谁发现、谁登记”的原则,对在工作中发现和查获的吸毒人员及时进行登记。 各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负责与本地区司法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吸毒人员登记工作信息交流制度,及时将司法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吸毒人员的相关信息录入吸毒人员数据库。 第五条公安机关应当对吸毒人员的身份进行核实。

对拒不交待真实身份的吸毒人员,公安机关应采取多种办法进行核实,防止错登、漏登。 对暂时无法核实身份的吸毒人员,公安机关应当采集其照片、指纹和DNA 信息留存,待查明其真实身份后,及时补充完善相应的登记信息。 第六条公安机关登记吸毒人员信息时,对已经核实身份的,按照要求填写相应的吸毒人员登记表格,经公安机关登记单位负责人审核后与有关证明材料一起归入吸毒人员档案,同时将吸毒人员的登记信息按要求录入吸毒人员数据库。 对身份暂时不明和未办理户籍登记的吸毒人员的信息,由公安机关采集并填写相应的吸毒人员登记表,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禁毒部门统一汇总并录入吸毒人员数据库。吸毒人员真实身份查明后,核查单位应当及时将核实情况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禁毒部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禁毒部门对吸毒人员数据库中的相关信息予以更新。 吸毒人员登记表格由公安部统一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负责印制。 第七条对于在司法行政部门主管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劳动教养所、监狱、未成年人管教所等监管场所内的吸毒人员,由场所所在地司法行政部门按照标准采集相关信息,填写相应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登记表》或者《在教/服刑/被监管吸毒人员登记表》、《戒毒康复场所人员登记表》,每月定期提供给公安机关禁毒部门统一录入吸毒人员数据库。 对于在医疗卫生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吸毒人员,由当地医疗卫生机构采集其参加自愿戒毒或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等相关信息,填写《戒毒人员治疗情况登记表》,每月定期提供给当地公安机关禁毒部门,由公安机关禁毒部门对其身份进行核实

(完整版)青少年吸毒五大原因

青少年吸毒五大原因 1、好奇心理 青少年以为吸毒新奇,刺激,好奇心驱使他染上毒品,特别是曾经吸过烟的青少年,极易染上毒品. 2、炫耀心理 为了寻求自己行为价值的分量,为了在群体中自我炫耀,以获得在群体中同伴的肯定. 3、交友不慎 青少年有集群倾向,在成绩差或行为不良的青少年群体中,往往看到同伙吸毒,自己也跟着吸,以此与群体保持一致. 4、缺乏对毒品危害性的认识 因为头脑比较简单,对事物的缺乏分析判断。把毒品与日常香烟混淆,认为随时可吸可戒并不可怕。 5、家庭环境影响 青少年吸毒者大多是在家庭不和谐的环境中,走向吸毒之路的。没有温暖、关爱的家庭,不是父母离异,就是长期不在身边教育,孩子根本没有享受过什么叫家庭的关爱。 青少年吸毒的主要原因 尽管我国已经加大了禁毒、戒毒的力度,但我国的吸毒人群仍在不断增加。人们不禁要问,他们为什么要吸毒? 1 对毒品的常识、危害认识不足

前面我们说到,87%的吸毒者在滥用毒品之前对毒品知识了解很少甚至根本不了解,72%的吸毒者不知道吸毒是一种违法行为。有的人认为吸毒不过像吸香烟一样,虽然总说吸烟有害,还不是有那么多人吸烟嘛!吸毒不可怕,想抽就抽,玩够了就不抽了。等到成瘾后,他们才发现不想玩已经不行了。吸毒就是这样,当体会到毒品的危害时,已经悔之晚矣!更何况如今新型毒品大量出现。 2 错误地认为吸毒是一种时尚 有些吸毒者对毒品有一种近乎荒唐的想法,他们认为吸毒是一种高级的享受,吸得起毒代表自己有身份、有钱。吸毒者中甚至流行这样一句话:“看一个人是否有钱,不能看他开多好的车、住多好的房子,而要看他是否吸得起毒。”在这种错误认识的影响下,不少通过自己努力致富的年轻人开始吸毒,最终倾家荡产。 3 受伙伴压力的影响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的行为较多地受到与其关系密切者的影响,尤其是对心理还未成熟的青少年,这种伙伴影响的力量可能会远远超过老师、父母的说教。如果某位同学的很多伙伴吸毒,而惟独他不吸,他就会与朋友有疏离感。朋友们也会不断地劝他,甚至手把手地教他吸毒。在朋友的“热心”帮助下,他很快就把持不住自己,开始吸毒。大多数吸毒者第一次获得毒品是从朋友处获得的,很多吸毒者都有拉新手吸毒的经历。在吸毒者中有这样一句话:“有仇不报,拉他上道”,非常耐人寻味。 4 出于好奇心理

吸毒成瘾认定办法

《吸毒成瘾认定办法》已经2010年11月19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并经卫生部同意,现予发布,自2011 年4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 长孟建柱 卫生部部 长陈竺 二〇一一年 一月三十日 吸毒成瘾认定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吸毒成瘾认定工作,科学认定吸毒成瘾人员,依法对吸毒成瘾人员采取戒毒措施和提供戒毒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吸毒成瘾,是指吸毒人员因反复使用毒品而导致的慢性复发性脑病,表现为不顾不良后果、强迫性寻求及使用毒品的行为,同时伴有不同程度的个人健康及社会功能损害。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吸毒成瘾认定,是指公安机关或者其委托的戒毒医疗机构通过对吸毒人员进行人体生物样 本检测、收集其吸毒证据或者根据生理、心理、精神的症状、体征等情况,判断其是否成瘾以及是否成瘾严重的工作。

本办法所称戒毒医疗机构,是指符合《戒毒医疗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专科戒毒医院和设有戒毒治疗科室的其他医疗机构。 第四条公安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发现吸毒人员,应当进行吸毒成瘾认定;因技术原因认定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戒毒医疗机构进行认定。 第五条承担吸毒成瘾认定工作的戒毒医疗机构,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机关指定。 第六条公安机关认定吸毒成瘾,应当由两名以上人民警察进行,并在作出人体生物样本检测结论的二十四小时内提出认定意见,由认定人员签名,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加盖所在单位印章。 有关证据材料,应当作为认定意见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吸毒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情形的,公安机关认定其吸毒成瘾: (一)经人体生物样本检测证明其体内含有毒品成份; (二)有证据证明其有使用毒品行为; (三)有戒断症状或者有证据证明吸毒史,包括曾经因使用毒品被公安机关查处或者曾经进行自愿戒毒等情形。

智慧吸毒人员管控信息管理项目解决方案

智慧禁毒管控系统解决方案 日期:2018年8月

第一章项目概述 (3) 第一节项目名称 (3) 第二节项目性质 (3) 第三节项目承担单位 (3) 第四节项目建设目标 (3) 第二章需求分析 (4) 第一节业务流程 (4) 第二节业务需求 (5) 第三节用户需求 (5) 第四节功能需求 (5) 第五节安全需求 (9) 第六节设备需求 (15) 第七节性能需求 (16) 第八节接口需求 (16) 第九节非功能性需求 (16) 第三章总投资概算 (17)

第一章项目概述 第一节项目名称 中卫市沙坡头区禁毒管控系统项目。 第二节项目性质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 第三节项目承担单位 中卫市沙坡头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第四节项目建设目标 以《禁毒法》实施为契机,充分发挥我市禁毒委员会在组织、协调、指导各相关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的作用,调动尽可能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禁吸戒毒工作中来,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回归社会,保护公民身心健康;萎缩毒品消费市场,打击涉毒违法行为及其引发的其他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健全、完善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加强针对性管控措施,全程、动态掌控吸毒人员情况。 通过本系统的建设,将公安、街道和乡镇人民政府、司法部门、卫生部门的禁毒工作纳入统一信息化轨道中,为进一步加强吸毒人员的管理,减少毒品危害,推进社会管理工作创新提供技术支撑。在建设吸毒人员社会化管控系统的基础上,要实现与其他数据资源对接,完善吸毒人员信息,建立电子档案,进一步加强对吸毒人员的管理。同时在办公越来越移动化的今天,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建设移动APP大大降低禁毒管控人员工作时间和工作量,解放人力。

吸毒人员管控方案word精品

范县吸毒人员管控方案 为净化我县社会治安环境,切实加强吸毒人员登记和管控工作,减少毒品社会危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上级禁毒部门的工作要求,范县公安局自2015年1月XX日起实行吸毒人员管控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县禁毒委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戒毒条例》为依据,充分发挥派出所基层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组织在吸毒人员登记和管控方面的工作机制,切实推进对吸毒人员,特别是流动吸毒人员、吸食合成毒品人员各类管控措施的落实,切实提高禁吸戒毒工作效果,最大限度地萎缩毒品消费市场,努力减少毒品对的社会危害。 二、工作目标 充分利用各种戒毒资源,依法落实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戒毒康复场所康复、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等措施,实现各项戒毒措施的无缝衔接,把吸毒人员管控工作的责任落实到社区和各类戒毒、康复场所,最大限度地提高对吸毒成瘾人员的收治和戒毒康复能力;充分依托公安机关大情报”平台和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数据库,深化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工作,切实加强对流动吸毒人员特别是毒情严重地区吸毒人员的管控,最大限度地提高对吸毒人员的动态管理能力。 三、工作措施 1、各派出所要在全面掌握吸毒人员底数和现状的基础上,集中开展查处收治行动,实行四个一律”即对新发现的吸毒人员一律行政拘

留,吸毒成瘾人员一律责令社区戒毒,吸毒成瘾严重一律强制隔 离戒毒,对强制隔离戒毒出所人员一律责令社区康复,最大限度地减少毒品社会危害。重点做好对吸毒成瘾严重人员的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对于发现的有吸毒行为人员,要严格按照《吸毒成瘾认定办法》规定的职责分工、认定标准和程序要求,依法做好吸毒成瘾认定工作。对于被认定为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吸毒人员,各派出所要充分利用强制隔离戒毒资源,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坚决予以强制隔离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吸毒人员数要力争达到本地现有吸毒人员数的10%。对被责令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县禁毒大队负责强制戒毒费用。 2、各派出所要充分依托公安机关大情报”平台和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切实加大对社会面,特别是流动吸毒人员的管控力度,有效防止和减少吸毒人员脱管失控,努力实现社会面无失控吸毒人员目标。 (1)派出所要充分利用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数据库,密切关注本辖区各类吸毒人员的动向,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对于社会面上正在执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戒毒措施的人员,责任区民警要加强管理, 每两个月要检测一次。严防脱管失控;对于执行期间下落不明的吸毒人员,责任区民警要尽快查清下落,重新纳入管控。 (2)是切实加大对流动吸毒人员的查控力度。县禁毒大队和各 派出所要充分依托大情报”平台的吸毒人员活动信息预警功能,切 实加强对旅店业、出租房屋等吸毒活动重点场所的控制,提高对社会面流动 吸毒人员的发现和控制能力。对于预警发现的有吸毒行为人 员,要见面检测。

戒毒条例(2018修正)

戒毒条例(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戒毒工作,帮助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禁毒委员会组织、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戒毒工作体制。 戒毒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采取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等多种措施,建立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兼备的工作体系。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戒毒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禁毒委员会可以组织公安机关、卫生行政和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开展吸毒监测、调查,并向社会公开监测、调查结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对涉嫌吸毒人员进行检测,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并依法实行动态管控,依法责令社区戒毒、决定强制隔离戒毒、责令社区康复,管理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司法行政部门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戒毒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会同公安机关、司法行政等部门制定戒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戒毒医疗服务提供指导和支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康复和职业技能培训等指导和支持。 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第六条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需要设置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的,应当合理布局,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的建设标准,由国务院建设部门、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七条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 对戒毒人员戒毒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对戒断年未复吸的人员,不再实行动态管控。 第八条国家鼓励、扶持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参与戒毒科研、戒毒社会服务和戒毒社会公益事业。 对在戒毒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自愿戒毒 第九条国家鼓励吸毒成瘾人员自行戒除毒瘾。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戒毒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对自愿接受戒毒治疗的吸毒人员,公安机关对其原吸毒行为不予处罚。 第十条戒毒医疗机构应当与自愿戒毒人员或者其监护人签订自愿戒毒协议,就戒毒方法、戒毒期限、戒毒的个人信息保密、戒毒人员应当遵守的规章制度、终止戒毒治疗的情形

吸毒成瘾认定办法修订版

吸毒成瘾认定办法 (公安部令第115号) 第一条为规范吸毒成瘾认定工作,科学认定吸毒成瘾人员,依法对吸毒成瘾人员采取戒毒措施和提供戒毒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吸毒成瘾,是指吸毒人员因反复使用毒品而导致的慢性复发性脑病,表现为不顾不良后果、强迫性寻求及使用毒品的行为,同时伴有不同程度的个人健康及社会功能损害。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吸毒成瘾认定,是指公安机关或者其委托的戒毒医疗机构通过对吸毒人员进行人体生物样本检测、收集其吸毒证据或者根据生理、心理、精神的症状、体征等情况,判断其是否成瘾以及是否成瘾严重的工作。 本办法所称戒毒医疗机构,是指符合《戒毒医疗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专科戒毒医院和设有戒毒治疗科室的其他医疗机构。 第四条公安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发现吸毒人员,应当进行吸毒成瘾认定;因技术原因认定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戒毒医疗机构进行认定。 第五条承担吸毒成瘾认定工作的戒毒医疗机构,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机关指定。 第六条公安机关认定吸毒成瘾,应当由两名以上人民警察进行,并在作出人体生物样本检测结论的二十四小时内

提出认定意见,由认定人员签名,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加盖所在单位印章。 有关证据材料,应当作为认定意见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吸毒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情形的,公安机关认定其吸毒成瘾: (一)经人体生物样本检测证明其体内含有毒品成份; (二)有证据证明其有使用毒品行为; (三)有戒断症状或者有证据证明吸毒史,包括曾经因使用毒品被公安机关查处或者曾经进行自愿戒毒等情形。 戒断症状的具体情形,参照卫生部制定的《阿片类药物依赖诊断治疗指导原则》和《苯丙胺类药物依赖诊断治疗指导原则》确定。 第八条吸毒成瘾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认定其吸毒成瘾严重: (一)曾经被责令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含《禁毒法》实施以前被强制戒毒或者劳教戒毒)、社区康复或者参加过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二)有证据证明其采取注射方式使用毒品或者多次使用两类以上毒品的; (三)有证据证明其使用毒品后伴有聚众淫乱、自伤自残或者暴力侵犯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等行为的。 第九条公安机关在吸毒成瘾认定过程中实施人体生物样本检测,依照公安部制定的《吸毒检测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吸毒人员排查工作方案

吸毒人员排查工作方案 篇一:民寄校清理排查吸毒学生工作方案 梁河县民族寄宿制学校吸毒学生清理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梁河县民族寄宿制学校 XX年4月14日 根据梁河县禁毒委员会关于印发《梁河县吸毒人员清理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梁禁通字[XX]4号文件。结合我校情况,特制定民族寄宿制学校清理排查吸毒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实施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县委、县教育局的《关于印发德宏州吸毒人员清理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为指导精神,充分发挥学校的工作职能,加强我校禁毒工作及学生吸毒人员清理排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最大限度搞清吸毒学生人员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工作措施,进一步降低吸毒危害,对排查出的染毒学生以挽救为主宣传教育为辅的原则,尽量净化校园环境,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 我校成立吸毒学生清理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本乐(民寄校校长)

副组长:梁鹏(民寄校政教主任) 成员由学校党支部书记李枝明、副校长李其巧、教务主任李月来、总务主任侯永甲、及全体班主任组成。领导小组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校长为学校“吸毒学生清理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第一责任人,统筹全校工作,保障工作的落实;副组长对“吸毒学生清理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措施十分熟悉,对学校“吸毒学生清理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的布置、学校如何开展此项工作作具体规划;政教处全面具体落实各项工作,并督促检查评价班主任的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 制定学校“吸毒学生清理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实施方案,指导“吸毒学生清理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的开展,并负责具体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其他成员全力协同合作,共同完成此项工作。 三.具体实施办法 1、向县禁毒办协调所需尿检试纸,做好排查准备工作。 2、确定实施排查时间:预计(4月15—4月18日) 3、逐级逐班逐人排查,按年级组分级实施,在实施的过程中又分班逐个学生进行排查。对排查时不在学校的学生,或请假的学生,当学生回校后另行排查。做到一个不漏,全面排查。

社区对吸毒人员管理工作计划

社区对吸毒人员管理工作计划为巩固我社区禁毒工作成果,继续完善和开展吸毒人员的帮教工作,制定了2010年创建“无毒”社区工作计划: 一、完善“五位一体”的安置帮教网络,宣传相关法律法规,重新采集更新吸毒人员基本情况,走访吸毒人员家庭,开展对吸毒人员的思想教育,在政治上、思想上、品德上加强教育和转化的管理工作。动态了解他们的思想情况及生活情况。 二、充分利用社区资源,拓宽帮教方式,结合社区情况,鼓励吸毒人员恢复吸毒人员自信心,重新树立吸毒人员人格,以安排社区公益性工作为主,并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再就业、自主创业自谋职业,逐步实现安置就业市场化、社会化、多元化,同时不放松对他们的思想帮助和教育。社区帮教人员要及时进行帮助、教育、监督和管理,来提高他们思想意识、矫正他们的行为,使他们适应新的社会环境,不再违法犯罪和危害社会,真正走向遵纪守法、自食其力、安居乐业的社会生活轨道。 三、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县、区各级关于禁毒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要求,坚持社会各界主动参与,突出主题、抓住重点,运用多种手段,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化的宣传活动,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大造声势,在我社区努力营造浓厚的禁毒工作氛围,进一步增强全民禁毒意识,不断将禁毒专项整

治工作推向深入。 1、充分利用板报、标语、条幅等通俗直观的形式进行禁毒宣传。不断强化社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提高广大居民群众对禁毒、戒毒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居民提高治安防范意识和禁毒、戒毒、拒毒的意识。 2、社区不定期邀请专业人员到社区进行法律讲座、毒品知识讲座等活动。 3、节假日前夕,组织帮教成员走进家庭,开展禁毒宣传活动或禁毒帮教活动,对社区内的吸毒人员进行看望、回访。 4、在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重大节日及“6.26”宣传日期间,组织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活动;继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5、寒暑假期间组织社区内中、小学生观看禁毒影片,进行教育。 6、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开展“禁毒宣传教育进社区的六进活动”、“不让毒品进校园”、“青少年远离毒品”、“不让毒品进我家”、“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等系列活动。 社区 2010年2月25日

第三章 吸毒检测及吸毒成瘾认定的法律知识.doc单选汇总

第三章吸毒检测及吸毒成瘾认定的法律知识 单项选择题 1、人民警察具有下列哪种资格才能承担吸毒成瘾认定工作?(C ) A.具有二级警员以上警衔及2年以上相关执法工作经历 B.经省级公安机关、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培训并考核合格 C.选项A和选项B D.选项A或选项B 2、下列人员中,不属于吸毒检测对象的是(C )。 A.涉嫌吸毒的张三B.被决定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李四 C.已经康复的吸毒人员王五D.在戒毒康复场所内进行戒毒康复的赵六 3、以下关于吸毒检测的说法正确的是(C )。 A.实验室检测和实验室复检可由同一检测机构进行 B.被检测人对现场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被告知检测结果之日起3日内,向现场检测公安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实验室检测申请 C.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实验室检测申请后的3日内作出是否同意进行实验室检测的决定,并将结果告知被检测人 D.在吸毒检测过程中,被检测人对实验室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被告知检测结果后的7日内,向现场检测的公安机关提出实验室复检申请

4、下列所述不能作为判断吸毒人员是否吸毒成瘾以及是否成瘾严重的依据是( D )。A.对吸毒人员进行人体生物样本检测的结果B.收集到的吸毒人员吸毒的证据C.吸毒人员生理、心理及精神的症状、体征等情况D.办案民警的经验判断 5、承担吸毒成瘾认定工作的戒毒医疗机构,由(B )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机关指定。 A.国务院B.省级C.地级D.县级 6、公安机关认定吸毒成瘾,应当在作出人体生物样本检测结论的(B )小时内提出认定意见。 A.12 B.24 C.48 D.72 7、下列关于认定吸毒成瘾说法正确的是(D )。 A.吸毒人员王某经人体生物样本检测证明其体内含有毒品成分,应认定其吸毒成瘾 B.吸毒人员刘某承认其吸食冰毒,应认定其吸毒成瘾 C.吸毒人员张某曾经因使用毒品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应认定吸毒成瘾 D.吸毒人员曾某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冰毒,应认定其吸毒成瘾

对吸毒人员管控措施

***镇关于集中开展吸毒人员排查管控工作情况总结为认真贯彻落实《戒毒条例》和《****集中开展吸毒人员排查管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摸清我镇吸毒人员底数和现状,最大限度地提高对我镇吸毒人员的动态管控能力,减少毒品社会危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镇高度重视并成立了集中开展吸毒人员排查管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期间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一次吸毒人员排查管控专项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总结如下: 一、深入排查登记,全面掌握吸毒人员底数和现状 一是全面清理核查登记在册吸毒人员。我镇以村为单位,组织派出所和禁毒专职人员深入到各村(居)走访,采取与吸毒人员本人、亲属或知情人见面等方法,对有吸毒史的人员进行逐一排查登记,认真核对吸毒人员信息,掌握吸毒人员生活、工作、戒毒和现实表现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 二是深入排查发现隐性和新滋生吸毒人员。通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发布通告、鼓励群众举报、动员吸毒人员检举揭发等办法,组织力量深入到出租屋、饭店和车站等场所,对外来务工人员、社会无业人员等吸毒高危人群进行严格的排查登记,以达到最大限度地发现、登记隐性和新滋生吸毒人员。通过认真排查摸底,我镇今年尚未发现新增吸毒人员。三是认真核查清理了吸毒人员网上信息。按照“谁发现、谁

登记”的原则,将吸毒人员最新信息上报派出所并录入公安的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同时,派出所也认真开展了对已上网入库吸毒人员身份信息和涉毒前科信息的核查工作,确保了网上吸毒人员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二、依法落实各项戒毒治疗和康复措施 一是依法做好对吸毒成瘾严重人员的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对发现的吸毒人员坚决予以强制隔离戒毒。 二是切实加强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人员的管控。对于被责令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人员,我镇要求各村(居)委会按照《戒毒条例》的有关规定,逐一与其签订社区戒毒或社区康复协议书,并严格按照协议书规定进行管理。派出所也依法做好对社区戒毒和社区2康复人员的定期尿检工作,卫生院、司法所、民政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都要积极协作,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妥善解决戒毒康复人员在生活、医疗、安置、就业等方面的困难,切实提高戒毒和管控效果。 三是切实提高社区药物维持治疗人员的维持率。在工作中,我镇切实提高社区在治人员的维持率,努力减少脱管失控;同时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对服药人员信息的登记工作,及时将服药人员的登记信息报公安机关备案,切实做好服药人员的管理工作。

《毒品成瘾的原因》教案

《毒品成瘾的原因》教案 教学重点:青少年沾染毒品的主要原因 教学难点:如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参与学习、讨论、毒品的危害。 教学目标:通过学习毒品成瘾概念、青少年沾染毒品的主要原因、滥用药物也会成瘾、青少年如何预防毒品的危害这些内容,让学生对照六个方面心理特征一一反思自己是哪一种心理特征从而更好地约束自己的情态不要去干傻事。加强学生防毒、拒毒意识,平时要有良好的生活习惯不抽烟、喝酒。 教学课时:2个 教学过程: 目前,我国毒情表现出滥用合成毒品和吸食人员低龄化的特点。滥用合成毒品的最主要人群是青少年,低龄化现象越来越明显,中学生好奇心强,敢想敢做,再加上无知,阅历有限,在未知的新事物面前,非常容易走人误区。 一、毒品成瘾的概念 吸毒成瘾是指吸毒人员因反复使用毒品而导致的慢性复发性脑病,表现为不顾不良后果、强迫性寻求及使用毒品的行为,常伴有不同程度的个人健康及社会功能损害。(来源:《吸毒成瘾认定办法》第二条)吸毒成瘾认定是指公安机关或者其委托的戒毒医疗机构通过对吸毒人员进行人体生物样本检测、收集其吸毒证据或者根据生理、心理、精神的症状、体征等情况,判断其是否成瘾以及是否成瘾严重

的工作。 一、青少年沾染毒品的主要原因 现在毒品不是明星、富人、犯罪分子的专利,已经侵蚀的普通人群,毒品滥用低龄化。据调查,青少年吸毒中80%是在不知道毒品危害下吸食毒品,抱有“找一下吸毒的感觉”“抽着玩”“尝尝鲜”等念头吸毒而上瘾。 1、好奇的心理 好奇心是个体在遇到新奇的事物后,引起注意、产生操弄意念等一系列内在心理变化。它与个体的生理需要无关,是由外界事物的刺激引起的。其强弱程度与外界刺激的新颖性和复杂性密切相关:刺激愈新奇或愈复杂,个体对之愈好奇。好奇心是人类行为最强烈的动机之一。青少年的好奇心要比中、老年人强烈得多。而且他们会不顾一切去满足自己的好奇心理。吸毒对于任何人而言,都充满了未知的诱惑,对于青少年就更是如此。虽然并非不知道染上毒瘾的后果,但幼稚单纯又颇具好奇心的年轻入,却在这种偷尝禁果的好奇心的驱使下,企图尝试一番。尽管初次吸毒的原因是极其复杂的,然而我们却发现出于好奇心的驱使所占比重居然超过了三分之二. 好奇是促使青少年的一个首要原因。对吸毒行为产生好奇心理的外界刺激因素最主要的有两个:一个是毒品本身具有的神秘色彩。由于毒品是国家统一特管物资,政府明令严禁其进入商品市场。贩毒分子的毒品买卖活动都是在地下秘密进行的,毒品的神秘特性常常会激起一些青少年的想象和疑问。

吸毒人员登记办法

吸毒人员登记办法 公通字(2009)26号 第一条为了准确掌握全国吸毒人员的状况,规范对吸毒人员的登记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吸毒人员的动态管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吸毒人员登记,是指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对吸毒人员自然状况、吸毒违法行为及处理情况、戒毒情况及其变更情况等加以记载和管理的活动。 公安机关应当对登记的吸毒人员建立工作台账,并将登记信息录入“全国禁毒信息系统”吸毒人员数据库,实行信息化管理。 第三条对下列吸毒人员应当进行登记: (一)主动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的吸毒人员; (二)公安机关发现和采取戒毒措施的吸毒人员; (三)在司法行政部门管理的场所执行戒毒措施、刑罚以及强制性教育措施的吸毒人员; (四)在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自愿戒毒或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的吸毒人员。 第四条各级公安机关治安、边防、刑侦、监管、禁毒等部门警种和铁路、交通运输、民航、林业等系统公安机关相关部门以及公安派出所,应当按照“谁发现、谁登记”的原则,对在工作中发现和查获的吸毒人员及时进行登记。 各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负责与本地区司法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吸毒人员登记工作信息交流制度,及时将司法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吸毒人员的相关信息录入吸毒人员数据库。 第五条公安机关应当对吸毒人员的身份进行核实。 对拒不交待真实身份的吸毒人员,公安机关应采取多种办法进行核实,防止错登、漏登。 对暂时无法核实身份的吸毒人员,公安机关应当采集其照片、指纹和DNA信息留存,待查明其真实身份后,及时补充完善相应的登记信息。 第六条公安机关登记吸毒人员信息时,对已经核实身份的,按照要求填写相应的吸毒人员登记表格,经公安机关登记单位负责人审核后与有关证明材料一起归入吸毒人员档案,同时将吸毒人员的登记信息按要求录入吸毒人员数据库。 对身份暂时不明和未办理户籍登记的吸毒人员的信息,由公安机关采集并填写相应的吸毒人员登记表,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禁毒部门统一汇总并录入吸毒人员数据库。吸毒人员真实身份查明后,核查单位应当及时将核实情况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禁毒部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禁毒部门对吸毒人员数据库中的相关信息予以更新。 吸毒人员登记表格由公安部统一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负责印制。 第七条对于在司法行政部门主管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劳动教养所、监狱、未成年人管教所等监管场所内的吸毒人员,由场所所在地司法行政部门按照标准采集相关信息,填写相应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登记表》或者《在教/服刑/被监管吸毒人员登记表》、《戒毒康复场所人员登记表》,每月定期提供给公安机关禁毒部门统一录入吸毒人员数据库。 对于在医疗卫生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吸毒人员,由当地医疗卫生机构采集其参加自愿戒毒或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等相关信息,填写《戒毒人员治疗情况登记表》,每月定期提供给当地公安机关禁毒部门,由公安机关禁毒部门对其身份进行核实后统一录入吸毒人员数据库。 对于被责令接受社区戒毒或者社区康复的戒毒人员,由对其实施定期检测的公安机关按照标

全国青少禁毒知识竞赛试题内附答案新

1.请问:从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到哪一年年底,我国大陆就清除了延续百年的烟毒祸患? A、1949年底; B、1951年底; C、1952年底; D、1953年底 正确答案为:C。 2.非法种植罂粟或其它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应怎样处罚? A、处15日以下拘留; B、处3000元以下罚款; C、予以刑事拘留; D、免除处罚。 正确答案为:D。 3.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什么原则,开展禁毒国际合作? A、平等原则; B、对等原则; C、互惠原则; D、公平原则 正确答案为:B.

4.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是谁签发。 A、江泽民; B、胡锦涛; C、温家宝; D贾庆林 正确答案为:B。 5.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 A、返还家属; B、没收,按照规定处理; C、收缴,按照规定处理; D、按照规定处理 正确答案为:C. 6.如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是以营利为目的,为吸毒者代买仅用于吸食毒品,且达到法定数量,则构成什么罪? A、非法运输毒品; B、非法买卖毒品罪; C、非法持有毒品; D、贩卖毒品罪 正确答案为:C。 7.可以用于提炼加工毒品的原植物不包括以下哪项?

A、大麻; B、罂粟; C、古柯; D、鸦片 正确答案为:D。 8.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设置、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禁毒法》明确授权由? A、县级人民政府规定; B、市级公检法机关规定; C、国务院规定; D、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正确答案为:C。 9.在中国历史上用烧毁毒品的办法实施禁毒的第一人是哪个朝代的? A、元朝; B、明朝; C、清朝; D、宋朝 正确答案为:C。 10.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须经什么单位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 A、职业医疗机构; B、公安机关; C、检察院; D、社区居委会 正确答案为:B

禁毒知识竞赛题

华亭县禁毒知识竞赛题库 一、必答题。(共30题) 1. 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实行许可制度。(对) 2. 对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对) 3. 购买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错) 4. 为他人代购毒品者从中牟利,变相加价贩卖毒品的,对代购者应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对) 5.社区戒毒人员在社区戒毒期间,擅自离开社区戒毒执行地所在县(市、区)2次以上或者累计超过15日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的“严重违法社区戒毒协议”。(错) 6.2006年12月29日,第十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错)7.国家禁止走私或者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已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错) 8.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具有戒毒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对) 9.被决定人家属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错) 10.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管理人员应当对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以外的人员交给戒毒人员的物品和邮件进行检查,防止夹带毒品。(对) 12.被检测人员拒绝接受检测的,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以对其进行强制检测。(错) 13.吸毒检测样本的采集应当使用专用器材。现场检测器材

应当是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生产或者进口的合格产品。(对) 14.《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禁止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包括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但是,合法购买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除外。(错) 15. 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应当载明拟运输的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运入地、货主及收货人、承运人情况以及运输许可证种类。(对) 16. 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处理。(错) 17、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理论同中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实践经验的总结。(对) 18. 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进口、出口实行许可制度。(对) 19. 戒毒人员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时,应当接受对其身体和所携带物品的检查。(对) 20. 戒毒医疗机构对吸毒人员采集病史和体格检查时,委托认定的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情决定是否派有关人员在场协助。(错) 21. 跨规定区域运输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向运出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对) 22.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对) 23. 所有吸毒成瘾人员,只有经社区戒毒后公安机关才可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错) 24. 社区戒毒的期限是三年。(对) 25. 需要延长强制隔离戒毒期限的由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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