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的配偶也应该尽监护人的义务吗?
婚姻家庭咨询师 三级技能 第4章 其他家庭成员关系咨询

第4章其他家庭成员关系咨询第1节兄弟姐妹关系咨询学习单元1 兄弟姐妹关系的法律咨询一、兄弟姐妹关系的类型1、家庭的基本关系:夫妻关系、亲子关系。
2、兄弟姐妹是血缘最密切的同辈旁系血亲。
3、包括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实际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我国法律对兄弟姐妹间权利义务的规定1、兄、姐扶养弟、妹需要同时具备的条件(1)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2)兄、姐有负担能力(3)弟、妹必须是未成年人:对于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生活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视为能够独立生活,无需兄、姐扶养。
但是兄、姐自愿提供经济帮助的,法律不做限制。
2、弟、妹扶养兄、姐需要同时具备的条件(1)兄、姐必须是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人。
(2)兄、姐没有第一顺序的扶养义务人或第一顺序的抚养义务人没有扶养能力。
(3)弟、妹是由兄、姐抚养长大,且弟、妹有负担能力。
3、兄弟姐妹间的扶养义务是第二位的,具有父母对子女扶养义务的补位性质。
4、继子女和继父母的其他亲属并不因此产生法律关系。
因此,继父母死亡后,继兄姐对原来受其父母抚养的继弟妹没有扶养义务。
但如果自愿承担是应该提倡和鼓励。
5、如果继兄姐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需要扶养时,由其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继弟妹应尽扶养义务。
三、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关系1、兄弟姐妹之间是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2、被收养人与其亲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不能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3、继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权,因继兄弟姐妹间的扶养关系而发生;没有扶养关系的,不能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4、继兄弟姐妹间相互继承了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亲兄弟姐妹的遗产。
四、兄弟姐妹关系的法律咨询要点1、在了解事实的基础上,准确地分析判断求助者兄弟姐妹间关系的类型。
2、准确地告知求助者兄弟姐妹权利义务的法律要求。
3、针对求助者的问题,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建议。
监护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居民李某,因患有严重疾病,丧失了劳动能力,无法独立生活。
其配偶王某因工作繁忙,无法照顾李某的生活。
李某的子女李某甲、李某乙、李某丙均为未成年人,需要李某的监护。
为解决李某及其子女的生活困境,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指定王某为李某及其子女的监护人。
二、争议焦点1. 王某是否具备监护能力?2. 法院是否应指定王某为李某及其子女的监护人?三、案例分析(一)王某是否具备监护能力1. 监护能力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二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具备监护能力;(三)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2. 王某的监护能力分析(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王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监护能力的第一个条件。
(2)具备监护能力。
王某工作稳定,有一定的经济收入,能够为李某及其子女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
此外,王某具有一定的家庭管理能力,能够照顾李某的生活,关注子女的成长。
因此,王某具备监护能力的第二个条件。
(3)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王某在李某提起诉讼后,表示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符合监护能力的第三个条件。
综上所述,王某具备监护能力。
(二)法院是否应指定王某为李某及其子女的监护人1. 监护人的指定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三条规定:“监护人应当由被监护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人担任。
对被监护人有监护能力的人,法院应当优先指定。
”2. 法院指定王某为监护人的依据(1)王某具备监护能力,符合监护人的指定条件。
(2)王某愿意承担监护责任,有利于李某及其子女的生活。
(3)李某及其子女均为未成年人,需要李某的监护。
王某作为李某的配偶,具备照顾子女的能力和条件。
综上所述,法院应指定王某为李某及其子女的监护人。
四、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具备监护能力,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符合监护人的指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院判决指定王某为李某及其子女的监护人。
《民法总则》成年监护制度的问题和不足

《民法总则》成年监护制度的问题和不足作者:黄子湄来源:《法制博览》2017年第05期摘要:2016年6月至今经历过三次修改后,《民法总则》最终于2017年3月15日通过。
对于成年监护制度,相较于《民法通则》有了较大的发展,引入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有较大的创新。
但是对此部分的规定,仍有值得推敲、探讨和完善的空间。
本文从当前立法现状入手,分析了《总则》的创新和不足之处,并对《总则》中相关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民法总则;成年监护;监督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7)14-0209-01作者简介:黄子湄(1994-),女,汉族,江苏泰州人,扬州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行政法。
一、《民法总则》关于成年监护的若干规定(一)成年监护制度的变化1.成年监护的范围由“精神病人”扩大到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精神病人、因意外失去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以及需要照料的老年人。
2.调整监护人范围。
《总则》规定有监护能力的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以及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按顺序可以担任监护人。
《总则》将组织纳入监护人范围,是监护社会化的重要举措。
3.扩大意定监护范围。
《总则》规定成年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时,可以通过意定监护协议,选择自己最信任的人作为监护人,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在其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意定监护协议生效。
协议相对人作为监护人,行使监护职责。
(二)成年监护制度设立的不足笔者认为,《总则》中关于成年监护制度的不足主要集中在监督制度不完善。
机制上看,目前的规定将监督机制集中在事后监督,而非对监护人职务执行的监督。
主体上说,《总则》将监护监督权部分交与有关单位及村民(居民)委员会,同时,《总则》又将部分监护执行权交于同一机构,这就形成监护执行权和监督权的合二为一。
内容上看,成年监护监督内容含糊。
《总则》规定法院可依申请撤销监护的规定过于笼统,在涉及被监护人人身财产等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时,法院如何界定监护人的越权行为等无明确规定。
监护人需要什么证明在哪里开?

监护人需要什么证明在哪里开?大家都知道,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当监护人,如果要是身为监护人的话,是需要一定的证明条件的,那么这个时候身为监护人可能就会提出监护人需要什么证明在哪里开?根据相关的规定来看,如果被监护人未满18周岁,监护人应该到当地的公安派出所进行开具证明。
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大家都知道,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当监护人,如果要是身为监护人的话,是需要一定的证明条件的,那么这个时候身为监护人可能就会提出▲监护人需要什么证明在哪里开?根据相关的规定来看,如果被监护人未满18周岁,监护人应该到当地的公安派出所进行开具证明。
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一、监护人证明到哪里开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监护人证明应该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
需要带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如下:(一)父母为未成年人的当然法定监护人;(二)除父母之外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三)祖父母、外祖父母;(四)成年兄、姐。
2、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证明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开具《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 配偶;(二) 父母;(三) 成年子女;(四) 其他近亲属;(五)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二、法定监护人证明怎么写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监护人证明书。
家庭赡养协议书(非常详细版)

家庭赡养协议书(非常详细版) 家庭赡养协议书被赡养人姓名:父亲:母亲:赡养人姓名:长子:次子:长女:次女:为维护被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被赡养人的晚年生活,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
被赡养人于年结婚,婚后生有儿女(赡养人),现已长大成人。
因被赡养人年事已高,生活行动不便,需要各位赡养人的赡养,各赡养人具备赡养的能力。
经过被赡养人、各赡养人的充分协商,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赡养的基本原则1.赡养人不分男女都有赡养被赡养人的义务,各赡养人应积极履行对被赡养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照顾被赡养人的特殊需要,使被赡养人能够在身体、心理和智力方面尽可能得到妥善的照顾,幸福地生活。
2.被赡养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各赡养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得侵犯。
赡养人应尊重被赡养人的生活惯、宗教、隐私,禁止侮辱、诽谤、殴打、虐待和遗弃被赡养人。
3.被赡养人在身体健康、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给赡养人及家庭以帮助,酌情减轻赡养人的负担。
被赡养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可以给予赡养人一定的帮助,如照顾孙子女、简单家务等,但赡养人不得要求被赡养人承担不愿意或力不能及的劳动。
4.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适合其需要和健康状况的居住环境,提供必要的健康保健,使被赡养人能够自由选择生活方式,并在其熟悉的环境中度过他们所希望的独立生活。
5.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家庭成员应尊重、照顾被赡养人。
被赡养人所需的各项赡养费用和物资由赡养人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协商负担。
6.被赡养人的房产权、房屋租赁权和居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被赡养人同意或授权,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强占、出售、出租、转让或拆除,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关系。
监护人应该到哪开监护人证明?

监护人应该到哪开监护人证明?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监护人证明应该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
需要带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证明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开具。
监护人也是存在需要证明的情况的,一般我们都知道,我们的父母是我们的监护人,这个是不需要证明的,但是,会有很多孤儿院的孤儿,他们的监护人找到了自己的孩子,所以就要进行监护证明,才可以成为他们的监护人。
那么关于具有监护义务的监护人到哪开监护人证明呢?一、监护人证明哪里开监护人证明到哪里开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监护人证明应该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
需要带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如下:(一)父母为未成年人的当然法定监护人;(二)除父母之外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三)祖父母、外祖父母;(四)成年兄、姐。
2、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证明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开具《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 配偶;(二) 父母;(三) 成年子女;(四) 其他近亲属;(五)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法定监护人证明怎么写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监护人证明书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
监护人考试题库和答案
监护人考试题库和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列哪项不是监护人应当履行的职责?A. 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B. 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C. 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D. 限制被监护人的自由答案:D2. 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财产负有以下哪项义务?A. 占有B. 使用C. 收益D. 处分答案:C3. 监护人可以变更吗?A. 不可以B. 可以C. 视情况而定D. 只有法院可以决定答案:B4.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如何处理?A. 由法院撤销其监护资格B. 由公安机关处理C. 由民政部门处理D. 由社区居委会处理答案:A5.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什么方式变更监护人?A. 协议B. 诉讼C. 协议或诉讼D. 只能通过诉讼答案:C6.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履行哪些职责?A. 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B. 教育和培养未成年人C. 管理未成年人的财产D. 以上都是答案:D7. 被监护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其监护人可以是哪些人?A. 配偶B. 父母C. 子女D. 以上都是答案:D8.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可以采取什么措施?A. 向法院起诉B. 向公安机关报案C. 向民政部门投诉D. 以上都是答案:A9. 监护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履行监护职责吗?A. 不可以B. 可以C. 视情况而定D. 只有法院可以决定答案:B10. 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A. 被监护人成年B. 被监护人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C. 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D. 以上都是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1. 监护人可以是哪些人?A. 被监护人的近亲属B. 被监护人的配偶C. 被监护人的邻居D. 民政部门答案:A, B, D12. 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哪些权利?A. 受教育权B. 劳动权C. 休息权D. 财产权答案:A, B, C, D13. 监护人可以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的情形包括哪些?A. 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B. 为履行法定义务C. 为支付被监护人医疗费用D. 为偿还被监护人债务答案:A, B, C, D14. 哪些情况下,法院可以撤销监护人的资格?A.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B. 监护人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C. 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D. 监护人被宣告失踪答案:A, B, C, D15. 监护人可以变更的情形包括哪些?A. 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B.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C. 监护人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D. 被监护人成年答案:A, B, C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16. 监护人可以是任何自然人。
法定监护人和代理人分别是指什么?
法定监护人和代理人分别是指什么?法定监护人是指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人;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诉讼,直接行使诉讼代理权的人。
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诉讼活动只能由其监护人为法定代理人代理其进行行政诉讼活动。
▲法定监护人和代理人分别是指什么?法定监护人,是指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人。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法定监护人包括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和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包括三种:一是未成年人的父母;二是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三是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等法人组织。
担任监护人的顺序依血缘关系和组织关系的远近而确定,顺序在前者排斥顺序在后者。
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包括四种:一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二是其他近亲属如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三是关系密切的其它亲属、朋友。
四是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当地的民政部门。
确定监护人也依上列顺序进行。
担任法定监护人应监护能力。
认定监护人的监护能力主要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确定。
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诉讼,直接行使诉讼代理权的人。
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诉讼活动只能由其监护人为法定代理人代理其进行行政诉讼活动。
法定代理人是全权代理,其法律地位相当于当事人,其代理权限不受限制,可以行使被代理享有的全部权利。
法定代理人不是当事人,属于诉讼参与人中的其他诉讼参与人。
实体权利(即具体的裁判内容赋予当事人的权利)的享有者和实体义务(即具体的裁判内容加诸在当事人身上的义务)的承担者只能是当事人,法定代理人仅仅在诉讼过程中代为行使一些程序性的权利;并且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之监护人若丧失了监护权其法定代理人的资格同时丧失。
老年人监护人如何认定?
Those who are wise have long aspirations;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老年人监护人如何认定?老人监护人的确立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是非常重要的,但同时确立过程相对也是比较复杂的。
在我国法律条文内按照相应情况需要作出不同的解决方案,以及完成规定的法律程序。
监护权是公民重要的民事权利,一般来说,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负责照顾孩子生活。
如果孩子发生违法犯罪的事情,父母要承担连带责任。
当然,一些老人由于身体原因,失去生活自理能力,也需要得到他人的监护。
那么,老年人监护人如何认定?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了解下。
一、老年人监护人如何认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
老年人未事先确定监护人的,其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确定监护人。
监护责任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我国《民法总则》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
这些人虽然与近亲属不同,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上的义务,但是,有些是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同意,可以担任监护人。
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二、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根据《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主要有: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防止被监护人受到不法侵害;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3、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4、妥善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对于被监护人财产的经营和处分,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5、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意定监护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When the golden brilliance of the sun penetrated the clouds and shone in front of me, I opened my eyes diligently, but I couldn't see anything.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意定监护制度的内容有哪些?意定监护制度的内容有对于被监护的人必须是年满十八周岁而且对于智力与精神也是属于正常的人;作为意定监护人可以是被监护人的亲属,同时在确定了之后对于监护者就要履行自己的义务。
一、意定监护制度的内容有哪些?意定监护监督人,是由法院选任、就监护人对监护事务的执行情况定期向法院报告之人。
意定被监护人应当是年满十八周岁、智力水平和精神状况正常的自然人。
合同的相对方也就是意定监护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具有监护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作为意定监护人的自然人可以是意定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也可以是与其关系密切的其他人。
《民法总则》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26条第一款规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
”二、监护人撤换的情形有哪些?指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由法院撤消该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另行确定监护人。
撤消监护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1)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
(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3)须由人民法院撤消。
三、监护人职责有哪些?根据《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主要有: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防止被监护人受到不法侵害;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3、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4、妥善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对于被监护人财产的经营和处分,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5、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6、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7、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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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的配偶也应该尽监护人的义务
吗?
▲一、监护人的配偶也应该尽监护人的义务吗?
监护人的配偶也应该负一定的监护人的义务。
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
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
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
置监护人。我国《民法总则》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
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
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虽然与近亲属不
同,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上的义务,但是,有些是自
愿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同意,
可以担任监护人。
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
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监护人的配偶也应该负一定的监护人的义务。监护人是指对
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
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作为监护的人的配偶,也
是要视情况负一定的责任行使监护人的权益。
▲二、怎样确认监护人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按以下程序与方式确定监护
人。
《民法通则》第二节 监 护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注: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
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祖父母、外祖父母;
兄、姐;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
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
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
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
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
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
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
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配偶;
父母;
成年子女;
其他近亲属;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
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
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
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
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
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
人。
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
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
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以上我们能知道,监护人是分为第一监护人的,在无确
定第一监护人时根据相关法律,确定其他的监护人对未成年
人行使保护及教育的权利,因此监护人的配偶也是有一定的
监护人应负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