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流程图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流程图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流程图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流程图

计量标准考核流程图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专项计量授权流程图

PED认证模式的划分

P E D认证模式的划分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PED认证模式的划分 欧共体承压设备指令(PressureEquipmentDirective97/23/EC,简称PED)的CE标志认证已于2002年5月29日起强制执行。欧共体是我国仅次于日本和美国的第三大贸易伙伴,因此,该指令的实施理所当然地引起我国锅炉压力容器行业,特别是出口企业的关注。 认证的符合性评审模式 .模式A:内部生产控制 该模式要求制造商编制技术文件,包括:承压设备的总体描述、设计图纸、强度计算书、采用的标准清单、检验结果、试验报告等。 制造商在每台承压设备上打CE标志并提出书面的符合性声明。 .模式A1:带最终评定监督的内部制造检验 除模式A要求外,由制造商执行最终评定(最终检验和压力试验),授权机构对正在制造或已完成的承压设备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抽查。 除CE标志和符合性声明外,体现授权机构的责任,在每台承压设备上打授权机构识别号。 .模式B:EC型式批准 由授权机构证明制造商生产的代表性样品满足指令要求。 除模式A要求外,增加了制造过程的内容。授权机构将对不符合欧洲协调标准或欧洲批准的材料,执行评审并核查材料制造商颁发的证书;批准永久性联接(焊接)工艺;验证焊接和NDT人员已按规定进行资格评定和批准;同时,验证样品制造符合技术文件规定。授权机构将颁发EC型式批准证书,有效期10年。 .模式B1:EC设计批准 由授权机构证明一台承压设备产品的设计满足指令要求。 除不需要验证样品符合技术文件规定外,授权机构的评审项目同模式B。 授权机构将颁发EC设计批准证书,有效期10年。 .模式C1:型式符合 制造商保证承压设备符合EC型式批准证书所述的型式和满足指令要求。授权机构对正在制造或已完成的承压设备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抽查。 在每台产品上打CE标志、授权机构识别号,并出具书面的符合性声明。 .模式D:生产质量保证(ISO9002) 制造商按批准的质量体系(ISO9002)进行生产、最终检验和试验,保证承压设备符合EC 型式批准证书或EC设计批准证书所述的型式和满足指令要求。 授权机构将评审质量体系,判断其是否符合要求。授权机构必须对质量体系进行定期审核,每3年完成一次全面复审。授权机构还将对制造商执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以验证质量体系的正常运转。 每台产品打CE标志、授权机构识别号,并出具书面的符合性声明。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申请书

附录1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申请书 申请单位 ( 盖章 ) 详细地址 电话邮政编码 传真电子信箱 负责人(签字)联系人(签字) 申请日期年月日 申请书编号

一、申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单位下列计量器具申请型式批准: 二、产品简要说明 到申请时间为止,已经试制的样机台(件)数:。 三、受理单位处理意见 委托:进行型式评价 委托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委托日期:年月日

(一)递交申请书的同时,递交以下文件资料: 1.申请单位合法经营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2.样机照片; 3.使用说明书(或者产品样本) 4.总装图、电路图和主要零部件图; 5.产品标准(含检验方法); 6.制造单位或技术机构所做的试验报告。 (二)说明: 1.申请书一律用A4纸印制; 2.不同类别的计量器具分别填写申请书; 3.申请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 4.“产品简要说明”,填写主要技术指标或说明主要改进情况; 5.填写内容要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6.申请书可打印或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晰、工整,无签字、印章无效; 7.申请书一式三份(可复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QUALITY SUPERVISION,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QSIQ) 编号: No.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申请书 THE APPLICATION FORM FOR THE PATTERN APPROVAL OF MEASURING INSTRUMENT 计量器具制造厂的名称和地址 Name and address of the manufactory of the measuring instrument 申请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Name and address of the applicant 联系人签名 Signature of liaison person 电话传真 (Tel) (Fax) 申请日期 Date of application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样机试验、标准物质定级鉴定)-进口计量器具型 式批准 (一)项目名称: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样机试验、标准物质定级鉴定)——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 (二)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三条:“制造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本单位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样品的计量性能考核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凡制造在全国范围内从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必须经过定型鉴定。定型鉴定合格后,应当履行型式批准手续,颁发证书。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定型,而本单位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应当进行样机试验,样机试验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凡未经型式批准或者未取得样机试验合格证书的计量器具,不准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外商在中国销售计量器具,须比照本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向国务院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型式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凡进口或外商在中国境内销售列入本办法所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审查目录》内的计量器具的,应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型式批准。 (三)申请条件: 凡进口或外商在中国境内销售列入本办法所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审查目录》内的计量器具的,应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型式批准。 属进口的,由外商申请型式批准;属外商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由外商或其代理人申请型式批准。 (四)审批机关: 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 (五)审批程序: 1、申请人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提交申请书和有关资料。 2、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样机试验).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样机试验) 一、许可项目名称: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样机试验) 二、许可依据: 计量法》第十三条:制造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本单位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样品的计量性能考核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凡制造在全国范围内从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必须经过定型鉴定。定型鉴定合格后,应当履行型式批准,颁发证书。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定型,而本单位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应当进行样机试验,样机试验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凡未经型式批准或者未取得样机试验合格证书的计量器具,不准生产。 三、许可条件:样机型式评价(样机试验)的总结论合格,符合型式评价大纲(样机试验)的要求。 四、实施机关:本市范围内的国内企业、事业单位制造计量器具新产品,在正式投产前应向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型式批准或样机试验。 五、许可程序: (一)申请单位向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申请书和有关资料; (二)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接到申请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确定承担定型鉴定(样机试验)的技术机构并通知申请单位;承担定型鉴定(样机试验)的技术机构根据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的定型鉴定技术规范拟定鉴定(样机试验)大纲,并按鉴定(样机试验)大纲进行试验,定型鉴定(样机试验)一般应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承担定型鉴定(样机试验)的技术机构将型式评价报告(样机试验结果通知书)报委托鉴定(试验)的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四)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型式评价报告(样机试验结果通知书)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向申请单位颁发型式批准证书;审查不合格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六、许可期限: (一)受理: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资料的审查,并通知申请单位是否受理。 (二)考核: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确定承担定型鉴定(样机试验)的技术机构并通知申请单位。受委托的技术机构一般应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型式评价(样机试验)

最新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应提交技术资料及要求

计量器具型式评价 1 应提交技术资料及要求 2 3 4 根据《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和JJF1015-2014《计量器具型式评价通用规范》的要求:申请单位应向承担型式评价的技术机构提供试验样机,并提5 6 交以下技术资料: 7 一、样机照片 1、样机和铭牌正面彩色照片各一张; 8 9 2、A4彩色打印或冲洗照片(7寸); 10 3、照片要求清晰可辨,能看清文字; 11 4、铭牌信息应符合该产品标准的要求,并预留出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12 标志(CMC)和编号以及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标志(CPA)和编号的位置。 13 5、照片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二、产品标准及检定规程 14 15 1、产品执行标准是国家或行业标准,只需提供标准封面复印件一份;如16 果产品执行标准是企业标准,需提供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企业标准复印件两17 份; 18 2、产品执行计量检定规程封面复印件一份; 19 3、封面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三、总装图、电路图 20 21 1、总装图:复印件两份; 22 总装图是指表示整机的各组成部分、各零部件相互位置和连接、装配关系的图纸。总装图表达各零部件之间的装配关系和位置关系。 23 24 2、电路图:复印件两份;

电路图指电路原理图,主要用来表示电路的工作原理。 25 26 3、所有图纸采用A4纸; 27 4、图纸每页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四、使用说明书 28 29 1、使用说明书一份; 30 2、使用说明书中应有执行产品标准以及关键零部件和材料采用等信息,31 并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使用说明书应能指导用户正确安装、操作产品,其32 内容一般包括:产品功能,安装图,电源接线图,操作、调整、维护方法,常33 见故障的诊断、分析、排除方法及配件清单等。 3、使用说明书封面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4 35 五、试验报告 36 1、制造单位或技术机构所做的试验报告复印件一份; 2、试验报告封面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7 38 六、防爆合格证 39 1、对于需在爆炸性环境中进行试验的,请提供防爆合格证复印件一份; 40 2、防爆合格证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41 七、软件测评报告 42 1、政府计量部门有要求的,需要提供授权机构出具的软件测评报告复印 件一份; 43 44 2、封面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45 八、变更申请 1、如果需要变更,请按《变更申请》格式填写,并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 46 47 位,要求书写规范;

计量器具型式评价通用规范

计量器具型式评价通用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计量器具的型式评价。 2 引用文献 本规范引用下列文献 OIML D3 Legal Qualification of Measuring Instruments OIML D15 Principles of selection of characteristics for the examination of measuring instruments OIML D19 Pattern evaluation and pattern approval JJF1182-2007 计量器具软件测评指南 注:使用本规范时,应注意使用上述引用文献的现行有效版本。 3 术语 3.1计量器具 单独地或连同辅助设备一起用以进行测量的器具。 3.2 型式评价 为确定计量器具型式可否予以批准,或是否应当签发拒绝批准文件,而对该计量器具的型式进行的一种检查。 3.3 完整型式评价 对计量器具的计量特性和其他技术特性的所有方面进行全面的评价,以确定该型式是否符合现行的法规要求。 3.4 部分型式评价 仅选择计量器具的某些特性进行评价,确定它是否符合现行的法规要求。 3.5 有限型式评价 评价型式的所有方面,但不象完全型式评价那样彻底。其目的在于确定它们与上一次评价所得出结论的偏离。 3.6 P类型计量器具 计量器具为基于嵌入式的计算机系统,系统在固定的硬件和软件环境中运行,软件在(受)保护或检定后不可能经接口或通过其它方法被篡改和上传。 3.7 U类型计量器具 计量器具为基于通用的计算机系统。

4 申请单位应提交的技术资料和试验样机 申请单位应向承担型式评价的技术机构提供型式评价所需的技术资料和试验样机4.1 申请单位应提交的技术资料 4.1.1 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委托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申请书》 4.1.2产品标准。 4.1.3样机照片。 4.1.4总装图、电路图和主要零部件图。 4.1.5使用说明书。 4.1.6制造单位或技术机构所做的试验报告。 4.1.7计量器具软件文档(型式评价大纲有要求时)。 申请单位为型式评价所提供的计量器具软件程序功能、法制相关的软件模块结构、控制结构、数据结构和接口文档,不允许存在任何未归档(的)隐藏功能。 软件文档应包含计量器具软件类型的描述或声明。 4.1.7.1P类型计量器具申请单位应提交下列文件: 法制相关软件及功能说明; 明确赋予法制相关功能的软件标识、软件结构和说明; 提供预设的保护措施说明。 4.1.7.2U类型计量器具申请单位应提交除以上文件外JJF1182-2007中6.1条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4.2 提供试验样机 承担型式评价的技术机构应按下列原则要求申请单位提供足够的样机; 4.2.1单一产品申请的,提供一台样机。 4.2.2按系列产品申请的,应提供不少于系列中三分之一有代表性规格的产品,每种规格提供一台样机。系列中有代表性的产品应覆盖系列产品的测量对象、测量原理、测量范围、准确度等级(最大允许误差)、显示的标尺间隔等。 4.2.3如样机采用不同企业生产的名义相同的关键材料或元部件,则应提供不同的样机。 4.2.4 5 法制管理要求 5.1 计量单位要求 计量器具应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5.2 准确度(最大允许误差)要求

(完整版)计量器具管理程序(含工作流程和各种表格表单)

1. 2. 3. 3.1 3.2 3.3 3.4 4. 4.1 4.1.1 4.1.2 4.1.3 4.2 4.2.1 4.3 4.3.1 4.3.2 4.3.3 4.3.4 4.3.5 4.3.6 4.4 4.4.1 4.4.2 目的 对计量器具配置需求进行识别和配置、校准、标识以及维护等进行控制,确保监视和测量结果的有效性,为产品符合确定的要求提供依据。 适用范围 适用于产品实现、生产和服务的提供过程使用的计量器具。 职责 技术根据产品实现过程的需要,确定需配置计量器具的要求。 设备负责计量器具的采购、立帐、委外检定等归口管理。 质管负责计量器具的有效性评价,并在失效时,对检验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定。 使用部门负责计量器具的日常维护。 工作流程 计量器具的购置 通用的、检验(检测)专用的计量器具由设备统一选型,报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其它使用部门按要求需购置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报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交设备部门。 计量器具到货后,应先行检定,检定合格后入库,记入《计量器具一览表》。使用部门到设备办理领用登记。 计量器具的分类 计量器具按用途进行分类。 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和保养 需要使用计量器具的部门向设备办理借用手续,不用时应尽早归还。 计量器具在使用前必须进行试验性校准。 计量器具使用时必须注意其精度、量程,使用环境,不得过量程使用。 计量器具应做到定人或定点使用,严禁自行拆卸、违反操作规程及作它用。计量器具应合理放置,妥善保管。 当发现计量装置超出检定有效期或失准时,应及时通知设备部门及质管部门,设备部门负责收回维修和检定,质管部门负责对已检产品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定。 计量器具的检定 设备部门选择有检定资质的检定机构对公司的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或校准。

型式试验办理指南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5年9月6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2005年10月8日,国家总局,2005年第145号公告 3、《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2005年5月20日,家质检总局2007年第74号局令 办理条件 一、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是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2、申请人的注册地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3、申请人应为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的计量器具生产企业。 二、许可条件 1、申请单位自行制造的计量器具。 2、该计量器具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工作原理、主要功能、技术指标等与国家技术法规相一致。 3、计量器具的名称符合JJF1051《计量器具命名与分类编码》的要求。 4、经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的型式评价试验机构进行定型鉴定(型式评价),合格后取得型式评价报告。 申请要求 申请人责任 1、申请人应理解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国家总局2005年第145号公告) 和《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国家总局2007年第74号局令)的规定要求,并根据要求自查是否具备取证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和《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在网站上可浏览或下载。 2、申请人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网上填报申请书申请书及相关附表,用A4复印纸打印;相关人员签字用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加盖公章;填报时应仔细阅读申请书填写要求和示范文本。 3、申请人应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因提供不真实材料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申请人应当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前往行政许可窗口提交全部申请材料。此事项的受理时间以行政许可窗口收到全部符合受理要求的申请材料的 时间为准,此时间将标注在受理决定书上。 5、申请人应积极配合行政机关办理行政许可的工作,按要求补正材料;按照行政机关告知的期限完成接受型式评价的准备工作;在接到受理人的取证通知后,按照取证时限及时取证。 6、计量产品的产品标准、型式评价大纲和计量检定规程(含型式评价内容)以及该产品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型式批准,取得新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原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收回。 7、申请人应当于委托次日起20工作日日内,将样机(一般每种型号、规格三台)及有关申请技术资料(申请表、样机照片、产品标准、总装图、电路图和主要零部件图、使用说明书、制造单位或技术机构所做的试验报告等)送到承担型式评价的 技术机构。逾期未按照上述要求送达的,则不具备型式评价条件,检定机构填写《型式评价受理意见表》,报送计量评审中心,市质监局作出不予许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清单和申请文书示范文本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清单和申请文书示范文本 2016年2月3日

需提交以下材料: 1.《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申请书》; 2.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 型式批准证书(申请变更时)需提交原件(收回)。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申请书 (以单相费控智能电能表为例) 申请单位名称××××××有限公司(盖章)组织机构代码××××××××× 所在行政区划山东省××(市)××(区、县) 注册地址××××(与营业执照登记信息一致)邮政编码2500××生产地址××××××××(请尽可能详尽填写)邮政编码2500×× 负责人王××(签字)联系电话135×××××××××××联系人张××(签字)联系电话138××××××××××传真0531-8973××××电子信箱56××××××@https://www.360docs.net/doc/f95986791.html, 申请日期××××年××月××日 申请书编号号

企业声明 1、本企业对《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规范》和《重点管理计量器具生产设施必备条件》已充分理解; 2、本申请书所填信息及附件均真实可靠,若有虚假愿承担一切后果及有关法律责任; 3、本企业所报样机为本单位独立生产,若有虚假愿承担一切后果及有关法律责任。 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名:王×× (单位公章)

一、申请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单位下列计量器具申请型式批准: 计量器具详细信息: 二、产品简要说明(限2000汉字以内): 到申请时间为止,已经试制的样机台(件)数: ×台。 三、委托单位意见 委托:进行型式评价联系人:联系电话: 委托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委托日期:年月日

仓库工作流程及出入库管理流程图

仓储科工作流程管理文件 一、物料或成品入库 (一)物品采购回来后首先办理入库手续,由采购人员向仓库人员逐件交接。仓库人员要根据采购订单的项目认真清点所要入库物品的数量,并检查好物品的规格、质量,做到数量、规格、品种,价格准确无误,质量完好,配套齐全,并在接收单上签字,并开具入库单(或在入库登记簿上共同签字确认)。 (二)对于在外加工货物应认真清点所要入库物品的数量,并检查好物品的规格、质量,做到数量、规格、品种准确无误,质量完好,配套齐全,并在接收单上签字, 并开具入库单。 (三)物品入库根据入库凭证,现场交接接收,必须按所购物品条款内容、物品质量标准,对物品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入库登记。 (四)物品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入库。 (五)物品入库,要按照不同的型号、材质、规格、功能和要求,分类、分别放入货架的相应位置储存,在储存时注意做好防锈,防潮处理,保证货物的安全。(六)物品数量准确、价格不串。做到帐、物料卡、货物相符合。发生问题不能随意的更改,应查明原因,是否有漏入库,多入库。 (七)精密、易碎及贵重货物要轻拿轻放.严禁挤压、碰撞,倒置,要做到妥善保存,其中贵重物品应入公司内小仓库保存,以防盗窃。 (八)做好防火、防盗、防潮工作,严禁与我公司无关的人员进入仓库。 (九)仓库保持通风,保持库室内整洁,由于仓库的容量有限,货物的摆放应整齐紧凑,作到无遮掩,物料卡要醒目,便于识别辨认。 二、物料或成品出库 (一)物品出库,仓库人员要做好记录,领用人签字。 (二)物品出库,数量要准确(账面出库数量要和领料单,实际出库实际数量相符)。做到帐、物料卡、货物相符合。发生问题不能随意的更改,应查明原因,是否有漏出库,多出库。 (三)仓库人员严格执行凭领料单发货,无单不发货,内容填写不准确不发货,数目有涂改痕迹不发货,发生上述问题应及时的与相关的责任人做好货物的核对,保

PED认证

PED 认证 PED 认证指令为97/23/EC《承压设备指令》,是欧盟众多指令中针对承压设备的指令,对承压设备基本安全要求(ESRs)做了规定,保持了欧盟承压设备的现有安全水平。其适用于最高工作压力大于0.5bar 的承压设备和成套设备的设计、制造和合格评估。 PED 认证模式: 模式A:内部生产控制 该模式要求制造商编制技术文件,包括:承压设的总体描述、设计图纸、强度计算书、采用的标准清单、检验结果、试验报告等。制造商在每台承压设备上打CE 标志并提出书面的符合性声明。此模式不需要授权机构(Notified body) 执行评审。 模式 A1:带最终评定监督的内部制造检验 除模式A 要求外, 由制造商执行最终评定(最终检验和压力试验) , 授权机构对正在制造或已完成的承压设备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抽查, 除CE 标志和符合性声明外,体现授权机构的责任,在每台承压设备上打授权机构识别号。 模式B :EC 型式批准 由授权机构证明制造商生产的代表性样品满足指令要求。除模式A 要求外,增加了制造过程的内容。授权机构将对不符合欧洲协调标准或欧洲批准的材料,执行评审并核查材料制造商颁发的证书;批准永

久性联接(焊接) 工艺;验证焊接和NDT 人员已按规定进行资格评定和批准;同时,验证样品制造符合技术文件规定。授权机构将颁发EC 型式批准证书,有效期10 年。 模式B1 :EC 设计批准 由授权机构证明一台承压设备产品的设计满足指令要求。除不需要验证样品符合技术文件规定外,授权机构的评审项目同模式B。授权机构将颁发EC 设计批准证书,有效期10 年。 模式C1 :型式符合 制造商保证承压设备符合EC 型式批准证书所述的型式和满足指令要求。授权机构对正在制造或已完成的承压设备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抽查, 在每台产品上打CE 标志、授权机构识别号,并出具书面的符合性声明。 模式D:生产质量保证 制造商按批准的质量体系进行生产、最终检验和试验, 保证承压设备符合EC 型式批准证书或EC 设计批准证书所述的型式和满足指令要求。授权机构将评审质量体系,判断其是否符合要求,且必须对其进行定期审核,每3 年完成一次全面复审。授权机构还将对制造商执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以验证质量体系的正常运转,每台产品打CE 标志、授权机构识别号,并出具书面的符合性声明。 模式D1 :生产质量保证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申请书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申请书 申请单位:(盖章) 详细地址: 电话:邮政编码: 传真:电子信箱: 负责人:(签字)联系人:(签字) 申请日期年月日 申请书编号 (一)递交申请书的同时递交以下文件资料: 1.申请单位合法经营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2.样机照片; 3.使用说明书(或者产品样本); 4.总装图、电路图和主要零部件图; 5.产品标准(含检验方法);

6.制造单位或技术机构所做的试验报告。 (二)说明: 1.申请书一律用A4纸印制; 2.不同类别的计量器具分别填写申请书; 3.申请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 4.“产品简要说明”,填写主要技术指标或说明主要改进情况; 5.填写内容要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6.申请书可打印或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晰、工整,无签字、印章无效; 7.申请书一式三份(可复印)。 (三)申请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应提供本单位生产的三台样机;按系列产品申请的,每个系列提供三分之一有代表性的规格产品,每种规格提供三台样机。 (四)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一年内对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有效。一、申请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我单位下列计量器具申请型式批准: 序号 计量器具名称 型号、规格、准确度 备注 二、受理单位处理意见 委托:进行型式评价 委托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委托日期:年月日 三、型式评价结果: 经型式评价该产品各项技术指标均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准予发放型式批准证书。 (详见型式评价报告) 审批人:年月日

一、工作人员,坚决贯彻执行《计量法》、《河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等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制定下发与其相悖的文件,不施行已明令废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 二、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当场受理;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不擅自增设许可项目和办理环节,不额外附加、变更和提高许可标准,严格在许可时限内完成许可事项,许可证书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申请人。 三、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禁止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事项无关的材料;禁止向申请人提出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有偿服务等要求;禁止擅自委托和准许中介机构或其他组织代行许可权或许可代理活动。 四、依法履行执法职能,按照法定依据、权限、程序、时限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禁止擅自对工作对象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禁止擅自增设行政收费项目或改变收费标准;禁止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行政处罚项目;禁止接受相对人宴请、馈赠。

SOP计量器具管理SOP

颁发部门:QA部 生效日期:[ 年月日] 复审日期:[ 年月日] 分发清单 QA 部[]QC 部[]生产部 [] 一车间 [] 二车间 [] 营销部 [] 财务部 [] 供应部 [] 设备工程部 [] 人力资源部 [] 综合办 [ ] 其他 [ ]

1 目的 1.1 规范计量器具管理、保证计量单位的统一和测量的准确。 1.2 规范计量器具的购置、验收、校准、分类、编号等管理。 2 范围 公司所有的计量器具、仪器、仪表等。 3 定义 N/A 4 职责 4.1 设备工程部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订、培训、执行。 4.2 各相关部门负责审核此规程。 4.3 质量副总负责本规程的批准。 4.4 各相关部门负责按本规程执行。 4.5 QA部负责监督本规程执行。 5 引用标准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6 材料 N/A 7 流程图 见附录1 8 内容 8.1 计量器具的采购 计量器具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按照《采购管理SOP》执行。 8.2 计量器具分类。 依据计量器具的质量、性能及公司实际情况,按照使用地点、使用要求和程度,将 计量器具分A、B、C三类。 8.2.1 A类计量器具 8.2.1.1 公司最高计量标准,包括标准器及标准物质。 8.2.1.2 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和环境监测方面,并列入强检计量器具目录 的工作计量器具。

8.2.1.3 对企业生产参数有直接影响的计量器具。 8.2.2 B类计量器具 8.2.2.1 用于工艺控制、质量检测中计量数据有准确度要求的计量器具。 8.2.2.2 公司内核算的能源、物资管理用的计量器具。 8.2.2.3 固定安装在连续运转装置或生产线上,计量数据准确度要求较高,但平时不允许 拆装的计量器具。 8.2.2.4 使用频次低、性能稳定的计量器具。 8.2.2.5 作专用的通用计量器具。 8.2.3 C类计量器具 8.2.3.1 对计量数据无严格准确度要求的指示用计量器具。 8.2.3.2 固定安装与设备配套不可拆卸的计量器具。 8.2.3.3 国家计量行政部门明令允许一次性使用或实行有效期管理的计量器具。 8.2.3.4 对计量数据无严格要求的、性能不易变化的低值易耗计量器具。 8.3 分类管理 8.3.1 A类计量器具管理 8.3.1.1 A类计量器具均向其指定的计量测试所申请周期检定。 8.3.2 B类计量器具管理 8.3.2.1 应在检定规程或公司内控校准方法规定的检定(校准) 周期内对计量器具进行检定 (校准)。 8.3.2.2 通用计量器具作专用计量器具使用时,可按其实际使用需要适当减少检定项目, 但须在检定书上做出说明,并在计量器具上标上醒目的限用标志。 8.3.2.3 无计量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按A类计量器具相关条款管理。 8.3.3 C类计量器具管理 8.3.3.1 国家规定进行一次性检定的计量器具及对计量数据准确度要求不高,性能不易变 化的低值易耗计量器具,可在验收后投入使用或只进行一次性检定。 8.4 计量器具的编号管理 设备工程部计量员负责仪器、仪表的分类编号工作 8.4.1 仪器、仪表的编号原则 8.4.1.1 每一个仪器、仪表必须给予专一性的编号,一个编号只用一次,即不管被编号的仪

产品型式批准流程

产品型式批准流程生效日期:2010-05-30

1、目的 为了更好的促进型式批准工作的高效开展,拟对型式批准制定流程,明确工作中各成员岗位职责和任务。 2、适用范围 此流程适用于所有产品的型式批准工作的实施。 3、输入 1)《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第145号》,见附件一。 2)《XXXXXXX型式批准查检表》,见附件一。 4、职责描述 [研发产品经理]: 1)负责提出新开发产品型式批准需求; 2)负责准备产品标准、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及产品说明书等技术文件; 3)配合完成现场型式试验; 4)负责现场型式试验中对应不符合项的整改工作。 [计量标准工程师]: 1)负责对新开发产品型式批准需求进行判定,启动型式批准流程; 2)负责《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申请书》的编制; 3)负责与相应机构联系确认,对申请材料的齐套性、技术要求和规范性审核,并报送相关质监部 门; 4)负责提供型式批准相关技术内部支持和外部沟通咨询; 5)配合完成现场型式试验; 6)组织现场型式试验不符合项的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整改材料报送相关质监部门; 7)负责公司型式批准证书的领取、归档。 [产品测试工程师]: 1)负责制定产品的试验报告; 2)负责配合专家完成现场型式试验; 3)负责现场型式试验中对应不符合项的整改工作。 [产品设计工程师]: 1)负责提供产品的照片、图纸等技术文件; 2)负责现场型式试验中对应不符合项的整改工作。 5、流程图 见附件二

6、流程活动说明 (一)型式批准准备阶段: [001] 型式批准需求发起 在新产品试制阶段,研发产品经理负责提出产品型式批准需求。 [002] 型式批准沟通判定 计量标准工程师根据145号文件确认该产品是否需要做型式批准,若需要则就型式试验事宜与质监部门授权的技术机构或专家进行联系、沟通,确保型式试验能顺利进行,并主持执行型式批准流程,制定相应型式批准计划。 交付件: 【1】《型式批准计划》 [003] 型式批准材料准备 计量标准工程师负责准备以下型式批准申请材料。 交付件: 【2】《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申请书》一式三份 【3】申请单位合法经营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研发产品经理负责提供产品说明书和相应的国家标准、检定规程等。 交付件: 【4】《产品使用说明书》 【5】产品标准、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 产品测试工程师负责准备以下型式批准申请材料。 交付件: 【6】制造单位或技术机构所做的试验报告 产品设计工程师负责准备以下型式批准申请材料。 交付件: 【7】样机照片 【8】总装图、电路图和主要零部件图 [004] 申请材料审核

项目部管理人员框架图和工作流程图

Word 文档 下载可编辑 项目部管理人员框架图及岗位职责 1.1工程项目部管理职能 1.1.1工程项目部管理职能:围绕承担的装饰工程项目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等的管理,在施工组织、施工技术、施工质量控制、施工进度(工期)控制、施工成本控制、施工材料计划、安全文明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工程项目施工内外协调管理等方面履行其工作权力和职责义务。 1.2项目部人员框架图 技术负责人高级工程师 项目经理 技术员高级工程师 施 工 员中级工程师 库 管 员初级工程师 资 料 员初级工程师 安 全 员 初级工程师 质 检 员 初级工程师 预 算 员 初级工程师 劳务分包 施工 员 中级工程师

1.3工程项目经理职责 工程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在项目施工管理中的授权代表, 工程项目经理在其授权范围内领导和负责履行赋予其项目部的职能管理工作并为完成承担的装饰工程项目合同所包含的内容及目标任务履行其管理职责;工程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负全责。 1.3.1协助分管副总经理负责本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企业质量方针和项 目创优质量目标在本项目工程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本工程项目质保体系、各级质量责任制,保证质量体系持续有效运行,使建筑装饰、安装生产和服务质量处于严格受控状态。 1.3.2协助分管副总经理参与本工程项目合理配置人力资源,项目部管理架构的组建工作并负责项目部人员管理工作。 1.3.3协助分管副总经理及相关部门参与对工程分包队伍的推荐、评审、选择。参与劳务队伍的报价审核、劳务结算。 1.3.4履行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负责工程技术(经济)洽商、工程项目预(结)算和变更及追加项目的报价、经济签证编制、审报、确认工作。 1.3.5负责对未定价材料报批手续的办理工作,并在分项工程实施前或材料合同签订前办妥同时,按照公司规定报送各相关部门以便控制成本。 1.3.6 负责工程项目进度款和完工项目尾款的回收办理工作。 1.3.7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项目质量目标,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卫生等进行严格控制管理,对存在质量事件、安全隐患,环境卫生低劣情况进行限时整改并酌情处罚。 1.3.8负责对施工成本的控制管理,根据合同及进度计划编制详细的现场资金使用(月)计划及工程项目现场费用支出情况报表,并按照公司规定报送相关部门。 1.3.9负责施工进度(工期)的控制管理,组织编制项目总(工期)进度控制计划及月、周实施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进行动态控制管理。 1.3.10负责成品、半成品装饰件及材料计划的编制、审核、组织进场、入出库、建卡立账登记、调拨、现场材料存放的管理工作;按照公司规定将编制的成品、半成品装饰件及材

计量器具生产许可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审批流程 发布时间:2015-07-08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一、事项名称: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二、设定依据:《计量法》第十二条,《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 三、项目申请人种类:企业、事业、公民个人、其他组织 四、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不包括企业整改时间) 五、申请条件: 1、具有与所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 2、具有与所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相适应的固定生产场所及条件; 3、具有保证所制造、修理计量器具量值准确的检验条件; 4、具有与所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相适应的技术文件; 5、具有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计量管理制度; 6、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7、具有提供售后技术服务的条件和能力。六、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材料; 七、审批流程:

八、办理地点:保定市行政服务大厅质监局窗口 九、办理时间:工作日(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1::50 下午 1:30—5:00 十、联系电话: 十一、表格下载: 北京计量生产许可证办理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部门、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器具核准事项办理的依据、许可条件、申请要求、受理工作程序和要求、办理工作程序和要求、业务流程、业务文件和记录以及相关流程。 本标准适用于部门、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器具核准事项的申请、受理、评审、决定、送达、归档、复查、变更、撤销及封存、补领证书的办理。 本事项由市局和区县局按照部门、企事业单位注册机关不同分别实施: 市局办理: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建立本部门最高计量标准;市级以上注册机关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建立本单位最高计量标准。 区县局办理:乡镇企业;区、县级注册机关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建立本单位最高计量标准。 2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5年9月6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2005年1月1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2号令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JJF1033) 3 许可条件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查询.doc

序号制造单位计量器具名称及型号规格证书 编号 批准 日期 1.日本岛津制作 所 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UV-3600型)2007-C101 20070110 2.美国HACH 公 司 在线余氯测定仪(CL 17型)2007-C102 20070110 3.美国HACH 公 司 可见分光光度计(DR2800型)2007-C103 20070110 4.英国热电公司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Evolution300型)2007-C104 20070110 5.英国热电公司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Helios α型)2007-C105 20070110 6.美国AMETEK Automation & Process Technologies 磁致伸缩液位仪(7100/7252/7255/7300/7331/DM330/ DM231/H-1000/HMT-900/RTL-750B型) 2007-L106 20070110 7.美国Dionex Corporation 高效液相色谱仪(UltiMate3000型)2007-C107 20070110 8.日本东亚DKK株式 会社 COD自动测定装置(COD-203/COD-203(S)型)2007-C108 20070110 9.日本东亚DKK株式 会社 总磷总氮在线测定装置(NPW-150/NPW-150(S)型)2007-C109 20070110 10.德国Endress+Hauser Wetzer 流量、能量管理器(RMC621/RMS621型)2007-F110 20070110 11.德国Envitec Wismar GmbH 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AlcoQuant 6020型)规格: BAC(0~500)mg/100ML,BrAC(0~2.2)mg/L 2007-C111 20070118 12.美国Emerson Process Management Rosemount Inc. 差压流量计(3051SFC型)2007-F112 20070119 13.美国Emerson Process Management Rosemount Inc. 压力变送器(4500,951型)2007-F113 20070123 14.日本尼德克公司 (Nidek Co.,Ltd)焦度计(LM-1000(P)/LM-1200型)规格:-25D~+25D (球镜度) 2007-C114 20070126 15.日本尼德克公司 (Nidek Co.,Ltd)验光机(AR-330A/AR-310A型)规格:-30D~+25D(球镜 度) 2007-C115 20070126 16.日本尼德克公司 (Nidek Co.,Ltd)验光机(ARK-530A/ARK-510A型)规格:-30D~+25D (球镜度) 2007-C116 20070126 17.韩国POTEC Co., Ltd 验光机(PR-5000型)规格:-25D~+22D(球镜度)2007-C117 20070126 18.韩国POTEC Co., Ltd 验光机(PRK-5000型)规格:-25D~+22D(球镜度)2007-C118 20070126 19.韩国HUVITZ Co., Ltd 验光机(MR-3100P型)规格:-25D~+22D(球镜度)2007-C119 20070126 20.韩国HUVITZ Co., Ltd 验光机(MRK-3100P型)规格:-25D~+22D(球镜度)2007-C120 20070126 21.韩国HUVITZ Co., Ltd 焦度计(CLM -3100P型)规格:-25D~+22D(球镜度)2007-C121 20070126 22.加拿大Siemens Milltronics Process Instruments Inc. 超声波物位计(SITRANS LU 01/02/10,MiltiRanger 100/200,HydroRanger200,HydroRanger Plus, SITRANS LUC500, SITRANS Probe LU, The Probe, OCM III型) 2007-L122 20070126 23.加拿大Siemens Milltronics Process Instruments Inc. 雷达物位计(SITRANS LR200,SITRANS LR250/260, SITRANS LR300,SITRANS LR400, SITRANS LR460, SITRANS Probe LR型) 2007-L123 20070126 24.加拿大Siemens Milltronics Process Instruments Inc. 点式物位计(PointekCLS 100/200/300/500,SITRANS PD500,Pointek ULS 200, Pointek LPS 200, Pointek LVS 200 型) 2007-L124 20070126 25.加拿大Siemens Milltronics Process Instruments Inc 电容式物位计(SITRANS LC 300,SITRANS LC 500型)2007-L125 20070126 26.德国连续气体分析仪EL-3000(Uras 26)型2007-C126 2007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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