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德国议会制度及其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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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的二元制评价-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德意志的二元制评价-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德意志的二元制评价-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德意志的二元制评价是指对德国这个国家在历史、政治、文化等方面存在两种互相矛盾的评价观点。

一方面,德国以其丰富的历史背景、高度发达的经济体系和先进的科技水平而备受赞誉;另一方面,德国也因为其曾经的战争罪行和民族主义情绪而受到谴责。

本文将从德意志的历史背景、政治体制和文化特点三个方面探讨德国的二元制评价,并对德国的未来展望进行思考。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应该包括对整篇文章的组织和安排进行简要介绍。

在本篇文章中,我们将按照以下结构展开讨论:首先,我们将在引言部分介绍德意志的二元制评价的背景和意义,同时明确文章的结构和目的,为读者提供整体的框架。

接下来,我们将在正文部分分别探讨德意志的历史背景、政治体制和文化特点,通过对这些方面的分析,展现出德意志国家的独特性和复杂性。

最后,在结论部分,我们将对德意志的二元制评价进行总结,展望德意志的未来发展,同时得出一些结论性的观点,为整篇文章做出完整的收尾。

通过以上结构的安排,我们将全面深入地探讨德意志的二元制评价,为读者呈现一个通盘考量的观点和分析。

文章的目的是通过对德意志的历史背景、政治体制和文化特点的分析,探讨德意志的二元制评价。

通过了解德意志在这三个方面的独特性和特点,可以更全面地理解德意志国家的整体性格和发展趋势。

同时,也可以对德意志未来的发展进行一定的展望,为读者提供对德意志国家的更深入了解和思考。

}}}请编写文章1.3 目的部分的内容2.正文2.1 德意志的历史背景:德意志是欧洲大陆上最古老的国家之一,其历史可以追溯至古罗马时代。

在中世纪,德意志地区是由一系列部落和王国组成的分散政治实体。

直到19世纪,德意志地区才实现了统一,成为一体化的国家。

德意志的历史背景中有许多重要事件和人物。

其中最著名的要数查理曼大帝(Charlemagne),他在9世纪统一了大部分西欧,并成为神圣罗马帝国的创始人。

德国选举制度

德国选举制度

德国选举制度一、概述德国选举制度是指用于选举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制度。

德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由16个州组成的联邦共和国。

德国选举制度注重代表性和多元化,旨在确保公正的选举结果和广泛的政治参与。

二、选举原则德国选举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平等原则每个选民的选票都应该有相等的价值,没有人应该被歧视或优惠对待。

2. 直接原则选民直接选举代表,而不是间接选举或通过代理人选举。

3. 普遍原则凡年满18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无论性别、种族、宗教或其他身份。

4. 秘密原则选民的投票必须保密,以保障其个人隐私和自由选择。

5. 自由原则选民有权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政治意见,并在没有外界干扰的情况下进行选举。

三、选举制度类型德国选举制度采用了混合制,结合了比例代表制和单议席选区制。

具体包括以下类型:1. 基础选举制度德国的基础选举制度采用了比例代表制。

根据选民的投票比例,政党将按照比例分配议会席位。

这样可以确保政党在议会中的代表性与其在选民中的支持率一致。

2. 补偿席位制度为了保证议会的代表性和多元化,德国引入了补偿席位制度。

在分配议会席位时,政党在地区选区中获得的席位将与其在全国范围内获得的选票比例相补偿,以确保议会反映全民意愿。

3. 多数制度除了比例代表制,德国还采用了多数制度。

在选举中,选民可以投票给他们支持的候选人,而不仅仅是政党。

在单议席选区中,获得最多选票的候选人将赢得席位。

四、联邦议院选举德国最重要的选举是联邦议院选举,也被称为“联邦选举”。

以下是联邦选举的具体程序:1. 选举频率联邦议院选举每四年举行一次。

选举日期通过国家选举法规定。

2. 验票日选举前一天是验票日。

选民可以在这一天提前投票,并在选举日通过邮寄投票或投递给选举办事处。

3. 选民资格凡年满18岁的德国公民都有选举权。

选民必须在选民名单上登记,以确保其选举权的有效性。

4. 候选人提名政党和选民可以提名候选人参选。

政党必须在选举办事处提交提名名单,而个人候选人需要提供一定数量的签名支持。

德国宪法监督制度(上)

德国宪法监督制度(上)

德国宪法监督制度(上)作者:甘超英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法学院出处:新疆人大2002 5正文:一、德国宪法监督的历史发展宪法监督,就其主要方面而言,是指议会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和法院对议会法律和政府行政活动的宪法控制。

比起其他西方国家,德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历史发展有三个显著的特点:第一,宪法监督制度建立得比较晚,基本上在19世纪初叶才开始建立,而且是在纯粹照搬英国和美国等国家政治制度的基础上规定在宪法中的。

第二,监督制度的发展和完成是血的教训的总结,是在对纳粹法西斯统治进行反思的基础上,最终认识到宪法监督的实质及作用并最终确立现代宪法监督制度的。

第三,二战后德国宪法监督的制度和实践相当成功,就某些方面而言,是除美国之外最成功的一种宪法监督体系。

(一)德国监督制度的起源在观念上,宪法监督制度建立在法律公正观的基础上。

就德国法律公正观而言,早在中世纪的神圣罗马帝国时期就有了:“天佑德国——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地方,在那里,普通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控告其主人,但为主人尊严计,诉讼将在一个外国的、非其主人自己的法庭上进行。

”然而,在1949年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成立以前,德国根本就不存在专门的宪法监督。

不过,如果从议会监督的角度看,德国宪法监督制度始于法国大革命。

席卷欧洲大陆的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特别是《人权宣言》的公布,使欧洲大陆一切封建统治成为不合理。

尽管封建势力联合起来战胜了法国,但德意志诸邦国的封建主再也不能按照旧有的封建模式进行统治了。

与欧洲大陆多数国家相同,德国宪法监督制度也是经过从法律及社会改革到议会制政府这样的过程建立的。

在德意志地区,普鲁士邦从1793年至1805年,通过立法进行了三项大规模的法律改革:1793年的司法制度改革、1794年的民事法律制度改革和1805年的刑事法律制度改革。

接着,在南德巴伐利亚、北德莱茵兰地区(即包括后来德国经济最发达的鲁尔区在内的莱茵河地区)也进行了类似的改革。

西方国家的议会制

西方国家的议会制

下议院
由普选产生的议员组成, 代表选民利益,负责提出 和辩论法案,以及对政府 工作进行监督。
两院制
上下议院共同组成议会, 协同工作,确保法案的合 理性和民主性。
立法程序与规则
提出法案
议员或政府可提出法案, 提交给议会审议。
辩论与表决
法案在议会中进行辩论, 经过多次修改和表决后, 获得通过或否决。
通过与颁布
洲大陆和英国等西方国家确立。
在现代,议会制已经成为许多国家的政治制度,包括英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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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德国等。
西方国家采用议会制原因
历史传统
许多西方国家有深厚的议会制历史传 统,这种制度已经深入人心,成为国 家政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主原则
议会制体现了民主原则,即人民通过 选举代表参与国家管理,实现人民主 权。
选举制度定义
选举制度是一国统治阶级通过法律规定的关于选举代议机关代表和 国家公职人员的原则、程序与方法等各项制度的总称。
选举制度作用
选举制度是近现代民主政治的产物,它随着资产阶级政权的建立和代 议制的形成而产生,实现民主政治是选举制度的根本目的。
选民资格和选区划分
选民资格
通常指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选民资格由宪法和法 律规定,通常包括年龄、国籍、居住期限、财产状况、受教育程度、职业等方 面的限制。
选区划分
选区划分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将选民划分为不同的选举区域,每个选区选举一 定数量的代表或议员。选区划分的标准可以是地理区域、人口数量、行政区划 等。
竞选活动和投票过程
竞选活动
在西方国家,竞选活动是选举的重要组成部分。候选人通过各种方式向选民宣传 自己的政治主张和施政纲领,争取选民的支持。竞选活动通常包括演讲、辩论、 广告宣传等多种形式。

德国国情概况

德国国情概况

德国政体德国社会民主党(德语:Sozialdemokratische Partei Deutschlands,SPD),简称社民党,德国主要政党之一。

自1949年以来,社民党始终位列联邦议院中。

它是德国历史最悠久政党,成立于1863年,是德国第一个社会民主组织。

福利待遇和公平公正是SPD的基本政治观点。

但究竟是什么意思呢?福利待遇是指如果丧失了劳动能力或者生病了,那么将给予资助。

公平公正是指同劳同酬,公平对待每个人。

例如,不富裕的人们和富人们享有同样的权利和机会,幸福生活。

身为德国现任总理和基民盟(CDU)主席的默克尔自休假归来后,其支持率一直不断上升,目前已达到57%,比上一周高出了3%。

而她的竞争对手,德国社民党(SPD)主席施泰因布吕克(Steinbrück)的支持率仅为21%。

基民盟和基社盟(基督教民主联盟和基督教社会联盟Christlich-Demokratische Union und Christlich-Soziale Union):从康拉德•阿登纳到赫尔穆特•科尔,再到如今的德国联邦总理安格拉·默克尔,基民盟与其姐妹党派基社盟(仅巴伐利亚州)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站在德国政坛的最高峰。

在联邦层面,基民盟和基社盟在联邦议会共同组成一个党团,其代表颜色为黑色,又称其为黑党。

基民盟的前身是魏玛共和国时期于1945年7月成立的天主教中央党。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先后在德国西部地区(巴伐利亚州除外)和柏林建立了基督教民主党地方组织。

1950年10月在戈斯拉尔举行第一届联盟代表大会,正式成立基督教民主联盟,首任主席是康拉德·阿登纳。

基社盟是德国巴伐利亚州的一个基督教保守主义政党,于1945年9月12日在慕尼黑成立。

社民党(社会民主党Sozialdemokratische Partei Deutschlands):前德国总理威利·勃兰特、赫尔穆特•施密特以及格哈德·施罗德都来自社会民主党。

德国会计

德国会计

德国全称德意志联邦共和国。

德意志在德语中意为“人民的国家”。

德国位于欧洲中部,面积为35.7万平方公里;人口约8220万(1999年底),主要是德意志人,还有少数丹麦人、吉卜赛人和索布族人。

1990年10月3日,民主德国正式加入联邦德国,德国实现统一。

德国是高度发达的工业国家,经济实力位居欧洲首位。

在国际上仅次于美国和日本,为第三大经济强国和美国之后第二大贸易国。

德国采用社会市场经济制度,国家通过法律和政策对经济进行积极指导和调控。

德国会计属于日耳曼会计体系,该集群主要包括德国、奥地利、以色列、瑞士等国,其中以德国最为典型。

在日耳曼会计体系的国家中,商法、公司法和税法在会计体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总体而言,与盎格鲁一萨克逊会计体系相比,德国会计较为稳健保守,信息披露的透明度较低。

一、会计环境(一)政治环境因素德国的政治环境是根据宪法规定的。

德国宪法称为《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于1949年5月生效。

1956年、1968年曾作过大修改。

1990年8月,两德“统一条约”对《基本法》某些条款又作了适应性修订,10月3日起适用于全德国。

《基本法》规定,德国是联邦制国家,德国国家政体为议会共和制,联邦总统为国家元首,联邦总理为政府首脑。

《基本法》还规定了三权分立的原则,即国家权利分别由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相互平衡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构行使。

议会由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组成。

联邦议院行使立法权,监督法律的执行,选举联邦总理,参与选举联邦总统和监督联邦政府的工作等。

联邦政府行使行政权,由联邦总理和联邦部长若干人组成。

社民党和绿党于1998年10月27日组成联合政府。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行使执法权,是最高司法机构,主要负责解释《基本法》,监督《基本法》的执行。

德国政府管理国家与美国不同,不仅在宏观上管理国家,微观上也参与管理。

不仅立法对微观经济的原则进行直接干预,甚至政府直接立法规定会计处理、财务报告格式等细节。

俾斯麦选举制度

俾斯麦选举制度篇一:德国政治制度联邦德国政治制度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简称德国。

二战后分为西德与东德;1990年,东德并入西德。

一、德国政治制度的发展历程(1)德意志联邦时期的政治制度843年凡尔登条约,形成了独立国家;11世纪末开始使用德意志这个名称。

1618--1648年的三十年战争,德国的分裂割据更加严重;1815年组成松散的联合体;1849年《法兰克福宪法》宣称德意志实行君主立宪的联邦制的政治制度,但未实现。

(2)德意志第二帝国时期的政治制度俾斯麦通过1864年丹麦战争,1866年普奥战争,1870年普法战争三次王朝战争,统一了德意志,史称“第二帝国”。

1871年通过《德意志帝国宪法》,确立了君主立宪制的政体。

实际上是一个军事专制的国家。

(3)魏玛共和国时期的政治制度1919--1933年间的德国。

1919年通过《德意志联邦法》,第一任总统艾伯特。

明确主权在民的原则,开创了德国共和政体的历史。

是当时世界上最长的宪法,理论上确立了议会民主制政体。

(4)第三帝国的独裁统治又称纳粹德国。

指1933--1945年间的德国。

意识形态是国家社会主义(法西斯主义和极权主义的变体)。

希特勒解散国会,实行独裁统治,并取缔了纳粹党外的所有政党。

(5)《基本法》的制定及其特点1945年,德国在投降书上签字,第三帝国告终。

1948年,美英法三国将占领区合并为西占区,并于1949年通过《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简称《基本法》),成立了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西德)。

苏联也成立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东德)。

1990年两德统一,《基本法》经过修改后,于1994年生效。

特点:突出了对公民的基本权利保护;明确禁止对外侵略和对内实行法西斯独裁统治;为防止党国合一、法西斯一党独裁的再度出现,就政党的法律地位作出规定;设立联邦宪法法院,保证宪法实施;限制本国国家主权,将国家部分权力移给有关国际组织,并承认国际法的效力优于国内法;修正传统的议会内阁制,限制议会倒阁的权力,实行“建设性不信任案”制度。

德国选举制度历史

德国选举制度历史导言:德国选举制度历史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

自那时起,德国一直在积极探索不同的选举制度,以确保政治体系的民主性和代表性。

本文将探讨德国选举制度的演变过程,以及对德国政治发展的影响。

第一部分:起源和演变1. 德国帝国时代的选举制度在德国帝国时代(1871-1918年),选举制度主要基于财产和社会地位的不平等。

这种制度强调富裕阶层的统治地位,限制了较低社会阶层的参与。

同时,也存在对议会权力的限制,由君主行使更多的实权。

2.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革命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德国发生了革命和政治动荡。

1919年,威玛共和国宪法的制定实现了更广泛的选举权,包括男女普选权。

这标志着德国选举制度迈向更为开放和平等的方向。

3. 纳粹德国时期的选举制度纳粹德国时期的选举制度存在严重的操控和歧视。

纳粹党利用选举来巩固其极权统治,通过操纵选举过程,排除政敌并向选民灌输纳粹意识形态。

这对德国的政治发展造成了巨大破坏,并最终导致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

4. 战后德国的选举制度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德国政府致力于重建民主制度和恢复选举自由。

1949年,德国基本法确立了全民平等参与选举的原则,并建立了联邦选举制度。

这一制度注重党派代表性和议会多元化,为德国政治稳定奠定了基础。

第二部分:德国联邦选举制度1. 选举规则和机制德国联邦选举采用比例代表制,即根据政党在选区的得票比例确定议会席位的分配。

选民通过在选票上对政党或候选人进行投票来表达意愿。

根据选举结果,国会议席分配给政党,并确定政府组成。

2. 政党组织和选民参与德国政党在选举中起着重要作用。

政党通过竞选活动和政策宣言来争取选民支持。

选民可以通过参加政党的会员集会、公开辩论和媒体报道来了解各政党的政策观点和理念,并做出选择。

3. 补选和党派联盟德国的选举制度还允许发生补选,以填补因议员任期结束、去世或辞职而产生的空缺席位。

此外,政党之间也可以建立联盟,并在选举中共同参与,以增强选举成功的机会。

德国为什么采用联邦制而不是单一制

1、德国为什么采用联邦制而不是单一制?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联邦制比较适合当时的德国。

联邦制国家由各个联邦成员组成,各成员单位先于联邦国家存在。

联邦成员国在联邦国家成立之前,是单独的享有主权的政治实体;加入联邦之后,虽然不再有完全独立的主权,但在联邦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联邦成员的主权仍受到法律的保护。

2、魏玛共和国宪法民主性的体现。

魏玛宪法,这是20世纪最自由、最民主的宪法,结构严谨到几乎完善,条文令人钦佩,读起来使人觉得完美无暇的民主制度似乎就此获得了保障。

而且这部宪法的确博采众长,内阁制取法英法,总统制仿效美国,人民复决制则源自瑞士。

在宪法思想与制度安排上也让人动容,“政治权力属于人民”这样的原则贯彻其中,特别是不分男女皆有选举权这点让德国人在自由民主政治史上占有先机。

3、魏玛共和国宪法失败的原因。

完善的民主宪法却没有能够为魏玛带来稳定的宪政状态。

因为魏玛宪法存在着两方面的缺陷:一是总统的权力过大;二是绝对比例代表制的采用。

魏玛宪法赋予总统具有英国君主的地位———对外代表国家、主持国家重要庆典之外,还给予美国总统式的实权,统帅海陆空三军,有任命总理和国家官吏的大权,其任命权不受议会的约束,同时宪法48条规定总统还有宣布紧急状态的特权。

总统可以在紧急状态时局部或全部取消宪法规定的各项民主自由的权利。

宪法这样规定的总统的权限实际上已经超过了1871年德意志帝国规定的皇帝的权限。

德意志帝国皇帝宣布紧急状态时须事先宣布戒严,并且是在国会休会期间。

而魏玛共和国宪法颁布之后,到1932年为止,总统宣布紧急状态有233次之多。

仅1930年到1932年短短三年中,宣布紧急状态有191次;相反,国会颁布法令的次数是135次;而国会开会的次数是148次。

可以看出议会民主制在经济危机的年代其民主性的大大削弱。

魏玛共和国没有一届国会是满了任期的,因而魏玛共和国的总统也被称为“皇帝的替身”。

宪法第二缺陷是绝对比例代表制的引入及其产生的一系列问题。

德意志帝国的君主立宪制


德意志统一前,俾斯麦就曾在议会中公开宣称:“我们 这里不是英国,我们这些大臣是国王的奴仆而不是你们 (指议员)的奴仆。”
英、德两国不同的历史文化背景 英国存在议会的传统,议会虽然是封建政权的一部分, 但对王权有一定限制作用。 16、17世纪,英国的资本主义有较快的发展,代表资 产阶级和新贵族的议会同国王反复斗争,最终建立君主 立宪制,君主“统而不治”,内阁对议会负责,议会成 为 国家权力的中心。
条件:① 历史必然性 :工业革命的展开和资本主义经 济的发展要求统一,也为统一提供了条件。②统一的可 能性:普鲁士经济发达;军事力量强大;民族成分单一, 统一决心坚定;统治阶级实力雄厚,野心勃勃……③俾 斯麦……
2、完成统一 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任命俾斯麦为宰相,开始了统一 德意志的进程。
俾斯麦认为普鲁士必须以武力来统一德意志。他强化 专制集权,加强军事力量,施展外交谋略,通过三次 王朝战争统一了德意志。
但也存在缺陷,如效率问题,关注选举而忽视长 远……
认识高考 (10年上海)乾隆皇帝曾对法国产生浓厚的兴趣,打算 派外交使团会见路易十六。这一计划最终付诸东流,原 因可能是 A.法国发生了大革命 B.清廷忙于抗击沙俄入侵 C. 中国正在和英使签订两国通商协议 D.普法战争爆发 A
(10年北京)17世纪英国革命期间产生了一个意外的局 面,革命因反抗一个人的专制开始,却造成了另一个人 的独裁。这里的“一个人”和“另一个人”分别是指
C
(09年全国卷Ⅱ)美国历史学家平森认为,德国在短短 的30年间,“从一个‘诗人和思想家’的民族转变为以
工艺技术、金融和工业组织以及用物质进步为公共生活 的显著特征的民族”。促成这一巨变的主要原因是
A.垄断组织大量出现 C.自法国获得割地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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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德国议会制度及其特点
摘要:德国议会制度是欧洲议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议会制度由联邦议院和
联邦参议院组成,各有其特点和相关要求,呈现了不同于其他老牌资本主义国家
的议会体制特点,通过了解德国议会制度能够从中探讨出欧洲议会制度的变迁和
特点,以便于更好的为我国的议会制度的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关键词:德国议会 联邦议院 联邦参议院 议会特点
德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其联邦议会实行两院制,而德国联邦议会的组成及
其职权的分布是怎么样的,将通过以下叙述进行论证。
一、德国联邦议会两院的组成。
(1)联邦议院:联邦议院是德国的最高立法机关和法律监督机关,其议员由普
遍、直接、自由、平等和秘密选举产生,而根据联邦基本法的规定,联邦议院议员
拥有完全的自主权,不受任何委任和指令的约束,只服从自己的良心,或者说“只凭
良心行事”。联邦议院每届任期为4年,其立法期限于第1次会议后4年或至议
院解散时终止。在议院任期的最后3个月内或解散后60天内举行新的选举。”联
邦议院会议的闭会和开会由联邦议院自己决定,但议长得提前召集。凡是经三分
之一议员要求,或联邦总统或总理提出要求,议长则必须提前召集会议。遵循着“普
遍、直接、自由、平等和秘密”的基本原则,联邦议院采取多数当选制与比例选
举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举。联邦议院的设立,为德国政治补充入新鲜血液,使
平民也能真正参与到国家政治的讨论中来,起到立法和监督的作用。
(2)联邦参议院:联邦参议院由各州政府成员组成,成员由各州政府任命和罢免。
而根据德国联邦基本法的规定,各该政府的其他成员可以替代议员,每州至少应
有3票;拥有200万以上居民的州应有4票,拥有600万以上居民的州应有5票,
拥有700万以上居民的州应有6票,每州可按其应得票数选派代表作为议员。各
州的票只能统一投出,并且只能由出席的议员或议员的代替人投出”。而联邦参议
院议员的任期与联邦议院议员的任期不相同,前者不是像后者那样统一规定为任
期4年,而是由选派他们的各州政府随时都可以撤换他们。因为联邦参议院议员
是由各自的州政府选派出的,因此,他们不是作为各自所属的政党的代言人在参议
院中行事,也不能作为独立的参议员个人活动,而必须是作为各自州政府的代表按
照州政府的旨意行事。德国联邦参议院的设立是政府行使相关权力的标志,也是
政府达到控制议院的途径,使议会真正纳入政府的掌控之中。
二、德国议会制度的特点:
(1)现代德国议会制度的形成同时受到本国历史文化以及英美议会民主制的影
响。
德国虽然是西方式的民主制国家,但是在政治实行中强调德意志民族特性,宣扬
德意志特殊道路,所以与英法美等国家相比,德国没有本国的民主革命传统和一
脉相承的传统政治文化。英国是西方议会制度的发祥地,通过1688年“光荣革
命”实现了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变,美国1776年通过的《独立宣言》和法国1789
年大革命时期问世的《法国人权宣言》是西方国家政治史上最重要的文件,它们
阐述了西方国家整个政治制度的潜在逻辑。而德国由于民族国家形成时间
晚,1871年才完成国家统一,而且统一后的德意志帝国极为反对西方式自由。此
外,与英、法等西方国家崇尚个人自由的市民社会政治文化不同,德国的政治文
化传统是崇拜国家权威。因为德国决不允许社会凌驾于国家权威之上;尤其军队
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具有特别重要作用,这些都使得德国议会制度在形成过程始
终保持着本国历史文化。但同时联邦德国制度在形成的过程中受到希特勒德国在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彻底失败和全面崩溃以及苏联、美国为首的东西方“冷战”对
峙导致了德国的分裂的影响使得德国政治体制不断收到其他资本主义国家政治
体制的侵蚀,以至于可以这么说现代德国政治体制拥有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英
国、法国等国政治体制的通常标志, 而其结果就是的德国的议会制度同时包含
了本国文化和其他外来文化相互交融的局面出现。
(2)德国联邦议院呈现英美议会体制独立与控制双向结合的特点。
德国的联邦议会不同于美国国会作为独立于政府行政权力的机构的特点,也不同
于英国议会受到本国政府强力控制的特点,而是包含了美国式议会和英国式议会
特点于一身的议会体制结构。首先,说它包含了美国式独立性议会特点,是因为
从德国的立法来看,德国的法律草案虽然由联邦政府提出,但法律草案的命运却
把握在议院手中,其立法要经过联邦议会三个阶段的审核。同时,德国联邦议会
由于受联邦基本法的权力赋予,对议会与议员的独立于强大地位有了坚定的保
障。其次,说它包含了英国式议会受政府控制的特点,是因为在议会和政府的关
系上,联邦议院的大选都与之后的联邦政府的组成具有决定性作用,联邦议院全
体议员参与到了总统选举中,联邦总统则在一定程度上依附于联邦议院,这就导
致了德国联邦议会在不经意间受到了政府的制约,与总统选举被系在同一命运之
内。
德国联邦议会制度独特的组成以及它不同于他国的特点,显示了资本主义议
会制的特殊魅力,通过了解德国议会制度,从中吸取德国议会制的优点,使我国
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到更加充分的发展与完善,进而推动我国政治文明建设进
程的推进。

参考文献:
(1)《西方政治制度比较》 杨柏华,明轩 世界知识出版社 1992版
(2)
《西方政治制度》曹沛霖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0版

(3)《德国议会》 甘超英编著 华夏出版社2002年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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