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补偿金残疾人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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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和依据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和依据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和依据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计算和依据伤残补助金是指,职工因工致残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的,按照该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对其一次性支付的伤残补助费用工伤职工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即说明其因工伤事故形成相当的劳动功能障碍,这极大地影响了其日后获取经济收入的能力和机遇,也与工伤事故存在重大的因果关系,自然应当予以赔偿,以弥补受害人的该项损失□◆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工伤保险条例》对伤残补助金的支付标准作出如下规定: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根据上述规定,伤残补助金的计算以伤残等级为依据,伤残等级按一至十级划分,伤残补助金的计算标准也按一至十级相区分,以本人工资为基数,乘以一定的月数根据《工伤保险条例》附则的规定,该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以后所说的“本人工资”都适用该标准一级伤残的计算公式为: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241例如:王某为某炼油厂职工,在一次工伤事故中遭受严重伤害,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被评定为一级伤残,在该事故发生前,王某在单位的工资为元/月,王某所在的地区为我国东部沿海某新兴发达城市,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元/月,王某的工资低于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元,应当按照元而不是其实际工资元计算这样,王某可一次性获得伤残补助金元/月×24=元二级伤残的计算公式为: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22例如:钱某为某化工厂职工,在一次工伤事故中受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被评定为二级伤残,在该事故发生前,钱某在单位的工资为元/月,钱某所在的地区为我国西部某不发达城市,其职工月平均工资仅为元/月,钱某的工资水平超出了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即元,应当按照元而不是其实际工资元计算这样,钱某可一次性获得伤残补助金元/月×22=元三级伤残的计算公式为: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20例如:周某为某机械厂职工,在一次工伤事故中受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被评定为三级伤残,在该事故发生前,周某在单位的工资为元/月这样,周某可一次性获得伤残补助金元/月×20=元注:本例与以下实例中的本人工资都不考虑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最低和最高限额,即都将其视为60%≤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的计算公式为:2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18例如:毛某为某建筑公司职工,在一次工伤事故中受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被评定为四级伤残,在该事故发生前,毛某在单位的工资为元/月这样,毛某可一次性获得伤残补助金元/月×18=元五级伤残的计算公式为: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16例如:邹某为某汽车厂职工,在一次工伤事故中受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被评定为五级伤残,在该事故发生前,邹某在单位的工资为元/月这样,邹某可一次性获得伤残补助金元/月×16=元六级伤残的计算公式为: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14例如:钟某为某玩具厂职工,在一次工伤事故中受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被评定为六级伤残,在该事故发生前,钟某在单位的工资为元/月这样,钟某可一次性获得伤残补助金元/月×14=元七级伤残的计算公式为: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12例如:赵某为某化工厂职工,在一次工伤事故中受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被评定为七级伤残,在该事故发生前,赵某在单位的工资为元/月这样,赵某可一次性获得伤残补助金元/月×12=元。

残保金的计算方法

残保金的计算方法

残保金的计算方法残保金,是指企业为了保障员工在工作中因意外受伤或疾病导致的残疾而设立的一项特殊保险金。

残保金的计算方法对企业和员工都具有重要意义,正确的计算方法可以保障员工的权益,也可以为企业节省成本。

下面将介绍残保金的计算方法。

首先,残保金的计算是基于员工工资的。

一般来说,残保金的计算公式为,残保金=员工月工资×残疾等级系数×残保金费率。

其中,员工月工资是指员工每个月的工资总额,残疾等级系数是根据员工残疾等级来确定的,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系数,残保金费率是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一般在1%~3%之间。

其次,残疾等级系数的确定是关键。

在实际操作中,残疾等级系数是根据国家规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来确定的。

这个标准根据残疾程度的不同,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等,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系数,一般来说,残疾等级越高,系数越大,员工获得的残保金也就越高。

最后,残保金的计算需要企业和员工共同参与。

企业需要依据员工的月工资和残疾等级系数来计算残保金的具体数额,而员工也需要配合提供相关的残疾证明和医疗资料。

只有企业和员工共同努力,才能保障员工在意外情况下获得应有的残保金。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来确定残保金的具体计算方法,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同时,企业还需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意外伤害预防工作,减少发生意外的可能性,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总之,残保金的计算方法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企业和员工都应该重视起来。

只有正确计算残保金,才能保障员工的权益,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希望企业和员工能够共同努力,做好残保金的计算工作,为员工的生活和工作保驾护航。

残疾人保障金怎么计算

残疾人保障金怎么计算

残疾人保障金怎么计算残疾人保障金是指政府为满足残疾人生活需求而提供的一种社会保障措施。

它的计算方法主要包括残疾人基本生活费和残疾人就业补贴两部分。

在计算残疾人保障金时,需要考虑残疾程度、家庭收入、区域差异等因素。

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残疾人保障金的计算方法。

一、残疾人基本生活费计算残疾人基本生活费是根据残疾程度(一级至四级)来确定的。

不同级别的残疾人基本生活费标准也不同。

以中国为例,各个级别的残疾人基本生活费标准如下: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900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800元;三级残疾人:每人每月700元;四级残疾人:每人每月600元。

这些标准是根据生活水平、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后确定的。

一般来说,残疾人的生活费用会相对较高,因为他们需要更多的医疗、康复、辅助设备和护理等服务。

因此,残疾人基本生活费的计算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公式进行的。

二、残疾人就业补贴计算残疾人就业补贴是为鼓励残疾人就业而设立的一种补贴制度。

根据残疾人的就业状况,可以提供不同程度的补贴。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 全日制就业补贴:全日制就业的残疾人可以根据其就业收入的一定比例获得全日制就业补贴。

通常,全日制就业补贴的发放比例为50%。

例如,一个全日制就业的残疾人每月的就业收入为2000元,则其获得的全日制就业补贴为2000元×50% = 1000元。

2. 非全日制就业补贴:非全日制就业的残疾人可以根据其就业收入的一定比例获得非全日制就业补贴。

非全日制就业的具体形式包括兼职工作、临时工作等。

非全日制就业补贴的发放比例一般低于全日制就业补贴。

例如,一个非全日制就业的残疾人每月的就业收入为1000元,则其获得的非全日制就业补贴为1000元×30% = 300元。

根据不同的就业形式和就业收入,计算残疾人就业补贴的具体金额。

一般来说,残疾人就业补贴的发放有一定的标准和公式,同时也会受到地区差异等因素的影响。

三、计算示例下面以一个具体的案例来介绍如何计算残疾人保障金。

残保金的计算公式

残保金的计算公式

残保金的计算公式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50%。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90%。

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月初在职职工人数+月末在职职工人数)÷2
年在职职工人数=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之和÷12。

国企改制员工赔偿计算标准

国企改制员工赔偿计算标准

一、国企改制中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标准解决了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来源问题,就涉及到经济补偿金的标准问题.根据改制主体的性质不同,其员工的身份也有所不同,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也有所不同.(一)国企员工经济补偿金的一般标准对于按照正常程序进行改制的国有企业,根据财企[2002]313号文件精神,"企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规定标准的,按照规定执行;没有规定标准的,按照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尽管各地方政府出台的经济补偿标准在一定程度上有所不同,其主要规定还是参考了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具体标准为,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员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或3倍以上的,可按不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的标准计发。

企业经营者也应按照上述办法执行。

(二)破产企业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国有企业严重资不抵债,不再具备继续生产经营条件,可以申请破产,但是《破产法》并没有将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列入破产企业法定清偿范围内。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在试点城市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费用,从破产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中拨付,不足部分从处置其他破产财产所得中拨付并可列入第一顺序清偿,安置费用的标准原则上按照破产企业所在试点城市的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计算.(三)事业单位员工经济补偿金标准由于中央和各地尚未出台有关事业单位改制员工经济补偿的规定,因此有关员工经济补偿具体标准将参照国有企业员工经济补偿标准。

残疾人保障金怎么计算?

残疾人保障金怎么计算?

残疾人保障金怎么计算?残疾人保障金怎么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单位上年度末职工总人数×1.5%-单位已安置残疾职工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收入×100%)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计算比例是什么?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一年交一次,征缴标准:本单位应缴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年度从业人员总数×1.5%-本单位已安排从业残疾人员总数)×年计税工资数×征缴比例A、上年度从业人员总数:指上年度计提计税工资的人数;B、本单位已安排从业残疾人员总数:指经张家港市残疾人劳动服务所核定的人数;C、年计税工资数:按12000元计算;D、征缴比例:1、从业人员总数在500名以下的,征缴比例为50%;2、从业人员总数在500-5000名之间的,500名以下按50%;500名以上部分按30%征收;3、从业人员总数在5000名以上的,征缴比例30%。

举例:甲单位有从业人员300名,其中经核定残疾人员数2名,应缴残保金=(300×1.5%-2)×12000×50%=15000元。

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做分录记账?企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通过“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核算,根据《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财税[1995]81号)规定,纳税人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定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企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通过“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核算,根据《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财税[1995]81号)规定,纳税人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定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标准是什么

⼀次性伤残补助⾦计算标准是什么⼀次性伤残补助⾦计算标准是什么?你知道什么是⼀次性伤残补助⾦吗?你了解⼀次性伤残补助⾦是如何计算的吗?对于遭受⼯伤的职⼯⽽⾔,这是个⼗分重要的问题,关系着⾃⾝能够获得多少的赔偿。

下⾯,店铺⼩编为你简单介绍⼀下。

《⼯伤保险条例》第34条第2款规定:“由⽤⼈单位⽀付⼀次性⼯伤医疗补助⾦和伤残就业补助⾦。

具体标准由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次性⼯伤医疗补助⾦和伤残就业补助⾦赔偿⾦额的计算没有全国通⾏的标准,须参照各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的具体规定执⾏。

在各地区暂⽆规定的情形下,可参照《⾮法⽤⼯单位伤亡⼈员⼀次性赔偿办法》中对⼀次性赔偿所作出的规定。

⼀、公式⼀次性⼯伤医疗补助⾦和伤残就业补助⾦=赔偿基数×⽉数赔偿基数为:本市上⼀年度职⼯⽉平均⼯资。

⼆、⼀⾄四级因为⼀级⾄四级伤残职⼯要保留劳动关系,退出⼯作⼯岗位,享受伤残津贴,所以就不存在⼀次性⼯伤医疗补助⾦和伤残就业补助⾦的问题。

法律依据:《⼯伤保险条例》第33条(还应当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

三、五⾄六级五级35个⽉、6级30个⽉。

条件之⼀:①经⼯伤职⼯本⼈提出,职⼯与⽤⼈单位解除或终⽌劳动关系的。

②⽤⼈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第(⼆)、(三)、(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

③⽤⼈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付责任:⼯伤职⼯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伤保险条例》第34条第⼆款(还应当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

四、七⾄⼗级七级20个⽉,⼋级15个⽉,九级10个⽉,⼗级5个⽉。

条件之⼀:①劳动合同期满终⽌;②⼯伤职⼯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③⽤⼈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第(⼆)、(三)、(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④⽤⼈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付责任:⼯伤职⼯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伤保险条例》第35条(还应当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

⼯伤职⼯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含5年)的,应当⽀付全额的⼀次性⼯伤医疗补助⾦和伤残就业补助⾦。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何计算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何计算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何计算摘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为了帮助伤残人士顺利就业而设立的一项福利政策。

本文通过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算方法进行详细阐述,包括基本计算依据、比例和具体计算步骤。

对于想要了解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何计算的人士,本文提供了详细的参考。

关键词: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计算方法,基本计算依据,比例,具体计算步骤引言: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为了鼓励和帮助伤残人士顺利就业而设立的,可以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和帮助。

对于伤残人士来说,了解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何计算是非常重要的,可以帮助他们合理规划自己的生活和就业计划。

本文将详细介绍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算方法,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这项政策。

一、基本计算依据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算是基于伤残程度和就业时间来确定的。

伤残程度通常由医院或鉴定机构根据伤残程度评定标准来确定,而就业时间则是指伤残人士在就业单位的实际工作时间。

二、比例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算是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的。

具体比例根据不同地区和政策有所不同,一般在10%到30%之间,但也有一些地区和政策规定了更高的比例。

三、具体计算步骤1. 确定伤残程度:伤残程度的评定通常由医院或鉴定机构进行,根据伤残程度评定标准确定。

伤残程度是计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重要依据。

2. 确定基本比例:根据所在地区和政策规定的比例确定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本比例。

一般来说,比例越高,补助金额也越高。

3. 确定就业时间:就业时间是指伤残人士在就业单位的实际工作时间。

通常以月为单位计算,但也有地区和政策规定以年或季度为单位计算。

4. 计算补助金额:将伤残程度、基本比例和就业时间相乘,即可计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金额。

计算公式为:补助金额 = 伤残程度× 基本比例× 就业时间。

5. 结算和发放:根据计算出来的补助金额进行结算,并由相关部门负责发放给伤残人士。

结论:了解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何计算对于伤残人士来说至关重要,可以帮助他们规划自己的生活和就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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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补偿金残疾人的计算方式
是怎样的?
采取了“定型化赔偿”的方式,即通过固定的计算标准和期限来确定赔偿数额。

舍弃了我国原先采用的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标准,改采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对于职员在工作过程中意外受伤致残的情形,一般来说由于其没有劳动能力,或者事业后寻找工作不便,企业单位是不得解除劳动关系的。

若企业进行改制,需要解聘该职员的,是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金,对于此种情形,企业改制补偿金残疾人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一、企业改制补偿金残疾人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规定条文,”明确了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和计算期限。

1、计算标准
采取了“定型化赔偿”的方式,即通过固定的计算标准和期限来确定赔偿数额。

1.1采取了“定型化赔偿”的方式原因
残疾赔偿金作为对丧失劳动能力这一损害的填补,本应从根据受害人的个体素质、工作能力、教育程度等主观因素出发,估测其具备完整的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在未来能够取得的收入,由此,作为确定赔偿数额的依据。

但是,这种预测没有客观的标准,而且其无法预测的不确定因素很多,当事人对此很难达成较为一致的认识,不利于纠纷的解决。

1.2计算标准的变化
1.2.1舍弃了我国原先采用的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标准,改采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
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对保护残疾受害人更为有利)。

1.2.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根据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除以平均负担系数计算出的个人平均收入。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解释,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是指被调查的城镇家庭居民在支付个人所得税、财产税及其它经常性转移支出后所余下的实际收入。

平均负担系数是指每一就业者负担人数。

(例如,我国2000年的城镇就业者的平均负担系数为1.86,其中北京市2000年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349.7元。

)
1.2.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也是指根据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除以平均负担系数计算出的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

(例如,我国2000年农村居民的平均负担系数为1.52,北京市2000年的农村居民纯收入为4604.55元。

)
1.2.4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一个客观的标准。

政府统计部门都会在每一个统计年度结束后的一定时间,公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其中就包括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实践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会以通知方式明确具体标准,以江西省为例,如《江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赔偿项目参照指标》( 赣高法50号)
2、计算期限
2.1对于计算期限,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也是采取定型化方式,即以二十年的固定期限为标准。

在第25条第1款规定:“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2以前的有关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中有关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的赔偿期限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本条规定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期限不一致,如:
2.2.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规定残疾生活补助费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的规定。

2.2.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也有所区别。

2.2.3旧的解释与新的解释相冲突,在以后的适用中,当然按新的解释处理。

但是,此解释与行政法规的冲突如何解决,还需要进一步明确。

二、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一)对安置残疾人单位的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
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单位实际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加计扣除部分,如大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可准予扣除其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超过部分本年度和以后年度均不得扣除。

亏损单位不适用上述工资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办法。

(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单位的条件
享受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单位”,是指税务登记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享受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单位”,是指税务登记为各类所有制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包括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和其他单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并经过有关部门的认定后,可享受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免营业税政策:
1、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单位实际上岗工作。

2、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应高于25%(含25%),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10人(含10人)。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单位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包括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和其他单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并经过有关部门的认定后,可享受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
1、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单位实际上岗工作;
2、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单位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3、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4、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三)残疾人的范围
“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和精神
残疾的人员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

(四)对残疾人个人就业的政策规定
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为实现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原享受的营业税优惠政策平稳过渡,对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
2、对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3、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按照规定的减征幅度和期限减征个人所得税。

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采取定型化赔偿的赔偿方式,考虑的因素是比较多的,具体需要看企业单位的规定。

企业单位在支付残疾人经济补偿金时,需要参照相关法律对残疾人的规定,以及相关部门颁发的优惠政策的规定,对于违反这些规定的,企业单位是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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