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交通运输业经济统计和城市客运交通线路及站点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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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00年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00年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国·合肥"门户网站 2005年08月08日【字号:大中小】2000年,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促进经济增长的各项政策措施,以结构调整、扩大内需、科技创新为重点,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各项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经济建设取得可喜成就。

全市整体经济呈现稳步发展的良好势头,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各项改革继续深化,人民生活进一步提高,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一、综述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产业结构不断调整。

全市经济总量在1996年跨上200亿的基础上再上新台阶,突破300亿。

据初步统计,全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2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3%,分别高于全国、全省2.3、2.0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36亿元,增长1%,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55亿元,增长10.7%,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34亿元,增长12.6%,国内生产总值中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11.1:47.7:41.2,第三产业上升0.9个百分点,产业结构逐步升级。

各项改革全面推进。

国有企业改革力度加大,资产重组进展顺利,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城区财政分税制改革顺利实施,社会保障体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开始实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继续深化,货币化分房全面启动。

2000年是”九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世纪之交的重要一年。

”九五”期间,我市人民在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四大、十五大精神指引下,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开放开发,再造新合肥,建设现代化的大城市”的工作大局,面对国内需求不足、经济转型、体制转轨等多重压力,励精图治,发奋图强,使我市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平稳、健康的发展势头,各项改革推向纵深,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现状调查报告

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现状调查报告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及现状调查报告篇一: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及现状调查报告一、调查背景当前,我国大中城市普遍存在着道路拥挤、车辆堵塞、交通秩序混乱的现象,已成为城市发展的“瓶颈”问题。

随着我国城市规模和经济建设飞速的发展,城市化进程在逐步加快,城市人口在急剧增加,大量流动人口涌进城市,人员出行和物资交流频繁,交通需求急剧增长,城市交通供需矛盾日趋紧。

发展以轨道交通为骨干,以常规公交为主体的公共交通体系,为城市居民提供安全、快速、舒适的交通环境,引导城市居民使用公共交通系统是国外大城市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成功经验,也是我国大城市解决交通问题的惟一途径。

城市轨道交通定义:城市中使用车辆在固定导轨上运行并主要用于城市客运的交通系统称为城市轨道交通。

在国家标准《城市公共交通常用名词术语》中,将城市轨道交通定义为“通常以电能为动力,采取轮轨运输方式的快速大运量公共交通的总称”。

一般而言,广义的城市轨道交通是指以轨道运输方式为主要技术特征,是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系统中具有中等以上运量的轨道交通系统(有别于道路交通)主要为城市(有别于城际铁路,但可涵盖郊区及城市圈围)公共客运服务,是一种在城市公共客运交通中起骨干作用的现代化立体交通系统。

二、调查的基本情况(一)调查目的1、了解我国城市轨道的历史发展概况2、了解我国城市轨道的现状及存在问题3、了解我国城市轨道发展对城市经济发展的,包括对装备制造业、就业、城市空间布局、城市环境等的影响。

(二)调查方法本报告针对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现状及对社会的影响展开调查。

调查采取从上搜寻大量资料并进行筛选总结的方法进行。

(三)项目执行调查时间:自XX年11月12日至11月15日三、调查结果(一)各大中城市的轨道交通发展历史(即已建成通车的城轨交通)1908年,我国第一条有轨电车在建成通车,揭开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序幕。

随后,、、、、等城市相继修建了有轨电车线路,也在当时的城市公共交通中发挥了骨干作用。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服务品质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服务品质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服务品质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4.28•【字号】津交发〔2023〕98号•【施行日期】2023.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服务品质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津交发〔2023〕98号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道路运输局、市港航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委机关有关处室、委属有关单位,各站区管理单位,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企业:现将《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服务品质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23年4月28日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服务品质提升专项行动方案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落实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出行品质,促进假日经济、旅游经济、交通经济,更好服务保障重大活动,市交通运输委决定在交通运输行业全面开展服务品质提升专项行动,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以人为本、旅客第一、体验至上”的基本原则,以提升交通运输行业窗口单位环境及服务为主攻方向,以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设施设备大排查、环境卫生大清整、服务质量大提升为主要任务,深入整治影响人民群众出行品质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无事故、服务有温度、环境更整洁、体验更美好,扮靓城市交通名片”的工作目标,为天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一)提升公交(长途客运)文明服务(市道路运输局会同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公交集团、市交通集团负责)1.开展站牌车辆综合治理行动。

确保公交场站安全服务设施完好,环境整洁,车辆停放有序,安保措施落实到位。

【运输经济学作业题答案】运输经济学第二版答案

【运输经济学作业题答案】运输经济学第二版答案

【运输经济学作业题答案】运输经济学第二版答案运输经济学作业题第一章绪论一、基本知识点:1.运输经济学是(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它是以经济学的理论和分析方法,探讨与运输有关的各种问题的一门学科。

2.1844年,法国经济学家(杜比特)发表了被后人认为是第一篇的运输经济学专论。

3.1878年,奥地利经济学家E.萨克斯提出的(运输政策论、运输经营论)对运输经济理论体系的建立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4.马克思认为(运输)属于物质生产性活动,是生产过程在流通过程内的继续,物质生产的内容包括使物质发生空间位置变化的交通运输,是“第四个物质生产领域”,是特殊的生产和流通部门。

5.运输业的产品和所售出的东西是运输对象的位置变化,而不是实体产品,它不具有实物形态,不能脱离生产过程而存在,且运输产品所产生的效用是和运输过程不可分离地结合在一起的。

6.运输业的资本结构特殊,只由垫付在劳动资料和劳动力上上下下的资本构成。

因此,运输资本的循环公式与一般工业资本的循环公式不同,且固定资本比重较大,游动资本比重较小。

7.运输价值“要追加到所运输的产品中去”,而运输追加的价值量和运输业的生产力成反比,和运输距离、货物的体积、重量及易损毁程度成正比。

8.运输业的产品是人与货物的空间位移,而不是用“人公里”、“吨公里”所表示的客货周转量等统计指标。

“人公里”、“吨公里”是反映客货空间位置变化的质量单位。

二、简答题1.运输经济学近几十年发生的主要变化有哪些?答:⑴研究范围扩大,综合性日益加强;⑵过去一向以政策论和经营论为主的发展线索有所改变;⑶强调运输需求分析;⑷研究方法日趋多样化;⑸与经济学和地理学等主要学科的关系发生了一定变化。

2.试述货物位移与吨公里的主要区别。

答:⑴货物位移指的是货物在空间位置上的变化,而吨公里只是这种变化在重量和距离方面的一个度量单位;⑵货物位移是具体的,每一个货物位移都有确定的货物和起运终到地点。

而吨公里却是一种抽象物,它可以体现各种货物位移在重量和距离方面的共性,能够把不同的运输产品在数量上进行对比和综合,但同时把其他方面的特征都抽象掉了;⑶即使是相同的货物位移,在质量上也可能差距很大;如货物运到时间的差别、货物完好程度的差别,吨公里不能反映这些差别。

最新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方案3篇

最新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方案3篇

最新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方案3篇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第1篇为进一步规范县客运市场秩序,爱护道路客运经营者和旅客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平安便捷出行,维护公允、合理、竞争、有序的运输秩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途教化实践活动,以加强客运行业文明创建为主线,以提高客运服务质量为核心,以整治客运市场营运秩序为重点,以保障人民群众平安便捷出行为目的,重点加强客运从业人员教化,整治客运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引导客运平安稳定科学发展,进一步净化县客运市场秩序。

二、整治目标通过开展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使县客运行业站容站貌、车容车貌明显改观,服务质量明显提升,经营服务行为明显规范,运营秩序和乘车环境明显好转,道路运输平安形势更趋稳定。

三、整治重点重点整治汽车客运总站、客运班车、公交车、出租车以及旅游客运车辆违反国家道路运输法规、规章,损害群众利益、服务质量不高、运营不规范等问题。

(一)汽车客运总站整治重点。

一是建立健全客运站服务规范和考核细则,健全业务操作规程和平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价格管理规定,在经营场所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严禁乱收费。

二是严格执行《交通部汽车客运站管理规范》,公布进站客车的班车类别、客车类型等级、运输线路、起讫停靠站点、班次、发车时间、票价等信息,并按公布信息严格执行到位。

三是仔细贯彻《汽车客运站平安生产规范》,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管理制度,严把源头关。

四是向旅客供应平安、便捷、优质的服务,保持站内卫生清洁。

五是加大信息化投入,确保站前广场、售票厅、安检处、候车大厅、检票口、发车区、出站口、下客区等处安装运用监控设备,确保正常运行,联网售票系统保持开通。

六是加强对站前广场及周边秩序的管理,坚决杜绝各种车辆在站前广场乱停乱放,杜绝黑车、机动三轮车、摩托车驾驶员在客运站前广场争抢旅客等行为的发生。

(二)客运班车整治重点。

一是客运班车乱停乱靠(尤其是在公交站台停靠上下旅客)、站外揽客、争抢客源、倒客、甩客、宰客以及司乘人员服务不文明、不规范等行为。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合肥市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意见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合肥市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意见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合肥市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9.19•【字号】合政办秘〔2017〕137号•【施行日期】2017.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合肥市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意见的通知合政办秘〔2017〕13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快合肥市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意见》已经2017年9月15日市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9月19日进一步加快合肥市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意见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对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化的出行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顺利推进我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事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合政办秘〔2017〕3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转变城乡交通运输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出行服务为目标,围绕“四个交通”建设要求,将统筹城乡公交发展作为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充分发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和政策引导、市场调节的组合作用,让人民群众共享更安全、更便捷、更经济、更舒适的出行服务。

二、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

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市域范围内公交网络全覆盖,构建发展协调、网络健全、保障到位、服务优质的城乡公交体系。

(二)具体目标。

2017年底前开通官亭、黄麓、中庙等至市区的干线城乡公交线路;2018年6月前,完成市区与县域公交枢纽、县域公交枢纽与县内主要乡镇、毗邻县之间公交枢纽的公交线路连接,形成全市城乡公交一体化骨干网络;至2018年底,建成乡镇至行政村或人口较为密集自然村的公交网络;2019年,在巩固既有发展成果的基础上,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提升城乡公交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强化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强化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强化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2.04.08•【文号】交办运函〔2022〕557号•【施行日期】2022.04.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城市轨道交通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强化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22〕5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部署安排,现就进一步强化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强化运营安全责任意识城市公共交通载客量大、运行强度高,直接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深刻认识城市公共交通特别是城市轨道交通客流密集、环境封闭的特殊性,系统高度集成、协同联动的复杂性,以及运营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极端重要性,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守牢安全底线,从严从实抓好运营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安全运行。

二、强化运营安全责任落实各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城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围绕做好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压紧压实部门、企业等各环节安全责任,强化齐抓共管,形成有效合力。

一是强化运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

要督促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企业、轨道企业(集团)及所属运营单位(以下称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单位)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明确企业内部安全管理体系,切实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岗位、制度和操作步骤。

坚决防止简单将安全责任委托运营分(子)公司、委外公司导致的安全责任转移和弱化。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合肥市交通运输局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18年本)的通知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合肥市交通运输局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18年本)的通知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合肥市交通运输局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18年本)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公布日期】2019.03.04•【字号】合交政法〔2019〕81号•【施行日期】2019.03.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公布合肥市交通运输局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18年本)的通知合交政法〔2019〕81号局属各执法单位,机关各处室: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合肥市市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18年本)的通知》(合政秘〔2019〕19号)要求,现将新修订的《合肥市交通运输局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18年本)》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及时做好权责事项动态调整工作。

对新增的权力事项,要逐项制定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和廉政风险点,编制运行流程图,规范权力运行,加强监督管理,并请各单位在3月底前报局政策法规处;对取消的权力事项,要转变管理方式,强化政府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下放的权力事项,要切实做好承接落实、资料移交、人员培训等工作,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加强事后跟踪服务和监督。

二、认真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

坚持职权法定原则,各部门不得擅自变更权力事项,不得变相行使已取消、下放的权力事项。

依法需动态调整的事项,应及时提出取消或调整建议,按照规定程序上报审批;对取消的权力事项,要坚决停止实施,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保留。

三、进一步规范政府权力运行。

要以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布运行为重要抓手,进一步完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流程优化、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要做好与“互联网+政务服务”对接工作,加快推进权力事项网上运行,接受社会监督。

自本目录公布之日起,《关于公布合肥市交通运输局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合交政法〔2018〕120号)即行废止。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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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交通运输业经济统计和城市客运交通线路及站
点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
正文:
----------------------------------------------------------------------------------------------------------------------------------------------------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交通运输业经济统计和城市客运交通线路及站点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
市运管处、市海事局、公交集团、经开区公共交通运营有限公司、高新公共交通运营有限公司、新站支线公交有限公司:
按照交通运输部的统一部署,2013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经济统计专项调查(以下简称经济调查)和城市客运交通线路及站点调查(以下简称城市客运调查)工作。

5月2日,省交通运输厅召开了交通运输业经济统计专项调查和城市客运交通线路及站点专项调查工作启动会,会议要求各市尽快落实相关工作,启动专项调查工作。

为确保我市专调工作全面开展,现就有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要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机构
开展经济调查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开展城市客运调查是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的工作部署,两项专项调查对于完善交通运输统计指标体系、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

为保证两项专项调查工作能够顺利实施,局成立合肥市交通运输业经济统计专项调查和城市客运交通线路及站点专项调查领导小组,下设专项调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规划处,具体承担全市专项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在经济统计调查中,将形成公路和水路两个调查组:公路运输调查组由市运管处负责;水路运输调查组由市海事局负责。

在城市客运专项调查中:市运管处负责出租车站点调查工作;市海事局负责完成辖区内码头调查工作;局专项调查办公室委托公交集团负责各公交企业前期资料整理汇总、数据
采集后审核汇总、软件系统安装注册等工作、并会同和指导经开区、高新区、新站区分别负责辖区内的公交线路及站点调查工作。

以上调查单位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确定调查人员。

请各单位在5月21日前将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以及工作实施方案报局专项调查办公室。

二、要明确职责,做好组织实施
专项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应明确各自承担的职责,同时要做好人员配备和技术单位的支撑工作,参照省交通运输厅下发的《安徽省交通运输业经济统计专项调查组织方案》和《安徽省城市客运交通线路及站点专项调查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调查内容和工作进度,合理安排阶段工作,确保我市专调工作规范、有秩序地进行。

三、要做好预算,落实专调经费
专项调查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各单位要结合市场物价情况,按省厅明确的经费测算标准合理测算专项调查经费,调查经费测算清单请各单位于5月30日前报局办公室。

为尽快开展工作,各单位要预先垫付费用,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局专项调查办公室对于各单位实际支付经费审核后,拟纳入2014年市财政预算,给予适当补助。

四、要组织培训,建立专项调查员队伍
经济调查和城市客运调查都是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有一支高素质的调查员队伍。

各单位要抽调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技术人员,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学习培训,确保调查人员熟练掌握调查表的指标要求,以便指导调查对象等具体操作人员准确无误填写,保证样本的准确性。

五、要抓紧启动、做好数据整理
基本情况整理是确保数据准确性的基础,基本情况整理的范围、整理的指标信息对其是否纳入调查、是否确定为调查样本均起到决定性作用。

各单位要认真整理车辆、船舶、城市公交线路等基础数据,确保专项调查有序进行。

六、要加强沟通、做好数据采集
外业采集工作是专项调查的第二阶段工作,也是调查成功与否的关键。

调查人员在外业调查期间要与调查单位加强沟通,确保调查员现场实地调查,调查员和调查对象交流应耐心细致,确保调查数据真实有效。

同时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专项调查人员人身安全。

七、要严格审核,确保数据质量
坚持“分级负责,就地解决”的数据质量控制原则,把数据错误消灭在源头。

各级调查机构要紧紧围绕数据质量这一核心,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和数据质量审核机制。

各单位要对收集的调查表进行认真清理,确保完整性。

要实行严格的质量抽查和质量检验制度,按照审核规则严格审查基础调查表,确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使数据差错率降低到最小程度,以保证样本数据的真实可靠。

八、要做好保密工作,防止失密泄密
为防止数据泄密问题的发生,部与厅,省与局已签订保密责任书。

各单位调查用的电脑要专人保管,严禁上互联网,采集的数据信息严禁私自泄露。

九、要加强宣传,争取各界支持
专项调查工作涉及面广、调查数量大、调查难度大,为争取调查对象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开展扎实有效的宣传活动。

联系人:周邦宇,联系电话:*************、139****2905
附件:1.合肥市交通运输业经济统计专项调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合肥市城市客运交通线路及站点专项调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
2013年5月16日
附件1
合肥市交通运输业经济统计专项调查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方正杰(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刘明(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员:
汪荣萍(市交通运输局总会计师)
吴少东(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规划处处长)
陈剑波(市交通运输局客运管理处处长)
高丽娟(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处处长)
钱昌武(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书记)
余正发(市海事局局长)
合肥市交通运输业经济统计专项调查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任:
吴少东(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规划处处长)
副主任:周邦宇(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规划处副处长)
孙浙安(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副处长)
宋志发(市海事局督导员)
成员:
马军(市交通运输局团委副书记)
杜绍清(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处主任科员)
陈慧(市交通运输局计划财务处副主任科员)
彭辉(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安全科科长)
沈岩(市海事局行业管理科科长)
附件2
合肥市城市客运交通线路及站点专项调查领导小组名单组长:
方正杰(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刘明(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员:
汪荣萍(市交通运输局总会计师)
吴少东(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规划处处长)
陈剑波(市交通运输局客运管理处处长)
钱昌武(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书记)
余正发(市海事局局长)
彭立煌(合肥公交集团总经理)
合肥市城市客运交通线路及站点专项调查办公室成员名单主任:
吴少东(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规划处处长)
副主任:
周邦宇(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规划处副处长)
孙浙安(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副处长)
宋志发(市海事局督导员)
刘德承(合肥公交集团党委委员)
成员:
马军(市交通运输局团委副书记)
杜绍清(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处主任科员)
陈慧(市交通运输局计划财务处副主任科员)
彭辉(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安全科科长)
姚红松(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出租车管理所所长)
沈岩(市海事局行业管理科科长)
王冲(合肥公交集团总会计师)
陶波(合肥公交集团营运部副部长)
海道勇(经开区公共交通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
孔强(合肥高新公共交通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朱祥梅(合肥新站支线公交有限公司总经理)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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