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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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消防执法改革落实落地的调研和思考

关于推进消防执法改革落实落地的调研和思考

区域治理RULE OF LAW关于推进消防执法改革落实落地的调研和思考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 仲盈蓉摘要:2019年5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随后部消防救援局、省消防救援总队迅速制定出台系列配套文件,为消防执法改革在基层的落地生根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

关键词:消防执法改革;落实落地;对策思路中图分类号:D63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4595(2020)44-0138-0001本文结合株洲市实际,分析了当前消防执法改革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推进消防执法改革落实落地的对策和思路。

结合工作实际,笔者专门就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工作深入基层和社会单位进行了调研,并作了些粗浅的思考,谨供参考。

一、株洲消防执法改革措施落实的现实情况一是坚持需求导向,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

主动对接市委市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部署,研究出台首问负责、首错免罚等八项优化营商环境便民惠企举措,在全省率先实行容缺受理制度,力推“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坚持改革导向,推动消防监督管理模式转变。

全面推行消防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重点单位计分管理、防消一体化、分行业分片区管理、重点单位列管调整等五项工作机制,实现消防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三是坚持科技导向,推进“智慧消防+网格化”消防管理平台试点。

协调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建立“网格化+消防安全隐患系统综合信息平台”,将消防基础数据导入平台,把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宣传、初期火灾扑救等工作纳入网格员日常工作,切实把消防工作落实到最末端。

二、当前消防执法改革措施落实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虽然消防执法改革有明显进展,但在调研中发现,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等具体举措的过程中,仍然出现了不少问题:一是重点单位列管不及时。

对照《湖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符合要求的单位必须依法依规全部确定为重点单位。

但基层大队仍然存在应列未列的情形,实际未列的单位数量还相当多。

消防监督比武题库(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组8.6)

消防监督比武题库(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组8.6)

消防监督比武题库(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组)一、单选题(共40题)(中)1.乡镇(街道)对辖区社会单位()至少组织开展1次排查,全面摸清基本信息和消防安全状况。

(D)A.每月B.每季度C.每半年D.每年(中)2.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挂牌、督办、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D)A.每月B.每季度C.每半年D.每年(中)3.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网络、新媒体等,()组织曝光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B)A.每月B.每季度C.每半年D.每年(难)4.对逾期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其(),依法依规录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A)A.主要负责人B.法定代表人C.消防管理人D.消防负责人(难)5.将消防安全列入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课程,每年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中针对性开设课程,重点加强()领导干部消防安全专题培训。

(C)A.主要B.重要C.新任D.分管(中)6.以下哪个场所不属于需要逐年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

(D)A.医疗机构B.重点文物建筑和博物馆C.大型商业综合体D.养老院和福利院(中)7.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纳入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等实施综合治理。

(C)A.重大B.集中C.区域性D.高风险(易)8.强化重点领域整治,鼓励行业部门组建(),提高整治质量。

(D)A.联合检查组B.独立检查组C.检查督导组D.消防专业技术力量(易)9.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坚持()与专题研判相结合,精准研判消防安全风险,提出针对性防范措施。

(A)A.定期研判B.不定期研判C.长期研判D.经常性研判(易)10.对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开展事故调查。

(C)A.依法B.依规C.严肃D.严格(易)11.初步确定为责任事故后,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将问题线索移送()开展追责问责审查调查工作。

(B)A.公安机关B.纪检机关C.检察机关D.消防救援部门(易)12.以下内容不属于实施消防风险综合整治的措施。

新形势下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如何提升执法水平

新形势下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如何提升执法水平

新形势下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如何提升执法水平摘要:文章针对新形势下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提升执法水平进行分析,旨在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加强对火灾隐患的处理力度。

通过分析发现新形势下消防监督执法面临一定困境,主要体现在监管模式与执法人员队伍建设等方面。

针对实际问题,提出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模式、保证执法建设规范性,加强执法深度、扩充消防监督执法人才队伍、实施消防监督执法培训等策略,来保障执法水平的提升。

关键词:新形势;消防监督执法;执法水平2018年公安消防部队移交应急管理部交接仪式的举行,意味着消防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转变为行政编制,成立了消防救援部门。

消防队伍的改制,从过去穿军装执法过渡到穿工作服执法,虽然工作性质与任务没有改变,但在站位与格局上发生了明显变化。

消防工作被纳入政府职能范畴,意味着新消防形势下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执法认知与执法力度方面也应发生改变,新形势下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有效预防和科学处理风险的使命任务将更加艰巨,执法规范化要求将更加严格。

一、新形势下消防监督执法所遇到的挑战目前我们消防救援队伍正处于改革转隶过渡的关键阶段,消防队伍改制意味着消防执法“放管服”的不断深化与推进,《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中明确强调了当前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所应开展的基本任务与原则,新形势下消防监督执法人员需紧跟党中央的规划战略,强化自身建设,帮助社会消除火灾隐患,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

但在新形势下,消防体制改革势必会引起不同方面的变动,从而影响消防监督执法的深入推进,目前在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仍面临这样几点挑战:首先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的完善。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提出的主要目的是扩大消防监督执法范围与深度,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其中如何抽查、抽查范围界定、抽查单位性质仍需明确与规范。

其次是消防监督执法深度如何保证。

只要有生产的地方就存在火灾隐患,消除火灾隐患是消防监督执法队伍的主要职责,发达地区消防执法队伍建设时间较长,执法效果较佳,加上群众的消防意识较强,潜在火灾隐患较少,但对于偏远地区来说,长时间存在火灾隐患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长期存在的火灾隐患,发挥消防监督执法力度与深度,是新形势下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所面临的主要挑战。

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实施细则

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实施细则

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完善全省消防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强化消防安全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社会单位和个人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构建消防安全信用激励和惩戒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方案》,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信用监管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消防安全领域守信行为、失信行为的界定及信息归集、公开、应用等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省级、市级、县级消防救援机构负责本辖区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工作。

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应当积极联合相关行业部门以及相关社会组织做好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工作。

第四条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客观、及时的原则,保守国家秘密,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二章消防安全领域信用行为信息归集第五条纳入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的对象(以下简称信用主体)为:(一)社会单位(场所)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其他负有消防安全责任的相关人员;(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从业人员;(三)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四)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及其相关从业人员;(五)消防产品认证、鉴定、检验机构及其相关从业人员;(六)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中介服务机构,建筑(场所)使用管理单位及相关人员;(七)其他依法负有消防安全责任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

第六条消防安全领域守信行为信息是指信用主体符合消防救援机构认定的良好信息,包括:(一)公开向社会承诺并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五年内未发生火灾事故且无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记录,经专业机构评定消防安全风险等级低的;(二)因消防工作,受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消防救援机构表彰或通报表扬的;(三)消防工作经验被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消防救援机构以现场会形式推广的;(四)热心消防公益事业,对社会有突出贡献,被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的;(五)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表现,消防救援机构认为可以认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良好信息。

新形势下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如何提升执法水平

新形势下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如何提升执法水平

新形势下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如何提升执法水平作者:王学连来源:《消防界》2020年第19期摘要:随着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的推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式挂牌成立,新形势下,国家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深化消防执法“放管服”,消防队伍的责任与担当并重。

本文分析当前消防执法存在的不足之处,从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加大规范化建设、注重人才培养、践行群众路线等方面提出建议,以期为完善消防执法、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参考建议。

关键词:消防执法;培训;服务;发展一;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成立背景消防队伍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历经6个阶段,随着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的推进,现役制的消防队伍就成为了一段载入史册的历史。

2018年11月9日开始,消防队伍迎来了新生,迎来了历史性的时刻,标志消防队伍新的起点,开启了新的征程,必将扛起人民幸福的责任与担当。

二; 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深化消防执法“放管服”2016年5月9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推进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不断提高政府效能。

2019年10月23日,李克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对于保持我国经济平稳运行、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19年3月1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

《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提出了消防执法改革取消和精简3项消防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消防执法行为、严格执法队伍管理、优化便民利企服务5个方面12项主要任务,还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监管、完善法律法规、抓好督促落实4个方面提出了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保障措施。

济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济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济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8.18•【字号】济政字〔2021〕42号•【施行日期】2021.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济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济政字〔2021〕4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宁市人民政府2021年8月18日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4号),《山东省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省政府令第313号)、省应急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鲁应急发〔2021〕3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切实提升全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结合济宁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一)强化单位主体责任。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和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是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主体,要牢固树立“主动消防”意识,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要健全消防工作组织机构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细化明确人员职责。

要加强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公示承诺制度和“10.30.60”应急处置机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公安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公安部 • 【公布日期】2006.08.08 • 【文 号】公通字[2006]55号 • 【施行日期】2006.08.08 •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消防管理

正文

公安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公通字[2006]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2006年5月10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以下简称《意见》),全面阐述了加强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目标、主要任务,是指导和规范“十一五”时期消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推动消防工作的发展,保障公共消防安全具有重要意义。6月27日,国务院又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深入贯彻落实《意见》进行了全面部署。为认真抓好公安机关贯彻落实《意见》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扎扎实实抓好《意见》的学习和宣传贯彻工作。《意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提出的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有效解决长期制约消防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和保障性问题,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必将起到重大作用。各级公安机关要以国务院印发《意见》为契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努力推动消防工作又快又好地发展。一要认真学习、领会《意见》,引导广大公安民警、消防官兵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正确理解和全面掌握《意见》的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意见》的精神上来,增强用《意见》精神指导工作的自觉性。二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新闻媒体,对《意见》进行广泛宣传,努力形成人人重视消防、人人关心消防、人人参与消防的浓厚氛围,为切实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三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国务院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主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实施方案,报请当地政府批准实施,并加强检查督导,确保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二、积极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要结合贯彻落实国家“十一五”规划的有关要求,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将消防工作作为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的考评范围,纳入当地“十一五”规划。要通过建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创新公共消防安全评价体系,健全消防工作考评机制,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要积极协调、推动安全监管、建设、工商、质检等部门,加大消防安全工作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要积极推动教育、民政、铁路、交通、农业、文化、卫生、民航、广电、体育、旅游、文物、人防等部门切实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制定完善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工作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要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要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推动各有关部门加强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社区消防活动组织及各项工作制度,形成以街道办事处为主导, 以社区居委会为依托,驻区单位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社区消防工作运行机制,推动社区消防工作的落实。 三、继续加大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工作力度。要积极推动各地区、各部门以关系国计民生和人身安全的大型企业、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和“城中村”、“棚户区”、“多合一”建筑等为重点,继续加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根据本地区消防工作形势和火灾现实斗争的需要,积极推动加快地方性消防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为整治重大火灾隐患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火灾隐患发现举报、挂牌督办和整改责任机制,建立健全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制度,强力推进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切实做到凡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的建筑工程一律不准使用,凡未经消防检查合格的歌舞厅、影剧院等公众聚集场所一律不准使用或者开业。要积极协调和推动城市规划、建设、安全监管、房地产管理、教育、民政、卫生、工商等部门严把行政审批关,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要加强与质检、工商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大对生产、流通和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要积极推动消防中介组织的发展,充分发挥消防中介组织在消防培训、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城市消防远程监控服务和火灾财产损失评估等方面的作用。 四、进一步加强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和力量建设。要密切配合有关部门,抓紧编制完善城乡消防规划,力争年内推动县级以上城市、全国重点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工作,2007年年底前完成全国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工作。要抓紧研究和提出“十一五”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建设目标及年度实施计划,建立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经费保障机制,尽快解决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欠账”问题,力争经济发展较快地区3年、其他地区5年内基本还清“旧账”,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要按照“现役为主,多种力量,多策并举,综合治理”的思路,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因地制宜地发展地方专(兼)职消防力量,积极发展消防保安力量和志愿(义务)消防组织,扶持和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力争“十一五”期间,推动未设公安消防队的县城全部建立专职消防队伍。要制定完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管理的相关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专职消防队伍的管理和业务指导,推动建立适应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的建队体制、管理办法和经费保障机制。 五、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报请当地党委、政府把农村消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大力加强农村消防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开展消防安全村创建活动,从根本上改善农村防火条件。要推动建立以建制镇专(兼)职消防队为中心,以镇、村群众志愿(义务)消防队为补充的农村消防队伍网络。要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提高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农村消防警务机制,努力提高为“三农”消防安全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农村公共消防安全水平的提高。 六、加快消防工作信息化建设。要依托“金盾工程”,加快消防办公自动化系统、消防远程教育培训系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系统及灭火救援指挥决策信息系统建设,尽快形成运行顺畅、资源共享、集约高效的综合性、多功能消防业务基础信息体系,充分发挥信息化在消防工作中主导警务、规范执法、辅助决策、提高效率的作用。要努力促进消防安全技术的发展,积极协调、引导有关部门、社会和企业推广应用防控火灾技术。要整合科研力量,理顺消防科研管理体制,加强消防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消防科技自主研发能力,积极推广消防科技成果,逐步提高消防工作的科技含量,提升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能力。 七、切实加强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要结合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从完善执法制度、健全执法机制、严密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入手,进一步规范消防监督执法行为,保证执法内容全面,执法程序严谨,法律文书规范,适用法律准确。要积极推行网上核查和审批,提高消防执法效率和质量。要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严格执法质量考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内部执法监督制度,认真实施消防行政许可和重特大火灾事故监督执法责任倒查,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及违法违纪案件。要强化对消防监督执法的社会监督,落实特邀监督员、执法办案回告、案件回访等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件地址,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八、抓紧建立完善应急抢险救援体系。要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各类多发灾害事故特点,提出加强应急抢险救援力量建设的规划方案和分步实施计划,提请当地政府批准实施。要加强与安全监管、卫生、民政、环保、地震等部门的协调合作,构建信息、资源共享的合作平台,建立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应急抢险救援联动机制,提高应急抢险救援的处置能力。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应急抢险救援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装备、自身安全防护装备和队站设施建设,不断提高装备设施水平。要进一步加强消防特勤队伍建设,建立完善以士官队伍为主体的应急抢险救援骨干力量的选拔、保留和培训机制。要夯实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基础,进一步拓展灭火救援辅助决策系统功能,完善基础数据库建设,建立数字化指挥平台和各级应急抢险救援数字化预案,努力提高预警、防范、应变和处置能力,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部队在应急抢险救援中的骨干作用。 九、着力推进公安消防警务、勤务工作改革。要按照勤务实战化的要求,加快推进消防监督警务和灭火救援勤务改革步伐,不断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公安消防部门和基层派出所要坚持任务主导警力,针对人员密集场所夜间营业和群死群伤火灾夜间多发的规律,实行“错时”工作制,把警力最大程度地部署到火灾高发时段和高发部位,部署到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要深化灭火勤务制度改革,消防大队、中队要深入辖区单位和社区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并结合“六熟悉”工作将辖区内发现的火灾隐患和不安全问题及时通报消防执法监督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实现防火灭火工作的有机统一;公安消防部门要牢固树立时间就是生命的观念,切实加强第一出动力量,根据灭火救援实战指挥需要,直辖市消防总队和消防支队要尽快建立全勤灭火救援指挥部,分级响应,分级指挥,遂行部队战斗行动,提高灭火救援指挥和实战水平;要加强执勤管理,规范灭火救援作战指挥程序,坚持训战一体化,强化实地实战训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实战能力。 十、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要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宣传“四进”工作,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体建立固定的消防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逃生自救常识。要积极协调教育、科技、司法、劳动保障等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义务、学历、职业教育和科普、普法等教育内容。要推动有关行业、单位切实加强对消防管理人员和消防设计、施工、检查维护、操作人员,以及电工、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作业人员、人员密集的营业性场所工作人员和导游、保安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要认真做好农民工等流动务工人员以及中小学生、老弱病残等易受火灾侵害群体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十一、加强和规范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要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将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作为公安派出所工作基本任务,明确规范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的权限、程序、法律文书。要将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纳入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和执法质量考评范围,并将考评结果作为派出所评先评优和民警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要建立并落实所长负责、分管所长分工负责和责任区民警具体监管的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责任制,确保各项职责落实到位。要加强对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不断提高派出所民警的消防业务素质和消防执法水平。 十二、进一步加强公安消防部队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消防部队的领

消防监督执法存在的难点及对策

消防监督执法存在的难点及对策

消防监督执法存在的难点及对策摘要:消防监督执法是当前和谐社会发展下消防工作的一部分,监督执法工作受到人员素质、管理制度多方面因素影响。

文章对当前背景下消防监督执法主要特点进行分析,探讨消防监督执法难点与解决对策。

关键字:消防监督;监督执法;消防执法;执法问题引言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所面向及服务的本就是社会群众,与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有着密切关联,从客观角度而言,只有做好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确保其环节工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才能从根本上推动其最大程度地发挥社会效益,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消防监督执法主要特点我国当前对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对重点单位进行双随机抽查以及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对举办大型活动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对投入使用、营业前的公共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核查。

并以此形式反映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的若干特点:第一,权力。

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是行使国家赋予的权力,体现监督的本质。

缺乏权威的支持,监督管理不具有权威性、约束力。

第二,限制。

行使监督权要有一定的限度,不能任意使用。

对监督权力的行使进行过程必要的限制,可以避免权力被滥用。

第三,平等。

监督与被监者是具有平等关系的,监督者不能控制被监督者行为,否则监督管理将失去公正和有效性。

第四,强制性。

消防安全监管不需考虑被监管主体是否自愿,监管不应因被监管主体不接受而停滞,更能体现监管的约束作用。

2消防监督执法存在的难点2.1执法人员人数不满足需求,业务素质低消防监督执法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其业务范围要涉及很多方面,并且执法要求严格,执法的选择性也多。

而在职的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数量少、任务多,工作时常常出现人员缺少的现象,这就导致执法工作人员对于学习法律和业务理论的时间大大减少,工作人员理论知识的掌握能力不足,在日常的监督执法上,遇到需要相关知识的状况时,执法人员就会缺少相应底气,不敢坚持自己的想法或是觉得自己的思路不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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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
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前所未有地加速,城市建设也有了很大的进展。

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人们生活和工作环境也越来越复杂和多元化。

同时,不可避免地出现了种种安全隐患和火灾事故。

为防范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提高消防保障能力,我国一直在不断加强消防工作。

今年,随着消防执法改革的推进,消防工作呈现出更良好的态势。

一、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背景
消防执法工作是消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确保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对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国家对消防安全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和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消防执法工作已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

消防执法改革的目的是推进相关管理体制改革,改善执法方法,提高执法效能,减少不合理执法情况,理顺消防执法关系等。

这些都是促进我国消防事业全面发展、提高社会安全度的关键。

二、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
近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提出了进一步推进消防执法改革的主要措施和方向,主要内容如下:
1. 加强执法宣传和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加强对执法人
员的培训和考试,定期举办消防法律法规宣传及执法考试等活
动,为执法人员提供更好的法律和技能支持,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

2. 建立融合感知设施,提升消防智能化水平。

建立消防设施融合管理平台,实现各种消防设施的统一监控、数据共享和协同联动,提升消防设施智能化水平,减少重复投资和资源浪费。

3. 优化行政执法程序,有效预防和化解纠纷。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及听证工作,完善行政执法规范和执法目录,明确行政执法职责和程序,建立健全法律咨询和申诉投诉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消防执法纠纷。

4. 建立健全消防执法统计和评估机制。

推行消防执法统计规范,统计消防执法情况及其变化,开展消防执法评估、自评和第三方评估,推动消防执法质量和效果不断提高。

5. 加强消防执法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加强消防执法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建立消防执法公开制度和社会监督机制,支持公众和媒体对消防执法公开和监督,确保消防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三、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必要性
消防执法改革旨在加强消防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消防执法工作是消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加强对消防执法机制和执法方式的改革,能够提高消防执法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完善诸如城市化、工业化和信息化等现代化发展模式,同时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消防执法的信任度和公正度。

四、总结
消防执法改革的推进是我国消防事业进步的重要举措,全面深化消防执法改革需要紧紧围绕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实行科学有效的执法机制和办法,真正保障消防安全。

通过全面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可以进一步提高国家维护安全的能力和水平,建立更加完整、规范和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的期盼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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