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审计准则审计报告

独立审计准则—审计报告范例

1.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依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审查后确认:被审计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遵循了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会计报表反映的内容符合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会计报表内容完整,表达清楚,无重要遗漏;会计报表项目的分类和编制方法符合规定要求。无保留意见意味着注册会计师认为会计报表的反映是公允的,能满足非特定多数的利害关系人的共同需要,并对表示的该意见负责。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必须是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编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⑴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

⑵会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动情况。

⑶其审计已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实施了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未受阻碍和限制。

⑷不存在应调整或披露而被审计单位未予调整或披露的重要事项。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甲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甲股份有限公司20X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20X1年度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的编制是甲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合理确信会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误。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证据,评价管理当局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会计报表的整体反映。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XX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甲公司20X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X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XX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XXX(签名并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XXX(签名并盖章)

20X2年X月X日

2.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是指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报表的反映有所保留的审计意见。由于某些事项的存在,使无保留意见的条件不完全具备,影响了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表达,因而注册会计师对无保留意见加以修正,对影响事项提出保留意见,并表示对该意见负责。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是认为被审计单位会计

报表的反映就其整体而言恰当的,但存在以下不足:

(1)会计政策的选用、会计估计的作出或会计报表的披露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虽影响重大,但不至于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2)因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虽影响重大,但不至于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甲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甲股份有限公司20X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20X1年度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的编制是ABC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合理确信会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误。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证据,评价管理当局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会计报表的整体反映。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如会计报表附注X所述,甲公司20X1年10月购入的X类固定资产没有计提折旧。如果按照甲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应当计提折旧费用X万元。相应地,甲公司20X1年12月31日的累计折旧应当增加X万元,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减少X万元,20X1年度净利润减少X万。

我们认为,除了X类固定资产没有计提折旧对会计报表产生的影响外,上述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XX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甲公司20X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X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XX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XXX(签名并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XXX(签名并盖章)

20X2年X月X日

3、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是指与无保留意见相反,即提出否定会计报表公允地反映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的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是认为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存在下述情况之一:

(1)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严重违反了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被审计单位拒绝进行调整。

(2)会计报表严重扭曲了被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被审计单位拒绝进行调整。

否定意见审计报告

甲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甲股份有限公司20X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20X1年度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的编制是ABC 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合理确信会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误。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证据,评价管理当局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会计报表的整体反映。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如会计报表附注X所述,甲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未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采用权益法核算。如果按权益法核算,甲公司的长期投资账面价值将减少X万元,净利润将减少X万元,从而导致甲公司由盈利X万元变为亏损X万元。

我们认为,由于受到前段所述事项的重大影响,上述会计报表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XX会计制度》的规定,未能公允反映甲公司20X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X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XX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XXX(签名并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XXX(签名并盖章)

20X2年X月X日

4、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是指注册会计师说明其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不能发表意见,即对会计报表不发表肯定、

否定和保留的审计意见。

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不能发表意见时,就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它不是拒绝接受委托,也不是不发表意见,而是当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由于审计范围受到委托人、被审计单位或客观环境的严重限制,不能获取必要的审计证据,以致无法对会计报表整体反映发表审计意见时,应当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

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甲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甲股份有限公司20X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20X1年度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进行审计。这些会计报表的编制是甲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甲公司未对半20X1年12月31日的存货进行盘点,金额为X万元,我们无法实施存货监盘,也无法实施替代审计程序,以对期末存货的数量和状况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由于上述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可能产生的影响非常重大和广泛,我们无法对上述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XX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XXX(签名并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XXX(签名并盖章)

20X2年X月X日

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必须是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编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会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

(2)会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

变动情况。

(3)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一了贯性原则。

(4)其审计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

在审计过程中未受阻碍和限制。

(5)不存在应调整而被审计单位未予调整的重要事项。

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是认为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反映就其整体而言是恰当的,但存在以下不足:

(1)个别重要财务会计事项的处理或个别重要会计报表项目的编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被审计单位拒绝调整。

(2)因审计范围受到局部限制,无法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取得应有的审计证据。

(3)个别会计自理方法的选用不符合一贯性原则。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是认为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存在下述情况之一:

(1)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严重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被审计单位拒绝进行调整。

(2)会计报表严重扭曲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资金变动情况,被审单位拒绝调整

审计准则是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工作时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

会计报表审计准则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是依基本准则制定的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的具体规范。它与实务公告同处准则体系的第二层。但个体准则第1号的内容来看,它既不是审计业务的具体规范邮局不是具有指导意义的基本准则。有人认为,指导会计报表审计的具体准则内容较复杂零散,制定一个会计报表准则,有处于形成系统完整的具体准则概念,因而此准则是其他具体准则的统帅。照这样理解,具体准则第1号可以作为一个单独的层次,准则体系就不是三层而是四层了。第1号准则确实缺乏具体规范的作用。比如对审计任务约定书、审计计划、审计工作认错稿和审计报告均有专门的具体准则进行规范,在第1号准则中它们出均被提及,但笔墨相当节约,有些是对基本准则相应内容的重复或简单扩充,有些甚至比基本准则还要简约。例如,基本准则第15条规定:“注册会计师方兴未艾当将审计计划及其实施过程、结果和其他需要加以判断的重要事项,记录于审计工作认错稿。”而第1号具体准则第19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审计工作进行记录,形成工作认错稿。”这是具体准则对形成工作认错稿的唯一说明。人们不禁要问:具体准则具体到何处了呢?并且在报告部分,也会发现同样的问题。 重要性准则 重要性的定义在该准则第2条:“本准则所称重要性,是指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中错报或汛报的严重程度,这一程度在特定环境下可能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判断或决策。”这个概念高度抽象,报表使用者的羊断或决策的要求都会不同,第2条针对的是哪一类报表使用者,也就不甚明确了。 另外,该准则第19条至第23条,列举了评价审计结果时对重要性应加以考虑的种种情形,但笔者认为,准则中的考虑仍有不完善之处。从表面上看,准则似乎概括了所有方面:注册会计师在评价审计结果时,应当汇总已发现但沿未高速的错漏报。汇总数如果超过重要性水平,应追加审计程序或提请被审计单位高速报表;如果汇总数接近重要性水平,由于该汇总数连同尚未发现的错漏报可能超过重要性水平,注册会计师也应追加审计程序或提请被审计单位高速如果未追加审计程序或被审计单位拒绝高速报表,注册会计师方兴未艾当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 既定的重要性水平成了评价审计结果的唯一标准,但实际上,重要性水平的数值应随着审计具体环境的不同而有所变化。特别是当一个公司处于盈亏临界状态或实际盈利与预测盈利只距一步之遥时,只需一项秀小的错漏报就可使公司达到目标。这时应当从对报表整体造成影响的角度确定重要性水平,而在准则第11条羊断重要性水平应考虑的五个因素中,并没有提及错漏报对报表整体的影响程度。中国《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连续三年亏损要暂时停牌,假设一家公司连续两年亏损,第三年只与盈亏平衡相差3%,那么它很有可能制造一些小错误去补足这个差距,而如果注册会计师用5%的重要性水平衡量错漏报,则这3%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错误与舞弊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8号——错误与舞弊 (1996年12月26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协字[1996]45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在会计报表审计中发现、报告可能导致会计报表严重失实的错报与舞弊,明确相关责任,根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错误,是指会计报表中存在的非故意的错误或漏报。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舞弊,是指导致会计报表产生不实反映的故意行为。 第四条注册会计师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以外的其他审计业务,除有特定要求者外,应当参照本准则办理。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五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是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应贯彻实施其内部控制,防止发生、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与舞弊。 第六条按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是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充分考虑审计风险,实施适当的审计程序,以合理确信能够发现可能导致会计报表严重失实的错误与舞弊。

第七条由于审计测试及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固有限制,注册会计师依照独立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并不能保证发现所有的错误或舞弊。 第八条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报表的审计,并非专为发现错误或舞弊。如果委托人要求对可能存在的错误或舞弊进行专门审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自身能力和审计风险,并另行签订业务约定书。 第三章编制和实施审计计划时对错误与舞弊的关注 第九条注册会计师在编制和实施审计计划时,应当充分关注可能存在的导致会计报表严重失实的错误与舞弊。错误主要包括: (一)原始记录和会计数据的计算、抄写错误; (二)对事实的疏忽和误解; (三)对会计政策的误用。 舞弊主要包括: (一)伪造、变造记录或凭证; (二)侵占资产; (三)隐瞒或删除交易或事项; (四)记录虚假的交易或事项; (五)蓄意使用不当的会计政策。 第十条注册会计师在编制审计计划时,应当考虑导致会计报表严重失实的错误与舞弊存在的可能性。除内部控制的固有限制外,下列情况会增加错误与舞弊的可能性:(一)被审计单位管理人员的品行或能力存在问题;

解析新审计准则的四大变化(一)

解析新审计准则的四大变化(一) 【摘要】2007年1月实施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对我国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产生了诸多的影响。相比较于旧准则,新审计准则在四个方面有了重大变化,本文就这些变化进行深入的剖析。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简称新审计准则),共计48个项目,这在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建设中是第一次大规模地、集中地进行的准则制定、修改和颁布。中国审计准则与国际审计准则趋同,向全世界发出了一个清晰的信号,那就是中国的会计职业界致力于提高透明度和执行高水准的执业准则,这不仅有利于会计职业,更为重要的是有利于中国民众和整个中国经济。新发布的审计准则与旧的审计准则相比,主要有以下几大变化。 一、新审计准强调风险导向审计的实施 随着审计环境的变化和实践的发展,国际审计准则对原有的审计风险模型进行了改进。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于2003年10月发布了四项审计风险准则,强调了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审计的过程中,必须重视对重大错报风险的充分识别和评估,并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控制测试和实质性测试程序。 新审计准则体现的是风险导向审计。在新的审计准则中,审计风险取决于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审计风险是两者的综合风险。改变后的审计风险模型让注册会计师从更高的层次上把握重大错报风险,它要求注册会计师必须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包括内部控制),以充分识别和评估会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并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控制测试与实质性测试程序。为了更好地指导注册会计师有效地识别、评估和应对审计风险,准则框架体系全面渗透着风险审计理念,要求注册会计师与责任的审计准则,下至有关审计证据、利用其他主体的工作和审计结论与报告的审计准则,无不强调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评估和应对。 笔者认为,风险导向审计的推行对审计工作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其中最直接、影响最为重大的是对审计职业判断的影响。首先,提高了对职业判断主体即审计人员的要求。对于实施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而言,无论是对被审计单位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还是将风险划分为报表层和认定层两个层次,对注册会计师本身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都有较高的要求。对重大错报风险的全程关注,不仅要求注册会计师具备很高的专业技能水平,丰富的执业经验,还要求他们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如经济法规、经营管理、生产工艺和流程、评估知识等,要求注册会计师具有广博的知识和敏锐的判断力。其次,提高了对职业判断的微观环境即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风险导向审计要求全程关注报表重大错报风险,并将风险评估作为整个审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可见,能否合理评估报表重大错报风险,将成为评价事务所及其专业胜任能力和审计质量的关键因素。事务所如何在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的同时加强对审计质量的控制,落实对单项审计业务的质量控制责任;如何使三级复核制度更为合理有效的发挥作用以实现对审计质量的控制,都是需要深入考虑和仔细研究的问题。 二、审计证据具体准则发生了很大变化 新审计准则与原有的独立审计准则体系相比有较大幅度的修订,《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以下简称1301号)取代原《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5号——审计证据》(以下简称第5号)。原准则由总则、一般原则、取证方法、附则四章组成;新准则分为总则、审计证据的充分性、适当性、获取审计证据时对认定的运用、获取审计证据的审计程序、附则五章内容。补充了获取审计证据时对认定的运用一章。从具体内容来看,新准则的改进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审计证据获取方法的全面性 旧准则中所列举的七大方法: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及函证、计算及分析性复核侧重于实

谈谈独立审计准则的法律地位

谈谈独立审计准则的法律地位 1996年4月4日,针对四川德阳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案件,人民法院发布法函[1996]56号《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为企业出具虚假验资证明应如何处理的复函》(以下简称56号文)。尽管56号文只是强调了《注册会计师法》第42条的内容,而没有对其作出更具体的解释,但却对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从其发布到现在,律师从客户利益、职业利益出发,纷纷将会计师事务所列为共同被告;法官则直接依据56号文的规定及其精神作出了不利于会计师事务所的判决。从中,我们注意到,在各种有关会计师事务所为被告的民事案件中,当会计师事务所以严格遵守了独立审计准则作出免责抗辩的时候,法官认为独立审计准则只不过是一个民间社会团体制定的执业手册而已,不能当作法律或者准法律来引用,当然也不能作为会计师事务所抗辩的依据。而如果独立审计准则不能得到法官的认同,那它只不过是一堆废纸。那么,独立审计准则的法律地位何在?本文拟就此做些探讨,也希望能对正要进行的《注册会计师法》修改工作有所帮助。 独立审计准则的法律地位是什么 在国外,独立审计准则也叫一般公认审计准则(GAAP),是由民间机构(一般是执业会计师协会)制订的行业标准。在中国,独立审计准则是否仅是一种民间机构颁布的行业标准呢?《注册会计师法》第35条规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拟订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则,报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后施行”。可见,中国独立审计准则的法律渊源是行政规章。同时,从《注册会计师法》第21条第一款的“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必须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第二款的“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出具报告时,不得有下列行为……”,第三款的“对委托人有前款所列行为,注册会计师按照执业准则、规则应当知道的,适用前款规定”,以及第42条的“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法规定,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等法律条文中可以清晰看出,《注册会计师法》已对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民事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如果注册会计师由于“明知委托人……而不予指明”,则属于民法上过错责任原则中的“故意”,应承担《注册会计师法》第42条规定的责任;如果注册会计师“按照执业准则、规则应当知道的,适用前款规定”,则属于民法上过错责任原则中的“过失”,也应承担《注册会计师法》第42条规定的责任。 可见,《注册会计师法》作为反映公众意志的社会规范,已对注册会计师及事务所在什么情况下承担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界定,判定会计师事务所过错(主要是过失)的依据是独立审计准则。这也是会计界对独立审计准则法律地位的普遍看法。 法官为什么不认同独立审计准则 在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被告的民事案件中,当事人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虚假报告(鉴证性报告)误导他们作出正确的决策,导致他们产生损失,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般情况下,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民法上的侵权责任。而侵权责任以过错责任原则为基本,无过错责任原则为补充。 在上述民事诉讼中,有的法官适用了无过错责任原则,有的适用了过错责任原则。对于无过错责任原则在会计师事务所民事案件中的适用,我们完全可以说是法官自由裁量的结果,这里不予探讨。正常情况下,法官在审理会计师事务所的民事案件中适用的是侵权责任中的过错责任原则。根据民法通则,侵权民事责任的法律要件有四个:损害事实,违法行为,因果关系,当事人存在过错。法官要判定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法律责任,他主要作出两个认定:一是会计师事务所存在违法行为,即出具的报告是个虚假的报告,与真实情况不符;二是会计师事务所在出具报告的过程中存在过错。 对于虚假报告的认定,法律界认为只要是与事实情况不符的报告就是虚假的报告。对于过错的认定,民法上的过错可以分为故意与过失。故意不用多言,主要是过失。法律上的过失就是“应该预见到损害结果会发生,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虽然预见到但轻信可以

第二章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职业道德与法律责任(1)

2009-9-9 2 §2.1-2.2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职业道德 理解审计准则的概念、注册会计师道德准则规范;掌握独立审计准则概念和框架,独立审计准则的内容。 掌握独立审计准则概念和框架,独立审计准则的内容;注册会计师道德准则规范。 审计特征、审计职能和审计作用分别是什么?审计的主体有哪些? 课堂讲授 如何理解独立原则? 通过讲解基本能理解审计准则的概念、注册会计师道德准则规范;掌念和框架,独立审计准则的内容。 由案例引出讲解,并在讲解中穿插相应的案例,学生更能掌握本章的基本知识。

[旧课复习] 上节课讲解了审计的概论 1、审计的产生与发展; 2、审计的定义 (1)审计特征:独立性、权威性 (2)审计职能:经济监督、经济鉴证、经济评价 (3)审计作用:制约性作用、建设性作用 (4)审计对象 3、审计主体:国家审计机关和人员、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民间审计组织 和人员 [新课导入] 通过一个案例分析引入注册会计师必须遵守执业准则、相应的职业道德的重要性。 [教学新知] §2.1-2.2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与职业道德 引导案例: 银广夏是1993年8月30日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体改委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批准,采用社会筹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6月17日,公司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上市6年内公司资产总额从1.97亿元增至24.3亿元,股本从7,400万股扩张至50,526万股,税后利润增长率达540%,具备了成为中国未来大蓝筹股的潜质。 2001年8月媒体对银广夏造假进行了全面报道,据财政部、证监会、中注协的调查表明,银广夏公司从1998年至2001年期间,累计虚增销售收入104,962.6万元,少计费用4,945.34万元,导致虚增利润77,156.7万元,其中1998年虚增利润1,776.1万元,1999年虚增利润17,781.86万元,2000年虚增利润56,704.74万元,2001年上半年虚增利润894万元。1999年实际亏损5003.2万元,2000年实际亏损14940.1万元,2001年上半年实际亏损2557.1万元。调整以后的2001年中报显示,股东权益由年

审计学在线作业

审计学_在线作业_1 交卷时间:2016-05-04 16:33:49 一、单选题 1. (5分)我国独立审计准则的制定依据是( )。 ? A. 《会计法》 ? B. 《审计法》 ? C. 《注册会计师法》 ? D. 《企业会计准则》 纠错 得分:5 知识点:审计学 展开解析 答案C 解析2. (5分)社会审计中,审计计划由( )审核。 ? A. 部门经理 ? B. 助理人员 ? C. 业务负责人 ? D. 主任会计师 纠错

知识点:审计学 展开解析 答案C 解析3. (5分)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民间审计专业团体是( )。 ? A.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 B.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 C. 法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 D. 英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纠错 得分:5 知识点:审计学 展开解析 答案A 解析4. (5分)审计程序的内容有( )。 ? A. 调查阶段 ? B. 检查阶段 ? C. 准备阶段 ? D. 分析阶段 纠错 得分:5 知识点:审计学

答案C 解析5. (5分)审计是一项具有()的经济监督活动。 ? A. 相关性 ? B. 独立性 ? C. 完整性 ? D. 政策性 纠错 得分:5 知识点:审计学 展开解析 答案B 解析6. (5分)审计的职能不包括( )。 ? A. 经济评价 ? B. 经济监督 ? C. 经济鉴证 ? D. 经济司法 纠错 得分:5 知识点:审计学 展开解析 答案D 解析7.

(5分)( )业务属于不相容职务。 ? A. 保管员和车间主任 ? B. 经理和董事长 ? C. 记录日记账和记录总账 ? D. 采购员和购销科长 纠错 得分:5 知识点:审计学 展开解析 答案C 解析8. (5分)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接受( )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 A. 社会 ? B. 国家 ? C. 社会审计组织 ? D. 国家审计机关 纠错 得分:5 知识点:审计学 展开解析 答案D 解析9. (5分)( )易于判断选择。

关于我国独立审计准则的几个问题

关于我国独立审计准则的几个问题 自1996年以来,财政部先后批准施行了三批《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独立审计准则的陆续出台,对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提高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降低审计风险,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但也有一些同志针对独立审计准则提出了一些疑问,对此,笔者谈一点看法。 一、关于独立审计准则的可操作性问题 我国独立审计准则体系包括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独立审计实务公告和执业规范指南。从目前来看,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独立审计准则体系,但独立审计准则对某些内容只作原则性规定,注册会计师执业时更多地需要进行职业判断。有些注册会计师认为,如果能对审计风险、重要性水平等进行量化,独立审计准则的操作性会大大增强,可以省去许多职业判断的麻烦,同时在出现法律诉讼时也有一个衡量标准。事实上,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时,一刻也离不开职业判断。因为每个审计业务都有不同的特点,涉及被审计单位的经营规模及业务性质、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等诸多因素,用一个不变的数量指标来规范种类繁多的审计业务,实际上是不可能的,也是行不通的。

国外会计职业界也存在着这样一种观点,认为独立审计准则应当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能把某些职业判断转化为定量指标。美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比较发达,在制定独立审计准则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经验。美国独立审计准则体系包括公认审计准则(GAAS,相当于我国的基本准则)、审计准则说明书(SAS,相当于我国的具体审计准则)及审计准则解释(对准则有关问题的解答)。从其内容来看,虽然GAAS和SAS 是指导注册会计师执业的权威性标准,但是,它们提供的指导却比人们所希望的要少。许多注册会计师认为,审计准则应当对如何决定应收集的审计证据数量,作出更为明确和具体的规定,以减少审计决策的困难,并保护注册会计师免受审计不当的指责。然而,准则过于具体,将使审计工作由一项专业判断性工作变成一项机械的证据搜集工作。所以,美国审计准则委员会从审计职业和审计服务对象两方面考虑,经过研究并权衡利弊后认为,过于具体的审计准则恐怕比过于抽象的审计准则为害更大。如果注册会计师不结合审计业务具体情况,不把握审计准则的精神实质,照搬照抄,机械套用,就不能实现审计目标。那么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如何解决独立审计准则可操作性的问题的呢?行之有效的办法之一就是制定审计指南、出版行业出版物。审计指南是公认审计准则和审计准则说明书的具体化,对注册会计师执业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内容比较详细,但权威性较小。目前,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的审计指南有审计抽样、建筑合同的审计、互助基金会的审计、在会计报表审计中对内部控制的考虑等。行业出版物有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出版的审计程序研究、各式各样的技术研究、

国家审计准则制定工作的总结及改进思路(1)

国家审计准则制定工作的总结及改进思路 ⑴ 我国国家审计制度自1983年恢复以来,已走过20年的发展历程,这20年既是我国经济改革开放,取得重大建设成就的20年,同时也是国家审计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极有力地保障和推动我国社会经济进步的20年。为使国家审 计持续健康发展,实有必要回眸和反思国家审计20年发展 所涉及的重大方面。为此,我刊从本期起特邀中国审计学会理事、中国独立审计准则改革制定专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导张龙平博士撰文对我国国家审计20年作初步总 结探讨,以飨读者。 自1983年恢复国家审计制度以来,我国国家审计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原38个规范及修订后的系列准则的发布 标志着我国国家审计准则体系的初步建立。勿容置疑,国家审计准则制定及实施取得的成就是巨大的,但对其作必要总结及改进更有利于工作上新台阶。 我国现行国家审计准则制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需研究解决: 准则体系层次的构建出发点选择欠佳。现行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两个基本层次构成,从表面上看由前者统帅后者,后者再补充细化前者,符合逻辑,也符合多数国家制定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的惯例,但实际上是将有关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 效益审计捏在一起综合考虑,试图制定出能满足各类审计业务需要的准则,这样反倒会造成国家审计机关和人员使用上的不便,比如去做绩效审计项目,就无法直接参考使用已发布的的一些准则,因为绩效审计很可能在审计目标、审计依据、审计范围、审计方法乃至审计报告及处理等方面与财务审计和其他鉴证业务有很大的区别。绩效审计中不一定要求在了解和测试内部控制后才能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方法,也不一定要求像财务审计那样运用重要性和审计风险概念。因此,建议重新选择我国现行国家审计准则层次构建的出发点,可考虑分“一般准则”、 “外勤准则”和“报告准则”三个层次来制定准则。在“一般准则”中可针对执行财务审计、鉴证业务和绩效审计的共性问题,提出确保审计结果可靠性的基本要求如独立性、实施职业判断、专业胜任能力、质量控制与保证等,规定所有审计人员和审计组织在执行国家审计准则所约束和规范的业务时必须遵守。在“外勤准则”及“报告准则”中应充分考虑不同业务类型的特点和需要,区分财务审计、鉴证业务和绩效审计来分别规定遵守的外勤准则与报告准则。这里的财务审计包括财务报表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所覆盖的其他服务如特殊报告、中期财务信息审阅、合规审计及服务组 织审计等。对于提供非审计服务可不在国家审计准则中 规定。有鉴于此,建议我国国家审计准则按以下结构来重新 整合制定:

审计准则考最新试试题

审计学原理 第十一章审计准则 一、单选 1、世界上最早的审计准则是(A ) A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于1947年公布的《审计准则试行办法》 B美国总审计署于1972年颁布的《政府的机构、计划项目、活动和职责的审计准则》C我国审计署于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 D1993年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2、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的一般准则的有(AD ) A注册会计师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 B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应编制审计计划 C注册会计师进行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时,一般应采用抽样审计 D注册会计师对于审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3、我国第一部正式的国家审计准则是(A ) A我国审计署于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 B 1993年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C 1996年1月1日实施的《独立审计基本准则》 D 1980年财政部颁发的《关于成立会计顾问处的暂行规定》 4.下列关于审计准则的表述中,错误的是:(C ) A.审计准则是确定和解脱审计责任的依据 B.审计准则是衡量审计质量的尺度 C.审计准则是评价被审计单位的标准 D.审计准则是审计人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5.在我国《独立审计基本准则》中,下列各项均属一般准则的内容,除了( D ) A.对独立审计目标的表述 B.对注册会计师业务素质的要求 C.对注册会计师和被审计单位双方责任的规定 D.对编制审计计划的规定 6.独立审计基本准则中的一般准则包括( A ) A.注册会计师保持独立的观念与态度 B.注册会计师如果在审计时配有助手,必须注意监督 C.注册会计师应适当评估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 D.注册会计师应在接受业务之前,与客户签订业务委托书 7.最早的审计准则出现在( A ) A.美国 B.英国 C.日本 D.中国 8.审计准则发端于( C )。 A中国B英国C美国D德国 9.工作准则亦被称为审计的( D )准则。 A.行为 B.运用C.内勤D.外勤 10.( B )主持独立审计准则的研究编制工作。 A.审计署B.财政部C.国务院D.中纪委 11.《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专业胜任能力与技术规范”中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执业时要保持应有的( A )。 A 职业谨慎 B 职业道德 C 职业纪律D职业法规 12、( B )是查明审计客体的行为规范。 A审计准则B审计依据C审计证据D审计报告 13、我国独立审计准则的制定依据是( C )。P458 A、《审计法》 B、《会计法》 C、《注册会计师法》 D、《企业会计准则》 14.国家出台审计准则的主要原因是增强的( B )的可信性。 A、会计档案 B、会计报表 C、会计账簿 D、会计凭证 15..民间审计的《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的主要内容不包括 ...( D )A.一般准则 B.外勤准则 C.报告准则 D.处理、处罚准则 16、独立审计准则体系中哪项内容不具有强制性( C ) A独立审计基本准则B独立审计具体准则C执业规范指南D独立审计实务公告 17.下列有关重大错报风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 A.财务报表在审计前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B.财务报表在审计后依然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C.审计人员未能发现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新审计准则相关文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指导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的行为,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和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履行法定审计职责的行为规范,是执行审计业务的职业标准,是评价审计质量的差不多尺度。 第三条本准则中使用“应当”、“不得”词汇的条款为约束性条款,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必须遵守的职业要求。

本准则中使用“能够”词汇的条款为指导性条款,是对良好审计实务的推介。 第四条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应当适用本准则。其他组织或者人员同意审计机关的托付、聘用,承办或者参加审计业务,也应当适用本准则。 第五条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应当区分被审计单位的责任和审计机关的责任。 在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中,履行法定职责、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实施内部操纵、按照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编报财务会计报告、保持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被审计单位的责任。 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准则的规定,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独立实施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是审计机关的责任。 第六条审计机关的要紧工作目标是通过监督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进民主法治,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家经济和社会健康进展。 真实性是指反映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合的程度。 合法性是指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遵守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情况。

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一、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序言 (1995年12月25日发布 1996年1月1日实施) 本序言旨在说明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以下简称“独立审计准则”)的目标、体系、制定与发布程序,并对其规范内容、约束力及适用范围进行解释。 本序言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解释。 一、独立审计准则的制定依据与目标 1. 独立审计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制定。 2. 制定独立审计准则的目标: 2.1 建立执行独立审计业务的权威性标准,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促使注册会计师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有效地发挥注册会计师的签证和服务作用。 2.2 促使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按照统一的执业准则执行独立审计业务,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提高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 2.3 明确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投资者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2.4 建立与国际审计准则相衔接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二、独立审计准则的体系 1. 独立审计准则是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 独立审计准则体系由以下三个层次组成: 2.1 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独立审计基本准则是独立审计准则的总纲,是对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的基本要求和执业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制定独立审计具体准则、实务公告和执业规范指南的基本依据。 2.2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与独立审计实务公告。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是依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制定的,是对注册会计师执行一般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的具体规范。 独立审计实务公告是依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制定的,是对注册会计师执行特殊行业、特殊目的、特殊性质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的具体规范。 2.3 执业规范指南。执业规范指南是依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与实务公告制定的,为注册会计师执行独立审计具体准则、实务公告提供可操作的指导意见。 三、独立审计准则的约束力 1. 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与实务公告是注册会计师执行独立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的法定要求,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0号--重要性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0号---审计重要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在会计报表审计中运用重要性原则,合理确定重要性水平,根据《独立审计基础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重要性,是指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中错报或漏报的严重程度,这一程度在特定环境下可能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判断或决策。 第三条注册会计师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以外的其他审计业务,除有特定要求者外,应当参照本准则办理。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四条对重要性的评估是注册会计师的一种专业判断。在确定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及评价审计结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合理运用重要性原则。 第五条注册会计师在运用重要性原则时,应当考虑错报或漏报的金额和性质。 第六条小金额错报或漏报的累计,可能会对会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注册会计师对此应当予以关注。 第七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会计报表层次和相关帐户,交易层次的重要性。 第八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重要性与审计风险之间存在的反向关系。重要性水平越高,审计风险越傀重要性水平越低,审计风险越高。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合理确定重要性水平。 第九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将重要性水平的确定过程及结果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 第三章编制审计计划时对重要性的评估 第十条注册会计师在编制审计计划时,应当对重要性水平作出初步判断,以确定所需审计证据的数量。重要性水平越低,应当获取的审计证据越多。 第十一条注册会计师应当综合考虑以下主要因素,并结合其审计经验,对重要性水平作出初步判断: (一)有关法规对财务会计的要求; (二)被审计单位的经营规模及业务性质; (三)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的评估结果; (四)会计报表各项目的性质及其相互关系; (五)会计报表各项目的金额及其波动幅度。 第十二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合理选用重要性水平的判断基础,采用固定比率、变动比率等确定会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判断基础通常包括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 第十三条如果同一期间各会计报表的重要性水平不同,注册会计师应当取其最低者作为会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 第十四条在编制审计计划时,如果被审计单位尚未完成会计报表的编制,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期中会计报表推算为年度会计报表,或者根据被审计单位经

内部审计准则建设的历程

中国内部审计的发展与中国的改革开放紧密相连,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密不可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经济、政治、社会所发生的深刻变化为内部审计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空间。据审计署的不完全统计,内部审计从业人员已达20余万,2000年至2005年的5年间,全国内部审计机构共完成审计项目198万多个,查出损失浪费金额652.9亿元,提出被采纳建议102.9万条,发现大案要案线索9841件。内部审计在规范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推动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内部审计准则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行业协会用以缔造高标准的职业队伍所依赖的行业发展支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非常重视内部审计的规范化建设,在制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五年发展规划中就明确要求用三年时间初步建立起内部审计的准则体系。自2000年起,中国内部审计协会通过新组建的准则委员会,组织部分省市内部审计协会、部门、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及高等院校的专家教授、实务和法律工作者起草、研讨内部审计准则。自2003年3月4日审计署发布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于同年4月12日发布了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第1-10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2004、2005 年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又先后发布第11—15号和第16-20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2005年初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继续发布了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1号-《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和实务指南第2号—《物资采购内部审计》。截至2005年,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内部审计准则体系的架构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是内部审计工作规范体系的重要部分,为衡量评价内部审计工作提供依据。目前,我国的内部审计准则体系由三个层次组成。第一层次为内部审计基本准则,是准则体系的总纲,起统驭作用,对一般准则、作业准则、报告准则、内部管理准则的内容和标准作出原则性规范。第二层次是内部审计具体准则,是对一般审计业务和管理审计业务及其报告类工作的规范。第三层次是内部审计实务指南,指南依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制定,为特殊审计业务提供程序、内容、技术方法上的指导意见,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内部审计准则建设的工作原则在内部审计准则的反复研讨论证工作中,准则制定遵循了以下的原则并解决好以下关系:一、借鉴国际内审准则与立足国情的关系。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1978年正式批准了《内部审计实务标准》,迄今已经发布81个准则,为在全球范围内广泛开展内部审计活动提供了框架和依据,IIA七次修改内部审计定义,反映了国际内部审计实务的重大变革,也预示着内部审计职业的进一步扩展。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制定是在充分借鉴国际内审准则的同时,贯彻立足国情、有取有舍的原则,特别是考虑到我国的法律和审计环境,考虑改革发展的进程。本着与时俱进的精神,借鉴国际内部审计准则,不断完善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体系。[!--empirenews.page--] 二、科学规范与可操作性的关系。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制定遵循了继承和发扬的原则,凡是职业界共同认可的成型作法且反映了准则制定的原则和规范内容的,即可以纳入准则项目;准则的草拟与修订需建立内部审计协会牵头、实务部门参与、审计或会计教授执笔的三位一体的准则起草小组;准则的用语在整个体系中要求一致统一,内容有联系的准则要明确相互之间的界限,保证准则的正确定位。操作指南应按照实际操作程序,辅助技术方法、评价标准、报告方式及范列样本等等;目前已经出台的20个内部审计具体准则都有相应的准则释义,对准则的每一条款作详细的说明和阐释,方便审计人员学习、理解、操作和执行。内部审计行规范体系深入发展2003年以来全国部分省市、部门、企事业单位相续发布了有关内部审计的规定、办法和条例,规范所辖区域或本单位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和管理,为内部审计工作深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2004年8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8月20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黑龙江省内部审计条例》,该条例定义了内部审计协会的职能,对内部审计的设置、成果利用等做出了新的要求。国家教育部2004年第17号令交通部12号文发布了《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交通部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系统内部审计

审计论文大纲

以审计风险准则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中国独立审计准则 一、审计方法发展的回顾 1.账项基础审计方法的重点是检查会计凭证。在审计发展的早期,大约19 世纪末之前, 企业组织结构简单,业务性质单一。 2.制度基础审计方法的重点是测试内部控制。 3.风险导向审计方法的重点是识别与控制风险。 二、风险导向审计方法的改进 1.注重了解被审计单位的行业状况,经营目标、经营战略和业务流程,以及相关经营风 险,从宏观上把握审计面临的风险,并将其作为不可缺少的审计程序。 2.注重运用分析性程序,识别可能存在的错报,减少对接近预期值的各种交易、账户余 额的测试。 3.在评价内部控制有效的情况下,注重对例外项目进行详细审计。 4.扩大审计证据的内涵,将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获取的信息作为审计证据。 三、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采取的对策及行动 1.起草和颁布了审计风险准则。 2.推动风险审计准则的实施。 四、我国制定审计风险准则的必要性 1.注册会计师面临的审计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 2.人们对风险导向审计方法存在认识上的误差。 五、制定审计风险准则的基本思路 1.进一步明确会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基本原则。 2.进一步明确注册会计师审计证据的内容、数量和质量,以及为获取审计证据所实施 的审计程序。 3.进一步明确注册会计师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的程序。 4.进一步明确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 六、审计风险准则对我国注册会计师的影响 1.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理念的影响。 2.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程序的影响。 3.对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的影响。 七、审计风险准则对中国独立审计准则建设的影响 1.对独立审计准则体系的影响。 2.对其他审计准则的影响。 八、独立审计准则的国际协调 1.国际协调加快了准则的制定进程。 2.国际协调可以避免重蹈审计失败。 3.国际协调是一个趋同的过程。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

附件1: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 (2003年4月14日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格式和类型,根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审计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年度会计报表发表意见的书面文件。 第三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复核与评价由审计证据得出的结论,以作为对会计报表发表意见的基础。 第四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清楚地表达对会计报表整体的意见,并对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 第五条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后附已审计的会计报表。 第六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审计报告径送收件人,无需经其他单位审定。 第二章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第七条审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要素:

(一)标题; (二)收件人; (三)引言段; (四)范围段; (五)意见段; (六)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及盖章; (七)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 (八)报告日期。 注册会计师可以根据需要,在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前增加说明段。 第八条审计报告的标题应当统一规范为“审计报告”。 第九条审计报告的收件人是指注册会计师按照业务约定书的要求致送审计报告的对象,一般是指审计业务的委托人。审计报告应当载明收件人的全称。 第十条审计报告的引言段应当说明下列内容: (一)已审计会计报表的名称、日期或涵盖的期间; (二)会计报表的编制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第十一条审计报告的范围段应当说明下列内容: (一)注册会计师按照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合理确信会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二)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证据,评价管理当局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会计报表的整体反映; (三)审计工作为注册会计师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第十二条审计报告的意见段应当说明会计报表是否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公允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十三条审计报告应当由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第十四条审计报告应当载明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第十五条审计报告日期是指注册会计师完成审计工作的日期。审计报告日期不应早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签署会计报表的日期。 第三章审计报告的类型 第十六条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审计结论,出具下列类型之一的审计报告: (一)无保留意见;

独立审计准则大全(doc 10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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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__独立审计准则__大全 (2001年10月更新)

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序言>>>返回目录本序言旨在说明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以下简称“独立审计准则”)的目标、体系、制定与发布程序,并对其规范内容、约束力及适用范围进行解释。本序言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解释。 一、独立审计准则的制定依据与目标 1.独立审计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制定。 2.制定独立审计准则的目标: 2.1建立执行独立审计业务的权威性标准,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促使注册会计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有效地发挥注册会计师的鉴证和服务作用。 2.2促使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按照统一的执业准则执行独立审计业务,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提高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 2.3明确汪册会计师的执业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投资者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2.4建立与国际审计准则相衔接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二、独立审计准则的体系 1.独立审计准则是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独立审计准则体系由以下三个层次组成: 2.1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独立审计基本准则是独立审计准则的总纲,是对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的基本要求和执业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制定独立审计具体准则、实务公告和执业规范指南的基本依据。 2.2独立审计具体准则与独立审计实务公告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是依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制定的,是对注册会计师执行一般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的具体规范。 独立审计实务公告是依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制定的,是对注册会计师执行特殊行业、特殊目的、特殊性质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的具体规范。 2.3执业规范指南。执业规范指南是依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与实务公告制定的,为注册会计师执行独立审计具体准则、实务公告提供可操作的指导意见。 三、独立审计准则的约束力 1 .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与实务公告是注册会计

独立审计报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合并会计报表审计业务,明确工作要求,保证执业质量,根据《独立审计准则》,制定本公告。Th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hould make the rwquests of their work clear and ensure the quality of carring out. 第二条本公告所称合并会计报表审计,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被审计单位的合并会计报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对合并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第三条注册会计师g执行与合并会计报表有关的其他审计业务,除有特定要求者外,应当参照本公告办理。 Combined Accounting Statement Auditing means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hould carry out necessary audit procedure , get enough and appropriate audit envidence by law and the requirement of auditing principl, to pubilish suggestions on the Combined Accounting Statement Auditing statement . All of the audit business are carried out by this law except some special ones. 第二章编制审计计划时的特殊考虑 第四条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以下与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相关的事项,以合理制定审计计划: (一)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范围; (二)集团内公司间的股权关系; (三)集团内公司间交易频率、性质及规模; (四)母公司和子公司会计核算组织形式和会计政策; (五)母公司和子公司适用的相关财务会计法规,子公司的行业性质及特殊的会计政策和税收政策; ?(六)其他重要事项。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hould know all the basic items of compiled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 to make audit plans. It involves the range of compilati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companies of the group,the transaction frequency , characteristics and the scale of it, the type of organization and the audit strategies of the entidy and the subsidiary ,the relative financial auditing rules and industial charater etc. ? 第五条注册会计师执行合并会计报表审计业务,在编制审计计划时,应当特别考虑以下因素: (一)审计范围; (二)重点会计问题及重点审计领域; (三)审计风险及重要性水平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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