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审计准则 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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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__独立审计准则__大全

(2001年10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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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序言旨在说明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以下简称“独立审计准则”)的目标、体系、制定与发布程序,并对其规范内容、约束力及适用范围进行解释。本序言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解释。

一、独立审计准则的制定依据与目标

1.独立审计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制定。

2.制定独立审计准则的目标:

2.1建立执行独立审计业务的权威性标准,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促使注册会计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有效地发挥注册会计师的鉴证和服务作用。

2.2促使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按照统一的执业准则执行独立审计业务,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提高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

2.3明确汪册会计师的执业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投资者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2.4建立与国际审计准则相衔接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二、独立审计准则的体系

1.独立审计准则是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独立审计准则体系由以下三个层次组成:

2.1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独立审计基本准则是独立审计准则的总纲,是对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的基本要求和执业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制定独立审计具体准则、实务公告和执业规范指南的基本依据。

2.2独立审计具体准则与独立审计实务公告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是依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制定的,是对注册会计师执行一般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的具体规范。

独立审计实务公告是依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制定的,是对注册会计师执行特殊行业、特殊目的、特殊性质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的具体规范。

2.3执业规范指南。执业规范指南是依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与实务公告制定的,为注册会计师执行独立审计具体准则、实务公告提供可操作的指导意见。

三、独立审计准则的约束力

1 .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与实务公告是注册会计师执行独立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的法定要求,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汪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审计业务,应当遵照执行。

2 .执业规范指南是对注册会计师执行独立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的具体指导,注册会计师应当参照执行。

四、独立审计准则的适用范围

1.独立审计准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独立审计业务的全过程。

2.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进行独立审计时,不论该单位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也不论其规模大小和法定组织形式如何,只要是以发表审计意见为目的,都应遵循独立审计准则。

3.在特定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以应用独立审计准则执行其他有关业务。

五、独立审计准则的制定与咨询组织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注册会师执业准则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拟订,报财政部批准后施行。

2.中国汪册会计师协会成立独立审计准则组,负责独立审计准则的起草工作。独立审计准则组成员由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科研院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3.财政部成立独立审计准则中方专家咨询组,负责对独立审计准则的制定与发布提供询服务。中方专家咨询组成员由政府有关部门、会计师事务所、科研院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4.财政部成立独立审计准则外方专家咨询组,负责对独立审计准则的制定与发布提供询服务。外方专家咨询组成员由境外会计职业组织、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六、独立审计准则的制定、发布与修订程序

1.选定项目。独立审计准则组提出独立审计准则备选项目,经专家咨询组论证,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由财政部审批立项。

2.拟订初稿。独立审计准则组根据确定的项目,进行调查研究,起草初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征询专家咨询组和有关方面意见并交独立审计准则组修订后,向财政部提交征求意见稿。

3.征求意见。财政部发布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及各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科研院校等方面意见。

4. 修改定稿。独立审计准则组根据各方面意见修改征求意见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征询专家咨询组及有关方面意见后定稿。

5.发布。财政部批准发布独立审计准则。

6.修订。独立审计准则由中国汪册会计师协会负责修订,财政部批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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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独立审计业务,保证执业质量,明确执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独立审计,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及其相关资料进行独立审查并发表审计意见。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汪册会计师对任何单位会计报表及其相关资料进行的以发表审计意见为目的的独立审计。

注册会计师可以参照本准则执行其他有关业务。

第二章一般准则

第四条独立审计的目的是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及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发表审计意见。

第五条担任独立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具备专门学识与经验,经过适当专业训练,并具有足够的分析、判断能力。

第六条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审计业务、发表审计意见。

第七条注册会计师对审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并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八条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是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是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

第九条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应合理地保证会计报表使用人确定已审计会计报表的可靠程度,但不应被认为是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及其经营效率、效果所做出的承诺。

第三章外勤准则

第十条汪册会计师应当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由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第十一条汪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应当编制审计计划,对审计工作做出合理安排。

第十二条注册会计师应当研究和评价被审计单位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据以确定实质性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注册会计师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缺陷,应当向被审计单位报告,如有需要,可出具管理建议书。

第十三条注册会计师在进行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时,一般应采用抽样审计方法。

第十四条注册会计师可以运用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及函证、计算、分析性

复核等方法,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第十五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审计计划及其实施过程、结果和其他需要加以判断的重要事项,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

第十六条注册会计师可以根据需要配备相应的业务助理人员和聘请专家协助工作,但应对其工作结果负责。

第十七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被审计单位的期后事项、或有损失及持续经营能力等重要事项予以关注,必要时,应在审计报告中予以反映。

第十八条在电子数据处理环境下,注册会计师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执行审计程序时,不应改变审计目标与范围。

第十九条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

第四章报告准则

第二十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以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

第二十一条审计报告应当说明审计范围、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审计依据和已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等事项。

第二十二条审计报告应当说明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公允地反映了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以及所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是否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第二十三条注册会计师可以出具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拒绝表示意见四种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在表示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时,应明确说明理由,并在可能情况下,指出其对会计报表反映的影响程度。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准则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准则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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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报表审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明确工作要求,保证执业质量,根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会计报表审计,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实施必要的审计,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对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会计报表,是指需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财务状况变动表(或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及相关附表。

第四条本准则所称被审计单位,是指负责编制和报送会计报表,并接受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五条注册会计师执行其他会计报表审计业务,除有特定要求者外,应当参照本准则办理。

第二章审计目的与范围

第六条会计报表审计的目的是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以下方面发表审计意见:

(一)会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

(二)会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公允地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

(三)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是否符合一贯性原则。

第七条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应合理地保证会计报表使用人确定已审计会计报表的可靠程度,但不应被认为是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及其经营效率、效果所做出的承诺。第八条会计报表审计的范围应当根据独立审计准则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及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要求确定。

第九条审计的范围一般应限于约定的会计报表报告期内的有关事项,但凡与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有关和影响注册会计师做出专业判断的所有方面,均属于会计报表审计的范围。

第十条由于审计测试及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固有限制,可能存在会计报表某些反映失实而未被发现的情况。注册会计师如果发现可能导致会计报表反映严重失实的迹象,应当追加必要的审计程序予以证实或排除。

第三章审计计划

第十一条注册会计师在接受委托之前,应当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同委托人就审计约定事项的有关内容进行商谈,并考虑其自身能力及能否保持独立性,初步评价审计风险,确定是否接受委托。

注册会计师承办审计业务,由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统一受理并与委托人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第十二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充分了解审计约定事项和被审计单位业务情况后,制定审计计划,并根据审计过程中的情况变化,及时修改和补充计划。

第十三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对被审计单位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调查、研究和评价的基础上,确定审计程序和方法。

第四章审计实施

第十四条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审计计划对会计报表进行审计

第十五条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审计时,一般应采用抽样审计的方法.在必要时,也可以采用详细审计的方法。

第十六条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应当采用恰当的方法,包括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及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等,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第十七条首次接受委托涉及的会计报表期初余额,或在需要发表审计意见的当期会计报表中使用了前期会计报表的数据,注册会计师应进行适当的审计。

第十八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对会计报表的期初余额、期后事项、或有损失及被审计单持续经营能力等重要事项予以关注。

第十九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审计工作进行记录,形成审计工作底稿。

第二十条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审计时,可根据需要配备相应的业务助理人员。注册会计师应对业务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并对其工作结果负责。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聘请专家协助工作时,应当考虑其能力和独立性,并对其工作结果负责。

第二十一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必要的检查和复核。

第五章审计报告

第二十二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以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分析、评价审计结论,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

第二十三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说明审计范围、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审计依据和已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等事项。

第二十四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说明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公允地反映了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以及所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是否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第二十五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审计范围是否受到限制,是否存在未调整事项及末充分披露事项等,并根据其对会计报表反映的影响程度,分别出具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在表示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时,应明确说明理由,并在可能情况下,指出其对会计报表反映的影响程度。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准则由中国汪册会计师协会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本准则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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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业务约定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签订,明确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内容,根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审计业务约定书,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共同签订的,据以确认审计业务的委托与受托关系,明确委托目的、审计范围及双方责任与义务等事项的书面合约。

审计业务约定书具有法定约束力。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委托人,是指向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业务委托,并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注册会计师执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可以参照本准则办理。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五条会计师事务所在承接审计业务时,应当考虑其自身能力和能否保持独立性,并按照本准则的要求,与委托人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第六条在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之前,会计师事务所应委派注册会计师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初步评价审计风险,并与委托人就约定事项进行商议,达成一致意见。

第七条注册会计师应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以下基本情况:

(一)业务性质、经营规模和组织结构;

(二)经营情况及经营风险;

(三)以前年度接受审计的情况;

(四)财务会计机构及工作组织;

(五〕其他与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相关的事项。

第八条审计业务约定书应由会计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订,并加盖委托人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

第九条会计师事务所或委托人如需修改、补充审计业务约定书,应当以适当的方式获得对方的确认。

第十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审计业务约定书归入审计档案。

第三章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内容

第十一条审计业务约定书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签约双方的名称;

(二)委托目的;

(三)审计范围;

(四)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五)签约双方的义务;

(六)出具审计报告的时间要求;

(七)审计报告的使用责任;

(八)审计收费;

(九)审计业务约定书的有效期间;

(十)违约责任;

(十一)签约时间;

(十)签约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审计业务约定书应当明确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是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

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是

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

审计责任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会计责任。

第十三条审计业务约定书应当明确签约双方的义务。

(一)委托人应当履行的主要义务包括:

1.及时提供注册会计师所要求的全部资料;

2.为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提供必要的条件及合作;

3.按照约定条件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

(二)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履行的主要义务包括:

1.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

2.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第十四条审计业务约定书应当明确审计收费的计费依据、计费标准及付费方式与时间。

第十五条审计业务约定书应当明确正确使用审计报告是委托人的责任,由于使用审计报告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准则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准则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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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筹3号>>>返回目录

——审计计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厂规范注册会计师编制审计计划,及时、有效地执行审计业务,根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审计计划,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完成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业务,达到预期的审计目的,在具体执行审计程序之前编制的工作计划。

第三条审计师执行其他会计报表审计业务,除有特定要求老外,应当参照本准则办理。

第四条审计计划包括总体审计计划和具体审计计划。

总体审计计划是对审计的预期范围和实施方式所做的规划,是注册会计师从接受审计委托到出具审计报告整个过程基本工作内容的综合计划。

具体审计计划是依据总体审汁计划制定的,对实施总体审计计划所需要的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扣沦围所做的详细规划与说明。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五条审计计划应当贯穿于审计全过程。注册会计师在整个审计过程中,应当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审计业务。

第六条在编制审计计划前,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以下情况,据以确定可能影响会计报表的重要事项。

(一)年度会计报表;

(二)合同,协议、章程、营业执照;

(三)重要会议记录;

(四)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五)财分会计机佝及工作组织;

(六)厂房、设备及办公场所;

(七)宏观经济形势及其对所在行业的影响;

(八)其他与编制审计计划相关的重要情况。

第六条在编制审计计划前,注册会计师应当查阅上一年度审计档案,关注以下事项,并考虑其对本期审计工作的影响。

(一)上一年度的审计意见类型

(二)上一年度的审计计划及审计总结;

(三)上一年度的重要审计调整事项;

(四)上一年度的或有根失;

(五)上一年度的管理建议要点;

(六)上一年度的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如首次接受委托,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是否向前任注册会计师查询审计工作底稿。

第七条在编制审计计划时,注册会计师应当特别考虑以下因素:

(一)委托目的、审计范围及审计责任;

(二)被审计铲位的经营规模及其业务复杂程度;

(三)被审计单位以前年度的审计情况;

(四)被审计单位在审计年度内经营环境、内部管理的变化及其对审计的影响;

(五)被审计单位的持续经营能力;

(六)经济形势及行业政策的变化对被审计单位的影响;

(七)关联者及其交易;

(八)国家新近颁发的有关法规对审计工作产生的影响;

(九)被审计单位会计政策及其变更;

(十)对专家、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他审计人员工作的利用;

(十一)审计小组成员的业务能力、审计经历和对被审计单位情况的了解程度。

第八条在编制审计计划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审计重要性、审计风险进行适当评佑。

第九条注册会计师可以同被审计单位的有关人员就总体审计计划的要点和某些审计程序进行讨论,并使审计程序与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的工作协调,但独立编制审计计划仍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第十条审计计划应当在具体实施前下达至审计小组的全体成员。

第十一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视审计情况的变化及时对审计计划进行修改、补充。审计计划的修改、补充意见,应经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业务负责人同意,并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

第十二条审计计划是审计工作底稿的一部分。

第三章审计计划的内容与编制

第十三条总体审计计划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

(一)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及审计策略;

(三)重要会计问题及重点审计领域;

(四)审计工作进度及时间、费用预算;

(五)审计小组组成及人员分工;

(六)审计重要性的确定及审计风险的评估;

(七)对专家、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他审计人员工作的利用;

(八)其他有关内容。

第十四条具体审计计划应当包括各具体审计项目的以下基本内容:

(一)审计目标;

(二)审计程序;

(三)执行人及执行日期;

(四)审计工作底稿的索引号;

(五)其他有关内容。

第十五条具体审计计划的制定,可以通过编制审计程序表完成。

第十六条审计计划的繁简程度取决于被审计单位的经营规模和预定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

第四章审计计划的审核

第十七条审计计划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业务负责人审核和批准。

第十八条对总体审计计划,应审核以下主要事项:

(一)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及重点审计领域的确定是否恰当;

(二)时间预算是否合理;

(三)审计小组成员的选派与分工是否恰当;

(四)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的信赖程度是否恰当;

(五)对审计重要性的确定及审计风险的评估是否恰当;

(六)对专家、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他审计人员工作的利用是否恰当。

第十九条对具体审计计划,应审核以下主要事项:

(一)审计程序能否达到审计目标;

(二)审计程序是否适合各审计项目的具体情况;

(三)重点审计领域中各审计项目的审计程序是否恰当;

(四)重点审计程序的制定是否恰当。

第二十条对审计计划的审核和批准意见应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准则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准则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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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抽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汪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运用审计抽样方法,提高审计效率,保证执业质量,根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审计抽样,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审计程序时,从审计对象总体中选取一定数量的样本进行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推断总体特征。

第三条注册会计师在设计与选择样本、评价抽样结果时,应当运用专业判断。

第四条注册会计师进行详细审计,或从审计对象总体中选择有特殊重要性的全部项目进行审计时,不适用本准则。

第二章样本的设计

第五条注册会计师在设计样本时,应考虑以下基本因素:

(一)审计目标;

(二)审计对象总体及抽样单位;

(三)抽样风险和非抽样风险;

(四)可信赖程度;

(五)可容忍误差;

(六)预期总体误差;

(七)分层;

(八)其他因素。

第六条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具体审计目标,考虑其所要狭取审计证据的特征及构成误差的条件,确定所采用的审计抽样方法,并据此设计样本。

第七条审计对象总体是注册会计师为形成审计结论,拟采用抽样方法审计的有关会计或其他资料的全部项目。注册会计师在确定审计对象总体时,应保证其相关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抽样单位是构成审计对象总体的单位项目。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审计目标及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抽样单位。

第九条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不同的要求,运用适当的方法,从审计对象总体中选择若干抽样单位,以组成适量、有效的样本。

第十条注册会计师在设计样本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并着重考虑因抽祥引起的抽样风险及其他因素引起的非抽祥风险。

第十一条抽样风险是注册会计师依据抽样结果得出的结论,与审计对象总体特征不相符合的可能性。抽样风险与样本量成反比,样本量越大,抽样风险越低。

第十二条注册会计师在进行符合性测试时,应关注以下抽样风险:

(一)信赖不足风险:抽样结果使注册会计师没有充分信赖实际上应予信赖的内部控未的可能性;

(二)信赖过度风险:抽样结果使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的信赖超过了其实际上可予信赖的可能性。

第十三条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实质性测试时,应关注以下抽样风险:

(一)误拒风险:抽样结果表明帐户余额存在重大错误而实际上并不存在重大错误的可能性;

(二)误受风险:抽样结果表明帐户余额不存在重大错误而实际上存在重大错误的可能性。

第十四条信赖不足风险与误拒风险一般会导致注册会计师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降低审计效率;信赖过度风险与误受风险很可能导致注册会计师形成不正确的审计结论,对此应予以特别关注。

第十五条非抽样风险是注册会计顺因采用不恰当的审计程序或方法,误解审计证据等而未能发现重大误差的可能性。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适当的计划,指导和监督,有效地降低非抽样风险。

第十六条可信赖程度通常用预计抽样结果能够代表审计对象总体特征的百分

比来表示。注册会计师对可信赖程度要求越高,需选取的样本量相应越大。

第十七条可容忍误差是注册会计师认为抽样结果可以达到审计目的,所愿意接受的审计对象总体的最大误差,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计划阶段,根据审计重要性原则,合理确定可容忍误差。可容忍误差越小,需选取的样本量相应越大。

第十八条在进行符合性测试时,可容忍误差应是注册会计师不改变对内部控制的可信赖程度,所愿意接受的最大误差。在进行实质性测试时,可容忍误差应是注册会计师能够对某一帐户余额或经济业务分类作出合理评价,所愿意接受的最大金额误差。

第十九条注册会计师应根据前期审计所发现的误差、被审计单位经营业务和经营环境的变化、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及分析性复核的结果等,来确定审计对象总体的预期误差。如果存在预期误差,应当选取较大的样本量。

第二十条分层是将某一审计对象总体划分为若干具有相似特征的次级总体的

过程。注册会计师可以利用分层着重审计可能含有较大错误的项目,并减少样本量。

第三章样本的选取

第二十一条注册会计师在选取样本时,应使审计对象总体内所有项目均有被选取的机会,以使佯本能够代表总体。

第二十二条注册会计师可以采用统计抽样或非统计抽样方法选取样本,只要运用得当,均可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第二十三条注册会计师可以运用下列方法选取样本:

(一)随机选样。随机选样是指对审计对象总体或次级总体的所有项目,按随机规则选取样本。

(二)系统选样。系统选样是指首先计算选样间隔,确定选样起点,然后按照间隔,顺序选取样本。

(三)随意选样。随意选样是不考虑金额大小、资料取得的难易程度及个人偏好,以随意的方式选取样本。

第四章抽样结果的评价

第二十四条注册会计师对样本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应按下列步骤评价抽样结果:

(一)分析样本误差;

(二)推断总体误差;

(三)重估抽样风险;

(四)形成审计结论。

第二十五条注册会计师在分析样本误差时,应当根据预先确定的构成误差的条件,确定某一有问题的项目是否为一项误差。

第二十六条注册会计师按照既走的审计程序,无法对样本取得审计证据时,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以获取相应的审计证据。如果没有或无法实施替代审计程序,应将有关样本视为误差。

第二十七条对于具有共同特征的样本误差项目,注册会计师应将其作为一个整体,施相应的审计程序,并根据审计结果,进行单独的评价。

第二十八条注册会计师应根据样本误差,采用适当的方法,推断审计对象总体误差。

第二十九条在进行符合性测试时,注册会计师如果认为抽样结果无法达到其对所测试的内部控制制度的预期信赖程度,应考虑增加样本量或修改实质性测试程序。

第三十条如果注册会计师推断的总体误差超过可容忍误差,经重估后的抽样风险不能接受,应增加样本量或执行替代审计程序。如果注册会计师推断的总体误差接近可容忍误差,应考虑是否增加样本量或执行替代审计程序。

第三十一条注册会计师应根据抽样结果的评价,确定审计证据是否足以证实某一审计对象总体特征。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准则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准则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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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证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获取审计证据,保证审计证据的充分性与适当性,根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审计证据,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为形成审计意见所获取的证据。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审计证据的充分性,是指审计证据的数量足以使得注册会计师形成审汁意见。本准则所称审计证据的适当性,是指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即审计证据应当与审计目标相关联,并能如实地反映客观事实。

第四条注册会计师执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可以参照本准则办理。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五条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应当在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应当运用专业判断,确定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

第六条审计证据的充分性与适当性密切相关。一般而言,当审计证据的相关与可靠程度较高时,所需审计证据的数量较少;反之,所需审计证据的数量较多。

第七条注册会计师判断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应当考虑下列主要因素:(一)审计风险;

(二)具体审计项目的重要程度;

(三)注册会计师及其业务助理人员的审计经验;

(四)审计过程中是否发现错误或舞弊;

(五)审计证据的类型与获取途径。

第八条注册会计师一般应采用抽样方法狭取审计证据。无论是进行符合性测试还是进行实质性测试,都应考虑祥本的代表性。

第九条通过符合性测试获取审计证据时,注册会计顺应当考虑以下主要事项:(一)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

(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

(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在所审计期间是否一贯得到遵循。

第十条通过实质性测试获取审计证据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以下主要事项:(一)资产、负债在某一特定时日是否存在;

(二)资产、负债在某一特定时日是否归属被审计单位;

(三)经济业务的发生是否与被审计单位有关;

(四)是否有未入帐的资产、负债或其他交易事项;

(五)资产、负债的计价是否恰当;

(六)收入与费用是否归属当期,并相互配比;

(七)会计记录是否正确;

(八)会计报表项目的分类反映是否适当,并前后一致。

第十一条审计证据的可靠程度通常可参照下述标准来判断:

(一)书面证据比口头证据可靠;

(二)外部证据比内部证据可靠;

(三)注册会计师自行获得的证据比由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证据可靠;

(四)内部控制较好时的内部证据比内部控制较差时的内部证据可靠;

(五〕不同来源或不同性质的审计证据能相互印证时,审计证据更为可靠。

第十二条注册会计师获取审计证据时,可以考虑成本效益原则,但对于重要审计项目,不应将审计成本的高低或获取审计证据的难易程度作为减少必要审计程序的理由。

第十三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所获取的审计证据进行分析和评价,以形成相应的审计结论。

第十四条注册会计师应将所获取的审计证据在审计工作底稿中予以清晰、完整地记录。

第十五条注册会计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尚有疑虑的重要事项,应进一步获取审计证据,以证实或消除疑虑;如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仍不能获取所需审计证据,或无法实施必要的审汁程序,注册会计师应出具保留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三章取证方法

第十六条注册会计师可以来用下列方法获取审计证据:

(一)检查;

(二)临盘;

(三)观察;

(四)查询及函证;

(五)计算;

(六)发析性复核。

第十七条检查是汪册会计师对会计记录和其他书面文件可靠程度的审阅与复核。

第十八条监盘是注册会计师现场监督被审计单位各种实物资产及现金、有价证券等的盘点,并进行适当的抽查。注册会计师监盘实物资产时,应对其质量及所有权予以关注。

第十九条观察是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场所、实物资产和有关业务活动及其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等所进行的实地察看。

第二十条查询是注册会计师对有关人员进行的书面或口头询问。

第二十一条函证是注册会计师为印证被审计单位会计记录所载事项而向第三者发函证。注册会计师如果不能通过函证获取必要的审计证据,应实施替代审计程序。

第二十二条计算是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原始凭证及会计记录中的数据所进行的验算或另行计算。

第二十条分析性复核是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重要的比率或趋势进行的分析,包括调查异常变动以及这些重要比率或趋势与预期数额和相关信息的差异。对于

异常变动项目,注册会计师应重新考虑其所采用的审计程序是否恰当。必要时,应当追加适当的审计程序。

第二十四条注册会计师在获取审计证据时,可以同时采用上述方法。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准则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准则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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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工作底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工作底槁的编制、复核、使用及管理,根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审计工作底稿,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审计工作记录和获取的资料。

第三条注册会计师执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可以参照本准则办理。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四条审计工作底稿应如实反映审计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情况,包括与形成和发表审计意见有关的所有重要事项,以及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判断。

第五条审计工作底稿应当内容完整、格式规范、标识一致、记录清晰、结论明确。

第六条审计工作底稿的繁简程度与以下基本因素相关:

(一)审计约定事项的性质、目的和要求;

(二)被审计单位的经营规模及审计约定事项的复杂程度;

(三)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四)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记录是否真实、合法、完整;

(五)是否有必要对业务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特别指导、监督和检查;

(六)审计意见类型。

第七条注册会计顺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一)被审计单位名称;

(二)审计项目名称;

(三)审计项目时点或期间;

(四)审计过程记录;

(五)审计标识及其说明;

(六)审计结论;

(七)索引号及页次;。

(八)编制者姓名及编制日期;

(九)复核者姓名及复核日期;

(十)其他应说明事项。

第八条审计工作底稿中由被审计单位、其他第三者提供或代为编制的资料,注册会计师除应注明资料来源外,还应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形成相应的审计记录。

第三章编制与复核

第九条常用审计工作底稿包括:

(一)与被审计单位设立有关的法律性资料,如企业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协议、章程等文件或变更文件的复制件;

(二)与被审计单位组织机构及管理层人员结构有关的资料;

审计准则是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工作时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

会计报表审计准则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是依基本准则制定的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的具体规范。它与实务公告同处准则体系的第二层。但个体准则第1号的内容来看,它既不是审计业务的具体规范邮局不是具有指导意义的基本准则。有人认为,指导会计报表审计的具体准则内容较复杂零散,制定一个会计报表准则,有处于形成系统完整的具体准则概念,因而此准则是其他具体准则的统帅。照这样理解,具体准则第1号可以作为一个单独的层次,准则体系就不是三层而是四层了。第1号准则确实缺乏具体规范的作用。比如对审计任务约定书、审计计划、审计工作认错稿和审计报告均有专门的具体准则进行规范,在第1号准则中它们出均被提及,但笔墨相当节约,有些是对基本准则相应内容的重复或简单扩充,有些甚至比基本准则还要简约。例如,基本准则第15条规定:“注册会计师方兴未艾当将审计计划及其实施过程、结果和其他需要加以判断的重要事项,记录于审计工作认错稿。”而第1号具体准则第19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审计工作进行记录,形成工作认错稿。”这是具体准则对形成工作认错稿的唯一说明。人们不禁要问:具体准则具体到何处了呢?并且在报告部分,也会发现同样的问题。 重要性准则 重要性的定义在该准则第2条:“本准则所称重要性,是指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中错报或汛报的严重程度,这一程度在特定环境下可能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判断或决策。”这个概念高度抽象,报表使用者的羊断或决策的要求都会不同,第2条针对的是哪一类报表使用者,也就不甚明确了。 另外,该准则第19条至第23条,列举了评价审计结果时对重要性应加以考虑的种种情形,但笔者认为,准则中的考虑仍有不完善之处。从表面上看,准则似乎概括了所有方面:注册会计师在评价审计结果时,应当汇总已发现但沿未高速的错漏报。汇总数如果超过重要性水平,应追加审计程序或提请被审计单位高速报表;如果汇总数接近重要性水平,由于该汇总数连同尚未发现的错漏报可能超过重要性水平,注册会计师也应追加审计程序或提请被审计单位高速如果未追加审计程序或被审计单位拒绝高速报表,注册会计师方兴未艾当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 既定的重要性水平成了评价审计结果的唯一标准,但实际上,重要性水平的数值应随着审计具体环境的不同而有所变化。特别是当一个公司处于盈亏临界状态或实际盈利与预测盈利只距一步之遥时,只需一项秀小的错漏报就可使公司达到目标。这时应当从对报表整体造成影响的角度确定重要性水平,而在准则第11条羊断重要性水平应考虑的五个因素中,并没有提及错漏报对报表整体的影响程度。中国《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连续三年亏损要暂时停牌,假设一家公司连续两年亏损,第三年只与盈亏平衡相差3%,那么它很有可能制造一些小错误去补足这个差距,而如果注册会计师用5%的重要性水平衡量错漏报,则这3%

房地产开发公司规章制度大全

xxxx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保护公司股东和债全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经济秩序,促进公司不断发展壮大,全面推动公司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保证公司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公司章程》结合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股东会: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第二条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行使职权。董事会参加人员:董事长、董事。监事列席董事会。 第三条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行使权力。 第四条总经理办公会:参加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必要时各部、室负责人可列席。 第五条公司机构设立办公室、财审部、工程部、拆迁部、销售部、物业分公司。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一条公司董事会职责: 一、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三、决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工报酬事项。 四、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通过,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工 程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 五、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六、负责召集公司股东会,向股东会报告年度工作。 七、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第二条监事会职责:对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履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公司财务。 第三条总经理办公会职责: 一、组织实施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项目投资方案。 三、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它工作。 四、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订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 五、聘任或解聘公司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公司业务办公会议职责:讨论研究公司一般性日常工作及业务,汇报工作情况,接受工作任务及其他临时性任务,参加人员:正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部室正副经理和公司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 第五条公司各级职责: 一、职务、岗位职责: 董事长职责 (一)代表公司依法行使法定代表人权力,承担民事义务。

公司管理制度大全(完整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一、公司管理大纲. . . . . . . . . . . . . . . . . . . . 3 二、员工守则. . . . . . . . . . . . . . . . . . . . . 4 第一部分公司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 . 5 第一章文件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 .5 第二章档案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 7 第三章保密制度. . . . . . . . . . . . . . . . . . . .9 第四章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度. . . . . . . . . . . . . . 10 第五章证照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 15 第六章证明函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15 第七章会议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 16

第九章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20 第十章车辆管理补充制度. . . . . . . . . . . . . . . 21 第十一章交通费用补贴制度. . . . . . . . . . . . . . 23 第十二章考勤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24 第十三章出差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26 第十四章通讯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29 第十五章公司宴请接待制度. . . . . . . . . . . . . 29 第十六章员工工作餐管理制度. . . . . . . . . . . . .32 第十七章借款和报销的规定. . . . . . . . . . . . . 32 第十八章员工招聘、调动、离职等规定. . . . . . . . .34 第十九章计算机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36 第二十章合同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36

实用公司规章制度大全

实用公司规章制度大全 一·行为规 一、着装方面 1、在每天早上上班的头十分钟,每位员工必须检查衣 着及仪容仪表和个人区域的卫生整洁情况。所有员工上班应衣着正式、搭配得体、从头到脚请适当修饰。注意个人清洁卫生,一天一换。 2、男士除七、八两月外,一律着西装、西裤、领带及 正规衬衫和皮鞋。每月修理鬓角一到二次。 3、女士一律着职业化服饰,化淡妆。

二、维护整洁 1、公共卫生由公司请专人打扫,请各位同事自觉维护 干净、整洁的办公环境。 2、每位员工必须负责所分配文件柜的外整洁,并保持 柜门的关闭。下班时要收拾整理好桌子的文件,资料等 整齐地摆放在桌上,将文件柜上锁,将当天的垃圾清理 掉。员工的工作日记和重要文件等在下班后或人离开办 公室后都必须锁进各人的抽屉和文件柜里。交一把备用 钥匙给行政部保管。 3、员工离开办公桌或会议室,必须将所坐的办公椅收 回桌子放好。 4、注意保持地面干净,若有东西掉落地面应及时处理。 5、在使用了传真机或复印机后,所产生的错误报告或 废纸等,该使用者必须马上处理,或扔掉或收作草稿纸; 传真后的稿件,发传真者必须立即拿走。不能堆放在传 真机和复印机上面或附近。 6、保持衣柜次序,各位员工请及时整理各自衣物,如 需在公司换鞋,请将需更换的鞋子用鞋盒装好。雨披请 用袋子装好,不得随意堆放。 7、办公室必须保持安静,不得高声谈话,通时也必须 注意音量,不能影响他人工作和公司整体形象。互相之 间的交谈保持1米的距离以。

8、有商业推销上门,若无意接待,请立即回绝,不要 纠缠。若有意接待或客户来访,请在门口洽谈室或会议 室里会谈,但也须注意音量,不允许在办公区域里接待。 办公室专门安排人员送茶水等。接待完客户或会谈结束 后,由与会者中职位最低的员工收拾整理好桌椅、资料 及杯子等。 三、公司的财产和财物 1、员工应爱护公司的财产和财物,包括电脑、打印机、 复印机、传真机、打字机、碎纸机、手机和机等,必须爱惜使用。如有损坏,照价维修、照价赔偿。公司发的文具等,如计算器、笔、本子等,员工必须保管好。如有遗失,自己负责原价补回。 2、电脑及打印机的清洁及一般的维护由在座使用的员工 负责。每天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注意将每台电脑、复印机和打字机的电源关掉。 3、电脑的日常维护由在座使用的员工负责,另有专人进 行电脑的维护。 4、公司的电脑、传真、打字机以及复印机原则上不能用 于私人用途。若有特殊原因,须事先提出。 5、公司配备的手提电脑不能擅自带回家中使用。 6、原则上不能将非本公司成员带来本公司,更不能随意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错误与舞弊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8号——错误与舞弊 (1996年12月26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协字[1996]45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在会计报表审计中发现、报告可能导致会计报表严重失实的错报与舞弊,明确相关责任,根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错误,是指会计报表中存在的非故意的错误或漏报。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舞弊,是指导致会计报表产生不实反映的故意行为。 第四条注册会计师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以外的其他审计业务,除有特定要求者外,应当参照本准则办理。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五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是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应贯彻实施其内部控制,防止发生、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与舞弊。 第六条按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是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充分考虑审计风险,实施适当的审计程序,以合理确信能够发现可能导致会计报表严重失实的错误与舞弊。

第七条由于审计测试及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固有限制,注册会计师依照独立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并不能保证发现所有的错误或舞弊。 第八条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报表的审计,并非专为发现错误或舞弊。如果委托人要求对可能存在的错误或舞弊进行专门审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自身能力和审计风险,并另行签订业务约定书。 第三章编制和实施审计计划时对错误与舞弊的关注 第九条注册会计师在编制和实施审计计划时,应当充分关注可能存在的导致会计报表严重失实的错误与舞弊。错误主要包括: (一)原始记录和会计数据的计算、抄写错误; (二)对事实的疏忽和误解; (三)对会计政策的误用。 舞弊主要包括: (一)伪造、变造记录或凭证; (二)侵占资产; (三)隐瞒或删除交易或事项; (四)记录虚假的交易或事项; (五)蓄意使用不当的会计政策。 第十条注册会计师在编制审计计划时,应当考虑导致会计报表严重失实的错误与舞弊存在的可能性。除内部控制的固有限制外,下列情况会增加错误与舞弊的可能性:(一)被审计单位管理人员的品行或能力存在问题;

解析新审计准则的四大变化(一)

解析新审计准则的四大变化(一) 【摘要】2007年1月实施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对我国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产生了诸多的影响。相比较于旧准则,新审计准则在四个方面有了重大变化,本文就这些变化进行深入的剖析。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简称新审计准则),共计48个项目,这在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建设中是第一次大规模地、集中地进行的准则制定、修改和颁布。中国审计准则与国际审计准则趋同,向全世界发出了一个清晰的信号,那就是中国的会计职业界致力于提高透明度和执行高水准的执业准则,这不仅有利于会计职业,更为重要的是有利于中国民众和整个中国经济。新发布的审计准则与旧的审计准则相比,主要有以下几大变化。 一、新审计准强调风险导向审计的实施 随着审计环境的变化和实践的发展,国际审计准则对原有的审计风险模型进行了改进。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于2003年10月发布了四项审计风险准则,强调了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审计的过程中,必须重视对重大错报风险的充分识别和评估,并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控制测试和实质性测试程序。 新审计准则体现的是风险导向审计。在新的审计准则中,审计风险取决于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审计风险是两者的综合风险。改变后的审计风险模型让注册会计师从更高的层次上把握重大错报风险,它要求注册会计师必须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包括内部控制),以充分识别和评估会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并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控制测试与实质性测试程序。为了更好地指导注册会计师有效地识别、评估和应对审计风险,准则框架体系全面渗透着风险审计理念,要求注册会计师与责任的审计准则,下至有关审计证据、利用其他主体的工作和审计结论与报告的审计准则,无不强调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评估和应对。 笔者认为,风险导向审计的推行对审计工作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其中最直接、影响最为重大的是对审计职业判断的影响。首先,提高了对职业判断主体即审计人员的要求。对于实施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而言,无论是对被审计单位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还是将风险划分为报表层和认定层两个层次,对注册会计师本身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都有较高的要求。对重大错报风险的全程关注,不仅要求注册会计师具备很高的专业技能水平,丰富的执业经验,还要求他们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如经济法规、经营管理、生产工艺和流程、评估知识等,要求注册会计师具有广博的知识和敏锐的判断力。其次,提高了对职业判断的微观环境即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风险导向审计要求全程关注报表重大错报风险,并将风险评估作为整个审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可见,能否合理评估报表重大错报风险,将成为评价事务所及其专业胜任能力和审计质量的关键因素。事务所如何在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的同时加强对审计质量的控制,落实对单项审计业务的质量控制责任;如何使三级复核制度更为合理有效的发挥作用以实现对审计质量的控制,都是需要深入考虑和仔细研究的问题。 二、审计证据具体准则发生了很大变化 新审计准则与原有的独立审计准则体系相比有较大幅度的修订,《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以下简称1301号)取代原《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5号——审计证据》(以下简称第5号)。原准则由总则、一般原则、取证方法、附则四章组成;新准则分为总则、审计证据的充分性、适当性、获取审计证据时对认定的运用、获取审计证据的审计程序、附则五章内容。补充了获取审计证据时对认定的运用一章。从具体内容来看,新准则的改进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审计证据获取方法的全面性 旧准则中所列举的七大方法: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及函证、计算及分析性复核侧重于实

食品公司规章制度大全

员工管理制度 一、公司形象 1、员工必须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管理结构,并能向客户及外界正确地介绍公司情况。 2、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5、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 6、员工在接听电话、洽谈业务、发送电子邮件及招待来宾时,必须时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体规定使用公司统一的名片、公司标识及落款。 7、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8、员工要注重个人仪态仪表,工作时间的着装及修饰须大方得体。

二、生活作息 1、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统一的工作作息时间规定上下班。 2、作息时间规定 1)夏季作息时间表(4月——9月) 上午: 下午: 2)冬季作息时间表(10月——3月) 上午: 下午: 3、员工上下班施行按指纹制(具体实施看员工考勤制度)。 4、员工上下班考勤记录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5、员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时间内外出,要向主管经理请示签退后方可离开公司。 6、员工遇突发疾病须当天向主管经理请假,事后补交相关证明。 7、事假需提前向主管经理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休息。

8、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的权利,公司不提倡员工加班,鼓励员工在日常工作时间内做好本职工作。如公司要求员工加班,对加班时间进行调休。 调休时间:在周六进行调休。 三、卫生规范 1、员工须每天清洁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确保地面、桌面及设备的整洁。 2、员工须自觉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发现不清洁的情况,应及时清理。 3、员工在公司内接待来访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会客区。 4、办公区域内严禁吸烟。 5、正确使用公司内的水、电、空调等设施,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关闭空调、电灯和一切公司内应该关闭的设施。 6、要爱护办公区域的一切设备。 四、工作要求 1、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谈谈独立审计准则的法律地位

谈谈独立审计准则的法律地位 1996年4月4日,针对四川德阳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案件,人民法院发布法函[1996]56号《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为企业出具虚假验资证明应如何处理的复函》(以下简称56号文)。尽管56号文只是强调了《注册会计师法》第42条的内容,而没有对其作出更具体的解释,但却对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从其发布到现在,律师从客户利益、职业利益出发,纷纷将会计师事务所列为共同被告;法官则直接依据56号文的规定及其精神作出了不利于会计师事务所的判决。从中,我们注意到,在各种有关会计师事务所为被告的民事案件中,当会计师事务所以严格遵守了独立审计准则作出免责抗辩的时候,法官认为独立审计准则只不过是一个民间社会团体制定的执业手册而已,不能当作法律或者准法律来引用,当然也不能作为会计师事务所抗辩的依据。而如果独立审计准则不能得到法官的认同,那它只不过是一堆废纸。那么,独立审计准则的法律地位何在?本文拟就此做些探讨,也希望能对正要进行的《注册会计师法》修改工作有所帮助。 独立审计准则的法律地位是什么 在国外,独立审计准则也叫一般公认审计准则(GAAP),是由民间机构(一般是执业会计师协会)制订的行业标准。在中国,独立审计准则是否仅是一种民间机构颁布的行业标准呢?《注册会计师法》第35条规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拟订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则,报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后施行”。可见,中国独立审计准则的法律渊源是行政规章。同时,从《注册会计师法》第21条第一款的“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必须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第二款的“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出具报告时,不得有下列行为……”,第三款的“对委托人有前款所列行为,注册会计师按照执业准则、规则应当知道的,适用前款规定”,以及第42条的“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法规定,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等法律条文中可以清晰看出,《注册会计师法》已对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民事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如果注册会计师由于“明知委托人……而不予指明”,则属于民法上过错责任原则中的“故意”,应承担《注册会计师法》第42条规定的责任;如果注册会计师“按照执业准则、规则应当知道的,适用前款规定”,则属于民法上过错责任原则中的“过失”,也应承担《注册会计师法》第42条规定的责任。 可见,《注册会计师法》作为反映公众意志的社会规范,已对注册会计师及事务所在什么情况下承担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界定,判定会计师事务所过错(主要是过失)的依据是独立审计准则。这也是会计界对独立审计准则法律地位的普遍看法。 法官为什么不认同独立审计准则 在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被告的民事案件中,当事人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虚假报告(鉴证性报告)误导他们作出正确的决策,导致他们产生损失,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般情况下,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民法上的侵权责任。而侵权责任以过错责任原则为基本,无过错责任原则为补充。 在上述民事诉讼中,有的法官适用了无过错责任原则,有的适用了过错责任原则。对于无过错责任原则在会计师事务所民事案件中的适用,我们完全可以说是法官自由裁量的结果,这里不予探讨。正常情况下,法官在审理会计师事务所的民事案件中适用的是侵权责任中的过错责任原则。根据民法通则,侵权民事责任的法律要件有四个:损害事实,违法行为,因果关系,当事人存在过错。法官要判定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法律责任,他主要作出两个认定:一是会计师事务所存在违法行为,即出具的报告是个虚假的报告,与真实情况不符;二是会计师事务所在出具报告的过程中存在过错。 对于虚假报告的认定,法律界认为只要是与事实情况不符的报告就是虚假的报告。对于过错的认定,民法上的过错可以分为故意与过失。故意不用多言,主要是过失。法律上的过失就是“应该预见到损害结果会发生,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虽然预见到但轻信可以

第二章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职业道德与法律责任(1)

2009-9-9 2 §2.1-2.2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职业道德 理解审计准则的概念、注册会计师道德准则规范;掌握独立审计准则概念和框架,独立审计准则的内容。 掌握独立审计准则概念和框架,独立审计准则的内容;注册会计师道德准则规范。 审计特征、审计职能和审计作用分别是什么?审计的主体有哪些? 课堂讲授 如何理解独立原则? 通过讲解基本能理解审计准则的概念、注册会计师道德准则规范;掌念和框架,独立审计准则的内容。 由案例引出讲解,并在讲解中穿插相应的案例,学生更能掌握本章的基本知识。

[旧课复习] 上节课讲解了审计的概论 1、审计的产生与发展; 2、审计的定义 (1)审计特征:独立性、权威性 (2)审计职能:经济监督、经济鉴证、经济评价 (3)审计作用:制约性作用、建设性作用 (4)审计对象 3、审计主体:国家审计机关和人员、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民间审计组织 和人员 [新课导入] 通过一个案例分析引入注册会计师必须遵守执业准则、相应的职业道德的重要性。 [教学新知] §2.1-2.2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与职业道德 引导案例: 银广夏是1993年8月30日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体改委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批准,采用社会筹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6月17日,公司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上市6年内公司资产总额从1.97亿元增至24.3亿元,股本从7,400万股扩张至50,526万股,税后利润增长率达540%,具备了成为中国未来大蓝筹股的潜质。 2001年8月媒体对银广夏造假进行了全面报道,据财政部、证监会、中注协的调查表明,银广夏公司从1998年至2001年期间,累计虚增销售收入104,962.6万元,少计费用4,945.34万元,导致虚增利润77,156.7万元,其中1998年虚增利润1,776.1万元,1999年虚增利润17,781.86万元,2000年虚增利润56,704.74万元,2001年上半年虚增利润894万元。1999年实际亏损5003.2万元,2000年实际亏损14940.1万元,2001年上半年实际亏损2557.1万元。调整以后的2001年中报显示,股东权益由年

集团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XX集团治理制度 目录 第一篇员工手册 第一章总经理致辞 第二章企业文化 第三章入职指引 第四章职员行为规范 第五章职员享有的权利 第二篇行政管理制度第一章行政事务治理制度 第二章办公规范治理制度 第三章保密制度 第四章会议治理制度 第五章车辆治理方法 第六章司机治理规定

第七章计算机房治理规定 第八章电话治理规定 第九章前台接待规范及迎宾室使用第十章值班治理制度 第十一章卫生治理准则 第十二章警卫人员值勤准则 第三篇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人事治理规章 第二章绩效考核治理 第三章考勤治理制度 第四章新进人员任用方法 第五章职员离职处理原则 第四篇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财务治理规则 第二章固定资产治理制度 第三章资产操纵制度原则 第四章资金治理规定 第五章资金预算制度 第六章会计档案治理

第七章出纳作业处理准则 第五篇审计稽核制度 第一章内部稽核制度 第二章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第六篇岗位职责 第一章办公室岗位职责 第二章人力资源部岗位职责 第三章投资发展部岗位职责 第四章财务部岗位职责 第五章稽核审计部岗位职责 第一篇员工手册 第五章总经理致辞 各位同仁: 欢迎加盟德祥集团。 德祥集团是一个稳健进展并背负社会责任的大伙儿庭,以人

为本在那个地点不只是一种原则,它差不多成为一种关切,一种体恤。在我们的队伍中,只有分工不同。职员的各展其材、各尽其用,使事业进展得到了可靠的人力保证。 曾经,我们点燃的只是一个事业的希望,今天我们足以为德祥稳步前行的进展态势和不骄不躁的处世态度而感到欣慰,并为之鼓舞。古人曰:知、仁、勇,天下之达德也。以德求祥的精神正是集知德,勇德于心,于力。才可激荡身心,奋勇前行。制造是一种力量,求新则是一种高度。年轻,因此努力而勤奋;诚信,因此知仁而施惠。在浮华之中心平气和淡薄处世,不做一时豪迈的过客。不退却、不招摇,谦虚慎重、稳健有恒是我们做情况的原则;不断学习则是我们前进的蓄力。因为我们希望制造的是一种持久的光芒,而不仅仅是制造一缕刹那的光束。 在那个地点,您将会在公司兴盛进展的同时,实现个人的理想与报负。在那个地点,您的付出将会得到充分的回报。 身为总经理,我将与大伙儿一样为一个共同的目标努力工作,为大伙儿制造最佳的工作环境,让各位在与公司的共同进展中,实现自己的人生规划。 本《职员手册》的内容涵盖了大伙儿在此工作应遵循的差不多规则,同时 包含了公司职员应享有的权利义务,更重要的是,希望大伙儿与

XXX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XXX公司名称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目录 第一章管理总则 ............................................................................... - 3 - 第二章员工守则 ............................................................................... - 4 -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 - 4 - 第一节总则 ................................................................................. - 4 - 第二节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 - 4 - 第三节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 - 5 - 第四章人事行政管理制度................................................................ - 6 - 第一节总则 ................................................................................. - 6 - 第二节工资、奖金及待遇 .......................................................... - 6 - 第三节考勤管理制度.................................................................. - 7 - 第四节辞职、辞退、开除 .......................................................... - 8 - 第五节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 - 8 - 第五章设计研发部管理制度............................................................ - 9 - 第六章销售部管理制度.................................................................... - 9 - 第七章物流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 - 10 - 附表一: ........................................................................................... - 11 - 附表二: ........................................................................................... - 11 -

企业规章制度大全

企业规章制度大全 则 1、本手册是本公司全体员工的指导规范和行为准则。 2、本手册解释权属中心办公室。 3、本手册自200x年x月x日开始实施生效。 第二章员工守则 1、1本公司为健全管理制度和组织功能,特依据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法规和本公司人事政策制定本手册。 1、2 凡本公司所属员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必须遵守本手册规定。 1、3 凡本手册所称员工,系指正式被聘于本公司并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者。 2、1 聘用关系 2, 1、1 本公司招聘的对象是资格最符合的个人,无性别、地域、户口等区别。 聘用员工在三个月试用期满后,凡符合录用条件的外地人员,本公司将按照广州市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为中级职称以上符合引进条件的员工办理引进和户口转移手续。 2、1、2 新员工聘用设有三个月的试用期,销售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如果磨擦员工的工作表现不能令上司满意,被证明

不符合的录用条件,公司可以在试用期内终止聘用,或将试用期延长,以作进一步观察,但延长期最多不超过三个月。在试用期内,员工及公司任何一方都可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对方,终止聘用关系。公司为试用期员工签订3-6个月的试用合同。公司为工作关系和户口关系不能转入公司的人员及退休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1、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为本公司员工: (1) 曾经被本公司开除或未经核准而擅自离职者; (2) 被剥夺公民权利者; (3) 通缉在案未撤销者; (4) 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结案者; (5) 经指定医院体检不合格者; (6)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或吸用毒品者; (7) 未满16周岁者; (8)

政府法规定的其他情形者。 2、1、4 应聘人员面试及体检合格后,按照公司录取通知确定的日期、地点、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并应缴验下列证件: (1) 本人最近一寸证件照片四张; (2) 本公司指定医院之合格体检表; (3) 学历、职称证件、身份证;(正本核对后发还,复印件留存) (4) 退工单、劳动手册等前服务单位离职证明。 经面试甄选合格之应聘之员,未于通知时间、地点办理报到手续者,视为拒绝接受本公司聘用,该通知则失其效力。 2、1、5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可以不经预先通知而终止聘用关系,并不级予当事人经济补偿费。 (1) 在欺骗公司的情况下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致本公司误信造成损失者; (2) 违反劳动合同或本手册规则经本公司认定情节重大者; (3) 营私舞弊,收受贿赂,严重失职,对公司造成损害者;

审计学在线作业

审计学_在线作业_1 交卷时间:2016-05-04 16:33:49 一、单选题 1. (5分)我国独立审计准则的制定依据是( )。 ? A. 《会计法》 ? B. 《审计法》 ? C. 《注册会计师法》 ? D. 《企业会计准则》 纠错 得分:5 知识点:审计学 展开解析 答案C 解析2. (5分)社会审计中,审计计划由( )审核。 ? A. 部门经理 ? B. 助理人员 ? C. 业务负责人 ? D. 主任会计师 纠错

知识点:审计学 展开解析 答案C 解析3. (5分)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民间审计专业团体是( )。 ? A.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 B.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 C. 法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 D. 英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纠错 得分:5 知识点:审计学 展开解析 答案A 解析4. (5分)审计程序的内容有( )。 ? A. 调查阶段 ? B. 检查阶段 ? C. 准备阶段 ? D. 分析阶段 纠错 得分:5 知识点:审计学

答案C 解析5. (5分)审计是一项具有()的经济监督活动。 ? A. 相关性 ? B. 独立性 ? C. 完整性 ? D. 政策性 纠错 得分:5 知识点:审计学 展开解析 答案B 解析6. (5分)审计的职能不包括( )。 ? A. 经济评价 ? B. 经济监督 ? C. 经济鉴证 ? D. 经济司法 纠错 得分:5 知识点:审计学 展开解析 答案D 解析7.

(5分)( )业务属于不相容职务。 ? A. 保管员和车间主任 ? B. 经理和董事长 ? C. 记录日记账和记录总账 ? D. 采购员和购销科长 纠错 得分:5 知识点:审计学 展开解析 答案C 解析8. (5分)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接受( )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 A. 社会 ? B. 国家 ? C. 社会审计组织 ? D. 国家审计机关 纠错 得分:5 知识点:审计学 展开解析 答案D 解析9. (5分)( )易于判断选择。

机关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大全.doc

机关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大全 一、服务承诺制度 (一)为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提高办事效率,结合宣传部职能职责,制定本制度。 (二)本规定所称服务承诺制,是指对服务的内容、程序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并严格按照承诺办事,承担承诺责任的制度。 (三)服务承诺遵循依法、诚信、公开、公平、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则,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办事效率和公众满意度为目标 (四)服务标准 1、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负责地接好每一个电话,讲好每一句话,接待好每一位来访者,做好每一件事,干好每一天工作。 2、全面推行文明礼貌服务。推行规范的文明用语,工作中做到热心、耐心、细心;遇事不推、不拖、不卡、不刁难。 3、办理公务做到热情、周到,接待群众做到“来有问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树立文明形象。 4、工作人员对符合规定、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的事项能立即办的随来随办,能当日办的当日办,一时不能办的也要限时办结。 5、为前来我部办事或咨询的人员当好向导,指明具体办事地点和联系人,负责解答提出的问题,对难以解答清楚的问题及时与有关科室联系或向部领导请示。 6、主动为基层服务,热情接待每一位来机关办事人员,耐心解答问题,做好服务工作,使基层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7、严禁“有令不行、办事拖拉、吃拿卡要、态度刁蛮”现象的发生。 (五)应履行的工作承诺: 1、不让来办事的人员在我这里受到冷落;

2、不让工作的事项在我这里积压延误; 3、不让工作的差错在我这里发生; 4、不让工作的机密在我这里泄露; 5、不让影响团结的言行在我身上出现; 6、不让违纪违法的行为在我身上发生; 7、不让单位的形象因我受到影响; 9、不让群众的利益因我受到侵害。 (六)各科室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1、服务承诺不兑现的; 2、纠错态度不端正,整改措施不力的; 3、违背服务承诺的其他情形。 (七)本承诺适用于县委宣传部(含讲师团、文明办)机关各科室及全体在职干部职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联系电话:89632923。 二、学习制度 1、全体人员每月集中学习至少两次,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2、集中学习时要认真听讲,做好记录,不外出办事,不会客,讨论时要认真思考,积极发言。 3、坚持搞好自学,深入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市场经济知识、业务知识和县委、县政府重要文件、县领导重要讲话等,并做好读书笔记。 4、认真参加党课学习及其他培训,讲究学习方法,注重学习效果。 5、理论科负责学习计划的拟订,分管副部长负责招集、主持和领学。 三、工作制度 1、部长办公会制度。部长办公会由部长、副部长组成,必要时由部长指定有关人员参加。会议由部长主持并确定议题,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 2

关于我国独立审计准则的几个问题

关于我国独立审计准则的几个问题 自1996年以来,财政部先后批准施行了三批《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独立审计准则的陆续出台,对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提高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降低审计风险,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但也有一些同志针对独立审计准则提出了一些疑问,对此,笔者谈一点看法。 一、关于独立审计准则的可操作性问题 我国独立审计准则体系包括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独立审计实务公告和执业规范指南。从目前来看,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独立审计准则体系,但独立审计准则对某些内容只作原则性规定,注册会计师执业时更多地需要进行职业判断。有些注册会计师认为,如果能对审计风险、重要性水平等进行量化,独立审计准则的操作性会大大增强,可以省去许多职业判断的麻烦,同时在出现法律诉讼时也有一个衡量标准。事实上,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时,一刻也离不开职业判断。因为每个审计业务都有不同的特点,涉及被审计单位的经营规模及业务性质、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等诸多因素,用一个不变的数量指标来规范种类繁多的审计业务,实际上是不可能的,也是行不通的。

国外会计职业界也存在着这样一种观点,认为独立审计准则应当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能把某些职业判断转化为定量指标。美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比较发达,在制定独立审计准则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经验。美国独立审计准则体系包括公认审计准则(GAAS,相当于我国的基本准则)、审计准则说明书(SAS,相当于我国的具体审计准则)及审计准则解释(对准则有关问题的解答)。从其内容来看,虽然GAAS和SAS 是指导注册会计师执业的权威性标准,但是,它们提供的指导却比人们所希望的要少。许多注册会计师认为,审计准则应当对如何决定应收集的审计证据数量,作出更为明确和具体的规定,以减少审计决策的困难,并保护注册会计师免受审计不当的指责。然而,准则过于具体,将使审计工作由一项专业判断性工作变成一项机械的证据搜集工作。所以,美国审计准则委员会从审计职业和审计服务对象两方面考虑,经过研究并权衡利弊后认为,过于具体的审计准则恐怕比过于抽象的审计准则为害更大。如果注册会计师不结合审计业务具体情况,不把握审计准则的精神实质,照搬照抄,机械套用,就不能实现审计目标。那么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如何解决独立审计准则可操作性的问题的呢?行之有效的办法之一就是制定审计指南、出版行业出版物。审计指南是公认审计准则和审计准则说明书的具体化,对注册会计师执业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内容比较详细,但权威性较小。目前,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的审计指南有审计抽样、建筑合同的审计、互助基金会的审计、在会计报表审计中对内部控制的考虑等。行业出版物有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出版的审计程序研究、各式各样的技术研究、

国家审计准则制定工作的总结及改进思路(1)

国家审计准则制定工作的总结及改进思路 ⑴ 我国国家审计制度自1983年恢复以来,已走过20年的发展历程,这20年既是我国经济改革开放,取得重大建设成就的20年,同时也是国家审计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极有力地保障和推动我国社会经济进步的20年。为使国家审 计持续健康发展,实有必要回眸和反思国家审计20年发展 所涉及的重大方面。为此,我刊从本期起特邀中国审计学会理事、中国独立审计准则改革制定专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导张龙平博士撰文对我国国家审计20年作初步总 结探讨,以飨读者。 自1983年恢复国家审计制度以来,我国国家审计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原38个规范及修订后的系列准则的发布 标志着我国国家审计准则体系的初步建立。勿容置疑,国家审计准则制定及实施取得的成就是巨大的,但对其作必要总结及改进更有利于工作上新台阶。 我国现行国家审计准则制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需研究解决: 准则体系层次的构建出发点选择欠佳。现行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两个基本层次构成,从表面上看由前者统帅后者,后者再补充细化前者,符合逻辑,也符合多数国家制定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的惯例,但实际上是将有关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 效益审计捏在一起综合考虑,试图制定出能满足各类审计业务需要的准则,这样反倒会造成国家审计机关和人员使用上的不便,比如去做绩效审计项目,就无法直接参考使用已发布的的一些准则,因为绩效审计很可能在审计目标、审计依据、审计范围、审计方法乃至审计报告及处理等方面与财务审计和其他鉴证业务有很大的区别。绩效审计中不一定要求在了解和测试内部控制后才能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方法,也不一定要求像财务审计那样运用重要性和审计风险概念。因此,建议重新选择我国现行国家审计准则层次构建的出发点,可考虑分“一般准则”、 “外勤准则”和“报告准则”三个层次来制定准则。在“一般准则”中可针对执行财务审计、鉴证业务和绩效审计的共性问题,提出确保审计结果可靠性的基本要求如独立性、实施职业判断、专业胜任能力、质量控制与保证等,规定所有审计人员和审计组织在执行国家审计准则所约束和规范的业务时必须遵守。在“外勤准则”及“报告准则”中应充分考虑不同业务类型的特点和需要,区分财务审计、鉴证业务和绩效审计来分别规定遵守的外勤准则与报告准则。这里的财务审计包括财务报表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所覆盖的其他服务如特殊报告、中期财务信息审阅、合规审计及服务组 织审计等。对于提供非审计服务可不在国家审计准则中 规定。有鉴于此,建议我国国家审计准则按以下结构来重新 整合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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