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管理与鉴定篇
房屋安全管理制度9篇

房屋安全管理制度9篇房屋安全管理制度 1第十七条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定期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大型建筑物,应指定专人经常进行安全检查。
在暴风、雨雪季节,或遇其他灾害时,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应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作好排险解危的各项工作。
第十八条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对经鉴定的危险房屋或存在危险隐患的房屋,必须按照下列类别处理:(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要继续观察的房屋;(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达到解除危险的房屋;(三)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但应加设警示标志,禁止使用;(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第十九条异产毗连危险房屋的各所有权人,应共同履行治理责任,所需费用按各自所占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第二十条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发现白蚁蚁情,应按规定向白蚁防治机构报告,及时进行治理。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改造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发现业主或者使用人有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等行为时,应当及时劝阻,并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房屋安全管理制度 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建筑施工企业作业条件,减少施工伤亡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建筑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费用)是指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所需的费用。
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二章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取第五条安全生产费用按照《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__]478号)规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取依据,各工程类别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房屋建筑工程、矿山(井巷)工程为2.0%;(二)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1.5%;(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0%。
浅析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工作

谭 学斌 ( 邮 公 房 管 所 高 市 有 屋 理 )
摘 要 : 年来 , 种 房 屋 安 全管 理 频 繁 发 生 , 起 了 社 会 各 界 的 道 , 高 了广大 公众 房屋安 全 法制意 识。 近 各 引 提 强 烈反 应 ,房屋 安 全管 理 及 鉴 定 工作 者 需要 对 目前 我 国 房屋 安 全 管 理 的现 状做 出分析 及 反 思 。 目前 我 国房 屋 使 用 安 全 管理 亟 需通 过 制 定 法 律 来 规 范 全 国各 地 的房 屋 安 全 鉴定 管 理 工 作 。 目前 我 国房 屋 安
甚 集体 、 人 的生命 个 以及 房屋 安全 鉴定 的重要性 ,以争取 政府 部 门 的支持 , 提 造 成 了重 大的经济 损 失 , 至 危及 国家 、 高各 级领 导对 房屋安 全鉴定 管理 的重视 程 度。 方面 结合 财 产 安 全 ,也 违背 了我 国 当前倡 导 的构 建和 谐 社 会 的 宗 一
城 市建 设 改造 过 程 中 重点 工程 遇 到 的 实际 困难 处置 机 会 旨 。
进行 宣传 。例 如今 年我 市在 东塔 广 场拆 迁过 程 中 , 毗邻 对 3 以 拆代 修 , 复 投 资 , 重 造成 社 会 资源 和 财 政 资金 的 房屋 的影 响所 造 成 的工作 推进 难度 : 旧城 改造房 地 产开 浪 费 在 改革开放 以来 , 民生 活水平 大幅度 提高 。 人 据统 计 , 我 发基 础 施工过 程 中 , 边 群众 因相 邻 房屋 安 全 问题 引发 的 周 阻工 , 至到 市政 府上 访。 为 了平 息阻工 、 访现 象 , 甚 上 我们 国 已建 成各 类建筑 约 4 0亿 m 0 ,并 以每年 5亿 的速度增 房屋 安 全鉴定 管理 部 门与 老百姓 晓 之 以理 、 动之 以情 的讲 长 。人们 的精神 文化 和物 质 财富得 到 改善 以后 , 大部 分居 因 明具 体做 法 、 保护 措 施 、 测 方 案 等 细节 , 过 我 们 的介 民对房 屋 的居住 质 量和办 公 环境 提 出 了更 多要 求 , 此一 监 通 入, 使老 百姓从 不理解 、 放 心到理 解、 不 支持 与配 合。 二是 些地 区的拆代 建现 象开 始泛 滥。大多数被 拆建 的建 筑物 本 对下 宣传 。我 们 采取 了多 种形 式、 多个层 面 向广 大 的居 民 来 整修 后就 能继 续 使用 , 但人 们只 是一 味 的追 求建 筑物 美 群 众进行 房屋 安全知 识宣 传普及 。 方面 利用行 政服 务 中 观 而 盲 目拆 建 , 必 会 带来 巨 大 的资 源浪 费 , 一 势 并在 人 民群 心窗口, 坚持 常 年面 向社 会广 泛宣传 房屋 安 全鉴定 和相 关 众心 中造 成 了极 为恶劣 的影 响。 的法律 法规 , 放宣传 材 料。 一 方面 , 发 另 我们 还结 合我 市直 4 加强 软硬环 境建 设 。 断提 高从 业人员 业务 素质 不 管 公房 解 危 工程 的安 鉴工作 ,公 开房 屋 安 全 鉴定 办 事 程 房屋 安 全鉴定 工作 是 一项 专业 性较 强 的工作 , 它不仅 需要鉴 定人 员具 有 良好 的职 业操 守 、熟 悉相 关政 策法规 , 序、 服务 承诺 、 督 电话 。 通过 多 方位 、 监 多形 式 的宣传 和报
房屋安全管理与房屋安全鉴定

房屋安全管理与房屋安全鉴定作者:凌海明来源:《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3年第20期摘要:本文首先叙述了房屋安全与鉴定的含义及关系,然后详细分析了房屋安全管理的内容,最后对房屋安全鉴定的方法及程序进行了阐述,以供相关人士参考与交流。
关键词:房屋;安全管理;安全鉴定中图分类号: TU71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一、前言房屋安全管理是政府赋予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是房地产行政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
近些年来,各种房屋安全管理问题频繁发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应。
因此,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对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城市环境、提高人们生活质量和促进经济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房屋安全管理与鉴定的含义及关系房屋安全管理是指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对城市建成区已经投入使用的房屋,通过房屋安全检查、房屋安全鉴定、危险房屋排危等手段有效的排除危险房屋及其不安全因素的活动。
房屋安全鉴定是指房屋安全鉴定单位依法按照国家颁布的行业标准和相关建筑规范,对房屋进行查勘、检测和验算,从而科学鉴定房屋的完损状况和危险程度的技术性服务工作。
因此,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是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安全管理是安全鉴定的目的,安全鉴定是安全管理的一种手段。
三、房屋安全管理的内容房屋安全管理是由房屋安全检查、房屋安全鉴定、危险房屋排危督修、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资质管理等环节构成的一个闭合管理系统,它们环环相扣,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疏漏都会造成房屋安全管理的不安全因素。
1、房屋安全检查房屋安全检查是指房地产管理部门、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房屋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的活动,分为房屋安全普查、危险房屋巡查、特殊用房专项抽查等三项。
房屋安全普查是国家或地方政府根据需要确定由房地产管理部门组织对城市所有房屋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危险房屋巡查是指对那些已经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除了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应该随时观察房屋危险状态的发展情况以外,房地产管理部门应每月或每季度进行一次巡查;特殊用房专项抽查是指对教育系统用房、公共场所用房等特种行业用房的安全状况进行的专项检查。
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三篇

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三篇篇一:房屋安全鉴定报告Building Safety Appraisal Report项目负责人Project Manager审核人Auditedby批准人Approvedby签发机构Issuing Agency发文日期年月日Issuing Date鉴定报告包括以下内容:基本情况。
房屋概况。
现场检测结果。
工程检测结果。
复核计算结果。
房屋损坏原因分析。
鉴定结论及处理意见。
本鉴定报告共 X页。
This appraisal report include the following contents: General information.2、Overall conditions of the building.3、Results of site-testing.4、Results of engineering testing.5、Results of recomputation.6、Analysis of the causes of building damages.7、Conclusion of the appraisal and treatment recommendations.8、This appraisal report consists of X pages in total. 注:报告内容中4、5项不是每处房屋鉴定都需要,应视实际发生而定。
Note: Item 4 or 5 listed above is not required in all building appraisals and should be provided on a case-by-case basis.注意事项1、鉴定结论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XX5—99)、《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95)和有关技术规范提出。
2、项目负责人、审核人、批准人三级签字均应符合《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签发机构应填写鉴定机构的全称,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房屋安全鉴定评估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各类房屋的安全鉴定评估活动。
第三条房屋安全鉴定评估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房屋安全鉴定评估工作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负责。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以下房屋的安全鉴定评估:(一)住宅房屋;(二)公共建筑;(三)工业建筑;(四)其他具有安全风险的房屋。
第六条下列房屋安全鉴定评估工作应当依照本规定执行:(一)房屋所有权转移、抵押、出租、出售等涉及房屋安全的事项;(二)房屋安全责任人要求进行安全鉴定评估的;(三)房屋存在安全隐患,需要确定安全状况的;(四)其他需要安全鉴定评估的房屋。
第三章鉴定机构与人员第七条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取得相应资质;(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检测设备;(三)有专业的鉴定人员;(四)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八条房屋安全鉴定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业资格证书;(二)熟悉房屋安全鉴定业务和相关法律法规;(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四章鉴定程序第九条房屋安全鉴定评估程序如下:(一)委托人提出鉴定申请;(二)鉴定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三)鉴定机构指派鉴定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检测;(四)鉴定人员根据检测结果出具鉴定报告;(五)鉴定机构将鉴定报告报送委托人。
第十条鉴定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检测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出示相关证件;(二)向委托人说明鉴定目的、程序和注意事项;(三)对房屋进行现场勘查、检测;(四)收集相关资料;(五)填写鉴定记录。
第十一条鉴定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鉴定机构名称、鉴定人员姓名;(二)委托人名称、地址;(三)鉴定目的、依据;(四)现场勘查、检测情况;(五)鉴定结论;(六)鉴定日期。
房屋建筑安全鉴定报告三篇

房屋建筑安全鉴定报告三篇篇一:房屋建筑安全(含抗震)鉴定报告Building Seismic Appraisal Report项目名称:Project鉴定机构:Appraisal Unit发文日期: 年月日Issuing Date注意事项1.本报告无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监管系统生成的报告编码(条形码)无效。
2.本报告无鉴定负责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字无效,并须在封面、鉴定结论、骑缝三处加盖鉴定机构鉴定专用章方为有效。
3.本报告涂改无效。
4.本报告未经同意请勿复印,报告复印件未在封面、鉴定结论、骑缝三处加盖鉴定机构鉴定专用章无效,且不得用于各类广告宣传。
5.对本报告内容有异议时,请按照封三规定程序处理,逾期不予受理。
6.本报告不作为房屋建筑权属及建筑面积确认依据。
鉴定机构:地址:电话:(鉴定机构名称)安全(含抗震)鉴定报告报告编号:共页第页报告编号:共页第页报告编号:共页第页鉴定结论异议处理委托人及利害关系人对房屋建筑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按下列规定处理:(一)委托人有异议的,应当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向原鉴定机构提出书面异议,鉴定机构应当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对委托人予以书面答复。
(二)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向原鉴定机构提出书面异议。
鉴定机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对异议人予以书面答复。
(三)委托人及利害关系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又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在鉴定结论有效期内,向市房屋安全管理事务中心提出鉴定程序符合性审查或鉴定结论可靠性审查。
市房屋安全管理事务中心负责对鉴定异议项目进行程序符合性审查,发现问题的,责令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按照规定程序改进或者重新进行鉴定。
异议项目涉及鉴定结论可靠性审查的,异议人可以在市房屋安全管理事务中心的组织下,从XX市建设工程质量与房屋安全鉴定专家库中随机选取相关专家组成审查组,对鉴定过程采用的技术路线、测试方法、计算方法、评定方法的适用性和可靠性进行审查,专家组审查费用由异议人先行支付。
校舍房屋安全鉴定
校舍房屋安全鉴定1. 引言校舍房屋安全鉴定是为了确保学校建筑物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将对校舍房屋安全鉴定的背景、目的、内容和方法进行详细介绍,并提出一些建议以提高校舍房屋的安全性。
2. 背景校舍作为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场所,其安全性十分重要。
然而,由于长期使用和自然环境等因素的影响,部分校舍可能存在结构松动、设备老化等问题,导致潜在的安全隐患。
因此,对校舍房屋进行定期安全鉴定就显得尤为必要。
3. 目的校舍房屋安全鉴定的主要目的是评估学校建筑物的结构稳固性、设备完好度以及火灾防控措施等方面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通过鉴定可以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确保师生在校内能够享受到一个安全可靠的学习环境。
4. 内容4.1 结构稳固性评估结构稳固性评估是校舍房屋安全鉴定的重要内容之一。
评估过程中需要对建筑物的基础、墙体、梁柱等部分进行检查,判断其是否存在裂缝、变形、腐蚀等问题。
同时,还需要考虑建筑物的抗震能力,以确保在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时能够保持较好的稳定性。
4.2 设备完好度评估设备完好度评估是校舍房屋安全鉴定的另一个重要内容。
学校内部设施如供水系统、电气设备、消防设备等应当经常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鉴定过程中需要对这些设备进行检测,发现故障或老化情况及时修复或更换。
4.3 火灾防控措施评估火灾防控措施评估是校舍房屋安全鉴定的重点内容之一。
学校作为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风险较高。
因此,应当对校舍的火灾报警系统、疏散通道、灭火设备等进行评估,确保其能够在火灾发生时起到及时报警和扑救的作用。
5. 方法校舍房屋安全鉴定可以采用以下方法:5.1 实地勘察通过实地勘察,检查学校建筑物的结构和设备情况。
包括对墙体、梁柱、地基等进行测量和观察,对供水系统、电气设备、消防设备进行检测和测试。
5.2 技术检测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红外线摄像机、超声波探伤仪等对建筑物结构和设备进行无损检测。
这些技术可以更准确地发现潜在问题,提高鉴定结果的可靠性。
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
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7.04.01•【字号】津国土房科[2007]281号•【施行日期】2007.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津国土房科[2007]281号二○○七年四月一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设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和《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国土房管系统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和房屋安全鉴定活动。
第三条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局”)是本市房屋安全鉴定的行政主管部门。
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县)局”)负责本辖区房屋安全鉴定的行政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市局领导。
第四条市局、区(县)局应当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承担房屋安全鉴定的具体工作。
市局、区(县)局各级行政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不得在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兼职。
第二章机构管理第五条为有效利用技术、设备等资源,市局设立一级房屋安全鉴定机构。
市局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负责对区(县)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检测业务和技术指导。
第六条一级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二)从事房屋安全鉴定5年以上,承担过较大规模的房屋安全鉴定项目,履行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职责,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享有良好社会信誉;(三)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建筑结构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或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10年以上工作经历;(四)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
其中,建筑结构、建筑工程等专业10人(含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2人),地质专业1人,建筑材料、建筑设备专业各2人。
以上人员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或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等5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70%;(五)有房屋安全鉴定检测专用试验室,并取得CMA认证。
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制度(全文)
八、根据《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房屋安全鉴定费用由托 付人承担。
房屋安全鉴定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在接受鉴定托付时,可以预收费用,但不
作日内另行组织鉴定人员或专家进行复鉴,复鉴时可以采纳申请 人未提出异议的原鉴定证据。复鉴后应当先提出初步结论,并对 申请人进行解释说明,如申请人仍提出异议,应当进行详细调查 后作出复鉴结论。在相同的鉴定范围、鉴定目的、鉴定内容及鉴 定检测条件下,复鉴结论与原鉴定结论存在不同的,以复鉴结论 为准。
十三、经鉴定为非危险房屋的,该鉴定报告自出具之日起,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有效时限不超过 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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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简易结构房屋、临时性建筑的设计使用年限为 5 年; (二)木结构、砖木结构一般性房屋的设计使用年限为 30 年; (三)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一般性房屋的设 计使用年限为 50 年; (四)各种结构的重要建筑、高层建筑的设计使用年限为 100 年。 五、《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中所称的“大型 商场、饭店等公共服务场所”,是指单体建筑面积达到 3000 平 方米(含)以上的大型公共服务场所。 六、《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施工区 周边”范围是指: (一)开挖深度 2 倍范围以内的房屋; (二)挤土桩桩长 1 倍范围以内的房屋; (三)震动烈度达到 3 度以上时,距离振源 50 米范围以内 的房屋; (四)影响程度难以预估范围内房屋。 前款第四项由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以及鉴定机构,根据施工场地地质条件、施工方案以及周边环境 情况等因素共同确定。 七、符合《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二)、(三)、 (六)项规定情形的,由产权人、使用人即时托付房屋安全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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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管理与鉴定篇 1、危险房屋在《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JGJ125-99)中是如何定义的? 答: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2、各级人民政府哪些部门主管本地区的房屋安全管理?他们的职能是什么? 答: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房屋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依法行使房屋安全方面的行政管理职能。 3、住宅竣工多长时间内,建造人须持建筑许可证和建筑图纸,向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验查,经审查批准后,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答:一个月内。 4、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渗漏的最低保修期限是什么? 答: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 5、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的具体标准由哪些部门制定? 答:由省级物价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6、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按哪些程序进行? 答:(1)受理申请;(2)初始调查;(3)现场查勘;(4)检测验算;(5)全面分析;(6)签发鉴定文书。 7、房屋经安全鉴定后,鉴定机构是否可以收取鉴定费? 答:可以。 8、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都可提出鉴定申请。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由谁承担;经鉴定为非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由谁承担? 答: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由所有人承担;经鉴定为非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由申请人承担。 9、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哪些情况下有权指定有关部门代修经鉴定的危险房屋,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 答:房屋所有人对经鉴定的危险房屋,必须按照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及时加固或修缮治理;如房屋所有人拒不按照处理建议修缮治理,或使用人有阻碍行为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指定有关部门代修,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10、因哪些原因造成房屋安全事故的,房屋所有人应承担民事或行政责任? 2
答:(一)有险不查或损坏不修; (二)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而未采取有效的解危措施。 11、因哪些原因造成事故的,使用人、行为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答:(一)使用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构件、设备或使用性质; (二)使用人阻碍房屋所有人对危险房屋采取解危措施; (三)行为人由于施工、堆物、碰撞等行为危及房屋。 12、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鉴定机构应承担民事或行政责任? 答:(一)因故意把非危险房屋鉴定为危险房屋而造成损失; (二)因过失把危险房屋鉴定为非危险房屋,并在有效时限内发生事故; (三)因拖延鉴定时间而发生事故。 13、对特殊复杂的鉴定项目,鉴定机构是否可以另外聘请专业人员或邀请有关部门派员参与鉴定。 答:可以。 14、经鉴定属危险房屋的,鉴定机构必须及时发出危险房屋通知书;属于非危险房屋的,应在鉴定文书上注明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有效时限是多少? 答:一般不超过一年。 15、鉴定危险房屋执行什么标准? 答:鉴定危险房屋执行部颁《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 16、城市危险房屋安全事故是否是《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中所称安全事故? 答:是。 17、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进行什么处罚? 答:对其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18、什么原因会引起房屋损坏衰老? 答: (1)设计因素;(2)施工因素; (3)材料因素;(4)地质因素;(5)人为损害;(6)自然影响。 19、哪些房屋需作安全鉴定? 答:(1)达到房屋设计使用年限或在使用过程中,有老化迹象的; (2)主体结构出现裂缝、倾斜等异常迹象,危及房屋安全; (3)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明显增加荷载和拆改结构,有可能危及安全; (4)发生过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台风、地震),影响房屋正常使用; (5)周边环境进行地下管线、基础、地下室施工及爆破震动作用; 3
(6)危及房屋安全、正常使用的其它情形。 20、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危房,并需要拆除重建时,有关部门是否可以酌情给予政策优惠? 答:可以。 21、哪些是房屋的异常迹象? 答: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沉降、倾斜、裂缝。 22、国家对房屋完好与损坏的程度如何评定? 答:《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按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三大部分十余个分项的完损情况来评定房屋完损等级,共五个等级,分别为: A、完好房; B、基本完好房; C:一般损坏房; D:严重损坏房;E、危房 23、《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划分鉴定结果分几级? 答:《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划分鉴定结果为 4级,分别为: A级——无危险点房屋; B级——有危险点房屋; C级——局部危房; D级——整幢危房。 24、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是否可以酌情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答:不能。 2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什么时候颁布实施的? 答:2000年1月30日。 26、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能是什么? 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开发、房屋产权产籍、房屋质量管理和竣工验收、房屋安全管理与鉴定、城市房屋拆迁、物业管理、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公积金等管理工作。 27、按《江西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的要求,哪些部门或机构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答: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28、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合格的条件有哪些? 答:(一)符合规划要求; (二)配套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毕; 4
(三)单项工程质量验收手续完备; (四)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已经落实; (五)物业管理的单位和方式已经确定; (六)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29、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有设计方案,但不按设计方案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进行什么处罚? 答:对其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30、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是否可以出租? 答:不能。 31、房屋质量保修书应当明确哪些内容? 答: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3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保修期为多久? 答:为2年。 33、按《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中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包含那些具体部门,其安全生产方面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包含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其安全生产方面的主要职责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行政管理职责,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34、在涉及安全的行政管理事项和安全事故中防范第一责任人指的是谁? 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正职负责人。 35、城镇个人建造住宅,须办理哪些手续,才准建造住宅? 答:须由建造人所在单位或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开具证明,向所在地房地产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才准建造住宅。 36、申请在城镇建造住宅需要什么基本条件? 答:凡在城镇有正式户口、住房确有困难的居民或职工,都可以申请建造住宅;但夫妇一方户口在农村的,一般不得申请在城镇建造住宅。 37、 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如何处罚? 答: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38、哪些原因造成事故,房屋所有人应承担民事或行政责任? 答:(一)有险不查或损坏不修; (二)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而未采取有效的解危措施。 39、哪些情况下鉴定机构应当承担民事或行政责任? 5
答:(一)因故意把非危险房屋鉴定为危险房屋而造成损失; (二)因过失把危险房屋鉴定为非危险房屋,并在有效时限内发生事故; (三)因拖延鉴定时间而发生事故。 40、异产毗连房屋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屋所有人应如何处理? 答:房屋所有人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治理。 41、哪些情况下使用人、行为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答:(一)使用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构件、设备或使用性质; (二)使用人阻碍房屋所有人对危险房屋采取解危措施; (三)行为人由于施工、堆物、碰撞等行为危及房屋。 42、哪种危险房屋,可以做停止使用处理? 答: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43、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向当地鉴定机构提供鉴定申请时,必须持有什么证件? 答:证明其具备相关民事权利的合法证件。 44、房屋所有人如何对房屋进行解危? 答:房屋所有人对危险房屋能解危的,要及时解危;解危暂时有困难的,应采取安全措施。 45、治理私有危险房屋,房屋所有人确有经济困难无力治理时,如何处理? 答:房屋所有人确有经济困难无力治理时,其所在单位可给予借贷;如系出租房屋,可以和承租人合资治理,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可以折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46、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如何处罚? 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47、制定《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加强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的管理,维护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明确管理、修缮责任,保障房屋的正常使用。 48、制定《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加强城市危险房屋管理,保障居住和使用安全,促进房屋有效利用。 49、什么叫异产毗连房屋? 答:系指结构相连或具有共有、共用设备和附属建筑,而为不同所有人所有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