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收货验收入库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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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收货与验收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收货与验收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收货与验收管理制度1. 制度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收货与验收过程,确保药品的安全、准确、可追溯,保护企业的利益。

适用于我司全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收货与验收管理。

2. 制度依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3. 重要内容3.1 收货管理标准1.接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员工应具备相关岗位资质和真实身份证明。

2.收货的药品应当符合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的要求,确保货物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3.收货时应注意外包装是否破损,封签是否完好,并及时记录相关情况。

4.收货时应认真核对货物清单与实际到货情况,确保数量、型号、批号等信息与采购合同全都。

5.收货时应验收货物的检验证书、相关证明文件和贮存条件,确保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

6.收货时应在货物相符的前提下签收,并及时通知仓库管理员进行入库操作。

3.2 验收管理标准1.验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员工应具备相关岗位资质和真实身份证明。

2.验收时应认真核对药品的外观、包装、标签,确保无破损、泄漏和过期现象。

3.验收时应进行温度记录,确保药品的合理储存温度范围内。

4.验收时应对药品的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进行核对,确保合规。

5.验收时应抽样进行质量检验,确保药品符合国家标准。

6.验收时应将验收情况认真记录,包含验收人员、验收日期、验收批次等信息。

4. 考核标准4.1 收货考核标准1.准确核对药品相关信息:–验收记录与实际到货情况符合:加+1分,不符合:不计分;–药品类型、型号与采购合同全都:加+1分,不全都:不计分;–药品数量与采购合同全都:加+1分,不全都:不计分。

2.收到的药品完整无损:–外包装完好无破损:加+1分,有破损:不计分;–封签完好:加+1分,破损:不计分;–无泄漏现象:加+1分,有泄漏:不计分。

3.验收药品合法合规:–药品检验证书、相关证明文件齐全:加+1分,不齐全:不计分;–贮存条件符合要求:加+1分,不符合:不计分;–药品合法性检验合格:加+1分,不合格:不计分。

《药品入库验收制度》

《药品入库验收制度》

《药品入库验收制度》一、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门诊部的药品入库验收制度。

二、进货、验收人员须经专业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三、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四、购进药品,应当查验供货单位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所销售药品的批准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并核实销售人员持有的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购进药品的合同应明确质量条款。

购进首营品种,应进行药品质量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经营。

五、购进药品时应当索取、留存供货单位的合法票据,并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账、货相符。

购进记录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

票据和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六、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七、建立和执行进货验收制度,购进药品应当逐批验收,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验收记录。

药品验收记录应当包括药品通用名称、生产厂商、规格、剂型、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准文号、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进日期、验收日期、验收结论等内容。

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八、每年应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

第二篇:药品采购、验收、保管、储存出入库制度龙坑镇卫生院药品质量管理制度药品采购质量管理制度一、药品采购时应选择已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药品批发企业作为供应商;通过湖南省药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网购进药品。

供货单位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办理首营,包括药品生产企业资质证明:《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企业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药品合格证明:gmp证、药品批文、药品检验合格报告;药品批发企业资质证明:《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gsp证。

药品验收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药品验收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应当有验收专用场所药品待验区域设置明显的标识,与其他的区域隔开。

待验区的温度要符合药品的存储温度。

验收的设施设备要清洁。

二、收货人员要对照随货同行单核实药品实物,保证票、张、货一致核对随货同行单和采购记录。

没有随货同行单或者采购记录的应当拒收。

随货同行单与采购记录以及本药店实际请款不一致的,要拒收药品,同时通知采购部门处理。

依据随货同行单核对药品实物,单据与实物不一致的,要拒收药品,同时通知采购部门处理。

除数量外,随货同行单其他内容与采购记录、药品实物不符的,经过采购部门向供货单位核实确认后,只要供货单位可以提供正确的随货同行单据,可以收货。

随货同行单的数量与采购记录、药品实物不一致的,经供货单位确认后,采购部门确定调整数量后,可以收货。

供货单位不承认随货同行单与采购记录、药品不是不一致的事实,拒收药品。

验收时要拆除药品的运输防护包装,检查药品外包装是否完好,出现破损、污染、标识不清等情况的药品,要拒收。

三、药品经营企业要逐批对药品进行验收制定药品验收标准。

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者疑似假、劣药的情况,交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

在规定时限内验收。

四、验收样品的抽取同一批号的整件药品,随机检查。

整件数量在2件及以下的,全部抽样检查。

整件数量在2件以上至50件以下的,最少抽样检查3件。

整件数量在50件以上的,每增加50件,至少抽样检查1件,不足50件的按照50件计算。

对抽取的整件药品应当开箱抽样检查。

从每整件的上、中、下不同危机随机抽取3个最小包装检查。

如果存在封口不牢,标签污损、有明显的重量差异或者外观异常的,至少再加一倍的抽样数量。

非整件药品要逐箱进行检查。

同一批号的药品,至少随机抽取一个最小包装进行检查。

五、冷藏药品到货时,要检查运输方式、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运输时间等质量控制状况,不符合要求的拒收。

检查冷藏车、车载冷藏箱、保温箱的温度状况,核查并留存运输过程和到货时的温度记录。

根据运输单据的启运日期,检查是否符合在途时限,不符合的要报给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

药品采购入库流程图

药品采购入库流程图

药品采购入库流程图
责任人:药房/药库保管人员
工作要求:1.采购计划不得超过
医院基础用药目录;
2.按需编制采购计划,禁止超量
编制采购计划;
XXX根据用药编制采
购计划
按临时进药审批单编制计划采购计划报医务药剂科审核
责任人:药房/药库保管人员
工作要求:单品临时进药计划不
得超过5次
分管药品院长审批
责任人:药品采购人员
工作要求:
1.所有品种按采购平台要求挂网采购;
2.临床必需非中标品种,必须为药事会审
核通过非中标目录中品种。

药品采购员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平台发送采购计划至供应商
供应商送货至医院药房/药库(供应商随货同行单要求一式2联)
责任人:药品采购人员
工作要求:
1.严格审查是否为计划内药品;
2.严格检察计划内商品是不是超过计划量;
药品采购职员检察供给商随货同行单
责任人:药房/药库保管职员
工作要求:1.严格验收到货数量是否与随
货同行单一致;
2.严格验收药品外观质量、包装质量、药
品有效期等情况;
XXX保管职员凭采购职员签字的随货同行单进行收货验收。

3.对不合格药品、近效期商品坚决拒收并
注明原因,通知药品采购人员。

验收合格验收分歧格药品专职会计根据药房/药库保管职员签收的送货单进行办
理入库
通知药品采购人员退回供应商药房/药库保管人员审核计算。

药品采购,验收,养护管理

药品采购,验收,养护管理

药品采购、验收、养护管理(零售企业)药品采购、验收、养护管理第一节药品采购一、药品采购的一般程序1、采购计划编制2、选择供应商3、订货4、订货跟踪5、记录到货二、药品采购管理制度1、企业购进药品应以质量为前提,从合法的企业进货。

对首营企业应确认其合法资格,并做好记录。

2、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

购进票据和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3、购进药品的合同应明确质量条款。

4、购进首营品种,应进行药品质量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经营。

5、验收人员对购进的药品,应根据原始凭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逐批验收并记录。

必要时应抽样送检验机构检验。

6、验收药品质量时,应按规定同时检查包装、标签、说明书等项内容。

特殊管理药品的购进规定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凭盖有医疗单位公章的医生处方限量供应,销售及复核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保存两年。

经营中药饮片的,应有符合中药饮片购进管理规定,根据《GSP》第28条的规定,中药材应标明产地。

三、药品采购计划的编制采购计划要在各种内外部资料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出来,其中两个重点:一、每月或每个季度应该购进的商品系列及库存在额的决定;二、在这个库存额的范围之内,制定备齐药品的采购计划。

四、供应商的选择(一)经济订货批量模型(EOQ: Economic Order Quality)1、资质的验证2、供应方销售人员的验证3、药品合法性的验证★资质的验证药店进货应确定供货企业的法定资格,即获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单位。

对于首营企业供应商应建立审核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制度。

审核由采购部门同质量管理机构共同进行。

除审核有关资料外,必要时应实地考察。

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从首营企业进货。

★首营企业应收集的资料有:(1)加盖了供货企业红色印章的生产和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2)质量保证书或质量保证协议;(3)GMP或GSP认证证书复印件;★供应方销售人员的验证依据《GSP实施细则》第24条的规定,药店进货应对企业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收货与验收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收货与验收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收货与验收管理制度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收货与验收管理制度 制定部门:某某单位时间:202X 年X 月X 日封面页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收货与验收管理制度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收货与验收管理制度》,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目的:为保证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质量、防止不合格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进入本单位,特设立一个规范的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收货与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收货与质量验收的管理。

职责: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专管员、收货专管员对本制度实施承担。

内容:1严格根据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有关质量标准与购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药品实施双人收货与双人验收制度,并双人收货与双人验收只能在专库内操作。

2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到货时,收货人员应核实运输方式与质量控制状况是否符合要求并相关的记录,并随货同行单对照采购相关的记录核查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做到票、账、货相符。

3收货人员对符合收货要求的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应按品种放于待验区域通知验收;对不符合检査标准或怀疑为假劣药的情况,应当由质量管理部处理。

4验收员入库验收时,应逐箱验收到最小包装,清点数量,检查包装密封情况,包装应有封签,验收人员应做详细登记,并作验收相关的记录,双人签字。

5本单位应当根据规定进行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电子监管码扫码,根据规定核注核销,并准时上报中国麻醉药品协会。

6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待验区域及验收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设施设备应当能够符合以下要求:6、1待验区域符合待验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储存温度要求;6、2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待验区域为专用的并符合安全控制要求;6、3验收设施设备清洁,不得污染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6、4根据规定配备电子监管码扫码与数据上传设备。

药品验收制度

药品验收与上架1.购进药品验收员应在一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销退药品应在二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专管药品、冷冻、冷藏药品应随到随验。

2.查验来货凭证和资料,凭收货单进行验收。

2.1 查验随货同行单(票):2.1.1 随货同行单(票)应包括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货单位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2.1.2 查验随货同行单(票)、《药品验收单》与来货实物必须一致。

2.2 验收员应当依据《药品验收单》核对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厂家、批准文号、件装数量等商品信息,如果不符应报告质量管理员进行核实和查询,实物与商品基础信息一致方可验收入库。

2.3 《药检报告单》及相关资料必须符合规定,并与来货的药品批号一致。

(具体执行标准见第十三条2.)2.4 对于凭证资料不全或内容与到货药品不符的,应通知采购部要求供应商提供正确的凭证资料,方可进行验收。

3.验收员应对购进或销退的药品进行逐批验收,做好验收记录。

3.1 验收基本要求:3.1.1 验收应在相应储存条件的待验区内进行,专管药品验收在相应的专库(柜)的待验区内进行,专管验收员负责,冷藏药品验收在冷藏库待验区内进行;专管药品、冷藏药品货收即验;3.1.2 验收员应核实冷藏药品的到货温度记录和在途温度数据是否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不得验收入库。

3.1.3 销后退回药品的验收:验收员凭《销售退回通知单》对销退药品进行验收,验收方法和标准与购进验收一致。

3.2 验收抽样原则:对到货药品进行逐批抽样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当具有代表性。

3.2.1 对到货的同一批号的整件药品按照堆码情况随机抽样检查,整件数量在2件及以下的应当全部抽样检查,整件数量在2件以上至50件以下的至少抽样检查3件,整件数量在50件以上的每增加50件,至少增加抽样检查1件,不足50件的按50件计;3.2.2 对抽样的整件药品应当开箱抽样检查,从每整件的上、中、下不同位置随机抽取3个最小包装进行检查,对存在封口不牢、标签污损、有明显重量差异或外观异常等情况的,至少再加一倍抽样数量进行检查;3.2.3 对整件药品存在破损、污染、渗液、封条损坏等包装异常的,应当开箱检查至最小包装;3.2.4 到货的非整箱药品应当逐箱检查,对同一批号的药品,至少随机抽取一个最小包装进行检查;3.2.5 有特殊质量控制要求或者打开最小包装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如外包装及封签完整的原料药、实施批签发管理的生物制品等),可不打开最小包装。

药品收货管理规定

药品收货管理规定药品到货时,收货人员应当核实运输方式是否符合要求,并对照随货同行单(票)和采购记录核对药品,做到票、帐、货相符。

5.2.1.随货同行单(票)应当包括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货单位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

5.2.2.无随货同行单(票)或者随货同行单(票)中所列内容与采购记录以及本企业实际情况不符的,不得收货,并通知业务部门处理,经供货单位确认后,应当按照采购制度要求重新办理采购手续,采购记录与药品随货同行单(票)、药品实物一致后,方可收货。

供货单位对随货同行单(票)与采购记录、药品实物不相符的内容不予确认的,到货药品应当拒收,存在异常情况的,报质管部处理。

5.2.3.对运输工具进行查验时,如发现车厢内有雨淋、腐蚀、污染等现象应当通知采购部门并报质管部处理。

5.2.4.根据运输单据所载明的启运日期,检查是否符合协议约定的在途时限,对不符合约定时限的应当报质管部。

5.2.5.供货方委托运输药品的,业务部应当提前向供货单位索要委托的运输方式、承运单位、起运时间等信息,并将上述情况提前告知收货人员;收货人员在药品到货后,要逐一核对上述内容,不一致的应当通知采购部门并报质管部处理。

5.1.收货人员提取业务部门在系统中录入的采购记录,对照实物确认相关信息后在“海典医药流通业务管理软件”进行收货确认,移交验收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逐批验收,防止不合格药品入库。

5.2.冷藏、冷冻药品到货时,应当对其运输方式及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运输时间等质量控制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并记录。

要查验冷藏车、车载冷藏箱或保温箱的温度状况,核实并留存运输过程和到货时的温度记录;对未采用规定的冷藏设施运输或者温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收货,并报质管部处理。

5.3.收货人员对符合收货要求的药品,应当按照品种特性要求放于相应的待验区域,或者设置状态标志,通知验收员验收。

药品收货与验收

药品收货与验收药品收货与验收第一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制定药品收货与验收标准。

对药品收货与验收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质量标准或疑似假、劣药的情况,应当交由质量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必要时上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条药品到货时,收货人员应当对运输工具和运输状况进行检查。

(一)检查运输工具是否密闭,如发现运输工具内有雨淋、腐蚀、污染等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现象,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并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二)根据运输单据所载明的启运日期,检查是否符合协议约定的在途时限,对不符合约定时限的,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三)供货方委托运输药品的,企业采购部门要提前向供货单位索要委托的承运方式、承运单位、启运时间等信息,并将上述情况提前通知收货人员;收货人员在药品到货后,要逐一核对上述内容,内容不一致的,通知采购部门并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四)冷藏、冷冻药品到货时,查验冷藏车、车载冷藏箱或保温箱的温度状况,核查并留存运输过程和到货时的温度记录;对未采用规定的冷藏设备运输或温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拒收,同时对药品进行控制管理,做好记录并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第三条药品到货时,收货人员应当查验随货同行单(票)以及相关的药品采购记录。

无随货同行单(票)或无采购记录的应当拒收;随货同行单(票)记载的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与采购记录以及本企业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当拒收,并通知采购部门处理。

第四条应当依据随货同行单(票)核对药品实物。

随货同行单(票)中记载的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生产厂商等内容,与药品实物不符的,应当拒收,并通知采购部门进行处理。

第五条收货过程中,对于随货同行单(票)或到货药品与采购记录的有关内容不相符的,由采购部门负责与供货单位核实和处理。

(一)对于随货同行单(票)内容中,除数量以外的其他内容与采购记录、药品实物不符的,经供货单位确认并提供正确的随货同行单(票)后,方可收货。

冷链药品操作流程图

冷链药品操作流程1收货验收入库2发货装箱运输合格合格冷链药品到货收货查看并保存在途温度数据符合收货要求置冷库待验区生成收货记录不符合要求拒收置冷库待处理区报质管部处理验收员验收保管员将药品入冷库合格品区冷藏药品销售开票记账保管员打印销售清单通知养护员对保温箱释冷保管员发货置冷库发货区复核员复核装入保温箱开启温度记录及gps装箱并装入冷藏车开启温度记录及gps通知司机对冷藏车预冷保管员填写冷藏药品运输交接单并签字送货员在交接单上签字并查验药品及显示温度运输人员按设定线路送货到客户注册仓库地址打印或导出运输温度记录交客户看并保存客户在回执联及运输交接单上签字合格将回执联及运输交接单交物流部经理填写运输记录质管员导出并保存运输温度记录数据关闭温度记录及gps出现异常启动应急预案电子扫码药品验收员扫码并交质管员上传电子扫码药品扫码并交质管员上传
冷藏药品操作流程
1、 收货、验收、入库
2、 发货、装箱、运输
合格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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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件 名 称
药品收货验收入库工作程序

起 草 人 起 草 日 期 年 月 日
审 核 人 审 核 日 期 年 月 日
批 准 人 批 准 日 期 年 月 日
文 件 编 码 执 行 日 期 年 月 日

目的:规范药品来货收货、验收、入库等工作程序,确保药品质量。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适用范围:公司经营所有药品。
责任人:收货员、验收员、保管员。
内容:
1、收货:
1.1、药品到货后,收货人员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随货同行单(票)核实药品
实物,依据运输凭证核查运输方式,做到票、账、货相符。核实内容包括:产品
名称、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和地址、联系方式、发货日期、运输方式等。
运输凭证留存备查。
1.2、冷藏药品到货时,应对其运输方式、运输设施或设备内温度、运输时
间等质量控制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并记录,对不符合温度要求运输的应拒收。
1.3、使用冷藏车运输的药品,应快速将药品搬运到冷藏库内待验;使用车
载冷藏箱的应将箱体搬运到冷藏库待验。
1.4、收货人员对符合收货要求的药品,按品种特性要求放于相应待验区域,
或设置状态标志,通知验收。
1.5、随货同行单(票)与药品实物不相符时,收货人员应立即通知业务部
采购员与供应商联系,做再确认,并将确认结果记录在《收货记录上》。
2、验收:
2.1、抽样原则
2.1.1、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采用随机原则逐批号抽取。
2.1.2、抽样方法及数量:
(1)应按药品的堆码情况随机抽取整件药品。
(2)抽取整件数量:2件以下,全部抽取;2件至50件以下2件;50件以
2

上,每增加50件,增加抽取1件,不足50件按50件计。
(3)对外包装破损、污染、渗液或封条损坏的整件药品,应逐件检查。
(4)对抽取的整件药品应开箱抽样,从每件上、中、下的不同位置随机抽
取至最小销售单元。
(5)抽取最小销售单元数量:每整件药品中至少抽取3个最小销售单元;
发现封口不牢、标签污损、有明显重量差异或外观异常等现象时,应加倍抽
样。
2.1.3、外包装及封签完整的批签发生物制品,仅检查整件药品,不得开箱;
2.1.4、销后退回药品应在退货药品专用存放场所抽样,整件包装完好的按上
述原则加倍抽样;无完整外包装的,抽样至每一最小销售单元。
2.2、时间要求:
冷藏药品到达后,应立即进行验收,并在一个小时之内完成验收;其他药品
须在药品到达后4个小时内验收完毕。
2.3、检查方法及内容
2.3.1、应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相关的药品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
检查。
2.3.2、外包装箱应检查:包装箱封条有无损坏;包装上是否清晰注明品名、
规格、生产厂商、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准文号、贮藏、包装规格及
储运图示标志或特殊管理药品、外用药品、非处方药、危险品的标识等标记。
2.3.3、内包装应检查:有无破损、污染、或渗液,最小销售单元封口是否严
密,包装印字是否清晰,瓶签粘贴是否牢固。
2.3.4、每一整件药品包装应有产品合格证。合格证的内容一般包括品名、规
格、生产厂商、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检验依据、检验人员、包装人等
内容。
2.3.5、每一最小销售单元应有标签和说明书。
(1)标签应有品名、规格、用法用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商等
内容。对注射剂瓶、滴眼剂瓶等因标签尺寸限制无法全部注明上述内容的,至少
应标明品名、规格、批号3项;中药蜜丸蜡壳至少注明品名。
(2)化学药品与生物制品说明书应列有以下内容:品名(通用名、商品名、
3

英文名、汉语拼音、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分子式、分子量、结构式(复
方制剂、生物制品应注明成分))、性状、药理毒理、药代动力学、适应症、用
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症、注意事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儿童用药、老
年患者用药、药物相互作用、药物过量、规格、有效期、贮藏、批准文号、生产
厂商(地址、联系电话)。
(3)中药说明书应列有以下内容:药品名称(品名、汉语拼音)、性状、主
要成份、药理作用、功能与主治、用法与用量、不良反应、禁忌症、注意事项、
规格、贮藏、包装、有效期、批准文号、生产厂商(地址、联系电话)。
2.3.6、特殊管理药品、外用药品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
说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标签和说明书上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
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2.3.7、进口药品的包装、标签应以中文注明品名、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
并有中文说明书。
2.3.8、进口药品应有符合规定的证明或文件:
(1)《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应有《进口准许证》;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
(2)《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字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
(3)以上证明或文件的复印件应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
2.3.9、验收药品应同时检查同批号药品的出厂检验报告书,检验报告书应加
盖供货单位原印章。
2.3.10、验收按照批签发管理的生物制品时,必须有加盖供货企业印章的该
批生物制品《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另有规
定的除外。
2.3.11、验收销后退回药品,还应确认药品售出后没有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
并结合储存条件、售出时间等因素对退回药品的质量进行评估。如有必要,应送
药品检验部门检验。
2.3.12、验收结束后,应将抽取的样品放回原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明抽验标
志。验收完成后要及时调整药品质量状态。
2.4、验收记录:
4

2.4.1、计算机操作员根据验收员验收结论,如实、完整、规范地将药品信
息输入计算机系统,打印“药品验收入库通知单”交验收员,验收员核对无误后
签字转交保管员办理入库。
2.4.2、“药品验收入库通知单”作为验收记录,应包括通用名称、规格、批
准文号、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到货数量、到货日期、
验收合格数量、验收日期、验收结果和验收人员等内容。
2.4.3、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3、入库:
3.1、保管员按验收员签字的“药品验收入库通知单”收货,对药品名称、
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等内容核对无误后,在入库单上签收,办理入库交接
手续。
3.2、保管员按储存条件将药品存放于相应区域,按验收结论将药品存放于
合格区或不合格区或退货区。
3.3、对出现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保
管员有权拒收,并填写“药品拒收单”上报质管部;拒收药品暂放退货区,按照
质管部的处理结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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