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费征收管理制度

水费征收管理制度
水费征收管理制度

水费征收管理制度

根据《用水户协会章程》,为确保水利工程正常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和大修理经费来源,节约用水并使水利工程长期为当地烟农服务,结合永兴村委会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实行有偿供水。烟区范围内的用水按亩收费,按实际灌溉亩积核算。

二、水价成本核算。根据水利工程供水成本测算有关规定,协会理事会负责组织烟区内水利工程水价成本核算。

三、水价标准。经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移栽烤烟用水水价按以下标准执行:烟用水每亩5元。

四、水费征收。

(一)水费的征收由协会理事会负责统一收取。协会会员交纳水费,由协会财务人员开据统一发票(收据)。

(二)协会会员应积极主动带头按期交纳水费,逾期不交将每日加收1‰滞纳金,催交仍不交纳者,协会将停止对其供水。

五、水费管理和使用

(一)水费的收取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二)水费的使用范围:

1、水利工程正常运行管理人员经费;

2、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大修理和更新改造;

3、水资源的统一规划、保护、开发利用;

4、水质检测、化验;

5、节约用水、相关水法律法规的宣传;

6、协会理事会日常办公经费;

7、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及活动经费补助。

(三)水费开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四)水费的收支情况须每年向会员公开,接受公员监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心内部管理,建立严密的工作规程,规范业务工作,强化工作人员责任心,使工作有章可循,职责明确,考核有据。依据《公务员法》、《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其它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具体工作实际,制定本指标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条考核基本原则。

根据每位职工的思想表现、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坚持“

实事求是”原则,按照“德、能、勤、绩”全面考核,据考核评定结果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做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开创工作新局面。

第三条考核机构。

为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中心组成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具体组成人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二章考核程序

第四条本考核办法分为内务管理考核与工作业务考核两部分,其中内务管理考核对中心全体职工进行考核,工作业务考核按不同部室工作业务不同分别考核。

第五条本考核办法以量化计分的方法进行,实行百分制,其中内务管理考核40分,业务工作考核60分。

第六条评分方法。

内务管理考核总分值的60(24分)及业务工作考核总分值的60(36分)由部室负责人根据本部室人员近期工作表现,是否尽职尽责地完成本职工作;是否服从工作分配,是否团结同志一道工作;是否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等方面进行考核,然后评出分数。部室负责人分数由中心领导根据其所在部室工作完成情况评定。

内务管理考核总分值的40(16分)及业务工作考核总分值的40(24分),由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分数。

中心领导的内务管理考核按规定执行,业务工作考核取全体职工业务工作考核的平均分。

个人考核总得分=内务管理考核得分业务工作考核得分。

第七条每季度末考核一次,一年四次。

第三章内务管理考核

第八条考勤制度。严格执行《会计核算中心考勤制度》,

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相应加分或扣分。

1、请事假者每次扣0.5分,病假者每次扣0.2分(均以

假条为准);迟到、早退或脱岗一次扣1分,旷工一次扣5分。

2、请假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公休假抵扣,但季末考核不得加分。

3、签到严禁为他人代签或代他人签,发现代签者和被代签者每次各扣0.5分。

4、每季度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等事项者,季末考核时加5分。第九条学习制度。

1、每周开展政治业务学习,无特殊情况迟到和中途退场每次各扣0.4分,喧哗者每次扣0.4分,无故不到每次扣1分。

2、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会计师及以上任职资格证书,单位报销有关学习费用,并给予500元人民币奖励。

3、干部职工提升学历发生费用的报销按中心制订的相关规定执行。第十条计算机管理制度。

1、禁止在局域网上玩游戏、播放、、安装外来软

件,禁止进入本系统以外的其他网络,禁止用于与本职岗位无关的其它用途,严禁在计算机上使用外来软盘、光盘及u盘等,违者每项各扣5分;因安装外来软件造成病毒侵入局域网,导致数据文件的丢失和毁损扣10分,并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2、不得擅自对系统或数据库文件进行删除或修改,毁坏数据文件,未经批准不得备份有关数据资料及软件,违者扣5分。

第十一条卫生制度。

1、各自办公区由各部室负责排班进行打扫,做到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2、每周进行一次不定期检查,完成情况较差的,扣责任人2分。

第十二条其他。

1、中心全体职工实行挂牌上岗,工作期间未佩带上岗证

者,一次扣5分。

2、下班后应检查各种取暖设备及电灯、电脑是否全部关闭,并切断电源,方可离开,如发现未关闭各种用电设备者,由部室负责人追查责任人并扣2分,部室负责人不能追查出责任人,扣部室负责人2分。

3、丢失或损坏公共财物的每件扣1分,同时相应赔偿。

4、不能按时完成中心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扣当事人或相关人员2分。

5、受到上级部门表彰的部室,每人加3分,个人受到表彰加3分。

6、撰写论文、信息等被县、市、省、国家刊物采用的每篇分别加1,2,3,5分,并按所得稿酬给予奖励;代表单位参加各类比赛取得名次,比照举办单位奖励数额给予奖励。

7、见义勇为的加10分。

第四章业务工作考核

第十三条对各部室业务考核。

考核领导小组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组织检查或抽样检查各部室工作。同时根据稽核部及各级审计部门的稽核结果及审计结论进行考核。

(一)办公室

1、服务不及时,保障不力,工作拖拉,造成后果的

每次扣1分。

2、每月按时按要求向市会计核算中心报送各类统计信息,漏报或迟报一次扣1分。

3、每天做好考勤记录,月终时将考勤情况统计进行公布,迟误一次扣1分。

4、各有关部门来文要认真做好签收登记工作,及时呈送中心领导签阅批示,处理完毕归档存查,延误一次扣1分。

5、做好中心各类文档管理工作,文件及时清理,分类整理归档,出现遗失、漏落等扣1分。

6、系统维护人员认真做好计算机软、硬件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延误一次扣5分,因延误造成重大损失扣10分,并给予相应处分。数据备份工作应每月终了一周内刻录光盘备份,并异地存放,延误一次扣1分。

7、公务车辆管理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扣相应分值。

(1)下班时车辆及时归库,严禁乱停乱放,违者扣驾驶员0.5分;(2)未经中心主任批准私自出车,扣驾驶员及相关人员各1分;(3)未经中心主任批准私自将公务车辆借出,扣驾驶员2分;(4)因私自出车造成交通事故和财产损失,扣相关人员各5分,并给予通报批评,所造成的损失自行负责。

(二)会计部

1、超过批准授权权限擅自报销的,一次扣0.5分。

2、核算单位报送的自制报账凭证填制要素不全,已审查未发现给予报销的,一次扣0.5分。

3、专项资金未按规定实行专款专用,造成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的,一次扣3分。

4、除特殊情况外,未按《现金管理条例》严格控制现金支出,把应作转账支付的用现金支付,一次扣0.5分。

5、应缴预算或财政专户的收入没有及时、足额上缴,一次扣0.5分。

6、将应作预算内、外收入挂在单位往来账上,使用时直接冲销往来账款,一次扣0.2分。

7、发票上无经办人、单位领导签字等,审核时未发现给予报销的,一次扣0.5分。

8、原始发票应具备的内容:a、凭证的名称;b、填制凭证的日期;c、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者填制人的姓名;d、经办人员的的签名或盖章;e、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f、经济业务内容;g、经济业务的数量、单价和金额,h、应有的附件。每缺一项扣0.2分。

9、原始凭证大小写金额不相符的,审核时未发现给予报销的,一次扣1分。

10、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活动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审核未发现给予报销的,一次扣1分。

11、原始凭证有涂改、挖补现象,审核时未发现给予报销的,一次扣0.5分。

12、会计分录处理不合规,会计科目使用错误,扣0.2分。

13、凭证装订出错或不规范,一次错误扣0.2分。

14、不严格单位存款管理,造成单位内部存款相互拉用,出现透支的扣0.5分。

15、会计报表上下年度的有关数字不一致,一次扣0.5分。

16、会计报表之间有关数字不一致(即表内、表间的勾稽关系不正确),会计报表不齐全,内容不完整,有以上行为之一的,一次扣0.5分。

17、会计报表封面要素不齐备,存档的会计报表没有单位领导签字及单位盖章,一次扣0.2分。

18、私自向外界透露会计单位财务秘密,一次扣2分。

19、纪检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从会计部借出、查阅、复印各种会计资料,会计部需按镇会字()03号文进行审查和登记,月度终了一周内汇总送办公室,用作审计时,须取得审计结论送办公室,缺漏一次扣0.5分。

(三)结算部

1、收支错入单位账户,一次扣0.5分。

2、未按会计部要求办理结算业务,一次扣0.5分。

3、开出错误的支票、汇票等结算票据,一次扣0.3分。

4、月底对账不及时、准确,有未达账项而未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一周之内没有及时与有关单位协商处理,一次扣1分。

5、私自划转各家银行之间存款的,一次扣3分。

6、未严格保密措施,向外界提供单位存款数额扣2分。

7、不严格执行内部牵制制度,预留印鉴、支票签发等由一人经办,发现一次扣部负责人及经办人各3分。

8、凭证粘贴出错或不全面、规范的扣0.5分。

9、认真审核用于开具支票的报帐单,要素不齐备,每缺一项扣0.2分。

10、每月认真作好收入、支出统计,月末向办公室报送收支统计数字,缺漏一次扣1分。

(四)支付部

1、未按会计部(受理部)要求办理资金支付业务,一次扣0.5分。

2、开出错误的重要空白凭证、支票等票据,一次扣0.3分。

3、未严格保密措施,向外界提供单位用款额度的扣2分。

4、不严格执行内部牵制制度,预留印鉴、结算票据签发等由一人经办,发现一次扣部负责人及经办人各3分。

5、凭证粘贴出错或不全面、规范的扣0.5分。

6、与清算银行、代理银行对账不及时、准确,额度不符没有及时处理,一次扣1分。

7、认真审核用于开具支票、重要空白凭证的报账单、授权支付申请单及直接支付申请单,要素不齐备,每缺一项扣0.2分

8、按时登记指标的收支、结存情况,月末向中心办公室提供国库集中收付统计情况,缺漏一次扣1分。

(五)稽核部

1、没有按规定制订年度稽核计划报送领导核批的扣0.5分。

2、不按批准的稽核计划按时完成稽核任务的扣5分。

3、稽核后写出的稽核报告不能反映重要财务信息的扣0.5分。

4、对于在稽核中知晓的会计单位财务秘密,私自向外界泄露的,一次扣2分。

5、纪检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在查阅、审计各单位账务时发现的问题,稽核部未能在稽核中发现,加倍扣相应业务分值。

第五章奖励办法

第十四条每季度考核结束按考核结果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第十五条物质奖励实际发放金额按照以下的公式计算:

个人实际所得额=当季奖励总额÷合计实际得分×个人实际得分

会计部工作人员每季度考核时在本人得分基础上另加5。

第十六条每季度实际得分前三名者单位内部通报表扬,并作为年终考核依据之一。

第十七条每季度考核分数低于60分(含60分)者,取消当次考核资格。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中心主任办公室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年1月起实施。

物业管理人员上下班制度

为提高物业管理人员时间观念,加强组织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特制定本制度,望共同遵守。

一、上班时间夏季上午8点-11点半、下午3点-6点半,冬季上午8点半-12点、下午2点-5点半。

二、物业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旷工。

三、上班后利用10分钟时间主动清理各自办公室的卫生。

四、工作期间不准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更不允许干其它私活。

五、严格请销假制度,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一个月可请四天假,以假条为准,假满后主动销假,超出四天,请一天事假,扣一天工资。病假例外。

六、与其它同志一道相互团结,密切配合,共同遵守好上下班时间。

七、违犯本规定依照《物业管理人员处罚办法》执行。

环境卫生工作制度

1、环卫人员必须保持小区干净整洁,各个场所旮旯不得有垃圾,废塑料袋等杂物。

2、环卫人员必须在上午8:00前清扫完毕,每天一小扫,三天一大扫。

3、环卫人员必须经常保持小区洁、净、美,并负责督促拉垃圾人员勤拉,不堆积。雨天负责清扫道路积水,雪天主动配合其他人员清扫积雪。

4、严格执行物业制订的卫生保洁程序,按时完成季节性、突击性卫生清理任务。

5、认真巡查保持环境卫生,制止破坏环境的行为。

6、认真使用和保管所有环卫工具,如有丢失或损坏要照价赔偿。

7、严格遵守物业制定的其他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犯,轻者警告,重者辞退。

门卫工作岗位制度

为了保证小区住户的安全,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保证小区工作正常运转。特制订本制度。

一、忠于职守,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对进出外来人员进行登记,严盘细问,可疑人员和车辆未经批准,禁止入区。

二、加强昼夜值班巡查制度,发现不安全因素要果断处理,自己处理不了的要立即向110报警,并向上级报告,保护事发现场,出现重大问题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严禁旷工、迟到早退,严格请销假制度,从即日起不休星期天,但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倒班休息。

四、负责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共用设施设备的看管工作,防止丢失现象发生,属于责任问题依照内部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五、实行三人倒班制,做到昼夜24小时不断人。

六、本小区住户什么时候叫门及时开门,禁止私自给住户和其它人员配发钥匙。

七、严格禁止与外来闲杂人员在门岗或门卫室聊天闲谈,除领导临时指定替换,不准门卫人员私自用任何人顶替值班。

八、严格交接班制度,交班前交班人员一定要把当天值班情况认真记录清楚,双方签名,注明日期。

九、负责门岗大门口到公路卫生区的环境卫生,不得堆积杂物和垃圾。必须经常打扫,保持干净、整洁。门洞内禁止住户停放车辆,外来车辆一律停在大门外,禁止小商贩入内。

十、雨天扫净门洞内积水,雪天全部上岗打扫辖区内积雪,如雪天无故不到,按处罚办法处理。

十一、做好安全预防事故宣传教育工作,与其他同志一道,相互团结,密切配合,服从领导,共同把小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

十二、完成领导临时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三、实行奖惩制度,一年内不出现丢失现象和其它事故,每人奖200元。

以上制度值班人员共同遵守,从2018年9月15日起执行。

财务工作制度

一、会计、出纳在一区物业公司经理的领导下负责财务工作。

二、严格建立两帐,即会计帐、现金帐制度,做到日清月结,按月公布帐目。

三、认真执行会计法,每月末向经理报表。

四、严格控制资金流向,不经批准禁止动用各项资金。

五、建立实物领取登记制,凡领取实物、工具的责任人必须交旧领新(原先没有的除外)登记后方可领取,并对照检查所领实物对路、合格与否。如有丢失或故意损坏,直接责任人照价赔偿。

六、严格财务公开、公正、准确、保密制度,未经批准禁止向外界提

供一切数据,防止国外情报人员窃取经济情报。

七、资金支出、收入必须以票据为准,经经理签字后方可入帐,否则无效。严格登记出入各种票据编号,用完后及时收回。

八、会计负责记帐,出纳负责现金保管,实行帐目、现金两分离制度。

九、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请销假制度。

十、参与收取各种规费和领导指定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十一、本制度从2018年9月15日执行。

饮水工程水费的计收和管理制度

饮水工程水费的计收和管理制度 (一)农村工程实行计量收费。严格执行抄表计量收费制度。用水户均要安装经质量监督部门校准的水表,按量付费,原则上每月抄表收费。也可根据本村实际,在每月抄表、管线巡查正常的前提下,两个月收缴水费一次。 1、各村、各户的总表与分表抄手数字不相等时,分摊水损。饮水进户的户户安装水表,以表计量。 2、用户在接到饮水收费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交清水费。逾期未交的,可加收滞纳金甚至停止饮水。 3、饮水管理单位应对所有用户按最低用水标准核定基本用水量,用户实际用水量超过基本水量的,按实际用水量征收水费;用户实际用水量不达基本水量的,按基本用水量征收水费。 4、饮水管理单位应对所有用户按平均日用水定额核定最高用水量,用户实际用水量未超过最高用水量的,按实际用水量征收水费;用户实际用水量超过最高用水量的,超出水量要加价,实行阶梯水价。 (二)管理单位每月按规定的时间抄表、收费。因水表发生故障致使计量不准或不计量等非人为情况时,可采用下列方法计算收费。 1、参照上月用水量计费。 2、按前几个月的平均数计费。 3、按实际人口、牲畜用水定额计费。 4、按基本用量计费。 (三)管理单位或用水户人为计量设施不准,可随时进行校验,对既不校表、由不按规定缴纳水费的,管理单位有权停止饮水。 (四)农村工程的水费收入主要用于工程设施的管理、维修、更新、改造、集体福利基金等项开支。集中饮水工程的折旧费、大修费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设专户、按工程列专账管理;小型提工程的折旧费、大修费由村委会、户协会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摊派、截留和挪用水费。饮水共和吃呢个管理单位定期公示水费收缴情况。 (五)确定的水费标准,可随这物价指数、饮水量及其饮水成本的变化由县级物价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整。

施工水电费的收取标准

查定额和招标文件 结算中对于水电费的处理一般有三种情况: 一、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包干使用的,则由建设单位按实际支出扣取,不涉及造价调整,也就是代收代缴的概念; 二、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按实调整的,则由建设单位按实际支出扣取并调整结算造价; 三、如果招标文件和合同未作规定或不明的,则不管原投标报价多少都按预算水电费扣取。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定额水电消耗量与实际发生量是有区别的,一般电力公司和水务公司计取的损耗都要远大于规定损耗率。希望以上意见对你有所帮助,具体你可以咨询当地有经验的造价工程师或资深造价员。 做工程投标时,在定额中已经记取工程水电费了,如果定额中当时没有做,工程水电费应该在措施费中记取,结算时按招标文件及施工和同执行 定额中的电费是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电源考虑的,施工单位负责电表、安装费及表内数字的水电费。水费按建筑用水计算,电费按工业用电计算。建设单位提供电源为民用电的,民用电与工业用电的差额由建设单位负担;施工现场无电源,由施工单位自行发电者,其费用按实际发生计算,定额内已含的水电费应按定额规定扣除、 临时设施用电是含在临时设施费里的和施工用电是含在定额子目中的,结算时最终用电应该按定额分析的数量进入结算的,扣除电费应该按实际用电量扣除电费,节约归施工单位,同样浪费也应该由施工单位承担的,价格按甲方结算时的价格调整差价就行了,不能按电表的用量进入结算的。 施工用水电费用已经包括在投标的报价中了,陕西定额包括在机械费用和措施费用中。因此,这部分的消耗应该是施工管理的范畴。 但是如果合同中另有约定,应遵照合同约定来结算。 陕西临时用电,当初投标时已经含在临时设施费中的按费率计取的部分了。主体工程机械费用用电在人材机中可找到机械台班费用,2009价目表中按每度0.58元计入。 不管施工单位将来临时用电多少,甲方将来按电表记的费扣除,据实交纳,一般不能调价差。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和可以调整差价。 水电费已包含在中标价中,至于结算时是否按实结算或调差,就要看合同如何约定的同时水电表是甲乙双方哪家安装的。 我想问一下,在工程概预算中有没有关于现场施工水电费的说法,在工程报价中属哪一类? 最佳答案 一般没有单独报价。

水费征收管理制度范文_规章制度

水费征收管理制度范文_规章制度 水费征收管理制度范文 根据《用水户协会章程》,为确保水利工程正常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和大修理经费来源,节约用水并使水利工程长期为当地烟农服务,结合永兴村委会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实行有偿供水。烟区范围内的用水按亩收费,按实际灌溉亩积核算。二、水价成本核算。根据水利工程供水成本测算有关规定,协会理事会负责组织烟区内水利工程水价成本核算。 三、水价标准。经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移栽烤烟用水水价按以下标准执行:烟用水每亩5元。四、水费征收。(一)水费的征收由协会理事会负责统一收取。协会会员交纳水费,由协会财务人员开据统一发票(收据)。(二)协会会员应积极主动带头按期交纳水费,逾期不交将每日加收1‰滞纳金,催交仍不交纳者,协会将停止对其供水。 五、水费管理和使用(一)水费的收取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二)水费的使用范围:1、水利工程正常运行管理人员经费;2、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大修理和更新改造;3、水资源的统一规划、保护、开发利用;4、水质检测、化验;5、节约用水、相关水法律法规的宣传;6、协会理事会日常办公经费;7、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及活动经费补助。(三)水费开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四)水费的收支情况须每年向会员公开,接受公员监督。水费征收管理制度范文相关内容:公司中层管理干部转正量化标准 中层管理人员转正量化标准评价项目优秀很好好勉强不满意10 分8 分 6 分4 分2 分工作业绩工作完成量速度超乎寻常,大幅超额完成超出平均值符合要求,能按时完成任务,偶尔超过低于平均量工作慢,从未按时完成工作质量能... 一年级班级规章制度 班级规章制度一、按规定时间上学,不迟到,不早退,周一7:35,周二到周五8:00。到校后安静坐好读书,不在室外追跑打闹。领读员及时组织同学们早读。二、不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学校。 中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 1.本《实施细则》以《xx市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试行)》为依据,结合学校实际修订而成。考核的对象、内容、组织、结果的使用等均参照《xx市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意见》执行。 家长学校教科研工作制度 1、在校长领导下,学校成立教科研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家长学校教育科学研究工作。 2、教科研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家长学校教育科研工作计划和组织实施教科研工作,定期进行检查,每学期作出总结。 水土保持重大事件通报督办制度 第一条重大水土保持事件是指发生的一次水土流失1000立方米以上的事件。第二条出现重大水土保持流失事件采取应急制度。必须在现场派员24小时值班,并按照法规和有关制度立即解决处理。 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制度,仅供参考!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1、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方案及细则

水费征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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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水资源的统一规划、保护、开发利用; 4、水质检测、化验; 5、节约用水、相关水法律法规的宣传; 6、协会理事会日常办公经费; 7、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及活动经费补助。 (三)水费开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四)水费的收支情况须每年向会员公开,接受公员监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心内部管理,建立严密的工作规程,规范业务工作,强化工作人员责任心,使工作有章可循,职责明确,考核有据。依据《公务员法》、《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其它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具体工作实际,制定本指标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条考核基本原则。 根据每位职工的思想表现、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坚持“ 实事求是”原则,按照“德、能、勤、绩”全面考核,据考核评定结果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做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开创工作新局面。 第三条考核机构。 为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中心组成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具体组成人员: 组长:xxx

水费征收管理制度-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水费征收管理制度-范文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Water fee collect ion man ageme nt system-Fa n Wen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 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根据《用水户协会章程》,为确保水利工程正常运行管理、 维修养护和大修理经费来源,节约用水并使水利工程长期为 当地烟农服务,结合永兴村委会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实行有偿供水。烟区范围内的用水按亩收费,按实 际灌 溉亩积核算。 二、 水价成本核算。根据水利工程供水成本测算有关规 定,协会理事会负责组织烟区内水利工程水价成本核算。 三、 水价标准。经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移栽烤烟用 水水价按以下标准执行:烟用水每亩5元。 四、 水费征收。 (一) 水费的征收由协会理事会负责统一收取。协会会员 交纳水费,由协会财务人员开据统一发票 (收据)。 (二) 协会会员应积极主动带头按期交纳水费,逾期不交 将每日加收1%0滞纳金,催交仍不交纳者,协会将停止对其 编号: 水费征收管理制度-范文 FS-QG-84780

供水。 五、水费管理和使用 (一)水费的收取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二)水费的使用范围: 1、水利工程正常运行管理人员经费; 2、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大修理和更新改造; 3、水资源的统一规划、保护、开发利用; 4、水质检测、化验; 5、节约用水、相关水法律法规的宣传; 6、协会理事会日常办公经费; 7、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及活动经费补助。 (三)水费开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四)水费的收支情况须每年向会员公开,接受公员监督。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 shi on Desig n Co., Ltd

水费收缴办法

水费收缴办法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甘谷县水务局水费收缴办法(试行) 为了切实做好我县水费征收管理工作,促进节约用水,确保水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农业生产提供有力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省政府68号令和裕办〔2013〕36号文件规定,现将水费征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税费征收任务 (一)农业灌溉水价: 二、时间安排 镇将集中20天做好水费征缴工作,即从2013年6 月1日开始至2013年6月20日,在此期间农村工作组联系村干部、村两委成员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做好水费征缴工作。 三、奖惩办法 在水费征缴工作中,对村两委成员及镇联系村干部宣传到位、征缴有力、措施得当的,镇给予一定的征管奖励经费,对在规定时间内不完成的给予一定的处罚。 1、6月16日前,一次性完成全年水费任务的,奖村7%、联系村干部3%的征管奖励经费,并对前三名的村颁发奖牌。 2、6月18日前,完成全年水费任务的,奖村5%、联系村干部2%的征管奖励经费。

3、6月20日前,完成全年水费任务的,奖村3%、联系村干部1%的征管奖励经费。 对在6月25日前,仍完不成任务的,除定期完成任务外,还要扣当月的绩效工资,并进行通报批评。 四、几点要求 1、各村在水费征缴过程中,要及时填写发放农民负担监督卡,收取现金时,要开据正式收据,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截留,挤占所收水费。 2、所征缴的水费,一律以现金方式解缴到财政所,不得以支抵收。 3、各村不准借收水费之名,擅自增项加码,加重群众负担。否则,将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的责任。 4、要多做群众宣传解释工作,水费每亩只有20元左右,教育群众多配合、多支持。

新水电费收取管理规定

水电费收、支及管理流程 第一条目的 为了保障公司利益,规范水电费管理流程,保证公司代收代缴的水、电费用能顺利及时回收,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范围 适用于三江物业宜昌分公司所辖区域商业及住宅抄表式用户。 第三条职责 (一)物业运行部对水、电费的查抄、支付、监督管理负责,具体为:负责每月水电表查抄、报表的制作;垫付水电费的办理、缴费和报销;对违规或盗用水、电情况进行监督及检查;协助客服部水电费收取; (二) 物业客服部对水、电费的收缴负责,具体为:负责依据财务部审核的用户月度水电费明细向各用户发放水电费收取通知;负责对未缴纳用户及时采取各类催收措施; (三)公司财务部:负责水电报表的审核;提供插卡式用户营业售水电报表;月度电费及季度水费收取完成情况的统计和监督。 第四条作业流程 一、电费收费流程 查抄各分户电表(每月10-15号)→制作电表明细(每月16、17、18号)→报财务审核确认(每月19、20号)→发放电费收费通知单(20-25号为缴费时间)→发放电费催收单(26-29号为二次催收时间截点)→对未缴费用户采取措施(30号上午无其它正当原因未缴纳电费的,100%停止供电) 以上各时间截点,如遇节假日顺延。 二、电费付费流程

电力抄表员查抄电表、工程人员对预付费电表核查剩余电量(每月10号左右)→向财务借支支付电费(20-25号)→报帐,核销垫支(25-30号) 以上各时间除25号前必须支付电费给电力局外,其余时间遇节假日顺延。 三、水费收费流程 查抄各分户水表(每月16-21号)→制作水表明细(每季度首月22、23、24号)→报财务审核确认(25、26、27号)→发放水费收费通知单(28-次月7号为缴费时间)→发放电费催收单(次月7-15号为二次催收时间截点)→对未缴费用户采取措施(次月15号上午无其它正当原因未缴费的,100%停止供水) 四、水费支付流程 银行代扣→领取发票→每月25号前报帐,核销垫支。 第五条管理及监控 一、设备损坏:查表员对在查抄过程中发现的如表计量损坏、计量不准及跑、冒、滴、漏等问题进行统计、并及时上报工程主管;工程主管应每月对用电、用水情况进行分析,如有问题应及时找出原因并整改; 二、人为损坏:如发现窃电、窃水等各种违规使用水电的不良行为,发现人作出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公司,由公司安排人员拍照保存证据后,通知当事业主,现场改正并对处罚金额进行判定,将结果告知财务部; 三、起止码确认:商户、住宅业主进场或退铺时,应与商户共同对水电表的起码、止码进行查抄,并留底作为与用户进行水电费结算的原始依据。(见《房屋验收单》、《退铺申请表》 四、更新:如因各类原因需更换现有水、电表时,需经工程主管

物业管理收取水费的三种账务处理方式

物业管理收取水费的三种账务处理方式 案例 甲企业是物业管理公司,一般纳税人。2016年12月收取业主物业费的同时收取自来水费。支付自来水公司自来水费价款合计103万元,取得自来水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额3万元,并认证相符。由于甲企业未实行一户一表,因此将该自来水费用按照各业主房间建筑面积分摊。收取业主自来水费的价格中包含为业主缴纳水费的服务费共10万元。 案例解析 一、营改增后物业管理服务收取自来水费的税率差问题 营改增后,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代业主向自来水公司支付的自来水费用,作为转售处理,会产生税率差的问题。自产的自来水可选择简易计税,开具3%增值税专用发票;而物业管理服务纳税人向业主收取自来水费不符合自产条件,只能选择13%税率计征增值税。 二、各地方政策解决方案的缺陷 之前为解决物业管理服务水费税率差问题,不少地区规定物业管理服务纳税人转售给业主的自来水费,可选择3%征收率。但是该规定在税理上有漏洞,选择3%简易计税却

能抵扣进项税,这与用于简易计税的进项税不能抵扣的原则相悖;同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仍然存在着不能抵扣自来水进项税,却仍要按照3%征收率计征增值税的税负增加问题。 三、国家税务总局采取差额征税简易计税政策 2016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规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54号公告采取了差额征税并选择简易计税的办法,解决了税理上简易计税不能抵扣进项税的原则问题,以及自来水税率差对于物业管理纳税人造成的税负增加问题,以及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来水的税负增加问题; 注意,按照差额征税简易计税方式,不能抵扣进项税。 四、自来水费之外其他费用,小规模纳税人仍然存在税负增加问题 54号公告只对自来水费进行了差额征税和简易计税规定,这意味着其他的费用如电费和暖气费等不能采取相同的政策,在按照转售处理时,采购时抵扣电费17%进项税,或者13%取暖费进项税,销售时也按照相同的税率计征增值税,因此对于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一般纳税人来讲,自来水

关于规范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管理的意见

关于规范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管理的意见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农委省水利厅二○○二年四月) 近年来,一些地方未能严格按照规定征收水利工程水费,随意扩大水费征收范围,向不属于水利工程受益范围的地方收取水利工程水费;有的地方层层加价、搭车收费或强行平摊水费,农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为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现就规范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严格控制水利工程水费征收范围 水利工程水费必须严格限定在水利工程受益范围内的有效灌溉和排涝区,按照水利工程供给的水量、排涝量及省定水费标准收取。对水利工程受益范围以外的地方,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水费。 二、严格规范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标准 为规范水利工程水费征收行为,逐步理顺水利工程供水价格,从今年起取消基本水费,一律实行计量收费,并由过去的实物计征改为货币计征。 取消基本水费后,水利工程水费按灌排区和水闸控制的河道、湖泊,分别制定征收标准。 (一)水利工程灌排区(含水库灌区、引水灌区、机电提水灌排区)按渠首引进的水量收费。具体水费标准为:水库和引水灌区,每百吨 5.60 元;机电提水灌排区,一级站提水的水费按水库和引水灌区标准计收,二级提水的水费每千吨米加收 1.45 元;多级提水的,在上一级提水水费标准的基础上,

每级每千吨米加收 1.45 元。对无计量设施,不能对取水量进行计量的,可按上述标准、引进水量和实际受益的田亩数计算收费。 经批准从灌区渠道上直接取水灌溉的,计量水费按灌区收费标准的70%收取。水利工程排涝计量收费标准由县以上物价、水利部门在严格核算排涝成本的基础上核定。 (二)从水闸控制的河道、湖泊中提取灌溉用水的,按实际取水量收费,每百吨按 0.50 元标准计收。对无计量设施,不能对取水量进行计量的,可按实际受益的田亩数收费,每亩 1.50 元。 国有水利工程以外的其它水利工程水费收取标准,原则上应参照以上标准,由乡镇政府根据供水成本核定;超过以上标准的,须报经县级物价部门核定。各地要切实加强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超标准收取水费。 三、认真核定农业生产用水定额 省水利厅要会同省物价局,分灌区类型,结合当地水系,严格制定各地最高用水定额标准。在当前末级渠系和田间计量设施不配套的情况下,水利工程受益范围地方的县级水利部门要会同物价等部门,以乡镇为单位,分旱地、水田,综合核定亩均用水定额,按照省定的收费标准,测定当年各乡镇到户亩均水费标准,报县级人民政府颁布。各级水利部门要加强对供水量、供水结构、受益范围和用户情况等各项基础资料的收集和核对工作,切实加强计量设施的建设和配套工作。 四、积极改进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形式 各地要积极探索新的水费征收形式。要建立并推广用水者协

关于征收2020年水费的通知(2020)

关于征收2020年水费的通知(2020)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发挥水价对水资源配置的调节作用,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节约用水和可持续利用,提高用水效率,促进农牧业生产,切实做好2020年水费征收工作,按照自治区《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17﹞29号)《关于加快推进自治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指导意见》(新水厅﹝2019﹞177号)和阿图什市九届人民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精神,结合阿图什市实际,现将2020年度水费征收相关事宜通知: 一、2020年水费征收价格标准 2020年农牧业用水继续实行按方收费,采用支渠口、斗渠口定量测算收费的方法,水价为0.085元/m3。为维护农牧民的切身利益,规范水管人员管水行为,确保2020年灌溉供水和水费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2020年水费由各乡(镇)、村负责征收,并统一交阿图什市水管站财务室,由市水管站向各村委会开具统一发票。各乡(镇)要加强水费收缴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水费。各乡(镇)、村的水费按灌溉使用的用水量缴纳,对无故拒缴、拖欠水费的乡(镇)、村,市水管部门将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予以停止供水。 二、相关要求 (一)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紧密配合水费征收工作,督促工作人员严格把关,灌溉用水首先保证第三轮承包地(注册)用水,其次考虑林地和开荒用水,所有用水单位和个人需要计划外用水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市水管站和托卡依水库管理站申请用水,经批准后方可供水。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设水口,水管工作人员未经市水管站审批不得擅自向用水户开闸放水。 (二)市水利局要统筹协调市水管站和各乡(镇)、村委会水管人员做好水费征收工作,按照“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原则,进一步健全运行机制,完善供水计量设施,合理优化配置水资源,全面提高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全市农业用水方式转变,提高农业用水效率。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水利局要积极与各级宣传部门对接,切实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大力开展节约用水、水资源有偿使用的科普宣传,逐渐让全民树立起“重水、节水、依法依规有偿用水”的新观念。 (四)各乡(镇)2019年度拖欠的水费,必须在2020年4月15日前一次性向市水管站缴清。 (五)各乡(镇)2020年度水费分三个阶段缴纳。具体为: 第一阶段:3月25日至4月25日缴纳完成35%;

水电费收缴管理办法

水电费收缴管理办法(试行) 为保证学院教学和师生的正常生活,合理调配和使用水电资源,以倡导节约、防止浪费为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试行)。 一、总务处统一管理全院水、电费的计量、开单、收缴等工作,财务处根据总务处提供的数据从工资(或帐户)中扣除。 二、外租、承包并进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或部门均需安装计量表具,实行计量收费,统一上缴学院财务处。严禁使用水、电不计量、不收费,或含在其他费用里,并要求水电费收取单列,按时每月上缴学院财务处。超过交款期限者,按学院规定每月加收1%滞纳金。 三、对学生宿舍用电,每个学生房间每学期免费用电配额为90度电,超额电费由学生承担,电价按当地居民用电(目前为0.50元/度)单价计算,每月结算缴费一次。其他场合的学生用电,均不收费。学生宿舍用水量每生每学期免费使用2吨水,超额水费由学生承担,水价按自来水价及损耗(目前为3.25元/吨)单价计算,每月结算缴费一次。其他场合的学生用水,均不收费。 四、教工集体宿舍用水、电,实行免费用,但不准私自接、插任何电器。教工单身宿舍用水、电按家属区标准执行。 五、用开水和洗澡水,统一使用校园一卡通计费,开水房灌满一热水瓶开水,计费0.15元;浴室洗澡水以每分钟0.10元计费。其他场合的师生用

水,均不收费。(注:提开水或洗澡时要严格刷卡制度,如发现有不刷卡者,给予工作人员一定的处罚) 六、食堂、电子阅览室、超市水、电费先刷卡交费,后用电。 七、老校区营业房、金梦园水、电费,营业房房租每月查表收费一次(收费标准见附表1,收费时间见附表2) 八、老校区家属楼每两月查抄一次水电表,由总务处计算好水、电用量及费用后交财务处从工资中扣除,已售房屋的水电费有查表人员现场收取后交财务处;如遇假期延至开学后第一个月查收。 九、民用电和水的单价若有变动,按新的标准计费

18年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工作意见

2018年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工作意见 “>2007年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工作意见2007-12-17 16:44:45第1文秘网第1公文网2007年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工作意见2007年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工作意见(2)文章标题:2007年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工作意见 找文章到第1文秘网更多原创-(http://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充分发挥水利工程在农业生产中的综合效益,规范水利工程水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等部门关于规范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和农机监理收费管理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2〕38号)和《转发省物价局、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水利工程

水费征收管理政策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2〕63号)精神,按照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转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管理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六农组〔2003〕02号)要求,结合我县近几年水费征收实际情况,现对今年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征收方式 水费征收工作以乡镇为单位,在乡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乡镇对水费征收工作负总责,负责统一组织发动,负责及时分解计划,负责组织力量按时足额收缴水费;水管单位负责指导乡镇按照政策科学合理分解水费。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可采取委托乡镇代收、水管单位直收和代收与直收相结合等三种方式。 1、委托乡镇代收。在寿春、丰庄、正阳关、迎河、板桥、安丰塘、张李、堰口、窑口、陶店、保义、安丰、茶庵、三觉、众兴、炎刘、双庙集、刘岗、小

甸、瓦埠、大顺等21个乡镇,实行“定点征收、开票到户、专户存储、重点考核”的办法,委托乡镇代收,并对代收乡镇给予征收水费总额20的征收和奖励费用。 定点征收。由乡镇将年度水费征收计划分解到户,以村为单位设立水费征收点组织征收。 开票到户。乡镇、村在征收水费时,要使用水费征收专用票据,开票到户。水费征收专用票据由乡镇水利站管理。乡镇应从水利系统选派素质好、能力强的干部职工参与征收。 专户存储。县水务局在乡镇开设水费专户,各乡镇每天收取的水费要及时存入专户,做到票款相符、日收日结。 重点考核。县制定水费绩效挂钩考核奖惩办法,将水费征收列入财政管理考核范畴,与乡镇财政年终结算挂钩。 2、直收。在涧沟、隐贤等2个乡镇实行直收。由乡镇、村和水管单位组成灌区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当地水利工

购物中心收缴水电费管理规定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购物中心收缴水电费管理 规定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4085购物中心收缴水电费管理规定 Regulations on collection of utility bills in shopping mall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购物中心关于收缴水、电费的管理规定(试行) 一、水、电均为公司集体资源,进驻客商、客户及其它水、电用户必须交纳水电费。 二、水、电费为每月收缴一次,交纳时间为每月的10-25号,地点为东方购物中心财务部,主管部门为东方购物中心物业部。 三、水、电费以每月的水(电)费通知单为准,用户必须如数、按时交纳。 四、水、电费收费标准 水费:单价1.90元/吨 电费:单价0.70元/度 五、水、电费计算方法 1、安装水、电表的用户:

水费=单价*(本次读数-上次读数) 电费=单价*(本次读数-上次读数) 2、未安装水、电表的用户: 水费:必须安装水表 电费:按照用户现有的用电设备、器具(指用户自己安装的用电设备、器具,如广告灯箱、射灯等用电器具)的实际功率之和计算,使用时间按每天11小时计算。 电费=单价*总功率*11小时 六、注意事项及处罚 1、各水、电用户必须如数、按时交纳水电费,不准拖延、拒交。 2、未经许可,用户不准私自安装、拆除其现有的用电设备、器具,如确实需要,应以书面形式报知物业部,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用户如不按引规定而私自进行安装、拆除,接电等,一经发现,物业部将验予200-500元的罚金,同时对由此引发的事故损失,责任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未安装电表的用户,其用电设备、器具(主要指照明)如有损坏,用户应及时修好,如不修理,原则上按完好器具

农村供水水费收缴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3 ***农村供水水费收缴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的安排部署,全面推进我区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管理工作,提升农村居民有偿用水、节约用水意识,促进工程良性运行,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农村单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征收对象为供水范围内的所有用水户。 第二章责任主体 第三条区水务局负责监督落实水费收缴各项工作;各乡镇负责组织领导本乡镇的水费收缴工作,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本乡镇的水费收缴工作方案,按照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完成水费收缴工作。 第三章水价测算 第四条区水务局指导运行管理单位对单村集中供水工程按照供水工程类型开展供水成本测算。农村供水成本通常包括电费、运行管理费(含大修费)以及其他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费用。 第五条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2O17年第8号令)有关规定,由政府补助或者社会无偿投入的资产以及评估增值的部分,不得计提折旧或者摊销成本。

第四章水价定价 第六条农村供水工程供水价格由村民代表大会商讨决定,按照“既要尊重市场规律,促进节约用水、保障供水工程良性运行,也要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让农民群众用的起水”的原则定价。供水成本由合理的制水成本、运行管理成本组成。 第七条已接入市政供水管网的行政村,根据区自来水公司现行办法执行。 第八条未接入市政管网的行政村,对于农村居民生活饮用水,以满足运维成本为主,可以以单村为单元定价或以乡镇为单元统一定价。 第九条供水工程收费要推行差别水价,除农村居民生活饮用水外,对工矿企业、商业等服务行业、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等用水,按供水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供水价格。 第五章水费收缴 第十条探索以乡镇为单元,通过购买服务、经营权承包等方式,推行专业化运营。也可由村委会、用水合作组织、用水户协会管理或托管。 第十一条农村供水应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有条件的地方可推行(基本水价+计量水价)两部制水价和阶梯水价。对于有计量设施的,应按计量收费。对于没有计量设施的,可暂时按照供水成本,采取按户或人口定额收费等方式收费。 第十二条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五保、低保等特困户生活用水,

关于灌区农业水费水费征收的问题正文

关于灌区农业水费、水费征收的问题正文 关于灌区农业水费、水费征收的问题 随着我国农村税费改革的推进,多种税费被取消,农民享受着改革发展的成果。在此背景下,农业水费问题变得日益突出,甚至一跃成为农村最大的费用,引发了农民的关注。 一、目前灌区农业水费、水费征收存在的问题 【1】农民交水费的观念逐渐淡漠,水费收取率逐年下降 2006 年, 全国范围内免征农业税, 农业、林业、农机等涉农部门逐步取消了涉农收费项目, 发放了粮补资金、退耕还林资金、购买大型农机具补助资金。随着我国粮食制度的改革和农业税的取消,增加种粮补贴等背景下,农业用水收费受到诸多质疑,“无偿用水”的声音从不同的角度提起,对刚刚培养起来的“水资源有价”观念形成极大的挑战。农民上交水费的意识也逐渐淡漠, 水费收缴难度随之增大, 水费收取率也逐年下降。 【2】农业水费的收费环节多,缺乏监督 农业水费的收费环节多,农业水费通常由乡村干部代收,基层村社管水组织征收水费缺乏监督, 存在相当程度的随意性, 水费征收过程中的乱加价、乱收费现象严重基层干部不够重视, 征收工作力度差不少村把水费征收任务下达到组, 以组为单位征收, 许多组干部不宣传水费征收政策, 群众认识不够, 缴纳水费的积极性差,许多农民群众认为, 水库水利工程是农民群众投工投劳修建的,水是天上掉下来的, 用水不需要交水费。不向广大群众讲明水费征收的标准, 使许多群众包括一些干部, 认为水费征收不符合国家政策, 增加了农民负担。 【3】基础设施差,末级渠系不配套。 基础设施差,末级渠系不配套。由于末级渠系的维护费用不同于干渠, 一般是由农民投工投劳。农村“两工”取消后, 组织农民维护渠道十分困难,造成末级渠系损毁率上升,工程状况日益下降。渠道损坏,水损大,渠系不配套造成的供水保证率下降使农民用水的权力和缴费的义务严重不对称。灌溉、用水、收费更难。【4】缺乏科学、合理、简易、经济有效的计量手段和量、测水设施 由于缺乏科学、合理、简易、经济而有效的计量手段和量、测水设施。计量目前还难以实现,导致目前仍是通过按耕地面积收取农业水费。农民反映,按亩计收水费,用水多少一个样,用和不用一个样,既然没有得到供水服务,交水费就不合理。另外,农业水费通常实行按亩征收的计收方式。水费与用水多少没有直接关系, 导致农民没有节水积极性, 助长了水资源的浪费。位于灌区上游的农户采用大水漫灌,尽可能泡透、灌满,甚至还轮灌,灌区下游农户则往往无水可用,由此导致水事纠纷不断。引起 群众的强烈不满,产生了拒交水费的现象,激化了用水

01-34公司水电费收缴管理办法

司 一、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水电供应与使用的管理,保障供用水电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供用水电秩序,安全、经济、合理、节约用水用电,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从严控制,收入与支出分开;做到人人节约用电用水,减少浪费,提高管理效益,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使用我公司水电的管理、生产、经营和生活的单位与个人(统称“用户”)。 三、名词定义: 水电费就是因家庭或组织单位因用水用电所支付的费用,是“水费”、“电费”的合称。 四、责权: 4.1各用户有权利使用国家所提供的水和电,也有义务缴纳水电费,各用户是其使用范围内水电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使用范围内有违反本制度行为的,负责人应承担相关的经济责任; 4.2物业管理公司对全管辖区水电供应和使用拥有管理权; 4.3物业财务部和物业工程部、住户中心共同做好水电费支付及核对工作; 4.4物业工程部应在每月5日前完成辖区所有用户的水电抄表工作,整理后最迟在当月10日上报物业财务部核对、签字后的上月水电统计报表,抄表同时期检查监督危害供用水电安全和非法侵占水电的行为; 4.5物业管理公司是辖区水电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水电设备的安装、维护、费用收取、结算、日常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范围包括办公场所、生活场所(食堂)、出租房屋及委托代管的水电用户;每月按各用户电量和水量制表,报公司领导审批后,由物业公司按实际发生金额代收每月水电费,每月水电收支情况统计,同财务部、各用户核对后报公司领导批示后归档; 4.6各用户必须在当月20日之前前往住户服务中心缴纳上月水电费用,逾期未上交者,住户中心因在其逾期之日起第5天发出“水电费催缴通知书”; 4.7物业公司水电管理人员有权到各用户检查用水、用电情况,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其正常工作,严禁以任何借口对水电管理人员进行打击报复,保障水电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 4.8物业公司水电管理人员应严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明确为用户服务的思想,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严禁以权谋私、违者从严处理。 五、运作程序: 5.1个人、商业、第三产业、基建工程和对外经营创收单位等用户,水电计量原则上是一户一表制,每户均建立电子文档,每月抄表时间与电业局和自来水公司抄表时间同步,并按其实际使用量进行收缴费用,住户中心代收后向公司上缴水电费(实行代收代缴水电费制度)。 5.2对未按规定及时缴费的用户,将由住户中心发出“水电费催缴通知书”,催缴通知书下

2017年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xx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政策,充分发挥水利工程在农业生产中的综合效益,规范水利工程水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等部门关于规范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和农机监理收费管理意见的通知》(皖政办〔XX〕38号)和《转发省物价局、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管理政策意见的通知》(皖政办〔XX〕63号)精神,按照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转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管理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六农组〔~〕0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对今年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水费征收工作指导思想 以中央1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以加强农业生产用水管理为用力方向,深化改革,理顺关系,明确权责,规范行为,足额收缴水利工程水费,促进我县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水费征收方式 水费征收工作以乡镇为单位,在乡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乡镇对水费征收工作负总责,统一组织发动,及时分解任务,组织力量按时足额收缴用水户水费。具体采取委托乡镇代收和水管单位直收两种方式。 1、代收。在寿春、双桥、丰庄、正阳关、迎河、板桥、安丰塘、张李、堰口、窑口、陶店、保义、安丰、茶庵、三觉、众兴、炎刘、双庙集、刘岗、小甸、瓦埠、大顺等22个乡镇,实行“定点征收、开票到户、专户存储、重点考核”办法,委托乡镇代收。对代收乡镇按照征收水费总额给予20%的征收和奖励费用。其中的10%征收费用,按午、秋两季征收任务完成比例进行结算;另10%待乡镇完成年度征收任务后,一次性给予奖励。 定点征收。由乡镇按照县政府下达的年度水费征收任务,测算到组,分解到户,以村为单位设立若干个水费征收点定时征收。 开票到户。乡村在征收水费时,使用水费征收专用票据开票到户。乡镇可从水利系统选派素质好、能力强的干部职工参与征收。 专户存储。由水务分局在乡镇开设水费专户,乡镇将每天收取的水费及时存入专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做到票款相符、日清日结。 重点考核。县政府将水费征收纳入财政目标考核范畴,与乡镇财政年终结算挂钩。凡水费任务没完成的乡镇,县财政从转移支付中直接划拨。 2、直收。在涧沟、隐贤等2个乡镇继续实行水费直收试点。由乡镇、村和水管单位组成灌区管理委员会,灌区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当地水利工程管理、灌溉管理和水费征收工作。征收过程中,水管单位具体负责现金管理和票据管理。实行直收的乡镇,不再给予乡镇20%的征收和奖励费用。 3、征收时间及标准。水费实行午季预征、秋季结清,征收严格实行“三定一公开”办法。午季按全年水费任务的70%收取,秋季按核定的全年应缴水费总额一次结清。 三、水费征收具体要求 1、严格征收范围。水费征收严格限定在水利工程受益范围内的有效灌区和排涝区,按照各灌区当年供水量、排涝量、从河道湖泊提水量及省核定的水费标准收取。对水利工程受益范围以外的地方,乡镇不得分配水费。 2、严格征收标准。县水利部门要会同物价和农民负担监管部门,以乡镇为单位,以水稻栽插面积为基础(水稻面积按当年水稻良种补贴面积计算),根据省定的亩均用水定额标准和单价,测定当年各乡镇的水费预算,报县政府批准后下达当年用水计划及水费任务。 3、严格分解程序。各乡镇要根据渠系的供水情况及今年的水稻栽插面积,自下而上对

物业公摊水电费收取依据方法Word版

公摊水电费收取的法律依据 一、 国务院于2003年9月1日起发布并施行《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其中规定物业小区内所有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最终由用户承担,每一户业主自己单独消费的气、水、电、暖、有线电视可以直接向有关单位缴费,但公共区域内的水电能耗(路灯、景观喷泉等)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为了保证小区公共设施正常运转,这部分费用由小区业主均摊。 二、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改革委、建设部于2004年1月1日发布施行的相关管理条例,共计二十四条。其中第十一条如下: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其中并没有对公摊水电费做出解释,物业公司为了保证小区公共设施正常运转,这部分费用由小区业主均摊

农业水电费收取制度教程文件

农业水电费收取制度

农业水电费收取制度 农业水电费收取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业生产性水电费的收取、管理和使用,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民增收,根据皖政办〔201X〕38号、63号和皖农监办〔201X〕01号文件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农村国有水利电力排灌站和乡镇、村集体所有以及其他所有制形式的水利电力排灌站(以下简称排灌站 )。第三条排灌站原则上实行统一经营,也可在坚持所有制性质不变和为农服务、减轻农民负担的前提下,采取公开、公平、公正招标的办法放活经营权,实行承包、租赁等形式经营。第四条排灌站实行有偿服务。农业用水单位或农户应按规定交付水费和排灌电费。第五条农业生产性水电费须纳入农民负担范畴管理,乡镇政府应加强对农业生产性水电费的收取、管理和使用等各环节工作的领导。乡镇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以下简称经管站)负责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第二章农业生产性水电费的审批第六条农业生产性水电费包括水利工程水费(简称水费)和电力排灌电费(简称电 费)两部分。其用途主要包括上交水利管理部门的水费、供电管理部门的电费,以及排灌站管理人员工资、行政管理费用、维修费、零工费等。第七条排灌站应在每年的第一季度,根据排灌区域内受益村耕地面积和常年排灌水量,按照水电费用途,本着取之有度、用之合理、定项限额的原则,具实核定排灌电机每台时费用量。具体核定原则是:

(1)水费要遵照皖政办〔201X〕38号、63号文件规定和充分考虑本排灌站直接与间接费用支出,合理核定供水成本; (2)电费要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农业生产电价计算; (3)上级下达的农业抗灾用电指标必须严格按规定兑现。每台时水电费量核定后,要根据各村受益面积,折算成亩均预收水费和电费数量,并据此编制方案,于3月底上报所在乡镇经管站审核。第八条乡镇经管站要在10日内对排灌站上报的预收水电费方案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审查无误后拟定报告,以乡镇政府正式文件连同各村预收水电费方案表上报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审批。第九条乡镇经管站会同各村,按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审批的标准、数额,编制清册,分解到户,并据此填发农民负担监督卡,接受农民监督。第三章农业生产性水电费的收取第十条农业生产性水电费的收取,要严格按照农民负担监督卡填写的数额向农户预收,年终与农户据实结算,多退少补。第十一条以村为单位统一组织收取农业生产性水电费,不得将农业生产性水电费征收权承包给其他组织和个人。收取时由村委会牵头,排灌站与部分村民代表参与,成立水电费征收小组,除尘滤布具体负责水电费收缴工作。第十二条向农民收取水电费,必须出具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的农民负担专用收据。第四章农业生产性水电费的管理第十三条农业生产性水电费必须纳入帐内核算。所收水电费要及时如数入帐,决不允许坐收坐支,搞体外循环。第十四条除国营排灌站外,农业生产性水电费属乡镇统收、统支、统管的排灌站,由乡镇经管站单独建帐、专户存储、规范核算;属村统收、统支、统管的排灌站,由乡镇村级会计核算中心代理会计在该村帐内开设专户、单独核算;属承包、租赁等形式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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