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重金属冶炼安全经营管理制度标准化

有色重金属冶炼安全经营管理制度标准化
有色重金属冶炼安全经营管理制度标准化

有色重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考评讲明

1.本标准所指的有色重金属冶炼企业包括铜、镍、铅、锌、锡、锑、铋、镉、汞等九种有色重金属冶炼企业。适用于上述九种有色重金属冶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外部评审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

2.依法生产的有色重金属冶炼企业在考核年度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够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考评。

3.本标准共有13项考评类目、46项考评项目和179条考评内容。

4.在评定标准表中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依照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讲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缘故讲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5.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止,不得出现负分。有特不讲明扣分的(在考评方法中加粗内容),在该类目内进行扣分。

6.附录A-I是依次针对铜、锑、汞、锡、镍、铅、锌、铋、镉等九种有色重金属冶炼企业不同的工艺特点而设置的。评审/自评时,本评定标准“6.2设备设施运行治理”最后一个考核条款,应分不对比附录A-I评分;有多种金属冶炼工艺的,分不对应评分后,取其加权平均值作为该项得分。

7.本评定标准共计1500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

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500-不参与考评内容分数之和)×100。最后得分采纳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8.标准化等级共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评定所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标准化得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

9.有色重金属冶炼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有效期、等级证书和牌匾等按照《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方法》(安监总管四〔2011〕84号)中有关要求执行。

有色重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自评/评审单位:

自评/评审时刻: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word版本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1号《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已经2017年12月1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局长王玉普 2018年1月4日附件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 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与职业病,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以下统称企业)的安全生产(含职业健康,下同)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机械铸造企业中金属冶炼活动的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冶金企业,是指从事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生产活动的企业。 本规定所称有色金属企业,是指从事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生产活动的企业。

本规定所称金属冶炼,是指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从事达到国家规定规模(体量)的高温熔融金属及熔渣(以下统称高温熔融金属)的生产活动。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的具体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制定并公布。 第四条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所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由企业承担管理责任。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冶金有色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根据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六条企业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企业应当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第七条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安全健康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和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并持续改进。 第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下同)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

气体经营企业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XXX气体经营店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汇编 2014年

目录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 1、负责人岗位安全职责 (3) 2、安全员岗位职责 (3) 3、业务员岗位安全职责 (5)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 1、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6) 2、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8) 3、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9) 4、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2) 5、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 (13) 6、事故与应急管理制度 (15) 7、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7) 8、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19) 9、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管理制度20 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3)

1、氧气瓶安全操作规程 (23) 2、乙炔气瓶安全操作规程 (24) 3、气体经营部装卸、搬运安全操作规程 (25) 4、干粉灭火器安全操作规程 (26)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负责人岗位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各项法律法规,抓好经营环节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编制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预案。 3、落实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店事故应急救援现场处置方案的审批和实施,完善安全设施,落实安全投入,实现安全经营。 4、重视各级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完善培训制度,落实培训经费。 5、加强经营过程的安全管理,认真审核供货方和购货方的安全条件,不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供货方进货或供货。 6、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在发生事故时,组织现场施救指挥并在需要时向当地经贸局、安监局领导报告事故情况。 7、对违反安全防火规定及安全技术要求者,要及时提出批评,对造成事故者,要严肃处理。 2、安全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各项法律法规,抓好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活动。

冶金行业主要危险源和安全技术

冶金行业主要危险源和安全技术一、冶金工厂主要危险源及主要事故类别和原因 (一)冶金工厂的概况及特点 冶金工业包指冶企工业的铁矿和有色金属工业的钢、铝、钵、鸽、锐、倒、锡、镍、铅等矿和钢铁厂、轧钢厂以及各种有色金属冶炼 及加工等。此外,还包括提供辅助材料与生产设备的各种企业。 冶金工业生产的特点是:生产不同产品的企业种类繁多,工艺、设 备复杂多祥,设备体积大(如各种冶炼设备,各种运输设备体积都十 分庞大);产品质量高,冶炼生产温度高(如炼铁、炼钢的焰点和沸 点高达1000~2000℃甚至以上,电解铝正常生产温度高达950℃); 粉尘烟害大,有毒有害物质多,劳动条件艰苦,安全卫生问题突出,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多。这些都是劳动保护不可忽视的。 在冶金工业生产中,从矿山开采、选矿、烧结、冶炼、轧钢、轧制 有色金属到焦化、耐火材料、炭素、铁合金、机械加工和运输等一

系列过程中危害工人安全、健康的因素非常多,需要采取各种措施加以解决。 建国以来在冶金工业生产中,以爆炸、冒顶、片帮、交通运输、提升设备、中毒等方面的事故为最多,而且多是死亡事故。安全工作应以预防这方面的事故的发生为重点。 (二)冶金工厂的事故致因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人或物接收了一定量的不能够接收的能量或危害性物质。从物理学的观点来看,可以把生产过程看作是一个能量转换和做功的过程,或者说是一个能量流动的过程。当能量在流动过程中出现了违反人们意志的异常能量逸散时,就可能产生事故。如果逸散的能量对物作功就产生设备事故,对人做功,则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因此在一般生产过程中,事故是由于能量逸散所造成的。 能量有各种形式,如机械能(包括动能和势能),光能、热能、化学能、原子能等等。

第91号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91号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已经2017 年12月1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局长王玉普 2018年1月4日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与职业病,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以下统称企业)的安全生产(含职业健康,下同)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机械铸造企业中金属冶炼活动的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 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冶金企业,是指从事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生产活动的企业。

本规定所称有色金属企业,是指从事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生产活动的企业。 本规定所称金属冶炼,是指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从事达到国家规定规模(体量)的高温熔融金属及熔渣(以下统称高温熔融金属)的生产活动。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的具体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制定并公布。 第四条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所属不具备 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由企业承担管理责任。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冶 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 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冶金有色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根据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六条企业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一、主要负责人应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本单位的安全经营工作负全面责任,保证本单位的经营条件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保证安全经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二、负责人、销售人员积极参加所在乡镇组织安监部门的安全知识培训,掌握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的有关知识,自觉接受安监部门及消防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 三、门店及库存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妥善保管消防器材,经常检查并定期更换完善,要经常检查不安全因素,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四、必须在市安监局备案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购进烟花爆竹,不得经营未贴安监部门防伪标签的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的储量不超过县安监局核定的数量。进货时应对烟花爆竹的品种、规格、数量、内外包装以及专用封签、防伪码标签核对验收,做到准确无误。 五、烟花爆竹经营实行双向登记制度,进购货物必须有进货清单,销售必须有登记册,切进购、销售、库存、销毁相统一。 六、销售烟花爆竹要向消费者宣传正确的使用方法,不

得误导消费者,也不得销售按照国家规定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花爆竹。 七、装卸货和销售时要求单件搬运,轻拿轻放,严禁拖拉、挤压、撞击、翻滚、抛、摔,不准用铁质和其他非有色金属工具装搬货物,不许使用铁器敲击等,货物堆放要整齐,品种要分类,商品不得倒置,拿取高处的烟花爆竹应脚垫稳固,物体轻拿轻放,不得跳接或用其他器物挑落。 八、不准在临时存放点附近从事订箱、封装、打包等以及其他可能引起爆炸的作业。 九、门店及库存内禁止使用明火、私拉乱接电线,柜台及烟花爆竹存放处内严禁吸烟,严禁在门市架设临时性电气设施。 十、门店不能留客住宿,不能用未经过安全培训的人员顶班营业。 十一、坚决不得转让、冒用、买卖、出租、出借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十二、制定事故应急处置方案,明确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三、发生事故,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立即进行抢险自救,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当地消防部门和县安监局报告。

安全运营管理制度

第四部分安全运营管理部分 第一章办公场所安全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办公场所的安全管理,保障办公人员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办公场所的安全健康管理。 (三)管理职责 各部门和分公司负责本部门办公场所的安全健康管理。 (四)管理内容与要求 1. 办公场所工作环境要求: 室内通风良好,照明充足; 在合适的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如:逃生路线标志、禁止吸烟标志、注意防滑和防碰标志等; 保持地板清洁,无杂物、无流液、无突起物或其他不规则处; 室内高处堆放或吊挂的物品应稳固可靠; 办公室装修应使用阻燃、无毒材料; 禁止大声喧哗、打闹,严禁随地吐痰和扔垃圾。 2. 人员防护要求: 熟悉自己工作区域中的所有常规及紧急出口,清楚安全消防设备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未经相应的学习或培训,不得随便操作任何办公机器和设备; 办公人员在使用某些设备时,应做好个人防护。 3. 文件柜及办公桌使用要求: 文件柜、办公桌摆放位置合适,做到整齐、美观; 文件柜内物品放置合理,保证重心不偏离,防止因重心偏离导致物品落地或使人员受到伤害; 办公桌面整齐,正确使用抽屉,防止挤手。 4. 物品的保管和存放:

办公室的设备和器具摆放位置应合适、整齐,不能妨碍人员走动和堵塞逃生通道; 走道内、楼梯上、楼梯口灭火设备周围应无障碍物、堆放物; 饮料罐、垃圾及其他废物应及时放入垃圾箱内,保持办公室清洁卫生; 禁止将垃圾、有毒、易燃、易爆和放射性物品放入办公室内。 5. 消防设备的管理: 办公室或走道内,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配备数量、规格由生产运行部根据有关规定配置; 所有移动式消防器材应保存在原规定的位置,由安全管理员指定专人分管,分管人要做到定期检查保养,保证标牌清晰、药剂有效; 6. 用电管理要求: 办公室内应安装有效的漏电保护装置; 办公室用电总量必须少于室内接线盒(板)的额定容量,接在每一个接线板上的用电设备容量总数要少于线板的额定容量; 办公室内配置的电器,如空调、复印机、微机、碎纸机、饮水机、冰箱等应有专人负责,做到操作准确,人离开后切断电源; 办公室用电设备的电线、插头、插座应保持完好,无缺口、破损和连接不当的现象; 复印机应放置在通风良好的场所; 所有用电设备不要放置在潮湿的场所; 安装或修理电气设备时,务必关掉电器电源并拔下插头; 每天离开办公室之前,应断开无关的电气设备电源; 严禁在办公室内用电炉取暖、做饭。 7. 吸烟管理要求: 公司办公室等场所内不准吸烟。 吸烟者在允许的场所内吸烟时,要将用过的火柴杆、熄灭的烟头放入烟缸内或专门设置的简易盒、桶内,不准随地乱扔或塞放到其它地方,做到人走烟灭。烟缸和简易盒、桶内禁止放入纸屑和其它易燃物品。 清理烟缸和简易盒、桶时,必须检查是否存有火种,严禁将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杆倒入垃圾箱内。

2018年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与职业病,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以下统称企业)的安 全生产(含职业健康,下同)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机械铸造企业中金属冶炼活动的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参 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冶金企业,是指从事黑色金属冶炼及 压延加工业等生产活动的企业。 本规定所称有色金属企业,是指从事有色金属冶炼及压 延加工业等生产活动的企业。 本规定所称金属冶炼,是指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从 事达到国家规定规模(体量)的高温熔融金属及熔渣(以下统称高温熔融金属)的生产活动。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 业的具体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制定并公布。 第四条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所属不具备法 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由企业承担管理责任。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冶金 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 门(以下统称负有冶金有色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根据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 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六条企业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企业应当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 防机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第七条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安全健康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和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并持续改进。 第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 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下同)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运营安全管理制度

项目运营安全管理 一、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职业健康,促进公司分布式能源项目经营持续稳定安全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原则 1、三位一体,注重实效:公司对职业健康、生产安全与环境安全实行三位一体管理,关注运行人员的职业健康,保障生产安全,维护良好环境,体现公司核心价值观,履行社会责任。 2、预防为主,持续改进:以预防事故作为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务,不断改进管理手段和方法,持续提升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3、全员参与,人人负责:每个运行人员都必须履行好自己的安全职责,切实减少或避免发生职业伤害、责任事故和环境损害。 三、目标 (一)整体目标:零人身伤害、零责任事故、零环境损害。 (二)目标落实 1、依据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的要求,项目的运营管理部门应制定安全管理计划和项目中各人员的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必须明确考核标准及方式,落实责任人。 3、项目运营管理部门应每年应根据目标责任书同时编制、实施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列入安全投入预算。 4、公司分布式能源事业部每季度对安全管理工作计划进行回顾和对下一季度的安全管理能工作进行安排,不断推进安全管理工作计划的落实。 四、组织与职责 (一)项目中各职能人员是项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负责部分的安全管理工作全

面负责,其职责包括: 1、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组织和专兼职安全管理网络,落实各级领导、各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制,明确职责,保证本单位安全员配备符合要求;在任命有关负责人时,把安全业绩作为调整、任免的主要条件之一,并把安全业绩作为其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2、组织制定安全规章规范,并监督执行。 3、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特别是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4、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5、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组织救援、抢险和恢复性工作。 6、定期组织安全检查,主持安全分析会议,及时协调和解决各单位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事故。 8、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所明确的职责。 (二) (三)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及部门的职责: 1、负责项目安全体系的规划,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监督、指导人员实施运行。 2、探索、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模式,提升安全系统管控能力。 3、指导项目各职能运行人员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指导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定期对各职能部门进行现场安全检查与调研,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危险辨识和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做好支持与服务。 5、建立职业健康和环境管理体系,监督、检查落实,保障员工职业健康和保护环境。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企业)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企业)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为全面履行流通食品经营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负责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在食品经营中~对员工必须进行岗位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素质和员工的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应当积极参加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岗位和知识培训。 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时~应当查验或索取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验明产品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并建立档案,~详细核对《食品进货凭证》所记录的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等是否与实物标注一致~并在该凭证上注明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妥善保管该凭证单据~定期装订成册~妥善保管~期限不得少于两年。每半年向供货商索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食品进销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 建立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从事批发业务的企业还应当建立产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在产品集中交易场所销售自制产品的生产企业比照批发企业执行。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相关人员的健康信息建档立案。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食品退市制度 对自行检查、检验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超过保质期、保存期的食品和监督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应当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立即通知供货商和消费者退货~协助监管部门处理不合格食品~并记录好停止经营等相关情况。如实报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所。 食品存贮、运输制度 食品储存有专门的食品库房~进出食品应登记。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染源。库房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清扫~定期通风换气~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超期食品及时处理。经检验合格包装的成品应贮存于成品库。按品种、批次分 1 类存放~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个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冷藏食品应配备专用的冰箱、冰柜。食品储存配备专用消毒设备~随时对储存的工具、容器、进行洗刷消毒。成品码放时~与地面~墙壁应有一定距离~便于通风。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员、车辆通行~要设有温、湿度监测装置~定期检查和记录。 包括车厢、船仓和各种容器等)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要根据产品运输工具( 特点配备防雨、防尘、冷藏、保温等设施。运输作业应避免强烈震荡、撞击~轻拿轻放~防止损伤成品外形,且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作业终了~搬运人员应撤离工作地~防止污染食品。

危险化学品安全经营管理制度

编号:SM-ZD-77410 危险化学品安全经营管理 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危险化学品安全经营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总则 1、为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运输、发放、储存等流程的安全管理,防止引发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本公司必须建立危险化学品档案,按照《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登记。 3、危险化学品日常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等法规、制度和标准。 4、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必须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及有关规定。 5、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必须严格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易燃易爆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常用化学危险

有色金属冶炼中的职业危害及预防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有色金属冶炼中的职业危害及预防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5 页

有色金属冶炼中的职业危害及预防 有色金属包括重金属(铅、锰、汞、钻、钨、锑、锡、铊)、轻金属(铝、镍、锌、镁)、稀有金属(钼、铍、锶、钛、铋、镉)、贵重金属(金、银、铂)、放射性金属(镭、钍、铀)等。在自然界中,各种有色金属常以硫化物、氧化物、砷化物、碳酸盐、硅酸盐等形式存在,并常常是多种矿物的天然簇聚共生。因此,采掘一种矿石即可从中提炼出多种有经济价值的有色金属。采出来的矿石,经选矿形成精矿;精矿冶炼成为各种有色金属。 有色金属在冶炼过程中职业危害比较严重,不仅有职业危害问题,也会造成环境污染,在职业卫生和 一、主要有色金属冶炼工艺 1.铅、锌、铜冶炼 目前,大型铅、锌、铜冶炼厂多采用鼓风炉熔炼烧结矿法。精矿先经烧结脱硫,形成氧化物,加入溶剂(二氧化硅、碳酸钙等),再进行高温熔炼,除去精矿中的杂质,使氧化物还原为铅、锌、铜。在炉内反应、分馏,提炼出金属铅、锌、铜。 2.铝冶炼 铝的用途广泛。我国是用铝、炼铝的大户。铝的原料是铝土矿,铝土矿与焙烧后的石灰石配合后,经破碎、磨制矿浆、加碱溶出、洗涤、分离、焙烧等过程产出氧化铝,氧化铝经电解,产出品位较高的电解铝。 3.其他有色金属冶炼 铍、镉都是稀有金属。自然界于地壳中埋藏量极低,如铍约占地壳组成的十万分之五。它们是组成合金的重要金属,广泛用于化学工业、电气器材、机械制造及国防工业。 第 2 页共 5 页

绿柱石是炼铍的主要矿石。多采用火法冶炼工艺。作业场所常被含铍烟尘和铍蒸汽污染。镉冶炼多从铅锌矿、锡矿的精选尾矿或冶炼后的炉渣中回收提炼镉。 二、主要职业危害因素 有色金属冶炼是职业危害比较严重的生产过程,在整个生产过程中从原料到成品都产生各种各样的职业危害。 烧结、焙烧、冶炼中产生大量的含有各种毒物的混合性烟尘,每生产1t铅排放烟尘量约为0.6t,每生产1t锌排放烟尘可达0.11~35.8t,严重地污染了车间内外环境。 (1)铅冶炼工的铅中毒发病率较高。 (2)铍冶炼中产生铍蒸气、烟尘,工人长期接触可发生铍中毒、铍性皮炎、皮肤溃疡、肺的铍肉芽肿。 (3)铜锌冶炼时产生大量的锌蒸气,在空气中,迅速被氧化成氧化锌,吸入氧化锌引起的金属热是铜锌等金属冶炼中多发的职业病。 (4)锡、锑冶炼过程中产生的烟尘,工人长期接触可引发上呼吸道炎症,长期累积可发生锡尘肺、锑尘肺等。 (5)刺激性气体的危害在有色金属冶炼中也是比较常见的,铜锌冶炼中产生的大量二氧化硫,可对人体造成危害。 (6)粉尘的危害在有色金属冶炼过程中也是普遍的,粉尘中含毒性较大的铅、铍、铊等,其中游离二氧化硅所造成的危害也是不可忽视的。 (7)高温与热辐射是有色金属冶炼中较普遍的危害因素。 三、预防措施 有色金属冶炼中毒物、粉尘、物理因素各种职业危害几乎均有,可 第 3 页共 5 页

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示 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 作,预防和减少有色金属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 害,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有色金属冶炼、压延加工和再生等生产作 业活动和有色金属企业内与主工艺流程配套的辅助工艺环 节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有色金属企业涉及采选矿、建筑施工、发电(含余热 发电)等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有色金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有色金属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集团公司、总公司对其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和管理责任。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第五条有色金属企业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有色金属企业内制取、储存煤气、氧气、氢气、氨

油漆经营销售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Y-AQ-09712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油漆经营销售安全管理制度 Paint sales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油漆经营销售安全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油漆及其溶剂、稀释剂均为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等待征,做好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十分重要。 2.经营管理和业务人员,要熟悉各种油漆、溶剂的基本性质,掌握其危害特性,认真做好防范。 3.配备经过消防培训的专业人员负责店面的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经管人员的安全综合水平。 4.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管理、配置好消防设施、器材,做到会使用,会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各种消防设施、器材保持良好状态。 5.油漆及其溶剂、稀释剂进店时,对包装要进行专门检查,不得有变形、损坏和渗漏现象,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6.经营店面应设明显的防火警示标志,不准吸烟,不准使用明火和

高热电装置,更不准做生活设施用,要保持通风良好,并具备好的防雷措施。 7.店面储存的油漆类物品,其单元储存量,不得超过或等于该产品的规定限量。通讯报警装置应保持完好,遇有事及时向上级报告。8.经营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危化品专业知识培训和有关法律法规学习,能独立进行经营管理工作。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安全经营管理制度

东营市恒发杂品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经营管理制度 第一章安全领导小组工作规定 一、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安全领导小组5人。 组长:刘振新 副组长:韩勇 组员:田宜新孙良新商庆胜 二、工作职责 1、贯彻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安全防火有关法令、法规及关于道路爆炸品运输工 作的各项指示。 2、监督检查本企业执行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安全生产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法规、 标准的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本企业各项安全经营及安全防火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和组织开展安全 防火工作的检查。 4、监督落实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 5、负责研究制定对重大安全经营及安全防火隐患整改方案及预算,并负责监督检 查整改工作的落实。 6、全面负责各项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7、定期研究分析和改善职工劳动条件,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现场急救用 品,提高安全经营管理水平和安全措施。 第二章各类人员安全经营责任制 一、总经理安全经营责任制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对本企业的安全经营负总

的责任,是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 2、主持安全小组全面工作,定期召开会议,解决经营活动中的不安全因素。 3、制定本企业经营方针、目标、爆炸品运输、储存及销售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计划。 4、定期组织学习、宣传安全操作规程、爆炸品运输、储存、销售等安全基础知识, 调动企业干部、员工的积极性。 5、组织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完善企业管理机制,定期督促检查各项安全防范制度 落实情况。 二、财务科长安全经营责任制 1、在总经理领导下,在业务范围内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 财务方面保证党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制度等得到贯彻落实。 2、保证劳动保护措施经费能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提取,专款专用。 3、在财务上落实重大不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按规定对安全经营和劳动保护用品 经费进行审查、控制和支付,保证支付符合规定。 三、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一)、操作管理 1、操作管理的任务是建立计算机会计核算系统的运行环境;按会计电算化管理制 度的规定输入数据;完成核算系统各核算模块的运行操作;提供核算系统的各类输出信息;确保核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2、操作权限 (1)、数据输入人员应严格按凭证输入数据,不得擅自修改凭证数据。 (2)、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机。 (3)、各操作人员的密码应注意安全保密,不得随意泄露。 (4)、出纳员不允许进行系统性的操作。 (5)、系统软件,系统开发的文档资料,未经许可,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复制、修改和出借。不得随意泄漏。 (6)、存档的数据软盘、帐表、凭证和文献资料等,应按规定统一保管。 (二)、数据管理 1、数据管理的任务:完成本系统各类数据的汇集、审核、备份、存档、安全管理和保密工作。

有色金属铅冶炼方法.

氧气底吹熔炼一鼓风炉还原 炼铅新技术

二OO六年八月二日

氧气底吹熔炼一鼓风炉还原炼铅法 传统的烧结-鼓风炉炼铅法面临环保要求日趋严格的挑战。中国有色工程设计研究总院联合多家冶炼厂,就氧气底吹熔炼-鼓风炉还原炼铅工艺进行联合攻关。在经过工业试验和工业验证试验后,对两座炼铅厂(河南豫光金铅集团和池州有色金属公司)采用该工艺进行了设计,设计范围包括精矿储存、配料、混合制粒、氧气站、底吹熔炼、酸厂、鼓风炉还原熔炼等,且现已建成投产。烧结-鼓风炉炼铅法采用底吹氧化熔炼处理铅精矿,富铅渣用鼓风炉还原熔炼,已实现工业化生产。实践证明,该工艺技术先进,环保效果明显。 一、氧气底吹熔炼一鼓风炉法简介 氧气底吹熔炼一鼓风炉还原炼铅法工艺流程为:熔剂、铅精矿或二次铅原料及铅烟尘经配料、制粒或混捏后进行氧气底吹熔炼,产出烟气、一次粗铅和铅氧化渣,烟气经余热锅炉回收余热和电收尘器收尘后采用二转二吸工艺制酸尾气排放,铅烟尘返回配料。铅氧化渣经铸块后与焦块、熔剂块混合后入鼓风炉进行还原熔炼,产出炉渣、烟气和粗铅,烟气经收尘后放空,铅烟尘返回配料。 工艺主要设备包括可旋转式氧气底吹熔炼炉,多元套管结构氧枪(多通道水冷高温喷镀耐磨底吹氧枪),特殊耐磨材质的氧枪口保护砖,浅层分格富铅渣速冷铸渣机(铅氧化渣铸渣机),带弧型密封罩和垂直模式壁中压防腐余热锅炉,全封闭铅烟尘输送配料等,新型结构鼓风炉(双排风口大炉腹角高料柱) 工艺的核心设备是氧气底吹熔炼炉。熔炼炉炉型结构为可回转的卧式圆筒形,在炉顶部设有2?3个加料口,底侧部设有3?6个氧气喷入口,炉子两端分别设一个虹吸放铅口

和铅氧化渣放出口。炉端上方设有烟气出口。 铅精矿的氧化熔炼是在一个水平回转式熔炼炉中进行的。铅精矿、铅烟尘、熔剂及少量粉煤经计量、配料、圆盘制粒后,由炉子上方的气封加料口加入炉内,工业纯氧从炉底的氧枪喷入熔池。氧气进入熔池后,首先和铅液接触反应生成氧化铅(PbO ),其中一部分氧化铅在激烈的搅动状态下,和位于熔池上部的硫化铅(PbS)进行反应熔炼,产出一次粗铅并放出SO2。反应生成的一次粗铅和铅氧化渣沉淀分离后,粗铅虹吸或直接放出,铅氧化渣则由铸锭机铸块后,送往鼓风炉工段还原熔炼,产出二次粗铅。出炉SO2烟气采用余热锅炉或汽化冷却器回收余热,经电收尘器收尘,送硫酸车间处理。熔炼炉采用微负压操作,整个烟气排放系统处于密封状态,从而有效防止了烟气外逸。同时,由于混合物料是以润湿、粒状形式输送入炉的,加上在出铅、出渣口采取有效的集烟通风措施,从而避免了铅烟尘的飞扬。经实地检测,熔炼车间岗位含铅尘低于0. 1m g/Nm 3,完全达到了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由于在熔炼炉内只进行氧化作业,不进行还原作业,工艺过程控制大为简单。 氧气底吹熔炼一次成铅率与铅精矿品位有关,品位越高,一次粗铅产出率越高。 为适应下一步鼓风炉还原要求,铅氧化渣含铅应控制在40%左右,略低于烧结块含铅率,相应地,一次粗铅产出率一般为35%?40% ,粗铅含S< 0. 2% 和烧结块相比,铅氧化渣孔隙率较低,同时,由于是熟料,其熔化速度较烧结块要快些,从而增加了鼓风炉还原工艺的难度。但是,经过半工业试验证明,采用鼓风炉处理铅氧化渣在工艺上是可行的,鼓风炉渣含Pb可控制在4%以内。通过炉型改进,渣型调整、适当控制单位时间物料处理量等措施,渣含Pb可望进一步降低。另外,尽管现有指标较传统工艺渣含Pb1. 5%^ 2%的指标稍高,但由于新工艺中鼓风炉渣量仅为传统工艺的50%- 60% ,因而,鼓风炉工段铅的损失基本不增加。在技改过程中,利用原有的鼓风炉作适当改进即可,这样,可以节省大笔投资。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2018版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91号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已经2017年12月1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局长王玉普 2018年1月4日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与职业病,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以下统称企业)的安全生产(含职业健康,下同)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机械铸造企业中金属冶炼活动的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冶金企业,是指从事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生产活动的企业。 本规定所称有色金属企业,是指从事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生产活动的企业。 本规定所称金属冶炼,是指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从事达到国家规定规模(体量)的高温熔融金属及熔渣(以下统称高温熔融金属)的生产活动。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的具体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制定并公布。 第四条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所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由企业承担管理责任。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冶金有色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根据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按照属地监管、分

个体户从事货运经营所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道路货运经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填制说明: 1、企业法人、商户负责人需在该制度文本的每页签字,已有工商执照的在制度的最后一页日期处加盖公章; 2、参考文本中空格部分必须填写,否则视为无效; 3、签名必须是负责人亲笔签名,不可由经办人代签,否则视为无效。 4、此文本仅供参考,不承担任何责任,经营者必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修订,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此文本一式两份,一份本单位留存,一份递交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业户概况 业户名称, 通信地址,邮编, 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拟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下: 一、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人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制定各项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岗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和协助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调查、责任认定及处理决定等事宜。 4、负责召集单位安全例会等各项重要会议。 5、负责对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安检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具体负责组织做好营运车辆的例检工作。 2、严格按照营运车辆安全例检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逐项对营运车辆证照(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技术等级评定及二级维护情况、车辆技术状况等进行安全检查。 3、对车辆进行例检,对不合格的及时组织整改并将情况上报有关领导。 4、参加单位组织的安全例会和安全教育培训。 (三)驾驶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2、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机动车安全驾驶操作规程,有与准驾车型相适应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持证上岗。 3、掌握所驾车辆的技术特征,负责车辆的日常保养,在发车前、行车中、收车

外租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天津金融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外租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为明确承租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承租单位的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保障经营管理人员安全和健康,防止事故发生,维护共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外来承租场地经营单位、团体和个人(以下称“承租人”),本制度作为对承租单位经营,对承租单位分析事故、追究责任的依据。 2、承租人应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金融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有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本着“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管理工作体制。 3、承租人承租经营,实行安全经营管理合同化,明确承租方与出租方双方安全经营职责以及应当享有的安全经营权利和义务,严密界定各自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 4、承租人应为具有相应经营许可资质的法人单位,与经营相关的设备、设施符合安全要求,并提供相关合法的证明材料。 5、承租人必须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建立员工档案,做好登记台帐,组织开展安全学习活动。

6、承租人雇佣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操作。 7、承租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驻地代表人依法对承包经营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同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保证安全经营所需资金的投入,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同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8、承租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承租区域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对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的,必须立即制止。 9、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协议》要求,落实责任和安全措施,接受物业公司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涉及重大安全隐患或可能危及整体安全的隐患,物业公司有权令其停止营业或作业,直至整改验收合格方能进行营业。 10、承租人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其员工严重违章,造成各种事故,给出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合同规定原价赔偿。 11、承租人员工故意破坏公共设施、安全设施、通讯设施,按原价赔偿,若数额巨大,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2、承租人法人应当履行的安全管理职责: (1)对承租经营范围内的安全管理负总责,保证员工的安全权利; (2)服从出租单位的安全管理与协调,执行各种安全指令。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出租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对所用员工实施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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