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机场空运出口流程

国内机场空运出口流程
国内机场空运出口流程

国内机场空运出口流程

上海空运出口流程

一:发货人

1:提供货物资料:品名,件数,重量,箱规尺寸,目的港及目的港收货人名称、地址、电话、出货时间,发货人名称、电话、地址。

上海海关对粉末状物品和化工产品出口和进口监管很严,涉及此类物品的,一般要在上海化工研究所做化验报告。

2:应具备的报关资料:

A:清单、合同、发票、手册、核销单、机电卡等。

B:填写报关委托书并盖章及盖章空白信纸1 份以备报关过程中备份需要,交由委托报关的货代或报关行进行处理。

C:确认是否具有进出口权以及产品是否需要配额。

D:根据贸易方式将上述文件或其他必备文件交由委托报关的货代或报关行进行处理。

3:寻找货运代理:发货人可自由选择货运代理,但应从运价、服务、以及货代实力和售后服务等方面选择适合的代理公司。

4:询价:向所选择的货运代理公司进行运价协商,航空运输价格等级分为:

M N +45 +100 +300 +500 +1000

各航空公司因所具有的服务不同,给货运代理公司的运价也不同,一般来说重量级别越大价格就越优惠。也可申请更优惠的运价。

二:货运代理公司

1:委托书:发货人与货运代理确定运输价格以及服务条件后,货运代理将给发货人一份空白“货物托运委托书”,发货人将如实填写此份托运书,并传真或交回货运代理。

2:商检:货运代理将检查委托书内容是否齐全(不全或不规范的要补充),了解货物是否要做商检,并对需要做商检的货物进行协助办理。

3:订舱:货运代理根据发货人的“委托书”,向航空公司订舱(也可由发货人指定航空公司),同时向客户确认航班以及相关信息。

4:接货:

A:发货人自送货:货运代理应传真货物进仓图给发货人,注明联系人、电话、送货地址、时间等。以便货物及时准确入仓。

B:货运代理接货物:发货人需向货运代理提供具体接货地址、联系人、电话、时间等相关信息,以确保货物及时入仓。

5:运输费用结算:双方在未接货物时应该确定:

预付:本地付费用到付:目的港客人付费用

6:小贴士:

A:运输方式:有直达、空空转运、海空联运。

B:运费组成:空运费(以货代和发货人协商运价为准)、报关费(250 元/票,不满一吨的货物,还要另外收取50 元/票制单费以及150 元/票报关费用),燃油附加费以及战争险(以航空

公司收费为准,一般情况下分别为1.0 元/kg),货站地面处理费(0.3 元/kg),以及可能因货

物不同而产生的其他杂费。

上海空运货运代理有很多包舱包板的公司,可以争取到比较优惠的价格。但上海空运的价格经常变动,一般为每周变动一次,而且,从九月到年底为相对的旺季,舱位比较紧张。

三:机场/航空公司货站:

1:理货:当货物送至相关的货站后,货运代理会根据航空公司的运单号码,制作主标签和分标签,贴在货物上,以便于起运港及目的港的货主、货代、货站、海关、航空公司、商检、及收货人识别。

2:过磅:将贴好标签的货物交由货站过安全检查,过磅,以及丈量货物尺寸计算体积重量,之后货站将整单货物的实际重量以及体积重量写入“可收运书”,加盖“安检章”“可收运章”以及签名确认。

3:打单:货运代理根据货站的“可收运书”将全部货物数据,打入航空公司的运单上。

4:特殊处理:可能因货物的重要性、危险性、以及装运限制(如超大、超重等),货站将要求承运的航空公司代表进行审核,并签字说明,才可入仓。

5:小贴士:上海的航空货运有三大货站:

中国东方航空公司货站:处理东方航空公司以及中国南方航空公司和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货物。上海航空公司货站:处理上海航空公司以及澳门航空公司的货物。

浦东机场货站:处理除上述航空公司以外所有的航空公司的货物。为最大的货站。

货站的工作时间为8:30—17:30

四:商检:

1:单证: 发货人必须出具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由报关行或货代提供)

2:向商检预约查验时间。

3:检验:商检局将抽取货物样品或现场评定,做出审核结论。

4:放行:检验合格之后,商检局将在“报检委托书”上做出认证。

5:小贴士:商检根据各类货物的“商品编码”监管条件进行相应的操作。

6:商检工作时间::8:30—12:00

13:30—17:30

五:报关行:

1:接单、送单:客户可自行选择报关行,也可委托货运代理公司进行报关,但不论如何,都需要将发货人所准备好的所有报关资料,连同货站的“可收运书”,航空公司的正本运单及时交给报关行,以便于及时报关,方便货物及早通关以及运输。

2:预录入:报关行将根据以上文件,整理并完善所有报关文件,将数据录入海关系统,进行预先审核。

3:申报:预录通过后,可进行正式申报程序,将所有单证交由海关审核。

4:送单时间:根据航班时间:需在中午报关通过的货物单证最迟需要在上午10:00 点前交接给

报关行;需在下午报关通过的货物单证最迟在下午15:00 点前交接给报关行。否则将加重报关行

报关速度的负担,也可能导致货物不能进入预计航班,或因情况紧急而造成货站收取超时费用(0.5/kg)。

5:报关行工作时间::8:30--17:30 但可根据客户需要随时上班。

空运货物要提前一天中午送到仓库,而且货物到仓库以后才能报关。

六:海关

1:审单:海关将根据报关资料审核货物以及单证。

2:查验:抽查或者由货运代理自查(后果自负)。

3:征税:海关根据货物的类别,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收取税收,并填写核销单(以便货物出口后,货主退税用)。

4:放行:以上手续完备后,海关将对货物进行放行,在相关单证上加盖海关放行章,交给相关的报关行。

注:空运货物的通关时间:一般情况下为半个工作日。

海关工作时间为:8:30—12:00

13:30—17:30

海关接单时间为:09:00—16:30,黄金周和周六有人加班,但一般不接受申报。通关时间为

当天。

七:航空公司:

1:排舱:航空公司将已经被海关放行的货物根据货物尺寸、轻重编排装载表,交由货站进行货物装箱或预配。

2:装机:货物经过装箱或预配后,进行装机工作,并按照装载舱单,通知转运港以及目的港,以便货物的顺利中转及到达。

3:小贴士:

货物体积=货物的长(cm)×宽(cm)×高(cm)÷1000000=立方米×货物总件数

体积重量=货物体积(立方米)×167kg×货物总件数

实际重量=过磅后货物得到的物理重量

计费重量=体积重量和实际重量相比,取其大者为计算运输费用的重量。

重货:货物的实际重量大于体积重量

抛货:货物的实际重量小于体积重量

航空公司将按照计费重量向货运代理收取运费,货运代理也按照计费重量向客户收取运费,货站也向货代按计费重量收取地面处理费。

拉货:拉货情况:1,由于旅客行李过多,造成货运舱位不够,导致已经排载的货物被临时拉下。2,由于海关调查部门对某票货物有质疑,而造成货物不能运输。

3,由于气候原因,飞机需要临时增加油料的载量,而导致飞机起飞以及落地重量超载,而导致拉下货物,控制载量。

4,由于商业原因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的航空公司或者货代以及货主要求停运而造成拉货。

八:目的港

1:直达目的港:将由航空运单上所打出的收货人进行清关,并收取货物

2:非直达目的港:将由航空公司负责转运,将货物送至最终目的港,然后由运单上所显示的收货人进行清关,领取货物。

北京空运出口流程

一:发货人

1:提供货物资料:品名,件数,重量,箱规尺寸,目的港及目的港收货人名称、地址、电话、出货时间,发货人名称、电话、地址。

2:应具备的报关资料:

A:清单、合同、发票、手册、核销单等。

B 填填写报关委托书并盖章及盖章空白信纸1 份以备报关过程中备份需要,交由委托报关的货代或报关行进行处理。

C:确认是否具有进出口权以及产品是否需要配额。

D:根据贸易方式将上述文件或其他必备文件交由委托报关的货代或报关行进行处理。

3:寻找货运代理:发货人可自由选择货运代理,但应从运价、服务、以及货代实力和售后服

务等方面选择适合的代理公司。

4:询价:向所选择的货运代理公司进行运价协商,航空运输价格等级分为:

M N +45 +100 +300 +500 +1000

各航空公司因所具有的服务不同,给货运代理公司的运价也不同,一般来说重量级别越大价格就越优惠。也可申请更优惠的运价。

二:货运代理公司

1:委托书:发货人与货运代理确定运输价格以及服务条件后,货运代理将给发货人一份空白“货物托运委托书”,发货人将如实填写此份托运书,并传真或交回货运代理。

2:商检:货运代理将检查委托书内容是否齐全(不全或不规范的要补充),了解货物是否要

做商检,并对需要做商检的货物进行协助办理。

3:订舱:货运代理根据发货人的“委托书”,向航空公司订舱(也可由发货人指定航空公司),订舱一般要提前一周进行,用来确认价格,避免下周发生太大的波动而引起纠纷,同时向客户确认航班以及相关信息。

4:接货:

A:发货人自送货:货运代理应传真货物进仓图给发货人,注明联系人、电话、送货地址、时间等,以便货物及时准确入仓。

B:货运代理接货物:发货人需向货运代理提供具体接货地址、联系人、电话、时间等相关信息,以确保货物及时入仓。

5:运输费用结算:双方在未接货物时应该确定:

预付:本地付费用到付:目的港客人付费用

6:小贴士:

A:运输方式:有直达、空空转运、海空联运、陆空转运(天津以及河北货物较多)。

B:运费组成:空运费(以货代和发货人协商运价为准)、报关费(300 元以内/票),燃油附

加费以及战争险(以航空公司收费为准,一般情况下分别为2--4 元/kg,根据不同航空公司收取不同的费用),货站地面处理费(0.6 元/kg),安检费用根据货物不同而定,地面调拨费用50

元/票,以及可能因货物不同而产生的其他杂费。

北京地区有专门做应急空运出口的货运代理公司,处理客户应急的需求(比如当天的货物要

在当天出口通关装机的,但收费很高,采取一票一议的方式收取费用)

北京出口的空运货物,有的标明起运空港为天津的,一般为国航的货运,国航在天津有比较大的货运基地,在京津地区转关操作。

三:机场/航空公司货站:

1:理货:当货物送至相关的货站后,货运代理会根据航空公司的运单号码,制作主标签和分标签,贴在货物上,以便于起运港及目的港的货主、货代、货站、海关、航空公司、商检、及收货人识别。

2:过磅:将贴好标签的货物交由货站过安全检查,过磅,以及丈量货物尺寸计算体积重量,之后货站将整单货物的实际重量以及体积重量写入“可收运书”,加盖“安检章”“可收运章”以及签名确认。

3:打单:货运代理根据货站的“可收运书”将全部货物数据,打入航空公司的运单上。

4:特殊处理:可能因货物的重要性、危险性、以及装运限制(如超大、超重等),货站将要求承运的航空公司代表进行审核,并签字说明,才可入仓。

5:小贴士:北京的航空货运有两大货站:

中国国际航空货站:处理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以及中国南方、东方航空公司的货物。

首都机场货站:处理除上述两家航空以外的所有的航空公司的货物。

两个货站的工作时间为::8:30—17:30

四:商检:

1:单证:发货人必须出具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由报关行或货代提供)

2:检验:商检局将抽取货物样品或现场评定,做出审核结论。

3:放行:检验合格之后,商检局将在“报检委托书”上做出认证。

4:小贴士:商检根据各类货物的“商品编码”监管条件进行相应的操作。

5:商检工作时间::8:30—12:00 13:30—17:30

深圳空运流程

深圳宝安国际机场简介

深圳宝安国际机场位于珠江口东岸的一片滨海平原上,地理坐标为东经113。49’,北纬22。36’,

距离深圳市区32 公里,场地辽阔,净空条件优良,可供大型客货机起降,符合大型国际机场运行标准,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实行24 小时运行服务。

深圳宝安国际机场是民航总局规划的全国四大航空货运中心之一,致力于打造南中国门户货运机场拥有,37 个国家的国际航权,现有20 多家国内外航空公司使用深圳机场。目前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已开通国际国内航线120 多条,通达国内外90 多个城市(其中境外城市有澳门、新加坡、首尔、吉隆坡、安克雷奇、芝加哥、列日、大阪、东京、曼谷、迪拜、槟城、阿姆斯特丹等)

2006 年取得的业绩。深圳机场全年完成旅客吞吐量1835.6 万人次,货邮吞吐量55.9 万吨,航

空器起降16.9 万架次,业务量位居全国第四。

深圳机场国际空运出口操作流程

空运操作主要流程: 订舱→送货,报关单证,对单→办理入仓手续,打单→报关→放行,交单→交接文件部→交财务结算

订舱

操作员向航空公司订舱(分网上订舱和纸质书面订舱)。订舱时需要提供货物明细:体积(CBM),毛重(KG),件数(外包装的类型,CTNS 或PALLETS 或BAGS),中英文货名,遇到超大

件,超长的货物,须注明长、宽、高(单位:CM)。落实航空公司的航班、舱位和一些特殊条款与客户和客人所要求的是否一致。

核对空运运单

货物入仓库前需核对好运单资料。

1、根据航空运输的操作时间的紧迫性和空运运单是作为空运报关单证中必需的文件之一,所以决定了货入仓前,操作员必须先跟客户核对好发货人、收货人(通知方)、英文货名三方面资料。

2、操作员根据航班情况与货物备妥情况安排货物入仓时间和做好报关资料衔接事宜。叮嘱客户要保证货物外包装完好适合航空配载,报关资料有无准备齐全和有无随机文件。报关资料和随机文件要随货送到机场或比货先快递到机场报关部。

办理入仓手续

1、接货前准备事项。货到机场货站前,机场入仓人员做好入仓用的“托运书”、安全证明书、空运标签,货物到仓后,检查货物完好后即可在货物的外包装上贴标签,量尺寸,过磅。

2、缮制运单。根据货物入监管仓后提供的机场过磅单,作为航空公司代理人按照过磅单上的重量尺寸缮制正本运单。正本运单其中一联作为报关单证之一随同其它报关资料一起递交给海关申报。

报关交单

1、报关部审查、整理客人提供的一套完整的报关单证后,经过打单,发送,海关审单中心,审核通过后,就递交正本的一套书面的报关资料给海关申报等环节,若单证无问题,一般两个小时就可放行。

2、海关放行后,运单与相关的单证(随机文件等)交到配载处指定的柜台。俗称“交单”。结算跟踪

1、交财务部结算,通知开DEBIT NOTE 或发票;

2、交文件部跟踪空运货到货情况,如用到海外代理需做资料给海外代理帮跟进;

3、跟踪运费回收情况;

4、跟进报关核销退税情况。

报关注意事项

1、客人提供的装箱单,发票资料要齐全、准确,核销单数据要发送到深圳海关;买单报关时,给资料要及时;

2、对于进口货物,要说明货物的用途,组成材料,中文货名等详细资料。

入仓注意事项

深圳机场有两个货站。

中国南方航空货站:处理中国南方航空公司、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中国东方航空公司的货物。航空港货站:处理除中国南方航空公司、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中国东方航空公司的货物以外的其它航空公司的货物。

两个货站的工作时间为::8:30—17:30 全年。

1、入仓时间,最佳时间是起飞的前一天早上。

机场的正常上班时间为:9:00-12:00,下午1:00-5:30;

海关的正常上班时间为:9:00-12:00,下午1:30-4:30;

免租期:一般为入仓后的两天免仓租。

2、货物外包装:各个航空公司对货物的外包装基本要求为:

a) 货物不裸露,牢固,符合国际运输标准。

b) 超大件,超重(毛重大于等于60KG),一般要打托。以便使用叉车。托盘接触地面应

为平面。

3、每票货必须附有安全证明;CONSOL 货必须附有清单;化学品,粉状及液状货物,

含电池的货物必须附有相关证明(航空公司证明,相关部门证明)

4、货物件数最好在货到机场前,保证准确!这关系到入仓速度与机场的工作量。一般客人提供的件数都不准确,解决方案:操作员可以在货送出后或尽可能快的再次落实货物的准确件数。件数准确与否影响到所写空运标签是否有效。

5、货物的外包装。在订舱时,应注意货物单件是否为大件货,(单件的毛重一般若超过80KG,须打托),或提前同机场预约打托事宜。

6,若机场入仓人员能在入仓的时候有个等级重量的概念,如+45KG,+100KG,+300KG,

+500KG,+1000KG,对运费风险的控制有一定的帮助。如实际过磅重量不在订舱时的等级重量

范围内,需及时反馈给业务员

香港机场空运出口操作主要流程

若货物在广州,深圳等地,客人自送货或我司上门提货到我司指定的仓库,通过中港快运将货送达香港指定仓库,由香港航空代理安排订舱、入仓、过磅、贴标签、缮制空运提单等事宜。

1、起飞地点:香港机场

2、货物和随机文件交接方式:

客人自送货或我司上门提货,通过中港快运把货物运抵香港机场;客人也可以自己安排货物送达我司指定香港仓库后,我司安排航班事宜。随机文件可随货一起过港然后安排随机。

交仓时务必注明入仓编号。

中港快运周一到周六收货过港,一般每天有3 到6 班中港车过港。周天不安排过港。

3、订舱时需提供装箱单与商业发票(复印件即可),以便订舱之需。如服装货需提前办好转口证

从香港出口的货物,可以不报关,故无须提供报关单证。但若客人有报关资料要求报关退税,也可以安排单票报关。

广州机场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广州的新白云机场(花都机场)是华南地区很重要的一个机场,无论跑道数量和起飞次数(具体数据不知道)都比深圳宝安机场要大很多。

广州机场的基本操作流程也没什么特别的地方,也是先订舱,对单,入仓,打单,报关,放行,交单,起飞。

订舱没有什么特殊的。可以网上定舱和书面订舱。一般向航空公司订舱后1 个小时航空公

司会有确认舱位的信息公布出来。如果和初订舱的时间有不同的话要马上联系客户。订舱的时候可以提供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英文品名。要做到尽量准确。

对单大家都知道,没什么好说的了。最好让客户在对好的单上盖章回传,以免产生改单费。

入仓广州有不同的地方。广州机场有两个监管仓库,一个是国航仓(NW,NH,LH、CA、OZ(货

机)AY.AF.UPS.NX.ET)一个是南航仓(CZ、OZ(客机),JL、TG,MH,KE)。其中两个仓库的

工作时间和操作流程有很多不同。

先说两个仓库和其他机场不一样的地方。两个仓库都要求纸箱货上必须打包带(就是经常见的十字或者井字包带),否则不能入仓。货站提供类似的服务,但是要收RMB5/CTN。客人送

货物前一定要提醒客人打包带。两个仓库收取仓租的办法和别的不一样。他们规定货物入仓后24 小时内必须交单,否则就要收仓租0。3/天。也就是说如果能在货物入仓后24 小时交单,即

使货物是4 天后飞的也不会有仓租。但是一旦24 小时交不了单,仓租就会从入仓开始计。旺季

的时候国航仓只收72 小时以内的货物。

南航仓和国航仓的工作时间也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说南航仓的下班时间要晚一些。(20:00),国航仓的话就没有这么晚。星期天入仓的货物要交加班费。一般是300/SHPT

南航仓有“隔夜仓”这个概念。航班起飞前24 小时入仓的话不需要过安检机,(所以有些镲边球的货可以提前24 小时入仓,免得惹毛安检机。但是这个动作的风险性很大,被航空公司发现后被重罚的。)

打单就没啥好说的了。

报关有要注意的地方。广州的报关很严的。报关所需要的资料一定是正本的才可以。而且还要提供盖有发货人报关专用章的正本手写报关单。报关单不能超过两处错误。所以广州的报关资料一般都要准备空白盖章的资料以备用。广州可以晚上报关,海关20:00 才下班,这点很好.呵呵放行了就可以交单了。交单的时候各个航空公司要求有不一样。有些要求分单和仓单必须随机,有的就只要求仓单随机。交单的时候要把随机文件复印4 份订在信封外面,以便在转飞

地用。

总之,广州在入仓和报关这两个环节和其他的地区不一样,大家注意哦,免得白白损失几百元。

通用航空机场建设标准

通用机场建设标准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通用机场建设,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运行设施,保证通用机场的安全适用性,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全部功能仅用于开展通用航空活动的机场,不包括临时起降点和水上机场。 本标准所称通用航空活动不包括使用30座以上的航空器进行的经营性载人飞行活动。 本标准所称经营性载人飞行活动是指以载人为直接目的,并发生了取酬行为的飞行活动,如包机(出租)飞行、空中游览等;不包括以空中作业为直接目的的载人飞行活动,如农林飞行、空中勘测等。 第三条通用机场工程项目建设应遵循下列原则: 1、保证飞行安全,满足必须的安全技术要求。 2、合理配置运行设施,满足功能需要。 3、建设规模及设施配置坚持合理、适用、客观实际原则,以降低工程造价和运营成本,为通用航空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4、长远规划,合理确定建设阶段,充分考虑发展空间。 第四条通用机场根据其对公众利益的影响程度分为以下三类: 1、一类:指具有10~29座航空器经营性载人飞行业务,或最高月起降架次达到3000以上,或纳入政府应急救援及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体系的机场。 2、二类:指具有5~9座经营性航空器载人飞行业务,或最高月起降架次600~3000,或具有对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类飞行活动的机场。 3、三类:除一、二类外的通用机场。

第二章机场场址 第五条通用机场位置应符合全国通用机场布局规划和当地城市或城镇规划,或不与上述规划相冲突。 第六条通用机场的选址应充分考虑下列因素的影响: 1、空中禁区。不得在空中禁区内建设机场,在空中禁区临近地区修建机场应考虑航空器闯入空中禁区的风险。 2、飞行限制区。机场的飞行活动应充分考虑与飞行限制区的协调。 3、军航使用空域。机场的飞行活动应充分考虑与军航使用空域的协调。 4、气象条件。应充分考虑风场、降水、能见度等气象条件对飞行安全和机场利用率的影响。 6、电磁环境复杂区域。应充分考虑空间电磁环境对机场通信导航活动的影响,同时亦应顾及到航空活动所产生的电磁波对地面敏感设施的影响。 7、鸟类栖息地及迁徙路径经由地。应充分考虑航空器鸟击风险并顾及飞行活动对鸟类生存环境的影响。 8、航空障碍物。应充分考虑自然地势、地面建(构)筑物以及高压输电线路等航空障碍物的影响,以及由此带来的对机场利用率的影响。 9、噪音敏感区域。应充分考虑航空活动区是否满足周边区域噪音控制指标的要求。 10、地面易燃易爆设施。地面易燃易爆设施临近地区修建的机场应充分考虑安全距离的需要或在飞行规则上加以适当协调。 11、建设条件。应充分考虑地质不良地段、可能淹没地区、活动性断层区、矿区、环境及生态保护区、旅游景区和文物古迹保护区等因素的影响。 12、土地利用。应符合相关土地利用政策法规的要求。如耕地、林地利用限制以及荒地、劣地的开发鼓励性政策。 13、周边配套设施。应充分考虑周边是否有可供利用的道路、消防、救援、水源、能源、污物处理、通信等公共设施。

空运进出口流程与注意事项

空运进出口流程与注意 事项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进口 (1)代理预报 在国外发货前,由国外代理公司将运单、航班、件数、重量、品名、实际收货人及其他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发给目的地代理公司。 (2)交接单、货 航空货物入境时,与货物相关的单据也随机到达,运输工具及货物处于海关监管之下。货物卸下后,交货物存入航空公司或机场的监管仓库,进行进口货物舱单录入,将舱单上总运单号、收货人、始发站、目的站、件数、重量、货物品名、航班号等信息通过电脑传输给海关留存,供报关用。同时根据运单上的收货人地址寄发取单、提货通知。 交接时做到单、单核对,即交接清单与总运单核对;单、货核对,即交接清单与货物核对。 (3)理货与仓储 理货:逐一核对每票件数,再次检查货物破损情况,确有接货时未发现的问题,可向民航提出交涉;按大货、小货、重货、轻货、单票货、混载货、危险品、贵重品、冷冻品、冷藏品、分别堆存、进仓;登记每票货储存区号,并输入电脑。 仓储:注意防雨、防潮;防重压;防变形;防温长变质;防暴晒;独立设危险品仓库。

(4)理单与到货通知 理单:集中托运,总运单项下拆单;分类理单、编号;编制种类单证。 到货通知:尽早、尽快、尽妥地通知货主到货情况。 正本运单处理:电脑打制海关监管进口货物入仓清单一式五份用于商检、卫检、动检各一份,海关二份。 (5)制单、报关 制单、报关、运输的形式:货代公司代办制单、报关、运输;货主自行办理制单、报关、运输;货代公司代办制单、报关,货主自办运输;货主自行办理制单、报关后,委托货代公司运输;货主自办制单,委托货代公司报关和办理运输。 进口制单:长期协作的货主单位,有进口批文、证明手册等放于货代处的,货物到达,发出到货通知后,即可制单、报关,通知货主运输或代办运输;部分进口货,因货主单位缺少有关批文、证明,亦可将运单及随机寄来单证、提货单以快递形式寄货主单位,由其备齐有关批文、证明后再决定制单,报关事宜;无需批文和证明的,可即行制单、报关,通知货主提货或代办运输;部分货主要求异地清关时,在符合海关规定的情况上,制作《转关运输申报单》办理转关手续,报送单上需由报关人填报的项目有:进口口岸、收货单位、经营单位、合同号、批准机关及文号、外汇来源、进口日期、提单或运单号、运杂费、件数、毛重、海关统计商品编号、货品规格及货号、数量、成交价格、价格条件、货币名称、申报单位、申报日期等,转关运输申报单、内容少于报关单,亦需按要求详细填列。

通航建设审批流程

2016年以来,为落实国办文件、支持通用机场建设工作,军方下发专门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场址评估方法、判定标准和审批办理程序;民航出台系列办法,按照分级分类的思路重新提出通用机场审批及取证要求;部分省级政府也出台了鼓励通用机场建设的新政策。 从整体工作流程来看,通用机场的建设审批仍按照军方场址审查—民航场址审核—地方发改立项—机场设计—招标采购—建设施工—验收颁证的流程。 1. 民航 2017年4月,民航局下发《通用机场分类管理办法》(民航发【2017】46号),按照是否对公众开放重新对通用机场分为A、B两类,并进一步明确了民航在通用机场建设、颁证过程中的审批事项。作为落实举措,各地区管理局正在陆续出台实施细则,目前华东局的实施细则已发布,其他管理局的实施细则也陆续进入征求意见阶段,对于审批工作流程有以下几点变化: (1)场址审核。场址审核是《通用机场分类管理办法》中保留的审批事项,民航局也保留了对编制单位民航专业资质的要求。在管理局层面,尽管不再要求按照AP-129-CA-02的内容和深度对三个备选场址进行比选,但一般要求对单一场址的功能定位、需求分析、基本情况、运行因素作详细分析,附相应图纸,并提供军方空域意见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意见。

(2)可研及初步设计。根据《通用机场分类管理办法》,管理局机场主管处室不再对通用机场的可研和初设进行审批。但根据《民航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补助管理暂行办法》(民航发【2016】15号),通用机场已进入民航发展基金的补贴范畴,目前已经有若干通用机场取得了资金支持。按照民航局计划发展部门要求,拟申请使用发展基金补贴的通用机场项目,可行性研究由省级主管部门审批、管理局出局意见,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由项目法人向省级主管部门提交审批申请,省级主管部门会同民航地区管理局联合审批。 (3)飞行程序设计。按照地区管理局的要求,目前通用机场场址审查阶段仍需要开展航行服务研究,并进行飞行程序设计,设计单位须按照CCAR-97FS-R3在民航局完成备案。 (4)颁证及日常管理。目前,通用机场的使用许可证颁证、变更、撤销和注销正在下放民航各省/市安全监管理理局,同时通用机场的日常监查任务也将由监管局执行。 2. 军方 军方申报的流程与之前相较没有出现明显变化,但在军方工作标准上有了新的规定。 (1)流程。根据目前仍有效的《关于新建通用机场场址核准问题》(空司作【2014】132),通用机场审批要求省级人民政府行文至所在战区空军,由战区空军受理审核并与省级人民政府签订协议后,上

空运出口SOP

空运出口操作流程

从各个途径获得客户的资料 了解客户的贸易方式,贸易地区, 出货量,付款方式等重要信息。 通过一段时间的电话了解后,进行登门拜访。 拜访前要对客人的询价要求做好充分准备。 拜访回来后,要出具正式的报价单。 给客户的报价表要准确,全面。内容要完整,一应俱全。 拿到客户的委托书,报关单等相关单据。 检查相关文件是否正确,完整。 自己判断新旧客户。有没有以前向公司申请放帐期限。查询相关记录确认是否为旧客户,是否向公司申请过放账。 要判断此客户的付款信誉,出货量的多少。 新客户要签定付款协议,并向公司申报放帐期限。新客户放账,必须先申请ICS 核准后再与客户签放账协议。 附表CO-301-01: 空运出口委托书

A.客户会按照代理的指示来和我司联系,并通知出货事宜。 B.代理来指示要求我司联系出货事宜。 A.从客户手中取得委托书后,明确出货事宜,并把信息反馈给国外代理 要求确认。 B.根据代理指示,联系客户并与客户确认出货事宜。航班,运输方式,付费方式, 一定要和双方确认清楚。 A种情况下需先判断是哪个 代理的指定货。 附表CO-301-01: 空运出口委托书

OP/INSIDE按照客户托书的信息填写我们 的Control Sheet。 填写的信息要正确。 INSIDE要在定舱前和客户进行最后确认,并索要相关资料确认送货时间,开票抬头, 报关资料的到达时间,开票 抬头,出单要求,随机文件 要求。 附表CO-301-02: CONTROL SHEET

INSIDE在收到托单并确认新旧客户后将放帐申请和最高限度透过公司内部网的ICS系统向上级申请.要按照客户的实际出货及信用情况进行申请。 如有特殊情况, 应事先向主管报备. 经过上级的批准. 主管同意后,要和客户签订放帐协议。要注意签定的内容和注意事 项。尽量用公司规定的版本. 如有特例, 应向公司法务部 申请。

最新通用机场建设审批工作流程

最新通用机场建设审批工作流程 2017-10-29民航管干院通用机场砖家温老湿 通用机场的建设审批工作主要涉及军、民航及地方政府。2016年以来,为落实国办文件、支持通用机场建设工作,军方下发专门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场址评估方法、判定标准和审批办理程序;民航出台系列办法,按照分级分类的思路重新提出通用机场审批及取证要求;部分省级政府也出台了鼓励通用机场建设的新政策。 (图:中民正阳福州竹歧直升机场) 从整体工作流程来看,通用机场的建设审批仍按照军方场址审查—民航场址审核—地方发改立项—机场设计—招标采购—建设施工—验收颁证的流程。本文将重点介绍目前各方的具体工作要求的新变化。 1. 民航 2017年4月,民航局下发《通用机场分类管理办法》(民航发【2017】46号),按照是否对公众开放重新对通用机场分为A、B两类,并进一步明确了民航在通用机场建设、颁证过程中的审批事项。作为落实举措,各地区管理局正在陆续出台实施细则,目前华东局的实施细则已发布,其他管理局的实施细则也陆续进入征求意见阶段,对于审批工作流程有以下几点变化:(1)场址审核。场址审核是《通用机场分类管理办法》中保留的审批事项,民航局也保留了对编制单位民航专业资质的要求。在管理局层面,尽管不再要求按照AP-129-CA-02的内容和深度对三个备选场址进行比选,但一般要求对单一场址的功能定位、需求分析、基本情况、运行因素作详细分析,附相应图纸,并提供军方空域意见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意见。 (2)可研及初步设计。根据《通用机场分类管理办法》,管理局机场主管处室不再对通用机场的可研和初设进行审批。但根据《民航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补助管理暂行办法》(民航发【2016】15号),通用机场已进入民航发展基金的补贴范畴,目前已经有若干通用机场取得了资金支持。按照民航局计划发展部门要求,拟申请使用发展基金补贴的通用机场项目,可行性研究由省级主管部门审批、管理局出局意见,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由项目法人向省级主管部门提交审批申请,省级主管部门会同民航地区管理局联合审批。

空运出口货物操作流程

空运出口货物操作流程 1、询价 在收到客户询价时,尽量确认比较准确的品名、件重尺和目的港信息,然后询问航空公司货运部门(若与所询问航空公司无代理协议,则只能询问该航司的订舱代理,雷同于海运)。价格一般由三部分组成:空运费(主要利润项)+报关费+杂费,报与客户确认,在收到客户订舱委托书后,可以先出入货通知,然后安排订舱。 2、订舱送货 按照客户需要,提前通过航空公司的订舱系统和航司预计舱位,如目的港不是直达,一定要和航司确认续称信息后,订舱才能最终确认。货物按照入货通知地点派送到位后,由本公司地面操作人员和海关监管仓库配合称重、量尺,并和客户再次确认,如果件重尺信息和与航司订舱时的信息有出入,舱位也需要和航司再重新确认。 3、舱单运抵 件重尺、目的港、航班信息以及舱位确认无误后,由办公室操作人员将相关信息录入舱单系统内,并且安排地面操作人员开具磅条,两者信息匹配无误后,安排地面操作人员输入运抵,完毕后,方可开始报关。 报关期间,有地面操作人员在每件货物上贴航空公司主单标签和代理分单标签,用以区分货物。 4、报关审放 如果贸易方式为一般贸易,则实行无纸化报关,相关报关资料需提前和客户确认电子版即可。 如若是特殊贸易,则需要准备正本的报关委托和箱单发票合同。 在货物没有异常情况且单据齐全的情况下,即使抽到海关验货,一般半天之内放行。 5、入货交单 海关放行后,地面操作人员将货物和机场航站人员做交接,复重复尺无误后,经由海关指定的短驳车运输至机场安检处,地面人员待货物正常过安检机后,在空运主单上加盖安检放行章,然后交付机场货运处。 办公室操作人员待收到客户的运费后,将主单扫描件发予客户,客户凭借主单复印件即可在目的港办理清关提货手续。

航空货运的流程

.发货人 1:提供货物资料:品名,件数,重量,箱规尺寸,目的港及目的港收货人名称、地址、电话、出货时间,发货人名称、电话、地址。 2:应具备的报关资料: A:清单、合同、发票、手册、核销单、机电卡等。 B:填写报关委托书并盖章及盖章空白信纸1份以备报关过程中备份需要,交由 委托报关的货代或报关行进行处理。 C:确认是否具有进出口权以及产品是否需要配额。 D:根据贸易方式将上述文件或其他必备文件交由委托报关的货代或报关行进行处理。 3:寻找货运代理:发货人可自由选择货运代理,但应从运价、服务、以及货代实力和售后服务等方面选择适合的代理公司。 4:询价:向所选择的货运代理公司进行运价协商,航空运输价格等级分为: M N +45 +100 +300 +500 +1000 各航空公司因所具有的服务不同,给货运代理公司的运价也不同,一般来说重量级别越大价格就越优惠。也可申请更优惠的运价。 二.货运代理公司 1:委托书:发货人与货运代理确定运输价格以及服务条件后,货运代理将给发货人一份空白“货物托运委托书”,发货人将如实填写此份托运书,并传真或交回货运代理。 2:商检:货运代理将检查委托书内容是否齐全(不全或不规范的要补充),了解货物是否要做商检,并对需要做商检的货物进行协助办理。 3:订舱:货运代理根据发货人的“委托书”,向航空公司订舱(也可由发货人指定航空公司),同时向客户确认航班以及相关信息。 4:接货: A:发货人自送货:货运代理应传真货物进仓图给发货人,注明联系人、电话、送货地址、时间等。以便货物及时准确入仓。 B:货运代理接货物:发货人需向货运代理提供具体接货地址、联系人、电话、时间等相关信息,以确保货物及时入仓。

通用机场建设审批程序

通用机场建设审批程序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一、通用机场的概念 2009年4月,国务院印发了《民用机场管理条例》;2012年12月,依此修订下发了《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CCAR-158-R1)。其中明确:民用机场分为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 运输机场是指为从事旅客、货物运输等公共航空运输活动的民用航空器提供起飞、降落等服务的机场。根据机场的地位、业务量和服务区域不同,运输机场又可分为干线机场和支线机场。 通用机场是指为从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和建筑业的作业飞行,以及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海洋监测、科学实验、教育训练、文化体育等飞行活动的民用航空器提供起飞、降落等服务的机场。按照民航局《通用机场建设规范》(MH/T 5026-2012),通用机场分为:一类通用机场(具有10~29座航空器经营性载人飞行业务,或最高月起降量达到3000架次以上的通用机场)、二类通用机场(具有5~9座航空器经营性载人飞行业务,或最高月起降量在600~3000架次之间的通用机场)、三类通用机场(除一、二类外的通用机场)。 直升机场是指全部或部分供直升机起飞、着陆和地面活动使用的场地或构筑物上的特定区域。就目前而言,国内直升机场均为通用机场。 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过的临时起降点,不属于机场范畴。 二、通用机场建设审批程序

根据国务院《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民航局《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民航局负责全国民用机场及相关空管工程规划与建设的监督管理,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所辖地区民用机场及相关空管工程规划与建设的监督管理。按照上述《条例》和《规定》,民用机场的规划与建设应当符合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简而言之,就是不管是运输机场还是通用机场,都必须列入政府规划后方能建设(项目立项需各级发改委审批)。《中国民用航空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2011年至2015年)》中,对全国运输机场建设具体项目进行了规划,通用机场建设方面只是鼓励通航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通用机场及运行保障设施建设,未进行规划。2014年10月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次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促进有效投资和创业,决定向地方政府全部或部分下放通用机场、非跨境跨省电网等23类项目核准权限。这意味着,建设通用机场,只需要地方许可,审批权限或将落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改委。 民用机场建设包括工程建设和空管工程建设两部分,其中工程建设包括:新建机场选址、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或项目核准)、总体规划、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实施、验收及竣工财务决算等。空管工程建设包括: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实施、验收及竣工财务决算等。民用机场及相关空管工程的建设应当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建设法规和技术标准,履行建设程序。《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中,对运输机场选址、总体规划、工程初步设计、工程施工图设计、建设实施、工程验收、工程建设信息、空管工程

航空货运出口操作流程

一:发货人 1:提供货物资料:品名,件数,重量,箱规尺寸,目的港及目的港收货人名称、地址、电话、出货时间,发货人名称、电话、地址。 2:应具备的报关资料: A:清单、合同、发票、手册、核销单、机电卡等。 B:填写报关委托书并盖章及盖章空白信纸1份以备报关过程中备份需要,交由委托报关的货代或报关行进行处理。 C:确认是否具有进出口权以及产品是否需要配额。 D:根据贸易方式将上述文件或其他必备文件交由委托报关的货代或报关行进行处理。 3: 寻找货运代理:发货人可自由选择货运代理,但应从运价、服务、以及货代实力和售后服务等方面选择适合的代理公司。 4:询价:向所选择的货运代理公司进行运价协商,航空运输价格等级分为: M N 451003005001000 各航空公司因所具有的服务不同,给货运代理公司的运价也不同,一般来说重量级别越大价格就越优惠。也可申请更优惠的运价。 二:货运代理公司 1:委托书:发货人与货运代理确定运输价格以及服务条件后,货运代理将给发货人一份空白“货物托运委托书”,发货人将如实填写此份托运书,并传真或交回货运代理。 2:商检:货运代理将检查委托书内容是否齐全(不全或不规范的要补充),了解货物是否要做商检,并对需要做商检的货物进行协助办理。 3:订舱:货运代理根据发货人的“委托书”,向航空公司订舱(也可由发货人指定航空公司),同时向客户确认航班以及相关信息。$page$ 4:接货: A: 发货人自送货:货运代理应传真货物进仓图给发货人,注明联系人、电话、送货地址、时间等。以便货物及时准确入仓。 B:货运代理接货物:发货人需向货运代理提供具体接货地址、联系人、电话、时间等相关信息,以确保货物及时入仓。 5:运输费用结算: 双方在未接货物时应该确定: 预付:本地付费用到付:目的港客人付费用

通用航空机场建设标准审批稿

通用航空机场建设标准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通用机场建设标准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通用机场建设,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运行设施,保证通用机场的安全适用性,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全部功能仅用于开展通用航空活动的机场,不包括临时起降点和水上机场。 本标准所称通用航空活动不包括使用30座以上的航空器进行的经营性载人飞行活动。 本标准所称经营性载人飞行活动是指以载人为直接目的,并发生了取酬行为的飞行活动,如包机(出租)飞行、空中游览等;不包括以空中作业为直接目的的载人飞行活动,如农林飞行、空中勘测等。 第三条通用机场工程项目建设应遵循下列原则: 1、保证飞行安全,满足必须的安全技术要求。 2、合理配置运行设施,满足功能需要。 3、建设规模及设施配置坚持合理、适用、客观实际原则,以降低工程造价和运营成本,为通用航空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4、长远规划,合理确定建设阶段,充分考虑发展空间。 第四条通用机场根据其对公众利益的影响程度分为以下三类:

1、一类:指具有10~29座航空器经营性载人飞行业务,或最高月起降架次达到3000以上,或纳入政府应急救援及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体系的机场。 2、二类:指具有5~9座经营性航空器载人飞行业务,或最高月起降架次600~3000,或具有对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类飞行活动的机场。 3、三类:除一、二类外的通用机场。 第二章机场场址 第五条通用机场位置应符合全国通用机场布局规划和当地城市或城镇规划,或不与上述规划相冲突。 第六条通用机场的选址应充分考虑下列因素的影响: 1、空中禁区。不得在空中禁区内建设机场,在空中禁区临近地区修建机场应考虑航空器闯入空中禁区的风险。 2、飞行限制区。机场的飞行活动应充分考虑与飞行限制区的协调。 3、军航使用空域。机场的飞行活动应充分考虑与军航使用空域的协调。 4、气象条件。应充分考虑风场、降水、能见度等气象条件对飞行安全和机场利用率的影响。 6、电磁环境复杂区域。应充分考虑空间电磁环境对机场通信导航活动的影响,同时亦应顾及到航空活动所产生的电磁波对地面敏感设施的影响。 7、鸟类栖息地及迁徙路径经由地。应充分考虑航空器鸟击风险并顾及飞行活动对鸟类生存环境的影响。

通用机场建设规范

通用机场建设规范 2012-05-29发布 2012-06-01实施 通用机场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通用机场场址确定、飞行场地、空中交通管制及导航设施、服务及保障设施、抗震设防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指导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全部功能仅用于开展通用航空活动的机场,不适用于水上机场。 本标准所称通用航空活动不包括使用30座以上航空器进行的经营性载人飞行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223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 6364 航空无线电导航台站电磁环境要求 MH/T 4005 民用航空机场塔台空中交通管制设备配置 MH5001 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 MH5008 民用机场供油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MH5013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公约附件十四机场(卷I)直升机场(卷II)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经营性载人飞行活动指以载人为直接目的,并发生了取酬行为的飞行活动,如公务飞行、包机(出租)飞行、空中游览等,不包括以空中作

业为直接目的的载人飞行活动,如农林飞行、抢险救援、空中勘测、训练飞行等。 4 分类 本标准所指通用机场根据其对公众利益的影响程度分为以下三类: 一类通用机场:指具有10~29座航空器经营性载人飞行业务,或最高月起降量达到3000架次以上的通用机场。 二类通用机场:指具有5~9座航空器经营性载人飞行业务,或最高月起降量在600~3000架次之间的通用机场。 三类通用机场:除一、二类外的通用机场。 5 一般要求 MH/T 5026—2012 5.1 通用机场工程项目建设应遵循下列原则: a) 保证飞行安全,满足必须的安全技术要求。 b) 合理配置运行设施,满足功能需要。 c) 建设规模及设施设备配置坚持合理、适用、客观实际原则,以降低工程造价和运营成本,为通用航空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d) 科学规划,合理确定建设阶段,充分考虑发展空间。 6 场址 6.1 通用机场位置应与当地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相协调。 6.2 通用机场场址的确定应考虑下列因素: a) 空域条件。未经批准不得在空中禁区内建设通用机场,在空中禁区邻近地区修建通用机场应考虑航空器闯入空中禁区的风险。通用机场的飞行活动应充分考虑与飞行限制区和军航使用空域 的协调。

空运出口基本流程

空运出口基本流程 1.接受发货人的委托,预定舱位。从发货人取得必要的出口单据;安排运输工具取货或由发货人送货到指定地点,与单证认真核对。 2.申报海关(1)报关单据一般为:商业发票,装箱单,商检证,出口货物报关单,有的商品则需要动植物检疫证书或产地证,出口外汇核销单,外销合同等。(2)在海关验收完货物,在报关单上盖验收章后,缮制航空运单。(3)将收货人提供的货物随行单据订在运单后面;如果是集中托运的货物,要制作集中托运清单,并将清单,所有分运单及随行单据装入一个信袋,订在运单后面。(4)将制作好的运单标签贴在每一件货物上。如果是集中托运的货物,还必须有分运单标签。(5)持缮制完的航空运单到海关报关放行。(6)将盖有海关放行章的运单与货物一齐交与航空公司,航空公司验收单货无误,在交接单上签字。(7)集中托运的货物。需要电传通知国外代理内容:航班号,运单号,品名,件数,毛重,收货人等。 3.口岸外运公司与内地公司出口运输工作的衔接:(1)内地公司提前将要发运货物的品名,件数,毛重及时间要求通知口岸公司,并制作分运单,与其他单据一起寄出或与货同行交给口岸公司。(2)内地公司将货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运至口岸。(3)口岸公司设专人承接内地公司运交的货物。(4)口岸公司负责向航空公司订舱;通知内地公司航班号,运单号或总运单号,内地公司将航班号,运单号打在分运单上。将分运单交于发货人办理结汇。提单正面填写主要注意事项:(注:此段接在提单的种类后!!!)(1)托运人(SHIPPER),一般为信用证中的受益人。如果开证人为了贸易上的需要,要求做第三者提单(THIRDPARTYB/L),也可照办。(2)收货人(CONSIGNEE),如要求记名提单,则可填上具体

通用航空机场建设项目商业计划书

通用航空机场建设项目商业计划书 第一章通用航空机场项目基本情况 一、宏观环境分析 新古典经济理论强调生产要素通过市场之手(如价格)来优化资源配置,而要实现这一结果的前提就是让生产要素能够充分流动起来。随着技术发展和制度变革,以劳动力、资本和知识为代表的生产要素变得越来越具有流动性,这就意味着地区间的人均GDP增长存在一定的收敛性,即初始人均GDP较高的地区随着劳动力要素的不断流入则出现人均GDP增长放缓,而原本初始人均GDP较低的地区反而加快增长。例如,1978年人均GDP水平最高的北京和上海两市,其在1978年—2017年间的人均GDP年均增长率却是最低的;与之相反,1978年人均GDP水平较低的内蒙古、安徽等地,同一时期的人均GDP年均增速超过9%,快于多数省份。随着改革开放战略的不断推进,各地逐步具备一系列影响长期增长路径的重要决定因素(如储蓄率、产业结构、城镇化水平、对外开放程度、基础设施、科技水平、教育质量等),我国地区人均GDP增长的条件收敛现象日益明显,其中地区人均GDP与增长率间的负相关性变得越来越显著,甚至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也未影响这一收敛趋势。

二、项目承办单位 (一)公司名称 xxx有限公司 (二)公司简介 公司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建立了基础设施较为先进的技术中心,建成了较为完善的科技创新体系。通过自主研发、技术合作和引进消化吸收等多种途径,不断推动产品技术升级。公司主导产品质量和生产工艺居国内领先水平,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 (三)公司发展现状 上一年度,xxx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977.98万元,同比增长28.48%(4649.90万元) 。其中,主营业业务通用航空机场生产及销售收入为19514.00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93.02%。 根据初步统计测算,公司实现利润总额4925.57万元,较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148.87万元,增长率(实际利 润总额增长率);实现净利润3694.18万元,较去年同期相比增长711.44万元,增长率23.85% 。

通用机场建设审批程序

一、通用机场的概念 2009年4月,国务院印发了《民用机场管理条例》;2012年12月,民航局依此修订下发了《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CCAR-158-R1)。其中明确:民用机场分为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 运输机场是指为从事旅客、货物运输等公共航空运输活动的民用航空器提供起飞、降落等服务的机场。根据机场的地位、业务量和服务区域不同,运输机场又可分为干线机场和支线机场。 通用机场是指为从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和建筑业的作业飞行,以及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海洋监测、科学实验、教育训练、文化体育等飞行活动的民用航空器提供起飞、降落等服务的机场。按照民航局《通用机场建设规范》(MH/T 5026-2012),通用机场分为:一类通用机场(具有10~29座航空器经营性载人飞行业务,或最高月起降量达到3000架次以上的通用机场)、二类通用机场(具有5~9座航空器经营性载人飞行业务,或最高月起降量在600~3000架次之间的通用机场)、三类通用机场(除一、二类外的通用机场)。 直升机场是指全部或部分供直升机起飞、着陆和地面活动使用的场地或构筑物上的特定区域。就目前而言,国内直升机场均为通用机场。 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过的临时起降点,不属于机场范畴。 二、通用机场建设审批程序 根据国务院《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民航局《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民航局负责全国民用机场及相关空管工程规划与建设的监督管理,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所辖地区民用机场及相关空管工程规划与建设的监督管理。按照上述《条例》和《规定》,民用机场的规划与建设应当符合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简而言之,就是不管是运输机场还是通用机场,都必须列入政府规划后方能建设(项目立项需各级发改委审批)。《中国民用航空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2011年至2015年)》中,对全国运输机场建设具体项目进行了规划,通用机场建设方面只是鼓励通航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通用机场及运行保障设施建设,未进行规划。2014年10月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次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促进有效投资和创业,决定向地方政府全部或部分下放通用机场、非跨境跨省电网等23类项目核准权限。这意味着,建设通用机场,只需要地方许可,审批权限或将落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改委。 民用机场建设包括工程建设和空管工程建设两部分,其中工程建设包括:新建机场选址、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或项目核准)、总体规划、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实施、

通用机场建设规范

通用机场建设规范 2012-05-29 发布2012-06-01 实施 通用机场建设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通用机场场址确定、飞行场地、空中交通管制及导航设施、服务及保障设施、抗震设防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指导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全部功能仅用于开展通用航空活动的机场,不适用于水上机场。? 本标准所称通用航空活动不包括使用30座以上航空器进行的经营性载人飞行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223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 6364航空无线电导航台站电磁环境要求? MH/T 4005民用航空机场塔台空中交通管制设备配置? MH5001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 MH5008民用机场供油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MH5013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公约附件十四机场(卷I )直升机场(卷II)?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经营性载人飞行活动?指以载人为直接目的,并发生了取酬行为的飞行活动,如公务飞行、包机(岀租)飞行、空中游览等,不包括以空中作业为直接目的的载人飞行活动,如农林飞行、抢险救援、空中勘测、训练飞行等。 4分类? 本标准所指通用机场根据其对公众利益的影响程度分为以下三类:? 一类通用机场:指具有10?29座航空器经营性载人飞行业务,或最高月起降量达到3000架次以上的通用机场。 二类通用机场:指具有5?9座航空器经营性载人飞行业务,或最高月起降量在600?3000架次之间的通用机场 三类通用机场:除一、二类外的通用机场。? 5 一般要求? MH/T 5026 —2012? 通用机场工程项目建设应遵循下列原则:? a)? 保证飞行安全,满足必须的安全技术要求。? b)? 合理配置运行设施,满足功能需要。? c)? 建设规模及设施设备配置坚持合理、适用、客观实际原则,以降低工程造价和运营成本,为通用航空发展创造良好环境。?d)? 科学规划,合理确定建设阶段,充分考虑发展空间。? 6场址? 通用机场位置应与当地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相协调。?

深圳空运出口流程

深圳空运出口流程 一:发货人1:提供货物资料:品名,件数,重量,箱规尺寸,目的 港及目的港收货人名称、地址、电话、出货时间,发货人名称、电话、地址, 空运出口,货主必须提供保函,向航空公司保证交运的货物没有问题。 2:应具备的报关资料:A:清单、合同、发票、手册、核销单等。B:填写报关委托书并盖章及盖章空白信纸1 份以备报关过程中备份需要, 交由委托报关的货代或报关行进行处理。C:确认是否具有进出口权以 及产品是否需要配额。D:根据贸易方式将上述文件或其他必备文件交 由委托报关的货代或报关行进行处理。3:寻找货运代理:发货人可自由 选择货运代理,但应从运价、服务、以及货代实力和售后服务等方面选择适 合的代理公司。4:询价:向所选择的货运代理公司进行运价协商,航空 运输价格等级分为:M N +45 +100 +300 +500 +1000各航空公司因所具有的服务不同,给货运代理公司的运价也不同,一般来说重量级别越大价 格就越优惠。也可申请更优惠的运价。二:货运代理公司1:委托 书:发货人与货运代理确定运输价格以及服务条件后,货运代理将给发货人 一份空白“货物托运委托书”,发货人将如实填写此份托运书,并传真或交回 货运代理。2:商检:货运代理将检查委托书内容是否齐全(不全或不 规范的要补充),了解货物是否要做商检,并对需要做商检的货物进行协助办理。3:订舱:货运代理根据发货人的“委托书”,向航空公司订舱(也 可由发货人指定航空公司),同时向客户确认航班以及相关信息。4:接 货:A:发货人自送货:货运代理应传真货物进仓图给发货人,注明联 系人、电话、送货地址、时间等。以便货物及时准确入仓。B:货运代 理接货物:发货人需向货运代理提供具体接货地址、联系人、电话、时间等

国际航空货运出口业务流程图

国际航空货运出口业务流程 国际航空货运出口业务流程指的是从托运人发货到承运人把货物装上飞机的物流、信息流的实现和控制管理的全过程(见下图) 国际货物运输的出口业务流程的结构[1] 航空货运出口业务流程从流程的环节来说主要包含两大部分:航空货物出口运输代理业务流程和航空公司出港货物的操作流程。前者的主体是航空货运代理人,后者的主体是航空公司。 航空货物出口运输代理业务流程 航空货物出口运输代理业务流程主要包括以下二十个环节:市场销售→委托运输→审核单证→预配舱→预订舱→接单→制单→接货→标签→配舱→订舱斗出口报关→出仓单→提板箱→货物装箱装板→签单→交接发运→航班跟踪→信息服务→费用结算。 (一)市场销售 作为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代理人,其销售的产品是航空公司的舱位,只有飞机舱位配载了货物,航空货运才真正具有了实质性的容,因此承揽货物处于航空货物出口运输代理业务流程的核心地位。 (二)委托运输 航空公司代理公司与出口单位(发货人)就出口货物运输事宜达成意向后,可以向发货人提供所代理的有关航空公司的“国际货物托运书”。对于长期出口或出口货量大的单位,航空货运代理公司一般都与之签订长期的代理协议。发货人发货时,首先需填写委托书,并加盖公章,作为货主委托代理承办航空货物出口货运的依据。航空货运代理公司根据委托书要求办理出口手续,并据以结算费用。因此,“国际货物托运书”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 根据《华沙公约》第5条第(1)和第(5)款规定,“货运单应由托运人填写,也可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代为填写”。实际上,目前货运单均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代为填写。为此,作为填开货运单的依据——托运书,应由托运人自己填写,而且托运人必须在上面签字或盖章。 托运书(Shipper's Letter of Instruction)是托运人用于委托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填开航空货运单的~种表单,表单上列有填制货运单所需的各项容,并应印有授权于承运人或其代理人代其在货运单上签字的文字说明。 托运书包括下列容栏,如下图所示:

通用机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规划设计方案

目录 第一章前言 (1) 1.1 通用航空的定义 (1) 1.2 通用航空的功能 (2) 1.3 通用航空的特点 (3) 1.4 通用航空与公共航空运输的关系 (4) 1.5 通用航空的地位 (4) 1.6 通用航空的作用 (5) 第二章项目简介 (10) 2.1 项目名称、项目承建单位 (10) 2.2 项目建议书编制依据 (10) 2.3 建设内容概况 (10) 2.4某某县基本情况 (11) 2.5 总投资及来源 (14) 第三章项目建设的目的、作用和必要性 (15) 3.1项目意义及必要性 (15) 3.2 项目建设目的 (22) 3.3 项目建设的作用 (22) 第四章通用航空服务需求分析 (24) 4.1 安徽省社会公益类通用航空服务需求分析 (24) 4.2 安徽省经济建设类通用航空服务需求分析 (27) 4.3 安徽省航空消费类通用航空服务需求分析 (29) 第五章项目建设方案 (35)

5.1 功能定位 (35) 5.2 项目选址 (35) 5.3 项目建设方案 (36) 第六章环保及安全分析 (41) 6.1 环境影响分析 (41) 6.2 安全风险控制 (42) 第七章项目实施进度 (43) 第八章投资分析 (44) 8.1 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 (44) 8.2.投资估算 (44) 8.3 主要经营收入 (45) 8.4 主要经营成本、费用 (45) 8.5 盈亏预测、投资回收 (45) 第九章结论与建议 (46) 9.1 结论 (46) 9.2 建议 (46)

第一章前言 1.1 通用航空的定义 航空分为民用航空和军事航空。民用航空又分为公共航空运输与通用航空两大类。 公共航空运输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民用航空器为他人提供旅客、行李、邮件或者货物运送服务的行为。定期客运、货运航班服务是人们常见的公共航空运输形式。 通用航空活动种类有上百种,一般只能用排除法给它下定义。通用航空的定义在我国有以下两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1996年3月1日施行)第一百四十五条对通用航空进行了定义:“是指使用民用航空器从事公共航空运输以外的民用航空活动,包括从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和建筑业的作业飞行以及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海洋监测、科学实验、教育训练、文化体育等方面的飞行活动。”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2003年1月10日颁布)第三条也对通用航空进行了定义:“通用航空,是指除军事、警务、海关缉私飞行和公共航空运输飞行以外的航空活动,包括从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矿业、建筑业的作业飞行和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海洋监测、科学实验、遥感测绘、教育训练、文化体育、旅游观光等方面的飞行活动。”

通用机场建设标准

通用机场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通用机场建设,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运行设施,保证通用机场的安全适用性,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全部功能仅用于开展通用航空活动的机场,不包括临时起降点和水上机场。 本标准所称通用航空活动不包括使用30座以上的航空器进行的经营性载人飞行活动。 本标准所称经营性载人飞行活动是指以载人为直接目的,并发生了取酬行为的飞行活动,如包机(出租)飞行、空中游览等;不包括以空中作业为直接目的的载人飞行活动,如农林飞行、空中勘测等。 第三条通用机场工程项目建设应遵循下列原则: 1、保证飞行安全,满足必须的安全技术要求。 2、合理配置运行设施,满足功能需要。 3、建设规模及设施配置坚持合理、适用、客观实际原则,以降低工程造价和运营成本,为通用航空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4、长远规划,合理确定建设阶段,充分考虑发展空间。 第四条通用机场根据其对公众利益的影响程度分为以下三类: 1、一类:指具有10~29座航空器经营性载人飞行业务,或最高月起降架次达到3000以上,或纳入政府应急救援及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体系的机场。 2、二类:指具有5~9座经营性航空器载人飞行业务,或最高月起降架次600~3000,或具有对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类飞行活动的机场。 3、三类:除一、二类外的通用机场。 第二章机场场址 第五条通用机场位置应符合全国通用机场布局规划和当地城市或城镇规划,或不与上述规划相冲突。 第六条通用机场的选址应充分考虑下列因素的影响: 1、空中禁区。不得在空中禁区内建设机场,在空中禁区临近地区修建机场应考虑航空器闯

入空中禁区的风险。 2、飞行限制区。机场的飞行活动应充分考虑与飞行限制区的协调。 3、军航使用空域。机场的飞行活动应充分考虑与军航使用空域的协调。 4、气象条件。应充分考虑风场、降水、能见度等气象条件对飞行安全和机场利用率的影响。 6、电磁环境复杂区域。应充分考虑空间电磁环境对机场通信导航活动的影响,同时亦应顾及到航空活动所产生的电磁波对地面敏感设施的影响。 7、鸟类栖息地及迁徙路径经由地。应充分考虑航空器鸟击风险并顾及飞行活动对鸟类生存环境的影响。 8、航空障碍物。应充分考虑自然地势、地面建(构)筑物以及高压输电线路等航空障碍物的影响,以及由此带来的对机场利用率的影响。 9、噪音敏感区域。应充分考虑航空活动区是否满足周边区域噪音控制指标的要求。 10、地面易燃易爆设施。地面易燃易爆设施临近地区修建的机场应充分考虑安全距离的需要或在飞行规则上加以适当协调。 11、建设条件。应充分考虑地质不良地段、可能淹没地区、活动性断层区、矿区、环境及生态保护区、旅游景区和文物古迹保护区等因素的影响。 12、土地利用。应符合相关土地利用政策法规的要求。如耕地、林地利用限制以及荒地、劣地的开发鼓励性政策。 13、周边配套设施。应充分考虑周边是否有可供利用的道路、消防、救援、水源、能源、污物处理、通信等公共设施。 14、机场规模及功能的扩展。如需在功能及规模上保留扩展空间的机场,应在选址阶段留有发展空间。 15、邻近机场。应充分考虑到与周边机场在功能、使用限制等方面的相互影响及协调。 16、其它不适合开展通用航空活动的因素。 第三章机场设施 第一节飞行场地 第七条对于一、二类通用机场,供固定翼飞机运行的机场,其飞行区的建设按照《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001)执行,供直升机运行的机场,其飞行场地的建设按《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MH5013)执行。三类通用机场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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