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设计审查程序和重点(宁夏)
宁夏固原地区(宁夏中南部)城乡饮水安全水源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弃渣场补充)

工程主要包括:首部取水工程、输水工程、调蓄工程、截引工程、加压泵站工 程。
本工程设计概算依据水利部水规[2002]116 号文有关规定编制,主要材料及设
目录
1 综合说明............................................... 1 1.1 弃渣场补充报告编制的缘由 ............................ 1 1.2 工程概况............................................ 3 1.3 水土保持方案、后续设计及实施情况.................... 8 1.4 弃渣场变化情况..................................... 10 1.5 弃渣场现状......................................... 11
-1.6%
否
开挖填筑土石方总量增
3 第
加 30%以上的
760.22 万 m3
857.74 万 m3
97.52
12.8%
否
三 线型工程山区、丘陵区
条 部分横向位移超过
4
300m 的长度累计达到
/
/
/
/
/
该部分线路长度的
20%以上的
施工道路或伴行道路等
5
长度增加 20%以上的
74.54km
79.5km
4.96
确定的弃渣场位置
实施阶段 26 处弃渣场中 有 14 处弃渣场的堆渣 量超过水土保持方案设 计堆渣量的 20%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35号【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发布日期】2011.10.13【实施日期】2011.12.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失效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2016)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3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10月1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自治区主席:王正伟(手书)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三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经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和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实施监督管理。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和生产使用,按照国家有关煤矿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区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函-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区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函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区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函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梳理区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函》(宁工改办〔2020〕5号)收悉。
经梳理,我委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共14项,其中:项目申请人委托相关中介机构开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7项,审批部门委托相关中旬机构开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7项,具体事项内容见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20年3月26日附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共计14项)序号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涉及的审批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部门中介服务实施机构备注一、由申请人委托相关中介机构开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项目建议书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宁政发〔2014〕99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具备相应能力的中介服务机构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宁政发〔2014〕99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具备相应能力的中介服务机构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3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宁政发〔2014〕99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具备相应能力的中介服务机构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4项目建设方案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方案审批《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宁政发〔2014〕99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具备相应能力的中介服务机构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5煤矿项目初步设计编制煤矿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06〕1039号)《印发加强煤矿建设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12〕153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具备相应能力的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单位应根据批准的煤矿建设规模,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同一项目的初步设计与安全设施设计应当由同一设计单位编制。
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技术评审要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技术评审要点及内容(试行)建设单位名称:建设项目名称:技术评审要点评审内容存在问题评审结果备注1.编制单位及评价报告书格式1.1编制单位明晰1.1.1封面有《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制单位的名称、编制日期并加盖编制单位公章。
1.1.2封二含有下列内容:a)编制单位:(加盖公章);b)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项目负责人(签名)、报告书审核人:(签名);c)主要编制人员签署表(含姓名、技术职称、专业范围、有关资质证书编号、本人签名)。
1.2评价报告格式规范1.2.1评价报告封面、目录及字号和字体、纸张、排版、打印、制作、封装等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等相关内容的要求。
1.2.2正式文本装订后,用评价单位的公章对进行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书封页。
2.“概述”章节内容全面、正确2.1评价范围2.1.1评价对象、范围明确,与项目立项批文内容不一致的,说明情况。
分期建设、分步验收的,说明情况。
2.2.2评价单元划分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和评价方法的需要,可以将建设项目划分为外部安全条件、总平面布置、主要装置(设施)、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和安全管理等评价单元。
2.2评价方法可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评价的需要选择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危险度评价法、安全检查表法等国际、国内通行的定性、定量安全评价方法,必要时可采用其它评价方法。
常用的安全评价方法有以下几种:a)专家现场询问、观察法;b)故障类型及影响分析法;c)事故树分析法;d)事件树分析法;e)安全检查表法;f)风险矩阵评价法;g)危险度评价法;h)道化学公司火灾、爆炸危险指数评价法;i)蒙德火灾、爆炸、毒性指数评价法;j)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k)概率理论分析法;l)模糊矩阵法;m)液体泄漏模型;n)气体泄漏模型;o)绝热扩散模型;p)池火火焰与辐射强度评价模型;q)火球爆炸伤害模型;r)蒸气云爆炸超压破坏模型;s)毒物泄漏扩散模型;t)锅炉爆炸伤害TNT当量法。
DB64-266-2003宁夏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DB64-266-2003宁夏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1.2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和建筑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
凡在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开发)、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均应执行本规程。
1.6工程档案的专项验收及认可,由县级以上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
工程档案记录整理专职人员应持证上岗。
1.8建设工程档案是国家和社会的宝贵财富,确保其完整、准确与安全是相关单位和人员的义务。
1.9本规程未做规定的仍按国家、自治区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执行。
2术语2.1建筑工程buildingengineering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4分部工程divisionalwork指将单位工程按专业或建筑部分划分为若干个部位,每个部位为一分部工程。
2.5分项工程subdivisionalwork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的基本单元工程。
2.6检验批inspectionlot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2.10工程档案engineeringarchive在建设工程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2.11案卷file是施工过程的环节,指一个基本的作业单元,即施工过程的一个步骤。
2.13纸质载体papercarrier以纸张为形式承载信息的物质形体。
2.18施工记录constructionrecord施工记录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各种检查、记录的统称,包括通用施工记录和专用施工记录。
23.1.4表格应统一采用本规程所附表样,特殊要求需增加的应符合本规程要求,并归类。
同类表格排一个顺序号。
3.1.5文本应以打印为主。
纸质载体幅面为A4,用纸应韧力大,耐久性强(40g以上)。
若手工书写必须用蓝黑或碳素墨水。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审计程序及基本内容研究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审计程序及基本内容研究李新莉宁夏电力公司石嘴山供电局【摘要】建设项目是指需要一定量的投资,经过决策和实施(设计、施工等)的一系列程序,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以形成固定资产为明确目标的一次性、独特性活动。
对建设项目进行造价审计的执行不仅是项目业主或投资方的事情,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监理单位等也要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甚至与建设项目有关的设备、材料供应商以及政府或业主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也有进行建设项目管理的业务要求,不同主体的项目管理,其内容、方法、规章制度等也是不同的。
【关键词】造价审计建设项目信息不对称投资失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一、引言全过程造价审计中,全过程的含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认为,实行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审计的项目一般可分为五个阶段: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决)算及项目后评价阶段。
上述阶段又分为若干个小阶段。
二、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审计必要性分析1.解决纵向信息不对称问题。
由于业主对工程项目建设的知识掌握不足,导致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可能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
这样容易产生两个后果;(1)交易可能产生不公平;(2)业主方资源不能得到优化配置。
欲解决此类问题,急需工程造价审计人员参与到工程项目建设中。
业主借助工程造价审计人员的相关知识和经验,可以弥补自身的信息劣势,同时对承包商也是一种监督和控制。
工程造价审计人员作为业主方和承包商之间信息交通的纽带,可以有效地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2.解决横向信息不对称问题。
工程建设项目划分为几个阶段,而目前在各个阶段之间采用不同的造价人员进行造价管理,在前后两个阶段之间容易产生横向信息不对称问题。
由于信息流通不畅,前后双方协调困难,从而容易增加交易成本,同时造成项目资源的浪费,特别是“三超”的问题严重,使工程项目的成本处于失控状态。
工程造价审计单位参与全过程造价审计可以解决上述问题。
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固原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固原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固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8.02•【字号】固政规发〔2019〕5号•【施行日期】2019.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定资产投资正文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固原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固政规发〔2019〕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固原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固原市人民政府2019年8月2日固原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改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责任约束机制,提高行政效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投资条例》《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是指在固原市辖区内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主要投向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
第三条政府投资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状况相适应,要加强对政府投资资金的预算约束,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
第二章项目决策第四条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储备库制度。
由市、县(区)发改部门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产业政策、发展重点提出,经充分论证后建立市、县(区)年度项目储备库,作为项目决策和编制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1.10•【字号】灵政办规发〔2021〕2号•【施行日期】2021.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托与投资正文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灵政办规发〔2021〕2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灵武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15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月10日灵武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政府投资决策程序和项目实施程序,确保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投资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政府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进行的道路、桥梁、水利、电力、房屋建筑、市政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第二章项目审批第三条项目立项(备案)应执行以下审批程序:1.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立项申请。
项目建设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应就施工环境、施工条件、施工内容等进行充分的勘察、设计,并严格进行论证,再提岀立项申请,申请主要包括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资金来源及拟采取的招标方式等内容。
2.现场踏查。
分管副市长(重大项目请市级主要领导参加)组织项目单位、相关综合部门、工程咨询专家现场踏查,对前款所列事项进行评审论证,审核同意认可后,项目单位向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及用地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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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设计审查工作程序
一、业主填写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项目立项批文(原件)
2、工程可行性报告批文(原件)
3、建设用地批准书(国土使用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4、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5、规划设计要点(原件)
6、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原件)
7、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8、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原件)
9、初步设计文件(含说明书、总平面、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工艺等专业初步设计图纸) 5
份
10、概算书 1份
11、勘察、设计合同副本
以及建设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建管站领表)
二、初步设计文件预审
建管站收到上述齐全资料后,3日内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预审。
1、检查勘察、设计企业资质与所承担的工程规模和内容是否相符。
2、初步文件是否按质量管理要求加盖行政章、出图章、注册执业资格章等,会签责任制是否到位。
3、检查初步设计的工程建设内容、规模和概算是否在计划立项批复、可研报告批复范围之内。如发现与批
复相悖,退回文件,由业主补办有关手续后再重新申报。
(经办人、科室负责人、主管局领导签署同意审查意见)
三、审查工作
通过初步设计文件预审的项目,建管站在10日内安排审查。
1、组织有关人员现场踏勘,收集资料,并阅读文件;
2、确定会议时间、地点、与会单位和人员;
3、审查内容:
一般以初步设计审查会议形式进行,建设局主持,项目业主、政府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勘察设计单位参加。
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技术、经济审查,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1)、审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及规划部门的具体意见;
(2)、审查工程勘察设计是否执行了国家现行有关勘察设计规范和标准,特别是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条文方面是否到位;
(3)、审查工程设计文件内容是否满足国家规定的有关初步设计阶段的深度要求;
(4)、审查有关专业重大技术方案是否进行了技术经济分析比较,是否安全、可靠;
(5)、审查初步设计文件是否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定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6)、审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设计是否注明,是否合理;
(7)、审查工程概算编制是否按国家和湖南省现行有关规定进行编制,深度是否满足要求。
4、审查会后5日内,建设局将审查意见以会议纪要形式反馈给项目业主及勘察、设计单位。
5、建设单位应抓紧督促勘察设计单位按照审查意见对勘察设计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提交补充
初步设计文本(含概算调整)和审查意见回复,报送建管站。
6、建管站7日内对补充初步设计文本进行复核(复审);
7、建设局就有关问题与相关部门协商,达成一致后,正式批复初步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