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退免税法律规定
退税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退税,是指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已纳税款的退还。
在我国,退税是税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减轻纳税人的负担,促进税收政策的实施。
本文将围绕退税的法律规定进行阐述。
二、退税的种类1. 税款退还税款退还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已缴纳的税款,因特定原因需要退还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款退还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多缴税款:纳税人因计算错误、申报错误等原因,多缴税款的情况。
(2)减免税:纳税人依法享受减免税政策,需要退还相应税款的情况。
(3)税收抵免:纳税人依法进行税收抵免,需要退还相应税款的情况。
(4)出口退税: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按照规定退还已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等税款。
2. 税收减免税收减免是指税务机关依法对特定纳税人或特定税种给予减免税款的处理。
税收减免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法定减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特定纳税人或特定税种给予减免税款。
(2)临时减免:根据国家宏观调控需要,对特定纳税人或特定税种给予临时减免税款。
(3)优惠减免: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个人给予优惠减免税款。
三、退税的条件1. 符合法定条件纳税人申请退税,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包括:(1)纳税人已依法缴纳或部分缴纳了税款。
(2)退税原因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退税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2. 提交退税申请纳税人申请退税,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以下材料:(1)退税申请书。
(2)纳税人身份证明。
(3)已缴纳税款的证明。
(4)退税原因证明。
(5)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退税的程序1. 纳税人申请纳税人申请退税,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退税申请及相关材料。
2. 税务机关审核税务机关收到纳税人退税申请后,应当依法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1)退税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2)退税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出口退税制度及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制度及出口退税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作为一种国际惯例,已经由来已久,我国早在解放初颁布的《货物税暂行条例》第十条就规定:已税货物输出国外,经公告准予退税者,得由出口商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货物税税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出口退(免)税制度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茁壮成长,不断为我国外经贸事业和国民经济的快速、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显示了蓬勃的生命力和光明的发展前景。
我省的出口退税工作也从无到有,不断发展壮大,为我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为了便于大家学习掌握出口退税知识,更好的关心支持帮助我们作好退税工作。
下面我就从三个方面简要介绍一下有关出口退税方面的知识(考虑到时间和大家的需要,主要侧重宏观方面)。
出口货物退(免)税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的并为世界各国普遍接受的、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公平竞争的一种退还或免征间接税的税收措施。
目前我国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两个税种。
由于这项制度比较公平合理,因此它已成为国际社会通行1的惯例。
我国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在国内各生产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对增值税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对消费税出口货物免税。
增值税出口货物的零税率,从税法上理解有两层含义:一是对本道环节生产或销售货物的增值部分免征增值税,二是对出口货物前道环节所含的进项税额进行退付。
1.1.2出口退税制度是我国总体税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政策确立和在实际工作中遵循着一系列重要原则。
这些原则对于大家理解和把握出口退税政策、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是指一主权国家在参加国际经贸活动与国际分工时,为促进本国涉外经贸活动的发展,所执行的某项政策措施符合一定的国际准则。
由于各国政治、经济、历史和传统的差异,各国的税收制度是不尽相同的,这种国际间的税收差异,对于国际贸易来说,必然造成出口货物成本的含税量不同,因而使各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无法公平竞争。
出口退税“免、抵、退”的简单理解

出口退税“免、抵、退”的简单理解出口退税(ExportRebates)是指对出口商品已征收的国内税部分或全部退还给出口商的一种措施,这也是国际惯例。
1994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出口商品的增值税税率为零,对于出口商品,不但在出口环节不征税,而且税务机关还要退还该商品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已负担的税款,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货物出口后,税务部门应按照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为企业办理退税,由于税收减免等原因,商品的进项税额往往不等于实际负担的税额,如果按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退税,就会产生少征多退的问题,于是就有了计算出口商品应退税款的比率——出口退税率。
“免、抵、退”计算办法的解释一、含义免,是指出口环节免征增值税;抵,是指所有进项税先用于抵顶内销应纳增值税;退,是指未抵顶完的进项税可以退。
二、解释1、制定和实行“免、抵、退”办法的目的有二:一是为了缓解出口退税的压力;二是为了应对生产企业财会核算的混乱与虚假。
2、我们以一个例子来作说明“免、抵、退”办法是怎么产生的以及政府实行这个办法的原因:A、资料:假设某企业外购原材料100万(进项税额17万),其中40%部分用于生产内销产品,60%部分用于生产出口产品。
产品全部销售,其中,内销销售额60万,外销销售额(出口离岸价格)120万。
企业为生产出口货物还外购免税辅料40万(无进项税)。
假设企业适用的退税率为15%,上期无进项税余额。
B、如果政府相信企业的财会信息资料,那么,按照实际情况计算的结果是:内销应纳增值税=60×17%-100×40%×17%=3.4万出口应退增值税=100×60%×15%=9万征、退差额进企业成本:100×60%×(17%-15%)=1.2万C、政府实际的想法及其对策第一、由于企业财会信息虚假普遍,因而导致政府不相信企业的财会核算。
保税区法律规定退税条件(3篇)

第1篇一、引言保税区作为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和国际贸易的集散地,对于促进国际贸易、吸引外资、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保税区内企业享受诸多优惠政策,其中退税政策便是其中之一。
本文将详细解读保税区法律规定下的退税条件,以便企业能够更好地了解和利用这一政策。
二、保税区退税政策概述保税区退税政策是指对在保税区内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其进口货物或加工贸易货物所缴纳的关税、增值税等税款进行退还的政策。
退税政策的实施,有助于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
三、保税区退税条件1.企业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区管理办法》规定,保税区内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设立,取得营业执照;(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从事保税区规定的业务;(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4)具备海关监管条件,能够接受海关监管。
2.进出口货物(1)进口货物:企业进口的货物必须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目录》中的免税或保税货物,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出口货物:企业出口的货物必须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目录》中的免税或保税货物,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加工贸易货物(1)加工贸易货物:企业从事加工贸易业务,其进口的料件、设备等必须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目录》中的免税或保税货物,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加工贸易复出口货物:企业将加工贸易进口的料件加工后,出口的货物必须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目录》中的免税或保税货物,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税款缴纳(1)关税:企业进口货物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关税。
保税区内企业进口的免税或保税货物,在办理出口手续时,可申请退还已缴纳的关税。
(2)增值税:企业进口货物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增值税。
保税区内企业进口的免税或保税货物,在办理出口手续时,可申请退还已缴纳的增值税。
5.货物监管(1)海关监管:企业进出口货物,必须接受海关监管。
保税区内企业进出口货物,必须按照海关规定办理海关手续。
国税发【1994】031

国税发【1994】03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自1994年1月1日起执行。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特对出口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退还或免征规定如下:一、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以下简称“出口企业”)出口和代理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后,凭有关凭证按月报送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二、下列企业的货物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一)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二)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三)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四)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采取国际招标方式由国内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建筑材料;(五)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
三、下列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一)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二)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三)卷烟;(四)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工厂生产或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
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办理退税。
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的免(退)税规定另行下达。
四、除经国家批准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外,下列出口货物不予退还或免征增值税、消费税:(一)原油;(二)援外出口货物;(三)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
包括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白金等;(四)糖。
五、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货物后,不论是内销或出口均不得做扣除或退税。
但对下列出口货物考虑其占出口比重较大及其生产、采购的特殊因素,特准予以扣除或退税:抽纱、工艺品、香料油、山货、草柳竹藤制品、渔网渔具、松香、五倍子、生漆、鬃尾、山羊板皮、纸制品。
六、对出口原高税率货物和贵重货物,仍按《国家税务局、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明确部分出口企业出口高税率产品和贵重产品准予退税的通知》(国税发〔1992〕7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出口退税政策解读

一、出口退(免)税有关政策
1
(一)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业 范围
目前我国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出口企业有下列五类: (一)经对外贸易备案登记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 (工)贸企业。 (二)经对外贸易备案登记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 企业和生产型的集团公司。 (三)外商投资企业。 (四)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 及 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 (五)特准退税的企业。如:对外承包工程公司、对 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外轮供应公司和远洋运输供 应公司、在国内采购货物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企 业、国际招标机电产品的中标企业等。
明》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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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规定
(二)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范围和方法
是否应加收滞纳金?
《征管法》第五十二条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 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 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 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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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规定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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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货物出口后退(免)税计算方法
例1: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2007 年3月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 明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进项税款34万 元,货物已验收入库。上期期末留抵税款3万元。 当月内销货物销售额100万元,货款117万元。本月 出口货物销售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 应退税额、应免抵税额。
出口企业确有特殊原因在规定期限内无法申报出 口退税的,按现行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延期申报手 续。外贸企业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仍 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报关出口后60日 内)。 2009年1月1日以后,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申报出 口退税期限相同。
出口货物退(免)税

▪ 【例】: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
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
17%,退税税率为13%。2005年6月有关经
营业务为: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
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400万元,外购货物准 予抵扣的进项税额68万元通过认证。上期 末留抵税款5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 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 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 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第二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计算
▪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 退”方法。
▪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先征后退 计算方法。
(一)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 退”方法。
▪ “免税” ,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 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
▪ “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 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 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 应纳税额
▪ (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 额=200×(17%-13%)=8(万元) (2)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8)-3=17-26-3=-12(万元) (3)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 =200×13%=26(万元) (4)按规定,如当期末留抵税额≤当 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即该企业当期应退税额=12(万元) (5)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
2.援外出口货物(自1999年1月1日起,对一
般物资援助项下出口货物,仍实行出口不退税政
策;对利用中国政府的援外优惠贷款和合作项目
基金方式下出口的货物,比照一般贸易出口,实 行出口退税政策);
3.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包括天然牛黄、麝 香、铜及铜基合金(出口电解铜自2001年1月1日 起按17%的退税率退还增值税)、白银等。
出口退税管理规定及目前需要研究的问题

出口退税管理规定及目前需要研究的问题第一部分出口退税规定一、出口退税基本概念(一)出口退税的含义出口退税是对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在国内各生产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出口退税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的并为世界各国普遍接受的、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公平竞争的一种退还或免征间接税的税收措施。
(二)出口退税的法律依据各国的出口退税制度是基于国际贸易规则体系和本国税收法律、法规的框架建立的。
1.《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第六条规定:“一缔约国领土的产品输入到另一缔约国领土,不得因其免纳相同产品在原产国或输出国由于消费时所须完纳的税捐或因这种税捐已经退税,即对它征收反倾销税或反补贴税”。
世界贸易组织《补贴与反补贴协议》明确规定:“补贴是其成员境内由某一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做出财政支持或任何形式的收入支持或价格支持,由此给予的某种利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款规定: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51号)。
(三)出口退税的基本原则第一、国际惯例原则第二、属地管理原则第三、宏观调控原则(四)出口退税的历史沿革1.1980年至1984年出口退税制度建立的准备期2.1985年至1993年出口退税制度形成时期。
3.1994年至2003年出口退税制度的完善时期4.2004年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出口退税制度的发展二、出口退税基本要素(一)出口退税的企业范围出口退税的企业范围,包括对外贸易经营者、没有出口经营资格委托出口的生产企业、特定退税的企业和人员。
正式文件称为“出口商”。
(二)出口退税的货物范围1.一般退税的货物条件享受退税的货物一般应具备四个条件: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必须是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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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退免税法律规定
出口货物退免税(Export Tax Rebate)是指国家为鼓励出口,在出
口环节对企业支付一定比例的出口退税,即退还企业因生产和出口所
支出的行政管理费、税费和各种其他费用,以降低出口商品的成本。
出口退税是各国政府为了激发贸易活动和促进出口贸易而实行的一种
财政政策。
退免税政策的作用
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作为对出口企业降低成本的一种政策手段,
极大地促进了出口经济的发展。
退税让出口企业的贸易成本降低,利
润增加。
这就提高了企业的出口竞争力,加大了出口贸易规模,增加
了出口货物的市场份额。
同时,出口退税还能促使国内工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鼓励各行业提高技术水平、完善产品质量,提高国际
竞争力。
退免税政策的法律基础
中国出口退免税制度的法律基础是《出口税收管理条例》和《关
于印发进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
1.《出口税收管理条例》
《出口税收管理条例》规定了我国出口货物应税行为、退税范围、标准、退税货物的出口管理,流转管理和监管等方面的规定。
其中,
第二章规定了退税的功能、退税标准、退税申请等方面的规定。
条例
明确规定:“国务院将对出口货物免征或者按照规定退还进口货物增
值税、消费税、关税等税款,在进口环节或者支付环节办理退税”,
也就是明确规定了国家给予出口商的退税政策。
2.《进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
《进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是根据出口退税政策制定的,主要规定了退税申请、办理方式、资格审定和监管等方面的管理办法。
其中,第二章规定了退税的申请、审批、核准和享受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此外还明确规定了退税作为国家补贴的性质和退税资金的应用目的,保证了退税资金的使用合规。
退税申请条件
在享受出口退税政策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出口企业在出口环节支付了相应的进口环节或者支付环节
的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税费。
2.出口企业取得了出口货物的出口货物报关单或者出口集装
箱货物托运单等出口证明文件。
3.出口货物“三证齐全”,即外贸出口合同、发票和装箱单
齐全并符合相关规定。
4.出口货物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要求,不属于出口禁止类、限制类、管制类货物。
退税申请流程
出口货物退税申请流程主要分为以下几个环节:
1. 申报
出口企业需要向相关海关机关申报退税。
2. 审批
海关机关根据企业的申报资料,审核是否符合退税条件,并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3. 核准
海关机关对符合退税条件的企业进行核准,并通知国税机关。
4. 税款支付
国税机关向核准通过的企业返还退税款项。
退税申请时间
退税申请的时间,通常是在企业完成出口报关之后。
海关机关需要在出口货物报关后15天内审核完企业的退税申请,核准通过后国税机关将在1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支持退税款项。
企业可以在退税款项到账之后,进行进一步的经营活动或增加资金流动性。
退税税率及范围
目前我国针对不同行业的退税税率不同,主要分为以下几个类别:
1.纺织业、鞋帽业、玩具制造业等传统出口行业,退税率为13%。
2.油墨、油漆、磨料、陶瓷制品等行业,退税率为9%。
3.橡胶制品、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等行业,退税率为5%。
4.电子、机械、化工等高新技术行业以及对外投资、合作开
发等方面的出口商品,退税率为0%。
此外,退税税率还会受到市场行情、政策调整、国际形势变化等
因素的影响。
结束语
作为一种财政政策手段,出口货物退免税既是对出口企业的一种
补贴,又能够优化国内产业结构,提高国际竞争力。
各国政府在真实
反映市场需求的前提下,为了保障本国经济发展的有力性,也会适时
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改。
在企业进行出口贸易时,合理规划、遵循管理、顺应市场,才能顺利享受到多种退税政策,实现更好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