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种收治管理办法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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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后勤的跨部门合作。尤其是“接口”流程的衔接、绿色通道的建立、 各项辅助检查的时限完成等,需要打破部门壁垒,建立团队合作,保 证所有环节和人员都能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任务。
3、12 月,召开全院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会议,向临床相关专科 和职能科室汇报 2013 年度六个单病种的收治情况,动员相关收治科 室做好单病种的质量管理和上报工作,并与职能科室落实在单病种管 理中的职责。
医务科:负责监督单病种质量控制科室执行该病种的诊疗规范, 建立与有关病种相适应的急诊“绿色通道”以及辅助科室的连贯服务 流程与规范。
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电试力卷保相护设产中技工资术艺料0不高试仅中卷可资配以料置解试技决卷术吊要是顶求指层,机配对组置电在不气进规设行范备继高进电中行保资空护料载高试与中卷带资问负料题荷试2下卷2,高总而中体且资配可料置保试时障卷,各调需类控要管试在路验最习;大题对限到设度位备内。进来在行确管调保路整机敷使组设其高过在中程正资1常料中工试,况卷要下安加与全强过,看度并22工且22作尽22下可22都能22可地护以缩1关正小于常故管工障路作高高;中中对资资于料料继试试电卷卷保破连护坏接进范管行围口整,处核或理对者高定对中值某资,些料审异试核常卷与高弯校中扁对资度图料固纸试定,卷盒编工位写况置复进.杂行保设自护备动层与处防装理腐置,跨高尤接中其地资要线料避弯试免曲卷错半调误径试高标方中高案资等,料,编试要5写、卷求重电保技要气护术设设装交备备置底4高调、动。中试电作管资高气,线料中课并敷3试资件且、设卷料中拒管技试试调绝路术验卷试动敷中方技作设包案术,技含以来术线及避槽系免、统不管启必架动要等方高多案中项;资方对料式整试,套卷为启突解动然决过停高程机中中。语高因文中此电资,气料电课试力件卷高中电中管气资壁设料薄备试、进卷接行保口调护不试装严工置等作调问并试题且技,进术合行,理过要利关求用运电管行力线高保敷中护设资装技料置术试做。卷到线技准缆术确敷指灵设导活原。。则对对:于于在调差分试动线过保盒程护处中装,高置当中高不资中同料资电试料压卷试回技卷路术调交问试叉题技时,术,作是应为指采调发用试电金人机属员一隔,变板需压进要器行在组隔事在开前发处掌生理握内;图部同纸故一资障线料时槽、,内设需,备要强制进电造行回厂外路家部须出电同具源时高高切中中断资资习料料题试试电卷卷源试切,验除线报从缆告而敷与采设相用完关高毕技中,术资要资料进料试行,卷检并主查且要和了保检解护测现装处场置理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临床科室“专科专治”管理规定

临床科室“专科专治”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收治病人规范化管理,严格诊疗程序,保障患者安全,使患者得到专业、有效的规范治疗和优质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等级医院评审“单病种质量控制”要求,经医院研究决定,制定《临床科室专科专治管理规定》,请各科室、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一、专科专治相关规定(一)严格按各专科诊疗范畴收治病人:1.门急诊导诊应加强相关知识培训,做好检诊分诊工作。
2.首诊医师应熟悉各专科诊疗范畴,严格遵守诊疗规范,按各专科诊疗范畴对口收治病人。
3.如果患者诊断不明确时,应建议患者急诊科留观或收治到拟诊科室,经多学科会诊后再转入相应专科。
4.对于急性脏器功能不全、各类休克、严重创伤或多发伤、严重水电解质紊乱、酸碱平衡失调、急性中毒、多发性脏器功能衰竭等急危重病人,应先收治到ICU,病情稳定后再转到相关科室。
5.对于急性中毒症状较轻先收治到消化内分泌科;溺水、雷、电击伤先收治到心血管内科;不明原因发热先收治到呼吸内科;不明原因昏迷先收治到神经血液内科,病区医师对门急诊误收治病人,应立即上报上级医师并通知相关科室会诊,明确诊断后立即转入相关科室治疗。
6.就诊患者有几种并存疾病时,接诊医师应按患者就诊时的主要疾病(与主诉相关疾病)收治相应科室。
该类患者入院后三日内,病区医师应根据病情需要邀请相关科室进行会诊。
7.各级医师必须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严禁以专科专治为由,互相推诿诊断不明患者。
8.急诊科主要收治急诊接诊濒死患者及诊断原因不明的留观患者,留观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留观时间超过72小时或诊断明确者必须收入相关专科诊治,违反以上规定者将按专科专治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9.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上级指令性救治任务等特殊情况导致暂时不能专科专治的,由医务科作出相应安排。
(二)严格按《各专科手术目录》和《医疗技术目录》实施手术或操作:1.各专科应严格按照医院《手术分级管理规范》、《各专科手术目录》及《医疗技术目录》实施手术或操作,严禁越级、越科手术或操作。
ICU病人收治标准、范围与病种(2020修订版)

睢县人民医院重症监护病房ICU收治范围、标准与病种医务科2020/4/1医疗安全重症监护执行标准重症监护病房患者收治范围、标准与病种为加强我院医政管理,保证安全医疗,规避医疗风险,制定此标准,各科室遵照执行。
收治范围(患者类型):1、急性、可逆性危及生命的脏器功能不全,经过严密监测和治疗短期内可能得到康复的患者。
2、可能发生病情变化的高危患者。
3、慢性疾病急性加重且危及生命的患者。
4、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危重患者。
收治标准(各系统病变):1、呼吸系统:各种原因导致的呼吸功能不全/衰竭,吸氧浓度>50%,需要呼吸支持(有创和无创通气)和气道管理。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A.呼吸频率>40次/分或>30次/分持续6小时以上或≤8次/min;B.在吸入50%氧气时SPO2<90%;C.动脉血PCO2增高并有呼吸性酸中毒;D.吸痰频率<2小时/次;E.气道严重病变。
2、需要循环支持者:1)需要血管活性药物维持动脉血压和心输出量。
2)任何原因引起的循环血容量(绝对/相对)减少所导致的循环不稳定。
3)心肺复苏后患者。
4)心脏及大血管的可逆性器质性疾病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A.BP<40次/min或>120次/minB.收缩压<90mmHg或舒张压>120 mmHg;C.周围循环灌注不良或持续代谢性或呼吸性酸中毒;D.心律失常难以纠正,影响血流动力学;E.应用血管活性药物(升压/降压)>48小时;F.介入治疗后出现心律失常或血压下降;G.抗凝和溶栓后出现心律失常、血压下降、脑出血等危及生命的情况;H.失血、低血容量与全身性感染出现休克状态;I.主动脉综合征及动脉急性闭塞性疾病未彻底解除;3、需要神经系统监测和支持者。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A.中枢抑制达到威胁气道通畅和痰液引流;B.突然意识丧失(格拉斯哥昏迷评分标准下降>2分);C.癫痫反复发作或者发作时间延长;癫痫持续状态;D.Gasgow昏迷评分<10或有继续恶化可能;E.侵入性监测(如颅内压);F.低体温<35度持续>1小时或持续高热>39度;G.脑出血、脑栓塞累及呼吸、循环中枢需支持治疗;H.脑干梗塞、脑干出血、重型蛛网膜下腔出血等严重危机生命的患者。
临床路径与单病种质量管理规定

临床路径与单病种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指导各科室更好的开展临床路径工作,根据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各科室临床路径工作依据此制度执行.第二章临床路径的组织管理第三条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院长和分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分别任正、副主任及各临床及医技科室主任、相关职能科室主任及专家委员会成员任成员.第四条管理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一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的规划和相关制度;二协调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三确定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四审核临床路径文本;五组织临床路径相关的培训工作;六审核临床路径的评价结果与改进措施.第五条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由分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医务部、护理部、财务部主任任成员.指导评价小组日常工作由医务部负责.第六条指导评价小组履行以下职责:一对临床路径的开发、实施进行技术指导;二制订临床路径的评价指标和评价程序;三对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和分析;四根据评价分析结果提出临床路径管理的改进措施.第七条各科室成立实施小组,由实施临床路径的临床科室主任任组长,护理长任副组长,该临床科室医疗、护理人员和相关科室人员任成员.临床路径实施小组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临床路径相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二负责提出科室临床路径病种选择建议,会同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超声科、财务部等制订临床路径文本;三结合临床路径实施情况,提出临床路径文本的修订建议;四参与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评价与分析,并根据临床路径实施的实际情况对科室医疗资源进行合理调整.第八条各科室实施小组设立个案管理员,由临床科室科秘书担任.个案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实施小组与管理委员会、指导评价小组的日常联络;二牵头临床路径文本的起草工作;三指导每日临床路径诊疗项目的实施,指导经治医师分析、处理患者变异,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四根据临床路径实施情况,定期汇总、分析本科室医护人员对临床路径修订的建议,并向实施小组报告.第三章临床路径的选择与制订第九条各科室应当按照以下原则选择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一外科专业以卫生部外科10个病种县医院版临床路径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选择5个以上病种进入临床路径.二内科、妇产科、儿科选择本科常见病、多发病1~2个病种进入临床路径,但其中必须选择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力衰竭、社区获得性肺炎包括1岁以上的儿童、脑梗死、剖宫产等5个病种,每一病种至少年收治总数达20例以上.三治疗方案相对明确,技术相对成熟,诊疗费用相对稳定,疾病诊疗过程中变异相对较少;第四章临床路径的实施第十条各科室在临床路径实施前应当对有关医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每季度将培训内容、有关反馈情况、开展例数上报医务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临床路径基础理论、管理方法和相关制度;二临床路径主要内容包括具体用药、辅助检查等、实施方法和评价制度.第十一条临床路径一般应当按照以下流程实施:一经治医师完成患者的检诊工作,会同科室个案管理员对住院患者进行临床路径的准入评估,并经科室临床路径实施小组讨论后实施;二符合准入标准的,按照临床路径确定的诊疗流程实施诊疗,根据临床路径表单开具诊疗项目,向患者介绍住院期间为其提供诊疗服务的计划,并将评估结果和实施方案通知相关护理组;三相关护理组在为患者作入院介绍时,向其详细介绍其住院期间的诊疗服务计划含术前注意事项以及需要给予配合的内容;四经治医师会同个案管理员根据当天诊疗项目完成情况及病情的变化,对当日的变异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并做好记录;五临床路径表中的诊疗项目完成后,执行人应当在相应的签名栏签名.第十二条进入临床路径的患者应当满足以下条件:诊断明确,没有严重的合并症,能够按临床路径设计流程和预计时间完成诊疗项目.第十三条进入临床路径的患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当退出临床路径:一在实施临床路径的过程中,患者出现了严重的并发症,需要改变原治疗方案的;二在实施临床路径的过程中,患者要求出院、转院或改变治疗方式而需退出临床路径的;三发现患者因诊断有误而进入临床路径的;四其他严重影响临床路径实施的情况.第十四条临床路径的变异是指患者在接受诊疗服务的过程中,出现偏离临床路径程序或在根据临床路径接受诊疗过程中出现偏差的现象.变异的处理应当遵循以下步骤:一记录: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将变异情况记录在临床路径表单中和病程记录中,记录应当真实、准确、简明.二分析:经治医师应当与个案管理员交换意见,共同分析变异原因并制订处理措施.三报告:经治医师应当及时向实施小组报告变异原因和处理措施,并与科室相关人员交换意见,并提出解决或修正变异的方法.四讨论:对于较普通的变异,可以组织科内讨论,找出变异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也可以通过讨论、查阅相关文献资料探索解决或修正变异的方法.对于临床路径中出现的复杂而特殊的变异,应当组织相关的专家进行重点讨论.第五章医、护、技、药相关科室协调与分工第十五条、医疗分工:一负责临床路径相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二负责提出科室临床路径病种选择建议,会同药学、临床检验、影像及财务等部门制订临床路径文本.三结合临床路径实施情况,提出临床路径文本的修订建议.四参与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评价与分析,并根据临床路径实施的实际情况对科室医疗资源进行合理调整.五及时反馈临床路径运行情况.第十六条护理分工:一协助医师进行各种诊疗工作,负责采取各种检验标本.二认真执行各项护理制度,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做好查对及交接班工作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三做好基础护理、心理护理、饮食护理和服药护理.在护师指导下努力掌握运用护理程序,实施整体护理.四经常巡视病房,密切观察与记录危重患者的病情变化,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第十七条检验科分工:一遵医嘱认真做好路径病人各项体检的检验和登记工作.二严格执行质控标准与制度,认真履行技术操作规程,核对检验结果,负责特殊检验的技术操作,定期校正检验试剂、仪器,严防差错事故.三负责剧毒药品、贵重器材的管理和检验材料的请领、报销等工作.四认真做好收集和采取标本、登记发送报告单工作认真核对,做到正确无误.五做好检验登记工作,担任一定的检验器材的洗刷、做好消毒隔离工作.第十八条放射科分工:一认真做好路径病人的检查和登记工作.二负责路径病人X线诊断和放射线治疗工作,按时完成诊断报告,遇有疑难问题,及时请示上级医师.三参加临床路径相关会议和临床病例讨论会.四加强与临床科室密切联系不断提高诊断符合率.第十九条B超、心电图室分工:一负责日常路径病人“B”超及心电图的临床诊断、体检工作并认真做好登记.二参加临床路径相关会议及临床病例讨论会,提高诊断水平.三加强与临床科室联系,不断提高诊断符合率,协助整理资料,负责病例随访.四经常对本科的仪器进行维护保养工作.第二十条药房分工:一根据临床需要编制药品采购计划,做好药品采购、保管、供应工作.二指导和参加药品的调配、制剂工作,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三按分工负责药品的预算、清领、分发、保管、采购、报销、回收、登记、统计工作.四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和其他药品使用、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第六章临床路径的信息平台管理第二十一条完善临床路径信息管理平台,对临床路径做到实时监测.一按月统计临床路径各项指标.二协助临床科室制作临床路径模板及维护模板.三注意安全,加强维护,定期检测病毒,保证数据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四按时完成处方结算.五负责各科室微机维护保养工作第七章临床路径评价与改进第二十二条实施小组每月常规统计病种评价相关指标的数据开展例数、费用、变异率等,并上报指导评价组.指导评价组每季度对临床路径实施的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分析并提出质量改进建议.临床路径实施小组根据质量改进建议制订质量改进方案,并及时上报指导评价组.第二十三条临床路径实施的过程评价内容包括:相关制度的制订、临床路径文本的制订、临床路径实施的记录、临床路径表的填写、患者退出临床路径的记录及正负性变异等.第二十四条手术患者的临床路径实施效果评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的类型、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的天数、非计划重返手术室次数、手术后并发症、住院天数、手术前住院天数、住院费用、药品费用、医疗耗材费用、患者转归情况、健康教育知晓情况、患者满意度等.第二十五条非手术患者的临床路径实施效果评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病情严重程度、主要药物选择、并发症发生情况、住院天数、住院费用、药品费用、医疗耗材费用、患者转归情况、健康教育知晓情况、患者满意度等.第二十六条医务科每月完成临床路径管理检查小结台帐;每季度召开相关临床、护理、医技、药学、财务等科室负责人会议,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进行卫生经济学分析,完成临床路径管理综合评估小结台帐;第二十七条社会工作科每年对执行临床路径管理的相关人员分别进行满意度调查,完成执行临床路径管理的医务人员满意度小结和执行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满意度小结台账;第二十八条质控科每月根据医院台账目录,检查医务科和社会工作科上述工作的执行情况,并向分管院长提交书面报告;第六章奖惩第二十九条医院每年将对各科室临床路径开展情况包括开展例数、费用对比、数据上报、持续改进措施等进行评比,对开展临床路径工作较好的科室或个人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扬.第三十条对于开展临床路径工作不力的科室,医院将给予有关科室批评和处罚.。
家庭病床暂行工作条例(1984年12月15日 卫生部)

家庭病床暂行工作条例(1984年12月15日卫生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家庭病床的管理,充分发挥家庭病床的效益,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家庭病床是医疗单位对适合在家庭条件下进行检查、治疗和护理的某些病人,而在其家庭就地建立的病床。
第三条家庭病床是我国社会主义医疗卫生工作的组成部分,是一种深受群众欢迎,符合医学发展规律的医疗服务形式。
它适合我国国情,便民利民,利于缓和看病难、住院难的矛盾,利于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各级医疗机构(含厂矿企业职工医院和卫生所),都应当把开展家庭病床作为自己的一项长期任务。
第四条坚持普及与提高结合,中西医结合,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相结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方针,采取多种形式普及家庭病床,不断改善服务态度,努力提高医疗质量,做好优质服务。
第五条加强领导,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到组织、技术、管理三落实,使家庭病床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第二章任务和收治范围第六条家庭病床的主要任务是:一、做好对建床患者的医疗服务。
二、扩大预防,开展健康体检、疾病普查、防治疾病。
三、开展家庭条件下的康复医疗。
四、宣传、普及防治疾病、家庭医学保健知识。
五、选择适当病种,进行疗效观察,研究治疗、预防和康复措施,不断加以总结。
第七条医院一般只在所负责的地段内建立家庭病床。
家庭病床收治病种的范围,应由各级医疗单位根据自身的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确定。
一般是:一、病情适合在家庭医疗的老年病、常见病、多发病患者。
二、出院后恢复期仍需治疗、康复的患者。
三、老弱病残到医院连续就诊困难的患者。
四、适合家庭病床治疗的部分妇产科、传染病、职业病、精神病患者。
五、晚期肿瘤需要支持治疗和减轻痛苦的患者。
对在门诊看病困难而不需要住院的长期慢性病人,要搞好出诊,可不建床。
第三章组织领导第八条各级医疗机构要有一名业务领导干部分管家庭病床工作。
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家庭病床管理机构。
急诊六大病种绿色通道管理规定

急诊六大病种绿色通道管理制度为了确保急诊重点病种危重病人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最大限度争取抢救的时间,进一步提重点病种高危患者的抢救成功率,特制定重点病种患者紧急会诊和优先入院抢救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重点病种患者的急诊服务流程;一、管理范畴需要进入急救绿色通道的病人是指在短时间内发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时间内﹤6小时危及病人生命;这些疾病包括但不限于:1、急性创伤引起的体表开裂出血、开放性骨折、内脏破裂出血、颅脑出血、高压性气胸、眼外伤、气道异物、急性中毒、电击伤等及其他可能危及生命的创伤;2、急性心肌梗塞、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急性脑血管意外、昏迷、重症酮症酸中毒、甲亢危象等;3、宫外孕大出血、产科大出血;二、结合我院急诊患者病种结构及我院专科优势特点,以下为重点病种但不限于: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力衰竭、脑卒中、急性创伤、急性颅脑损伤、急性呼吸衰竭等三、以抢救生命为原则,一律实行优先抢救、优先检查和优先住院,与医疗相关的手续后补办的原则,先救治,后交费;四、实行首诊负责制,实施抢救科室及检验、输血、放射、药剂、手术等相关辅助科室的医护人员必须全力抢救,无条件为患者提供方便,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患者,延误患者的最佳诊疗时机;五、在抢救过程中,如需相关科室会诊,抢救科室呼叫院内抢救会诊原则上相关科室医生在10分钟内,紧急情况5分钟内到达;六、实行上报制度,在进行危重病人和急诊抢救的同时,必须向科主任、医务科报告患者病情及抢救及情况,正常工作日报告所在医务科,夜间或休息日报告院总值班,由医务科或院总值班协调相关科室协助抢救,并在必要时组织抢救会诊;七、急诊科、手术室、ICU、药房、血库、检验科和功能影像检查等科室必须对重点病种患者救治的病人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八、各辅助检查科室须及时接受标本和患者;检验常规项目自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30分钟;心电图、影像常规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30分钟;超声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时间≤30分钟;有关科室在完成上述检查结果之后,须及时电话告知患者所在的科室;九、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必须熟悉本科室重点病种急诊抢救流程和职责;凡需多个科室协同抢救的患者,原则上由对患者生命威胁最大的疾病的专科科室收治;如有争议,急诊科医师有权裁决,或由医务科或总值班决定;急诊科医师收住病人,科室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收;十、对突发公共事件如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群体伤等,有3名以上伤病员的重大抢救时,应在紧急救治的同时,立即报告医务科或总值班,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十一、对重点病种要及时登记,定期总结、分析、质量评价、反馈,并提出持续改进措施,上报医务科;。
病种诊疗规范制度
病种诊疗规范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1 为确保病种诊疗过程的准确、科学和安全,供应优质的医疗服务,订立本规范。
1.2 本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医学研究所、医学协会等权威机构的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2.1 本规范适用于本医院内全部涉及病种诊疗的科室、医生和医务人员。
2.2 各科室可以依据本规范结合实际情况,订立适当的内部诊疗规范和流程。
第三条定义3.1 病种:指按疾病分类标准划分的一类相关疾病。
3.2 诊疗:指医生依据患者的病情,通过临床诊断和治疗,供应医疗服务的过程。
第二章诊断要求第四条临床表现4.1 医生在诊断病种时,应依据患者的主诉、症状、体征和试验室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
4.2 临床表现应具备病种所要求的特征,例如疼痛的部位、性质和放射范围等。
医生应注意特殊情况的辨别,避开病种诊断的误判。
第五条辅佑襄助检查5.1 医生在明确病种诊断前,应进行必需的辅佑襄助检查,如血液化验、影像学检查、内窥镜检查等。
5.2 辅佑襄助检查结果能够供应病种诊断的依据,应依据临床需要,及时、准确地完成辅佑襄助检查。
第三章治疗管理第六条治疗方案6.1 医生在订立治疗方案时,应参考国家医学研究所、医学协会等权威机构发布的病种治疗指南。
6.2 治疗方案应依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订立,包含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等。
6.3 医生应向患者明确说明治疗方案的目的、方法、风险和预期效果,并取得患者或其家属的知情同意。
第七条药物管理7.1 医生在开具药物处方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管理规定。
7.2 药物处方应清楚、准确,包含药物的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等信息。
7.3 医院应建立药物管理制度,确保药物的储存、配送、使用和处理符合相关规定。
第八条手术管理8.1 手术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医院订立的手术规范。
8.2 手术前,医生应与患者充分沟通,解释手术的目的、风险和预期效果,并取得患者或其家属的知情同意。
医院按病种付费管理办法
医院按病种付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按病种付费管理制度
1、各临床科室应根据本科室专业特点
2、按病种付费是指患者从确诊入院
验、治疗、手术、麻醉、住院、护理、用药、医疗材料
部分由医院负担。
3、对于没有走完临床路径且其实际住院费用少于该病种定额费用的1/2或住院天数不足该病种平均住院日的1/2的病例
额2倍以上2倍整“特殊病例”2倍以上
50%
须控制在医院年度内收治的该病种病例总数的5%以内。
4、各病种价格中血液、血制品和组织器官移植的供体均属“除外内容”
5、纳入按病
执行病种价格时质量。
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避重就轻、推诿病人,不得分解住院次数不得变相收取其他费用。
实
者出具“一日清单”
告住院处或医教科组织按病种付费质量控制小组进行分析评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退出按病种付费管理程序。
6
正确引导,使患者准确理解实行按病种付费管理的意义是为了有效缓
患者医疗费用但决不降低医疗服务质量。
7
8
9、各科室医护人员要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10、医院成立按病种付费领导小组和质量控制小组。
(1)
2)按病种付费质量控制小组负责对按病种付费工作进行评价
的顺利实施。
11、各科室应成立相应组织并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相关规章
12、各科室要建立按病种付费登记制度。
13
科室将给予严肃处理。
单病种工作管理办法
1 单病种实施工作要求1.1 各科室成立单病种管理实施小组(市级单病种参照执行):a 组长由科室负责人担任。
b 成员由该科室医疗、护理、临床药学人员和相关科室人员任成员。
c 单病种管理员1-2名。
其中至少一名需由临床科室具有主治以上技术职称医师担任。
d 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要上报医务科备案。
若因人员变动,需将主任签名的调整名单及时上报医务科。
1.2 科室制订单病种管理相关制度。
其中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a 科室单病种管理实施方案。
b 科室单病种管理培训、考核计划,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培训或考核。
c 科室单病种管理质控制度。
1.3 各临床科室收治的单病种,必须熟练掌握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按照各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要求进行管理。
1.4 每完成一例单病种,填写《病种质量管理措施评价调研(试行)简表》,存放在《单病种管理文件夹》中。
1.5 合并症、并发症的处理:a 对于存在糖尿病、高血压等合并症,病情没有达到直接影响单病种实施的严重程度,必须按照单病种质量控制标准进行相关诊疗和质控。
如合并症严重,并属于除外病历,应在科内组织讨论,单病种质量管理实施小组提出处理意见,主管医师在《单病种管理文件夹》的工作日志(见院内网-医务园地-质量控制-单病种研讨会议资料)中做记录。
b 并发症出现时,如属于常见并发症,不影响单病种的实施,按照单病种质量控制标准进行相关诊疗和质控。
如果并发症严重,属于除外病历,应在科内组织讨论,单病种质量管理实施小组提出处理意见。
主管医师在《单病种管理文件夹》的工作日志中做记录。
c 必要时将病例及处理意见上报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院内讨论。
1.6 实施单病种的病历,《医患沟通记录》中要包括对患者进行单病种管理的内容。
1.7 满意度调查:a 对于实施单病种管理的病例,主管医师于患者出院前发放《患者满意度调查表》,并及时回收存在科室文件夹内,如属于临床路径病例,不必重复发放。
b 医院定期对实施单病种管理的医务人员进行满意度调查。
湖南省直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单病种结算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一:湖南省省直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单病种结算管理办法(试行)为引导参保患者合理就诊,切实降低医疗成本,有效控制医疗费用,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个人负担,切实做好省直基本医疗保险施行单病种住院费用结算工作,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明确病种、定额结算。
按照长沙城区统一的原则,确定单病种包干结算病种范围和费用支付标准。
(二)双向选择、自主确定。
根据医院自愿申报情况,确定具体单病种的试点医疗机构;参保患者根据所患疾病自主选择中标医疗机构就诊。
(三)质量至上,医患双赢。
实行单病种包干结算方式的各定点医疗机构应遵守医疗诊疗常规,完善必备检查,保证医疗质量.二、就医管理(一)参保人员所患疾病(无合并症或有合并症但不需同时治疗的,下同)属于包干结算病种范围且需住院治疗的,必须到有相应单病种包干结算方式试点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二)参保人员因患单病种住院,在住院诊疗过程中发现合并其他疾病,需要同时治疗的,各定点医疗机构可不按单病种包干方式结算,改按普通病种方式结算。
(三)参保人员按单病种住院治疗后,同一医保年度内再次以非单病种结算形式住院时,须正常缴纳住院起付费用。
三、定点医疗服务管理(一)未取得单病种包干结算方式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对前来就诊的参保人员,凡确诊为附表所列疾病需住院治疗的,应告知参保人员到有该疾病单病种包干结算方式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急诊抢救者除外)。
若参保人员不同意到有该疾病单病种包干结算方式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该医疗机构应要求其签字确认,所有住院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负;若该医疗机构不说明,不告知就收治单病种参保患者,因此而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属统筹基金部分,省医保局将不予支付或报销.(二)实行单病种包干结算方式的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根据医疗原则制定合理的诊疗计划,确保治疗效果。
要严格按照单病种包干方式结算,不得再收取或变相收取其他医疗费用(若参保人员有特殊要求的,需本人或家属向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并签字认可).(三)定点医疗机构不得将未达出院标准或治疗尚未完成的参保患者催赶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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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民族医院
关于病种收治管理办法的暂行规定
(讨论稿)
一、本办法由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制定报院长办公会
通过,由该委员会负责修订,由医教部负责执行督查。
二、本办法管理范围包括四分院六中心和各临床专科。
三、划分原则:
1、 老城分院处理好“各专科窗口功能,对内对外错位经营”,
坚定不移推进“大门诊、专科专病化 、综合住院、普特专”的办院
方针。
2、目前未独立成科的专业,坚持“科内成组,成熟就分科”的
原则。
3、肿瘤病人:肿瘤科有优先权,各大专科收治或住院确诊的肿
瘤病人都应请肿瘤分院会诊,确立统一方案,以保障病人的利益为前
提的优化方案得以落实。手术科室收治的肿瘤病人确定不做手术治疗
的应在24小时内转肿瘤分院进行放化疗等综合治疗。
4、内、外科病种交叉病人、有手术指征的非手术科室不得收治,
其他情况视预后和病人选择方向具体而定。
5、只要有外科体征的急腹症,禁止在内科观察,需转科的病人
必须先会诊再转科,为确保医疗安全,坚持“病人不动,医生动” ,
杜绝把病人带来带去。
四、专科病种界定:
1、骨科专科医院收治颈、胸、腰、骨盆、四肢、关节等部位的
创伤、骨折、肿瘤、炎症、结核等。
2、肿瘤专科医院收治鼻咽Ca、肺Ca、肝Ca、食道Ca、胃Ca、
直肠Ca、结肠Ca、胰腺Ca、淋巴瘤、白血病、乳腺Ca、颅内肿瘤
(无手术适应症或拒绝手术者)等癌症。
3、脑科专科医院收治神经(康复)系统疾病和颅脑创伤和肿瘤,
神经内科系统暂代风湿、免疫、血液系统等疾病。
4、心血管内科:收治心血管系统疾病。
5、呼吸科:收治呼吸系统疾病。
6、泌尿外科:收治泌尿系外科疾病、疝(14岁以下,含14岁)。
7、肾病内科:收治肾病内科、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暂代新
院呼吸科病种)。
8、肝胆外科:肝、胆、胰、脾疾病及创伤、疝(15岁以上,
含15岁)、肝硬化合并上消化道大出血(有手术指征的)。
9、胃肠、心胸、肿瘤外科:心胸、食道、肿瘤、胃肠梗阻、阑
尾、烧伤、动物咬伤、体表包块及甲状腺、乳腺疾病、腹膜炎(肝、
胆、胰、脾疾病引起的收肝胆外科)、肛门、直肠疾病。
10、消化科:食道、胃、十二指肠、回肠、结肠炎性疾病(包括
结核感染)、急慢性胰腺炎(手术除外)、各种肝病。
11、妇产科:子宫及附件等症、结核、分娩、创伤、女性生殖器
官疾患。
12、儿科:新生儿、儿童(16岁以下)非外科性疾病。
13、眼科:眼眶以内疾病、创伤、异物等。
14、耳鼻喉科:耳、鼻、咽喉炎症、创伤等。
15、大外科:收治一般创伤(血管、神经、肌腱损伤除外)、外
科急诊处置。骨科:四肢的内固定(不需要特殊器械的)、表浅骨折
只需打石膏的。
16、老院普外微创科:收治肝、胆、胰、脾创伤疾病、疝(15
岁以上,含15岁)、肝硬化合并上消化道大出血(有手术指征的)不
愿转新院的,其他外科(除骨科、脑科外)不愿转新院的,但必须第
一时间请相关专科会诊。
17、急诊科:中夜班内科急诊处置,科内观察不超过24小时。
18、ICU:全院生命体征不稳定者、急性脏器功能衰竭者、各类
休克病人、严重感染、大手术术后病人(72小时后视病情决定)、全
麻病人术后监测6-24小时。
19、皮肤科:收治皮肤病、性病病人。
20、整形美容科:烧伤?创伤的整形外科修复、皮肤难治性溃疡、
瘢痕、体表肿瘤、头颈部整形手术、颧骨、下颌、颏部整形术、先天
性唇裂、眉眼部整形、眼睑缺损修补术、内眦开大术、鼻部整形、耳
部整形、口唇部整形、面部除皱、手部整形、褥疮修复、乳房整形、
生殖器整形、肛门先天畸形、吸脂术、各种激光治疗、注射除皱、微
创抗衰老(具体细则见2011年11月17日《黔江民族医院医教部关
于整形科治疗范畴的批复》)。
21、口腔科:口腔内疾病、创伤、颌面部外伤。
22、门诊: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皮肤、口腔、妇产科、
儿科等按专科收治。
23、中医科不能看各科危急重症病人,不看专科较强的疾病,如:
眼科、耳鼻喉科,特别是青光眼、白内障、妇产科出血、产科(第一
时间请产科医师会诊)等疾病。
五、特殊情况的界定:
1、泌尿系结石、肾盂、输尿管积水,不管什么原因都收治泌尿
外科,前列腺不管有无其他基础疾病,必须收泌尿科。
2、胆结石病人消化科不能收治,其他科室收治有合并胆结石的
患者必须请肝胆外科会诊。
3、创伤、脑外、胸外、骨外、胃肠、肝胆、泌尿、妇科分科收
治,前后左右发际的创伤归属脑外;前发际至颧骨由眼科;颧弓至颈
前由耳鼻喉科;心胸、纵膈创伤归胸外; 复合性创伤以危及生命或
预后的轻重缓急来确定首诊归科。
4、肿瘤科病人除规定病种外,其余肿瘤病人确定不做手术的,
72小时内转肿瘤专科医院,开刀的不能一刀了事,要归口做好后期
的放化疗工作。
5、儿科与耳鼻喉科科交叉病种界定:凡以“卡他症状”为主要
表现的儿童收儿科。
6、各专业的危重病人,评估病情后第一时间转ICU,不能在失
去抢救时机才转ICU,违者视为违反归科归口。
六、考核原则:
1、平时由质控小组抽查和医教部专人普查。
2、凡是举报未归科归口,复核属实奖励100元/例,直接交证据
奖金200元/例。
3、有意见交质控委员会五人小组审定为终极意见。
4、未归科归口,其收入划出科室归院部,并罚款500元/例(科
主任300元/例,主管医生200元/例)从当月预防工资中扣除。
5、未归科归口第二次处一倍至十倍的罚款,态度不端正者全科
当月无奖金,科室当年不能评各种奖项,出现纠纷的,首诊科室负主
要责任或全责。
黔江民族医院医教部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