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许可证办理流程有哪些

人力资源许可证办理流程有哪些
人力资源许可证办理流程有哪些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申请是指企业为用人单位和人才提供中介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的专营或兼营的组织,需取得许可牌照,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

它的办理流程是:1.准备好申请材料,单位所在区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服务大厅窗口送申请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会叫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告知哪里需要修改并告知受理的标准。

3.受理后就是行政部门的内部审查。审查人员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文件,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实际审查,最后告知申请人要进行实地考察的具体时间要求。

4.实地审查完成后,审查人员将申请材料推送给批准人员。并作出给予通过或者不通过的通知决定,不通过会告知原因。

具体需要准备的资料是:1、《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申请表》;非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应填写其隶属法人单位情况;

2、办公场所证明;

3、验资部门出具的验资报告;

4、专职工作人员登记表、学历证书,从业资格证书;

5、健全可行的工作规则;

6、应公开的服务内容、程序、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文稿;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单位法人登记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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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企业从可行性研究报告到取得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具体流程 一.取得试生产许可证(试生产批文)需要所需要的工作流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安全预评价安全评价(初步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 环评(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职业卫生预评价(有资质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初步设计(设计院)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设计院)消防建审报告(消防部门)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静态验收)试生产批复文件 二.取得生产许可证之前需要做以下准备工作 消防的验收报告(消防部门) 特种设备的验收报告(锅检所) 防雷检测报告(气象局) 重大危险源备案(安监局) 应急预案备案(安监局)注:在备案前必须编写《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经过应急专家组评审合格后方可备案 职业卫生“三同时”备案 安全设施“三同时”备案 三.需要联系以下机构 1. 评价机构: 安全预评价和安全评价报告(安评公司) 重大危险源评估及辨识(安评公司) 环评报告(环评公司) 2. 监理机构: 建设工程监理 环保监理 3.安监局: 应急预案评审备案 重大危险源评备案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4.技术质量监督局 设备、管道、压力容器检验报告 四:需要取得的证件 1.危化品登记证 2.试生产许可证(批文)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销售许可证

五.试生产备案需要材料: (一)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表(两份); (二)试生产(使用)方案(两份); (三)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试生产(使用)方案以及是否具备试生产(使用)条件的意见(两份); (四)专家对试生产(使用)方案的审查意见(两份); (五)安全设施设计重大变更情况的报告(两份); (六)施工过程中安全设施设计落实情况的报告(两份); (七)组织设计漏项、工程质量、工程隐患的检查情况,以及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报告(两份); (八)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复制件两份); (九)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手续(复制件两份); (十)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制件),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名单(两份); (十一)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两份); (十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说明(两份); (十三)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清单、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清单(两份); (十四)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两份)。 六.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所需的资料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及文件;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监理情况报告; (三)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四)试生产(使用)期间是否发生事故、采取的防范措施以及整改情况报告;(五)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复制件); (六)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七)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还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文件(复制件)。

沈阳市商品房预售证办理流程

沈阳市商品房预售证办理流程 一、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②、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③、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④、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城市商品房预售售管理办法》第五条与《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内容相同;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申报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三、申报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5、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6、规划设计方案和主要楼层或户型平面图、剖面图(复印件)(1份); 7、已完成基础以上的的部分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8、《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复印件)(1份); 9、商品房预(销)售方案(方案中应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交付使用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原件)(1份); 10、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预售条件的工程进度证明(原件)(1份); 12、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表; 13、建筑施工许可证; 14、工程建设施工合同。 四、办理程序:1、受理;2、审查资料;3、现场查看;4、发证。 五、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六、收费事项:不收费

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办理年审的流程

什么样的公司需要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什么样的公司需要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需要什么样的公司需要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要求是什么? 公司需要对人才举荐、人才培训、对人才信息网络服务等等项目进行服务的企业则需要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那人力资源许可证对企业的要求是什么呢? 人力资源服务xx办理资料: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登记表; 2、所用场地的产权或租赁合同证明; 3、不少于200万元注册资金证明材料; 4、5名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经过相关培训从业人员证明材料以及社保记录; 5、健全可行的工作章程、制度和开发人力资源服务的工作规则、安全管理制度; 6、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这些都是在申请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之前需要的资料。 其中的资金证明这些都是需要实际缴纳的。而人员审批这块的要求也较为严格,要求大专学历的人员,在公司名下有连续不间断的社保记录。这些都是在申请资料中需要体现出来的。 办理初期了解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申请资料外,还可以了解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的年审内容及流程有哪些? 年审的工作流程: 1.机构可在申报期内,登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年审,并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书面材料报送所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情况提出初审意见。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面审查,对通过年审的,应在《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上加盖年审专用章。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在年审期间,机构可正常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活动。 以上内容就是关于什么样的公司需要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相关问题解答,如有疑问皆可咨询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相关职能部门、或者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线上平台上进行查询。 本文内容由广西南宁皓淼商务有限公司整理编写所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是由省级审批机关进行处理的,办理过程会相对麻烦一些。可选择具有专业办理资质的、行政审批设立的机构进行服务。皓淼商务从事企业商务服务已十年之久,始终坚持着“用心服务、助您成功”为企业服务之宗旨。皓淼商务也有在会计代理记账、建筑资质认证、经营许可证类等都有进行涉猎,并且帮助企业解决了经营上的问题。 2020年皓淼商务期待与更多的企业家们一起交流合作!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年修正本)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年修正本) (2004年1月7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2004年1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2013年5月31日国务院第十次常务会议通过2013年7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8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4年7月9日国务院第54次常务会议通过2014年7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 申报资料: 1、申报表: (1)“企业基本情况”及后面“正副本需载明的内容”是否与营业执照相符,“企业基本情况”不得有空项,法人代表必须亲笔签名。(载明的企业地址必须冠有“山东省”,主要负责人必须是法人代表)。(2)经理不得兼任分管安全副经理,分管安全副经理不得兼任安全机构负责人; 2、申报材料: (1)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操作规程目录; (2)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及实施情况);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包括企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安全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 (4)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复印件);(5)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6)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包括企业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 (7)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以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证明; (8)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 (9)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要针对本企业业务特点可能会导致的职业病种类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10)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根据本企业业务特点,详细列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事故易发部位、环节及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11)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本着事故发生后有效救援原则,列出救援组织人员详细名单、救援器材、设备清单和救援演练记录); (12)装订时,应用彩页纸按目录的十二分项隔开。所有资料都应按顺序编好页码(包括复印件)。社会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除申报材料里装订外还须单独装订一份附在申报材料外。

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所需材料 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原件); 2.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3.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证明(原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出让(转让)合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提交销售价格批准文件和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6.开户银行出具的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的证明(原件); 7.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复印件)和经施工单位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 8.属于绿化隔离带地区的项目,提交市绿化管理部门认可机构出具的确认商品房范围的证明文件(原件); 9.已将土地使用权或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设定抵押的,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预售的证明(原件); 10.商品房预售方案,包括: (1)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3)项目预售计划 (4)本期预售商品房情况???? (5)本期自留商品房情况 (6)项目开盘应急预案 (7)预售资金监管方案 (8)商品房质量问题投诉渠道 (9)商品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10)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11)其他材料: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包括物业服务费用评估报告摘要、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等内容);临时管理规约;项目建设方案及备案登记表;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建筑物名称核准文件;商品房装饰装修标准及相关附属设备设施的交付使用情况等材料。 二、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变更提交材料 1.开发企业名称变更的: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原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发企业名称变更的文件(复印件); (3)名称变更后的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名称变更后的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5)开发企业书面通知预购人名称变更的承诺(原件);

41号令《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1号 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已经2011年7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5月17日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10号)同时废止。 局长骆琳 二○一一年八月五日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严格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指依法设立且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核准文件从事生产最终产品或者中间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活动。 企业涉及使用有毒物品的,除安全生产许可证外,还应当依法取得职业卫生安全许

可证。 第四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并负责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中央企业及其直接控股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总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 第六条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将其负责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委托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涉及剧毒化学品生产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不得委托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涉及危险化工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不得委托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 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受委托的范围内,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实施许可,但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和个人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称实施机关。 第七条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委托事项予以公告。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监督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对其法律后果负责。 第二章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 第八条企业选址布局、规划设计以及与重要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完整版

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申请 1、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必须填写统一格式的《》一式四份,报业务科。 2、企业应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 (2)例行(型式)试验报告; (3)环保、卫生证明等。 3、业务科将所有资料初审合格后,将申请资料报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科,由市局统一安排初审和检查。 4、市局初审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受理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企业的申请材料后,应在工作日内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三、现场审查 1、规定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封样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在受理申请后2个月内组织对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现场抽封样品。省许可证办公室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材料汇总,并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审查部。审查部自收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报送材料之日起45日内完成企业生产条件抽查和材料汇总,并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全国许可证办公室; 2、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由审查部组织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封样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在受理企业申请后15日内将相关材料转交审查部。审查部自接到省许可证办公室报送的材料之日起2个月内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现场抽封样品。审查部自收到省许可证办公室报送的材料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全国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3、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审查工作由审查组承担,审查组实行组长责任制,审查组对审查报告负责。 四、样品检验 申请取证企业应当在封样15日内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机构受到样品后,应当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检验,并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工作。标准中对产品检验有特殊要求的,按标准规定进行。产品检验周期超过第十四条规定的材料报送时限时,材料报送时间以检验完成时间为准。 五、汇总、审定、发证 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自接到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部汇总的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审定。经审定,符合发证条件的,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将上报材料退回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审查部并告知企业。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申请要点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申请要点 申办条件 1、有与申请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资金等; 2、有至少5名以上大专以上学历、且取得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 3、有健全可行的工作章程和管理制度; 4、为独立法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办材料 1、逐项填写《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申请表》一式两份;有上级主管部门的,上级主管部门要在相应栏内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非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应填写其隶属法人单位情况; 2、办公场所证明; 3、验资部门出具的验资报告; 4、专职工作人员登记表、学历证书,从业资格证书; 5、健全可行的工作规则; 6、应公开的服务内容、程序、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文稿;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单位法人登记证明;其他法人单位需提交相关登记注册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非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非法人单位的证明材料,及其隶属法人单位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单位的证明材料; 9、其它要求提交的材料。 办理程序 申办部门接到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申请报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核准同意的,发给《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不同意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

理由。经批准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按有关规定:属事业单位的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属企业的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内容摘自:https://www.360docs.net/doc/ff9166180.html,。 附: 申请人力资源服务 行政许可申请表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最新】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已经2004年1月7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四年一月十三 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中的“民用爆破器材”修改为“民用爆炸物品”。 第五条修改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三款、第四条、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中的“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修改为“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并在办理工商登记后3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第十三条修改为:“取得《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基本建设完成后,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对其进行查验,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取得《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生产民用爆炸物品。” 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四条修改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申请生产许可证程序及需资料

一、先在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上申报 下载《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二、填报 三、上报给潍坊市质监局,潍坊市质监局上报给省质监局,或潍坊市质监局不予受理,直接上报到省质检局。省级部门进行审查,许可机关实地核查,完成对申请人的实地核查和产品抽样工作,并向申请人发出实地核查结论告知书。再次,检验机构完成检验工作后,应当出具产品检验报告 四、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及时将获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书的生产者名单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生产者必须在取得生产许可后,方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的生产。 一、取得生产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与生产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与生产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厂房设施;其卫生管理符合卫生安全要求; (四)与生产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等生产条件; (五)与生产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符合有关要求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六)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和责任制度; (七)与生产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出厂检验能力;产品符合相关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要求; (八)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工艺落后、耗能高、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申请人应当向生产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许可机关)提交生产许可申请。 三、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书; (二)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添加剂有关生产工艺文本; (四)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生产场所的合法使用权证明材料,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和厂房设施、设备布局平面图复印件; (五)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生产设备、设施的合法使用权证明材料及清单,检验设备的合法使用权证明材料及清单; (六)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和责任制度文本; (七)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八)生产所执行的食品添加剂标准文本;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许可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生产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管理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等规定情形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四)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五)申请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性告知予以补正的材料及要求,并向申请人发出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视为受理; (六)申请事项属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生产许可申请,并向申请人发出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许可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五、许可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组织对申请人是否具备持续生产合格产品的必备生产条件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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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制度是商品房买卖市场的一种销售形式,就目前而言,商品房预售已经成为了我国商品房销售的主要途径了。所谓的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预先支付定金或房款的行为。具体来说,习惯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没取得房屋产权证房屋称为期房。开发商出售期房称为预售,购房者买房时就要与开发商签订房屋预售合同。商品房预售(期房交易)不同于商品房销售(现房交易),因其不可预知性导致商品房预售过程中会出现现房销售中所不存在的风险点,例如交易地位不公平、销售方式不规范等,而这些风险点最终都归于承购人一方承担。因此国家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商品房预售予以规制,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正是其中之一,也是最为重要的规制要件。 所谓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也就是开发商在预售商品房时所需要办理的相应主管部门的预售行政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产生的法律依据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浙江省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等相关法律。上述法律法规都指向一点,即对于需要进行预售的商品房,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及程序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预售许可;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核准预售许可之后,开发商才可以对外公开预售商品房。 笔者现将杭州地区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相关条件及程序罗列于后,以供参考。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核准条件 我国对商品房预售许可核准的条件规定如下: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多层建筑已完成主体结构三分之一以上; 2、高层建筑已完成地面以下的主体工程;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市、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品房预售登记时,除应当提交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交标准地名批准文件、拆迁户安置情况说明和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的证明文件。 上述五点为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相应条件,其中前三点规定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后两点规定于《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四到六款,“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五)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六)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在具备了上述条件之后,开发商才可以向房产主管行政部门提出预售许可申请。可以说,针对期房的不可预知性,相关部门已经出台了法律法规对预售条件予以限制,通过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范来减少期房购买人的风险。 二、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需要的材料 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具备了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后,开发商可以向当地的房产主管行政部门递交申请表和申请所需随附材料,随附材料大多为证明开发商所要申请人的商品房已经具备预售条件的资料,具体由各地的房地产管理局确定所需材料。 杭州市房产管理局明确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需材料为以下19项内容: 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原件); 2、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复印件); 3、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

(整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Regulation on Work Safety License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 Decre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No.397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已经2004年1月7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The Regulation on Work Safety Licenses, which has been adopted at the 34th executive meeting of the State Council on January 7th 2004, is hereby promulgated and shall come into force as of the day of promulgation. 总理温家宝 Wen Jiabao, Premier 二00四年一月十三日 January 13th, 2004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Regulation on Work Safety Licenses 第一条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Article 1 With a view to strictly regulating work safety conditions, further enhancing work safety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thus preventing and reducing work accidents,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和常见问题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和常见问题 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条件 (一)有营业执照 (二)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 (四)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五)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六)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八)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材料 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 3)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三份(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重新提出申请的企业 4)产品实施细则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3.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和受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企业,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提出申请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时,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步企业实地核查。 企业生产许可证申请被受理以后,应接受审查。审查组织单位将指派2至4名审查员组成审查组,根据《XX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进行实地核查,审查前5日通知企业,核查时间一般为1-3天。 第三步企业产品检验。 在第二步接受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企业,要进行样品抽样检验。企业根据审查组提供的所有承担该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自主选择检验单位,审查组填写《XX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单》一式四份。 第四步审定和发证。 国家质检总局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符合发证条件的,国家质检总局应当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国家质检总局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20日内,将获证企业名单以公告、网络方式向社会公布。 4.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常见问题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行政许可法》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要求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地产销售许可证办理流程

天津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办理流程天津市各区县 第一阶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在我国进行商品房销售必须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否则就不能够进行商品房销售。现在就如何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进行归纳整理,供相关当事人参考。 一、商品房许可证主管部门是住建局。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包括期房,在售前均必须到住建局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二、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应向住建局提供以下证件: (一)商品房销售申请报告。 (二)填写《天津市商品房销售登记表》。 (三)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四)商品房建设投资计划。 (五)《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配核定用地图。 (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七)建设项目的总平面图、首层及标准层平面图。 (八)供热配套证明。 (九)燃气证明。 (十)市物价局的商品房销售价格批复。 (十一)属于预售商品房的,需提供完成主体工程投资额20%以上的证明文件。 (十二)商品房申请销售明细表。 注:第(一)、(二)、(七)、(八)、(十二)项须提供原件,其他各项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但须携带原件复核。 三、办事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流程: (一)提交要件。 (二)审核。 (三)查勘项目现场。 (四)审批。 (五)发证。 三、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时限: 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受理申请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然后上报上一级住建局产权市场管理处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在销售许可证办理过程中应注意的环节: 1、土地公示 开发商在缴纳土地保证金一周内,如无其他开发商参与竞价,则进入为期20天的土地公示期;如在一周之内如遇其他开发商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办理全攻略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办理全攻略 21世纪就是人才的竞争,所以很多企业或者个人都开始涉足人力资源服务,但是想要从事人力资源服务需要具备相关的资质。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的必要前提条件。那么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要如何办理呢?下面屹商企业小小屹为大家细细道来: 首先,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有明确的业务范围、相应的机构章程和规章制度; 2、有不少于20平方米的固定服务场所(冠以省名的不少于40平方米)和相应办公设施; 3、有1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 4、有3名以上具备相应职业资格(冠以省名的应有5名以上大专以上学历,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从业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办理申请材料 其次,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 1、主办单位或拟任负责人签署的书面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机构名称、地址、业务范围、服务方式、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及申请开办时间等; 2、拟任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拟任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的个人简历及近期免冠照片三张,单位开办的还应出具开办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成立批文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开办的须提供居住地派出所的居住证明; 3、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机构章程应载明下列事项: 机构名称、性质、服务宗旨、业务范围、组织形式、出资方式和数额及其他有关事

项; 4、工作场所及办公设施的使用证明(租用的须附租赁协议); 5、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6、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开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表》(一式三份)。 哪些行业需要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再次,哪些行业需要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1、职业中介 2、猎头服务公司 3、网上招聘,收集和发布职业供求信息。 职业中介: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为用人单位和居民家庭推荐劳动者;开展职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收集和发布职业供求信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互联网职业信息服务;组织职业招聘洽谈会;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的其他服务项目。猎头服务公司:物色人才,是帮助优秀的企业找到需要的人才,这个词另外的说法叫做高级人才寻访。 网上招聘业务,收集和发布职业供求信息。例如智联招聘、前程无忧。 最后,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有哪些流程: 1、受理:对申请机构提交的材料,即时审理。 2、审查:对申报材料齐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对提供材料不完备的,随时告知申请机构予以补正。 3、实地考察:工作人员到现场对开办场所、办公设施、办公环境等进行实地考察。 4、发证: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颁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以上便是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办理的全攻略,从需要具备的条件到材料的准备再到办理流程,您都清楚了吗?若您还是觉得办理起来太过繁琐,那就来屹商企业吧!

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要求及流程

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要求及流程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生产食品时需要对水质要求很高,因此食品用纯净水设备受到人们追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需要按照我国规定的。这里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要求及流程吧。 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要求: 1、申报产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3、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4、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合理的设备布局、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6、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培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等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原料

验收、生产过程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7、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对生产食品有其他要求的,应当符合该要求。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 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按照地域管辖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到所在地的市(地)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2、企业填写申请书,准备相关材料,然后报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3、接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通知后,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4、接受审查组对企业必备条件和出厂检验能力的现场审查; 5、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即可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其副本。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遇到房屋土地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ff9166180.html,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随着国内房地产产业的快读发展,购房人员的不断增加,商品房预售已经成为了我国商品房销售的主要途径了。那么,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流程有哪些?需要哪些材料?大家对此多有疑问,接下来,赢了网小编将为您作详细的解答。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核准条件 我国对商品房预售许可核准的条件规定如下: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外,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多层建筑已完成主体结构三分之一以上; 2、高层建筑已完成地面以下的主体工程;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市、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品房预售登记时,除应当提交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交标准地名批准文件、拆迁户安置情况说明和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的证明文件。 上述五点为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相应条件,其中前三点规定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后两点规定于《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四到六款,“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五)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六)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在具备了上述条件之后,开发商才可以向房产主管行政部门提出预售许可申请。可以说,针对期房的不可预知性,相关部门已经出台了法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办理条件和流程

注册公司之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在上海新注册公司想要申请人力资源许服务许可证,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以及需要什么材料和流程是怎么办理的呢?那么下面就跟大家主要说说注册公司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满足条件、所需材料、流程以及注意事项。 一、新注册公司想要申请人力资源许服务许可证满足条件 1、公司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0万元; 2、公司需要有实际商业的办公经营地址; 3、公司要有至少五名专职人员(大专以上学历、取得人才中介职业资格证书); 二、新注册公司想要申请人力资源许服务许可证所需材料 1、申请书、申请报告; 2、《上海市设立内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申请表》; 3、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公章、法人章; 5、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简历、身份证原件; 6、五名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人才中介资格证书、用工单位劳动合同、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7、公司注册地址、实际办公经营地房产证明(不少于50平方米的商业用房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年以上租赁期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8、公司办公设备(品名、型号、数量等)情况;

9、财务报表; 10、公司制定的工作规范及公司章程; 三、新注册公司想要申请人力资源许服务许可证流程 1、注册、登录“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 2、补充填写,包含(机构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及股东出资情况、工作人员专及职工作人员)信息; 3、附件扫描件上传,包含【申请表、申请报告(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简历、专职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公司注册地址及实际办公经营地址房产使用证明(经营地址租赁协议及产证文件、办公场所拍照件、工作设备情况、工作规范及章程)】,提交申报(约3-5个工作日预审核); 4、递交材料,预审核通过后至隶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递交纸质材料及原件材料(原件当场审核后归还,仅留复印件),审核时间自受理之日起20日左右,符合条件即核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四、新注册公司想要申请人力资源许服务许可证注意事项 1、若公司注册地址与实际办公经营地址一致的情况下仅需要1份地址证明材料即可; 2、实际办公经营地址的产证必须携带原件(依据上海市崇明区标准,隶属区域不同可能会有所标准不同); 3、办公场所拍照件要求【实际办公经营地址门牌拍照(**路**号)、公司铭牌拍照(看得到室号)、室内办公环境拍照件(需体现办公设备、专职人员及数量)】。 4、许可证核发后有效期5年,次年至到期前每年度的1-3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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