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意义

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意义

首先,新生儿听力筛查可以帮助及早发现听力缺陷。听力是婴幼儿语言和认知发展的基础,早期发现听力问题可以帮助幼儿从婴儿期就开始接受合适的治疗和康复,避免或减轻听力损失给儿童语言和认知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

其次,新生儿听力筛查可以促进早期干预。新生儿听力筛查的主要目的是尽早发现听力缺陷,及时干预。早期干预可以帮助婴幼儿尽早建立语言能力,通过听觉输入来认知和理解世界。从出生后的最初几个月开始接受干预可以提高儿童的康复效果,帮助他们尽早适应听觉环境。

此外,新生儿听力筛查可以避免延误诊断。新生儿听力问题如果延误诊断和干预,会对儿童的语言和认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及早发现和干预可以避免听力问题被忽视或被错误诊断,保证儿童能够获得适时的治疗和康复。

再次,新生儿听力筛查可以提高社会经济效益。通过早期发现和干预听力问题,可以减少儿童的长期医疗和特殊教育支出,提高其生活质量。此外,听力正常的儿童能够更好地适应学习环境,提高学习成绩和就业机会,对个人和社会都有积极的经济效益。

最后,新生儿听力筛查是一项非常安全和简洁的方法。新生儿听力筛查通常采用耳耳蜗电生理检测技术,通过记录婴儿耳蜗神经的电活动来评估听力功能。这项检测方法安全、无创伤,对婴儿来说没有任何痛苦或不适感。此外,筛查过程简单、迅速,通常只需几分钟就可以完成。

综上所述,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意义在于及早发现听力问题,促进早期干预,避免延误诊断,提高社会经济效益。通过对新生儿进行早期的听力

筛查,可以为他们的语言和认知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为他们未来的生活和学习提供有力的支持。

有关新生儿听力筛查知识

有关新生儿听力筛查知识 一.新生儿听力筛查的重要性: 听力障碍是常见的出生缺陷。正常新生儿中双侧听力障碍 的发生率约0.1‰—0.3‰。在经过重症监护病房抢救的新 生儿中,听力障碍发生率高达22.6%。3岁前是儿童听力 发展的关键时期,通过筛查,在新生儿期或婴儿期对听力 障碍做到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干预,能最大限度减 少因听力问题造成的残疾,使聋儿聋而不哑。 二.新生儿听力筛查、诊断对象: (一)筛查对象: 1、出生72-120小时(3-5天内)进行初次筛查。 2、出生时在医院未接受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初次筛查未通过的。 3、3岁以下婴幼儿有下列高危因素之一者。 ①在新生儿重症监护室监护时间超过24小时。 ②有听力障碍家族史 ③巨细胞病毒、风疹病毒、疱疹病毒、梅毒或弓形体引 起宫内感染。

④颅面形态畸形,包括耳廓和耳道畸形等。 ⑤出生体重低于1500克 ⑥患高胆红素血症。 ⑦使用过耳毒性药物。 ⑧患细菌性脑膜炎 ⑨出生时Apgar评分低于4分。 ⑩使用人工呼吸机超过5天。 ⑾临床怀疑存在与听力障碍或感觉神经功能障碍有关的 综合症。 (二)诊断对象 筛查或复查未通过者应于出生3个月、6个月进行二次诊断。 三.筛查、诊断方法 1、筛查:采用耳声发射法(TEOAE) 2、诊断:筛查或复查未通过者,经耳声发射(TEOAE、 OPOAE)、脑干诱发电位等听力学及相关检查进行确诊和提 出处理意见。 四.筛查结果

1、“通过”――表示在您孩子的外耳道记录到正常的耳声发射反应,说明您孩子的外周听觉器官功能正常,但在孩子发育过程中,听力会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如急性传染病、耳毒性药物、中耳炎和噪音等,因此要继续关注孩子的听力和语言发育情况。 2、“未通过”――表示在您孩子的外耳道未记录到耳声发射反应,可能是孩子的听力有问题,也可能是测试时环境噪音过大(噪音大于30dB),或婴儿耳道内分泌物堵塞,或存在中耳病变,因此需要复查。同时患儿父母要留心观察患儿的听性行为(对声音的反应)。 新生儿听力筛查、诊断流程图

新生儿听力筛查

新生儿听力筛查 新生儿听力筛查 (universal newborn hearing screening,UNHS) 一.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意义。 (一)发病率: 听力障碍是常见的出生缺陷。国内的统计报道,正常新生儿听力障碍发生率为0.3%,其中中重度以上者0.05%。在经过重症监护病房抢救的新生儿中,听力障碍发生率高达22.6%,其中,重度以上者为1%。我国每年有2000万新生儿出生,这就意味着每年有2~6万严重听损伤儿出生,其致残比例超过任何常见的先天残病。 (二)听力障碍对言语发育的影响: 1 正常的听力是进行语言学习的前提,听力正常的婴幼儿一般在4-9月,最迟不超过11月呀呀学语,这是语言发育的重要阶段性标志。而严重听力障碍的儿童由于缺乏语言刺激和环境,在语言发育最重要和关键的2-3岁内不能建立正常的语言学习,最终重者导致聋哑,轻者导致语言和言语障碍、社会适应能力低下、注意力缺陷和学习困难等心理行为问题。 2 影响最终语言能力的唯一相关因素是听力障碍发现时间的早晚,而不是听力损害的程度。 3.如果能在新生儿期或婴儿早期及时发现听力障碍的儿童,可使用助听器等人工方式帮助其建立必要的语言刺激环境,则可使语言发育不受或少受损害。由此可见,早期发现听力障碍在预防聋哑和语言发育障碍中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历史与现状 ㈠. 新生儿听力筛查历史: 发现用传统的高危家庭登录管理的办法只能发现约50%的先天性听力障碍儿童,通过常规体检和父母识别几乎不能在第一年内发现听力障碍患儿。唯有新生儿听力筛查才是早期发现听力障碍的有效方法。 ㈡新生儿听力筛查现状

1999年,杭州会议,中国残联、卫生部等10个部委联合下发“关于确定爱耳日的通知”中,首次提出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把新生儿听力筛查纳入妇幼保健的常规检查项目,并将这项工作明确为卫生部门的工作职责之一。此后,在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先后开始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2004年10月南京会议部署全国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 三.新生儿听力筛查的策略 1.新生儿听力筛查包含:全体人群筛查 universal screening;目标人群筛查targeted screening。当前所说是新生儿普遍筛查Universal newborn hearing screening,UNHS; 2.普遍筛查贯彻的原则: ⑴普遍筛查包括正常产房和NICU的所有新生儿都应在出院前接受听力筛查。 ⑵3个月内接受诊断所有未通过复筛的小儿,在三个月内开始相应的医学和听力学评价,最高转诊率为4%。 ⑶6个月内接受干预。 ⑷跟踪和随访。 ⑸权益保障 ⑹数据库和信息系统 ⑺质量控制 ⑻多学科合作从广义上说,新生儿听力筛查是一项系统化的社会优生工程,它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及运作模式等都应包含在内,涉及多个专业和学科,组织工作的难度和复杂性要远远大于其它新生儿疾病的筛查,该项目的顺利开展有赖于多学科的协调与合作。 不同科系的医学任务及其责任简述如下: ⅰ.耳鼻喉-头颈外科:它的评估应当包括临床病史、家族史、体格检查,以及涉及到耳、头部、面部和颈部的检查,以及可能与儿童期听损伤相关的组织和器官,如皮肤(色素沉着)、眼、心脏、肾脏和甲状腺的实验室检查; 耳科学检查;另外,耳科学检查应作为常规检查。

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的应用

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的应用当一个新生儿来到这个世界上之时,我们总是用各种方式来保护、照顾和检查他们的健康状况,而其中一个重要的检查就是听力筛查。听力筛查是指通过各种技术手段检测新生儿的听力是否正常,以尽早把握治疗时机。本文将介绍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的应用及其意义。 一、常规的听力筛查方式 常规的新生儿听力筛查方式有三个:观察法、ABR法和OAE 法。其中,观察法是通过观察新生儿的听觉反应,例如他们是否能够对声音产生反应,或者是否愿意转向声源来确定他们的听力状况。ABR法(脑干听觉反应)则是通过电极测量脑干反应来检测听觉通路的功能,而OAE法(耳廓声反应)则是通过检测耳廓反射来确定是否有内耳损伤。 无论采用哪种方式进行听力筛查,都需要专业人员来进行,以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如果有任何疑问或发现不正常的结果,则需要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

二、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的优势 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的使用有很多优点。首先,它可以检测出内耳损伤或各种听力障碍,例如耳聋或听力弱。如果这些问题不及时发现和治疗,将会对孩子的语言、认知和学习能力产生负面影响。其次,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可以帮助医生识别可能存在的其他健康问题,例如遗传性耳聋或其他先天性缺陷,在这样的情况下,准确的初步评估可能会指导更深入的评估。 除此之外,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可以早期干预,即在孩子的听力问题出现之前便采取预防措施。例如在孩子的语言发育阶段使用助听器、进行听力康复等对于孩子的语言发育和认知能力均起到积极作用。其中,早期干预是最为重要的,因为它可以带来最大的益处,减少听力问题对孩子的学习和日常生活产生的负面影响。 三、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的现状和未来 目前,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已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的应用,许多国家也已经制定了相应的规定和标准,规定了新生儿必须要进行听力筛查,以保证他们的健康成长。同时,听力筛查技术也

新生儿听力筛查宣传资料

雨金中心卫生院 新生儿听力筛查宣传资料之一 一、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意义 听觉是人类的重要感觉之一,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能力。新生儿听力障碍发生率约为1‰~3‰。婴幼儿时期的听力损失,即使是轻度也可导致其在行为等方面明显的生理障碍。儿童听力和言语发育障碍程度与听力损失发病年龄密切相关,听力损失如果不能得到及时发现和干预,不仅会导致聋哑、言语发育迟缓,还会造成儿童情感、心理和社会交往等能力的发育迟缓,给家庭和社会造成沉重的负担。新生儿听力筛查在儿童出生后48小时即可用简便无创的方法及时发现听力障碍,为进行早期干预创造条件,因此,开展微创听力普查对于听力残疾的预防和康复,对于提高人口素质有着重大意义。 二、我国新生儿听力筛查的背景及现状 新生儿听力筛查是20世纪60年代首先在欧美国家发展起来的一项医学实用技术,以美国为代表,开始推荐高危因素登记筛查。1993年,美国国家卫生院建议,在出生3个月内,应对每个婴儿或新生儿进行听力筛查。 我国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起步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九十年代起,北京、山东、浙江、南京等省市相继开展新生儿听力普遍筛查项目。2000年,中国残联、卫生部等10个部委在联合下发的《关于确定“爱耳日”的通知》中,首次提出把新生儿听力筛查纳入妇幼保健的常规检查项目。2004年,卫生部制订“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2007年12月,中国残联、卫生部等8部委联合印发了《全国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规划(2007-2015年)》,提出2015年我国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工作的目标:已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地区,新生儿听力筛查覆盖率在2005年基础上提高30%;新生听力障碍儿童助听

婴儿保健护理知识:新生儿听力筛查

新生儿听力筛查 一般在正规医院出生的新生儿,都会在医院的要求下接受听力筛查。这是因为,新生儿出生后6至12个月是语言发育最关键的时期,如果早期发现听力损伤的问题,那么早期干预是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控制病情,能够让有听力障碍的患儿得到及时诊断与治疗。而目前只有新生儿听力筛查才是早发现听力障碍的有效方法。 那么该何时进行听力筛查呢? 通常是在出生48小时后接受初次听力筛查,初次筛查没有通过,要在出生后30天或42天接受复筛。如果复筛没有通过,要在42天至3个月内开始相应的听力学和其他医学评估,以明确诊断。 确诊为永久性听力损伤者,要在6个月内接受干预。被确诊为听力损失的患儿经跟踪随访,有的戴上了助听器,有的做了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并进行了系统性的康复训练与治疗,那么,言语发育基本上不会受明显影响。 如果通过新生儿听力筛查是否就可以安枕无忧呢? 其实不然,因为新生儿即便通过了听力筛查,后天的一些因素也可能造成其听力障碍。比如,孩子摔倒撞击头部、噪音刺激、使用了庆大霉素、链霉素、奎宁等对听力有损伤的药物、感冒高烧等都可能会造成健康的宝宝出现听力问 题。 可见,一旦新生儿出生,父母就要十分留意,如发现孩子对自己刻意发出的声音没有一丝反应、说话晚吐字不清楚,就应该注意了。另外,孩子喜欢挠耳朵或是容易摔跤,都有可能是因为耳朵出现一些问题造成的,应该赶快带孩子到耳鼻喉科检查。新爸爸新妈妈要做个细心的父母,留意宝宝的任何举动或变化,就可以让宝宝免受很多可能的伤 害。9招教你如何逗笑哭闹的宝宝 宝宝哭闹不止,这无疑是父母最头疼的事情之一。尤其是新生儿,他们还不能用语言表达自己的情绪,因此哭闹的频率会更大一些。无论是在家里还是室外,宝宝的哭闹有的时候毫无征兆,不仅会让父母摸不着头脑,还会让场面有些尴尬。 现在,专家为你提供9个小窍门,让你快速逗笑正在哭闹的宝宝。 1、为宝宝换个环境 让宝宝远离哭泣的地方,换了新的环境,宝宝就会被周围的风景所吸引,一会儿便忘记了哭泣。 2、宝宝可能饿了或者渴了 宝宝哭闹最多的原因便是饿了或者渴了,这些简单的需求宝宝还没有能力直接表达,只能通过哭闹引起家长的注意。 新生儿大概三小时喂奶一次,家长可以根据宝宝的喝奶量与频率推测哭闹是否是因为饥饿引起的,或者是口渴引起的。如果是这个原因,给宝宝喂奶或者喂水,可以有效的满足宝宝的需求。 3、用玩具吸引宝宝 用玩具吸引宝宝也是很有效的方法之一。家长可以选择宝宝平时喜欢的玩具,通过玩具的光亮、声音等方面,吸引宝宝的注意力。 4、拥抱宝宝 宝宝尤其是新生儿,对周围的环境会感到陌生,因此容易缺乏安全感,从而引起哭闹。父母可以在宝宝突然大哭的时候抱起宝宝,轻声呼唤宝宝的名字,告诉他爸爸妈妈在这里,同时要与宝宝对视,将对他的关爱通过眼神传递给他,让宝宝温暖和踏实。 5、通过安抚闹嘴缓解焦虑 若宝宝大哭不止,家长可以考虑为他塞一个安抚闹嘴。不过应该注意,给宝宝的奶嘴都应该是经过消毒的。 6、与宝宝做游戏 家长可以通过与宝宝做游戏的方式转移宝宝的注意力,例如拿手帕与宝宝玩捉迷藏的游戏,或者给宝宝扮一个好玩的鬼脸,或者搞怪的动作,宝宝一般看到有意思的事物会非常高兴的。 7、宝爸宝妈自身情绪 宝宝很容易受到别人心情的影响,例如有的时候父母比较烦躁,这种情况下,宝宝被烦躁情绪所影响,因此,父母也要时刻保持好心情。 8、欣赏周围的风景 室外的环境总会比室内有意思的多,因此在宝宝哭闹的时候,可以考虑将宝宝抱出屋内,欣赏外面的风景,转移宝宝的注意力,宝宝看到有意思的事物后,很快便会破涕为笑的。 9、通过音乐缓解宝宝的情绪 大多数宝宝喜欢听音乐,无论是玩具带有的歌曲,还是舒缓的轻音乐,宝宝都会被吸引,从而忘掉不开心的事情。

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意义

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意义 听觉是人类的重要感觉之一,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能力。新生儿听力障碍发生率约为1‰~3‰。婴幼儿时期的听力损失,即使是轻度也可导致其在行为等方面明显的生理障碍。儿童听力和言语发育障碍程度与听力损失发病年龄密切相关,听力损失如果不能得到及时发现和干预,不仅会导致聋哑、言语发育迟缓,还会造成儿童情感、心理和社会交往等能力的发育迟缓,给家庭和社会造成沉重的负担。新生儿听力筛查在儿童出生后48小时即可用简便无创的方法及时发现听力障碍,为进行早期干预创造条件,因此,开展微创听力普查对于听力残疾的预防和康复,对于提高人口素质有着重大意义。 三、我国新生儿听力筛查的背景及现状 新生儿听力筛查是20世纪60年代首先在欧美国家发展起来的一项医学实用技术,以美国为代表,开始推荐高危因素登记筛查。1993年,美国国家卫生院建议,在出生3个月内,应对每个婴儿或新生儿进行听力筛查。 我国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起步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九十年代起,北京、山东、浙江、南京等省市相继开展新生儿听力普遍筛查项目。2000年,中国残联、卫生部等10个部委在联合下发的《关于确定“爱耳日”的通知》中,首次提出把新生儿听力筛查纳入妇幼保健的常规检查项目。2004年,卫生部制订“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2007年12月,中国残联、卫生部等8部委联合印发了《全国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规划(2007-2015年)》,提出2015年我国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工作的目标:已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地区,新生儿听力筛查覆盖率在2005年基础上提高30%;新生听力障碍儿童助听器配戴(含人工耳蜗植入)率达90%。2009年,卫生部正式颁布《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在全国各地全面启动。但是,由于各方面条件限制,我国新生儿听力筛查普及率依然较低,各地工作开展情况极不均衡,严重制约了我国听力残疾儿童的及时发现和康复。每对年轻父母都盼望自己的孩子健康可爱,如果太晚发现听觉障碍的问题,将会严重地影响到孩子日后的语言、身心发展,对孩子的健康造成不可逆的影响。听力筛检快速、方便、安全、无副作用。我们呼吁社会对新生儿听力筛查予以重视,呼吁所有的家长在您的孩子出生后,主动安排孩子接受听力筛查。

新生儿听力筛查制度职责

新生儿听力筛查制度职责 新生儿听力筛查制度职责 新生儿听力筛查制度是指通过对新生儿进行听力筛查,及早发现和干预听力问题,确保婴儿健康成长的一项制度。在新生儿期进行听力筛查是非常必要的,因为早期听力问题如果没有及时发现和干预,将对孩子的语言和认知发展产生严重影响。因此,新生儿听力筛查制度承担着以下几方面的职责。 首先,新生儿听力筛查制度的职责是确保筛查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为了有效地筛查新生儿的听力问题,制度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筛查方案和标准。筛查方案应包括筛查时间、筛查方法、筛查仪器以及参与筛查的人员要求等内容。同时,筛查标准应明确筛查结果的判定标准和相应的干预措施。只有建立了全面且准确的筛查方案和标准,才能确保对新生儿听力问题的有效筛查。 其次,新生儿听力筛查制度的职责是提供听力干预和康复指导。一旦新生儿被筛查出听力问题,制度应及时提供听力干预和康复指导。听力干预包括声激励干预、听觉训练、助听器适配等,旨在帮助婴儿发展语言和认知能力。康复指导则为家长提供关于如何进行听力干预的指导和培训,帮助他们更好地照顾和矫正孩子的听力问题。通过提供听力干预和康复指导,新生儿听力筛查制度能够最大限度地帮助婴儿克服听力问题,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另外,新生儿听力筛查制度的职责还包括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

制度应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向广大家长和社会公众普及新生儿听力筛查的重要性和方法。宣传教育的内容可以包括新生儿听力问题的危害、筛查的好处以及筛查时机等。此外,制度还应组织培训活动,提高医疗工作者和相关从业人员的筛查能力和干预水平。通过宣传教育和培训,新生儿听力筛查制度能够提高社会各界的知识水平,增强大众对听力问题的关注和重视程度。 最后,新生儿听力筛查制度的职责还包括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和跟踪机制。制度需要建立起婴儿听力筛查的档案管理系统,并定期对筛查结果进行跟踪和统计。通过建立档案管理和跟踪机制,可以更好地掌握筛查的进展情况和筛查结果,及时发现筛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筛查制度。 总之,新生儿听力筛查制度的职责包括确保筛查的全面性和准确性、提供听力干预和康复指导、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以及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和跟踪机制。只有通过制度的职责落实,才能保障婴儿的听力健康,促进其全面发展。此外,新生儿听力筛查制度还有一些与职责相关的重要内容,如筛查覆盖范围、合作机构和随访措施等。 首先,筛查覆盖范围是新生儿听力筛查制度的重要职责之一。为确保每个新生儿都能接受听力筛查,制度应明确筛查对象的范围。一般来说,筛查对象应包括在出生48小时内的所有婴儿。此外,还需要考虑到一些特殊情况,如早产儿、低体重儿、家族性听力问题等,他们应作为优先筛查对象进行。通过明确筛查覆盖范围,新生儿听力筛查制度可以确保对所有需要筛查

新生儿早期听力检测与干预计划

新生儿早期听力检测与干预计划 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听力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正常的听力对于语言和社交能力的发展至关重要。因此,新生儿早期听力检测和干预计划成为了越来越受关注的话题。 一、早期听力检测的重要性 早期听力检测对于发现和干预婴儿听力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在出生后的几个月内,婴儿的听力系统正在迅速发展。如果在这个关键时期出现听力问题,及时发现和干预将有助于预防和减轻儿童后期可能出现的语言和学习困难。 二、早期听力检测的方法 早期听力检测可以通过多种方法进行,其中最常用的是自动听力筛查。这种筛查方法可以在婴儿入院后不久进行,通过播放特定的声音刺激,然后观察婴儿的听觉反应。另外,还可以通过听觉诱发电位(ABR)测试来评估婴儿的听力功能。这种测试通过在婴儿的头皮上放置电极,记录婴儿对声音刺激的反应。 三、早期听力干预计划的重要性 早期听力干预计划是指在发现婴儿听力问题后,通过一系列的干预措施来帮助婴儿建立正常的听觉和语言能力。这种干预计划可以包括语言治疗、听觉训练和辅助听力设备的使用等。 四、早期听力干预计划的内容 1. 语言治疗:语言治疗师可以通过与婴儿进行互动和游戏来促进他们的听觉和语言发展。他们会使用一些特殊的技巧和工具,如手势、面部表情和音频刺激,来帮助婴儿建立语言能力。

2. 听觉训练:听觉训练是指通过反复播放声音刺激,促进婴儿的听觉系统的发展和适应。这种训练可以帮助婴儿更好地理解和区分不同的声音,从而提高他们的语言理解能力。 3. 辅助听力设备的使用:对于一些听力损失较严重的婴儿,使用辅助听力设备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接受和理解声音刺激。这些设备包括助听器和人工耳蜗等,可以通过放大和转换声音信号,帮助婴儿恢复听力功能。 五、早期听力检测与干预计划的效果 早期听力检测与干预计划在促进婴儿听力和语言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研究表明,及早发现和干预听力问题可以显著提高儿童的语言能力和社交能力,减轻他们在学习和社交方面可能遇到的困难。 六、家庭的重要角色 家庭在早期听力检测与干预计划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家长应该积极参与婴儿的听力检测和干预过程,与专业人士合作,提供合适的环境和支持。家庭的支持和关注对于婴儿的听力和语言发展至关重要。 总之,新生儿早期听力检测与干预计划对于婴儿的听力和语言发展至关重要。通过早期的检测和干预,可以帮助婴儿建立正常的听觉和语言能力,提高他们的学习和社交能力。家庭的支持和参与是这个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们应该重视早期听力检测与干预计划,为每个婴儿提供一个良好的听力和语言发展环境。

新生儿及婴幼儿早期听力检测及干预指南草案

新生儿及婴幼儿早期听力检测及干预指南草案 摘要: 新生儿和婴幼儿早期听力检测及干预是确保婴儿在生命初期获 得适当听觉发展的重要环节。本文档草案提供了一套综合性的指南,旨在帮助医疗专业人员、监护人和其他相关人员开展新生儿和婴幼 儿早期听力检测及干预工作。这些指南将涵盖听力筛查的时机、方法、评估标准,以及对于早期听力问题的干预措施。 1. 简介 早期听力发育是婴儿正常发展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在婴儿的 第一年,他们通过听觉感知和学习语言,进而发展语言和沟通能力。本指南草案旨在确保婴儿在出生后尽早接受听力检测,并在需要时 提供干预措施。 2. 早期听力检测的重要性

早期听力检测可以帮助发现潜在的听力问题,从而尽早制定干 预计划。未经检测和干预,婴儿可能面临发展语言和沟通能力的障碍,对其学习和社交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3. 早期听力检测的时机和方法 初步的听力筛查应在婴儿出生后尽早进行。常见的早期听力检 测方法包括自动听力筛查仪、听觉反应定向行为观察和听力诱发电 位测试。医疗专业人员应根据婴儿的年龄和发育情况选择合适的方 法和工具。 4. 评估早期听力结果 早期听力检测的评估基准应当参考正常婴儿的听力发育里程碑。通过比较婴儿的听力结果与正常范围,医疗专业人员可以确定是否 需要进一步的评估和干预。 5. 干预措施 针对早期听力问题的干预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可能的干预措 施包括: a) 提供适当的听觉刺激和语言环境,以促进听觉和语言发展;

b) 接受听力辅助设备的评估和配备,如助听器或人工耳蜗; c) 提供语言和认知干预,以帮助婴儿发展语言能力; 6. 监测和随访 早期听力检测和干预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医疗专业人员和监护 人应定期监测和随访婴儿的听力发展情况,根据需要进行干预和调整。 7. 教育和支持 除了医疗专业人员的监测和干预,家庭教育和支持对于婴儿听 力发展至关重要。家长应接受有关早期听力检测和干预的教育,学 习如何提供适当的听觉刺激和语言环境,以及如何使用听力辅助设备。 结论: 新生儿及婴幼儿早期听力检测及干预是重要的健康和教育工作。通过早期的听力检测和干预,我们可以有针对性地帮助婴儿发展听 觉和语言能力,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未来发展潜力。本指南草案 作为一个方便的参考,为医疗专业人员、监护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提

新生儿听力筛查的重要性

新生儿听力筛查的重要性 基金项目国家科技部“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2007BAIO7A13) 摘要目的:在农村推广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筛出并尽早干预治疗听力有损伤的婴幼儿。方法:通过对来院分娩并知情选择,新生儿听筛的新生儿进行DTOAE 进行筛查,根据其结果及随访情况进行分析讨论。结果:6个月前婴幼儿中筛出1例聋儿,转诊至辽宁省聋儿康复中心,予有效治疗。讨论:农村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在婴幼儿语言学习期前筛出新生聋儿,尽早予以治疗。从而提高农村婴幼儿听力健康的保障。 关键词农村新生儿听力筛查聋哑 正常的婴儿在4~9个月,最迟不>11个月开始呀呀学语,这是语言发育的重要阶段性标志,此后将进入语言模仿期,听觉语言功能大大发展。有严重听力障碍的婴儿,不能在11个月之前进入学语期,在语言发育最关键的2~3岁如不能建立正常的语言学习,最终将导致聋哑或语言障碍,社会适应能力低下,注意力不集中,学习困难等心理行为问题,如果能在新生儿期或婴幼儿早期及时发现听力障碍儿童,可用助听器等人工帮助,建立其必要的语言刺激环境,则可使语言发育不受或少受损害,由此可见早期发现听力障碍在预防聋哑,语言发育障碍中有举止轻重的作用,在新生儿期进行听筛就显的尤为重要。 资料与方法 一般资料:2006年12月4日以来到我院分娩并知情选择新生儿听力筛查的近3000例新生儿进行听力筛查,作为研究及讨论资料。 仪器与方法:DTOAE法测定法,在新生儿入睡状态并清理耳道后,进行平持式诱发耳声测定,此法无创简便快捷。 程序:出生后1~5天初筛未通过者在以生42天~3个月返回我院复查,仍未通过者发出转诊通知到沈阳市辽宁省聋儿康复中心复查确诊;进行相应的治疗。 管理:对我院出生知情选择筛查的新生儿进行宣教登记及相关危险因素调查,未通过者由专人负责通知复查并记录。 结果 自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以来,筛出1例新生聋儿,已到辽宁省聋儿康复中心接受进一步诊断与治疗。 讨论

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

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 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卫生部2010年版〕 新生儿听力筛查是早期发现新生儿听力障碍,开展早期诊断和早期干预的有效措施,是减少听力障碍对语言发育和其他神经精神发育的影响,促进儿童安康开展的有力保障。 一、根本要求 〔一〕、机构设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规划的实际情况,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和诊断治疗工作,指定新生儿听力筛查中心或具有能力的医疗机构承当听力障碍诊治工作。 1、筛查机构应当设在有限产科和儿科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中,配有专职人员及相应设备和设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后指定。 2、诊治机构应当设在具有较强耳鼻咽喉科学和听力学技术水平的医疗机构中,至少配备一名新生儿听力障碍诊治高级技术职称医师和二名听力检测人员,并配置相应的设备和设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后指定。 〔二〕人员要求 1、筛查人员 〔1〕具有与医学相关的中专以上学历

〔2〕承受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新生儿的听力筛查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取得技术合格证书。 2、诊治人员 〔1〕从事听力障碍诊治的人员必须取得职业医师资格,并具有中级以上耳鼻咽喉科临床专业技术职称。 〔2〕从事听力检测的人员应当具有与医学相关的中专以上学历,通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相关技术和技能培训并取得技术合格证书。 3、案牍人员 熟练掌握计算操作技术且有档案管理工作经历的人员。 〔三〕房屋与装备要求 1、房屋 筛查机构:设置1间透风良好、环境噪声≤45Db〔A〕的公用房间,并配备诊察床。 诊治机构:至少设置2间隔音室〔含屏蔽室1间〕,符合国家标准〔GB/T、GB/T〕,设置诊室和和综合用房各1间。 2、设备 〔1〕筛查机构 设备用途 筛查型耳声发射仪和/或自动听新生儿听力筛查

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标准

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 新生儿听力筛查是早期发现新生儿听力障碍,开展早期诊断和早期干预的有效措施,是减少听力障碍对语言发育和其他神经精神发育的影响,促进儿童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 一、基本要求 (一)机构设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规划的实际情况,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和诊断治疗工作,指定新生儿听力筛查中心或具有能力的医疗机构承担听力障碍诊治工作。 1.筛查机构应当设在有产科或儿科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中,配有专职人员及相应设备和设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后指定。 2.诊治机构应当设在具有较强耳鼻咽喉科学和听力学技术水平的医疗机构中,至少配备1名新生儿听力障碍诊治高级技术职称医师和2名听力检测人员,并配置相应的设备和设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后指定。 (二)人员要求。 1.筛查人员。 (1)具有与医学相关的中专以上学历。 (2)接受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新生儿听力筛查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取得技术合格证书。 2.诊治人员。 (1)从事听力障碍诊治的人员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具有中级以上耳

鼻咽喉科临床专业技术职称。 (2)从事听力检测的人员应当具有与医学相关的中专以上学历,通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相关技术和技能培训并取得技术合格证书。 3.文案人员。 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术且有档案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房屋与设备要求。 1.房屋。 筛查机构:设置1间通风良好、环境噪声≤45 dB(A)的专用房间,并配备诊察床。 诊治机构:至少设置2间隔声室(含屏蔽室1间),符合国家标准(GB/T16403、GB/T16296),设置诊室和综合用房各1间。 2.设备。 (1)筛查机构 (2)诊治机构

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卫生部2010年版)

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卫生部2010年版)新生儿听力筛查是早期发现新生儿听力障碍,开展早期诊断和早 期干预的有效措施,是减少听力障碍对语言发育和其他神经精神发育 的影响,促进儿童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 一、基本要求 (一)、机构设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 本行政区域规划的实际情况,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和诊断治疗工作, 指定新生儿听力筛查中心或具有能力的医疗机构承担听力障碍诊治 工作。 1、筛查机构应当设在有限产科和儿科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中,配有专职人员及相应设备和设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 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后指定。 2、诊治机构应当设在具有较强耳鼻咽喉科学和听力学技术水平的医疗机构中,至少 配备一名新生儿听力障碍诊治高级技术职称医师和二名听力检测人员,并配置相应的设备 和设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后指定。 (二)人员要求 1、筛查人员 (1)具有与医学相关的中专以上学历

(2)接受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新生儿的听力筛查相关知识和技能培 训并取得技术合格证书。 2、诊治人员 (1)从事听力障碍诊治的人员必须取得职业医师资格,并具有中级以上耳鼻咽喉科临床专业技术职称。 (2)从事听力检测的人员应当具有与医学相关的中专以上学历,通过省级以上 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相关技术和技能培训并取得技术合格证书。 3、文案人员 熟练掌握计算操作技术且有档案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三)房屋与设 备要求 1、房屋 筛查机构:设置1间通风良好、环境噪声≤45Db(A)的专用房间, 并配备诊察床。 诊治机构:至少设置2间隔音室(含屏蔽室1间),符合国家标准 (GB/T16403、GB/T16296),设置诊室和和综合用房各1间。 2、设备 (1)筛查机构 设备用途 筛查型耳声发射仪和/或自动听新生儿听力筛查 性脑干反应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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