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指南(示范文本)

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指南(示范文本)

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尊敬的市民朋友:

欢迎您来到便民服务中心办事!为了更好地为您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我们特别编写了本指南,希望能够帮助您顺利办理相关事务。

一、办事前的准备:

1.查询资料:在办理相关业务之前,请您提前查询相关资料和要求,确保所携带的材料完整、准确。

2.预约登记:为了提高办事效率,您可以提前通过电话或在线系统预约办事时间。预约成功后,请您按时到达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业务。

二、办事流程:

1.取号排队:到达便民服务中心后,请您提前在取号机上选择合适的业务类型,取得一个排队号码。

2.等待叫号:根据屏幕上显示的叫号信息,您可以知道当前办理业务的号码范围。请耐心等待您的号码被叫到,并准备好相关证件和材料。

3.提交资料:当您的号码被叫到时,前往指定窗口将所需材料

提交给工作人员。请确保所提供的材料是完整且符合要求的。

4.审核核验:工作人员会仔细核对您所提交的材料,核实信息

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问题或遗漏,请及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补充或修改。

5.办理手续:当您的材料经过核验后,工作人员将会为您办理

相关手续,包括填写表格、收费、复印件等。

6.办理结果:完成办理后,工作人员会将办理结果交予您。请

您仔细核对结果和所领取的证件、资料是否准确无误。

三、办事注意事项:

1.请勿携带违禁品、危险品前来办事。为了确保办事场所的安全,如有发现携带违禁品或危险品的情况,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您的办事申请。

2.请保持良好的秩序和礼貌待人。在等待办事过程中,请遵守

秩序,与其他市民友好相处,不要产生冲突和争执。

3.遵守工作人员的指示和要求。在办事过程中,请配合工作人

员的工作,按照他们的指示提供所需要的材料、填写相关表格等。

4.合理利用办事时间和资源。为了更好地为更多市民提供服务,请您合理利用办事时间和资源,尽量缩短办事时间,减少不必

要的等待。

五、建议与意见:

如果您在办事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有任何建议和意见,敬请及时向我们提出。我们将认真倾听您的声音,并不断改进服务质量,为您提供更好的便民服务。

感谢您对便民服务中心的支持和信任!祝您办事顺利,生活愉快!

便民服务中心

日期:xxxx年xx月xx日办事时,为了提高办事效率和顺利办理业务,还有一些需要注意的相关内容。

一、准备好相关材料

在到便民服务中心办事之前,请提前查询相关业务办理所需的材料清单,并将其准备齐全。如果需要提供复印件,请务必提前准备好复印件,并确保复印件的清晰度和完整性。同时,也要确保所提供的材料和文件是真实有效的,以避免因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无法顺利办理业务。

二、预约办事时间

为了节约时间和避免长时间的等待,可以提前通过电话或在线系统预约办事时间。预约成功后,请确保按时到达便民服务中心。如果有突发情况导致无法按约办事,请提前取消预约或及

时与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联系。

三、合理规划办事时间

为了避免因时间不够而导致无法办理完所有业务,办事前要合理规划办事时间。根据自己的业务数量和办理难易程度,预估所需时间,做好时间安排。同时,如果预计办事时间较长,可以适当准备水、食物等物品,以免因等待时间过长而感觉不适。

四、办理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 服从工作人员指导:在办理过程中,请务必听从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安排。他们会根据规定和程序来引导您办理业务。如有疑问,可以适当询问或寻求帮助。

2. 注意个人财物安全:在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时,务必要注意个人财物的安全。不要将贵重物品随意放置,避免将钱包或手机等易受盗窃物品放在易被看到或接近的地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自助存物柜或将贵重物品放在安全位置上。

3. 注意个人隐私保护: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会涉及到一些个人隐私信息。请务必注意自己的隐私保护,不要随意透露个人信息。遇到询问个人信息的情况,可以向工作人员了解其合法性和必要性,确认之后再进行回答。

五、办事后的事项

1. 办理结果确认:在工作人员完成办理后,请您认真核对所领

取的证件、资料和最终办理结果,确保准确无误。如果发现问题或错误,请及时与工作人员沟通,以便及时得到有效解决。

2. 留意业务有效期:一些业务会有有效期限制,比如证件、许可证等。请注意留意业务的有效期,及时办理续期或更新手续,避免造成不便和麻烦。

3. 提供建议和意见:如果在办事过程中有好的建议和意见,可以向便民服务中心提出。工作人员乐于听取您的宝贵意见,以便持续改进服务质量,并为更多市民提供更好的便民服务。

便民服务中心将秉承为市民提供高效、便捷服务的宗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创造更好的办事环境。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便民服务中心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便民服务中心职责

篇一: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便民服务队伍的监督、管理与考核; 3、负责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对各类事项受理、办理和代理情况进行协调、督查和催办; 4、为投资者从事各类经济活动提供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协助有关单位做好项目的规划、论证、定点、实施等; 5、直接代理代办群众交办的有关事项,为群众提供无偿服务; 6、受理有关影响经济发展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查处。 篇二: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镇便民服务中心 工 作 职 责 经济发展办公室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 1、制定全镇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负责镇属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的规划管理、指导服务工作; 2、做好项目筛选、储备、管理、申报等相关工作; 3、负责做好编制年度财政资金预算,以及管理镇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等工作; 4、协调与本镇经济发展相关的其它工作。 5、党委、政府交办的临时性中心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 1、制订并实施本镇民政、老龄委等工作规划、计划; 2、指导村级自治组

织和老人协会等组织开展工作; 3、承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困难家庭医疗救助、优抚对象优待抚恤、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等工作; 4、负责查灾、报灾和救灾、救济款物的申请及发放工作; 5、抓好福利事业的管理工作,协助落实福利企业优惠政策,提供残疾人就业机会,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做好民政财务、物资管理工作;协助抓好敬老院管理工作; 7、创新扶贫开发手段,探索扶贫开发思路,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提升扶贫开发质量; 8、负责革命“五老”人员补助金的发放和管理;老区扶持资金的分配和管理; 9、负责老区基础设施和生产项目的建设和发展,提高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10、贯彻开发性移民方针,因地制宜扶持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地的经济发展; 11、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化解各种矛 盾,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维护社会稳定。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工作职责 1、掌握和分析辖区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上级反馈信息; 2、重大问题提交党委、政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研究解决;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支部、村(居)委会和辖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视情况提出行使一票否决的建议权; 3、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治保会、调解会和各种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加强对村级综治协管员的培训、指导、管理工作; 4、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信访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方针政策; 5、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参与对重大集体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处理; 6、指导、协调和督促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落实应急救援工作,参与事故处理。 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建立服务优先、依法行政、上下协调、廉洁高效的农村基层工作新机制,转变乡镇服务职能,强化基层组织服务农业、农村、农民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切实解决群众找人难、办事难、办证难的问题,为全镇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整合资源,完善功能; (二)责权统一,条块结合; (三)规范服务,平等自愿; (四)因地制宜,灵活实用; (五)依法行政,便民高效。 三、组织机构 观阁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领导小组: 主任:(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主任:(副书记、纪委书记)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员:党政办主任 经济发展办主任

社会事务办主任 群众办公室负责人 民政所负责人 劳动保障站负责人 国土资源所所长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四、工作职责 (一)制定和完善各项便民服务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审查各部门、单位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办事流程。 (三)保障受理事项在规定期限内办结。 (四)协调、监督和适时通报入驻部门受理事项办理情况。 (五)对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的事项,应建立联办会审制度。 (六)设置导办服务工作台,由代理站其中1名固定人员负责引领、值班、接件、咨询和联系相关单位限时办结。 (七)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站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 (八)负责对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九)完成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五、代办范围 (一)代办退耕还林、良种补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服务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指南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指南 (集中模式) 广安区政务服务中心制 2011年5月12日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集中模式)建设指南 一、硬件建设 (一)办公场所 办公场所的选择,将交通便捷、方便办事的第一层楼的办公室作为中心办公场所,把规定的民政、计生、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和村建、财政6个部门进行集中办公,每间办公室作为一个部门窗口(或整体入驻)。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区域原则上应达到100平方米以上。 (二)入驻单位及项目 1、入驻单位。根据广区府办发[2009]121号文件的要求,必须将民政、计生、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和村建、财政等省规定的6个部门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独立窗口,如果同一窗口工作人员过多,可以划分为例如“计生办窗口一”、“计生办窗口二”等形式,使用两个相邻的办公室。上述6个部门都要配备电脑、打印机、评价器,安装并使用行政审批通用软件。 2、入驻项目。便民服务中心除上述6个部门的所有审批项目入驻外,还要将省上规定项目其它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具体见附件一)。入驻项目按职能不能归入上述6个独立窗口办理的,可多个项目合并共用一个办公室办理。 (四)窗口设置 1、机构名称标识牌 ①在办公楼外,正面显著位置横排固定:“XX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招牌,宋体字,白底红字、字大小视场地而定,每字

约1米2。 ②如果便民服务中心占用两层或两层以上办公楼层,应在一楼有整个楼层分布图,并在楼梯间张贴相应办公区域导向指示牌,在楼层入口处,横排固定:“XX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标识牌,宋体字,白底红字,根据场地实际情况相对大楼正面招牌要小一些,起区分、指示办公区域的作用。 2、项目公示栏、流程图、各项制度、中心简介上墙 在便民服务中心的各单设窗口及综合窗口办公室公示以下内容(见附件一至四): ①“XX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代)理事项公示栏”。 ②“XX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流程”。 ③“首问责任制度”、“即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投诉举报制度”等制度。 ④“XX乡便民服务中心简介”。 ⑤窗口工作人员纪律规范。(从《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第四条中摘录,语言要精练) ⑥窗口工作人员文明用语。(从《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摘录,语言要精练) 3、窗口吊牌窗口吊牌(详见附件五) 4、窗口室内布局 办公桌、椅、柜子等摆放数量、位置要一致,如果有空间,还应考虑办事群众的座椅。 5、综合窗口 在整个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区域的第一个办公室设置综合窗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一、民政窗口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申报条件:凡本街道重病、重残人员及村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1196元的可向街道办事处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救助 申报材料:户主申请 办事程序: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初审并公示→街道办事处审核→县民政局审批→村委会公示 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免费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申报条件:凡本街道城市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申请享受低保待遇。 申报材料:申请书;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收入证明;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办事程序: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村(居)委会初审并公示→街道办事处审核上报并公示→县民政局审批→村(居)委会公示 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免费 困难救灾救济

办事依据:民政部关于《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流程》、《春荒、冬令灾民生活救助工作规程》 申报条件:因遭受洪涝等自然灾害造成基本生活难以保障的受灾户,重点是无自救能力的重灾户、特困户、五保户等 申报材料:个人申请、村委会审查证明 办事程序:个人提出申请→村委会审查→街道社事办审核→报县民政局审批 承诺时限:9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免费 老年证 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____省保护老年人权益若干规定》 申报条件:本人户籍在本街道内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人 申报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免冠红底一寸彩照一张 办事程序:持本人身份证明、一寸彩照一张→户口所在地填写表格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免费 农村“五保” 办事依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____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细则》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度 1、凡第一个遇到来中心办事的服务对象或第一个接听服务对象询问电话的中心工作人员,即为镇便民服务中心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必须向服务对象提供主动、热情、周到的服务。 3、服务对象需办理事项属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及时处理,一时不能办理的,要耐心说明理由。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有责任向服务对象指明负责该项工作具体承办人。 4、接到服务对象联系工作或询问电话时,属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要热情礼貌地给予答复,属其他承办人职责范围的,要清楚地告知该承办人的电话号码。 5、相关窗口对首问责任人转办的事项,必须及时认真办理,不得推诿、拖延;首问责任人对转办的事情仍需进行督办,直到事情办理结束。 6、违反本制度,依照过错追究责任人责任。 二、服务承诺制度 1、服务承诺制度是指将服务内容、程序、时限及服务标准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所承诺事项的落实,自觉接受服务对象监督的制度。 2、承诺办事程序。当服务对象来办事时,工作人员应将规定办事程序告知服务对象,并严格按告知程序办事。

3、承诺办事时限。对服务对象所办事项,能立即办结的应立即办结,对不能立即办结的应向服务对象承诺办结期限,并在承诺期限内予以办结。 4、承诺廉洁办事。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接受吃请或赠送礼品、礼金,不得收取任何代办费用。 5、承诺文明办事。对服务对象做到热情相待,语言文明。 三、一次性告知制度 1、对前来中心窗口申报项目或进行政策咨询的服务对象,要一次性明确告知所办理或咨询的事项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办事依据。 2、对于申报材料不齐的事项,要在补办通知单中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所需补充的有关材料。 3、对于联办件,具体责任人对各联办部门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 4、对不符合批准条件作退回件办理的,要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退回的原因。 5、对未执行上述规定而造成不良影响的,按中心责任追究有关规定处理。 四、限时办结制度 1、限时办结制度是指中心及窗口工作人员对办事人员申请办理的事项,根据不同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成,做到优质高效的管理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一、便民服务站值班制度 1.便民服务站依托村两委成员、网格员轮流值班,确保便民服务站常态开放、为本村群众提供日常服务。 2.鼓励便民服务站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3.值班人员负责便民服务站办事窗口、柜台,便民服务设施、设备的卫生保洁;负责群众诉求的解释、处理。 4.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有事向村党支部书记请假,以便及时调换,不误工作。值班时间不能出现空岗。 二、出勤制度 1.便民服务站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除法定节假日,均正常服务。 2.便民服务站作息按照市政府办公室统一规定实施。值班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做好考勤登记。 3.便民服务站窗口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或中途擅离工作岗位。 4.严格请假、销假、续假程序。请销假严格按照便民服务中心考核办法实施,请假期满必须按时返回工作岗位。如遇特使情况需要续假者,书面履行续假手续。逾期不归或不履行续假手续的,均按旷工处理。 三、卫生管理制度 为营造良好的为民服务环境,保持便民服务站卫生清洁,特制定本制度: 1.工作人员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保持

室内外、前后台整洁卫生。接待群众要端庄大方,文明用语。 2.保持办事窗口、柜台整齐、整洁。办公用品、宣传资料按规定位置摆放,办公桌椅和服务柜台不得放置与工作无关的资料、杂志、书报等。 4.保持公共区域、便民服务设施干净整洁。及时倾倒垃圾,维持公共区域地面、便民服务设施、卫生间清洁。 四、服务承诺制度 1、统一服务指南。统一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办事指南,明确事项名称、办事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情况、办件类型等基本内容。强化信息公开,确保线上线下标准一致、信息准确、方便应用。 2、承诺办事程序。将规定办事程序、办理条件告知办事群众,并严格按告知程序办理。 3、承诺办事时限。即办件立即办结;承诺件在承诺期限内予以办结。 4、承诺廉洁办事。严肃工作纪律,不得接受吃请或赠送礼品、礼金,不得收取任何代办费用。 5、承诺文明办事。对服务对象热情相待,语言文明。 五、全领域全流程帮办代办制度 为提升便民服务效能,全面推行全流域全流程帮办代办制度。 1.在市政务服务门户网站设置帮办代办模块,搭建全市一体化帮办代办信息平台;各村普遍建立专兼职的帮办代办队伍。搭建线上线下一体的帮办代办服务体系。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精选范文)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精选范文) 一、考勤制度 1、服务中心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工作人员必需遵守作息时间,到街办打卡后,准时到中心上下班,不得在办公室办公,未到中心上班,在办公室工作视为旷工。 2、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因公事外出或其他原因需请假的,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⑴、请假半天以内的,经服务中心领导批准。 ⑵、请假半天以上一天以内的,经服务中心领导批准后再经分管领导批准。 ⑶、请假一天以上的,经服务中心领导批准后再经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批准。 ⑷、工作人员请假后,相应岗位实行AB岗替代制。 二、首问负责制 遵循热情主动、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及时高效的原则,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供机关优质服务。 一是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确认登记等公共服务事项,了解政务、反映情况以及联系公务、履行协作职能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办事人员,应热情接待、认真办理或引导、跟踪办理有关事项。 二是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立即接办;对不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将办事人员引导至承办人,或将有关事项转交承办人; 三是首问责任人对于承办人不在岗或承办人一时不明确的,首问责任人应当对接待办理事项进行登记,注明姓名或单位名称、住址、联系电话,办理事项,所收材料的名称、数量,以及首问责任人、承办人、联系电话、处理情况等相关信息。 四是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要实行挂牌上岗,公示姓名、职务、岗位、业务范围及投诉方式。 三、一次性告知制 1、中心窗口应对来本窗口办事(电话咨询)的管理服务对象实行一次性告知,并对一次性告知的内容、程序和要求作明确规定。 2、对服务对象诉求的办理事项,经办人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能够

村便民服务中心制度(3篇)

村便民服务中心制度 首问负责制度 一、首问负责制度是指来本中心办事的群众或党员询问有关问题和联系工作时,第一个被问及的工作人员必须负责解答或帮助联系解决。 二、对属于本职责范围或本站所业务范围内的工作,能办理的要按规定及时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并请示领导,争取尽快办理。 三、对服务对象提出的属于其他站所职责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者必须帮助联系相关服务窗口,协助联系有关人员。 四、首问责任者借故推诿、推脱、不予回答或不予协助服务对象联系有关人员解决问题的,按工作失职论处。 五、对前来办事人员态度粗暴,造成恶劣影响,或不按规定办理借故推诿扯皮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六、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一律统一佩戴工作上岗证,方便服务对象辩明身份,进行监督。 一次性告知制度 一、服务对象到窗口咨询(含电话咨询)党务政务服务事项时,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向服务对象一次性告知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及所需申报的材料,并提供相关办事指南。

二、服务对象提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时,窗口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应当补办的全部材料和具体要求。事项复杂,确实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在最短时间内告知,时间最长不得超过____个工作日。 限时办结制 进入大厅办理的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和政务服务事项均应公开承 诺办理时限,受理的申报件必须在公开承诺时限内办结。服务对象提交的申请材料可以当场修正,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场帮助修正,并及时予以办理。 监督投诉制 服务大厅设监督投诉台,负责受理服务对象对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廉政行为等举报投诉。对窗口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刁难、故意拖延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全程代理服务制 一、对需要上级部门审批且不需要当事人到场的事项,由镇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全程代理办理。镇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能够办理的,村(社区)综合服务站统一收集相关材料后交镇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办理。 二、全程代理服务的基本程序: 1、申请人或村级全程代理人员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受理并明确告知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和时限;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具体措施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具体措施 1.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提供友好和高效的服务态度。 2. 便民服务中心应提供清晰的办事指南和流程说明,以方便用户了解办理程序。 3. 工作人员应及时回应用户的咨询和申请,减少等待时间。 4. 为用户提供便捷的办理窗口,避免排队等待过长时间。 5. 按规定时间提供业务办理服务,避免造成用户不必要的等待。 6. 提供多种办理途径,例如线上预约、电话咨询等,以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 7. 为用户提供充足的办理资料和表格,简化用户办理手续的流程。 8. 便民服务中心应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评估,总结用户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9. 定期开展服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10. 提供便民服务咨询热线和专门的投诉渠道,接受用户的反馈和投诉。 11. 在便民服务中心内设置清晰可见的办理指南和流程图,方便用户自行办理。 12. 提供便民服务指南手册,向用户介绍各项业务办理的具体步骤和注意事项。 13. 为残障人士提供特殊办事设施和服务,确保他们的办理权益。 14. 增加服务窗口的数量,缩短用户的等候时间。 15. 便民服务中心应提供清晰的业务办理指南和流程图,帮助用户了解办理程序。 16. 为用户提供专业的业务咨询,解答相关问题并提供帮助。 17. 优化业务办理流程,简化用户的办理手续,提高办理效率。 18. 便民服务中心应提供清晰的办理时限,避免用户等待过久。 19. 组织用户满意度调查,了解用户对服务的满意度和不满意的地方,改进服务质量。 20. 完善业务办理的信息公开,让用户了解业务办理的各项细节和条件。 21. 提供便捷的缴费途径,为用户提供多种缴费选择,方便办理手续。 22. 为用户提供在线查询和办理业务的服务平台,方便用户随时随地办理业务。

绍兴市便民服务中心综合办事窗口管理办法(试行)

绍兴市便民服务中心综合办事窗口管理办法(试行)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4.30 •【字号】绍政办发[2008]74号 •【施行日期】2008.04.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绍兴市便民服务中心综合办事窗口管理办法(试行)(绍兴市便民服务中心制定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8年4月30日绍政办发〔2008〕74号转发)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集中办事制度,提高行政效能,根据我市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关于设立综合办事窗口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便民服务中心综合办事窗口(以下简称综合办事窗口)是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对不具备在市便民服务中心单独设立常驻办事窗口条件,且其行政审批事项与企业和群众关系密切、操作程序简单、发生频率较低的市级部门,在行政审批职能归并的前提下,经市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与同一类型的其他市级部门共同在市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的行政审批办事窗口。 第三条综合办事窗口由市便民服务中心根据第二条的标准确定组成部门。 第四条纳入综合办事窗口的行政审批事项,部门不得在综合办事窗口以外的场所另行受理。 第五条部门选派进入综合办事窗口的工作人员,应遵守市便民服务中心各项制度,接受市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协调、监督和考核。 第六条进入综合办事窗口的部门(以下简称进驻部门),应选派政治过

硬、业务精湛、素质优良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到窗口工作。进驻部门在确定正式进入市便民服务中心综合办事窗口工作人员的前提下,还应明确一至二名备选人员,实行A、B岗工作制度。进驻部门应确定一名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和一名分管领导,指导涉及本部门的窗口行政审批工作。综合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接受部门和市便民服务中心双重管理、双重领导。综合办事窗口工作人员原则上一定两年不变,按值班计划轮流工作。 第七条综合办事窗口值班计划由市便民服务中心制定,值班计划原则上一年一订。按值班计划轮值的综合办事窗口工作人员应提前一周到综合办事窗口与上一班轮值的综合办事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业务衔接。 轮值期间,轮值的综合办事窗口工作人员因故不能到综合办事窗口工作时,应提前一天报市便民服务中心同意,由轮值的部门指派备选人员到综合办事窗口工作,代班的备选人员要自觉接受市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努力做好相关的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第八条对进入市便民服务中心综合办事窗口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进驻部门要按照政务公开和市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要求,将名称、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包括法定期限和承诺期限)、提交材料目录、收费标准及依据、申请书示范文本、办理处室、联系人员和咨询投诉电话等内容在办公场所、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便民服务中心网站、部门网站等载体上公示。 第九条轮值人员对涉及本部门的事项,能直接办理的,应在窗口直接办理;不能直接办理的,应在当日内移交本部门办理,部门办理完毕后,最迟应在承诺办理时限到期的前一日将办件结果交回窗口,由窗口统一出具办件结果给申请人。对非本部门的受理事项,轮值人员在受理后于当日通知行政审批事项所属部门取件,该部门应在当日或次日到窗口取件,并最迟在承诺办理时限到期的前一日将办件结果交回窗口,由窗口统一出具办件结果给申请人。

县乡镇(街道)、社区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县乡镇(街道)、社区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XX县乡镇(街道)、社区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基层政务服务工作,提升乡镇(街道)、社区便民服务标准化水平,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___〈深入推进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___》(X办发〔20XX〕X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全面贯彻上级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一窗受理?一次办好”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标准引领、集约建设、不断创新,以“六有一能”(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有网络、有设备、有经费、能办事)为基本要求,健全完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区便民服务站点,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着力提升场所使用、窗口服务及管理运行标准化水平,切实为群众就近办事提供规范、透明、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2020年9月底前,全县乡镇(街道)实现便民服务标准化; 12月底前,XX街道所有社区和其他乡镇(街道)农村区域化党群服务中心实现便民服务标准化。 二、重点任务(一)规范场所设置 1.统一名称标识。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场所名称为“XX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区便民服务场所名称为“XX 社区便民服务站”,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牌子。与邮政、银行、商超等服务网点合作设立的,名称为

“XX 便民服务点”。在场所内适当位置悬挂标识标牌。(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统一场所设置。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规范提升现有服务场所设置,社区便民服务站应设置在便于群众办事的区域,主要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整合利用现有的服务设施等资源,结合智慧社区建设有关标准,以新建、改扩建、购买、租赁、项目配套等形式,为办事群众提供“一门式”“一站式”服务。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大厅使用面积一般不低于1000平方米,社区便民服务站大厅使用面积一般不低于500平方米。(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完善基础设施。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合理划分功能区域,设置导办、咨询、受理、办理、自助等基本区域,完善服务设施,从现场标识、政务礼仪、统一着装、桌面设置等方面实施标准化建设。基础条件较好的社区便民服务站结合工作需求,配备必要的桌椅、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设施设备,设置咨询引导、窗口受理、后台办公、休息等待、自助服务、 ___等功能区域和便民服务设施,满足开展便民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二)规范事项标准 4.规范事项进驻。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将部分县级行政审批事项逐步向乡镇(街道)下放,将能够在社区层级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延伸,做到“能放必放、应放尽放”。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助、卫生健康服务、就业创业服务、退役军人事务、老年人优待、残疾人帮扶、惠农政策落实、法律咨询及纠纷调解、出具有关证明等公共服务类和水电气暖费用收缴等便民服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管理制度是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希望对你有帮助。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一考勤制度 1服务中心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工作人员必需遵守作息时间,到街办打卡后,准时到中心上下班,不得在办公室办公,未到中心上班,在办公室工作视为旷工。 2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因公事外出或其他原因需请假的,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请假半天以内的,经服务中心领导批准。 请假半天以上一天以内的,经服务中心领导批准后再经分管领导批准。 请假一天以上的,经服务中心领导批准后再经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批准。 工作人员请假后,相应岗位实行AB岗替代制。 二首问负责制 遵循热情主动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及时高效的原则,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供机关优质服务。 一是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确认登记等公共服务事项,了解政务反映情况以及联系公务履行协作职能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办事人员,应热情接待认真办理或引导跟踪办理有关事项。 二是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立即接办对不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将办事人员引导至承办人,或将有关事项转交承办人 三是首问责任人对于承办人不在岗或承办人一时不明确的,首问责任人应当对接待办理事项进行登记,注明姓名或单位名称住址联系电话,办理事项,所收材料的名称数量,以及首问责任人承办人联系电话处理情况等相关信息。 四是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要实行挂牌上岗,公示姓名职务岗位业务范围及投诉方式。 三一次性告知制

1中心窗口应对来本窗口办事(电话咨询)的管理服务对象实行一次性告知,并对一次性告知的内容程序和要求作明确规定。 2对服务对象诉求的办理事项,经办人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能够即时办理的应立即办理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正的手续和材料。诉求人按照告知的要求补正后,经办人员应及时予以办理。 3对需一次性告知的事项,除电话咨询可用口头形式告知外,其他一律以书面形式告知,并存档备查。 4如遇服务对象诉求事项涉及多个部门,或不了解需要哪些手续材料或对相关法律法规不清楚等特殊情况,经办人应及时解答或帮助咨询,使其知悉有关情况,不能一推了之。 四服务承诺制 遵循依法公开诚实守信的原则,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效率和公众满意程度为目标,把各项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置于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之下。 一是机关应将服务的内容方式和要求向社会及管理服务对象公开作出明确承诺,以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承诺的内容应包括本机关职责范围内各管理服务事项的法律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承办部门承办人员服务质量违诺责任监督方式投诉电话等要素。 三是各机关承诺的内容,应采取印发办事指南服务手册或设置告示栏触摸屏显示屏网上发布等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开。 四是机关应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履诺行为的监督检查,认真受理举报投诉,严肃查处违诺行为。 中心投诉电话: 五限时办结制 遵循准时规范高效负责的原则,认真负责地办理各项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业务,做到规范工作文明服务。 一是对各类行政许可或行政审批以及备案事项,按照有关规定的时限办理对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行政管理以及来信来访举报投诉的答复,法律法规有规定的,要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理没有明确规定的,要明确办理时限,并向社会公示能缩短

便民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

便民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和“五型”政府建设要求,进一步增强我县镇(街)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平台建设,促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根据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推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推动镇(街)便 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方便群众,办事让群众满意为原则,在整合基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责的基础上,通过推动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有序推动基层公共服务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努力构建覆盖全县、功能完善、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合,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体系网络化、标准化和规范化,使全县政 务服务工作实现有机统一、全面推动。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场所建设。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因地制宜、节约实用”的原则安排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场所,原则上应与所在镇政府(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同址一体化办公,条件受限制的就近选址。 村(社区)利用现有办公场所建设便民服务站,可与党支部活动室、村民文体活动中心等场所整合使用。 (二)集中服务事项。各镇(街)要集聚便民服务资源,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充分发挥综合便民服务作用。按照“应进尽进”的原则,直接面向群众办理的社保、医保、民政、计生、农民建房审批等事项要全部进驻便民服务中心。其他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安户籍管理、劳动保障、不动产登记、公共教育、市场监管、科技咨询、扶贫脱贫等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也要创造条件逐步进驻中心办理。 增强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以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为目标,推动村级便民服务和网上服务站点全覆盖,积极展开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设置村务办理、纠纷调解、信息咨询等服务事项,并将行政审批、社会事务、民生保障、劳动就业、证照办理、农业技术等事项统一纳入代办服务范围。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便民效劳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 1、工作人员做到"咨询效劳一口清,发放资料一手清,受理审查一次清〞。 2、必须以礼相待,对效劳对象要求办的业务实行全面跟踪、协调和办理,直至办件完成,切实负起责任。 3、受理业务时,必须认真核对相关材料,看材料是否齐备、有效,然后决定是否受理,防止要群众补件的情况出现。 4、如发现所接业务不符合条件,要耐心作出解释,并指导其如何补足材料及手续,怎样创造条件办成。如发现业务不属本窗口办理的,应耐心指引效劳对象到对口的窗口〔部门〕办理,并告知详细地点。 5、如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迅速请示中心领导,及时将结果反应给群众。 6、要热情接待群众,认真解答问题,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和搪塞。 7、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履行首问责任制。 〔二〕一次性告知制 1、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承办人对办事人咨询和办理的事项必须承当一次性告知责任的制度。 2、办事人咨询时,承办人应热情、主动提供咨询效劳,耐心讲解、说明,直到办事人听明白为止。 3、对于申办事项的办事人,承办人要以" 办事指南"为依据,一次性告知办事人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及所需申报材料,并发放有关表格。 4、对于办事人手续、资料不全的,承办人要在补办件通知单上一次性列清需补办的事项。

5、对于退回件,承办人应填写退回件通知单,并说明退回理由。对于把握不准的办件,可先按承诺件受理,经请示领导研究后确认为退回件的,再以退回件通知单退回。 〔三〕工程申报登记制 1、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报事项时,应进展申报收件登记,录入便民效劳中心信息管理系统,并按照规定向效劳对象出具受理通知单。 2、工作人员对首先受理该事项的窗口承当第一责任人,承办件应由第一责任人负责在窗口内完成其应办事项直至办结,不得在大厅外进展流转。 3、效劳对象只需与第一责任人保持联系,询问办事结果。对不符合行政许可规定的申报事项,应详细告之退件原因,不得随意、无正当理由退件。 〔四〕办事限时制 1、凡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办结时限的,必须严格执行。 2、凡对办结时限进展承诺的,必须认真履行承诺。 3、对因政策原因一时不能办理的,要说明理由,做好政策解释。 4、工作人员对所受理的工作事项,要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保证质量,严禁推诿拖拉,如因失职、失误、效率低下等原因,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而未办结的,将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制的规定进展处理。 〔五〕超时默认制 工作人员受理的申报事项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即启动超时默认制,视为该单位已同意办理,由便民效劳中心领导催促有关窗口立即办理和核发证照。 〔六〕监视投诉制

关于推进镇级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 “一站式”改革实施方案

关于推进镇级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一站式”改革实施方案 为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以及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打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政务服务平台,提升群众和企业获得感,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决策部署,结合我区当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只进一扇门、就近跑一次、能办多家事”的理念和目标,整合基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责进驻镇级便民服务中心,统一设立“4+X”主题版块,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模式,负责加强对辖区内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和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以及监督考核,邮政、银行等代办网点的业务指导,全面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承接能力,营造更优质的政务服务环境,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主要任务 镇级“一站式”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主体为各镇(开发区)人民政府,区委改革办、区政务办(区跑改办)、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大数据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做好指导工作。 (一)事项梳理。坚持“应进必进”原则,建立事项下放多部门审核机制,对纳入镇级便民服务中心“一站式”统一受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原则上就业创业、社会保

障、医疗保障、不动产登记、社会救助、户籍管理、项目建设、商事登记等镇级政务服务事项,水、电、气、视、网络、公交等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承接信访代办、诉讼服务等基层治理服务事项,并划定服务边界,形成《服务事项清单》和《服务受理手册》,实现群众和企业到镇办事“只进一扇门”。 (二)流程优化。按照“一窗无差别全科受理”的模式,设置“公安服务”“市场准入”“综合业务”“公共服务”等 “4+X”受理窗口,并逐步形成“一窗综合受理”服务工作机制。依托下延至镇、村的“一窗受理”平台和网络申报渠道,健全适合基层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依托不见面视频审批系统,实行镇级事项区内各镇间全域通办,区级事项视频咨询和网络预审核。 (三)场地标准。坚持“资源整合、因地制宜、节约实用”原则,各镇(开发区)建设规范、透明、便捷的“一站式”政务服务大厅,提供自助网办区、等候休息区等办事环境,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政务服务需求。原则上应与所在镇政府同址一体化办公,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一般设置在村委会(居委会)内。配置必要的办公和群众办事所需的设施,提供政务自助终端机、自助申报电脑、高拍仪、身份证读取器、读取器、复印机等设备,逐步添置大厅屏幕、叫号机、好差评系统等信息化设备,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四)人员配置。根据“一站式”改革要求,按照各镇(开发区)的服务人口和承担事项等实际情况分别配置人数,属地政府自行落实一批工作人员,人数不足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若干名政务服务专员,并配置专职管理人员。全区统一开展业务培训和上岗指导,统一着装、佩证上岗。公安、市场监管、税务以及公共服务单位选派业务骨干进驻主题窗口,自行开展

2020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2020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强化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拓展行政服务领域,转变工作作风,才能更好地服务基层和服务群众,那么社区工作计划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带来关于20xx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内容,希望能让大家有所收获! 20xx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一)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行政工作计划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及武康街道办总体工作方案为依据;按照镇党委所提出:主动服务,超前服务,创新服务,优质服务,质量服务的要求,开展社区服务居民生活,满足大众需求的新理念,加强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建设,发挥社区居民各种资源的作用;以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社区居民为立足点与工作切入点,开展便民服务站主题活动。 创建社区服务新形式,创建社区特色服务,已成为有关部门的共识,今年我们要继续扩大便民服务网络,不断提高社区服务

功能,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使武康街道社区的便民服务工作更上一层楼。 二、上柏社区《便民服务站》工作机构及内容设置: 上柏社区《便民服务站》,就是以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为主体,以便民服务为手段,通过建立《便民服务站》的形式开展便民服务工作,力所能及地为社区居民做些实事。坚持社区人员自觉、居民资源自愿、贴近需求实际;服务简便易行、方法灵活设置、内容因人而宜;社区《便民服务站》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半年工作总结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做好上柏社区《便民服务站》工作机构及内容设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上柏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领导小组, 由组长担任第一责任人,由副组长负责具体工作的推进,各组员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二是社区《便民服务站》内容设置: A、办事指南:主要公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姓名、电话。 B、计划生育、户籍管理、劳动保障、社保医疗三项内容,主要公布政策法规、办证程序等。

社区便民活动方案

社区便民活动方案 社区便民活动方案1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快速、高效、优质的便民服务为目标,不断拓展服务项目和服务领域,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为民代办、帮办机制,实现村民找政府办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努力构建便捷、高效、和谐的为民服务环境。 二、运行原则 一是服务地方、方便群众的原则。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科学设置服务事项和工作流程,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二是整合资源的原则。结合新农村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幸福南闸建设,整合各类资源,降低建设成本,实现资源共享和效益化,使便民服务室成为与行政审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融为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的服务平台。三是公开透明的原则。进驻便民服务室的服务事项,都要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四是因地制宜的原则。着眼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注重实际、分类指导,

经济基础较强的村(社区)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建设;经济基础薄弱的村(社区)要量力而行,但应基本满足企业、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 三、建设标准 按照“简明、经济、实用”的原则,达到“五有”:即一有场所,各村(社区)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在村委会(居委会)所在地设立便民服务室,有便民服务室标志;二有设施,配备办公桌椅、文件柜、制度牌、公示牌及一些方便群众办事的设施,便民服务室配有电脑和电话,接入宽带,信息交流畅通;三有制度,制定办事承诺、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并将制度上墙,接受群众监督;四有队伍,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主任可以由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兼任,并配备1-2名代办员,代办员可以由村干部兼任。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应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服务人员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为依托,班子成员每周利用1天时间去便民服务室集中办事,其余时间由村干部或专人轮流值班,各村在各组设立1名以上的便民服务联络员,组建便民服务联络队伍,为村民代办服务事项;五有记录,值班代办人员把每次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解决途径及办理情况详细记载,年底整理归档。 四、服务事项 村(社区)便民服务事项主要包括公共社会服务和行政审批 代办。具体如下:生育审批、身份证办理、户口迁移审批等证照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指南及流程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办事指南 计生窗口 一、项目名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二、申请条件:凡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到异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异地居住15天以上,女性年龄在18-49周岁,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流动育龄人员,除特殊情况外,均应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三、申报材料: 1、《流动人口婚育申请表》; 2、户口簿、身份证; 3、一寸照片2张。 四、办理程序: 1、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申请,填写《流动人口婚育申请表》; 2、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3、报乡镇计生办审核,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五、承诺时限:即办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七、办理流程: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办事指南 计生窗口 一、项目名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申请条件: 1、持有《生育服务证》,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孕措施,自愿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合计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 3、夫妻只有一个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免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 三、申报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生育证明,并加盖公章; 3、夫妻双方二寸合影照2张。 四、办理程序: 1、到男方或女方户口(或单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申请填写《自愿只生一个子女的夫妻申请登记表》; 2、男女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在《自愿只生一个子女的夫妻申请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报女方所在乡镇计生办审核,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五、承诺时限:即办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七、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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