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技术规范消毒、灭菌基本原则

消毒技术规范消毒、灭菌基本原则

(一)基本要求

1.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先清洁,再进行消毒或灭菌。

2.耐热、耐湿的手术器械,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应采用化学消毒剂浸泡消毒。

3.环境与物体表面,一般情况下先清洁,再消毒;当受到患者的血液、体液等污染时,先去除污染物,再清洁与消毒。

(二)消毒、灭菌方法的选择原则

1.根据物品污染后导致感染的风险高低选择相应的消毒或灭菌方法

⑴高度危险性物品,应采用灭菌方法处理。

⑵中度危险性物品,应采用达到中水平消毒以上效果的消毒方法。

⑶低度危险性物品,宜采用低水平消毒方法,或做清洁处理;遇有病原微生物污染时,针对所污染病原微生物的种类选择有效的消毒方法。

2.根据物品上污染微生物的种类、数量选择消毒或灭菌方法

⑴对受到致病菌芽孢、真菌孢子、分枝杆菌、和经血传播病原体(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艾滋病病毒等)污染的物品,应采用高水平消毒或灭菌。

⑵对受到真菌、亲水病毒、螺旋体、支原体、衣原体等

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应采用中水平以上的消毒方法。

⑶对受到一般细菌和亲脂病毒等污染的物品,应采用达到中水平或低水平的消毒方法。

⑷杀灭被有机物保护的微生物时,应加大消毒剂的使用剂量和(或)延长消毒时间。

⑸消毒物品上微生物污染特别严重时,应加大消毒剂的使用剂量和(或)延长消毒时间。

3.根据消毒物品的性质选择消毒或灭菌方法

⑴耐热、耐湿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耐热的油剂类和干粉类等应采用干热灭菌。

⑵不耐热、不耐湿的物品,宜采用低温灭菌方法如环氧乙烷灭菌、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或低温甲醛蒸汽灭菌等。

⑶物体表面消毒,宜考虑表面性质,光滑表面宜选择合适的消毒剂擦拭或紫外线消毒器近距离照射;多孔材料表面宜采用浸泡或喷雾消毒法。

(三)皮肤与黏膜的消毒

1.皮肤消毒

⑴穿刺部位的皮肤消毒

消毒方法:①用浸有0.5%碘伏消毒液或安尔碘的无菌棉签或其他替代物品局部擦拭2遍,作用时间遵循使用说明。

②使用75%乙醇溶液擦拭消毒2遍,使用3min。③使用0.1%新洁尔灭消毒液皮肤擦拭消毒,作用时间3min-5min。④其他合法、有效的皮肤消毒产品,按照产品的使用说明书操作。

消毒范围:肌肉、皮下及静脉注射、针灸部位、各种诊疗性穿刺等消毒方法主要是涂擦,以注射或穿刺部位为中心,由内向外缓慢旋转,逐步涂擦,共2次,消毒皮肤面积>5cm ×5cm。中心静脉导管如短期中心静脉导管、PICC、植入式血管通路的消毒范围>15cm,至少应大于敷料面积(10cm×12cm)。

⑵手术切口部位的皮肤消毒

消毒方法:①使用浸有0.5%碘伏消毒液的无菌棉球或其他的替代品局部擦拭2遍,作用时间>2min。②其他合法、有效地手术切口皮肤消毒产品,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操作。

消毒范围:应在手术野及其外扩展>15cm部位由内向外擦拭。

2.黏膜、伤口创面消毒

(1)擦拭法

①使用含有效碘1000-2000mg/L的碘伏擦拭,作用到规定时间。

②采用0.1%新洁尔灭消毒液,作用到规定时间。

(2)冲洗法

①采用3%过氧化氢冲洗伤口、口腔含漱,作用到规定时间。

②使用含有效碘500mg/L碘伏液冲洗,作用到规定时间。

(四)患者床单元的清洁与消毒

1.保持患者床单元清洁。

2.患者床单元(含窗栏、床头柜等)的表面,每日进行

清洁和(或)消毒,遇污染应及时清洁与消毒;患者出院时应进行终末消毒。消毒方法应采用合法、有效的消毒剂。

3.直接接触患者的床上用品如床单、被套、枕套等,应一人一更换;患者住院时间长时,应每周更换;遇污染应及时更换。更换后的用品应及时清洗与消毒。消毒方法应合法、有效。

4.间接接触患者的被芯、枕芯、褥子、病床隔帘、床垫等,应定期清洗与消毒;遇污染应及时更换、清洗与消毒。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患者、不明原因病原体感染患者等使用后的上述物品应进行终末消毒。消毒方法应合法、有效。

(五)地面和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

1.地面的清洁与消毒地面无明显污染时,采用湿式清洁。当地面受到患者血液、体液等明显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再清洁和消毒。

2.物体表面的清洁和消毒室内用品如桌子、椅子、凳子、床头柜等的表面无明显污染时,采用湿式清洁。当受到明显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然后再清洁和消毒。

3.感染高风险的部门,其地面和物体表面的清洁和消毒感染高风险的部门如:手术室、产房、导管室、重症监护病房、血液净化室、烧伤病房、感染疾病科、口腔科、检验科、急诊等病房与部门的地面与物体表面应保持清洁、干燥,每天进行消毒,遇明显污染随时去污清洁、消毒。消毒采用

5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擦拭。

消毒技术规范

消毒技术规范 (一)目前参照标准 ▲ 2002版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 ▲ 2003第二版《上海市医院消毒灭菌实用手册》。 ▲ 2006版《上海市护理质控手册》。 ▲ 2007年《压力蒸汽灭菌》。 ▲ 2009年上海市CDC消毒科供稿《上海市医疗机构手足口病消毒隔离要求》(试行) ▲ 2009年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南》(试行)▲ 2012版卫生部《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2012版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2014年国卫办医发《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 (二)原则 ★所有物品均应随时保持清洁、干燥、完好。 ★若有污染应即时消毒、灭菌。 ★一次性物品按说明使用。 ★本原则适合各部门,请参照执行。 总则

一、室内空气及环境物体表面的消毒 附表各类环境消毒要求 (一)紫外线空气消毒方法 1、紫外线照射:安装紫外线灯管的数量为≥ / m3,距离~2.2m,时间≥30min。 2、紫外线使用寿命: (1)由新灯管的强度降低到70 μw/ cm2的时间(功率≥30w),或者降低到原来新灯管强度的70%(功率<30w)的时间,应不低于1000小时,因此,紫外线灯累计使用超过1000小时应及时更换灯管。 (2)每半年检测一次,<70μw/ cm2应及时更换灯管。 3、注意事项: 1)应保持紫外线灯管表面清洁,紫外线灯管每周一用酒精布巾擦拭一次,专人负责,如发现灯管有灰尘时应及时擦拭。 2)室内保持清洁干燥,电压为220v,环境适宜温度在20-40℃,相对湿度为60%。当温度低于20℃或高于40℃,相对湿度大于60%时,应适当延 长照射时间。 3)紫外线光源不能直接照射到人,不在易燃、易爆的场所所用,照射时关

消毒灭菌原则

消毒灭菌原则 手术治疗器械以及其它各种接触患者伤口和血液、口腔软组织或骨组织的器械必须进行灭菌,其它口腔诊疗以及检查器械,应做到一用一消毒;也可采用一次性的诊疗用品。 器械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适于压力蒸汽灭菌或干热灭菌者选用化学方法进行浸泡消毒或灭菌。 使用后器械应严格按照预处理后灭菌或消毒的程序进行处理。 器具选用灭菌或消毒方法的范围 口内专用器械 1需灭菌的器械:手机、车针、洁牙器头、充填器、金属镊子、金属口镜、金属探针、吸唾器头、挖匙、成形片、成形夹、拔髓针、扩大针、光滑针、雕刻器、磨光器、抛光器、金属口腔器械盘等。 2.需消毒的器械:三用枪头、调刀、调板、银汞输送器、托盘等。 口外专用器械 需灭菌的器械:金属镊子、金属口镜、拔牙钳、血管钳、持针器、牙挺、牙龈分离器、挖匙、手术刀片、剪刀、骨凿、咬骨钳、劈凿、骨锉和金属口腔器械盘等。 修复专用器械 1.需灭菌的器械:手机、车针、金属镊子、金属口镜、金属探针、金属口腔器械盘等。 2.需消毒的器械:托牙钻、砂轮、卡环钳、平头钳、取冠器、雕刻刀、蜡匙、调刀、尺、平面板、托盘等。 正畸专用器械 1.需灭菌的器械:手机、车针、金属镊子、金属口镜、金属探针、金属口腔器械盘等。 2.需消毒的器械:细丝切断钳、末端切断钳、梯形钳、带环挺、托牙钻、砂轮、托盘等。

消毒药械的管理 1.应有专人负责消毒药械的管理; 2.各种灭菌设备、消毒药剂均应为取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消毒产品,应建立健全索证制度,同时厂家提供的资质证件应加盖公章; 3.盛装消毒剂的容器应注明品名、浓度及使用期限; 4.灭菌剂(如戊二醛)应每周监测有效浓度,其它使用中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应每天监测,并有相应记录; 5.各种消毒灭菌药械,均应严格参照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 诊疗区域的消毒 1.诊室按每立方米1.5W标准安装紫外线灯;每日诊后紫外线照射60分钟,消毒后开窗通风,紫外线灯使用累积时间应有明确记录; 2.可使用空气消毒机在有人情况下参照使用说明书进行空气消毒; 3.在治疗每个病人后用中效消毒剂对治疗区的操作台进行消毒; 4.治疗外周区域应在每天工作结束后消毒及通风; 5.每周对环境进行一次彻底清洁消毒,用中高效消毒剂擦拭或喷洒桌面、椅子、门窗、墙面、地面等,然后进行空气消毒。 医疗废物管理 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省卫生、环保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统一处理。 九、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口腔科应建立相应的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监测方法及质控标准参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第四版中有关“医院消毒灭菌的效果监测”章节。 消毒隔离制度 一、全体医务人员树立无菌观念,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随时防止和排除污染。

医院消毒技术-规范

一.医院消毒技术规范名词术语 (一).医院消毒:杀灭或消除医院环境中和媒介物上污染病源微生物的过程。 (二).消毒:杀灭或消除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三).灭菌:杀灭或消除传播媒介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 (四)随时消毒:有传染源存在时,对其排出的病原体可能污染的环境和物品及时进行的消毒。 (五).终末消毒:传染源离开疫源地后进行的彻底消毒。 (六).预防性消毒:对可能受到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和场所进行的消毒。比如:医院的医疗器械灭菌、治疗用品的消毒、餐具的消毒、一般病人住院期间和出院之后进行的消毒,均为预防性消毒。 (七).消毒剂:用于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使之达到消毒或灭菌要求的制剂。 (八).灭菌剂:可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使其达到灭菌要求的制剂。 (九).高效消毒剂:指可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包括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等,对细菌芽孢(致病性芽孢菌)也有一定杀灭作用,达到高水平消毒要求的制剂。(十).中效消毒剂:指仅可杀灭分枝杆菌、真菌、病毒及细菌繁殖体等微生物,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 (十一).低效消毒剂:指仅可杀灭细菌繁殖体和亲脂病毒,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 (十二).抗菌:采用化学或物理方法杀灭细菌或妨碍细菌生长繁殖及活性的过程。 (十三).抑菌:采用化学或物理方法抑制或妨碍细菌生长繁殖及活性的过程。 二.消毒作用水平: 根据消毒因子适当剂量(浓度)或强度和作用时间、种类以及对微生物杀灭能力,可分为四个作用水平级。 (一)灭菌:可杀灭外环境中一切微生物的化学和物理方法。属于此类的有:热 力灭菌、电离辐射灭菌、微波灭菌等物理方法和甲醛、戊二醛、环氧乙烷、过氧乙酸、过氧过氢等化学消毒方法。 (二)高水平消毒法:可以杀灭各种微生物,对细菌芽孢杀灭达到消毒效果的方法。这类消毒方法应能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包括结核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孢子和绝大多数细菌芽孢。属于此类的方法有:热力、电力辐射、微波和紫外线等,以及用含氯、二氧化氯、过氧乙酸、过氧乙氢、含溴消毒剂、臭氧和一些复配的消毒剂等消毒因子进行消毒的方法。 (三)中水平消毒法:是可以杀灭和去除细菌芽孢以外各种致病微生物的消毒方法。包括:超声波、碘类消毒剂(碘伏、碘酊、洗必泰碘等)、醇类、酚类消毒剂等。 (四)低水平消毒法:只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分枝杆菌除外)、亲脂病毒的化学消毒剂和通风换气、冲洗等机械除菌法。低效消毒剂有新洁尔灭等。 三:医院用品的危险性分类 (一)高度危险性物品:这类物品是穿过皮肤或粘膜而进入无菌的组织或器官内部的器 材,或与破损的组织、皮肤、粘膜密切接触的器材和用品。 例如:手术器械和用品、穿刺针、输血器材、输液器材、注射的药物和液体、透析

消毒技术规范消毒、灭菌基本原则

消毒技术规范消毒、灭菌基本原则 (一)基本要求 1.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先清洁,再进行消毒或灭菌。 2.耐热、耐湿的手术器械,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应采用化学消毒剂浸泡消毒。 3.环境与物体表面,一般情况下先清洁,再消毒;当受到患者的血液、体液等污染时,先去除污染物,再清洁与消毒。 (二)消毒、灭菌方法的选择原则 1.根据物品污染后导致感染的风险高低选择相应的消毒或灭菌方法 ⑴高度危险性物品,应采用灭菌方法处理。 ⑵中度危险性物品,应采用达到中水平消毒以上效果的消毒方法。 ⑶低度危险性物品,宜采用低水平消毒方法,或做清洁处理;遇有病原微生物污染时,针对所污染病原微生物的种类选择有效的消毒方法。 2.根据物品上污染微生物的种类、数量选择消毒或灭菌方法 ⑴对受到致病菌芽孢、真菌孢子、分枝杆菌、和经血传播病原体(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艾滋病病毒等)污染的物品,应采用高水平消毒或灭菌。 ⑵对受到真菌、亲水病毒、螺旋体、支原体、衣原体等

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应采用中水平以上的消毒方法。 ⑶对受到一般细菌和亲脂病毒等污染的物品,应采用达到中水平或低水平的消毒方法。 ⑷杀灭被有机物保护的微生物时,应加大消毒剂的使用剂量和(或)延长消毒时间。 ⑸消毒物品上微生物污染特别严重时,应加大消毒剂的使用剂量和(或)延长消毒时间。 3.根据消毒物品的性质选择消毒或灭菌方法 ⑴耐热、耐湿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耐热的油剂类和干粉类等应采用干热灭菌。 ⑵不耐热、不耐湿的物品,宜采用低温灭菌方法如环氧乙烷灭菌、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或低温甲醛蒸汽灭菌等。 ⑶物体表面消毒,宜考虑表面性质,光滑表面宜选择合适的消毒剂擦拭或紫外线消毒器近距离照射;多孔材料表面宜采用浸泡或喷雾消毒法。 (三)皮肤与黏膜的消毒 1.皮肤消毒 ⑴穿刺部位的皮肤消毒 消毒方法:①用浸有0.5%碘伏消毒液或安尔碘的无菌棉签或其他替代物品局部擦拭2遍,作用时间遵循使用说明。 ②使用75%乙醇溶液擦拭消毒2遍,使用3min。③使用0.1%新洁尔灭消毒液皮肤擦拭消毒,作用时间3min-5min。④其他合法、有效的皮肤消毒产品,按照产品的使用说明书操作。

选择消毒方法的基本原则

选择消毒方法的基本原则 无论在公共场所消毒、医院消毒、传染病疫源地消毒,还是家庭卫生防病消毒中,都涉及如何合理、科学地使用消毒方法问题。这里所介绍的是我们在选择和使用消毒方法时应考虑哪些方面和遵守哪些原则。 1、消毒效果的可靠性 选用的消毒方法(消毒剂或消毒器械)必须有确实的消毒效果,且影响消毒效果的因素较少。按规定的使用方法、剂量和作用时间使用,应能保证达到各类情况和场所要求控制的微生物指标,或对目标微生物的杀灭作用达到国际或行业规定的水平。 2、对使用者、人群和禽畜的安全性 选用的消毒方法应符合安全性要求。消毒剂或消毒器本身及消毒后残留物、使用过程中的挥发物,对使用者、接触人群和禽畜不应造成伤害。 3、对环境的污染小或无污染 任何消毒剂的大量使用都对环境造成污染,包括对水体、空气和环境表面和用品的污染。在选择消毒方法时,应尽量选择对环境无污染或污染小的消毒方法。 4、对消毒物品损坏小 几乎所有的消毒剂和大多数物理消毒法对消毒物品会有

不同程度的损坏。在选择消毒方法时,必须考虑消毒方法对消毒对象的适应性,使消毒过程造成的减少到最小。 根据要杀灭的微生物类型选择消毒方法 一般来说,微生物对消毒因子的敏感性从高到低的顺序大致为: (1)亲脂病毒(有脂质膜的病毒)例如乙型肝炎病毒、各型流感病毒、艾滋病病毒、冠状病毒等。 (2)细菌繁殖体。例如痢疾杆菌、伤寒岗军、大肠杆菌、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双球菌等。 (3)真菌。例如白色念珠菌、组织胞浆菌、隐球菌、毛发癣菌、球孢子菌、皮肤癣菌等。 (4)亲水病毒(没有脂质包膜的病毒),例如甲型肝炎病毒、戊型肝炎病毒、脊髓灰质炎病毒等。 (5)分枝杆菌。例如结核分枝杆菌、龟分枝杆菌等。 (6)细胞芽胞,例如炭疽杆菌芽孢、破伤风杆菌芽孢、枯草杆菌芽孢等。 (7)朊毒体(感染性蛋白)。疯牛病病毒等。 对受到细菌芽孢、致病性真菌孢子、分枝杆菌、烈性病传染病的病原体和乙型肝炎病毒、艾滋病病毒等污染的物品,建议选用高水平消毒或灭菌的方法。 对受到致病性真菌、亲水病毒、螺旋体、支原体、衣原体和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建议选用中水平消毒以上的方

清洗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清洗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概念 清洁:去除物体表面有机物、无机物和可见污然物过程。 清洗:去除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消毒: 是清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灭菌:杀灭或清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一切微生物的过程。 概念 高水平消毒: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包括分支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和大多数细菌芽孢。 中水平消毒:杀灭除细菌芽孢以外的各种病原微生物包括分支杆菌。 低水平消毒:杀灭细菌繁殖体(分支杆菌除外)和亲脂病毒。 概念 物品分类:(斯波尔丁分类法) 高度危险性物品: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脉管系统,或有无菌体液从中流过的物品或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一旦被微生物污染,具有极高感染风险。手术器械、穿刺针等 中度危险性物品:与完整黏膜接触,而不进入无菌组织、器官和血流,也不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胃肠镜、气管镜、喉镜麻醉机管道、压舌板等。 低度危险性物品:与完整皮肤接触而不与黏膜接触的器材。听诊器、血压计、生活用品。 化学消毒灭菌法 化学消毒剂的使用原则: 1.选择合适的消毒剂。 2.严格掌握浓度、时间及方法。 3.定期更换。 4.消毒灭菌前的准备。 5.消毒灭菌后的处理。 化学消毒灭菌法 化学消毒剂的分类: 高效消毒剂:可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包括分支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对细菌芽胞也有一定的杀灭作用。 中效消毒剂:可杀灭分支杆菌、真菌、病毒及细菌繁殖体,不能杀灭芽胞。 低效消毒剂:可杀灭细菌繁殖体,和亲脂病毒。 化学消毒灭菌法 化学消毒剂的使用方法: 浸泡法(immersion) 擦拭法(rubbing) 喷雾法(nebulization) 熏蒸法(fumigation)

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规定

医院消毒技术规范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制订本规范。其目的在于统一我国医院消毒、灭菌的方法和消毒、灭菌的监测技术,以提高医院消毒、灭菌的质量,减少医院感染。 1.1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包括医院、诊所、门诊部、卫生院、妇幼保健院、产院、结核病防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疗养院、康复医院、保健站、血站、医务室等。 1.2 名词术语 1.2.1 医院消毒(&Sinf6CtdriinhOSpiul):杀灭或清除医院环境中和媒介物上污染的病原微生物的过程。 1.2.2 媒介物(vectors):指人们生活和工作环境中污染了病原微生物的固体、气体和液体物质,也包括污染的人体体表和表浅体腔。 1.2.3 消毒合格(disinfestdri gualified):在医院消毒中消毒后媒介物携带的微生物等于或少于国家规定的标准。若能使人工污染的微生物减少99.9%或使消毒对象上污染的自然微生物减少90%,则为消毒合格。 1.2.4 疫源地消毒(disidectdri Ofepiderl)lcli:)cui):本规范中是指对医院内存在着或曾经存在着感染性疾病传染源的场所进行的消毒。其目的是杀灭或清除传染源排出的病原体。 1.2.5 随时消毒(concurTent disilllect。):本规范是指对医院存在的疫源地内有传染源存在时进行的消毒。目的是及时杀灭或清除病人排出的病原微生物。感染症病人住院期间进行的病室或床边消毒即为随时消毒。 1.2.6 终末消毒(temnnal disil7lechonh传染源离开疫源地后进行的彻底消毒。例如医院内的感染症病人出院、转院或死亡后对其住过的病室及污染物品进行的消毒。 1.2.7 预防性消毒(onive dislillechon):对可能受到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和场所进行的消毒。例如医院的医疗器械灭菌,诊疗用品的消毒,餐具的消毒和一般病人住院期间和出院后进行的消毒等,均为预防性消毒。 1.2.8 消毒剂(sinfeCtw):能杀灭外环境中感染性的或有害的微生物的化学因子称为消毒剂。 1.2,9 消毒器(isinfechon instrUmnt):能杀灭外环境中感染性的或有害的微生物的消毒器械. 1.2.10 灭菌(serilizahon):杀灭或去除外环境中媒介物携带的一切微生物的过程。包括致病微生物和非致病微生物,也包括细菌芽胞和真菌抱子。灭菌是个绝对的概念,灭菌后物品

消毒技术规范(护理部)

▲2002版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 ▲ 2003第二版《上海市医院消毒灭菌实用手册》。 ▲ 2022版《上海市护理质控手册》。 ▲ 2022年《压力蒸汽灭菌》。 ▲ 2022年上海市CDC消毒科供稿《上海市医疗机构手足口病消毒隔离要求》(试行) ▲ 2022年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南》 (试行) ▲2022版卫生部《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 2022版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 2022年国卫办医发《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

★ 所有物品均应随时保持清洁、干燥、完好。★若有污染应即时消毒、灭菌。 ★ 一次性物品按说明使用。 ★本原则适合各部门,请参照执行。 Ⅲ类环境 供应室无菌区、检查包装灭菌区 各类普通病房 细菌总数 ≤4.0cfu/皿 细菌总数 ≤10cfu/cm2 1.紫外线照射 30 分钟,每天 1 次 2.开窗通风 30 分钟,每天 2 次 500mg/L 有效氯 消毒液擦拭 Ⅳ类环境 传染病科门诊 门急诊及其检查室、治疗室 细菌总数 ≤10cfu/cm2 细菌总数 ≤10cfu/cm2 1.紫外线照射 30 分钟,每天 2 次 2.开窗通风 30 分钟,每天 2 次 500mg/L 有效氯 消毒液擦拭 环境类别 范围 空气 物体表面 常规空气 消毒方法 污染物体表面消 毒方法

1、紫外线照射:安装紫外线灯管的数量为≥1.5w / m3 ,距离 1.8 ~2.2m ,时间≥30min。 2、紫外线使用寿命: ( 1 )由新灯管的强度降低到70 μw/ cm2 的时间(功率≥30w),或者降低到原来新灯管强度的 70%(功率<30w)的时间,应不低于1000小时,因此,紫外线灯累计使用超过 1000 小时应及时更换灯管。 ( 2 )每半年检测一次,<70μw/ cm2 应及时更换灯管。 3、注意事项: 1 )应保持紫外线灯管表面清洁,紫外线灯管每周一用酒精布巾擦拭一次, 专人负责,如发现灯管有灰尘时应及时擦拭。 2 )室内保持清洁干燥,电压为 220v ,环境适宜温度在 20-40℃,相对湿度 为 60%。当温度低于20℃或者高于40℃,相对湿度大于60%时,应适当延长照射时间。 3 )紫外线光源不能直接照射到人,不在易燃、易爆的场所所用,照射时关闭门窗,门口悬挂警示牌。 4 )应使消毒物品表面充分暴露于紫外线,如遇纸张、织物等粗糙表面时,应延长照射时间,两面均应照射到。 5 )在有机物保护的微生物及空气中悬浮粒子多的时候,应加大照射时间。 4 )紫外线消毒、灯管的强度测定、更换、清洁等均应做好记录。

医院常用物品清洗消毒要求

医院常用物品清洗消毒要求 依据卫生部《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012年版),结合我院工作实际,为规范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消毒与灭菌工作,制订如下规定: 一、消毒、灭菌基本原则 (一)基本要求: 1、重复作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行清洁,再进行消毒灭菌。 2、耐热、耐湿的手术器械,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应采用化学消毒剂浸泡灭菌。 3、环境与物体表面,一般情况下先清洁,再消毒;当受到患者的血液、体液等污染时,先去除污染物,再清洁与消毒。 消毒、灭菌方法的选择原则。 (二)消毒或灭菌方法: 1、高度危险性物品,应采用灭菌方法处理。 2、中度危险性物品,应达到中水平消毒以上效果的消毒方法。 3、低度危险性物品,宜采用低水平消毒方法,或做清洁处理;遇有病原微生物污染时,针对所污染病原微生物选择消毒方法。 二、清洁与消毒 (一)清洗与清洁方法 1、清洗: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由供应室及时回收后,进行分类、清洗、干燥和检查保养。 2、清洁:治疗车、诊疗工作台、仪器设备台面、床头柜、新生儿暖箱等物体表面使用清洁布巾或消毒布巾擦拭。擦拭不同患者单元的物品之间应更换布巾。各种擦拭布巾及保洁手套应分区域使用,用后统一清洗消毒,干燥备用。 3、吸湿材料:对于含有小量血液或体液等物质的溅污,可先清洁再进行消毒;对于大量的溅污,应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然后再清洗和消毒。 4、清洁用物:用于清洁物体表面的布巾应每次使用后进行清洗消毒,干燥备用。(二)灭菌方法 1、压力蒸汽灭菌:耐热、耐湿手术器械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 2、低温灭菌:不耐热、不耐湿手术器械应采用低温灭菌方法。 3、干热灭菌:耐热、不耐湿手术器械可采用干热灭菌方法。 4、外来医疗器械:要求器械公司提供清洗、包装、灭菌方法和灭菌循环参数,并遵循其灭菌方法和灭菌循环参数的要求进行灭菌。

消毒技术规范

消毒技术规范 (一)目前参照原则 ▲ 2023版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 ▲ 2023第二版《上海市医院消毒灭菌实用手册》。 ▲ 2023版《上海市护理质控手册》。 ▲ 2023年《压力蒸汽灭菌》。 ▲ 2023年上海市CDC消毒科供稿《上海市医疗机构手足口病消毒隔离规定》(试行) ▲ 2023年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南》(试行)▲ 2023版卫生部《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2023版中国国标化管理委员会《医院消毒卫生原则》 ▲2023年国卫办医发《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规定》

(二)原则 ★所有物品均应随时保持清洁、干燥、完好。 ★若有污染应即时消毒、灭菌。 ★一次性物品按阐明使用。 ★本原则适合各部门,请参照执行。 总则 一、室内空气及环境物体表面旳消毒 附表各类环境消毒规定 (一)紫外线空气消毒措施 1、紫外线照射:安装紫外线灯管旳数量为≥ / m3,距离~2.2m,时间≥30min。

2、紫外线使用寿命: (1)由新灯管旳强度减少到70 μw/ cm2旳时间(功率≥30w),或者减少到本来新灯管强度旳70%(功率<30w)旳时间,应不低于1000小时,因此,紫外线灯合计使用超过1000小时应及时更换灯管。 (2)每六个月检测一次,<70μw/ cm2应及时更换灯管。 3、注意事项: 1)应保持紫外线灯管表面清洁,紫外线灯管每周一用酒精布巾擦拭一次,专人负责,如发现灯管有灰尘时应及时擦拭。 2)室内保持清洁干燥,电压为220v,环境合适温度在20-40℃,相对湿度为60%。当温度低于20℃或高于40℃,相对湿度不小于60%时,应合适延长照射时间。 3)紫外线光源不能直接照射到人,不在易燃、易爆旳场所所用,照射时关闭门窗,门口悬挂警示牌。 4)应使消毒物品表面充足暴露于紫外线,如遇纸张、织物等粗糙表面时,应延长照射时间,两面均应照射到。 5)在有机物保护旳微生物及空气中悬浮粒子多旳时候,应加大照射时间。

消毒卫生标准

消毒卫生标准 消毒卫生标准是确保公共场所、医疗机构、学校等场所的卫生安全的重要措施。本文将介绍消毒卫生标准的制定依据、基本原则、方法以及监督与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一、制定依据 消毒卫生标准的制定主要依据以下三个方面: 1. 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 2. 科学的消毒技术规范和指南,如《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等。 3. 针对不同场所的特点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消毒卫生标准。 二、基本原则 1. 安全性:消毒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使用安全。2. 有效性:消毒方法应能够有效地杀灭病原体,达到预防疾病传播的目的。

可行性:消毒方法应结合实际情况,具备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 4. 经济性:在满足前三个原则的前提下,应考虑成本效益,选择性价比高的消毒方法。 三、方法 1. 物理消毒法:通过高温、紫外线、电离等方法杀灭病原体。 适用于医疗器械、餐具、空气等物品的消毒。 2. 化学消毒法:使用化学消毒剂杀灭病原体。适用于环境表面、衣物、医疗器械等物品的消毒。 3. 生物消毒法:利用微生物之间的拮抗作用,杀灭或抑制病原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适用于污水、粪便、垃圾等物品的消毒。 四、监督与管理 1. 建立完善的消毒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职责。 2. 对消毒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对消毒产品的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使用安全有效。4. 对消毒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消毒技能和意识。 五、总结 消毒卫生标准是保障公众健康安全的重要措施。在制定标准时,应综合考虑法律法规、科学依据和实际情况等多个因素,以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在实施过程中,应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消毒工作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未来,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和人们对卫生安全的要求不断提高,消毒卫生标准也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以适应时代的发展和需求。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医疗卫生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Technical standard for Disinfection of Medical and Health Structures 1 消毒与灭菌方法 压力蒸汽灭菌 1.1.1 适用范围:用于耐高温、耐高湿的医疗器械和物品的灭菌;不能用于凡士林等油类和粉剂的灭菌; 干热灭菌 1.2.1适用范围:用于高温下不损坏、不变质、不蒸发物品的灭菌;用于不耐湿热的器械的灭菌;用于蒸汽或气体不能穿透物品的灭菌,如玻璃、油脂、粉剂和金属等制品的消毒灭菌; 去污去污就是通过物理和化学方法将被洗物品上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尽可能地降低到比较安全的水平;清洗彻底是保证消毒或灭菌成功的关键; 紫外线消毒 1.4.1 适用范围:用于室内空气、物体表面和水及其它液体的消毒; 低温蒸汽甲醛气体消毒 1.5.1 概述:甲醛是一种灭菌剂,对所有的微生物都有杀灭作用,包括细菌繁殖体、芽孢、真菌和病毒;甲醛气体灭菌效果可靠,使用方便,对消毒、灭菌物品无损害; 适用范围:可用于对湿、热敏感、易腐蚀的医疗用品的灭菌; 环氧乙烷气体灭菌 1.6.1 概述:环氧乙烷又名氧化乙烯,在低温下为无色液体,具有芳香醚味,佛点为10.8℃,溴阈值为760mg/m3 ~1064mg/m3,密度为;环氧乙烷易燃易爆,其最低燃烧浓度为3%;环氧乙烷气体穿透力强; 环氧乙烷气体杀菌力强、杀菌谱广,可杀灭各种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属灭菌剂; 适用范围:环氧乙烷不损害灭菌的物品且穿透力很强,故多数不宜用一般方法灭菌的物品均可用环氧乙玩消毒和灭菌;例如,电子仪器、光学仪器、医疗器械、书籍、文件、皮毛、棉、化纤、塑料制品、木制品、陶瓷及金属制品、内镜、透析器和一次性使用的诊疗用品等;环氧乙烷是目前最主要的低温灭菌方法之一; 臭氧 1.7.1 概述:臭氧在常温下为强氧化性气体,其密度为空气为1;臭氧在水中的溶解度较低3%;臭氧稳定性极差,在常温下可自行分解为氧;所以臭氧不能瓶装贮备,只能现场生产,立即使用; 适用范围:臭氧是一种广谱杀菌剂,可杀灭细菌繁殖体和芽孢、病毒、真菌等、并可破坏肉毒杆菌毒素; 液体化学消毒剂使用规范 1.8.1 戊二醛 1概述:戊二醛属灭菌剂,具有广谱、高效杀菌作用;对金属腐蚀性小,受有机物影响小等特点;经典的戊二醛常用灭菌浓度为2%;增效的复方戊二醛也可使用卫生行政机构批准使用的浓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不耐热的医疗器械和精密仪器等消毒与灭菌;

消毒灭菌基本原则

消毒灭菌基本原则 一、消毒、灭菌基本概念: (一)、消毒—是指用化学、物理、生物的方法杀灭或者消除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 (二)、灭菌—杀灭或者消除传播媒介上一切微生物,包括致病微生物和非致病微生物,也包括细菌芽孢和真菌孢子。 (三)、无菌—物体中无活的微生物生成,即灭菌的结果。 (四)、无菌技术—是在医疗护理操作过程中,保持无菌物品、无菌区域不被污染、防止病原微生物侵入人体的一系列操作技术。 二、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水平,接触皮肤黏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所有可复用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消毒、灭菌前必须按规范要求彻底清洗。有特殊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医疗器械应先消毒再清洗。耐湿、耐热的医疗器械、器具首选高压灭菌。 三、根据物品对病人可至感染的危险程度选用高水平、中水平、低水平消毒法。如重复使用的氧气湿化瓶、吸引瓶、婴儿暖箱水瓶、软式内镜、呼吸机管路、气管插管等应采用高水平消毒,被病人血液、呕吐物、排泄物或病原微生物污染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中水平以上消毒方法。体温计、血压计袖带等物品采用中水平消毒,不直接接触病人的物品可选择低水平消毒方法。

四、杀灭被有机物保护的微生物时,应加大消毒因子的使用剂量,并延长消毒时间,选用消毒方法时,一是要保护消毒物品不受损坏,二是使用消毒方法易于发挥作用。 五、提倡使用物理方法灭菌和消毒,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的物品方可采取化学方法。在使用化学方法消毒时应注意:“四要”、“六不要” 四要: (一)、配置消毒剂浓度要准确。 (二)、盛装消毒液的容器要洁净。 (三)、物品要去脏污后进行消毒。 (四)、消毒剂要按使用说明书配置。 六不要: (一)、不要把化学消毒剂溶液用于灭菌处理。 (二)、不能把器械储存在消毒液中。 (三)、容器内的消毒液不要装的过满。 (四)、不要两种消毒液混合使用。 (五)、不要随意把不适合的洗涤剂加到消毒液中,以防止两种中和消毒液失效。

医院消毒灭菌技术规范

医院消毒灭菌技术规范 篇一:医院消毒技术规范 医院消毒技术规范(一) 灭菌管理 1、已灭菌物品从灭菌器中取出,应仔细检点放置,以免再污染。 2、检查包装的完整性,若有破损不可作为无菌包使用; 3、手术包应干燥,否则应列为湿包,不可作为无菌包使用。有明显水渍的包亦不可作为无菌包; 4、用化学指示胶带贴封或其中放有化学指示剂的包,在灭菌后或开包使用前应检查是否达到已灭菌的色泽或状态。未达到(来自: 小龙文档网:医院消毒灭菌技术规范)或有疑点者,不可作为无茵包使用; 5、取出的包,掉落在地,或误放不洁之处或沾有水淹,均应视为受到污染。不可作为无菌物品使用; 6、已灭菌的物品,不得与未灭菌物品混放; 7、合格的灭菌物品,应标明灭菌日期,合格标志。 8、灭菌后的物品;应放在无菌区的柜橱内(或架子上、推车内)。无菌物品储存架、柜,每日用含250-500mg/L有效氯的消毒液擦拭一次。 9、分类放置,顺序发放取用。超过有效期应重新灭菌。

医院消毒技术规范(二) 紫外线 1、适用范围:用于室内空气、物体表面和水及其它液体的消毒。 2、紫外线灯强度不得低于7ouW/cm2(普通30W直管紫外线灯在距灯管1米处测定)。 3、紫外线消毒灯的使用寿命,即由新灯的强度降低到 70Uw/cm2的时间(功率≥30w)的灯,或降低到原来新灯强度的70%(功率<30w=的时间,应不低于1000h。 4、注意事项 (1)在使用过程中,应保持紫外线灯表面的清洁,每周用95%酒精棉球擦拭一次,发现灯管表面有灰尘、油污时,应随时擦拭。 (2)用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时。房间内应保持清洁于燥,减少尘埃和水雾。 (3)用紫外线消毒物品表面时,应使照射表面受到紫外线的直接照射。 (4)不得使紫外线光源照射到人,以免引起损伤。 医院消毒技术规范(三) 戊二醛 1、灭菌处理:常用浸泡法。

消毒技术规范

消毒技术规范 消毒技术规范 1.总则 1.1 引言 本规范旨在规范消毒技术的实施和检验,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 1.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各种场所和物品的消毒和灭菌,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机构、餐饮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家庭等。 1.3 术语 本规范中所涉及的术语,均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定义和解释。 1.4 基本原则和要求 消毒技术的实施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有效的原则和要求。

2.对消毒检验技术的要求 2.1 对无菌操作的要求 在消毒检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范,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2 对试验的要求 2.1.1 消毒剂鉴定测试项目的确定 确定消毒剂鉴定测试项目应基于国家标准和实际应用需求,确保测试结果具有代表性和可比性。 2.1.2 消毒器械鉴定测试项目的确定 确定消毒器械鉴定测试项目应基于国家标准和实际应用需求,确保测试结果具有代表性和可比性。 2.1.3 消毒剂有效成分含量表示方法 消毒剂有效成分含量的表示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2.1.4 对重复试验的要求

重复试验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确保测试结果的可靠性和可重复性。 2.1.5 判定标准 判定标准应基于国家标准和实际应用需求,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1.6 最终评价的要求 最终评价应基于国家标准和实际应用需求,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1.7 对实用剂量的要求 实用剂量应根据实际应用需求确定,确保消毒效果和安全性。 2.1.8 对试验记录的要求 试验记录应详细、准确、完整,确保测试结果的可追溯性和可靠性。 2.1.9 对检测报告的要求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灭菌 杀灭或清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 3.10 灭菌剂 能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并达到灭菌要求的制剂。 3.11 无菌保证水平 灭菌处理后单位产品上存在活微生物的概率。 SAL通常表示为10-n。医学灭菌一般设定SAL为10-6,即经灭菌处理后在一百万件物品中最多只允许一件物品存在活微生物。 3.12 斯伯尔丁分类法 1968年E.H.Spaulding根据医疗器械污染后使用所致感染的危险性大小及在患者使用之间的消毒或灭菌要求,将医疗器械分为三类,即高度危险性物品、中度危险性物品和低度危险性物品。 3.13 高度危险性物品 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脉管系统,或有无菌体液从中流过的物品或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一旦被微生物污染,具有极高感染风险,如手术器械、穿刺针、腹腔镜、活检钳、心脏导管、植入物等。 3.14 中度危险性物品 与完整黏膜相接触,而不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和血流,也不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如胃肠道内镜、气管镜、喉镜、肛表、口表、呼吸机管道、麻醉机管道、压舌板、肛门直肠压力测重导管等。 3.15 低度危险性物品 与完整皮肤接触丽不与黏膜接触的器材.如听诊器、血压计袖带等;病床同

栏、床面以及床头柜、被褥;墙面、地面;痰盂(杯)和便器等。 3.16 灭菌水平 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达到无菌保证水平。达到灭菌水平常用的方法包括热力灭菌、辐射灭菌等物理灭菌方法.以及采用环氧乙烷、过氧化氯、甲醛、戊=醛、过氧乙酸等化学灭菌荆在规定条件下。以合适的浓度和有效的作用时间进行灭菌的方法。 3.17 高水平消毒 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包括分枝杆菌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和绝大多数细菌芽孢。达到高水平消毒常用的方法包括采用含氯制剂、二氧化氯、邻苯二甲醛、过氧乙酸、过氧化氢、臭氧、碘酊等以及能达到灭菌效果的化学消毒剂在规定的条件下.以合适的浓度和有效的作用时间进行消毒的方法。 3.18 中水平消毒 杀灭除细菌芽孢以外的各种病原微生物包括分枝杆菌。达到中水平消毒常用的方法包括采用碘类消毒剂(碘伏、氯已定碘等)、醇类和氯己定的复方、醇类和季铵盐类化合物的复方、酚类等消毒剂,在规定条件下,以合适的浓度和有效的作用时间进行消毒的方法。 3.19 低水平消毒 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分枝杆菌除外)和亲脂病毒的化学消毒方法以及通风换气、冲洗等机械除菌法。如采用季铵盐类消毒剂(苯扎溴铵等)、双胍类消毒剂(氯已定)等.在规定的条件下.以合适的浓度和有效的作用时间进行消毒的方法。 3.20 有效氯 与含氯消毒剂氧化能力相当的氯量.其含量用mg/L或%(9/l00mL)浓度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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