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违约法律责任判定探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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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违约法律责任判定探究论文

一、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制度研究现状

(一)我国关于劳动合同违约立法的现状

在我国的劳动合同法颁布前,我国关于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并没有进行一个很明确的解释,仅仅在我国的某些地方出台的法案以及之前我国的劳动部出台的一些部门规章中出现过关于劳动

合同违约的相关的规定。但我国于本世纪初期,在建国52年后,我国出台了一部司法解释法规,对于劳动合同的相关违约行为进行了一定的司法解释,但是该解释并没有完整的对于劳动违约行为进行约束,仅仅只是对该责任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了规定。而我国的最高人民法院于该法规出台5年后又颁布了另一部司法解

释对之前的法规进行补充。但是该司法解释并未涉及劳动合同违约的方面。所以在第二部解释法规颁布的一年之后,我国人大最终通过了《劳动合同法》,并将该法律于20__年元旦起开始实施。《劳动合同法》在最大限度上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方面有了一系列的规定,也对违反《劳动合同法》的一些行为规定了一系列的处罚,如:若用人单位并未与劳动者签订合理合法的劳动合同,则需要支付劳动者2倍的工资等方式……但是由于我国的许多劳动者的文化素质不

高导致了自身的法律意识薄弱,不能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相应的保护。更有甚者,基本没有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识,并最终导致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如今我国国务院通过了一项新的条例,条例规定了当企业解雇或者在法律范围之内辞退劳动者时需要赔付的违约金的情况。

(二)国际关于劳动合同违约立法研究的现状

在查阅过英、德等西方法律发展的比较完善的国家以及我国的香港澳门等地区的有关文献中,虽然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制发展较早也较为成熟,但是对于劳动合同违约方面责任的认定也并不是太全面。对于劳动合同违约的方面,鲜少出现在一些__中,对于认定各个国家(地区)也都有其自己的一套标准。在英国的某些研究者在对劳动合同违约方面进行研究的时候的侧重点一般在以下几个方面:违约的程度范围、如何违约、违约的标准如何计算、若发生违约行为时责任如何认定、发生违约行为时如何赔付。同时美国研究劳动合同的有关学者也没有对整个有关违约责任的体系进行研究探讨。德国学者同样也没有对违约责任研究的十分透彻。

二、我国对于劳动合同责任认定的特殊性

我国的劳动合同,其签订双方,具有一定程度的从属性,这就造成了我国劳动合同的从属性,所以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也较

为特殊,违约责任的认定应当与其他民事合同相区别,这一特殊性在以下几个方面可以体现出来:

(一)签订劳动合同双方所处的地位不同

首先,虽然相关劳动法明确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即劳动者与雇佣者是处于公平地位的,但是从二者的经济能力以及二者的生产资料占有率两个方面来看,在现实中劳动者其实是处于弱势,而雇佣者无论是从经济能力还是从生产资料占有率,都比劳动者有很大的优势。这一实际关系的不平等是由于现在社会的生产资料占有率不平等造成的,这就决定了劳动者必须通过出卖自身的.劳动力,从而换取报酬来维持自身的生存与发展。但是由于我国人口基数较大,人口增长过快造成的劳动力数量庞大,而对比来看雇佣者为劳动者提供的工作岗位相对较少,所以劳动者之间的竞争尤为激烈,许多劳动者为了获得劳动机会,一般会采取降低自身对工作的要求或者降低自身的劳动报酬的方式。即使劳动者与雇佣者之间会签订合法的劳动报酬,但是劳动者降低自身对工作的要求是双方自由决议的结果,但是若雇主的态度特别强势,那么劳动者只能进一步选择降低要求留下工作或者离开该公司、重新选择工作。由于我国人口较多,劳动者数量过于庞大,所以劳动者在劳动关系成立时并不具备讨价还价的能力,即劳动者不具备自由选择劳动时间、劳动方式等的权利,而是需要听从雇佣者的指挥。在现实中的雇佣者对劳动者有绝对的管理

权,可以对违反公司章程的劳动者做出相应的处罚。以上说明均表现了劳动合同的签订由于双方的地位不同所以具有从属的特征。

(二)国家对于劳动合同法的干预程度不同

通过上一小节的描述可知,由于劳动者与雇佣者双方在根本上存在力量差异的悬殊现象,所以造成了双方的不平等地位,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国家通过制定与劳动法相关的法律法规与政策章程来对签订劳动合同双方的利益悬殊问题加以干预。由于企业等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占据有利的主导地位,所以容易造成在制定劳动合同时通过一些方式或免除、或规避、或加重自己的责任,以此来降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范围。在上述情况中,我国法律法规就对劳动合同中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做出了一系列的规定,如:国家制定了最低工资标准、制定了每日的工作时长、规定了法定节假日、劳动者的社会保险以及劳动者的加班补偿等,这便是劳动合同法区别于其他普通民事合同的不同之处,相对比来看,我国对于劳动合同责任分配的干预力度更大,对劳动合同中的违约责任的认定也更加全面。

三、我国劳动法中关于违约责任的有关内容

(一)我国劳动合同中违约责任如何归责

就我国来说,一般法律专业人士会将违约解释为,只要不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就算违约,并不考虑其他因素,也不考虑其是否有主观错误,只要对对方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就必须要依照合同进行赔偿。但是严格说来,一旦有违约的情况发生,只要证明违约已经形成,不追究原因,也不追究违约方是主观故意违约还是因为某些不可控制的客观因素而违约,就要对无过失方进行赔偿。这一种证明方式是与侵权的证明方式有很大的区别的。

(二)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归责原则

我国对于归责原则的定义为,当劳动者有过错行为时,对其的过错采取一定责任为归责原则。这样可以充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实现在劳动关系一定程度上的公平,从而可以保证契约对等原则的实现。我国设立劳动法的目的是为了为弱者提供法律保护,以保障人权。当企业与劳动者处于不平等的地位时,在归责原则方面,若使用一元制,站在劳动者的角度上来看是不公平的,劳动者可能自身也无法承受责任处罚,更严重的甚至会对其生存造成威胁。

(三)我国劳动法中企业违约时归责的原则

有学者认为,在我国,当企业与劳动者处于地位不平等时,若企业违反劳动法从而对劳动者的权益造成伤害,则要以严格责任原则承担最大程度的责任。有学者给出如下的几条理由:首先,对待企业如果采取这种方式的归责原则,则可以使劳动者与企业

的地位相对平衡;其次,对待企业如果采取这种方式的归责原则,体现出了我国相关部门对劳动者的保护;再次,对待企业如果采取这种方式的归责原则,可以充分体现我国维护劳动者的人权,体现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精神。

四、我国劳动法中关于免责的规定

(一)我国劳动法中关于免责事由的相关规定

在我国的劳动法中,对合同违约的归责做了明确的说明,即使我国的劳动法中已经规定了,但是并不能说明若是违约情况发生,违约方要承担所有的违约责任。在一定情况下,违约方可以以约定的方式免除一部分责任,只承担部分责任,这就是我们一般法律意义上的免责行为。在一般法律意义上来说,若出现了一些不可抗拒的因素,在判定是否免责时会将这些外力考虑在内,从而降低违约所要承担的责任程度。在某种程度上,不可抗拒力有多种方式,除了合同上注明的一些外,免责条款上的一些事项也可以在某方面当做免责的事由。

(二)我国劳动法中的免责条款

我国劳动法中对于免责条款的定义为合同的双方在遵守事

前约定好一种条款,这种条款的目的在于免除双方当事人在未来的责任。劳动法中的免责条款是劳动合同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三个部分可以分为三方面,在免责条款的定义中就可以看

出。即使免责条款可以让当事人免除部分或者全部责任,但是其在合同法的相关领域方面的应用是受到限制的。由于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地位的不平等,我国劳动法做出了相关规定,若用人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想免除自己的责任,损害劳动者利益时,免责条款无效。若劳动法规定可以使用免责条款,那么有的企业就会利用免责条款来进一步压榨劳动者,免除自己的责任。所以有学者主张,为了防止免责条款被滥用,我国劳动法应当禁止这项条款的使用。

(三)我国劳动法中对于不可抗力的规定

在我国劳动法中对待力的定义为在合同执行的过程中出现的无法避免的不受人为因素控制的客观情形。我国的法律给予不可抗力的四个构成为:无法克服、无法预兆、无法避免、客观情形。不可抗力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如地震、火灾、洪涝等因素所引起的自然情况;另一种是因为人为的过错引起的法克服的因素。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了,若因为不可抗力而造成他人损失的可以不用承担民事责任。

五、结论及展望

在我国的现行的法律中,关于劳动关系的方面还有很多的法律制度其实并不完善,法院裁判劳动关系纠纷基本上都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三)(四)》,有待于我国法律部门对劳动

关系方面的法律进行一系列的调整。因为劳动法是一种会影响国民收入以及国民幸福指数的法律。劳动关系法还会对国民经济产生很大程度的影响,所以需要国家在此方面进一步完善。未来在建设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法律会占据越来越高的地位,劳动法的不断完善有利于中国梦的形成。

参考文献:

常凯主编.中国劳动关系报告——当代中国劳动关系的特点和趋向(第1版).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__.

劳动合同论文 关于劳动合同的论文

劳动合同论文关于劳动合同的论文

劳动合同论文关于劳动合同的论文 浅论劳动合同的解除 摘要: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中国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中的核心内容,学界对劳动合同解除有不同的理解。以《劳动合同法》为中心,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三个方面对中国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规定作了具体的分析;最后从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制度的角度对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经济补偿进行的分析。 关键词: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金;赔偿金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理解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完毕之前,当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意味着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都具有很大的影响,尤其是对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就面临着失业。因此,劳动合同解除是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中的重点问题。 二、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规定 关于劳动合同解除主要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三种情况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1.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解除即劳动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

商一致而解除。任何合同都是双方当事人合意而产生的,劳动合同也不例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在合法的前提下具有法律效力并受到法律的保障。一般在劳动合同成立后,不存在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所以,立法对协议解除一般不规定条件,只要求当事人在解除合同时内容、形式、程序上合法即可解除合同。中国《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了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2款规定了如果是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且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的解除合同,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项规定明确排除了由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并由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的情形,即在劳动合同的协商解除中,用人单位只对由自己单方提出并经劳动者同意后的解除支付经济补偿,不对由劳动者提出的协商解除承担补偿责任。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即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以单方意思表示而解除合同。单方解除权属于民法上的形成权,由于单方解除权使权利人可以仅凭自己的行为就可以使自己与他人之间的劳动关系消灭,所以,对相对人的保护是十分重要的,尤其是对劳动者的保护。《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了劳动者的单方解除,劳动者只要符合法定程序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特定的法定事实的发生,但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一规定在理论界有一定的争议,有的学者认为只授予劳动者单方预告解除权,导致用人

劳动作文之劳动合同法案例论文

劳动合同法案例论文 【篇一:劳动合同法案例分析】 劳动合同法案例分析 1、用人单位可以强行调换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吗? 【现实困惑】 2003年9月,小李与一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了 职位及薪金等事项。然而两个月后,公司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将小李降职为普通的技术员,月薪也随之下调。小李认为劳动合同 中明确约定了自己的工作职位,公司不能擅自更改,但小李与公司 多次协商无果,遂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了申诉。公司可以随便调 换李某的职位吗? 【法律王说法】 用人单位不能随便调换劳动者的职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具有 法律效力的,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没有法定的变更事由,也没有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任何一方 都不能随意变更合同的内容。工作职位是劳动合同中十分重要的内容。对其更改就可以视为对合同的变更。本案中,这家公司在没有 其他事由,也没有与小李协商的情况下,就擅自变更了小李的工作 岗位,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 定的义务。 2、劳动者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现实困惑】 某污水治理厂的污水治理设备已经严重老化,但是该厂一直没有行动。前不久,该厂职工出现大面积的中毒现象,经调查发现:是由 于经过治理的水不小心渗入到饮水管道,致使食用过饮水管道的水 的职工全部中毒。经过抢救,虽然中毒的职工都被救过来了,但是 大家因为此次事件都想辞职,这样做可以吗? 【法律王说法】 职工们可以这样做。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的规 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 除劳动合同。该厂没有及时地更新污水治理设备,致使大批职工饮 水中毒,职工们可以解除合同。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论劳动合同中的违约制度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论劳动合同中的违约制度劳动合同是雇佣关系的法律依据和保障,对于雇主和员工都具有约 束力。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违约行为时有发生。本文旨在就劳动合同中的违约制度展开讨论,探究其中的法律规定和 实践应用,以及对违约方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分析。 一、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 劳动合同是雇主与员工双方达成的有关劳动条件的协议,其基本内 容由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应包括以下要素:双 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 工作条件、劳动保护、违约责任等。 二、劳动合同中的违约制度 为了保障劳动合同的有效执行,法律明确了违约行为的定义和法律后果。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违约包括两种情形: 一是在合同期限内,违反合同的约定;二是在合同期限内,提前解除 合同且未履行合同解除的程序。 1. 违反合同的约定 当一方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内容未按照约定履行,即构成违约 行为。常见的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不按合同约定工作时间出勤、 擅自离职、不按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完成工作任务等。 2. 提前解除合同未履行程序

当一方在合同期限内擅自解除合同,而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解除程序,也构成违约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三、劳动合同违约的法律后果与救济途径 当劳动合同中的一方构成违约行为时,另一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 终止劳动合同 当一方违反合同约定严重影响劳动关系的正常维持,另一方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一定的法定条件,否则解除行为可能被认为是违法解雇。 2. 维权诉讼 当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受损害方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寻求救济。通过司法程序可以解决双方争议,保护劳动权益。 3. 索赔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法赔偿对方的损失。对于没有约定赔偿金额的,可以在诉讼过程中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四、劳动合同违约制度的完善建议

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研究

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研究 摘要:本文對劳动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进行了探讨,通过分析发现我国《劳动法》中违约责任存在的问题:首先,承担责任的方式;其次,人口就业压力巨大。最后,不健全的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立法。针对这些问题,笔者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和措施,以期不断完善《劳动合同法》。 关键词:违约责任;劳动;合同法 一、劳动合同及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概念 在我国的劳动法中,劳动合同通常是为了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明确的权利与义务,则通过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来维系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而劳动合同签订时,必须具备法律效力和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必须要依照合同的相关规定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 从我国的劳动法来看,其对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与说明,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因为其中一方犯错,或双方当事人都有故意犯错的行为,并导致合同中的义务不能完全履行的行为发生,则应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内容,追究过错一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值得注意的是,此合同有效的前提是在有效期之内,所以在有效期之外的案件不具有法律效力。当然,若无劳动合同,则违约责任也自然不存在。如果由劳动合同引起的其他原因的过错,本文则不专门进行研究与讨论,若此现象发生,应当用其他办法处理。 二、我国《劳动法》中违约责任存在的问题 在劳动法中,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我国法律重点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而违约责任如何追究与界定,这对于稳定我国劳动法、促进我国劳动法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但是,我国的立法有很强的滞后性缺陷,给司法实践上增添了不少的困难,出现了棘手的难题与困境。

(一)承担责任的方式。根据我国当前的经验和情况来看,当出现问题时,采用劳动合同中的过错原则时,如果双方的过错证据都有出现,就很难判别。尤其是提供用人单位过错的证据时,劳动者会受到来自各方面的限制因素,如社会地位等,因此,这就造成用人单位常常会利用自身的优势来掩盖自身的过错。 (二)人口就业压力巨大。从我国劳动力市场来看,与就业人口市场相比,劳动力的市场相对较小。这对劳动者非常不利,他们的自由和权利不容易被保护。所以,为了使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保护,则可以通过适用无过错原则来实现,但是,当前我国劳动法的过错责任的原则中,依然会导致双方当事人在举证方面中出现不公平的现象。所以,当前我国劳动法立法的原则与目的作出明确的说明与规定,大力提倡通过有效的、科学的法律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这样一来,也会使权利与举证之间产生某些矛盾,无法推动过错责任原则在法律中进行广泛适用。 (三)不健全的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立法。在实际中,发生一些劳动争议之后,多数劳动者不知道通过怎样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并解决劳动的争议。本人认为造成这一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劳动者自身素质的缺陷不足而导致的,而另一方面,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地位的差距而造成的。在如今残酷的生活现实中,就算劳动者通过合理的、正当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但是最终结果可能依然无法有效解决劳动争议,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始终无法得到保障与维护。由此可见,当前我国的劳动法制度在设立时依然存在不全面性的缺点。 三、关于完善我国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立法的建议 在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方面,责任如何承担,由谁承担是最先需要关注的问题。本人认为,当劳动争议发生时,如果采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区别对待的方式承担相应的责任,则应该通过立法的规定与影响,严格审查用人单位的过错,尽量减小劳动者的过错。在对用人单位确认其责任的问题上,应当剔除主观因素、过错,并且严格要求等。这意味着,在承担违约责任时,用人单位应该主动承担,不应该借助主观因素作为逃避责任的理由或证据。由于在社会地位中,劳动者处于劣势,因此在发生劳动争议时要多为劳动者考虑,以承担过错责任原则为前提

劳动合同违约法律责任判定探究论文

Kneeling to finish the path you choose.(页眉可删) 劳动合同违约法律责任判定探究论文 一、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制度研究现状 (一)我国关于劳动合同违约立法的现状 在我国的劳动合同法颁布前,我国关于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并没有进行一个很明确的解释,仅仅在我国的某些地方出台的法案以及之前我国的劳动部出台的一些部门规章中出现过关于劳动 合同违约的相关的规定。但我国于本世纪初期,在建国52年后,我国出台了一部司法解释法规,对于劳动合同的相关违约行为进行了一定的司法解释,但是该解释并没有完整的对于劳动违约行为进行约束,仅仅只是对该责任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了规定。而我国的最高人民法院于该法规出台5年后又颁布了另一部司法解 释对之前的法规进行补充。但是该司法解释并未涉及劳动合同违约的方面。所以在第二部解释法规颁布的一年之后,我国人大最终通过了《劳动合同法》,并将该法律于20__年元旦起开始实施。《劳动合同法》在最大限度上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方面有了一系列的规定,也对违反《劳动合同法》的一些行为规定了一系列的处罚,如:若用人单位并未与劳动者签订合理合法的劳动合同,则需要支付劳动者2倍的工资等方式……但是由于我国的许多劳动者的文化素质不

高导致了自身的法律意识薄弱,不能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相应的保护。更有甚者,基本没有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识,并最终导致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如今我国国务院通过了一项新的条例,条例规定了当企业解雇或者在法律范围之内辞退劳动者时需要赔付的违约金的情况。 (二)国际关于劳动合同违约立法研究的现状 在查阅过英、德等西方法律发展的比较完善的国家以及我国的香港澳门等地区的有关文献中,虽然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制发展较早也较为成熟,但是对于劳动合同违约方面责任的认定也并不是太全面。对于劳动合同违约的方面,鲜少出现在一些__中,对于认定各个国家(地区)也都有其自己的一套标准。在英国的某些研究者在对劳动合同违约方面进行研究的时候的侧重点一般在以下几个方面:违约的程度范围、如何违约、违约的标准如何计算、若发生违约行为时责任如何认定、发生违约行为时如何赔付。同时美国研究劳动合同的有关学者也没有对整个有关违约责任的体系进行研究探讨。德国学者同样也没有对违约责任研究的十分透彻。 二、我国对于劳动合同责任认定的特殊性 我国的劳动合同,其签订双方,具有一定程度的从属性,这就造成了我国劳动合同的从属性,所以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也较

劳动合同论文1500字

劳动合同论文1500字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基础和保障,其签订对于双方都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一份法律文书,合同内容需要符合中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双方的权益,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一、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 本合同由以下各方订立: 甲方(雇主): 公司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乙方(雇员):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 1.甲方的身份、权利、义务 (1)甲方为合法注册的经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甲方具有依法经营的权利,可根据企业的经营需求,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并对乙方进行管理。 (3)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合适的工作岗位、劳动条件和 待遇,并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及其他法律规定的工资福利。 (4)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安全的劳动环境和必要的劳动 保护,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5)甲方应当遵守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约定,认真履行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工作需要履行劳动合同约定 的义务。 (7)甲方应当承担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责 任。 2.乙方的身份、权利、义务 (1)乙方是甲方雇用的正式职工,享有劳动报酬和其他 合法权益。

(2)乙方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企业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认真履行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3)乙方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度,并遵守职业道德,维护公司形象。 (4)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和商业秘密信息。 (5)乙方应当对公司的财产负责,保管好公司交付的物品和设备,离岗时应当将设备和物品妥善交接。 (6)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7)乙方不得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约定,如有违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3.履行方式 本劳动合同约定的履行方式为双方签定书面劳动合同。 4.期限 本劳动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年。 5.违约责任 (1)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应当合理、公正。 (2)因甲方原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有权获得经济补偿和法律保护。

劳动合同纠纷案例分析论文

劳动合同纠纷案例分析论文案例分析:劳动合同纠纷 一、双方基本信息 甲方:某电器厂地址:XX省XX市XX区XX街XX号法定代表人:王某联系方式:XXX-XXXXXXXX 乙方:张某地址:XX省XX市XX区XX街XX号联系方式:XXX-XXXXXXXX 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 1. 甲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 身份:用人单位 权利:甲方享有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以及解除、变更、终止合同的权利。 义务: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工资、提供劳动保护设施和安全保障措施、提供劳动条件、办理社会保险等依法应享有的劳动权益。 履行方式:甲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履行自己的义务。 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

违约责任:甲方如有解除合同、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情形,则应承担相应后果与责任。 2. 乙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 身份:劳动者 权利:乙方享有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以及解除、变更、终止合同的权利。 义务:乙方应当遵守劳动合同的约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保守甲方商业机密等。 履行方式:乙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履行自己的义务。 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 违约责任:乙方如有解除合同、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情形,则应承担相应后果与责任。 三、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甲、乙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政策规定,不能违反劳动法规,否则一旦出现纠纷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甲方应当保护乙方的权益,向乙方支付工资,并给予乙方必要的带薪休假和社会保障。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论文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论文 篇一:【劳动合同法论文】 石河子大学 《经济法》课程论文 论文题目 浅议《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 姓 学名号周志荣 20XX517347 物流管理20XX(1)班 马永辉 《经济法》 20XX年06月 专业、班级指课导程老名师称 1 浅议《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 [摘要]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是对我国就业市场的一种规范调解,也必然会给大学生就业带来一些影响。从长期来看,它的实施将为大学生创造更好的就业环境,能更切实有效的保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但在短期内,将加大大学生求职的难度。所以,大学生有必要根据《劳动合同法》制定自己的求职策略。

[关键词] 劳动合同法大学生就业影响 20XX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内容牵涉到所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切身利益,对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工会以及劳动行政部门均产生了重大影响,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并有不同的解读。对于即将踏入职场的大学毕业生来说,很多人并不了解新《劳动合同法》,或很少有精力关注新法会对自己的就业产生哪些影响。 与此同时,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20XX年大学生毕业人数达610万。 20XX年是559万,就业率只有70%多,加上往年毕业而未能就业的高校生,大学生就业生高达1000万人,这个数字并没有包括就业后又离职没有找到合适工作的大学生。为什么这么多的大学生找不到工作?劳动合同法实行究竟对大学毕业生就业有没有影响?就此问题我们进行初步探讨。 一、《劳动合同法》中对大学生就业的一些有影响的规定 首先,对劳动合同法进行分析,劳动合同法有三条对大学生就业影响最大 1、企业无责赔偿。新劳动合同法规 2、企业违约与员工违约不对等。企业违约辞退员工支付每年一个月的违约金。员工违约什么时候走都可以,不要支付一分钱,不要负任何责任(包括员工有过错,企业无证

论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 论文

论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论文 关键字:用人劳动合同劳动者单位赔偿规定违法违约金解除继续履行[引言]《劳动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法赋予劳动合同法律约束力的同时,也赋予劳动合同当事人有条件的单方解除权和协商解除权,同时还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特别情形。劳动合同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现实中,不少用人单位凭借自己的强势地位,随意或武断地解除劳动合同,严重损害了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司法实践中[1],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如何承担法律责任及其法律适用问题,无论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还是人民法院,多是适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以下简称《补偿办法》)的规定进行裁判,而少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以下简称《赔偿办法》)的规定。笔者认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如此裁判,不符合劳动法的立法宗旨,也不符合《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实中,很少有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的裁判说不,也很少有人就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本文根据笔者多年从事劳动法问题研究的理论和代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实践,试图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如何承担法律责任及其法律适用与完善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以期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得到妥善而适当的救济。本文探讨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主要是指经济责任,即用人单位因过错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并造成劳动者一定的物质经济损失时,所应承担的履行给付、赔偿损失的经济法律责任。 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产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2].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本文所称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包括违反法律的规定解除解除劳动合同和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情形。《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了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给予过失性辞退的条件;第二十六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给予非过失性辞退的条件及程序;第二十七条规定了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的条件和程序;第二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特别情形。现实中,不少用人单位无视法律的规定,随意或武断地解除劳动合同,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每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逐年持续攀升:1998年为9.4万件;1999年为12万件;2000年为13.5万件;2001年为15.5万;2002年为18.4万件;2003年预计21万件。在这些日益增多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占了相当大的比例。 (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表现 1.滥用关于试用期的单方解除权。在没有约定试用期,或者试用期的约定违法,或者已过了试用期的情况下,仍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2.滥用关于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单方解除权。在没有企业规章制度,或者规章制度违法;或者规章制度没有公示;或者违纪行为轻微的情况下,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3.滥用经济性裁员的单方解除权。在不符合经济性裁员条件和程序的情况下,解除与劳

劳动合同纠纷中的违约责任研究

劳动合同纠纷中的违约责任研究 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劳动合同纠纷成为盛行的司法问题之一。在劳动合 同中,双方约定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一旦发生违约行为,违约责任的问题就会浮出水面。本文旨在研究劳动合同纠纷中的违约责任,并对违约责任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一、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概述 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是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中违反约定的行为所产 生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分为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 主观责任是指劳动者或用人单位故意或过失地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 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而客观责任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履行中出现情况,虽然没有过错,但需要依法承担责任。 二、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类型和举证责任 1. 经济赔偿责任 在劳动合同纠纷中,经济赔偿责任是最为普遍的一种违约责任。主要包括工资、奖金、福利待遇、加班费等待支付的款项。当一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和数额支付相关款项时,对方可以要求支付相应的货币赔偿。 2. 解除劳动关系责任 当劳动合同违反约定,严重影响合同继续履行的情况下,一方有权请求法院解 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责任是对合同违约方的一种处罚措施,并可要求支付违约金。 3. 其他违约责任

除经济赔偿责任和解除劳动关系责任外,劳动合同违约还可能产生其他违约责任,如恶意拖欠工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等。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的违约责任,如非竞业限制、商业秘密泄露等。 在劳动合同纠纷中,对违约责任的举证责任也非常重要。作为违约方的一方, 应该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的违约行为,而作为受损方的一方,则需要提供损失的具体计算和证明材料。 三、违约责任的协商、调解和诉讼 在劳动合同纠纷中,当出现违约情况时,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和诉 讼等方式来解决纠纷。 1. 协商和调解 劳动合同纠纷的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和调解来解决问题。在协商和调解过程中, 双方可以直接对话,理性分析问题,寻求共识,并通过友好方式解决争议,减少纠纷发展。 2. 诉讼 当协商和调解无法解决纠纷时,一方可以选择提起诉讼。在劳动合同纠纷中, 当违约责任存在争议时,可以请求劳动仲裁部门或法院进行裁决。通过诉讼方式,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追讨应有的违约赔偿。 四、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法律保障和发展趋势 中国的劳动法律体系全面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定了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劳动合同纠纷中违约责任的认定和处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在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发展趋势方面,随着社会变革和经济发展,我国劳动法 制也在不断进步。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填补了劳动法规体系的空白,并强调了

劳动合同法的论文

劳动合同法的论文 关于劳动合同法的论文 篇一:《劳动合同法》 《合同法》中不安抗辩权制度的优点和不足 〈摘要〉我国的《合同法》将大陆法系不安抗辩权制度和英美法系预期违约制度有机结合,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不安抗辩权制度,体现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融合的时代潮流,代表着世界民商法发展的趋势。本文对《合同法》中有关不安抗辩权的规定进行了分析,探讨了其优点和不足。 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将不能履行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所拥有的拒绝先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 不安抗辩权源于德国法,又称拒绝权,不安抗辩权制度是大陆法系的一项传统制度,它与英美法系的预期违约制度一起,对双务合同中的先履行一方提供了法律保护。我国新修订的《合同法》在承继大陆法系不安抗辩权制度的同时,吸收和借鉴了英美法系的预期违约制度,并结合我国国情,对传统不安抗辩权制度的不足加以改进,在适用范围、适用条件、救济方法、对行使权利的限制和对滥用不安抗辩权的补救措施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不安抗辩权制度体系。它体现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防止合同欺诈、保障交易安全、实现有序竞争的立法意图,也体现了我国合同制度与西方发达国家合同制度及国际商务合同贸易规则的接轨。 《合同法》对不安抗辩权制度的规定 我国的《合同法》对不安抗辩权制度做出了如下规定: “第六十八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劳动中的违约行为与法律责任

劳动中的违约行为与法律责任在劳动关系中,雇主和劳动者都有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当一方未能 履行其劳动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就构成了违约行为。本文将探讨劳动 中的违约行为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迟延支付工资 根据劳动法规定,雇主应当按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如果雇主迟延 支付工资,即超过约定的支付期限,便构成了违约行为。劳动者在遭 受迟延支付工资的情况下,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提出书面催告:劳动者可以向雇主提出书面催告,要求其立即支 付未支付的工资,并给予适当的补偿。在催告之后,雇主应尽快履行 支付责任。 2. 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如果雇主拒绝支付工资或未能履行支付责任,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机构将会介入调解, 并对争议给予处理和裁决。 此外,一些国家的立法还规定雇主逾期未支付工资的违约行为可以 被认定为刑事犯罪,对雇主进行相应的处罚。 二、解雇违法违规 雇主在解雇劳动者时必须依法操作。如果雇主以违法或违规的方式 解雇劳动者,即构成了违约行为。以下是劳动中常见的解雇违法违规 情形及其法律责任:

1. 无正当理由解雇:雇主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解雇劳动者,将承担法律责任。劳动者可以要求雇主恢复劳动关系,或者要求雇主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2. 违反解雇程序:雇主在解雇劳动者时,应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如果雇主违反程序解雇劳动者,劳动者可以要求雇主重新考虑解雇决定,或要求雇主支付赔偿。 三、违反劳动安全卫生规定 雇主有义务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如果雇主违反了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导致劳动者发生伤害或疾病,雇主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者在此情况下可以采取以下行动: 1. 申诉: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雇主的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将会进行调查和处理,并要求雇主采取措施改善工作环境。 2. 要求赔偿:劳动者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用、治疗费用、误工费以及其他与工伤或职业病相关的损失。 四、违反合同约定 劳动合同是雇主和劳动者之间约定权利和义务的文件。如果一方违反了合同约定,即构成了违约行为。以下是劳动合同中常见的违约情形: 1. 违反工作时间约定:劳动者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应当履行工作职责。如果劳动者长期旷工或经常迟到早退,雇主可以采取相应的行动,如扣减工资或解雇。

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与赔偿

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与赔偿 违反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中常见的问题,当一方违约时,往往会引 起违约责任与赔偿的问题。本文将就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与赔偿进行 探讨。 一、违约责任的认定 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认定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劳动者来说,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经济赔偿责任:当劳动者无故擅自离岗、旷工、迟到早退并达到 一定次数时,雇主有权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违 约金的实际金额需根据双方协商一致或者依法裁决确定。 2. 违约金的赔偿责任:当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在无故解除或 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应当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应当由双方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3. 报销责任:某些特殊情况下,劳动者需要在离岗前将职业资格证书、工作证、公司财产等归还公司,同时如果劳动者未及时返还相应 的公司财产,公司有权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

对于雇主来说,如果雇主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给劳动者造成经济损失,也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比如,雇主不按时支付劳动者工资,经济补偿金等。 二、违约责任的计算方法 在劳动关系中,一旦发生违约情况,违约责任的计算非常重要,并且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一般来说,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计算可以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 实际损失原则:根据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来进行计算,如工资、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损失。 2. 合同约定原则:如果劳动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有约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计算。 3. 相对有利原则:履行劳动合同所需的成本比违反劳动合同所获得的利益更多时,违约责任可以按照相对有利原则计算。 三、合理的违约赔偿 合理的违约赔偿是保障劳动关系稳定的重要环节,其目的在于弥补违约方的经济损失,同时对于损失一方进行教育和惩罚。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理的违约赔偿应当具备以下几个特点: 1. 合理性:违约赔偿应当符合实际情况,不能过高或过低,以保证合同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劳动合同法中违约金论文

摘要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规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对规范、稳定劳动力市场和优化配置人力资源有重要作用。但是在现实中大量存在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约定高额违约金限制劳动者合理流动的现象,因此对违约金制度进行理论分析,并探讨劳动合同法中违约金条款限制是否合理对理性地规范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违约金劳动合同法限制约定违约金 一、劳动合同法中的违约金 违约金,是现代民法体系中为实现诚实信用原则、保证合同履行而发展出来的一个重要工具。违约金是依法强制违约方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货币的一种经济制裁,一般在合同的约定条款中载明。一般学者认为,违约金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双重性质。惩罚性违约金具有惩戒作用,不论是否存在经济损失,违约方均应支付,且违约方在支付惩罚性违约金后,仍需承担继续履行合同和赔偿损失的责任;赔偿性违约金是双方当事人预先估算的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总额,违约方支付赔偿性违约金,不再承担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损失的责任。 民法属于私法领域,具有惩罚性质的违约金在民法领域适用并无不当。而劳动法兼有公法和私法的性质,属于社会法。社会法是以一种特殊的标准衡量当事人的地位及分配利益。这些特殊的标准源于社会弱者的“身份”认定,是以特殊身份来决定利 益的分配,使这种分配结果有利于具有“弱势身份”的一方。社会法正是以调整主体 的不平等关系为己任,注重实质平等。因为劳动法上存在强势主体和弱势群体之分,违约金一旦适用,极易被强势主体所滥用。所以,在劳动合同立法时,只有首先确定该违约金条款的性质,才能更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权利,更有利于劳动纠纷的解决。 二、劳动合同立法中违约金规定之比较 违约金是合同法规定的违约救济的重要方式之一。我国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了关于违约金的制度,由于大多数学者都主张惩罚性违约金有悖于民法和合同法的补偿性原则,因此体现的主要是补偿性大于惩罚性的精神原则。但在劳动合同中,违约金是否作为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各国法律的规定不尽相同,有的国家按照合同法的原理认可违约金条款,有的国家则在法律上禁止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数额。 (一)国外对劳动合同中违约金的规定 国际劳工组织于1930年通过的《强迫劳动公约》第二条第一项规定,为本公约的 目的,强迫或强制劳动一词指以惩罚相威胁强使任何人从事其本人并非自愿从事的一切工作和服务。其中强迫性体现在以惩罚相威胁,违约金制度从用人单位的角度,是具有强迫性;而从劳动者的角度,具有非自愿性。

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法律论文

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法律论文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法律论文 一、双方基本信息 甲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 1. 甲方身份:雇主,享有法定权利和义务; 2. 乙方身份:受雇者,享有法定权利和义务; 3. 甲方权利: (1)自主选择雇佣员工;(2)为员工提供劳动保护;(3)在规定的劳动时间内要求员工履行工作职责;(4)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5)解除劳动合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4. 乙方权利:

(1)享有工作机会;(2)在规定的劳动时间内取得相应的工资和相关福利待遇;(3)依法享有法定的劳动保护;(4)在约定的期限内参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5. 甲方义务: (1)签订劳动合同;(2)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3)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4)依法为员工承担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义务。 6. 乙方义务: (1)以最好的工作态度和技能完成工作职责;(2)维护公司的利益;(3)依法遵守劳动合同和工作规定;(4)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商业利益。 7. 履行方式和期限:根据规定的劳动合同约定履行,并 按时支付工资和福利待遇。 8.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及相关 福利待遇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2)乙方违约责任:未按劳动合同约定完成工作任务或擅自 离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甲方因此遭受的相应违约金和赔偿金。 三、需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 本合同的签订及执行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法规的相关规定。

浅谈劳动合同违约责任问题

浅谈劳动合同违约责任问题 【摘要】顾某,于2010年到某高中担任一名英语教师,2018 年被诊断患有癌症。学校得知这一消息后,在顾某已经委托家属请假的情况下,却以连续旷工为由,决定将其开除,解除劳动关系。对此,经过双方上诉,法院裁定学校的开除决定是无效的,双方恢复劳动关系。但是直到顾某去世,学校仍拒不主动执行法院判决。最后迫于媒体舆论的力量,才出面道歉。由此可见,劳动合同在社会劳动关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但目前劳动合同并没有较好的保护劳动者合法的权益。因基于现状,本文在我国现有的劳动合同法基础上,浅?我国劳动合同违约责任问题。 【关键词】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劳动关系 一、劳动合同及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概念 (一)劳动合同。我国劳动法中的劳动合同的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关系、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一种协议”。在劳动合同中的当事人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多种,另一方是劳动人员。另外,法律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但双方约定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二)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是指“劳动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因一方或者双方过错,而不履行或者

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合同义务,而承担的法律责任”。当有过错方不适当履行或者不履行劳动合同所约定的义务,有过错方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其次有过错方必须实施了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同时,违约责任还具有偏重性。出于对劳动者这一弱势方的保护为出发点,诸多国家的法律中一般都对用人单位规定了较多和较重的违约责任,而对劳动者这一弱势方规定的需要其承担的违约责任相对来说是较轻较少的。 二、劳动合同的违约原因 劳动合同的违约原因有很多,比如: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产生误解,最终导致当事人违约,对某项条款的规定含糊不清,因为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违约,劳动合同的一方或双方不履行劳动合同义务或履行劳动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或法律所规定的的行为而导致违约,以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一方或者双方存在过错等问题导致的违约。 三、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 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是一种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法定或约定的事由的出现而不能履行,则发生违约一方可以免除违约责任的事由。违约责任法定的免责事由主要有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用人单位的过错和第三人的过错等。其中不可抗力主要包括几种情形:一是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等;二是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三是

合同法违约责任论文

论合同法违约责任 内容摘要: 约责任是合同法中的一项最重要的制度,我国现行"合同法"具有许多突破性的特点。笔者结合我国现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从内涵界定及其特点、归责原则、样态、免责事由、承当方式几方面对违约责任制度的相关问题作粗略的论析。 关键词: 违约责任归责原则"合同法"违约责任承当方式 违约责任,又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债务所应承当的责任。作为保障债权实现及债务履行重要措施的违约责任制度与合同债务联系密切。一方面,违约责任是债务不履行所导致的结果,是以债务存在为前提的;另一方面,违约责任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国家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和承当责任的法律表现。因此,违约责任和合同债务的关系可以归结为:债务是责任发生的前提,责任是债务不履行的结果。 一、违约责任的特点 〔1〕民事责任包括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因此,违约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不同于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2〕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不履行债务所导致的结果。构成违约,必须存在有效成立的合同关系,而且存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事实。因此,违反合同义务是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相区别的重要特点。 〔3〕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违约责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只有守约方才能基于合同向违约方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与合同无关的第三人不能依据合同对违约方提出请求或诉讼。 〔4〕当事人可以预先约定违约责任。当事人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违约责任预先约定。例如预先约定违约金的数额幅度,预先约定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预先设定免责条款等。当然,当事人对违约责任的预先约定必须公正合理,否则将会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 〔5〕违约责任具有惩罚性和补偿性双重属性。违约责任具有惩罚性毋庸置疑,法律通过对违约方的制裁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同时也可以起到预防或减少违约现象发生的作用。另一方面,根据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违约责任以损害赔偿作为违约责任的主要方式,

论文题目 论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

论文题目论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 学校名称:包头广播电视大学 指导教师:张梦倩 学生姓名:郭佐聿 学号:1115001401506 专业:法学 入学时间:2011春

论文提纲 一、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点 二、劳动合同违约的表现形式 三、劳动合同违约的原因 四、违约责任的救济方式 五、违约责任的救济方式 六、结论

论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能不能实现劳动力的合理配置,不仅关键到一个企业的成败,而且关键到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速度。特别是现今劳动力相对膨胀的情况,要求必须以法律的形式来保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利益。劳动力的合理配置,要求劳动关系必须以合同作为其法律形式,为劳动力供求方通过市场相互选择,也为劳动力作为生产要素在市场中自由流通提供法律条件。在现今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无疑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唯一合法形式,其在我国市场经济生活中所起的作用非常重大。而我国立法的滞后和经济的超前,导致司法实践中所沿用的现行劳动法显得力不从心。因此,有必要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律 很多年来,《劳动法》在保护劳动者这一方面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劳动立法明显已跟不上经济发展的脚步,加上我国现行相关制度的不完善,劳动法不论是在立法方面还是实际操作方面,在很多细节上还存在很多的问题,本文就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所涉及的诸如现行劳动法中的一些条款、归责原则的适用和实际操作中所存在的问题作一些肤浅的探讨。 一、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点

(一)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概念: 在我国劳动合同主要是由合同法来调整的,所以有关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的定义也主要基于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的概念。依据我国现行劳动合同立法规定以及法学界对违约责任的通说,劳动合同当事人因过错而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称为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的追究以有效的劳动合同为前提,因劳动合同的不成立、无效、以及解除劳动合同后的所引发的责任一般不是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而是劳动合同的缔约过失责任或其他赔偿责任。一般而言,有效的劳动合同不存在,违约责任也不存在。 (二)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的特点: 第一、当事人主观上须有过错。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在主观上有过错,这种过错包括故意与过失两种心理状态。无论当事人是出于故意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劳动合同条款,还是出于过失的心理状态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劳动合同条款,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当事人实施了不履行劳动合同或不适当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即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去履行合同。例如,用人单位未能为劳动者提供法定或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或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劳动者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等行为,都会直接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责任承担的偏重性。纵观各国的劳动立法,出于对弱势方劳动者的保护,一般对用人单位承担违约责任规定了较多的条款和较重的违约责任,而对劳动者一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规定较轻较少。如我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施行)在第12章里,从第89条-第101条以12个条款规定了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而对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仅以第102条的规定加以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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