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集团 责任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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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集团责任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建工集团责任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建工集团责任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对外投资行为的监督管理,提高企业投资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及项目论证阶段的严谨性和科学性,防范投资风险,贯彻落实《市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投资项目后评价是企业投资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投资行为完成之后所进行的评价。

通过对已经完成的投资项目的执行过程、绩效、影响进行全面回顾,系统分析、评价投资计划及目标的实现程度,分析评价项目投资对集团战略布局、业务结构调整、企业发展、技术进步、投资效益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作用和影响,总结经验,汲取教训,提出对策建议;并通过信息反馈,指导和改善新项目投资管理和决策,达到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风险的目的。

第三条对于周期长或者较为复杂的投资项目,可在一定阶段或节点完成后进行期间评价,此种类型的评价工作也归属本细则所指的投资项目后评价范畴。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集团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子企业及其再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子企业”)的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投资建设项目和其他投资项目的后评价。

参股公司可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实行分级管理,集团公司组织实施全过程后评价工作,子企业组织实施项目后评价的自评价工作。

第六条集团公司董事会负责集团公司及子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的审核,主要职责包括:(一)建立企业后评价制度并对实施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二)审批投资项目后评价计划;(三)审查和认定后评价报告、评价结果及其应用建议;(四)必要时成立后评价工作督导组,组织开展独立后评价、专题后评价等工作。

第七条集团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相关部门成立后评价工作小组,必要时可委托专业投资咨询机构进行项目后评价。

投后评价制度

投后评价制度

投后评价制度一、总则1. 为了规范我公司的投后评价工作,提高投资管理水平,保障投资资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 投后评价是指对投资项目实施后,按照一定的标准和方法,对项目的投资效果、风险控制、收益分配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和评价。

二、评价内容1. 项目概述:对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投资目的、投资方式、投资期限、投资金额等基本要素进行简要概述。

2. 投资效果评价:根据项目实施后的实际情况,对项目的投资效果进行评价,包括项目的盈利水平、市场份额、技术水平、管理团队等方面。

3. 风险控制评价: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控制进行评价,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等方面。

4. 收益分配评价:对项目的收益分配进行评价,包括收益分配方式、收益分配比例、收益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等方面。

三、评价方法1. 定量评价:采用定量指标进行评价,如财务指标、市场指标等。

2. 定性评价:采用定性指标进行评价,如管理团队的能力、技术水平等。

3. 比较分析:将投资项目的实际效果与预期目标进行比较,分析差异原因。

4. 综合评价:综合考虑定量和定性指标,对投资项目的整体效果进行综合评价。

四、评价程序1. 确定评价对象:根据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需要进行投后评价的对象。

2. 制定评价计划: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和要求,制定具体的评价计划,包括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时间等。

3. 收集数据资料:收集与投资项目相关的数据资料,包括财务数据、市场数据、管理团队情况等。

4. 进行评价分析:按照评价计划和方法,对收集到的数据资料进行分析和评估。

5. 编写评价报告:根据评价结果编写投后评价报告,包括评价结论、建议措施等内容。

6. 汇报反馈:将投后评价报告汇报给相关领导和部门,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改进和完善。

五、评价要求1. 客观公正:在进行投后评价时,要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不受任何外界因素的干扰。

2. 数据真实准确:所收集的数据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以保证评价结果的可靠性。

项目后评价实施方案

项目后评价实施方案

项目后评价实施方案一、引言项目后评价是指在项目完成后,对项目的实施过程、成果及效果进行系统性的评估和总结,以提供项目实施的反馈和经验教训。

本文将就项目后评价的目的、步骤和方法等方面展开论述,并提出相应的实施方案。

二、项目后评价的目的项目后评价的目的在于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价,旨在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以供决策者和相关利益方参考。

具体而言,项目后评价的目的包括:1. 了解项目实施过程:通过评价,可以全面了解项目实施的过程、方法和效果,并掌握项目各环节的实际执行情况。

2. 评估项目绩效:通过评价,可以判断项目的目标完成情况,评估项目在资源利用、成本控制和质量管理等方面的绩效。

3. 总结经验教训:通过评价,可以发现项目实施中的成功经验和问题教训,为未来类似项目的决策提供依据。

4. 提出改进建议:通过评价,可以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和建议。

三、项目后评价的步骤和方法1. 定义评价目标和内容:评价前需要明确评价的目标范围和内容范围,明确评价的重点和关注的方面。

2. 收集评价数据:通过问卷、访谈、文献资料等方式,收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数据和信息。

3. 分析评估数据: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和比较,找出数据之间的关联和规律。

4. 评价结果表达:将评估结果以适当的形式表达出来,可以采用文字、图表、报告等形式进行展示。

5. 提出改进建议:基于评价结果,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和措施,为未来项目的实施提供经验教训。

6. 回顾总结:对整个评价过程进行回顾和总结,找出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意见。

四、实施方案基于前述步骤和方法,本文提出以下实施方案,以确保项目后评价的有效进行:1.明确评价目标和内容在项目实施前,明确项目后评价的目标和内容。

明确项目的目标、范围、时间和评价重点,确定评价所涉及的领域和方面。

2.选择适当的评价工具和方法根据项目的性质和实施情况,选择合适的评价工具和方法。

项目建设过程后评价实施细则2

项目建设过程后评价实施细则2

项目建设过程后评价实施细则2项目建设过程后评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1.范围本实施细则为项目建设过程后评价的指导性文件,适用于集团公司(含直属单位、子公司及子公司投资的企业)新建、扩建、改建、技改项目。

2.定义项目建设过程后评价是指项目竣工后对可研、立项、决策、勘测、设计、招投标、施工、竣工验收、结算等不同阶段,从经历程序、遵循规范、执行标准、投资控制等方面对项目进行评价。

3.目的(1)评价项目目标的实现程度;(2)评价项目的决策过程,主要评价决策所依据的资料和决策程序的规范性;(3)评价项目具体实施过程;(4)分析项目成功或失败的原因;(5)综合评价项目的成功度。

通过项目建设过程后评价,达到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研究问题、吸取教训、提出建议、改进工作、不断提高项目决策水平和投资效果的目的。

参与项目建设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对待后评价成果,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并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已建项目,改进在建项目,指导待建项目。

4.内容5 方法5.1对比分析法对比分析法包括前后对比法与有无对比法。

对比法是建设项目后评价的常用方法,建设项目后评价更注重有无对比法。

5.1.1 前后对比法。

项目后评价的“前后对比法”是指将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和评估的预测结论与项目的实际运行结果相比较,以发现变化和分析原因,用于揭示项目计划、决策和实施存在的问题。

采用前后对比法,要注意前后数据的可比性。

5.1.2 有无对比法。

将投资项目的建设及投产后的实际效果和影响,同没有这个项目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以度量项目的真实效益、影响和作用。

该方法是通过项目实施所付出的资源代价与项目实施后产生的效果进行对比,以评价项目好坏的项目后评价的一个重要方法。

采用有无对比法时,要注意的重点,一是要分清建设项目的作用和影响与建设项目以外的其他因素的作用和影响;二是要注意参照对比。

5.2因素分析法项目投资效果的各指标,往往都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只有把综合性指标分解成原始因素,才能确定指标完成好坏的具体原因和症结所在。

建工集团项目管理制度

建工集团项目管理制度

建工集团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工集团内各项目的管理,并确保项目能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特制订此项目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工集团内所有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等各类项目。

第三条项目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规范、高效”的原则,通过有效的组织、协调和控制,实现项目的目标。

第四条项目管理应遵循“全过程、全要素、全员参与、全面质量”的原则,确保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第二章项目管理组织架构第五条建工集团设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对所有项目进行统一管理。

第六条项目管理部门设立项目经理,负责对具体项目进行负责人管理。

第七条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有效的组织、协调和控制项目的实施。

第八条项目经理应配备相应的项目管理团队,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师、工程师、施工队等相关人员。

第九条项目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项目进行评估和审查,确保项目的进展和质量。

第十条项目管理部门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灵活调整项目管理团队的人员和资源。

第三章项目管理流程第十一条项目管理应按以下流程进行:项目立项、项目设计、项目施工、项目验收、项目交付。

第十二条项目立项阶段,项目经理应对项目的目标、范围、时间、成本、质量等进行详细规划。

第十三条项目设计阶段,项目经理应委托设计师对项目进行设计,确保设计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十四条项目施工阶段,项目经理应指导施工队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建设,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第十五条项目验收阶段,项目经理应对项目进行验收,确保项目的完成情况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十六条项目交付阶段,项目经理应将项目交付给业主,并解决相关后续问题。

第四章项目管理控制第十七条项目管理应按以下方面进行控制:目标控制、范围控制、时间控制、成本控制、质量控制。

第十八条目标控制,项目经理应定期对项目的目标进行核对和调整,确保项目的目标得以实现。

第十九条范围控制,项目经理应对项目的范围进行把控,防止出现范围蔓延等问题。

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规定

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规定

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规定一、背景和目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投资项目在各个领域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为了保证投资项目的效益和可持续发展,需要进行全面、客观、科学的后评价。

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规定的制定,旨在建立规范的评价机制,促进投资项目的有效管理和优化决策。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的投资项目,包括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类投资主体。

三、评价内容1.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评价,包括投资回报率、投资利润率、投资风险等指标的评估;2.投资项目的社会效益评价,包括就业创造、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社会影响等方面的评估;3.投资项目的环境效益评价,包括投资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和环境改善效果等方面的评估;4.投资项目的管理效益评价,包括项目管理能力、信息化建设、流程优化等方面的评估;5.投资项目的可持续性评价,包括项目在长期运行中的稳定性、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的评估。

四、评价方法和技术2.评价技术应采用先进的评估软件和工具,能够快速、准确地进行评价分析;3.评价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不确定性因素,并采取合适的方法进行风险评估。

五、评价程序1.确定评价目标和内容;2.收集和整理相关数据和信息;3.进行评估和分析;4.编制评估报告;5.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6.监督和跟踪评价结果;7.汇总和总结评价经验。

六、评价结果的运用1.投资项目的后评价结果应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对项目的调整和优化起到指导性作用;2.评价结果可以作为公共资源的分配依据,对相关方进行奖惩和激励;3.评价结果可以推动投资项目的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

七、监督机制1.建立监督机构或委员会,负责监督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2.投资项目后评价结果应定期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3.对评价过程中的不适当行为和违规行为,应追究责任。

八、经费和保密1.投资项目后评价应有充足的经费保障,对评价主体和评价人员进行合理的薪酬激励;2.投资项目后评价过程中的数据和信息应严格保密,防止泄露和滥用。

投资后评价 工作制度

投资后评价 工作制度

投资后评价工作制度是针对投资项目完成后进行系统评价的一种制度,其主要目的是对投资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为未来的投资决策提供参考。

以下是一个投资后评价工作制度的示例:
一、总则
1. 目的和意义:为规范公司投资后评价工作,提高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2. 定义与职责:投资后评价是指对已完成的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评价。

公司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应按照本制度要求,积极参与投资后评价工作。

二、评价流程
1. 评价准备:收集项目资料,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协议、财务报表等;组建评价小组,确定评价人员和时间计划。

2. 实施评价:按照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法,对项目进行评价;分析项目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建议。

3. 报告编制:撰写投资后评价报告,汇总评价结果,提出结论和建议;对报告进行审核和修改。

4. 结果应用:将投资后评价结果应用于公司内部管理,为未来投资决策提供参考;向相关部门和领导汇报评价结果。

三、评价指标与方法
1. 评价指标:包括财务指标、市场指标、技术指标、环境指标等。

2. 评价方法: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如对比分析法、专家打分法等。

四、保密与档案管理
1. 保密要求:对涉及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的信息进行保密处理,确保信息安全。

2. 档案管理: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机制,确保投资后评价资料完整、准确、可追溯。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投资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未尽事宜,可参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执行。

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XXX(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以下简称“项目后评价”)工作,加强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提高项目决策、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后评价是项目投资完成后,在一定的期限内,对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文件的主要内容,通过对项目的前期准备、实施过程、运营情况及其影响效果等方面对比分析,找出差距及原因,总结经验,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和建议,以提高投资的决策水平、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和改进项目投资决策管理,达到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

第三条项目后评价是投资项目闭环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实现投资的有效控制、改善投资管理和决策、提高投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的重要手段,也为开展绩效考核、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第二章项目后评价原则第四条项目后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客观、公正、真实的原则。

项目后评价分析研究的是项目的实际运行情况,必须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评价结论客观公正,计策措施切实可行;二)科学规范的原则。

项目后评价应当采用科学的评价方法,规范运作,在分析项目实施现状基础上,及时发现问题,引导投资单位正确把握未来发展方向和发展趋势;三)全面、及时的原则。

项目后评价的内容要全面、完整,不仅要分析项目投资过程、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而且要分析项目经营管理水平和项目发展的后劲和潜力。

项目竣工投产后,要按规定及时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四)独立的原则。

项目后评价应由公司相应职能部门独立完成,评价过程和结论不受项目决策者、管理者、执行者的干扰,这是评价的公正性和客观性的重要保障。

第三章项目后评价的依据与范围第五条项目后评价的主要依据如下:一)国度和山东省关于投资项目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

XXX关于投资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二)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计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董事会关于项目决策和批准程序的相关批复文件及目标项目企业的运营管理资料等;三)根据项目特点依规定应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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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对外投资行为的监督管理,提高企业投资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及项目论证阶段的严谨性和科学性,防范投资风险,贯彻落实《市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投资项目后评价是企业投资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投资行为完成之后所进行的评价。

通过对已经完成的投资项目的执行过程、绩效、影响进行全面回顾,系统分析、评价投资计划及目标的实现程度,分析评价项目投资对集团战略布局、业务结构调整、企业发展、技术进步、投资效益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作用和影响,总结经验,汲取教训,提出对策建议;并通过信息反馈,指导和改善新项目投资管理和决策,达到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风险的目的。

第三条对于周期长或者较为复杂的投资项目,可在一定阶段或节点完成后进行期间评价,此种类型的评价工作也归属本细则所指的投资项目后评价范畴。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集团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子企业及其再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子企业”)的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投资建设项目和其他投资项目的后评价。

参股公司可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实行分级管理,集团公司组织实施全过程后评价工作,子企业组织实施项目后评价的自评价工作。

第六条集团公司董事会负责集团公司及子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的审核,主要职责包括:(一)建立企业后评价制度并对实施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二)审批投资项目后评价计划;(三)审查和认定后评价报告、评价结果及其应用建议;(四)必要时成立后评价工作督导组,组织开展独立后评价、专题后评价等工作。

第七条集团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相关部门成立后评价工作小组,必要时可委托专业投资咨询机构进行项目后评价。

工作小组负责后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日常工作主责部门设在战略投资管理部。

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编制集团公司年度项目后评价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二)审议、复核子企业项目后评价报告和评价结果,编制审核建议和评价结果应用建议;(三)收集、整理项目后评价报告提出的管理经验、教训和管理建议;(四)聘请具有投资项目后评价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中介机构;(五)完成董事会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八条二级子企业组织实施本单位及其再投资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的自我评价,主要职责包括:(一)编制并上报本单位及其再投资企业年度投资项目后评价实施计划;(二)按照审批后评价实施计划组织、实施本单位及其再投资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的自我评价;(三)配合集团公司委托的中介咨询机构进行后评价工作;(四)积极落实后评价的管理建议。

第三章项目后评价的一般要求第九条项目后评价应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全面真实”的原则。

第十条集团公司及子企业范围内所有投资项目均需进行项目后评价。

投资项目包括以下事项:(一)股权类投资,包括出资设立子企业、对子企业增资、股权收购、股权出让等;(二)项目类投资,包括房地产开发、大型机械设备购置(含融资租赁)、投资类建设项目(如:BT、BOT项目)、企业基本建设投资和更新(技术)改造投资等。

(三)其他投资。

第十一条项目后评价工作的主要依据包括:(一)国家、市、市国资委、集团公司相关政策、法规、制度、办法及规定;(二)市国资委国有经济发展规划及集团公司、子企业发展战略;(三)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及准则和相关行业领先企业的管理实践;(四)经集团公司董事会审批的投资项目后评价实施计划;(五)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计划方案、风险论证报告、董事会议案、项目决策和批准文件等;(六)公司设立(变更)的文件及证照、资产评估报告、产权登记文件、公司治理文件(如:公司章程;董、监事会设立文件;董、监事会有关决议和报告等)、企业管理与运行资料(如:规章制度、财务报表等);(七)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招投标文件、主要合同、概预算文件、监理报告、结算资料、审计报告、财务文件、资产评估报告等重要经营管理资料;(八)其他需参考的资料;第十二条项目后评价一般采用对比分析法,即根据后评价调查得到的项目实际情况,对照项目批复和集团公司所确定的直接目标、间接目标以及其他指标,找出偏差和变化,分析原因,总结结论和经验教训。

项目后评价的对比分析法包括前后对比、有无对比和横向对比三种方法。

其中,有无对比法一般用于评价投资项目对企业层面的影响,前后对比法和横向对比法一般用于评价项目本身的绩效。

(一)前后对比法:将项目决策阶段的条件、计划、方案、指标与实际实施情况进行对比,直接估量项目实施的相对成效。

(二)有无对比法:在项目周期内,投资企业“有项目”与“无项目”情况下的相关指标对比,用以度量项目真实的效益以及在企业层面的作用及影响。

(三)横向对比法:将项目实际单位投资指标、单位造价指标、项目效益指标、单位成本等指标的实际值与行业平均值、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目标值进行对比,用以评价企业(项目)的绩效或竞争力。

第十三条为做好项目后评价工作,项目实施单位在建设期间应加强项目信息收集与整理工作,建立完整的信息资料库。

项目完成后投资企业应及时编制项目总结。

第十四条项目后评价应当注重分析、评价项目投资对企业发展、市场布局、产品结构、技术进步、经济效益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作用和影响,并应对项目的社会效益、环境影响等进行评价。

第十五条项目后评价必须从客观实际出发、从项目实际效果入手,在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获取充分、翔实、可靠的资料,依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成果和指标,同预期目标进行对比和分析,并根据项目特点有所侧重,抓住影响项目成败的关键因素和环节展开分析评价,总结出有借鉴意义的经验和教训。

第四章项目后评价的内容第十六条项目后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实施过程、项目实施效果和项目总结;后评价重点是投资效益分析,包括项目经济效益和项目社会影响分析等,可根据项目的大小、类型和评价时点等有所区别、侧重和简化。

第十七条评价项目实施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立项决策阶段评价。

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决策和批准程序等。

(二)项目准备阶段评价。

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合同及投资协议的签订、项目设计、资金来源和融资方案、采购招投标、开工准备等。

(三)项目实施阶段评价。

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合同及投资协议的执行、项目“三大控制”(进度、投资、质量)、资金支付及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

(四)项目运营阶段评价。

主要内容包括:项目验收、运营和财务状况、经济和社会效益等。

第十八条评价项目实施效果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经济目标评价。

主要内容包括:投资、收益、营业收入、成本、税利、投资收益率、资产负债率等现实情况。

重新测算项目的财务评价指标、经济评价指标、偿债能力等。

财务和经济评价应通过投资增量效益的分析,突出项目对企业效益的作用和影响。

(二)项目技术目标评价。

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先进性、适用性、经济性以及安全性、资源、能源合理利用水平率等技术水平。

(三)项目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价。

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污染控制、地区环境生态影响、环境治理与保护及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产业升级等方面。

(四)项目管理评价。

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管理体制与机制、项目管理水平、经营者水平和能力等方面。

(五)项目持续能力评价。

主要内容包括:资源、环境、生态、物流条件、政策环境、市场变化以及自身竞争能力等影响项目持续运行方面。

第十九条项目总结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成功的经验、失误的教训、得出的启示、对策建议等方面,通过深入分析成功与失误的原因,为今后类似项目的投资决策或改进方案提供参考和借鉴。

对因决策失误或投产后经营管理不善或国家产业政策、宏观经济环境改变导致生产经营处于困境的项目,研究提出解决的措施。

对发展前景不乐观的项目制定补救方案,使项目尽快达到预期效益。

第二十条对于投资额较小,实施周期短、对企业影响小的投资项目,可以采取简化后评价。

简化后评价按照本细则“附件一”的要求和形式进行填报,内容包括:(一)评价项目论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批准程序规范性;(二)评价项目资金来源和融资方案、采购招投标和开工准备工作;(三)进行项目建设过程和竣工投产主要经济数据与立项决策阶段的目标数据的对比,总结项目投资目标实现程度;(四)项目综合评价意见及管理建议。

第二十一条对于投资额较大,实施周期长、具有战略意义和价值的投资项目原则上必须进行详细后评价,参照附件二、三的要求和形式编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必须进行项目详细后评价。

(一)单项投资额达到投资主体总资产10%以上或投资额10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单项投资5000万元为限;(二)境外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的项目;(三)对企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四)集团董事会认为应当进行详细后评价的项目。

第五章项目后评价的实施第二十二条编制年度项目后评价计划,包括:(一)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集团公司后评价工作小组(战略投资管理部)每年12月编制第二年投资项目后评价计划并上报集团公司董事会审批。

(二)投资项目后评价计划审批后,由集团公司后评价工作小组(战略投资管理部)向相关单位下达项目后评价计划通知。

(三)战略投资管理部负责每年1月31日前将集团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年度后评价计划上报国资委。

第二十三条集团公司子企业应当按照集团公司后评价通知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后评价报告》,原则上未特别注明完成时间的应在计划发布6个月内完成《项目后评价报告》。

第二十四条各企业应制定项目后评价工作方案,明确项目后评价承担机构、组成人员、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完成时间、经费保证等内容。

第二十五条投资项目处于以下实施阶段时,企业应及时开展项目自我后评价工作:(一)对于新建、改扩建项目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完工投产或竣工验收投入运营一个财务年度后进行;(二)对于股权投资项目,在完成工商登记手续或产权交割手续,取得管理权并实施整合及运营管理一个财务年度后进行;(三)金融类产品或其他投资项目,在全部资金到位后,按年度每年进行一次;(四)对于投资额较大;新进入特定行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从而对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有较大影响;实施过程中市场、政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急需总结经验或问题集中暴露;与预期结果存在较大差异的项目,可根据需要,适时启动后评价工作;(五)已完成后评价的投资项目,在存续期间企业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后评价工作;(六)对于运行周期超过3年的投资项目,可采用“中期评价”方式。

“中期评价”是指投资主体对正在建设尚未完工的项目所进行的阶段性评价。

中期评价可以是全面系统的,即对项目的决策、投资、目标、工程以及未来效益的阶段性全面评价;也可以就项目实施中某个问题、某项效益的单项评价;(七)其他集团公司要求纳入后评价计划的投资项目,按照规定时间开展后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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