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措费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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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措费管理制度

安措费管理制度

安措费管理制度安措费管理制度一、制定背景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础,而安措费用在安全生产中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企业安措费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1. 规范安措费的申请、使用、报销流程,确保资金使用合理、透明。

2. 提升员工对安全的重视程度,促进安全生产文化的建设。

3. 有效控制安措费的支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三、申请程序1. 员工或部门需提出安措费用申请,明确费用用途及金额。

2. 申请需经主管部门审核、审批后方可使用。

3. 需要在申请表中注明具体使用时间、地点和原因。

四、使用规定1. 安措费仅限于安全生产所需,不得私自挪用或超支。

2. 使用过程中如有余额,应及时上报清零。

3. 禁止用于个人或非生产安全相关支出。

五、报销流程1. 安措费用支出后,需填写报销单,附上相关票据。

2. 报销单需由申请人或使用人签字确认,并经财务部门核实后办理报销。

3. 超出规定范围使用的需附上说明,并经相关领导审批。

六、监督管理1. 每月对安措费用支出进行核对,确保资金使用情况合规。

2. 设立专门的安全检查组,定期对安措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 发现违规使用安措费情形,应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奖惩机制1. 安全生产成绩突出的员工可被奖励额外的安措费支出。

2. 对违规使用安措费的个人或部门,将进行相应处罚,直至纪律处分。

八、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生效,如有后续调整,应经领导层会议讨论通过。

2. 对于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规法规办理。

以上为本企业安措费管理制度,如有疑问或建议,请随时与相关负责人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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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措费用管理办法

国家安措费用管理办法

国家安措费用管理办法国家安措费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安措费用的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国家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安措费用是指用于保障国家安全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机关安全工作费用、安全技术设备费用、安全培训费用等。

第三条国家安措费用的管理分为预算编制、使用、监督和绩效评价四个环节。

第四条国家安措费用的预算由国家安全领导部门负责编制和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

第五条国家安措费用的使用应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严禁挪用、截留、挤占或者滥用安措费用。

第六条国家安措费用的监督由国家监察机构负责,包括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检查等。

第七条国家安措费用的绩效评价应建立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评估费用使用效果,并作为资源配置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预算编制第八条国家安措费用的预算编制依据国家安全工作的需要,按照程序进行,包括年度预算和项目预算。

第九条年度预算应根据国家安全工作的重点和工作目标,合理编制各项支出预算,并提出具体的费用用途和支出计划。

第十条项目预算应依据国家安全工作的具体项目,编制各项费用预算,并明确项目的用途、支出计划和实施计划。

第十一条预算编制工作应遵循科学性、合理性、公开性和透明性的原则,确保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使用。

第十二条预算编制工作由国家安全领导部门负责,各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

第三章费用使用第十三条国家安措费用的使用应符合预算规定和安全工作的实际需要,严禁超预算或者虚报费用。

第十四条费用使用单位应按照预算计划和使用计划进行支出,并做好相应的费用记录和报账工作。

第十五条费用使用单位应及时报送费用使用情况和实际支出情况,并接受国家安全领导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国家安措费用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内部审计、外部审计和监督检查等形式。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是指国家安全领导部门依据职责,对费用使用单位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审计检查。

国家安措费用管理办法

国家安措费用管理办法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煤炭生产是指煤炭资源开采作业有关活动。

非煤矿山开采是指石油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勘探作业和生产、选矿、闭坑及尾矿库运行、闭库等有关活动。

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矿山建设。

危险品是指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和《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物品。

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交通运输包括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管道运输。

道路运输是指以机动车为交通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水路运输是指以运输船舶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及港口装卸、堆存;铁路运输是指以火车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包括高铁和城际铁路);管道运输是指以管道为工具的液体和气体物资运输。

冶金是指金属矿物的冶炼以及压延加工有关活动,包括: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黄金等的冶炼生产和加工处理活动,以及炭素、耐火材料等与主工艺流程配套的辅助工艺环节的生产。

安措费使用管理办法

安措费使用管理办法

安措费使用管理办法一、总则安措费是指为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员工身体健康所需的费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由企业按一定比例从职工工资中提取,用于购买安全生产设备、消防器材、劳动防护用品等安全生产必需品。

为规范安措费的使用,保证其合理、公正、透明的使用,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安措费的收取和使用1.安措费的收取:(1)安措费按每位职工每月工资总额的2%征收,并由企业向职工提前告知。

(2)安措费从职工实际工资中收取,不得以任何形式加重职工的负担。

(3)对于特殊岗位的职工,其安措费的征收比例可根据具体情况由企业确定。

2.安措费的管理:(1)企业设立专门的安措费管理小组,负责安措费的收取和使用管理工作。

(2)安措费管理小组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工会组成,其中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措费的具体使用计划的制定和执行,财务部门负责安措费的收取和使用的统计和报表,工会负责安措费的监督。

三、安措费的使用1.安措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购买安全生产设备和仪器,如消防器材、安全监测设备等。

(2)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服等。

(3)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费用。

(4)开展职工安全意识宣传活动的费用。

(5)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支出。

2.安措费的使用程序:(1)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和安全生产风险,制定年度安措费使用计划,并报经企业财务部门审核。

(2)企业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安措费按计划划拨到企业安全管理部门专用账户。

(3)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将使用计划和财务报表上报企业工会,并向职工进行公示。

(4)企业工会对使用计划进行审查,并向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5)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审查意见和建议,对使用计划进行调整,并报经企业财务部门批准。

(6)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将调整后的使用计划上报企业工会,并向职工进行公示。

(7)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按照批准后的使用计划,采购相关物品和开展安全活动,并保留相关凭证和发票。

安措费管理制度

安措费管理制度

安措费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安全措施是指为保障工作环境的安全、员工的身体健康以及预防事故和灾害而采取的各种行动和措施。

为了有效管理和使用安措费,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制定合理的安措费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安措费的定义安措费是企业为实施安全措施而设立的专项经费。

它的主要用途是购买防护设备、培训员工、维护设备等,以保障员工的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三、安措费的来源1. 工会资金:工会经费中的一部分可以用于安全设施和培训的购买及维护。

2. 企业经费:企业可以在预算中拨款给安全管理部门,用于安全设施、培训和维护费用的支出。

四、安措费管理制度的内容1. 安措费的划拨:企业每年将安措费预算列入总预算,根据实际情况划拨给相关部门使用。

划拨应该明确用途、金额和时间节点。

2. 安措费的使用:安措费应专款专用,用于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设施、培训员工、开展安全检查等。

3. 安措费的监督: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措费的监督和管理,定期向企业领导层汇报安措费的使用情况和效果。

4. 安措费的审计:每年安排专项审计机构对安措费进行审计,确保安措费使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5. 安措费的追溯和追责:如果发现安措费被挪用或滥用,相关责任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罚。

五、安措费管理制度的优势1.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安措费的使用可以购买更好的安全设施和器材,培训员工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变能力。

2. 减少事故发生:通过正确使用安措费,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3. 提高企业形象:企业通过合理使用安措费,表明对员工安全的重视,提高企业的社会形象和声誉。

4. 降低企业成本:虽然安措费需要一定的投入,但通过预防事故和减少误工时间,可以降低企业的成本支出。

六、安措费管理制度的落实1. 培训员工: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 设立安全委员会:成立安全委员会,制定相关安全制度和规章,推动安全管理的落实。

安措费管理制度

安措费管理制度

安措费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安措费的使用和管理,保证资金的合理运用,防止滥用和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和员工。

三、定义1. 安措费指公司为保障员工工作安全所支付的费用。

四、管理原则1. 合理性原则安措费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设定,并且按照公司相关政策执行。

2. 透明性原则安措费的使用和管理应该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和审计。

3. 提高效益原则安措费的使用应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优化,提高使用效益,确保安全。

五、管理流程1. 安措费的申请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安措费的申请,填写《安措费申请表》并提交给行政部门。

行政部门对申请表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

审批通过的安措费申请需报送财务部备案。

2. 安措费的使用安措费的使用应该符合申请时填写的用途,并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

使用安措费时需要提供相关的支出凭证,并在《安措费使用登记表》上进行记录。

3. 安措费的核算每月末,财务部门对安措费的使用进行核算,制作安措费的使用报告。

安措费使用报告需要报送给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接受审查和监督。

4. 安措费的反馈根据安措费的使用情况和效果,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可以进行评估和反馈。

如发现安措费的使用存在问题或者滥用的情况,需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违规行为和处罚1. 虚报、冒领、私分或滥用安措费的行为,将被视作违反公司规定,将按照公司相应的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2. 如果有发现滥用安措费等违法行为,除了纪律处分外,还将依法移交给有关部门处理。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对制度进行修改的,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最新国家安措费用管理办法

最新国家安措费用管理办法

最新国家安措费用管理办法国家安措费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国家安措费用管理,保障国家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安措费用是指用于国家安全工作的费用,用于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打击犯罪活动等工作。

第三条国家安措费用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依法管理、公开透明、权责对等、科学高效。

第四条国家安措费用管理的是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加强监督执法、提高管理水平。

第五条国家安措费用管理的范围包括决算管理、收支管理、审计管理、信息化建设及监督检查等。

第六条国家安措费用的来源主要包括财政拨款、捐赠资金、涉安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其他资金等。

第七条国家安措费用的使用主要用于国家安全保障工作、安全生产、技术防控、设施建设、人员培训等方面。

第八条国家安措费用的管理部门是国家安全机关,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安措费用管理规定、组织实施安措费用的核算、审计和检查等工作。

第二章费用管理第九条国家安措费用的决算管理要求及流程如下:1.安全机关应当按照年度编制安措费用决算预算方案,报经所在地的安措费用管理部门审批后,向上级安措费用管理部门报审。

2.各级安措费用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对所属安措费用的决算情况进行审核,并向上级安措费用管理部门报告。

3.上级安措费用管理部门应当对下级安措费用的决算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并组织对决算情况进行公开公示。

4.安全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将决算情况及时通报上级安措费用管理部门,并做好相关材料的保存工作。

第十条国家安措费用的收支管理要求及流程如下:1.各级安措费用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安措费用的统计与核算工作,确保费用的适时划拨。

2.安全机关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安措费用使用预算申请,报经所在地的安措费用管理部门审批后,陆续按照预算计划进行费用支出。

3.各级安措费用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核对和审核费用使用情况,组织安措费用的结算工作。

安措费管理制度

安措费管理制度

安措费管理制度1. 背景和目的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为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往往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安全措施。

为了更好地管理这些安全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确保费用的合理支出和使用,制定本安措费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安措费的收支管理,减少费用支出的浪费和滥用,保证费用的有效运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和员工的工作环境。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部门和岗位的安全措施产生的费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设备采购、安全培训费用、安全巡查维护费用等。

3. 费用管理流程3.1 安措费的申请员工或部门需要进行安全措施时,应填写《安措费申请表》,明确安全措施的具体内容、费用预算及原因等相关信息,由所在部门或上级审核后提交给财务部门。

3.2 安措费的审批财务部门收到安措费申请后,应按照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预算进行审批。

审批过程包括对费用预算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进行审核,确保费用使用的合理性。

3.3 安措费的报销安措费的报销分为两种情况:3.3.1 已预支的安措费对于提前预支的安措费用,员工或部门在完成安全措施后,应填写《安措费报销申请表》,附上相关费用票据和收据,并经所在部门审核后提交给财务部门进行核销。

3.3.2 未预支的安措费对于未预支的安措费用,员工或部门需要在完成安全措施后,向财务部门提交《安措费报销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费用票据和收据,经过财务部门审核后报销。

3.4 安措费的记录和归档财务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对安措费的申请、审批、报销等相关记录进行登记和保存,并按时进行归档,确保安措费的使用情况能够被监管部门随时查阅。

4. 监督和评估企业应建立健全安措费的监督和评估制度,定期对安措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对存在违规使用或浪费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并及时进行整改。

5. 法律责任对于故意虚报安措费、滥用资金或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6. 附则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并在企业内部进行公告和宣传,以确保员工和部门的知晓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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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河坝、黄金坪水电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2010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作业条件,减少施工伤亡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合同约定以及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长河坝、黄金坪水电工程各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安全生产费用(即安全施工措施费)结算及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所需的费用。

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严格实行“计量支付”制度,坚持“实报实销”的原则,凡未实施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则不予以支付。

第二章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取第五条按照《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规定,在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以不低于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1.5%计取安全生产费用(即安全施工措施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费不列入竞争性报价,不调减、不挪用。

第三章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第六条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规定,在以下围使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检测、探测设备、设施支出;(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安全生产费使用应涵盖项目详见附件1。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围安排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

第八条超出合同安全生产费用部分,根据工程安全需要,确需增加的安全措施、项目,由设计、监理或施工单位申请、监理单位审核、大唐国际甘孜水电开发(以下简称甘孜水电公司)批准后实施,其费用由甘孜水电公司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费用核算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

第十条施工单位进场后14 天,应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及合同约定,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总计划报监理单位审查,甘孜水电公司审批,具体格式按照“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审批表”填报(详见附件3)。

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总计划时,可根据安全工作特点,在总额围对各项费用构成进行调剂。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发生的附件1中的安全措施项目及业主、监理同意实施的其他安全措施项目在实施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及时以“安全投入工程量现场确认单”(详见附件2)的形式予以签认,此确认单作为安全生产费用结算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应建立台帐,详细记录每笔费用投入方向,开展安全工作具体容、数量、单价及相关签收手续等,以备地方有关职能部门、甘孜水电公司及监理单位检查。

第十三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负总责,经甘孜水电公司同意分包的分包单位对所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负责。

总承包单位应当定期检查评价分包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等高危作业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费用,以及水保环保、施工排水、道路维护、场地清洁、材料堆放、劳保用品、安全人员工资、设备应自带的安全装置等属于非安全生产费用项目,从管理费及相关专项费用中计量支付。

第四章安全生产费用的支付第十五条安全生产费用原则上每季度支付一次,也可根据施工进展情况,按照节点目标分阶段支付。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费用首次支付为预付款方式,其余安全生产费用的支付按每季度工程项目实际发生的安全生产措施计量费用,在每季度末工程进度款结算时,承包人安监部门把“安全生产费用季度使用审查表”(详见附件4)报监理单位安监部门,经监理单位严格审查项目、单价和工程量后,报业主安环部审批,在进度付款中进行支付。

但总的安全生产措施费不超安全生产费合同总额(业主、设计、监理单位指定发生的费用除外)。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费用季度使用审查表”必须附具“安全投入工程量现场确认单”、充足的计量支付依据和材料,如为采购物品需附具购货发票复印件、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专家评定记录、为制作安装项目需附具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工程量签证单和单价分析表等。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每次申请安全生产费用支付时,按照“安全生产费用支付申请表”(详见附件5)填报,经项目经理签字盖章后报监理单位审核。

监理单位应当对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和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认真审核。

审核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经审核符合要求或整改合格的,总监方可签署“安全生产费用支付申请表”,并提请甘孜水电公司审批支付。

经批准的“安全生产费用支付申请表”作为安全生产费用支付的主要依据。

第十九条安全生产费首次预支付可与工程预付款同时办理,承包人需同时详细编制安全生产费首次使用计划报监理单位安监部门审查,支付的标准为安全生产费用合同总额的10%。

主要用于各种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防尘、防毒口罩等)支出,特种(专项)作业安全技能培训支出,购置编印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支出,各种消防设备和器材支出等。

第二十条安全生产首次预支付费用的扣除:根据承包人首次使用计划中列支的项目,由监理单位在下一次安全生产费用支付时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第二十一条各施工单位在每年12月10日前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产费”使用计划,在每季末10日之前提出下季度使用计划,上报监理单位核准。

“安全生产费”使用计划必须对照附表所列的支出围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需要逐项列出支出项目和所需费用,支出的项目要具体、可行,费用要合理。

第二十二条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业主同意分包的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分包单位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由分包单位实施的安全措施及分包工程安全生产费用。

第二十三条由于不可抗力或其它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合同中止时,安全生产费用按其实际发生费用(或实际完成工程量占合同工程量比例)进行核算,已支付的超出实际完成工程量的安全生产费用,在最后一次的工程进度款支付时扣除。

第五章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管理第二十四条参建各方接受地方政府安监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必须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设施购置建设费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安全教育培训、现场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治、劳动防护用品等各项安全费用。

第二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落实情况实施监理。

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未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权要求其改正,并按照《长河坝、黄金坪水电工程违约违规扣款细则(修订)》给予处理;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甘孜水电公司报告,必要时依法责令其暂停施工。

第二十七条对于不用或滥用安全生产费用,未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或管理混乱的施工单位,按照长河坝、黄金坪水电站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给予1000—10000 元/次违约处理;对安全生产费用管理问题整改不力或屡教不改的单位,将给予5000—50000 元/次违约处理。

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未将安全生产费用正确投入到安全工作中,或安全生产费用不足时,未按照本办法第七条之规定及时列支、投入;对施工单位挪用“安全生产费”的部分,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限期补齐,并对施工单位进行违约处理。

若施工单位拒绝整改、或敷衍应付,甘孜水电公司和监理单位可安排其它单位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进行完善,由此引起的费用由相关责任单位承担。

第二十九条各单位职能部门管理界面划分:工程项目安监部门是安全生产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计划审批、工程量签认和支付审批,负责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检查等;计划合同部门负责单价及新增项次的审核;工程部门在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划审批和计量支付过程中进行会签。

第三十条凡重大变更和特殊的安全生产费用项目则专题研究解决,首先由施工单位或相关单位提出专题报告,由工程技术部门组织计划合同、安全环保等相关部门察看现场,并按照程序审查方案、工程量和费用,在项目实施完成后进行专项验收。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甘孜水电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甘孜水电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2009年发布的“长河坝、黄金坪水电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附件1:安全生产费支出围表附件2:安全投入工程量现场确认单附件3: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审批表附件4:安全生产费用季度使用审查表附件5:安全生产费用支付申请表附件1:安全生产费支出围表附件2:大渡河长河坝(黄金坪)水电站安全投入工程量现场确认单计量编号:说明:本表仅对施工单位已完成质量合格工程量的确认,工程计量按合同条款执行。

附件3: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审批表工程名称:合同号:制表日期: 年月日制表:项目经理:安全监理:总监:业主(安监专责):分管副总经理:附件4:安全生产费用季度使用审查表制表:安全副经理:安全监理:总监(安全副总监):填表说明:施工单位在提交本审查表时,请附具“安全投入工程量现场确认单”等当期所完成的安全生产措施项目清单,及必要的证明文件。

该部分容由安全监理审核。

附件5:安全生产费用支付申请表(第期)工程名称:合同号:本表编号:制表:项目经理:安全监理:总监:业主(安监专责):分管副总经理:填表说明:承包人在申请支付时,总监应同时对承包人合同工程量或施工进度进行审核。

审核合格后,填列审核支付额,报甘孜水电公司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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