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牟家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铭城地块一分户验收方案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局、市城中村改造办关于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土地确权操作程序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局、市城中村改造办关于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土地确权操作程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11•【字号】市政办发[2008]185号•【施行日期】2008.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局、市城中村改造办关于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土地确权操作程序的通知(市政办发〔2008〕18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国土资源局、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制定的《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土地确权操作程序》已经西安市人民政府第14届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九月十一日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土地确权操作程序(市国土局、市城中村改造办二○○八年九月八日)为了规范城中村改造中土地确权行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特制定如下操作程序。
一、适用范围在国务院批准的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建成区的城中村,经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批准实施城中村改造,其人员依照法定程序转为城镇居民户口,村委会转为居委会(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转为股份公司后,均可以申请办理土地确权手续。
二、操作程序(一)申请改造后的股份公司申请土地确权,应提交下列材料:1.土地确权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对该城中村改造方案的批准文件。
4.区政府关于完成无形改造工作的文件。
5.公安机关关于完成农转居工作的确认文件。
6.股东(或居民)大会关于同意办理土地确权和申请用地的决议。
7.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8.规划定点图及勘测成果表。
9.超过城中村改造用地标准的,附与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签订的剩余土地收购储备协议。
10.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1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
1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方案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方案1.引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环节之一,是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关键步骤。
本文将介绍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方案及流程,旨在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确保住宅工程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2.验收标准及依据(1)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例如《住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
(2)设计文件:包括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
(3)合同及承诺书:施工单位与业主或者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及承诺书内容。
3.分户验收范围(1)建筑主体结构: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
(2)建筑装置设备:包括安装的电气、给水、排水、暖通、消防等设备。
(3)建筑室内装修:包括墙面、地面、天花板、门窗、洁具、灯具等装饰装修。
4.分户验收流程(1)双方确认验收时间:施工单位与业主或建设单位共同商议并确认具体的验收时间。
(2)验收人员组成:由施工单位、业主或建设单位及设计、监理等相关方共同组成验收组。
(3)验收要点及内容:a.建筑主体结构方面:- 地基基础:验收地基基础是否合格、是否有不符合设计的情况。
- 主体结构:验收主体结构是否稳固、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b.建筑装置设备方面:- 电气设备:检查电源、线路、配电箱等是否安装合规、是否存在短路、漏电等问题。
- 给水、排水设备:检查自来水、给水管线、下水管道等是否安装合格、是否存在渗漏问题。
- 暖通设备:检查暖气、通风、空调等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漏水、漏气等问题。
- 消防设备:验证消防设备是否齐全、有效、运行正常。
c.建筑室内装修方面:- 墙面、地面、天花板:检查装饰材料是否使用合格、表面是否平整、是否存在开裂、脱落等情况。
- 门窗:检查门窗是否密闭、开启灵活、有无破损、质量是否合格。
- 洁具、灯具:检查洁具是否牢固、灯具是否安装正确并正常运行。
(4)验收结果处理:a.若验收合格:由验收组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明》,移交给业主或建设单位保存备案。
陕建发[2010]280号+附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
![陕建发[2010]280号+附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7bc33ac0a45177232e60a294.png)
陕建发[2010]280号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房产局、西安市建委,杨凌示范区土地建设规划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12月13日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doc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竣工房屋使用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及使用功能等进行专门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
第三条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其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具体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依据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本省工程质量验收有关规定、技术标准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
第五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及有关分包单位进行,已选定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公司也应参加。
分户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二)所含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均合格;(三)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四)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五)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
第六条对于精装修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应分两个阶段进行验收,第一阶段为土建工作量基本施工完毕,在交付精装修前进行分户验收,形成土建毛胚房分户验收资料;第二阶段为精装修完成后,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分户验收,第二阶段结合第一阶段形成分户验收最终资料。
第七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为主,户内验收主要检查以下内容:(一)室内空间尺寸偏差;(二)门窗安装质量;(三)地面、墙面和顶棚质量;(四)防水工程质量;(五)栏杆安装质量;(六)采暖系统安装质量;(七)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八)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九)其他有关规定、标准中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十)有关合同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西安市牟家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铭城)地块一分户验收方案

西安市牟家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铭城)DK-1编制人:刘凡安审核人:毕庆勇审批人:杨旭西安市牟家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铭城)DK-1分户验收方案目录第一章工程概况 (3)第二章编制依据 (4)第三章分户验收条件 (4)第四章分户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5)§1技术准备 (5)§2资料准备 (5)§3检测工具准备 (5)§4在卧室、客厅墙面、地面做好各项标识 (6)§5做好屋面蓄(淋)水、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房间的蓄水、外窗(墙)淋水 (6)第五章组织机构及各方职责 (7)§1组织机构 (7)§2各方职责 (10)第六章户内及公共部位检查单元的划分原则、数量 (12)第七章本次分户验收的程序 (12)第八章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处理 (13)第九章分户验收的项目及检查标准 (13)§1户内部分 (13)§2公共部分 (16)第十章分户验收表格 (17)§1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户内) (18)§2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公共部位) (19)§3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20)第十一章附件 (21)§1陕西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 (21)§2关于执行《西安市住宅建筑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29)§3《西安市住宅建筑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试行) (30)第一章工程概况第二章编制依据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列出国家和我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工程质量标准、规范,以及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等内容。
第三章分户验收条件1.完成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2.各分部、分项工程(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均合格;3.质量控制资料基本完整;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
第四章分户验收前的准备工作§1技术准备参加分户验收人员已提前参加分户验收相关管理办法的培训学习,认真学习分户验收的相关资料、装饰装修等相关规范、标准、进一步熟悉图纸。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回迁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发[2010]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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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回迁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回迁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发〔2010〕7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城中村改造工作,加快改造工作步伐,确保被拆迁群众按时回迁。
根据《物权法》、《房地产管理法》和《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城中村改造回迁安置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回迁安置工作问题(一)按照“政府主导,以区为主”原则,各区城改办为安置房建设和回迁安置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各项工作。
(二)各区城改办应制定改造项目回迁安置方案。
改造项目回迁安置方案应依照城中村改造相关政策并符合经批准的该项目拆迁实施方案以及与被拆迁人签订的协议,上报市城改办备案。
二、关于安置房建设问题(三)根据我市城中村改造实际情况,在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市城改办质安站)成立前,质监机构未介入但已开工建设的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工程,在符合改造方案、规划、消防等要求,并进行了强制性检测质量合格后,由市城改办指导,各区城改办及项目改造主体等相关单位对安置房建设工程可先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待相关手续齐备后,在市城改办质安站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对于市建委质安站已介入监督的改造项目建设工程,由市建委质安站完成后续监督工作,待手续齐备后,在市建委质安站办理备案手续。
市城改办质安站成立后,改造项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到市城改办质安站办理相关手续。
分户验收工作方案

分户验收工作方案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工程名称,位于具体地址,总建筑面积为X平方米,由X栋住宅楼组成,总户数为X户。
结构形式为结构类型,基础类型为基础类型。
二、编制依据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2、《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3、《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5、《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6、《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8)7、《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9、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三、分户验收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1、分户验收领导小组组长:组长姓名副组长:副组长姓名成员:成员姓名职责:全面负责分户验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制定分户验收工作计划和方案,解决分户验收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各专业验收小组(1)土建专业验收小组组长:组长姓名成员:成员姓名职责:负责对房屋的墙体、地面、顶棚、门窗等土建工程进行验收。
(2)给排水专业验收小组组长:组长姓名成员:成员姓名职责:负责对房屋的给排水管道、卫生器具等给排水工程进行验收。
(3)电气专业验收小组组长:组长姓名成员:成员姓名职责:负责对房屋的电气线路、插座、灯具等电气工程进行验收。
四、分户验收的内容及要求1、室内空间尺寸(1)验收内容:室内净高、净开间、净进深。
(2)验收要求:室内净高最大负偏差不超过 20mm,极差不超过20mm;净开间、净进深极差不超过 20mm。
2、门窗工程(1)验收内容:门窗的开启性能、密封性能、玻璃安装质量。
(2)验收要求:门窗开关灵活、关闭严密;密封条安装完好,无脱槽;玻璃无破损、表面洁净。
3、墙面、地面和顶棚(1)验收内容:墙面、地面和顶棚的平整度、垂直度、空鼓、裂缝。
西安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竣工房屋使用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及使用功能等进行专门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
第三条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其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具体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依据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本省工程质量验收有关规定、技术标准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
第五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及有关分包单位进行,已选定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公司也应参加。
分户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二)所含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均合格;(三)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四)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五)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
第六条对于精装修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应分两个阶段进行验收,第一阶段为土建工作量基本施工完毕,在交付精装修前进行分户验收,形成土建毛胚房分户验收资料;第二阶段为精装修完成后,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分户验收,第二阶段结合第一阶段形成分户验收最终资料。
第七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为主,户内验收主要检查以下内容:(一)室内空间尺寸偏差;(二)门窗安装质量;(三)地面、墙面和顶棚质量;(四)防水工程质量;(五)栏杆安装质量;(六)采暖系统安装质量;(七)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八)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九)其他有关规定、标准中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十)有关合同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西安市XXX工程分户验收方案

分户验收方案一、工程概况二、编制依据: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列出国家和我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工程质量标准、规范,以及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等内容。
三、组织机构及各方职责(一)组织机构分户验收的具体组织工作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承担,建设单位负责组建分户验收工作组,分户验收工作组成员为:(建设、监理、施工、分包、物业各专业人员组成)1、建设单位:组长:2、监理单位:副组长:副组长:3、小组成员安排如下:A.土建专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分包单位:B.给排水及采暖验收人员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分包单位:C.电气专业验收小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分包单位:(二)各方职责1、建设单位:是分户验收的第一责任人,分户验收的具体组织工作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承担,建设单位负责组建分户验收工作组,参与方案编制工作。
A、根据分户验收方案确定的检查项目、内容、数量以及检查时间,组织、协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开展分户验收工作。
B、对于发现的问题填写整改记录,责成责任单位修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施工单位整改完毕后,按照验收程序重新组织验收。
验收分户验收项目检查评定结果,并及时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上确认,并在综合验收结论栏内加盖分户验收专用章,并做好分户验收资料保存工作。
C、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交给业主。
D、对于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工程,应组织相应分包单位参加分户验收工作。
2、监理单位:对分户验收承担监理责任。
A、参与方案的编制。
B、配备相应数量的具有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以及足够的检查验收工具。
C、按分户验收方案中确定的分户验收的检查项目、内容和数量,参照户型做法表,对现场检查情况及时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上确认、签章;对于发现的问题填写整改记录,责成责任单位修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施工单位整改完毕后,按照验收程序重新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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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牟家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铭城)DK-1编制人:刘凡安审核人:毕庆勇审批人:杨旭西安市牟家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铭城)DK-1 分户验收方案目录第一章工程概况第二章编制依据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列出国家和我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工程质量标准、规范,以及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等内容。
第三章分户验收条件1.完成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2.各分部、分项工程(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均合格;3.质量控制资料基本完整;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
第四章分户验收前的准备工作§1技术准备参加分户验收人员已提前参加分户验收相关管理办法的培训学习,认真学习分户验收的相关资料、装饰装修等相关规范、标准、进一步熟悉图纸。
同时,按照分户验收程序首先进行自检,达到全部合格,以保证分户验收顺利完成。
§2资料准备1严格按照省、市区及华西集团针对分户验收的要求、验收标准、检测工具、验收方法及允许极差值,作为项目内容“五统一”,列表附后。
2在统一项目内容基础上,编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检查记录表》若干张(含套型房间套型图、房间测点示意图)。
3在检查记录表基础上,制作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若干张,供该户竣工结束后,对验收结论和综合验收结论评价。
§3检测工具准备(检测仪器经计量鉴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4在卧室、客厅墙面、地面做好各项标识§5做好屋面蓄(淋)水、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房间的蓄水、外窗(墙)淋水分户验收前24小时,完成屋面、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房间的蓄水,最高位置的蓄水高度不低于2CM。
屋面淋水时间不应低于12小时,外窗(墙)淋水一个淋水层淋水时间不应低于1小时、淋水管外形应结合建筑物外形、窗形等淋水部位制作,喷水孔距不应大于100㎜。
对外窗(墙)淋水层的检查,每个工作日不应超过6个淋水层。
由于准备工作特殊和验收周期较长,屋面、外窗、外墙淋水试验可与其他验收项目分开,由分户验收人员单独进行专项验收。
利用雨天检查屋面、外窗、外墙的,监理、施工人员签认的渗漏检查记录作为附件资料纳入分户验收记录。
第五章组织机构及各方职责§1组织机构分户验收的具体组织工作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承担,建设单位负责组建分户验收工作组,分户验收工作组成员为:(建设、监理、施工、分包、物业各专业人员组成)1建设单位:1.1组长:1.2副组长:2施工单位:2.1副组长: 毕庆勇2.2副组长:杨朝志3监理单位:3.1副组长:4物业单位4.1副组长:5小组成员安排:5.1土建专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物业单位:5.2给排水及采暖验收人员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物业单位:5.3电气专业验收小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物业单位:本次分户验收下设分户验收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2各方职责1建设单位是分户验收的第一责任人,分户验收的具体组织工作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承担,建设单位负责组建分户验收工作组,参与方案编制工作。
1.1根据分户验收方案确定的检查项目、内容、数量以及检查时间,组织、协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开展分户验收工作。
1.2对于发现的问题填写整改记录,责成责任单位修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施工单位整改完毕后,按照验收程序重新组织验收。
验收分户验收项目检查评定结果,并及时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上确认,并在综合验收结论栏内加盖分户验收专用章,并做好分户验收资料保存工作。
1.3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交给业主。
1.4对于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工程,应组织相应分包单位参加分户验收工作。
2监理单位对分户验收承担监理责任。
2.1参与方案的编制。
2.2配备相应数量的具有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以及足够的检查验收工具。
2.3按分户验收方案中确定的分户验收的检查项目、内容和数量,参照户型做法表,对现场检查情况及时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上确认、签章;对于发现的问题填写整改记录,责成责任单位修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施工单位整改完毕后,按照验收程序重新组织验收。
2.4负责对分户验收工作的组织程序和验收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对工程实施监督是监理的职责)。
2.5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依据分户验收情况组织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并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包含对分户验收进行评估的结论,并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施工单位应当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分户验收工作。
3.1参与方案的编制。
3.2配备足够的质量检查人员和检查测量工具。
质检人员要具备相应资格,熟悉和掌握分户验收内容及方法,根据分户验收在工程装修、竣工阶段工作量大的特点,安排和及时调整质检人员及测量工具。
3.3对现场检查情况及时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上确认、签章并粘贴;组织责任人员对整改记录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回复。
对分户检查情况,并及时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检查记录表》上记录,签章。
验收合格后,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检查记录表》上签章。
3.4对于不符合工程质量技术标准、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工程项目,应负责进行整改。
第六章户内及公共部位检查单元的划分原则、数量分户验收应以单位工程每套住宅和公共部分的走廊(含楼梯间、电梯间)、地下车库等,各自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进行验收。
第七章本次分户验收的程序1分户验收根据房屋情况决定检查部位和数量,并在施工图纸上注明;2分户验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确定的分户验收具体项目及实施细则,对分户验收内容进行逐户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3分户验收中若发现设计质量问题的,及时书面通知设计单位提出方案并整改,整改与处理情况记入验收记录;4发现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不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及时整改,整改后应及时报验收小组。
5分户验收合格后按户出具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亲自确认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并将该表置于室内的醒目位置。
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由建设方将《住宅工程质量验收表》和各项验收记录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同交给住户。
第八章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分户验收不合格的,整改后符合要求方可重新组织验收。
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返工或制定处理方案进行处理,然后对返工或处理部位重新组织分户验收,直至分户验收全部合格。
第九章分户验收的项目及检查标准§1户内部分1室内空间尺寸自然间全数检查,使用钢卷尺配合激光测距仪检查。
室内净高,起居室和卧室测点应不少于5点,其中一个测点应布置在房间中部,即4角点加1中心点,其余房间各测点不少于4点,即4角点,角部测点设在墙角距墙面长、宽两个方向均约500mm处。
验收标准:最大负偏差不超过20mm,极差不超过20mm。
室内净开间尺寸:房间内墙面之间,净距按每个房间长,宽2个方向各测不少于2点。
验收标准:极差不超过20mm,且不超过垂直长度的0.5%2楼地面、墙面、天棚墙面面层,抹灰空鼓用小锤锤击检查,抹灰面层外观质量用目测观察和手摸检查。
目测观察检查时距墙面1m,抹灰空鼓沿墙面长、宽两个方向每个墙面各测不少于3处,即墙面两端加中间部位,每处面积约1㎡范围。
验收标准:空鼓面积不超过400cm²,不得出现裂缝和起砂。
地面面层,地面空鼓用小锤锤击检查,地面面层外观质量目测观察检查,目测高度距地1.5m,俯视检查。
其中地面空鼓检查数量每间房间及阳台各不少于5处,即4角部加1中心处,每处面积约1㎡范围。
验收标准:空鼓面积不超过400cm²,不得出现裂缝和起砂。
面层外观质量及裂缝站立室内地面仰视目测检查,自然间和阳台全数检查。
验收标准:无脱层、空鼓;距检查面1m处正视无裂缝和爆灰。
3门窗外窗台高度:钢尺检查,每个窗台不少于一处,窗台或落地窗防护栏杆高度不低于1.1m,且不得有负偏差。
门窗开启: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验收标准:开启灵活、关闭严密;分户门等不松动、不晃动。
外窗是否渗漏:淋水一小时后观察检查。
检查标准:外窗及周边无渗漏。
4防水工程外墙是否渗漏:淋水一小时后观察检查。
屋面、卫生间的渗漏检查采用蓄水检查。
最浅处蓄水大于20mm,蓄水时间为24小时。
验收标准:外墙及周边无渗漏。
屋面、卫生间坡向检查:目视及水平尺检查。
验收标准:坡向雨水斗及地漏、排水顺畅5栏杆阳台、飘窗栏杆检查:钢尺测量,每片栏杆不少于一处。
验收标准:栏杆临空侧不低于1.10m,栏杆垂直杆件井距不大于0.11m,不得有负偏差。
6排烟气道、墙面空调孔位置排烟气道设置及附件:观察检查。
验收标准:止回阀、防火门按规定安装;表面无裂纹。
墙面空调孔:观察检查验收标准:无渗漏、反坡、位置正确、与插座位置协调7采暖工程地辐热、管道安装:试水检查验收标准:分集水器、阀门、热表等的接口无渗漏8给排水工程管道渗漏:试水检查验收标准:给水、排水、卫生器具、阀门、水表等的接口无渗漏。
管道坡向:观察检查验收标准:排水管道坡向、坡度正确地漏水封:尺量检查验收标准:地漏水封深度不小于50mm阻火圈设置:目测观察检查验收标准:高层建筑中明设排水塑料管道应按设计要求设置阻火圈套管安装:目测观察检查验收标准: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20mm;安装在卫生间及厨房内的套管,其顶部用高出装饰面50mm。
9电气工程插座相位接地:使用“漏电开关测试仪“逐个检查,接线拆开插座进行。
验收标准:“漏电开关测试仪“无接错显示,导线按相序分色。
控制箱配置:观察和开、关触电保护器动作检查。
验收标准:照明配电箱内配线整齐,回路编号齐全,标识正确;箱内开关动作灵活可靠,每个空气开关现场开、关动作不少于2次。
照明检查:通电检查,灯具选择正确光源无损坏,灯具与控制开关对应正确。
验收标准:照明系统通电试运行正常§2公共部分1外墙窗角鞋裂缝,墙面裂缝,在距外墙2m范围内平视或仰视观察检查。
验收标准:墙面及窗角无可见裂缝2楼(电)梯、通道楼梯踏步梯段及平台净宽,楼梯踏步高差,钢尺或激光测距仪测量检查。
验收标准:相邻踏步高差不得超过10mm,楼梯从扶手中心或墙面测量的净宽不小于1.1m,楼梯平台净宽不小于1.2m,电梯候梯厅深度。
电梯门净宽。
钢尺或激光测距仪测量检查。
验收标准:电梯侯梯厅深度不得小于1.5m,电梯门净宽不得小于80cm。
高层首层疏散外门及通道的宽度,钢尺或激光测距仪测量检查。
验收标准:疏散门应外开,其净宽不应小于1.1m,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2m.公用走道净高:钢尺或激光测距仪测量、观察检查验收标准:走道等有人员正常活动的净高不小于2.0m.栏杆、扶手及安装质量,验收标准:栏杆临空侧不低于1.10m,楼梯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楼梯栏杆垂直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不得有负偏差3地下室墙面及天棚渗漏,裂缝:观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