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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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中央预算单位2014年预算执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中央预算单位2014年预算执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中央预算单位2014年预算执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3.12.12•【文号】财库[2013]211号•【施行日期】2013.12.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财政部关于中央预算单位2014年预算执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3]21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武警部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中央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编制2014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13〕43号)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预算执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总体要求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

预算执行是预算管理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财政职能的发挥和财政运行效率。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继续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国库集中收付运行机制;进一步清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凡不符合规定的一律撤销,暂时无法撤销的,逐步将其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和监控范围;健全公务卡制度,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切实减少公务支出的现金使用;积极开展全年用款计划编报,不断提高用款计划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完善预算支出责任制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强化预算约束,控制和减少预算执行中的调整事项;建立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机制,做好清理、消化工作;严格暂付款管理,严禁利用财政资金对外借款;从严控制资金垫付行为,严格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支付资金;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规范预算单位用款行为;继续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

二、做好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划分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划分工作,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划分标准,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编报范围划分建议表,确保用款计划编报和预算支出执行工作的顺利实施。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的通知-财企[2014]59号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的通知-财企[2014]59号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的通知正文:----------------------------------------------------------------------------------------------------------------------------------------------------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的通知(财企[2014]59号)国资委、教育部、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计生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文资办、民航局、贸促会、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等有关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及《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13〕6号)关于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14年起,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收取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即:第一类企业为25%;第二类企业为20%;第三类企业为15%;第四类企业为10%;第五类企业免交当年应交利润(企业分类名单详见附件)。

符合小型微型企业规定标准的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不足10万元的,比照第五类企业,免交当年应交利润。

二、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股利、股息,国有产权转让收入,企业清算收入和其他国有资本收益,仍按照有关经济行为的财务会计资料执行。

三、事业单位出资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政策,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央级事业单位所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13〕191号)执行,收益收取比例提高至10%。

四、请各预算单位组织所属企业做好国有资本收益申报上交工作,确保国有资本收益的及时足额入库。

附件:中央企业应交利润收取比例分类表财政部2014年4月17日附件:中央企业应交利润收取比例分类表第一类1中国烟草总公司第二类2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9中国国电集团公司3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10中国华电集团公司4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11中国大唐集团公司5国家电网公司12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13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7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14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8中国华能集团公司15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第三类16中国铝业公司30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17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31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18中国黄金集团公司32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19宝钢集团有限公司33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20鞍钢集团公司34东风汽车公司21武汉钢铁(集团)公司35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22中国化工集团公司36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23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37中国西电集团公司24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38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25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39中国南车集团公司26中国航空集团公司40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27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41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28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42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29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43国家开发投资公司44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65中国中钢集团公司45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66中国中丝集团公司46华侨城集团公司67中国华孚贸易发展集团公司47中国国旅集团有限公司68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48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69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49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70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50中国盐业总公司71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51中国中纺集团公司72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2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73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53中国航空器材集团公司74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54中国工艺(集团)公司75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55中国轻工集团公司76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56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77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7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78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8中国中化集团公司79华润(集团)有限公司59中粮集团有限公司80南光(集团)有限公司60中国五矿集团公司81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61中国保利集团公司82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62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83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63珠海振戎公司84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64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85中国林业集团公司第四类86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91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87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92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88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93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89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94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90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95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96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109中国电影集团公司97机械科学研究总院110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公司98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111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99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112教育部所属企业100北京矿冶研究总院113贸促会所属企业101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114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企业102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115卫生计生委所属企业103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116国资委所属企业104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117体育总局所属企业105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118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106中国冶金地质总局119文资办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107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文化企业108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第五类120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121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结束——。

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充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2.21•【字号】南府发〔2014〕27号•【施行日期】2015.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发〔2014〕27号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五届第8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充市人民政府2014年12月2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职责第三章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组成第四章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第五章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和调整第六章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决算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附则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维护国家出资企业出资人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13〕3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从国家出资企业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入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

第三条市政府是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主体;市财政局是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部门或机构(市国资委等)是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预算单位(以下简称预算单位),负责编制本部门所监管企业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建议。

第四条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预算年度单独编制,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纳入市本级政府预算,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组织执行,并实行决算制度。

第二章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职责第五条市政府的主要职责: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和国有资本收益内容标准;编制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编制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汇总市辖行政区域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暂行办法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暂行办法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3号)、《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国发〔2007〕26号)、《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6〕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对象主要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以下简称投资运营公司)和中央企业集团(以下简称中央企业)。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应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避免与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交叉重复。

第三条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有关管理制度。

第四条财政部负责确定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方向和重点,布置预(决)算编制,审核中央单位(包括有关中央部门、国务院直接授权的投资运营公司和直接向财政部报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中央企业,下同)预算建议草案,编制预(决)算草案,向中央单位批复预(决)算,组织实施绩效管理,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

第五条中央单位负责提出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方向和重点建议,组织其监管(所属)投资运营公司和中央企业编报支出计划建议并进行审核,编制本单位预算建议草案和决算草案,向其监管(所属)投资运营公司和中央企业批复预(决)算,组织预算执行,开展绩效管理,配合财政部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

第六条投资运营公司和中央企业负责向中央单位申报支出计划建议,编制本公司(企业)支出决算,推动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组织实施相关事项,按照财政部、中央单位要求开展绩效管理等。

第二章支出范围第七条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除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和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外,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改革成本支出;(二)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三)其他支出。

湘潭市201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情况的报告

湘潭市201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情况的报告

湘潭市201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情况的报告——2015年7月28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市财政局局长朱红兵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市2014年财政总决算已经省财政厅审核通过,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议报告2014年全市财政总决算及201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4年财政决算情况(一)公共财政决算情况。

1.公共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14年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159.37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7.85%,比上年(同口径,下同)增加14.65亿元,增长10.13%。

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07.2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1.07%,比上年增加9.31亿元,增长9.51%;上划中央税收收入完成40.73亿元,为年初预算的88.63%,比上年增加3.27亿元,增长8.72%;上划省级税收收入完成11.44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5.46%,比上年增加2.07亿元,增长22.15%。

2014年,市本级完成财政总收入73.78亿元2.公共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2014年,全市完成公共财政支出204.0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55.36%,比上年增加20.65亿元,增长11.26%。

2014年,市本级完成公共财政支出98.02亿元(市直完成64.92亿元,高新区完成10.26亿元,经开区完成19.36亿元,昭山示范区完成3.48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50.21%,比上年增加11.05亿元,增长12.7%。

3.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对我市2014年财政总决算的批复,2014年全市上年结余9.86亿元,本年收入总计212.87亿元,本年支出总计214.34亿元,年终结余8.39亿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8.19亿元,净结余2041万元。

全年收支平衡。

2014年市本级上年结余9.11亿元,本年收入总计116.69亿元,本年支出总计118亿元,年终结余7.8亿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7.7亿元,净结余1038万元。

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4.11.21•【文号】财预[2014]368号•【施行日期】2014.11.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4]368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为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以下简称《决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的必要性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预算体系不断拓展和完善,在一般公共预算基础上,先后建立了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初步形成了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组成的政府预算体系。

政府预算体系的建立健全,提高了政府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对加强政府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增强财政预算透明度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与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相比,上述政府预算体系还存在定位不够清晰、分工不够明确,没有形成制度性的统筹协调机制等问题。

为解决上述问题,《预算法》规定:“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

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决定》进一步作出规定:“完善政府预算体系。

明确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支范围,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2014年咨询工程师(投资)考试《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真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

2014年咨询工程师(投资)考试《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真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

2014年咨询工程师(投资)考试《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真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一、单项选择题(共60题,每题1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全国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

A.解放社会生产力、增强社会活力B.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C.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D.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参考答案】C【题目解析】《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2.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更加注重改革的()。

A.战略性、导向性、政策性B.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C.综合性、系统性、完整性D.整体性、层次性、衔接性【参考答案】B【题目解析】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必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3.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要紧紧围绕的核心是()。

A.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B.加快完善宏观调控体系C.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D.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参考答案】A【题目解析】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开放型经济体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4.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

A.经济体制改革B.政治体制改革C.社会体制改革D.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参考答案】C【题目解析】《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推进社会领域制度创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2014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收支

2014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收支

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 0.93 邮政业支出 75.65 车辆购置税支出 207.47 其他交通运输支出 6.98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313.17 其中:资源勘探开发 21.45 制造业 138.85 建筑业 0.04 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 50.38 安全生产监管 11.49 国有资产监管 8.13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45.70 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37.13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25.23
续表 单位:亿元 支出 项目 其他教育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 其中:科学技术管理事务 基础研究 应用研究 技术研究与开发 科技条件与服务 社会科学 科学技术普及 科技交流与合作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其中:文化 预算数 43.50 2580.41 6.90 405.18 1343.23 101.25 49.49 36.61 12.23 24.02 227.68 30.41 决算数 46.00 2436.66 7.06 428.84 1344.97 109.57 50.20 37.33 12.33 24.06 223.00 36.81 决算数为 决算数为 预算数的% 上年决算数的% 105.7 113.2 94.4 103.0 102.3 97.0 105.8 119.0 100.1 101.8 108.2 102.3 101.4 108.2 102.0 122.2 100.8 89.5 100.2 127.2 97.9 109.3 121.0 115.5
风沙荒漠治理 退牧还草 能源节约利用 污染减排 可再生能源 资源综合利用 能源管理事务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其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其中:农业 林业 水利 南水北调 扶贫 农业综合开发 农村综合改革 其他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其中:公路水路运输 铁路运输 民用航空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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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湖南友谊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一、专项资金情况为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集中解决国有企业发展中体制性、机制性问题,国务院决定从2007年开始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省政府于2010年12月出台了《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湘政发〔2010〕32号)。

由省财政厅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

2014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4224万元,其中利润收入20115万元,国有控股(参股)公司股利、利息收入34109万元(其中:中联重科18799万元、华菱集团9410万元、五矿集团5414.8万元),从收入来源看主要是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收益41011.74万元和省财政厅监管企业收益8123.50万元。

2014年,共有351户省级企业纳入预算编制范围。

根据2013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资产总额611.55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27.81亿元,96户企业有盈利,盈利面为27.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总额为91.61亿元,其中,国有独资企业净利润为27.9亿元,在弥补上年度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分5%、10%、15%三档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共上缴利润2.01亿元;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63.7亿元,分配股利、股息3.41亿元,两项合计5.42亿元。

省财政厅报省政府批准,调出6490万元到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201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7876万元,合计54366万元(含上年节余142万元),其中用于产业升级与发展支出41776万元、重点项目支出10890万元、其他支出1700万元。

二、绩效评价情况省财政厅委托我所对201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进行绩效评价。

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5〕12号)要求,省国资委等17个项目主管单位按通知要求开展自评工作,64个项目单位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从项目管理、资金落实、业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可持续发展等方面逐项展开评价。

我所对20个项目单位进行了现场评价,评价资金44293.2万元,占省级国资预算支出总额的8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较好落实了省委省政府重大项目建设决策部署,培育发展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促进了产业技术改造和优化升级,进一步规范了国有资本管理;但仍然存在预算资金拨付不及时,部分资本性支出未及时确认为实收资本和部分项目进展缓慢等问题。

三、专项资金主要绩效1、较好落实了省委省政府重大项目建设决策部署2014年优先安排10890万元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其中为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水口山金铜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湘府阅〔2013〕47号)精神,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3190万元到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给常宁市用于金铜项目配套建设,项目已完成投资9.2亿元,预计2015年底主体完工及试产,2016年3月正式竣工投产。

为落实《关于筹备湖南省能源委员会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湘府阅【2014】48号)精神,推进全省天然气输气管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助力“四化两型”社会建设,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优化能源结构,增加湘投控股省属国有资本金2700万元,用于湘投控股与中石化天然气公司联合出资组建的合资公司-湖南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该项目公司已于2014年8月8日注册登记成立,并进行了方案比选的前期调研工作。

为落实《关于推进华菱汽车板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湘府阅【2013】20号)文件精神,安排了3000万元补助娄底市政府的铁路线建设,安排了2000万元支持华菱汽车板铁路专项项目的建设,该项目于2014年6月试投产,同年实现利税2300余万元。

2、培育发展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自主创新能力建设2014年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安排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支出18124万元,部分项目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增强国有经济对重点优势行业的控制力,做强做优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安排相关项目专项资金10600万元。

其中湘煤集团矿山装备项目2014年智能控制产品实现销售额3000多万元,利润1000多万元。

二是整合提升新材料产业,夯实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石。

安排湘投控股高性能钛及钛合金加工材项目支出2200万元,该项目为航空、军工、核电等装备制造业提供重要材料支撑,现已总体形成7000吨/年钛铸锭熔炼能力、5000 吨/年钛板坯锻造能力、2500吨/年钛合金棒线材加工能力。

三是创新商贸物流服务方式,促进产销结合。

安排华菱集团钢材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支出2400万元, 以“钢铁云”为核心,物流、金融、加工、仓储为支撑,为中小客户群提供一站式购物服务体验。

3、促进了产业技术改造和优化升级2014年安排产业技术改造和优化升级支出16230万元,部分项目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支持企业提高产业化水平,运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高新科技与制造加工深度融合,提高生产效率。

安排相关项目支出12155万元,其中湘煤集团LED项目支出1281.2万元,装备达国际水平,已形成了年产芯片110万片,灯具220万盏的生产能力;华升集团生产线技改项目支出2000万元,其年产1200万米高档生态苎麻面料和1500吨苎麻针织产品生产线已达国际水平;海利集团年产4000吨硫双灭多威生产线建设项目支出2550万元,促进了农药产品的更新换代。

二是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研院所集中技术突破,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安排相关项目支出4075万元。

其中建工集团的BIM技术(建筑信息模型)研发项目支出2550万元,以三维数字技术为基础,集成了各种工程数据模型,很好地解决建筑项目信息量庞大、结构复杂及技术实施等难题,目前已在23个项目开展试点;兵器集团益阳轻型特种装备产业园建设项目支出1500万元,该项目为我国主要的轻武器、反恐防暴装备、出口民用枪械的研发生产基地,落实了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要求。

4、进一步规范国有资本(资金)管理2014年安排相关项目支出9122万元,用于规范国有资本(资金)管理,取了较好成效,其中国资委监管企业年报审计费用1400万元、湖南财信投资控股公司发起设立湖南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本金支出3922万元、湖南出版集团发起设立财务公司资本金支出3500万元。

省国资委监管企业为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主要来源,企业报表审计结果直接影响收入规模。

201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后,将企业自行委托改为国资委直接委托方式,从经济角度更好地实现中介机构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审计质量得到提升,监管力度得以加强。

目前,各省市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简称“AMC”)正在加速推进组建,AMC的设立有助于化解地方金融机构风险及维护地区稳定、处置不良资产、化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和省内金融机构不良债务风险。

截至2015年7月底,湖南省级的组建已取得省政府同意组建的批复函(湘政函[2015]104号)。

组建湖南出版集团财务公司,对改进和提升我省文化产业的金融服务,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探索文化产业与金融业对接具有重要典型意义,也是金融监管机构落实中央决策、大力支持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

2014年财务公司实现收入1.33亿元,净利润6700万元,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存在的问题1、预算资金拨付不及时201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指标于2014年12月29日才下达。

现场评价20个项目,涉及资金44293.20万元,其中9个项目资金20303.20万元资金拨付不及时,占比45.84%。

2、大部分资本性支出未及时确认为实收资本201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4366.20万元涉及64个项目,其中58个项目共46076.20万元支出类别为资本性支出,现场评价17个资本性支出项目36703.20万元,仅3个项目8050.00万元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确认为实收资本。

其余14个项目中,5个项目7281.2万元确认为资本公积,其他9个项目21372.00万元分别作为“暂挂往来、列财政补贴收入、冲减未分配利润、弥补土地款”等。

3、部分项目进展缓慢现场评价20个项目中,有4个项目工程建设进展缓慢,涉及支出总额7500万元。

其中轻盐集团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醴陵釉下五彩瓷器产业化项目2500万元,项目刚完成土地购置和奠基工作,项目还处在规划设计过程中。

华菱集团汽车板铁路专用线工程项目2000万元,项目因征地拆迁进展缓慢,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资金使用率不到10%;华菱集团节能环保综合利用项目2000万元,尚在进行立项流程审批工作和项目技术方案的完善。

新物产集团优化汽车城股权打造二手车交易市场促进主业升级项目1000万元,刚完成股权收购,建立二手车交易市场还在论证过程中。

4、部分项目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风险一是湘煤立达矿山装备智能控制研发与应用项目,安排资金1500万元,因国内煤炭市场不景气,矿山装备销售形式受到较大影响,2014年销售额3000多万元,未能完成申报国资预算时6500万元的目标,由于宏观经济和煤炭行业的周期性特点,在短期内要实现申报目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是常宁水口山金铜项目,安排资金3190万元,因铜价走低,按现行价格测算,全年将减少收入11.33亿元,铜原料供给一半以上要依赖进口,配套工程瓦松铁路是否如期投入运行成为制约绩效目标实现的瓶颈。

三是新物产集团出资4500万元,收购汽车城公司43.95%股权,其中自筹3500万元,财政安排1000万元,目的是打造二手车市场促进主业(一手车)升级,目前二手车项目-融城国际所在地暮云街道由长沙县划归天心区管辖,原合作项目废止需要重新洽谈,能否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且汽车城公司2014年二手车业务收入仅3.2万元。

五、有关建议1、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系着眼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公共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的统一与平衡,提高省级国有独资企业的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调入公共预算的力度。

改革资金安排和分配机制,不再采取先切块分配再安排具体项目的办法,而是在优先保障的基础上,实行以事定钱,钱随事走。

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及其所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将经营类事业单位,视同省级企业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2、及时拨付预算资金一是加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指标下达。

二是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拨付预算资金,避免资金拨付到位后,因项目滞后无法使用或年底一次性拨付预算资金,造成资金使用效率不高、资金闲置等问题的发生。

3、加强项目资金管理项目单位在收到国有资本金后及时办理注资等相关法定手续,及时确认为实收资本,确保国有资本权益落到实处;将项目进展情况、国有资本预算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交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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