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政策与法规1法律法规常识模块
旅游政策与法规

政策与法规1.旅游法律关系:由旅游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旅游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具有旅游权利与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2.旅游立法:又国家立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旅游法律法规的活动,它是国家加强对旅游业管理的重要手段。
3.旅游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内容,客体4.旅游企业法人的成立条件: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或场所5.旅游企业法人的经营权限,是指旅游企业法人的业务经营范围,即旅游企业法人应当从事的业务活动。
《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
6.行为能力划分标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无行为能力的人。
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为成年人,并且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此外, 16 周岁以上不满 18 周岁的公民,若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上述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独立进行旅游活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旅游法律责任。
但是,由于受主、客观方面因素的影响,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7.法律责任的种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8.合同订立的程序:要约、承诺9.格式条款: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10.格式条款的无效:指由于格式条款中含有法律所禁止的内容,或者在订立合同时违法法律规定而导致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况。
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11.格式条款的解释:指当事人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后,在履行过程中因对有关条款的含义有不同的理解,应当采取何种原则进行解释。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条款一方的解释。
12.旅游合同的生效要件:1.当事人缔约时有相应的缔约能力。
《旅游政策与法规》精讲:第1章第1节旅游的法律调整

《旅游政策与法规》精讲蔡正敏主讲乐清市雁荡山旅游学校副校长(《旅游政策与法规》,浙江省旅游局编,2014年5月第4版,中国旅游出版社。
)第一章旅游的法律调整与政策调整第一节旅游的法律调整一、法律调整旅游的必要性社会调整或社会控制是指把个人及其集体的行为纳入一定社会规则和秩序的范围内的过程。
其静态表现是社会规则或社会规范。
法律之所以对旅游进行调整,是由旅游的社会地位及其特点决定的。
(一)旅游的重要性决定了必须纳入法律调整范围1.旅游、休闲成为人类的重要权利,旅游能力也成为判断社会发展水平和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1)从世界范围看旅游业是当今世界第一产业,成为各国发展经济、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输出文化价值取向和文化观念的重要途径。
(2)从国家层面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中央、国务院从战略层面提出了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建设世界旅游强国的目标。
2.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旅游业虽然获得了巨大发展,但距离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还有差距(1)旅游业的问题比较严重(2)旅游业需要改革创新(法制手段)(二)旅游要纳入法律调整范围是由旅游业的特点决定的1.旅游业具有综合性,涉及要素多、环节多、链条长、主体多2.旅游业具有风险性,综合性必然导致风险大3.旅游产品具有无形性,先付款后体验的模式容易导致消费欺诈、误导或者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等问题二、法律如何调整旅游1.法律调整法律调整是指根据一定社会生活的需要,运用一系列法律手段(法律规范),对社会关系和行为施加的有结果的、规范的组织作用。
2.法律是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1)法律上的权利是法律允许做、能够做的行为(2)法律上的义务是法律要求做、必须做的行为(或不行为)(3)法律上的权利义务都对人们的行为具有规范、指引作用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一)概述2013年4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50票赞成,5票弃权),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旅游政策与法规第一章:国家的旅游基本政策和旅游政策

旅游政策与法规复习资料第一章:国家的旅游基本政策和旅游政策 (3)第一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 (3)一、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 (3)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4)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要求(掌握) (4)第二节:国家各项重要基本国策 (4)一、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4)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4)三、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掌握) (4)四、加快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4)五、外交政策与祖国和平统一 (4)六、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 (4)第三节:国家的旅游发展政策 (5)一、旅游业发展的成就与经验 (5)二、国家旅游业发展的基本政策 (5)三、四川省旅游业发展基本政策 (5)第二章:旅游法律关系 (6)第一节:旅游法概述 (6)一、旅游法的概念及特征(简答) (6)二、旅游法调整对象 (6)三、旅游法的渊源 (6)第二节:旅游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 (6)一、旅游法律关系的概念(简答) (6)二、旅游法律关系的构成(掌握) (6)三、违法行为(简答) (6)四、法律责任 (6)第三节:旅游行政管理制度 (6)一、旅行政管理机关(了解) (7)二、旅游行政行为 (7)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7)第三章:旅游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8)第一节:消费者权益保护 (8)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8)二、旅游者的权利 (8)三、经营者的义务 (8)四、国家对消费者和泉权益的保护 (8)第二节:旅行社对旅游者权益的保护 (8)一、旅行社对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8)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制度 (9)第三节:旅游安全与保险法律制度 (9)一、旅游安全管理 (9)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9)三、旅游保险 (10)第四章:旅游合同法律制度 (10)第一节:旅游合同的订立 (10)一、旅游合同的法概念及原则 (10)二、活动主体的资格 (11)三、合同的形式和内容 (11)四、合同的订立方式 (11)第二节:旅游合同的效力与履行 (11)一、合同的效力(掌握) (12)二、合同的旅行 (12)B、诚实信用原则 (12)三、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12)四、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2)第三节:旅游合同责任 (12)一、缔约过失责任 (13)二、违约责任 (13)三、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13)第四节:劳动合同 (13)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13)二、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掌握) (13)三、劳动合同的效力与履行 (13)第五章:旅游企业管理法律制度 (14)第一节:企业管理基本制度 (14)一、公司的基本制度 (14)二、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 (15)三、外商投资企业制度 (16)2、外商投资旅行社的特别规定 (16)第二节:旅行社管理制度 (16)一、旅行社的设立 (16)2、旅行社设立程序 (16)二、旅行社业务经营规则(简答) (17)三、对旅行社的监督管理(简答) (17)第三节: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制度 (17)一、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17)二、大陆居民赴台地区旅游管理办法 (18)第一章:国家的旅游基本政策和旅游政策2007年10月,十七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
旅游经济的旅游政策与法律法规

旅游经济的旅游政策与法律法规旅游业被认为是当今世界上增长最快的产业之一,其在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促进地方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保障旅游经济的稳健发展,各国都陆续制定了一系列旅游政策和法律法规。
本文将就旅游经济的旅游政策与法律法规进行探讨。
一、旅游政策1. 支持政策在许多国家,政府都制定了各种支持旅游业发展的政策。
这些政策包括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基础设施建设等。
例如,一些国家会对旅游企业提供一定的补贴,以降低它们的运营成本;也会通过税收优惠的方式激励企业投资兴建旅游设施;此外,政府还会加大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以提升旅游服务水平。
2. 推动政策为了促进旅游经济的发展,政府还会制定一系列推动政策。
这些政策旨在推动旅游业的创新发展,提升其国际竞争力。
政府会鼓励旅游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推动旅游产品的升级换代;也会加强与其他产业的融合,促进旅游业与其他行业的合作。
3. 引导政策为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游客合法权益,政府还会出台一系列引导政策。
这些政策旨在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管,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政府会加大对旅游市场的巡查力度,保障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也会规范旅游价格行为,防止价格欺诈等现象的发生。
二、法律法规1. 旅游经济法各国都会制定旅游经济法,用以维护旅游产业的正常秩序,促进其健康发展。
旅游经济法一般规定了旅游企业的经营行为、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游客的权益保护等内容。
这些法律对旅游从业者和游客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为旅游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 旅游安全法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旅游安全问题也日益受到重视。
各国都会制定旅游安全法,用以保障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旅游安全法规定了旅游企业在保障游客安全方面的责任,规范了旅游服务的安全标准,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进行了明确规定,为游客的安全出行提供了保障。
3. 旅游环境法为了推动旅游业的绿色发展,各国都会制定旅游环境法,用以保护旅游目的地的环境资源。
导游资格考试旅游政策法规第一章知识点

导游资格考试旅游政策法规第一章知识点导游资格考试旅游政策法规第一章知识点导语:下面是关于导游资格考试旅游政策法规第一章的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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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法的基础知识第一节法的本质和特征1.*法的本质:1)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2)是被“奉为法律的”的统治阶级的意志。
;3)法律的内容,是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2.*法律的基本特征:1)法律具有国家意志性;2)具有国家强制性;3)法律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普遍适用性;4)是建立和维护有利于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
3.分类:国内法和国际法;宪法性法律和普通法;实体法和程序法;一般法和特殊法;成文法和不成文法;第二节基本内容1.社会主义法的主要特征:1)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2)规范性和社会性的统一;3)科学性和公正性的.统一;4)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5)法的实施以国家的强制力和人民的自觉遵守相结合。
2.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有法可依(前提)、有法必依(对守法提出的具体要求,是加强和实现社会主义法制的关键)、执法必严(是国家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遵守的原则,是实现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条件)、违法必究(社会主义法制得以实现的有力保障)。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特征:1)是一种平权型的法律秩序;2)是一种满足主体利益要求为目标的权利系统;3)是一种注重责任与秩序的价值体系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框架:1)确认市场主体法律地位的法律;2)规范市场主体交易行为的法律;3)规范市场秩序的法律;4)规范国家宏观调控的法律;5)规范社会保障关系与劳动关系的法律。
第三节依法治国1.依法治国意义:1)内在需要;2)根本保障;3)客观需要;4)可靠保证。
2.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法律至上原则;依法行政原则;司法独立原则。
3.途径:1)加强立法,完备法律体系;2)建立公正、廉洁的行政执法和司法制度;3)健全监督制度;4)普法教育。
导游法规知识、旅游法法律制度

第二章、旅游法法律制度第一节、旅游者的权利和义务一、旅游者的权利(一)自主选择权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二)知悉真情权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
(三)严格履行权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四)受尊重权旅游者的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得到尊重(五)特殊群体获得便利优惠权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享受便利和优惠。
(六)救助保护请求权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请求救助和保护的权利。
旅游者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二、旅游者的义务(一)五个应当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二)三个不得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三个配合旅游者购买、接受旅游服务时,应当向旅游经营者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
旅游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五)出入境旅游者的“二个不得”出境旅游者不得在境外非法滞留,随团出境的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
入境旅游者不得在境内非法滞留,随团入境的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
第二节、旅游经营活动一、旅游经营旅游经营者是指旅行社、景区以及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的经营者。
(一)旅行社依据旅游法规定,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3)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4)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旅游法律法规 重点

旅游法律法规重点旅游法律法规重点篇1. 旅游法的基本概念和意义1.1 旅游法的定义1.2 旅游法的作用和意义1.3 旅游法与其他相关法律的关系2. 旅行社管理2.1 旅行社的设立与注册2.2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与审批 2.3 旅行社的运营管理要求2.4 旅行社责任与违法行为处理3. 旅游合同3.1 旅游合同的形成和内容要素3.2 旅游合同的解除及违约责任3.3 旅游合同纠纷的处理程序与途径 3.4 旅游合同的特殊情况处理4. 旅游投诉与仲裁4.1 旅游投诉的途径及程序4.2 旅游纠纷的处理及仲裁要点4.3 旅游争议解决的判定与执行5. 旅游安全与责任5.1 旅游安全管理制度5.2 旅游景区安全管理要求5.3 旅行社与游客的责任与义务5.4 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与责任追究6. 旅游环境保护6.1 旅游环境的保护意义和原则6.2 旅游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6.3 旅行社和游客的环境保护责任6.4 旅游景区环境保护管理措施7. 跟团游、自由行与自驾游的法律要求7.1 跟团游的管理要求和责任7.2 自由行和自驾游的规范与限制7.3 跟团游、自由行和自驾游的纠纷处理8. 旅游广告与宣传8.1 旅游广告的管理要求8.2 旅游广告虚假和欺诈行为的处理8.3 旅游宣传活动的相关法规9. 旅游相关权益保护9.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旅游者权益9.2 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制度9.3 旅行社责任险的意义和要点10. 旅游发展政策与规划10.1 旅游业发展与国家政策10.2 旅游规划与地方政策10.3 旅游业发展的宏观政策和措施11. 附件附件1: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模板附件2: 旅游合同样本附件3: 旅游投诉处理流程图...12. 法律名词及注释1. 旅行社:专门从事旅游业务的经济组织,以盈利为目的2. 旅游合同:游客与旅行社之间签订的旅游服务协议3. 旅游投诉:游客对旅游服务过程中的问题提出的意见、请求或投诉...。
2019年导游资格考试《政策与法律法规》知识点总结

第一章知识点1.旅游法:狭义的旅游法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旅游基本法广义的旅游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旅游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旅游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是在旅游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法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自然人或组织。
3.旅游法的渊源:是指旅游法律规范的各种外在表现形式,包括宪法、法律、法规、条例、法令和规章等4.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旅游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它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
5.旅游法律关系责任:是指认为人对其实施反旅游法律法规行为或违反旅游合同约定行为造成的损害所有必须承担的赔偿、补偿、接受惩罚的不利后果。
6.旅游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点:7.法律补偿与法律制裁的区别:(1) 实现载体不同。
补偿以财产为主,制裁以人身为主。
(2) 目的与效果不同。
补偿的目的和效果是针对被害人的,而制裁的目的和效果是针对责任方的。
(3)成立基础不同。
补偿与制裁的成立虽然都是以客观行为为条件,但补偿成立的基础是以客观损害后果为主的。
而制裁认定基础主要是主观过错,虽然也考虑客观损害,但考虑的目的是为了确定主观恶性程度,有时行为虽然不存在客观损害,但可以根据行为的主观恶性来施加制裁。
8.旅游法的特点:(1)采用综合立法模式。
内容具有综合性,突出旅游法的保障地位,强化旅游法的规范功能,发挥旅游法的作用。
(2)以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为立法宗旨。
确定了旅游者合法权益保护制度,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保护,确立导游人员合法权益保护制度。
(3)旅游法充分与现行法律和国际通行做法衔接,充分考虑到了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协调与衔接。
9.旅游法律关系的要素:①主体:是指旅游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是在旅游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法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自然人或组织。
②客体:是旅游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它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
③内容:旅游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旅游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依法承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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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法律体系的构成及效力等级 1、我国法律体系的构成 (4)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指由地方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的, 其效力不能及于全国,而只能在地方区域内发生法律效 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如《江苏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 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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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法律体系的构成及效力等级
1、我国法律体系的构成 (5)部门规章
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 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等,根据法律和行政 法规的规定和国务院的决定,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 和发布的调整本部门范围内的行政管理关系的、并不得与 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主要形式是 命令、指示、规章等。如国家科委制定的《科学技术保密 规定》,劳动部发布的《技工学校招生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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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法律体系的构成及效力等级
1、我国法律体系的构成 (3)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 ,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制定的政治 、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由 于法律关于行政权力的规定常常比较原则、抽象,因而还 需要由行政机关进一步具体化。行政法规就是对法律内容 具体化的一种主要形式。 如涉及教育的《教师资格条例》,涉及收养、继承的《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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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法律体系的构成及效力等级
1、我国法律体系的构成 (3)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 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制定的政治、经 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由于法律 关于行政权力的规定常常比较原则、抽象,因而还需要由行 政机关进一步具体化。行政法规就是对法律内容具体化的一 种主要形式。 如涉及教育的《教师资格条例》,涉及收养、继承的《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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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法律体系的构成及效力等级
1、我国法律体系的构成 (2)法律
普通法律是以宪法为基础,由国家立法机关依一般立法 程序制定、颁发的用以规范某种社会关系或社会关系某一 方面行为规则的规范性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 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 师法》等。 我国普通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只需一般程序,由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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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的本质与特征 1、法律的本质
(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如:古巴比伦王国,汉谟拉比法典,规定了奴隶主 对奴隶的私有,不允许奴隶逃亡,如果逃亡,将会被处 死,收容逃亡奴隶的人亦会被处死等。完全代表了作为 当时统治阶段的奴隶主阶级的利益。 (2)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极的意志 统治阶级的意志有很多,如道德、政策等 (3)法律的内容,是由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 定的。 如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中对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调整, 1980年800元,2006年1500元,2008年2000元,2011年9 月3500元。单独二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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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的本质与特征 2、法律的基本特征 (1)法律具有国家意志性
(2 )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
(3 )法律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普遍适用性
(4 )法律,是建立和维护有利于掌握国家政权的阶
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
-----------法律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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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内涵
法律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 的,由国家制订和认可,反映统治阶 级意志、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规 定人们权利与义务的具有普遍约束力 的行为规则的总和。 其目的是为了建立和维护有利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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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法律体系的构成及效力等级 1、我国法律体系的构成 (6)地方性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 法规,制定地方规章。如《上海市职工探亲待遇规定的 实施细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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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法律体系的构成及效力等级
2、效力等级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中央立法优于地方立法 (3)同级权力机关的立法高于同级行政机关的立法 (4)在同一机关制定的法规之间,特别法优于一般 法,新法优于旧法
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法律法规常识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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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目标
知识目标
• 掌握我国法规的构成体系及效力等级; • 熟悉法律的本质、基本特征及分类; • 掌握旅游法规的构成体系; • 掌握旅游法律行为的形式、构成要件及 分类; • 掌握旅游代理行为的概念和类型; • 掌握旅游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和类型。
2
学习目标
能力目标
• 能对具体的法律行为是否具有有效性进 行判断; • 能对某一法律行为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 任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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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准备
主要内容
一、我国法律体系的构成及效力等级 二、法律的本质与特征 三、法律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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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法律体系的构成及效力等级
1、我国法律体系的构成 (1)宪法 (2)地方性法规 (3)部门规章 (4)地方性法规 (5)部门规章 (6)地方性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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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法律体系的构成及效力等级
1、我国法律体系的构成 (1)宪法
3
学习目标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素质目标
具有一定的基础法律素养和旅游法律 素养,在今后的日常生活和职业活动 中能严谨、守法,并具有良好的法律 意识。
4
任务一
法律适用的一般原理
5
案例导入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 收的一种所得税。1980年9月10日,我国颁布了建国以 来的第一部个人所得税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 税税法》,该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800元/月。 2006年,起征点修订为1500元/月,2008年修订为 2000元/月,2011年9月修订为3500元/月。 问题提出: 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变化看,法律的内容是 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受哪些因素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