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数质量和计划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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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 计量管理制度

煤炭 计量管理制度

煤炭计量管理制度一、煤炭计量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 煤炭是我国主要的能源之一,对其计量管理要求严格、准确。

因为煤炭资源的开采、生产、销售和利用都需要进行计量,并且计量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国家能源供应和经济发展。

2. 煤炭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会出现测量误差、磅差、漏矿等现象,这就需要建立科学的计量管理制度来加以规范。

3. 煤炭行业的组织架构复杂,参与各方众多,需要有严格的规章制度来统一管理、避免纠纷,保护煤炭生产者和用户的权益。

4. 煤炭产业的发展迅速,市场需求多样化,对计量的精度和及时性要求更高,这就需要有完善的计量管理制度来满足市场需求。

5. 煤炭的计量管理制度也是国家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基础,对于提高煤炭行业整体的管理水平、提升竞争力有着重要意义。

二、煤炭计量管理制度的内容1. 计量标准与技术规范:包括煤炭计量的原理、方法、设备、测量范围、精度等方面的标准和规范。

2. 计量单位与换算标准:明确各种计量单位的换算关系,确保煤炭计量的统一性和准确性。

3. 计量器具和设备管理:包括计量器具的鉴定、检定、使用、维护、校准、备案等管理要求,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4. 计量过程的监督与检测:规定煤炭计量的监督、检查和抽检制度,建立健全的质量监督体系,加强对计量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5. 计量数据的采集、处理与管理:明确计量数据采集的方式、频率、准确性要求,规定计量数据的处理和存储方式,确保计量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6. 计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责任制度:明确煤炭计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责任制度,对计量违法行为给予严厉的惩罚,保障计量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7. 计量人员的培训与管理:规定计量人员的资质要求和培训标准,确保计量人员具备专业的技能和素质,提高计量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8. 计量服务的监督与评估:建立煤炭计量服务的监督与评估制度,对计量服务机构进行评估和监督,保障计量服务的公正和准确。

煤炭管理制度

煤炭管理制度

煤炭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煤炭是我国主要能源之一,其生产和使用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煤炭生产和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如安全隐患、资源浪费以及环境污染等。

为了进一步规范煤炭管理,保障生产安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本文将介绍一套完整的煤炭管理制度,以期能够为煤炭企业提供参考。

二、管理责任和权限1. 管理层应根据煤炭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工作职责和权限范围;2. 管理层应确保制定的煤炭管理制度得到全体员工的理解和遵守;3. 下属部门应依照制度要求履行各自的管理职责和权限;4. 所有员工都有义务执行煤炭管理制度,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

三、煤炭采购管理1. 采购部门负责煤炭的采购工作,应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制订采购计划,并确保采购的煤炭符合质量标准;2. 采购部门应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3. 采购部门应建立供应商评价机制,对供应商的绩效进行评估。

四、煤炭生产管理1. 生产部门应按照煤炭生产计划组织生产活动,保证煤炭供应的稳定性;2. 生产部门应制定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安全可控;3. 生产部门应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转;4. 生产部门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五、煤炭运输管理1. 运输部门应制定煤炭运输方案,包括运输路线、运输工具选择等;2. 运输部门应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车辆安全可靠;3. 运输部门应建立货物跟踪机制,及时了解运输情况。

六、煤炭库存管理1. 库存管理部门应制定库存管理制度,确保煤炭库存量充足;2. 库存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煤炭库存进行盘点,保证数据的准确性;3. 库存管理部门应建立库存报废和更新机制,处理过期或损坏的煤炭。

七、煤炭质量管理1. 质检部门应制定质量管理制度,确保煤炭质量符合标准;2. 质检部门应进行质量抽检,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3. 质检部门应建立质量追溯机制,确保质量问题的追查和处理。

煤质管理制度

煤质管理制度

煤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煤质管理,提高煤炭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实现经济、安全、环保、高效的目标,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煤炭资源的开发、生产、销售环节,包括煤炭矿山、煤矿选煤厂、煤炭加工厂等。

三、煤质管理体系1. 煤质管理部:公司设立煤质管理部门,负责煤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煤质检测实验室:建立煤质检测实验室,进行煤质检测工作,确保煤炭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需求。

3. 煤质管理制度培训:对相关人员进行煤质管理制度培训,确保全员了解煤质管理制度要求。

4. 煤炭质量追溯:建立煤炭质量追溯系统,记录煤炭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煤炭质量数据,形成完整的质量追溯报告。

四、煤质管理主要内容1. 煤炭采样检验:在煤炭采购、运输、销售等环节对煤炭进行取样检验,确保煤炭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 煤炭质量评价:对煤炭的热值、灰分、水分、硫分、灰熔点等指标进行评价,制定合理的质量管理措施。

3. 煤炭质量控制:对煤炭生产、加工、运输等环节进行质量控制,确保煤炭质量的稳定和可控性。

4. 煤炭质量改善:对煤炭降质、混柜煤等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改善措施,提升煤炭质量。

5. 煤炭质量监测:建立动态监测煤质数据,及时发现和解决煤炭质量问题,确保产品质量。

五、责任和权利1. 煤炭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公司煤炭质量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

2. 各生产部门和销售部门配合煤炭质量管理部门的工作,执行相关规定和标准。

3. 煤炭质量管理部门有权对煤炭生产、加工、销售等各环节进行质量检查和监督,要求进行整改并提出整改意见。

4.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煤炭质量管理工作负总责,确保煤炭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公司要求。

六、处罚和奖励1. 对违反公司煤炭质量管理制度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罚款等,严重者给予解聘。

2. 对在煤炭质量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或提出重大改进建议的,给予相应奖励。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订,由公司煤炭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提出修订意见,并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执行。

煤炭管理办法

煤炭管理办法

煤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煤炭计划、采购、计量、入仓验收、质量检验、价格结算、储存和使用等各环节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和部门的职责,确保公司生产稳定、均衡、高效运行,最大限度地控制生产成本,参照四川***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煤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和管理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生产用煤管理.第二章职责划分第三条生产安全处煤炭管理职责㈠负责收集、汇总盐电厂和化工厂月度用煤计划,并将计划汇总后报送供销处.㈡负责煤炭进、耗、存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入仓煤炭,煤渣、煤灰的计量和管理,检查和审核煤炭消耗数据的真实性。

㈢负责入仓煤、入炉煤、出炉煤渣及煤灰的取样工作,并对入仓煤各矿煤样进行编号,及时将煤样统一编号后交与技术质量管理处检测,并将分析检测结果在公司A8上进行公布。

㈣组织实施计量装置及监测设备的校准和日常维护工作.㈤负责制定争议煤炭(煤样)的处理方案,监督做好不合格煤炭的处置工作.㈥负责热值高低于合同约定奖扣款、水分超出合同约定扣重的计算、计量、统计和报送。

㈦负责组织最佳经济合理入仓煤热值的论证工作。

㈧监督做好煤炭的仓储管理工作,并参与煤炭月、季、年末的盘存工作。

第四条供销处煤炭管理职责㈠负责根据生产安全处的月度用煤计划以及对煤质、煤种要求,编制煤炭采购计划.㈡负责煤炭的招(邀)标和合同签订工作,并具体组织实施。

㈢负责煤炭的市场调查和客户管理,确保质量稳定,价格合理,及时、足量、均衡供应。

㈣负责办理煤炭结算手续。

㈤协助做好每月、季、年末煤炭的盘存工作.㈥参与制定争议煤炭(煤样)的处理方案,并负责做好不合格煤炭的处置工作。

第五条技术质量管理处煤炭管理职责㈠负责煤炭质量内控标准、煤炭验收检验规程的制订和实施。

㈡负责入仓煤、入炉煤、出炉煤渣及煤灰的分析化验工作,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报表。

㈢对煤样、煤渣、煤灰分析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

煤炭质量管理办法

煤炭质量管理办法

煤炭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煤炭产品质量是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是企业获得最大经济效益的保障。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矿煤质管理工作,提高煤炭产品质量,规范从生产源头到地面装车等各环节的煤质管理,以便生产出符合质量标准、满足用户需求的合格商品煤,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岳城煤矿。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调度室牵头毛煤煤质管理工作,负责毛煤煤质标准的制定,负责毛煤生产、运输各过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并随时向矿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提供煤质信息。

第四条调度室负责商品煤煤质管理工作,负责商品煤煤质标准的制定和考核,随时向矿领导提供煤质信息,负责煤质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和落实提高煤质的相关办法、措施,完成矿规定对煤质的检测工作。

第五条调度室负责毛煤生产和商品煤各个环节的检查和考核工作,按月进行考核。

第六条煤质检查人员工作中必须严格、认真,对查出的煤质问题,要坚持“四不”原则,即:不迁就、不照顾、不讲客观、不搞下不为例,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一律按规定给予从严处罚。

第三章毛煤生产过程质量管理第七条毛煤生产过程质量管理,主要是最大限度地控制和降低采掘生产过程中毛煤的灰分、水分、含矸率,提高毛煤块率,通过各种途径及措施,使毛煤质量、块率保持稳定和提高。

第八条生产技术科要制定合理的抽掘采衔接计划,确保我矿原煤产量、毛煤质量、块率保持稳定和提高,各项指标在可控范围内。

第九条生产技术科、机电科在回采工作面设计时所确定的巷道布置方式、采煤工艺和设备选型都要符合集团公司《生产过程中加强煤质管理提高煤炭质量的暂行技术规定》的要求。

第十条调度室每月组织不少于三次的煤质专项检查,遍布井下各生产头面,对各头面的煤质指标进行抽检,并对井下各头面的生产环节进行督查,检查结束后,及时下发检查通报。

第十一条安全监察科的小班安监工对现场的毛煤质量要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各生产队组及辅助队组要制定毛煤生产、运输各环节防水和减少块率损失的制度和措施,并严格执行。

煤炭行业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煤炭行业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煤炭行业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煤炭作为我国能源消耗的主要来源之一,其产品质量直接关系到能源供应的可靠性和经济发展的稳定性。

为了确保煤炭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煤炭行业制定了一系列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规范煤炭采购、生产过程控制、质量检测和评估等方面探讨煤炭行业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一、规范煤炭采购为了确保煤炭产品的质量,煤炭企业必须对采购环节进行规范管理。

首先,需要制定详细的煤炭采购计划,明确产品质量要求和采购数量,依据市场供求情况选择供应商。

其次,采购人员需要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签订明确的合同,包括质量标准、交货期和索赔责任等条款,确保煤炭产品的交付和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二、生产过程控制煤炭生产过程是保证产品质量的重要环节。

煤炭企业应根据产品质量要求,建立完善的生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并配备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和仪器。

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工艺流程进行操作,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另外,煤炭企业还需加强原材料的管理,确保采用的原材料符合质量要求。

在原料采购、储存和加工过程中,要进行质量把关,避免使用劣质原料对产品质量造成影响。

三、质量检测煤炭产品的质量检测是产品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

煤炭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测体系,配备专业的质检人员和先进的检测设备。

对于每批次的煤炭产品,都应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测,包括灰分、挥发分、硫分、热值等指标的测试。

同时,还需要对煤炭的颗粒大小、湿度等进行检测,并与质量标准进行比对,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四、质量评估与反馈煤炭企业应定期进行质量评估,以了解产品质量的整体情况,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产品质量指标的达标率、质量控制效果以及供应商的绩效等。

根据评估结果,企业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改进生产工艺、提升设备设施、加强供应商管理等,以持续提高产品质量。

同时,煤炭企业还应建立健全的质量反馈机制。

一旦发现产品质量问题,能够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和改进,并向相关部门和客户及时报告。

电厂煤管理制度

电厂煤管理制度

电厂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电厂煤管理工作,保障电厂生产安全和正常运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电厂职工以及与电厂煤相关的供应商、承包商等。

第三条电厂煤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高效能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原则。

第四条电厂应建立健全煤炭供应、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和监测的全过程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五条电厂应对煤炭采购来源进行审查,绝对禁止购买非法、偷盗、劣质和不合格煤炭。

第六条电厂应遵守国家有关煤炭资源开采、利用的法律法规,维护煤炭资源的合理开采与利用,保障资源供应。

第七条电厂应建立健全煤炭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供应商、承包商、员工培训、考核激励机制。

第八条电厂应加强煤炭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员工对煤炭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意识,增强安全生产、环保和节能减排意识。

第二章煤炭供应和采购管理第九条电厂应与合法、信誉良好的煤炭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采购合作关系,确保煤炭质量和供应的稳定性。

第十条电厂应对煤炭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落实煤炭供应符合国家标准,确保可靠供应。

第十一条电厂应加强供应商管理,建立健全供应商合作协议,规定双方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电厂应根据生产计划和需求,合理安排煤炭资源采购,避免囤积和浪费。

第十三条电厂应建立健全煤炭质量检验和评价制度,确保采购煤炭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

第十四条电厂应建立健全煤炭质量追溯和记录档案,做好煤炭质量的追溯和溯源工作。

第十五条电厂应建立健全煤炭质量和供应商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煤炭质量问题和纠纷。

第三章煤炭储存管理第十六条电厂应建立煤炭储存区,按规定进行煤炭储存。

第十七条电厂应建立煤炭储存管理规定,明确储存点位、煤炭分类和储运秩序。

第十八条电厂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煤炭储存质量和安全。

第十九条电厂应加强煤炭仓储设施和设备的检查与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二十条电厂应建立健全煤炭储存档案和账册,加强煤炭储存的追溯和溯源工作。

煤业公司煤质管理制度

煤业公司煤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公司煤质管理,提高煤炭产品质量,保障企业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提高煤炭产品质量,满足客户需求。

2. 保障煤炭资源合理利用,降低资源浪费。

3. 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

4. 加强员工煤质意识,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三、组织机构1. 成立煤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监督和实施煤质管理制度。

2. 设立煤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煤质管理工作。

3. 各生产单位设立煤质管理小组,负责本单位的煤质管理工作。

四、管理内容1. 原煤质量(1)严格按照国家煤炭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确保原煤质量。

(2)加强对原煤的采样、检验和数据分析,及时掌握原煤质量状况。

(3)对原煤生产过程进行全过程监控,确保原煤质量稳定。

2. 精煤质量(1)严格选煤工艺,确保精煤质量。

(2)加强对精煤的采样、检验和数据分析,及时掌握精煤质量状况。

(3)对精煤生产过程进行全过程监控,确保精煤质量稳定。

3. 煤矸石处理(1)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政策,合理处理煤矸石。

(2)对煤矸石进行分类、堆放,确保煤矸石资源化利用。

4. 煤炭运输(1)严格执行煤炭运输标准,确保煤炭运输安全。

(2)加强对煤炭运输过程的监控,防止煤炭质量受损。

5. 客户服务(1)加强与客户的沟通,了解客户需求。

(2)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

五、考核与奖惩1. 对煤质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煤质管理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3. 对违反煤质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煤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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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长武亭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加强煤炭产品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
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适应煤炭市场的需求,培养和树立全员煤炭质量意识,增强煤炭产品市场竞争力,打造“亭南煤”品牌,进一步提升公司形象、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我公司煤炭生产、原煤洗选、商品销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考核范围
公司班子成员、协管煤炭运销公司副总会计师、分管采掘区队的副总级领导、技术科、地测科、调度室,各采掘区队及煤炭运销公司等单位的有关人员。

二、责任分工
(一)技术科、地测科及调度室对采场布置及优化配采、掘进施工方案负责。

(二)采掘区队对落实配采方案、优化掘进施工方案负责。

(三)各掘进队及综采队对落实《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的煤管理措施、工作面生产过程中的毛煤质量负责。

(四)煤炭运销公司对煤炭质量管理、监查、预测和商品煤质量检验负责;对煤炭产品洗选质量及发运质量负责。

三、煤炭质量考核和奖惩
(一)按月度进行考核和奖惩。

(二)对公司班子成员的考核与奖惩,月度达到要求时,对班子成员正职奖励1000元,副职各奖励800元,否则,等额处罚。

(三)对协管煤炭运销公司的副总会计师、采掘技术副总的考核与奖励,月度必须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煤炭调运计划,并批批合格,对协管煤炭运销公司的副总会计师、采掘技术副总工程师各奖励700元,否则,等额处罚。

(四)对有关专业口的考核与奖惩
1、月度煤炭质量达到各采掘单位承包合同中煤质指标要求时,对技术科科长、地测科科长、调度室主任各奖励500元,对技术科副科长、地测科副科长、调度室副主任各奖励400元,对技术科的采掘技术员各奖励200元。

2、技术科在月度生产经营计划中明确各工作面的煤质指标以及全公司毛煤质量指标(如遇大的地质构造,由技术科提出,并经总工程师,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可进行适当调整)。

煤质指标由技术科根据现场变化情况提出,并由煤炭运销公司现场采全样加以确定。

如有下列情况,进行处罚:
因采场设计缺陷,采煤、采掘工作面遇到地质构造没有及时分析,采取措施,进行施工方案优化,致使全公司毛煤平均质量低于公司下达的当月毛煤质量指标,每降低100千卡/千克,对分管技术的副总工程师、技术科及地测科有关人员各罚款100元/次,依此类推。

(五)对采掘区队的考核与处罚
1、综采队、有关掘进区队(对于半煤岩掘进工作面暂不考核)因没有严格管理防尘水、卫生清理,造成人为的煤炭质量污染致使全
矿的毛煤质量低于公司下达当月煤质考核指标,每降低100千卡/千克,对有关采掘区队的队长、书记各罚款200元/次,对副队长、技术员分别罚款100元/次,依此类推。

(六)对煤炭运销公司的考核与奖惩
1、必须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煤炭调运计划和内部销售合同,并批合格,销煤质量达到要求。

2、月度煤炭质量达到淄矿集团公司运发[2006]62号文以及淄矿集团公司运发的[2007] 6号文规定要求时,对煤炭运销公司科长、书记、分管运销的副科长各奖励500元,对其他副科长奖励400元,对技术员奖励300元,对统计员、采样员、化验员各奖励200元,对三班班长各奖励100元。

3、有下列情况,进行处罚
(1)没有及时对煤炭质量进行管理、监查和商品煤质量检验,对煤炭运销公司科长、书记、副科长、技术员、统计员、采样员各罚款100元/次,依此类推。

(2)采制化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采样、制样、化验,确保化验结果与实际相符,发现弄虚作假,每次对责任人、分管副科长、科长、书记分别罚款200元、100元、50元/次,以此类推。

(3)出现一次不同煤种混合入仓,对责任人、分管副科长、科长、书记分别罚款100元、80元和50元。

(4)对拣选人员安排不当,造成块煤含矸率超过5%,发现一次对其科长、书记、分管副科长、技术员及三班班长各罚款100元,以此类推。

四、组织领导:
为落实好本规定,强化煤炭质量管理,从生产管理入手,合理布置采区,实现优化配采,保证煤质稳定,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公司成立由总经理薄其山任组长,总工程师王洪涛任副组长,黄新生、张金波、张连良、邵爱国为成员的煤炭质量管理奖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煤炭运销公司,由孙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考核工作,月末由调度室、技术科、企管审计科负责月度考核,并将考核情况纳入月度工资评估分析会并通报,由企管审计科负责落实奖惩,考核奖惩情况当月考核,次月兑现奖惩。

四、本实施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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