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结算管理办法
服务类项目结算管理办法

服务类项目结算管理办法为加强建设项目现场管理和造价控制的要求,注重精细化管理,明确服务类项目结算流程,完善公司内部正常的工程结算管理的制约机制,特制订本流程。
第一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建设工程服务类项目:项目勘探、测绘、设计、监理、造价咨询、其他技术咨询服务等项目的竣工结算管理。
第二条成本部负责公司建设工程服务类项目竣工结算审核的管理工作,公司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结算审核工作。
公司所有建设工程服务类项目竣工后都必须办理竣工结算审核,审核结果为项目最终结算依据.第三条建设工程服务类项目竣工结算审核的材料:(一)、必备材料: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服务单位编制的结算书、服务类项目履约情况及与结算相关的会议纪要等。
(二)勘探、测绘、设计等前期服务类:成果完成的证明材料、取费依据及计价依据等。
(三)监理服务类:监理部公司任命文件、监理日志、监理小结、取费依据及计价依据等。
第四条服务类项目结算由服务单位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结算资料编制并装订成册报项目负责人审核,项目负责人负责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根据结算资料及实际履约情况据实填写《服务类项目履约情况》(附件一)和《服务类项目结算价定案表》(附件二),出具审核意见,部门负责人确认后交前期部。
因项目负责人自身原因,未按合同相关条款提出相应扣款初审意见及据实填写《服务类项目履约情况》,一经审核发现,给予2000元/个处罚.第五条项目结算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造价争议由成本部牵头组织相关会议协调结算过程出现的争议;对无法解决的决算问题形成书面报告,上报领导。
第六条财务部根据具体项目填写实际付款情况。
第七条项目负责人依据成本部审定意见,按《服务类项目结算价定案表》完成结算报告内部审批流程第八条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成本部负责解释。
附件一:服务类项目履约情况附件二:服务类项目结算价定案表。
服务类项目结算管理办法

服务类项目结算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服务类项目的结算管理,提高项目结算的效率和准确性,保障项目结算的公正和合法性,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三、结算标准:1.结算费用的确定应参照相关合同约定为准,如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则根据市场行情和工作量确定合理的结算费用。
2.结算费用应充分考虑项目参与者的工作量、工作难度、工作时间等因素,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调整。
四、结算程序:1.项目结算应按照项目周期进行,每个周期结束后进行一次结算。
2.结算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提交结算申请:项目参与者在项目周期结束后,向负责结算的部门提交结算申请,申请中应包括项目信息、工作情况、结算费用等内容。
(3)结算支付:经评审审核通过后,结算部门按照合同约定和结算申请支付相应的结算费用。
五、结算责任:1.项目参与者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工作安排完成项目工作,确保项目结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结算部门负责对结算申请进行评审和审核,保证结算的公正和合法。
3.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结算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结算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六、违约处理:1.如有项目参与者未按照合同约定和工作安排完成项目工作,导致结算费用无法确定或计算错误的,应由该参与者承担相应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违约处理。
2.如有结算部门未按照规定程序对结算申请进行评审和审核,导致结算费用错误或超期支付的,应由该部门承担相应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
3.如有项目经理未按照规定对项目结算进行监督和管理,导致结算费用错误或延迟支付的,应由该项目经理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七、附则:1.涉及到商业秘密和敏感信息的项目结算,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严禁泄露和滥用。
2.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结算标准和程序的,应经相关方面协商一致,并进行相应的合同变更。
本办法经负责人审定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的,应经负责人审批并进行相应调整。
以上即为服务类项目结算管理办法,旨在规范服务类项目的结算管理,提高结算效率与准确性,确保结算公正与合法。
项目工程部结算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部结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公司的工程部门的实际运作情况,制定本结算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部门的结算管理工作,提高工程部门的管理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二条本结算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部门的结算管理工作,包括工程项目的结算、账目审核、款项支付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工程部门的结算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保证项目结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第四条工程部门结算管理应当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政策和制度进行,不得擅自调整结算标准和处理方式。
第五条工程部门结算管理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配合公司财务部门的监督和审查。
第六条工程部门结算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保障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二章项目结算第七条项目结算是工程部门的核心工作之一,必须按照工程合同的约定和规定程序进行。
第八条工程部门在项目结算过程中,应当做到及时、准确,确保项目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九条工程部门应当定期进行项目结算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结算工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第十条工程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项目结算审批流程,确保结算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第十一条工程部门应当配合公司财务部门进行项目结算的监督和审查,保障公司的利益。
第三章账目审核第十二条工程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账目审核制度,确保账目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第十三条工程部门应当定期进行账目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账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工程部门应当配合公司财务部门进行账目审核工作,确保账目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第十五条工程部门应当对账目审核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改进,提高账目审核的效率和质量。
第四章款项支付第十六条工程部门应当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款项支付,不得擅自调整支付标准和方式。
第十七条工程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款项支付审核制度,确保款项支付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第十八条工程部门应当定期进行款项支付的审计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款项支付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第十九条工程部门应当配合公司财务部门进行款项支付的监督和审查,保障公司的财务安全。
市场结算中心管理规章制度

市场结算中心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市场结算中心的管理,保障交易市场的正常运行,提高结算效率,树立市场形象,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管理机构市场结算中心管理机构设立总经理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对中心的各项工作负责。
市场结算中心设立办公室,负责市场结算中心的日常事务工作,并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第三章市场交易市场结算中心的交易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至下午15:00,具体交易品种及交易规则根据市场需求进行确定,并经市场结算中心管理机构的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交易。
交易过程中,参与者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操作或违规操作,一经发现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四章结算清算市场结算中心实行T+0交易制度,即当日买卖交易结束后,结算中心将立即进行清算结算工作。
结算中心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参与交易的各方进行结算和清算工作,确保每位交易参与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第五章监督管理市场结算中心管理机构将对市场交易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市场秩序良好,交易安全有序进行。
对于有违规行为的交易参与者,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可能面临相应处罚。
第六章相关规定市场结算中心管理规章制度中未尽事宜,应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进行补充规定,并报市场结算中心管理机构批准后执行。
第七章附则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市场结算中心所有参与者均应遵守并执行。
对于有违规行为的参与者,市场结算中心管理机构将保留对其追究责任的权利。
以上为市场结算中心管理规章制度的内容,市场结算中心所有参与者应遵守并执行,确保市场结算中心的正常运行和交易的安全有序进行。
第七章 三包服务费用结算管理办法

第七章三包服务费用结算管理办法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特约维修服务中心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售后服务的质量,满足用户要求,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术语:1、《处理单》:《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售后服务处理单》见附录3。
2、《故障件返回清单》:《故障件返回单》见附录5,服务信息系统自动生成。
3、《销售服务卡》:《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产品销售服务卡》见附录2。
4、《强保单》:《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机械发动机强保单》5、《强保内容》:《潍柴工程机械发动机强制保养作业内容》二、返回单据内容与时间的规定:1。
特约维修服务中心(含客车式、船机)、潍柴维修服务中心返回内容:a.《处理单》第一联:包括已发生和未发生旧件的《处理单》第一联;b.“三包”故障件;c.服务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已提交的《故障件返回清单》;时间:一般地区每双月1日前,边远地区在每双月份15日前,到达潍柴动力客户服务中心;d. 服务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特约维修服务中心服务费用统计报表》e、《维修服务中心服务费用汇总报表》f、特约维修服务中心开具的服务费用发票时间:在每单月份的5日前到达潍柴动力客户服务中心;2.自销自包式特约维修服务中心、潍柴维修服务中心返回内容:a。
《处理单》第一联:包括已发生和未发生故障件的《处理单》第一联;b。
服务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故障件返回清单》;c.“三包”故障件;时间:一般地区每双月1日前,边远地区在每双月份15日前,到达潍柴动力客户服务中心;d、《销售服务卡》e、《维修服务中心服务费用汇总报表》f、服务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特约维修服务中心服务费用统计报表》,此报表分结算单台服务费用报表、只结算配件费用报表两种。
g、特约维修服务中心开具的服务费用发票时间:在每单月份的5日前到达潍柴动力客户服务中心。
3、为了更好的加强服务管理,实现售前、售中、售后全方位服务,对于客户服务中心安排的走访、培训、重大问题处理等临时性服务,可以凭客户服务中心签发的《售后服务临时派工单》凭证,核算到当月服务费用汇总报表上(带车走访、培训的,核算路程补助、差旅费,不再核算通讯费及工时费;不带车的,只核算单人差旅费和实际车票费用,并附上《售后服务临时派工单》)。
服务类项目工程结算方案

服务类项目工程结算方案背景介绍服务类项目工程结算是指在服务类项目工程执行完毕,经过验收合格后,进行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操作。
服务类项目包括IT服务、管理咨询、医疗技术服务等多种类型。
服务类项目工程结算方案是指为服务类项目工程结算而制定的方案,旨在确保工程结算的准确、公正、合法。
本文将介绍服务类项目工程结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步骤、流程及注意事项,以供参考。
内容主要步骤服务类项目工程结算方案的主要步骤如下:1.预结算:服务期满或达到一定程度时,双方应按合同约定进行预结算,双方对已完成的工作进行认可,同时确定结算时的主要依据。
2.编制结算报告:由承包商编制结算报告,报告应包括项目情况、工作量及费用明细、结算金额及结算依据等。
3.审定结算报告:结算报告由验收单位进行审定,审定内容应包括项目情况、工作量及费用明细、结算金额及结算依据等。
4.支付工程款:经验收的结算报告应得到批准后,由业主或代理机构进行工程款的支付。
流程图以下流程图对服务类项目工程结算方案进行了详细的流程解释。
title: 服务类项目工程结算流程图业主->验收单位:向验收单位提出结算申请验收单位->承包商:发送结算通知承包商->验收单位:提供结算材料验收单位->承包商:审核结算材料验收单位->业主:提供结算材料业主->验收单位:审核结算材料验收单位->承包商:批准结算报告业主->承包商:支付工程款注意事项在实施服务类项目工程结算方案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按合同约定进行结算:结算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双方应保证结算的准确性与公正性。
2.审查费用合理性:验收单位应审查承包商提供的费用,确保费用的合理性。
3.严格遵守流程:实施服务类项目工程结算方案时,各个步骤应严格按照流程进行,确保结算的规范与安全。
总结本文主要介绍了服务类项目工程结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步骤、流程及注意事项。
服务类项目工程结算是服务类项目工程执行完毕后的必要流程,能够保障双方权益,加强双方合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工程项目对外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对外结算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对外结算管理,确保工程款项的合理计算和及时支付,维护项目参与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对外结算管理。
三、结算审核1. 结算条件项目结算应符合合同约定的相关条件和标准,并已完成相关工程量的核算,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量、质量和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结算时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及报告。
2. 结算审核主体项目经理及相关部门负责对结算资料进行审查和审核。
经过审核的结算资料,将提交给财务部门进行结算。
3. 结算审核流程(1)项目经理提交结算申请及相关资料;(2)相关部门对结算资料进行初步审核;(3)项目经理对初步审核的结算资料进行再次核对;(4)财务部门根据审核结果进行结算。
四、结算支付1. 支付时限根据合同约定,结算款项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支付。
如有特殊情况需延迟支付,须提前向业主或相关单位做出书面说明并取得同意。
2. 付款方式工程项目的结算款项通常通过电汇、支票等方式支付,支付时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
3. 结算款项划分结算款项应根据工程进度和完成情况进行划分。
一般情况下,结算款项应包括工程款、工程变更款、工程索赔款及其他相关款项。
五、结算争议处理1. 协商解决如在结算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可以借助第三方中立人协助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2. 申请仲裁如果协商未能解决争议,双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
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双方应积极配合,并保持对法律程序的尊重。
六、责任追究1. 对于制定虚假结算账目或违规操作等不当行为,相关责任人将根据公司规定受到相应的处罚,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2. 在结算过程中,相关部门和人员需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履行职责,如有违规行为或失职情况,将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七、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适用于项目相关方的一切结算管理工作。
2. 如有需要对本管理制度进行修改或调整,须经公司领导层审批后方可实施。
工程结算管理规定

工程结算管理规定LEKIBM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5AB- LEKIBMK08- LEKIBM2C】工程结算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工程管理及成本控制力度,明确工程结算审核流程和时间节点,完善集团公司内部正常的工程结算管理的制约机制,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投资和施工项目各类工程的过程进度结算及竣工结算管理。
第三条成本控制部职责(一)复核施工方结算资料,审核工程结算并出具内审意见。
(二)负责委托造价咨询公司编制、审核工程结算。
(三)与施工方、项目部、预算部共同确认工程量和工程结算价。
第四条纳入工程结算的范围(一)技术服务类:包括项目勘察、设计、桩基检测、管线及安全监测、其他技术咨询服务等。
(二)施工类:包括土建安装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消防工程、污水处理、管线配套、弱电系统集成、零星工程等。
(三)材料或设备的分包(采购)类:包括涂料、面砖、石材、门窗、电梯、给排水设备、暖通设备、强弱电设备、安保设备等业主指定的材料或设备(包括甲方指定品牌价格、乙方采购的材料或设备)等。
第五条工程结算程序的启动各类工程结算前,由结算项目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发出工程结算申请,经监理单位书面确认后,报工程部审批后,方可进入结算程序。
监理单位、工程部应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及竣工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完整性进行确认。
第六条工程结算条件(一)准予结算的条件1. 进度节点付款结算:已到合同约定付款节点并经监理单位、甲方工程部验收认可,可进入进度节点结算流程。
2. 完工结算:合同(或协议)约定内容已完成,经监理单位、甲方工程部验收合格后可进入完工结算流程;总包合同及部分分包合同,按合同约定除经监理单位、甲方工程部验收认可外,还需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竣工结算流程。
(二)不予结算的情形(1)无开工报告或开工报告未经批准;(2)无计量资料或计量资料不全;(3)因施工错误而增加的工程量;(4)承包工程范围、计量单位、单价、费率与投标文件不符;(5)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工程师或相关部门检查验收;(6)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不合格须返工或待处理;(7)总价包干项目超出合同总价,无相关说明资料的;(8)成品、半成品、器材等缺少应有的试验鉴定资料或合格证;(9)材料未按规定试验,并未获得监理工程师批准;(10)变更、签证及费用未按规定办理手续;(11)其他不予结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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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项目结算管理办法
为加强建设项目现场管理和造价控制的要求,注重精细化管理,
明确服务类项目结算流程,完善公司内部正常的工程结算管理的制约
机制,特制订本流程。
第一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建设工程服务类项目:项目勘探、测绘、
设计、监理、造价咨询、其他技术咨询服务等项目的竣工结算管理。
第二条成本部负责公司建设工程服务类项目竣工结算审核的管理
工作,公司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结算审核工作。
公司所有建设工
程服务类项目竣工后都必须办理竣工结算审核,审核结果为项目最
终结算依据。
第三条建设工程服务类项目竣工结算审核的材料:
(一)、必备材料: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服务单位编制的结算书、服务类项目履约情况及与结算相关的会议纪要等。
(二)勘探、测绘、设计等前期服务类:成果完成的证明材料、取费依据及计价依据等。
(三)监理服务类:监理部公司任命文件、监理日志、监理小结、
取费依据及计价依据等。
第四条服务类项目结算由服务单位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结
算资料编制并装订成册报项目负责人审核,项目负责人负责对资料的
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根据结算资料及实际履约情况据实填写《服务类项目履约情况》(附件一)和《服务类项目结算价定案表》(附件二),出具审核意见,部门负责人确认后交前期部。
因项目负责人自身
原因,未按合同相关条款提出相应扣款初审意见及据实填写《服务类
项目履约情况》,一经审核发现,给予2000元/个处罚。
第五条项目结算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造价争议由成本部牵头组织相
关会议协调结算过程出现的争议;对无法解决的决算问题形成书面报
告,上报领导。
第六条财务部根据具体项目填写实际付款情况。
第七条项目负责人依据成本部审定意见,按《服务类项目结算价定
案表》完成结算报告内部审批流程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成本部负责解释。
附件一:
服务类项目履约情况招标方式:项目来源:
附件二:
服务类项目结算价定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