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医院下派人员管理办法 - 副本

合集下载

医院接收下派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接收下派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对下派人员的接收和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确保下派人员的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接收的下派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护理、行政、后勤等岗位。

第三条下派人员的接收和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下派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第二章接收程序第四条下派人员的接收应经医院相关部门审核批准,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下派单位提出申请,提供下派人员的个人信息、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资格等相关材料;2. 医院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下派人员符合医院接收条件;3. 医院与下派单位签订下派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4. 医院人事部门办理下派人员的入职手续,包括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等;5. 医院相关部门对下派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使其尽快适应医院工作环境。

第五条下派人员的接收期限一般为一年,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协议约定进行调整。

第三章工作职责与要求第六条下派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工作安排,履行以下职责:1. 积极参与医院各项医疗、护理、行政、后勤等工作;2. 严格执行医疗护理操作规程,确保患者安全;3. 积极配合医院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提高医疗服务水平;4. 严格遵守医院保密制度,保护患者隐私;5. 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类培训和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七条下派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要求: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3. 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4.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5.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医院工作环境。

第四章管理与考核第八条医院人事部门负责下派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1. 跟踪了解下派人员的工作表现,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2. 定期组织下派人员进行工作总结和交流,提高工作效率;3. 对下派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签协议或调整岗位的依据。

第九条下派人员的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专项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态度和责任心;2. 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3. 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4. 工作成效和贡献。

医院对下派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对下派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对下派人员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下派至各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机构等开展医疗、公共卫生服务的医务人员。

第三条医院对下派人员的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关心爱护;(二)明确职责,规范管理;(三)提高素质,强化培训;(四)严格考核,奖惩分明。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人事部门负责下派人员的选拔、调配、考核、晋升等管理工作。

第五条医院医务部门负责下派人员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医疗安全监管等工作。

第六条下派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下派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评价和激励措施等工作。

第三章选拔与调配第七条下派人员的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个人申请、科室推荐、面试等方式进行。

第八条选拔下派人员时,应优先考虑以下条件:(一)政治素质好,热爱医疗卫生事业;(二)业务能力强,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四)身心健康,能够适应下派工作环境。

第九条下派人员的调配应根据医院工作需要、下派人员个人意愿和所在单位实际情况进行。

第四章业务培训与技术指导第十条医院医务部门应定期对下派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第十一条医院医务部门应定期组织下派人员参加学术交流、学术讲座等活动,拓宽其学术视野。

第十二条医院医务部门应加强对下派人员的临床实践指导,提高其临床诊疗能力。

第五章医疗安全监管第十三条下派人员应严格遵守医疗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第十四条医院医务部门应定期对下派人员进行医疗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下派人员如发生医疗纠纷,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配合医院处理。

第六章考核与评价第十六条医院人事部门应定期对下派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

第十七条下派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其晋升、评优的重要依据。

医院下派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下派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下派人员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下派人员的权益,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下派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

第三条医院下派人员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三)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四)保障权益,促进发展。

第二章下派人员选拔与培训第四条下派人员选拔应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下派人员选拔程序:(一)科室或部门提出下派人员名单,报人力资源部审核;(二)人力资源部组织面试、考察,确定下派人员名单;(三)下派人员名单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正式下达下派任务。

第六条下派人员培训:(一)下派人员应在出发前接受岗前培训,包括医院规章制度、下派工作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情况等;(二)下派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后,由接收单位负责对其开展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三)下派人员定期参加上级医院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第三章下派人员工作与考核第七条下派人员应遵守接收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参与各项医疗活动。

第八条下派人员工作职责:(一)负责接收单位的医疗、护理、管理等各项工作;(二)协助接收单位开展新技术、新业务;(三)协助接收单位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四)完成上级医院和接收单位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九条下派人员考核:(一)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表现、业务水平、团队合作、遵守纪律等方面;(二)考核采取定期考核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三)考核结果作为下派人员续聘、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四章下派人员待遇与保障第十条下派人员待遇:(一)下派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期间,享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二)下派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期间,享有与医院在编人员同等的进修、培训机会;(三)下派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期间,享有与医院在编人员同等的职称评定、职务晋升机会。

医疗机构下派人员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下派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下派人员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下派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各类人员。

第三条医疗机构下派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资格证书;3. 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4. 能够适应基层工作环境。

第二章下派人员选拔与培训第四条医疗机构下派人员的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考核、竞聘等方式产生。

第五条医疗机构下派人员的培训包括以下内容:1. 医疗法规、政策及职业道德教育;2. 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特点及业务知识;3. 患者沟通技巧及团队协作能力;4. 应急处理及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第三章下派人员工作职责第六条医疗机构下派人员应认真履行以下工作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医疗卫生政策及法规,遵守医疗机构规章制度;2. 参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日常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3. 积极开展健康教育、疾病预防、康复等工作;4. 加强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沟通与合作,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5. 参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

第四章下派人员考核与奖惩第七条医疗机构下派人员的考核应包括以下内容:1. 工作态度、职业道德;2. 业务水平、服务质量;3. 患者满意度;4. 团队协作精神。

第八条对考核优秀的下派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下派人员,医疗机构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培训、调整岗位等。

第五章下派人员管理与保障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下派人员管理制度,明确下派人员的职责、考核、奖惩等内容。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保障下派人员的合法权益,包括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关心下派人员的身心健康,为下派人员提供必要的休息和调整时间。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医疗机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派遣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派遣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派遣人员管理,提高派遣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派遣到各科室、部门工作的派遣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派遣人员进行统一管理。

第二章派遣人员的基本条件第四条派遣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热爱本职工作;2. 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能胜任所派遣岗位的工作;3. 身体健康,符合医院工作要求;4.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

第三章派遣人员的管理第五条派遣人员的招聘、选拔、培训、考核、晋升、奖惩等管理工作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

第六条派遣人员的招聘:1. 招聘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方式进行;2. 招聘对象为符合本制度第二章第四条规定的人员;3. 招聘过程中,医院人力资源部门应严格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派遣人员的培训:1. 医院人力资源部门应根据派遣人员的岗位需求,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2. 派遣人员应参加医院组织的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3. 派遣人员培训期间,医院应提供必要的培训费用和条件。

第八条派遣人员的考核:1. 医院人力资源部门应定期对派遣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等;2. 考核结果作为派遣人员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九条派遣人员的晋升:1. 派遣人员晋升应根据工作表现、考核成绩等因素进行;2. 晋升程序应符合医院相关规定。

第十条派遣人员的奖惩:1. 医院应建立健全派遣人员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派遣人员给予奖励;2. 对违反工作纪律、工作态度恶劣的派遣人员,医院应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章派遣人员的待遇第十一条派遣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医院正式员工执行。

第十二条派遣人员在工作期间,应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福利。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医院派驻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医院派驻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派驻人员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派驻各科室、各岗位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派驻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及本制度规定,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第二章派驻人员职责第四条派驻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派驻人员应积极参与科室业务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六条派驻人员应协助科室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高科室整体工作水平。

第七条派驻人员应严格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医院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八条派驻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九条派驻人员应保持工作场所整洁,爱护公共设施。

第十条派驻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一条派驻人员应保守医院秘密,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第十二条派驻人员应积极参与科室及医院的各项活动,提高团队凝聚力。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三条医院对派驻人员实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

第十四条对表现优秀的派驻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的派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处罚。

第十五条考核结果作为派驻人员晋升、调岗、解聘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人员调配第十六条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对派驻人员进行合理调配。

第十七条派驻人员应服从医院工作安排,不得无故拒绝。

第十八条医院对派驻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情况,续签或终止合同。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一、工作纪律1. 派驻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如因特殊原因需请假,应提前向科室负责人请假,并说明原因。

2. 派驻人员应保持工作场所整洁,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损坏。

3. 派驻人员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4. 派驻人员应保守医院秘密,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医联体下派人员管理制度

医联体下派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医疗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依据《医联体建设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联体下派人员管理制度适用于医联体各成员单位下派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医联体下派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和医联体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遵纪守法,保守医疗机构的商业秘密,维护医联体的声誉和形象。

第四条医联体下派人员应当服从医联体的管理和领导,听从医联体分配和调动。

第二章下派人员的管理第五条医联体下派人员的选拔、任用、考核、奖惩等管理工作由医联体负责,各成员单位配合。

第六条医联体下派人员的选拔应当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

第七条医联体下派人员的任用应当按照程序进行,符合条件的应当签订合同。

第八条医联体下派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医联体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九条医联体下派人员工作中的成绩和行为评定应当按照医联体的考核标准进行,评价结果作为人事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医联体下派人员的奖惩工作应当严格按照医联体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下派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医联体下派人员享有按照规定获得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保障,有权要求医联体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

第十二条医联体下派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服从医联体的管理和领导,做到遵章守纪,廉洁奉公,廉洁自律。

第十三条医联体下派人员应当严格保守医疗机构的商业秘密,对工作中获知的涉密信息保密,不得泄露给他人。

第十四条医联体下派人员应当按照医联体的工作要求,积极参加医联体组织的各项工作,完成交办的任务。

第十五条医联体下派人员在工作中应当维护医联体的形象和声誉,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或者给医联体造成损失。

第十六条医联体下派人员离开医联体工作的,应当按照医联体的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章相关规定第十七条医联体下派人员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医联体和下派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医联体成员单位应当加强对下派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下派人员的工作合规、高效。

医院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劳务派遣员工的管理,保障医院、派遣员工及派遣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派遣员工。

第三条医院劳务派遣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以及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四条医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派遣人数、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

第五条劳务派遣公司负责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派遣员工,并对其资质进行审核。

第六条医院对劳务派遣公司提供的派遣员工进行面试、体检,合格后办理入职手续。

第三章工作与培训第七条医院派遣员工应按照岗位要求,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八条医院为派遣员工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九条医院对派遣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使其熟悉医院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医疗技术等。

第十条医院定期对派遣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水平。

第四章劳动报酬与福利第十一条医院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按照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二条医院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按照规定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医院根据派遣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四条医院对表现优秀的派遣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医院对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的派遣员工,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医院对派遣员工的奖惩,应当公平、公正、公开。

第六章合同管理与离职第十七条医院与派遣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八条医院与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第十九条派遣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应当提前30日向医院提出书面申请。

第二十条医院与派遣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执行。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医院派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派驻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派驻至各科室、部门、分支机构及其他合作单位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招聘与派遣第四条招聘原则1.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2. 优先招聘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具备一定工作经验和技能的人员;3. 选拔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第五条派遣程序1. 招聘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提出派遣人员名单,经医院人事部门审核;2. 人事部门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3. 派遣人员到指定岗位报到,参加岗前培训。

第三章岗位职责与权限第六条派驻工作人员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工作质量。

第七条派驻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1. 负责执行医院各项政策、规定和任务;2. 协助科室、部门完成日常工作;3. 参与医院各项活动,提高自身业务水平;4. 配合医院进行质量检查、考核等工作。

第八条派驻工作人员的权限:1. 根据岗位职责,享有相应的权利;2. 在工作中,有权提出合理化建议;3. 遇到紧急情况,有权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九条医院应定期对派驻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条培训内容:1. 医院规章制度、政策法规;2. 医疗护理知识、专业技能;3. 职业道德、服务意识;4. 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一条考核制度1. 医院设立考核小组,负责对派驻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2.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工作成果等方面;3. 考核结果作为评优、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五章工作纪律与奖惩第十二条派驻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纪律:1. 严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2. 严守职业道德,维护医院形象;3. 严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4. 严守保密制度,保护患者隐私。

第十三条奖惩制度1. 对表现优秀的派驻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纪律、工作不力的派驻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医院派驻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派驻人员的管理,确保医院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派驻各科室、部门及院外单位的医务人员、行政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派驻人员的工作权益,促进医院与派驻单位之间的良好合作。

第二章派驻人员选拔与任命第四条派驻人员选拔应遵循德才兼备、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公开竞聘、考核等方式选拔。

第五条派驻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二)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实际操作能力;(三)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派驻岗位的工作。

第六条派驻人员任命程序:(一)派驻单位提出用人需求,经医院人力资源部门审核;(二)医院组织竞聘、考核,确定派驻人员名单;(三)医院与派驻人员签订派驻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三章派驻人员职责与权限第七条派驻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和派驻单位的规章制度,履行以下职责:(一)严格执行医疗、护理、行政、技术等各项规章制度;(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工作质量;(三)积极参与派驻单位的各项活动,与派驻单位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四)关心派驻单位的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八条派驻人员享有以下权利:(一)依法享受工资、福利待遇;(二)参加医院组织的培训和考核;(三)对派驻单位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四)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四章派驻人员考核与奖惩第九条医院定期对派驻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第十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不合格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十一条对表现优秀的派驻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的派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第五章派驻人员管理与监督第十二条医院设立派驻人员管理办公室,负责派驻人员的管理、监督和协调工作。

第十三条派驻人员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负责派驻人员的选拔、任命和考核工作;(二)负责派驻人员的培训、学习和交流工作;(三)负责派驻人员的人事、福利和奖惩工作;(四)负责协调派驻单位与医院之间的关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医院
关于对下派工作人员暂行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下派帮扶工作人员的管理,增强帮扶效果,根据XX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暂行管理办法。

一、下派人员的安排
医院对外帮扶工作时间较长,将分期分批派出帮扶工作人员。

帮扶工作人员的安排,一是根据员工的自愿报名,由医院研究确定;二是根据医院工作实际,直接由医院指派参与帮扶工作的人员。

二、下派人员的管理
1、下派人员须接受医院和被帮扶单位的双重管理。

凡医院安排的下派人员到被帮扶单位后,完全接受被帮扶单位的管理,遵守被帮扶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按被帮扶单位的规定考勤,同时医院将定期或不定期的与被帮扶单位进行沟通,核实下派帮扶人员的工作情况和表现情况,必要时派人到被帮扶单位进行考查核实。

2、下派人员在帮扶期间,在医院任职的保留其原职务,并应从各方面予以关心照顾,为他们解除后顾之忧。

3、下派人员帮扶期满后,医院将和接收单位对下派人员进行认真、全面的考核,写出考核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下派帮扶期间的表现将作为今后外出进行学习、晋级晋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

三、下派人员的待遇
1、下派人员在下派帮扶期间,医院对其工资待遇不变,在职级晋升和福利待遇上同本部门在职人员一视同仁。

绩效考核按科室最高人员考核发放,若科室人员绩效奖低于医院后勤绩效奖者,按医院后勤人员绩效奖发放。

2、下派帮扶期间给予下派人员20元/人/天补贴。

四、奖惩
1、凡圆满完成下派帮扶任务者,今后外出进修学习、晋职晋升、选拔任用干部等方面在同等情况下优先。

2、凡经医院研究安排下派帮扶的人员不服从医院安排或不服从接收单位管理者,一是医院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导致不良影响者,上报相关部门,作出相关处理。

二是在回院三年内不得晋职晋升、不得安排外出进修培训,不得参与评优评先进。

六、附则
1、下派人员的安排、考核工作主要由医院党组织和行政具体负责。

2、本规定由医院党组织负责解释。

3、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XX医院
二0一六年五月五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