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商品房预售资金一般户监管协议书(20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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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监管协议书

资金监管协议书

资金监管协议书1. 引言本资金监管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署,旨在确保资金交易的安全性和透明度。

1.1 甲方甲方为资金提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1.2 乙方乙方为资金接收方,以下简称“乙方”。

2. 背景甲方和乙方拟就资金交易事项达成一致,并约定以下条款以确保资金的安全和监管。

3. 资金监管方式3.1 第三方托管资金交易过程中,甲方和乙方约定将资金托管给第三方中立机构,由该机构进行资金的监管和管理。

3.2 资金监管账户甲方和乙方将在第三方托管机构处开设专用的资金监管账户,该账户可用于存放和交易资金。

3.3 资金流转甲方将资金存入资金监管账户,并通过特定的交易方式将资金转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乙方在资金到账后,可根据事先约定的条件进行资金的使用。

3.4 监管记录第三方托管机构将对资金的流转和使用进行记录,包括资金的存入、转出以及交易的时间和金额等信息。

4. 资金监管责任4.1 甲方责任甲方应保证存入资金的合法性和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由于资金来源不合法而引发的一切责任。

4.2 乙方责任乙方应按照约定条件使用资金,并保证资金的合法使用和交易的安全性。

4.3 第三方托管机构责任第三方托管机构应遵循法律法规,严格履行资金监管职责,确保资金的安全和透明度。

5. 信息保密甲方、乙方和第三方托管机构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应对相关资金信息和交易记录进行保密,并妥善保管相关信息,不得泄露或用于非法目的。

6. 争议解决甲方和乙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7. 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自资金到账之日起至乙方使用完毕,并达到约定条件之日止。

以上是资金监管协议书的内容,该协议旨在确保资金交易的安全和透明度,通过第三方托管机构实现资金的监管和管理。

甲方和乙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对资金信息和交易记录进行保密。

在争议解决方面,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六、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
7.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附件:
1.项目பைடு நூலகம்售许可证
2.监管账户信息
3.项目建设进度计划
4.监管费用支付凭证
5.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的监管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之日止。
四、监管费用
4.1甲方应按约定的费率向乙方支付监管费用。
4.2监管费用由甲方在项目预售款中直接扣除,由乙方收取。
五、违约责任
5.1甲方如违反本协议约定,乙方有权停止划拨预售款,直至甲方改正违约行为。
5.2乙方如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监管职责,导致预售款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鉴于:
甲方(以下简称“开发商”)系一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拥有合法的房地产开发资质,正在开发位于__________的商品房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乙方(以下简称“监管机构”)系一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金融机构,具备预售款监管资质和能力;
二、预售款监管
2.1乙方对甲方预售款进行监管,确保预售款专款专用,用于项目的建设。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甲方(开发商):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购房者):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商品房的开发商,乙方为商品房的购房者,双方就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监管账户设立1.1 甲方应在乙方指定的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监管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监管账户”),用于收取乙方支付的商品房预售款。

1.2 监管账户的开户行、账号、户名等信息由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二条预售款支付2.1 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将预售款支付至监管账户。

2.2 乙方支付预售款后,甲方应向乙方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监管账户管理3.1 甲方应保证监管账户内的资金专款专用,仅用于本项目的开发建设。

3.2 甲方不得将监管账户内的资金用于其他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侵占。

3.3 甲方应定期向乙方提供监管账户的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四条监管账户资金使用4.1 甲方使用监管账户内的资金,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商品房预售款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

4.2 甲方使用监管账户内的资金,应事先向乙方提供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并经乙方书面同意。

4.3 甲方使用监管账户内的资金,应保留相应的财务凭证,并接受乙方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擅自挪用、侵占监管账户内的资金,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5.2 如乙方未按约定支付预售款,应按《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注:以上内容为示例文本,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商品房资金监管协议书

商品房资金监管协议书

商品房资金监管协议书1、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规定商品房购房者、开发商和银行之间的关系,确保购房款项的资金安全,以及加强商品房交易的信任和保障。

2、协议参与方本协议的参与方为购房者、开发商和银行。

3、购房款支付方式购房者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购房款支付方式,将购房款支付给指定的银行账户。

购房者应当按期付款,并提供相应的支付凭证给银行。

4、银行资金监管职责4.1 银行应当按照购房者的指令和相关法律法规,对购房款进行监管。

银行将严格保管购房款,确保购房款用于购房者购买商品房的用途,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4.2 银行应当对购房款进行专用账户管理,确保购房款与其他款项分开存放,并进行明细记录。

4.3 银行应当对购房款账户进行定期核查和审计,确保购房款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4.4 银行应当根据购房者和开发商的约定,及时将购房款支付给开发商,并提供支付凭证给购房者和开发商。

5、购房者权利和义务5.1 购房者有权要求银行对购房款进行监管,并要求银行提供相关资金监管的证明。

5.2 购房者应当按期支付购房款,并提供相应的支付凭证给银行。

5.3 购房者应当保证支付购房款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4 购房者有权要求银行提供购房款的账户信息,并对账户进行核查和审计。

6、开发商权利和义务6.1 开发商有权要求银行按时支付购房款,并提供支付凭证。

6.2 开发商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房信息给购房者,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交付。

6.3 开发商应当保证购房款用途符合法律法规,并不得将购房款用于非购房用途。

6.4 开发商应当提供合同和相关材料,协助购房者对银行账户进行核查和审计。

7、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违约方还应当配合银行和购房者的追查和核实工作。

8、协议解除本协议解除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购房款支付完毕,商品房交付完毕,协议双方一致解除。

协议解除后,银行应当及时通知购房者和开发商,并办理相关手续。

房地产项目资金监管协议书

房地产项目资金监管协议书

房地产项目资金监管协议书鉴于房地产项目投资大、风险高、周期长等特点,为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风险控制,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监管目的1.1本协议旨在确保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保障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降低投资风险,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

1.2甲乙双方共同设立资金监管账户,对项目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和使用。

二、监管账户设立2.2监管账户的资金仅限于用于项目开发建设及相关费用支出,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2.3甲乙双方应共同保管监管账户的印鉴、网银等支付工具,确保账户资金安全。

三、资金监管范围及使用3.1监管范围:本协议项下的项目资金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投入的注册资本金、项目贷款、预售款、项目收益等。

3.2资金使用:项目资金按照项目进度和实际需求进行拨付,具体使用范围包括土地购置、勘察设计、工程款、材料款、设备款、税费、营销费用、管理费用等。

3.3资金拨付:甲乙双方应根据项目进度和实际需求,共同签署资金拨付申请,经双方确认无误后,由监管账户进行拨付。

3.4资金监管:甲乙双方应定期对监管账户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对,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

四、监管期限4.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产权证办理完毕之日止。

4.2项目建设过程中,如需提前终止监管,甲乙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终止协议。

五、违约责任5.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履行资金监管义务。

如一方违约,导致项目资金损失或影响项目建设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2甲乙双方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如因提供虚假资料导致项目资金损失或影响项目建设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争议解决6.1对于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6.2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七、其他约定7.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一、协议的目的为了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和预售款的安全,保证开发商按时按量完成商品房的建设工作,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二、预售款的支付1.购房者应在本协议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预售款的10%,共计【金额】元,用于购买《商品房买卖合同》。

2.购房者应在商品房项目开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预售款的20%,共计【金额】元。

3.购房者应在商品房项目完成主体结构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三期预售款的30%,共计【金额】元。

4.购房者应在商品房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第四期预售款的30%,共计【金额】元。

5.购房者应在商品房办理房产证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最后一期预售款的10%,共计【金额】元。

三、预售款的监管1.购房者的预售款将由【监管机构名称】托管,监管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预售款的使用情况。

2.监管机构应与购房者签订监管合同,明确监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

3.购房者有权对监管机构的操作进行监督和审核,确保预售款的合法使用。

四、预售款的用途1.预售款应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购房项目的建设和相关费用的支付。

2.开发商应按照工程进度的实际需要使用预售款,不得将预售款用于其他用途。

五、违约责任1.如果购房者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预售款,应支付逾期支付款项的滞纳金。

滞纳金为逾期支付金额的1%。

2.如果开发商未按照工程进度使用预售款,并导致房屋交付延误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协议的解除和修改1.双方协议一致,可以随时解除本协议。

2.协议解除后,双方应按照约定进行结算和清退。

七、争议解决1.本协议的履行和解释应适用当地的法律法规。

2.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关行政部门或法院提起诉讼。

八、协议的生效和补充条款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的补充条款由双方协商一致后添加,并列入本协议的有效部分。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甲方(开发商):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监管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一家专注于房地产开发的企业,拟进行商品房预售活动,乙方是一家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具有提供资金监管服务的资质。

为了确保预售款的专款专用,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监管目的1.1 甲方同意将其商品房预售款存入乙方指定的监管账户,由乙方进行监管,确保预售款用于甲方预售商品房项目的建设。

二、监管账户2.1 甲方应在乙方开设一个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监管账户”),用于存放甲方的商品房预售款。

2.2 监管账户的具体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三、预售款的收取与监管3.1 甲方应确保所有购房者将预售款直接汇入监管账户。

3.2 乙方负责监管账户内资金的安全,并对甲方使用预售款进行监督和管理。

四、预售款的使用4.1 甲方使用预售款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4.2 甲方使用预售款时,应向乙方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使用资金的具体用途和金额。

4.3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申请后,应在合理时间内完成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同意甲方的资金使用申请。

五、监管费用5.1 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监管服务费。

5.2 监管服务费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六、违约责任6.1 如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使用预售款,乙方有权采取措施限制甲方的资金使用,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2 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监管职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合同协议书范本 完整版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合同协议书范本 完整版

甲方(监管部门):乙方(监控银行):丙方(开发企业):为加强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督管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省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对商品房项目预售款实行监管,订立如下协议:一、甲方根据《省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对商品房预售款实行行政监管。

乙方依据《省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对商品房预售款的缴存、使用等事项进行日常监控。

丙方须遵守《省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和乙方的监控。

二、丙方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在乙方设立商品房预售款专用户,名称为,账户号为。

甲方按照《省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的规定,对符合预售条件,在设立专用账户及签订本协议后,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三、在预售期间,丙方应将全部商品房预售款存入预售款专用账户。

预购人购买新建商品房时,丙方向预购人开具《市商品房预售款缴款单》,预购人直接将购房款缴入监管账户,并凭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向预购人交换交款票据。

预购人采用银行按揭贷款方式购房的,乙方协助丙方将按揭贷款存入预售款专用账户。

四、在项目竣工备案前,预售款只能用于支付本项目的工程款、建筑材料、配套设施、设备等款项、法定税费和到期的银行贷款。

可在预售款中提取5%—10%的办公和管理支出。

丙方申请使用商品房预售款时,应向甲方提出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甲方在两个工作日内出具《商品房预售款拨付通知书》。

乙方凭《商品房预售款拨付通知书》为丙方办理预售款拨付手续。

五、在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后,丙方应持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向乙方申请注销其预售款专用帐户。

丙方应持《市商品房预售款解除监管申请表》和乙方注销账户的证明向甲方申请解除监管。

本协议同时终止。

六、丙方在每月月底将当月的商品房销售、预售款收存、项目施工进度以及乙方出具的预收款资金收缴、支出、对账单汇总报送甲方,接受甲方的监管。

七、甲方违反《省商品房预收款监管办法》的规定,缺乏监管或违法监管,造成预收款被挪用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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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商品房预售资金一般户监管协议书
监管机构(简称甲方):
一般户开户行(简称乙方):
房地产开发企业(简称丙方):
为了加强商品房预售款的管理,维护预售人和预购人的合法权益,保证预售款用于项目开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对丙方开发的商品房项目的预售款实行监管。

订立如下协议:
一、项目基本资料
土地使用证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号:
预计竣工时间:
预售款监管专户账号:
二、甲方依法组织实施《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行使对商品房预售款进行监管的权力。

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对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款进行监管。

乙方、丙方必
须遵守《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三、丙方的开发项目与乙方开设商品房按揭业务,由乙方向购买丙方商品房的购房人提供按揭贷款。

丙方的开发项目在乙方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一般账户,账
号:,用于归集上述项目由乙方发放的按揭款。

四、乙方遵守以下约定:
1、按揭贷款划入上述一般户后,需在到账后7天内将按揭款划入项目预售款监管专用账户。

2、按规定使用预售款,预售款监管没有撤销前,一般户中的资金只能划入监管专户,不得向其他帐户支付。

3、督促和协助丙方将项目账户信息与甲方“商品房预售资金信息化平台”对接,并将开户情况报监管专户银行。

4、不在涉及预售项目资金的银行账户开设网银。

5、如监管专户银行无法通过甲方“商品房预售资金信息化平台”获取按揭款到账信息的,应当在按揭款到账后将到账信息书面报告监管专户银行。

五、丙方遵守以下约定:
1、丙方应当直接将按揭款划到项目监管专户,如将按揭款划入一般户账户的,应当在收到监管专户银行归集提醒或开发
企业归集要求后将按揭款划入项目监管专户。

2、丙方应当将项目账户信息与甲方“商品房预售资金信息化平台”对接。

服从甲方关于资金监管信息化管理相关规定。

3、如监管专户银行无法通过甲方“商品房预售资金信息化平台”获取按揭款到账信息的,应当按揭款发出信息书面报告监管专户银行。

4、每月月底将预售款专用账户的收存情况明细信息提交给甲方。

5、丙方不得为乙方在涉及预售项目资金的银行账户开设网银。

六、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撤销后,本协议终止,乙方在收到开发企业提供的甲方同意撤销专户监管的文件后,可不再向专户划拨资金。

七、乙、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进行违反商品房预售管理行为的,由甲方将其违规行为记录入企业信用档案、列入黑名单。

丙方有两次以上被列入黑名单的,在一年内不得开设资金监管专户,现有专户必须变更到其他商业银行。

乙方有违规行为的,应立即整改,整改未完成前,不得申请支取预售款。

九、甲、乙、丙方违规行为达到《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情况的,按相关规定
处理。

十、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一份送办理预售许可证部门备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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