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 海上移动钻井平台建造和入级规范第6部分_设备和机械的认证规范(2012)
2021年ABS 船级社标准第一篇 入级规则

第一部分欧阳光明(2021.03.07)海上平台和结构入级规则目录第一章入级规则第一节入级1 程序3 证书和报告5 入级的含义7 入级的范围第二节平台级的暂停与取消1 一般规定3 检验申请5 特殊附加标志7 平台级的暂停9 平台级的恢复11平台级的取消13替代程序第三节入级符号与附加标志1 钻井平台的建造中检验1.1自升式平台1.3柱稳式平台1.5水面式平台1.7 其他类型的钻井平台1.9 临时系泊装置符号1.11定位系泊装置和系统 3 特殊用途的平台5 营运限制7 未经建造检验的平台9 海上安装11浮式生产安装13自升自航式修井船15海底管道系统17海底提升管系统19海上安装设施19.1 浮式安装19.3 固定安装21单点系泊23海上液化天然气终端第四节入级规范 (17)1 规范的适用1.1一般规定1.3 适用3 规范变更的生效日期3.1 生效日期3.3 规范变更的实施5 其他条件7 规范以外的安装9 替代9.1 一般规定9.3 国家标准9.5 其它规范9.7 ABS型式认可11创新特征13替代安排和创新特征的风险评估第五节其他规范1 政府或其它规定3 其它国际公约或规则5 政府规定第六节IACS审核第七节图纸和设计信息的提交1 主体和设计信息3 轮机图纸5 其他图纸7 提交第八节建造后检验1 损坏、失效和维修1.1检查和维修1.3 维修1.5 说明3 检验的申请和可行性5 应港口国要求参与7 安全管理系统第九节费用第十节分歧1 规范3 验船师第十一节责任范围第十二节免责第十三节诉讼时限第十四节仲裁附录一入级符号与附加标志附录二 ABS型式认可程序1 一般规定3 范围5 程序5.1 设计评审5.3 生产评审5.5 产品质量保障认证5.7 证书5.9 认证的失效表一型式认可程序第一节入级1 程序(2004年11月1日)入级程序包括:a) 制定设计和建造海上平台和结构所用材料、设备和机械的相关规范、指南、标准和其它要求b) 通过审图、建造中检验,确认其符合上述规范的要求c) 当确认符合后,授予平台级d) 签发可通过年检更新的入级证书,有效期五年上述规范和标准通常是由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和本社员工编制的,通过了由世界航运界的造船、海洋学和轮机工程师,船厂,主机生产商,钢铁厂以及其它相关技术、操作和科研人员组成的委员会审核。
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和油(气)生产设施电气安全管理规则

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和油(气)生产设施电气安全管理规则(1991年7月22日能源部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颁发)第一条为加强对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和油(气)生产设施(以下称钻井平台和生产设施)电气安全管理,保障人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工业部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称《安全管理规定》)第四条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第二条规定范围内的钻井平台和生产设施。
第三条电气安全管理责任:3.1 作业者负责钻井平台和生产设施上的电气安全指导和监督,并执行国家和能源部颁布的有关电气安全法规;3.2 钻井平台和生产设施的经理负责钻井平台和生产设施的电气安全管理工作;3.3 钻吉平台和生产设施的机电设备管理负责人具体实施钻井平台和生产设施上电气安全管理工作;3.4 钻井平台和生产设施的电气工程师具体负责钻井平台和生产设施日常电气设备运行、维护保养的安全技术工作。
第四条钻井平台和生产设施的电工必须掌握电气设备在安装、使用、维修过程中的安全要求,熟知电气安全操作规程,懂得电气火灾灭火的方法和触电急救技能,按主管部门的要求参加培训、考核并取得电气操作合格证书。
无证电工不得进行电气作业。
第五条钻井平台和生产设施其他岗位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用电知识教育。
第六条钻井平台和生产设施有关电气安全管理应做到:6.1 建立健全并遵守各种电气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包括:电气维修安全操作规程、电焊安全操作规程、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等;6.2 建立健全并执行电气安全检查制度,包括:检修前后的安全检查、日常运行检查、安全技术检查、应急或备用设备、器材的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等。
6.3 在电气作业中,按国家规定配备和使用电工安全用具,并应定期检查、校验;6.4 除日常的电气维修、保养外,在停电送电、倒闸及带电作业或临时用电时,实行作业许可制度;6.5 电气设备检修或施工时,一般应停电进行作业;停电后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合格的验电器检测,确认无电后方可作业;进行停电作业时,在相应电气设备和线路的断电开关或闸刀上,必须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告示牌;6.6 因生产作业或设备调试需要带电作业时,必须事先向钻井平台或生产设施上的机电设备管理负责人申请批准,在安全确有保障的情况下,方可作业;6.7 停电或带电进行电气维修、保养时,必须有两人参加,一人作业,一人监护,并具有必要的安全措施;6.8 检修或施工完毕,由作业人员确认安全可靠后,必须经电气工程师检查合格,并由钻井平台或生产设施的机电设备管理负责人下达指令后方可送电。
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构造和设备规则(MODU CODE)

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构造和设备规则(MODU CODE)3.6.1 目的《2009 年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构造和设备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旨在为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的设计衡准、建造标准及其他安全措施提出建议,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对这种平台、平台上人员和环境的风险。
3.6.2 适用范围1.2.1 本规则适用于2012 年1 月1 日或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类似建造阶段的第1.3节中所定义的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
1.2.2 对本规则未涉及的生产系统的操作方面,沿岸国可提出附加要求。
3.6.3 定义1.3 定义就本规则而言,除非另有明文规定者外,其中所用术语的定义如下:1.3.1 1988 年载重线议定书系指经修订的《〈1966 年国际载重线公约〉的1988 年议定书》。
1.3.2 “A”级分隔与《安全公约》第II-2/3 条中的定义相同。
1.3.3 起居处所系指用作公共处所、走廊、盥洗室、居住舱室、办公室、医务室、影院、游戏及娱乐室、无烹调设备的配膳室的处所以及类似处所。
公共处所系指起居处所中用作大厅、餐厅、休息室的部分以及类似的永久性围蔽处所。
1.3.4 主管机关系指平台有权悬挂其旗帜的国家政府。
1.3.5 周年日期系指与有关证书期满之日对应的每年的该月该日。
1.3.6 辅助操舵装置系指在主操舵装置失效时使舵运动以便操纵平台的设备。
1.3.7 “B”级分隔与《安全公约》第II-2/3 条中的定义相同。
1.3.8 “C”级分隔与《安全公约》第II-2/3 条中的定义相同。
1.3.9 证书系指《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安全证书》。
1.3.10 沿岸国系指对平台的钻井作业行使行政控制的国家政府。
1.3.11 柱稳式平台系指用立柱或浮筒将主甲板与水下船体或基础相连接的平台。
1.3.12 连续“B”级天花板或衬板系指仅终止于“A”级或“B”级分隔处的“B”级天花板或衬板。
1.3.13 控制站系指平台无线电设备、主要航行设备或应急电源所在的处所,或者是火警指示器或失火控制设备或动力定位控制系统集中的处所,或服务于各部位的灭火系统所在的处所。
IMO 2001 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构造和设备规则(中文)

.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构造和设备规则2001国际海事组织伦敦,20011980年第一版国际海事组织4 Albert Embankment, 伦敦 SE1 7SR2001年第二版国际海事组织伦敦2 4 6 8 10 9 7 53 1ISBN 92-801-5109-6关于应急发电机相应规定:1 由一台适宜的具有独立的燃油供给的原动机驱动,其燃油的闪点不应低于43 ℃;.2 除设有第5.3.8.3条规定的临时应急电源外,在主电源供电失效时应能自动起动、并自动连接至应急配电板;且第5.3.10条规定的各项设备应能自动地换接至应急发电机供电;除非设有应急发电机组的第二套独立起动装置,否则,单一储备的能源应加以保护,以免被自动起动系统全部耗尽;.3 除非所设应急发电机既能对第5.3.10条规定的各项设备供电,又能自动起动和尽快地对所需供应的用电设备安全供电,最长不超过45s,否则应设有符合第5.3.10条规定的临时应急电源。
5.3.9 如果应急电源是蓄电池组,该蓄电池组应:.1 承载应急负载而无需再充电,并在整个放电期间蓄电组的电压变化应保持在额定电压的±12%范围内;.2 如主电源发生故障时,自动与应急配电板接通;和.3 至少立即向第5.3.10条所列各项设备供电。
5.3.10 第5.3.8.3条要求的临时电源或应急电源,应由设置于应急时便于使用处所的蓄电池组组成。
该蓄电池组应在整个供电期间保持其电压变化在额定电压的±12% 以内而不必再充电,并具有足够的容量,以及布置成在主电源或应急电源发生故障时,能自动地至少向下列设备供电(如这些设备由电力驱动)半小时:.1 第5.3.6.1和5.3.6.2条要求的照明。
在此过渡阶段,就机器处所、居住和服务处所而言,所要求的应急照明可以用固定安装并自动充电和控制的蓄电池灯;.2 第5.3.6.4.1和5.3.6.4.2条要求的所有重要的内部通信设备;和.3 第5.3.6.4.3和5.3.6.4.4条所述设备的断续操作,除非他们通过合理安装的用于紧急状况下的蓄电池独立供电,并能持续供电18 h;5.3.11 应急配电板应尽可能靠近应急电源安装,若应急电源为发电机,则应急配电板最好与应急发电机安装在同一处所。
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构造和设备规则(MODUCODE)

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构造和设备规则(MODU CODE)3.6.1 目的《2009 年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构造和设备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旨在为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的设计衡准、建造标准及其他安全措施提出建议,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对这种平台、平台上人员和环境的风险。
3.6.2 适用围1.2.1 本规则适用于2012 年1 月1 日或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类似建造阶段的第1.3节中所定义的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
1.2.2 对本规则未涉及的生产系统的操作方面,沿岸国可提出附加要求。
3.6.3 定义1.3 定义就本规则而言,除非另有明文规定者外,其中所用术语的定义如下:1.3.1 1988 年载重线议定书系指经修订的《〈1966 年国际载重线公约〉的1988 年议定书》。
1.3.2 “A”级分隔与《安全公约》第II-2/3 条中的定义相同。
1.3.3 起居处所系指用作公共处所、走廊、盥洗室、居住舱室、办公室、医务室、影院、游戏及娱乐室、无烹调设备的配膳室的处所以及类似处所。
公共处所系指起居处所中用作大厅、餐厅、休息室的部分以及类似的永久性围蔽处所。
1.3.4 主管机关系指平台有权悬挂其旗帜的国家政府。
1.3.5 周年日期系指与有关证书期满之日对应的每年的该月该日。
1.3.6 辅助操舵装置系指在主操舵装置失效时使舵运动以便操纵平台的设备。
1.3.7 “B”级分隔与《安全公约》第II-2/3 条中的定义相同。
1.3.8 “C”级分隔与《安全公约》第II-2/3 条中的定义相同。
1.3.9 证书系指《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安全证书》。
1.3.10 沿岸国系指对平台的钻井作业行使行政控制的国家政府。
1.3.11 柱稳式平台系指用立柱或浮筒将主甲板与水下船体或基础相连接的平台。
1.3.12 连续“B”级天花板或衬板系指仅终止于“A”级或“B”级分隔处的“B”级天花板或衬板。
1.3.13 控制站系指平台无线电设备、主要航行设备或应急电源所在的处所,或者是火警指示器或失火控制设备或动力定位控制系统集中的处所,或服务于各部位的灭火系统所在的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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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预防重大事故发生、减小重大事故的后果, 事故对策应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 面: a)对于火灾、爆炸、热、烟、可燃气、有毒气的探测、报警、限制(隔离、关断) 和消防; 以及当上述事故发生时, 人员的防护、逃生和救生。 b)避免在钻井/完井/修井作业、生产作业及其同时作业过程中发生烃泄漏、爆破, 及由此产生的火灾、爆炸、环境污染和井喷等恶性事故。 c)避免平台重要结构在不利和意外荷载作用下发生破坏, 尤其是遭灾难性破坏 后而不能支撑上部设施, 以及由此引发的重大事故, 如烃泄漏, 环境污染等。 d)避免高温、高压设备和电气设备等机、管、电系统和设施出现严重破坏和损 坏, 造成事故升级, 出现烃泄漏、污染、火灾、爆炸和人员伤亡等重大事故。 1.3.3 安全分析 安全分析是识别、预防隐患和确立恰当的事故对策的有效方法。安全分析核心是 识别隐患, 分析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 从技术和经济结合的角度确定安全对策。 平台的设计单位、建造单位、安装单位、作业者、发证检验机构和检验机构, 均 应遵循安全分析的原则, 进行必要的安全分析。
3. 基本原则 1. 危险(隐患)的识别和预防原则 在平台的规划设计阶段、采办阶段、建造阶段和生产作业等各个阶段, 作业者应 坚持危险(隐患)的识别和预防的原则。 a)对于引发重大事故的危险, 即含有爆炸、火灾、灼热、烟雾和有毒气体(含浓 烟)五类事件的各种不同的潜在源, 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必须进行风险评估。
4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验中所应用的技术规范、标准。 “简易平台”系指油气井数不多、平台上不安装自持式修井机、上部设施较少的生 产平台,其下部结构具有下列特征之一: a) 利用油(气)井的隔水导管(群)兼做下部支撑结构的平台; b)下部支撑结构的节点等的连接, 全部或主要利用非焊接的机械连接方法(如螺 栓连接、销连接、卡子连接等)直接固定于桩/桩导管上的平台。 c) 其它型式的简易下部结构 “无人驻守平台”系指无人居住的平台。在日常生产条件下, 平台上无人进行生产 操作;特殊条件下, 如检修期间、应急故障处理期间、经批准的访问、调查期间, 以及定期巡检时, 允许登平台的人数应尽可能少;登台人员不得在平台上过夜。
ABS规范(船体材料)

美国船级社船舶入级与建造规范(ABS:2010)第二部分第一章船体材料第一节一般规定1试验和检验1.1 通则所有用于船体及船上设备入级的材料的检验和试验,必须经过验船师的认可并符合以下相关或同等的要求。
材料、试验试样、机械性能试验程序如和本节的要求不同,可以通过申请获得批准,对材料生产国的生产工艺应定期认可,包括材料的用途,例如材料用于哪一部分,船舶的类型、用途、船舶的制造特性等。
1.2制造商认可(2003)1.2.1 (2010)船体建造所用全部钢质材料要在本社认可的制造厂家生产,钢厂经试验表明该材料适合焊接成型。
钢厂的轧制产品的审批要符合第二部分附录41.2.2 (2006)制造厂应负责确保在运行中坚持有效的工艺规程和生产控制。
如发生偏离控制或出现劣质产品时,制造厂应确定原因并建立对策以防止偏离再次发生。
同时,制造厂应向本会验船师提交全面的调查报告。
在这种情况下,每个受影响的制品应根据本会验船师的指示进行试验和检验。
另外,随后的试验和检验的频率可以增加对产品的信任。
1.2.3如果不是在轧钢厂生产的钢,要符合2-1-1/7.3的规定。
1.3 试验及试验数据1.3.1 目视检查验船师要确认工厂及产品是按照本社的质量保证方案建造的。
1.3.2 制造商的数据要确认制造商提供的数据并经验船师核查。
1.3.3 其他试验确认供应商提供的数据,安程序进行抽样检查,并经验船师审核。
各种测试的详细清单见第二部分附录一。
1.5 ABS质量保证方案对轧制品的认证板材和型材要由验船师验证通过机械性能测试,并符合本社质量保证方案。
1.7对以前认可材料的拒收如果在使用中证明材料不能满足要求,尽管有以前经过检查合格证明,它将被拒收。
1.9试验机校核(2005)试验机应保持良好而准确的状态,达到验船师满意,并对试验机进行校对检查。
所有试验应由合格的人员按认可的国家或国际标准进行。
1.11 结构管如果管子要用在结构上,则需进行2-3-12中的物理试验。
ABS 海上移动钻井平台建造和入级规范第4部分_机械设备及系统(2012)

耗损时需要一个报警器,当提供一个馈线电池时,应澄清一 个合适的替代安排。(纳入第一号通知) 确保要求与 IMO MODU 中 9.10.2 章节一致。(纳入第一号通 知) 确保要求与现行实践一致。(纳入第一号通知)
部分/段落号 第四部分 4-2-2/7.9
定义
包括在第四部分中使用术语的定义
机构计划
倾斜角度 无限制作业范围平台上机械,设备 和装置的环境温度 井口测试系统
首要基本设施 次要基本设施 原动机
增加根据钢制船只规范和其它 ABS 规范和指南的机构计划提 交的基本资料 澄清对倾斜角度要求的应用 澄清温度术语
澄清安装在海上移动钻井船上的临时和永久井口测试系统要求 的应用 澄清温度术语 确保首要和次要基本设施与 4-1-1/3.5 中介绍的新的定义一致 澄清根据 4-3-4/3 和钢制船只规范中原动机认证的要求
iii
第四部分 机械设备及系统 第一章 机械设备及系统 第一节 通则
4-1-1
4-2-4/1.1 4-2-4/1.5 4-2-4/1.7 4-2-4/13.7.1(b) 4-2-5/1.1.1 4-2-5/图 1 4-2-5/1.1.2 4-2-5/3.9
4-2-6/1.1 4-2-6/5.5.1(a) 4-2-6/9.5 4-3-2/9.1.4 4-3-2/9.13.5
ABS 海上移动平台入级与建造规范·2012
(新的)
部分/段落号 第四部分 4-2-3/1.1 4-2-3/1.5 4-2-3/1.9.5 4-2-5/11 (新的) 4-2-5/13 (新的) 4-2-6/5.5.1(b) 4-3-1/表格 4 4-3-1/表格 5 4-3-3/3.1.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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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要求以下:
i) 审核导轨材质的材质测试报告(MTR)
ii) 导轨结构的最后焊接件的外观检查
iii)见证导轨结构吊耳的负荷测试。导轨的负荷测试要求最大的静负荷,因
为考虑到吊耳在运输或安装设备/机械时需承受负荷。
iv) 见证导轨结构吊耳焊接件的表面无损检测(NDT),在导轨结构负荷测试
完成后。建议在 NDT 时采用磁粉探伤。
书中规定的最大倾角来进行操作。
3.7 环境温度
对于无限制服务的钻井平台,所有设备和机械,以及它们用于基本服务的
零部件,如 4-1-1/3.5 中定义,设计成在 4-1-1/表 2 中列出的环境温度下操作。
对于限制的或特定的钻井平台,对特殊性质合适的环境温度要进行考虑。
3.9 撬装设备和机械
设备或机械要求设计审查和检验符合以下从 6-1-3 到 6-1-10 并且装配到滑
大规模生产的产品能始终按相同的设计和规范制造,并不要求作为一个整 体由验船师按符合本章的要求在制造车间进行认证,可能样品批准符合 ABS 样 品审批计划。
ABS 样品审批计划是产品遵守规范或其他公认标准证明的自主选择。ABS 样品批准计划通常包括产品样品审批[ABS 入级条件规范—海上平台和结构(第 1 部分)1-1-4/9.7.3],但对于更快速的产品认证流程也是适用的,具体是以上提 到的第 1 部分 1-1-4/9.7.2 以及规范 6-1-1/3。 9.9 小批量生产的机器
轨上,如果是撬装设备,制造商设备的设计审查和检验必须满足以下任一条
件:
·在干燥状况下重心的高度超过 1.5 m (5 ft),或
·最大工作重量超过 10 吨(公吨)或 22.05 千磅。
3.9.1 设计审查
撬装设备和机械的设计,以及结构设计计算,将提交给 ABS 审查。
3.9.2 检验
验船师需要验证撬装设备/机械遵守 ABS 审查设计和结构设计计算,并且
作为参考目的,适用的表格在以下小节中包括船用设备和机械程序的限制 举例。没有在表格中列出的产品可能被认为包含在样品批准程序逐项审批中。 制造商将联系最近的 ABS 机构的意见。 9.3 结构材质
结构材质,包括某些用于结构支撑目的(参见规范 6-1-2)的管线材质,要求 由出席 ABS 批准钢厂的验船师认证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样品审批程序不适用 于结构材质的认证。 9.5 大批量生产的机器
ABS 海上移动平台入级与建造规范·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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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 设备和机械认证规范 第一章 材质、船用设备及机械认证 第一节 通则
6-1-1
3. 产品认证
3.1 基本要求 规范定义,在不同程度上,产品制造要求的评价范围基于那些条款的危险
程度。有两个基本评价成分: i) 设计审查;样品试验;以及 ii) 在制造商车间的建造和测试检验 规范所规定的设计审查,ABS 在对可接受的设计会发出一封信证明对方案
v) 审核装配设备/机械零部件的同轴度。
vi) 审核正确的机电连接。
vii) 见证泄漏/压力检测,如必要的话
viii) 见证导轨上设备/机械的工厂验收试验(FAT)。
5. 设计审查及设备&机械的检验
5.1 设计审查 在以下 6-1-3 到 6-1-10 中描述的具体设备和机械的数据和方案要提交认
证。
特别是为了以下目的。
i) 为了证实设备的生产,制造或修理机械或电气船用组件并维持一个有效
的质量控制项目(QCP)高效地包含设计,采购,制造和测试,可用的,
并满足适用于产品公认标准的要求。
ii) 获得或验证焊工资格是否达到现场验船师认为必须达到的程度。
iii)获得或验证焊接工艺规范和相应的焊接工艺规范记录达到现场验船师认
及在制造过程中的要求。
xii) 见证最后测试和组件和完成单元的功能测试,如在制造过程中的要
求。
xiii) 在预备会议期间进行认可的其他检验,包括工厂验收测试(FAT)。
具体产品认证所需的检验在以下 6-1-2 到 6-1-10 小节予以描述。
7. 样品试验
规范要求的样品测试,验船师在制造厂见证样品测试,并报道测试结果。 验船师认可的样品测试结果将呈交给各自的技术科以补充完成设计审查或样品 测试代替设计审查。样品测试后的产品的随后测试由制造商进行并且测试结果
锅炉,压力容器,换热器,内燃机,涡轮机,推进设备,舵机及其他应用 设备要符合 ABS 建造规范和船钢分类(钢规),除了此处的修改。 1.3 钻井设备
设备和零部件单独用于钻井系统的操作并遵守认可的标准,不需要根据 ABS 建造规范或钢规,除非在这些规范中特殊指明。参见 4-1-1/1.1。
1.3.1 CDS 标志(随机) 已经设计审查和检验的钻井系统,符合 ABS 钻井系统认证指南(CDS 指 南),将分级并且在记录中区分在有 CDS 标志的情况下。 1.3.2 没有 CDS 标志的钻井平台 随机的 CDS 标志不做要求,钻井系统设备和零部件遵守可用的认可标准, 不需要遵守 CDS 指南。参见 4-1-1/1.1.1.遵守这些标准的审查应包括: ·验船师对制造商遵守宣誓书的审查,或类似的文件,主要用于设备和零 部件如泵,防喷器,阀门,配件或电机, ·特殊的组合系统或子系统如高压泥浆和固井管线,阻流压井管汇或液压 管线的安装后的设计审查和检验。执行设计审查来验证对制造商的制定的可用 的认可标准的符合性。 当设备或零部件不符合适用的认可标准,设备或零部件要完全根据 CDS 指 南进行认证。
设备制造期间,现场验船师需看到制造商的设备和装配点,见证制造和/或
测试,根据这些规范的要求。制造商联系在场的验船师作出必要的安排。如果
现场验船师认为有必要维修或额外的检验,应马上通知制造商代表以方便采取
合适的措施。
每个制造商必须要有一个有效的质量体系通过现场验船师进行审查。除非
制造商持有一个有效的 ABS 产品质量保证(PQA)证书,验船师到场是必要的,
建造和入级规范 海上移动钻井平台
2012 第六部分 设备和机械认证规范
美国船级社 根据纽约州立法机构的法规,创建于 1862 年
版本 2011 美国船级社 美国 TX 77060 休斯顿 16855 北蔡氏马路 ABS 广场
第六部分 设备和机械认证规范
目录 第一章 材质、船用设备及机械的认证 ................................................1
第一节 通则 ................................................................................1 第二节 船体结构和舾装...............................................................7 第三节 原动机 ........................................................................... 11 第四节 推进器和操作系统 .........................................................16 第五节 锅炉压力容器和加热设备 ..............................................18 第六节 管线系统 .......................................................................21 第七节 电力系统和控制设备 .....................................................27 第八节 消防和安全——器材和系统...........................................57 第九节 升降和相关系统.............................................................60 第十节 锚泊系统——标志○E .....................................................69
基于预定服务和应用,一些产品不要求认证因为他们与类别范围没有直接 关系,或者因为对他们建造的通常做法业内人士认为是足够的。这些产品基于 制造商在设计和质量上的文件是可接受的,保证了产品分类的认可在它满意安 装和钻井平台测试的条件下。
一般情况下,甲板上船只安装以及机械所有要求条款试验期间进行检验。 这不认为是产品认证程序的一部分。对于船上的安装和试验,参见第 7 部分的 这些规范。 3.3 特别要求
2
ABS 海上移动平台入级与建造规范·2012
第六部分 设备和机械认证规范 第一章 材质、船用设备及机械认证 第一节 通则
3.5 倾斜角度
6-1-1
所有设备,机械和它们的用于基本服务的零部件,如 4-1-1/3.5 定义,设计
用来在倾角下操作如 4-1-1/表 1 中列出的状况。
注: 以上要求不用于自升式钻井平台的升降系统。升降系统应按制造说明
第六部分 设备和机械认证规范 第一章 材质、船用设备及机械认证 第一节 通则
第一章 材质、船用设备及机械的认证
6-1-1
第一节 通则
1. 应用
本节包含了对如下设备在工厂及上船安装前,移动海上钻井平台在船厂的 测试时的一般要求,包括船体结构材质,船体舾装设备及机械,航行系统和推进 系统(自航式钻井平台)设备和机械。后面的章节包含单个产品样品的认证要 求。
为必要的程度。
iv) 验证材质证书/文件。
v) 检验主要焊件之前的配合。
vi) 检验最终的焊接件。
vii) 见证认为是必要的焊点无损检测(NDT)并审查无损检测的记录。
v差和配合面的对齐。
x) 见证升降装置系统的样品测试符合这些规范的要求。
xi) 见证压力和/或证明设备组件以及作为一个整体的负荷测试,按适用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