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盛股份: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10年6月) 2010-06-10
关联交易法规与案例全面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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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关联方的定义-关联法人
(四)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本所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 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 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 10% 以上股份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等。
该“重大关联交易”的标准与董事会审议权限标准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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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股东大会审议
审批权限
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上市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 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 %以上的关 联交易,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审计,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法》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 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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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关联关系-不视为关联关系情形
与企业仅发生日常往来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资金提供者、公用事业部 门、政府部门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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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关联方的定义-关联法人
目前,实践中主要依据《股票上市规则》认定关联方,上交所《上市公 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2011.5.1)在该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的认定, 主要如下: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康盛股份: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公告编号:2020-033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立信中联审字【2020】D-0464号的审计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44,950,742.66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1,044,950,742.66元,公司实收股本1,136,40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产生亏损的主要原因1、公司2018年度出现大额亏损,亏损金额为122,685.67万元。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立信中联审字[2019]D-0330号的审计报告,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37,402,800.1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537,402,800.10元。
2、2019年度,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和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核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公司认为上述资产存在资产减值迹象,本着审慎性原则,对其计提减值准备,全年计提金额为34,656.32万元。
受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调整、资金面紧张等因素影响,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销售收入较上年度下降53.41%,白色家电配件业务销售收入较上年度下降14.36%。
2019年度,公司亏损金额为-54,233.78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进一步扩大。
二、应对措施公司拟通过以下措施改善经营业绩,尽快实现扭亏为盈,弥补亏损。
康盛股份: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冯泽舟) 2011-03-22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本人作为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公司2010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10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一、出席会议情况2010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认为公司2010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相关重大事项均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2010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一)2010年6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本人就会议审议的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1、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独立意见根据2010年6月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及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需要,公司制定的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超募资金的使用有利于公司战略布局的合理优化,加快募投项目的发展,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规要求;我同意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1)我认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在履职期间能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勤勉尽责,现因任期即将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2)我认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具有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资格。
002418康盛股份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量报告

康盛股份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量报告一、现金流入结构分析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入为155,814.61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202,304.7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22.98%。
企业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收到的现金为102,238.28万元,它是企业当期现金流入的最主要来源,约占企业当期现金流入总额的65.62%。
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产生的现金能够满足经营活动的现金支出需求,经营活动现金净增加23,504.66万元。
企业通过增加负债所取得的现金也占不小比重,占企业当期现金流入总额的31.6%。
但企业增加的负债所取得的现金,仍然不能满足偿还债务的资金需求。
二、现金流出结构分析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出为135,178.72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190,828.91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29.16%。
最大的现金流出项目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占现金流出总额的40.52%。
三、现金流动的稳定性分析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到的现金有较大幅度减少,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稳定性明显下降。
2023年上半年,工资性支出有所减少,企业现金流出的刚性有所下降。
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入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税费返还。
现金流出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四、现金流动的协调性评价2023年上半年康盛股份投资活动需要资金1,726.12万元;经营活动创造资金23,504.66万元。
投资活动所需要的资金能够被企业经营活动所创造的现金净流量满足。
2023年上半年康盛股份筹资活动需要净支付资金1,142.64万元,也被经营活动所创造的资金满足。
总体来看,当期经营、投资、融资活动使企业的现金净流量增加。
五、现金流量的变化2023年上半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20,695.43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11,565.82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78.94%。
2010年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十五期

中注协发布2010年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十五期)2011年5月3日,中注协发布2010年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十五期),全文如下:4月25日—4月30日,沪深两市共有307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10年年度报告(详见附表1),其中,沪市139家,深市主板101家,深市中小企业板57家,深市创业板10家。
从审计意见类型看,258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0家上市公司(*ST商务、ST国药、*ST朝华、旭飞投资、*ST丹化、ST太光、*ST德棉、*ST得亨、*ST中农、*ST明科、吉林制药、ST大路B、*ST方向、安妮股份、ST东盛、科达股份、ST松辽、ST昌鱼、*ST 华源、德赛电池、*ST威达、ST方源、*ST东热、ST泰复、*ST炎黄、ST中冠A、*ST宏盛、S*ST北亚、*ST北生和*ST宝硕)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2家上市公司(深国商、*ST沪科、*ST盛润A、华阳科技、东方银星、SST华新、天目药业、新农开发、园城股份、莲花味精、*ST九发和世纪星源)被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7家上市公司(*ST中华A、*ST科健、*ST广夏、*ST创智、*ST东碳、S*ST生化和绿大地)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原因在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30家上市公司中,26家主要是因为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家主要是因为涉嫌违反证券法受到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立案调查,1家主要是因为客户认购款今后能否转作收入存在不确定性,1家主要是因为有关产品质量事故的赔偿责任划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1.*ST商务。
*ST商务在2010年12月31日合并净资产为-102,482.64万元,已严重资不抵债,存在多项巨额逾期借款、对外担保。
该公司存在多项处于执行以及强制执行阶段的诉讼事项,部分资产和资金账户被查封或冻结,生产经营规模萎缩。
康盛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10年11月) 2010-11-18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10年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2)第三章董事长职权 (6)第四章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及通知程序 (7)第五章董事会会议的议事的表决程序 (7)第六章董事会会议的记录 (8)第七章董事会决议 (9)第八章董事会有关工作程序 (9)第九章附则 (1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的运作,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保证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二章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第三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
第四条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 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第六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
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康盛股份: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1-04-21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公告编号:2011-008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1 重要提示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陈汉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汉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_毛泽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单位:元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适用√不适用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3 重要事项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3.2.1 非标意见情况□适用√不适用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适用√不适用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适用□不适用3.2.4 其他□适用√不适用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适用□不适用3.4 对201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3.5.1 证券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汉康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管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公告编号:2019-001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今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田媛女士的辞职报告。
田媛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分管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因公司发展战略调整,已将融资租赁业务剥离,田媛女士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田媛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公司董事会认为田媛女士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田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相关规定,田媛女士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田媛女士在任期内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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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二条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同时,公司应安排每位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
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三条独立董事应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向每位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料。
独立董事应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
第四条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至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每位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
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签字。
第五条独立董事应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沟通初审意见;独立董事应审查董事会召开的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准确判断的资料信息的充分性,如发现与召开董事会相关规定不符或判断依据不足的情形,独立董事应提出补充、整改和延期召开董事会的意见,未获采纳时可拒绝出席董事会,并要求公司披露其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及原因。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中披露独立董事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及原因。
第六条独立董事应高度关注上市公司年审期间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一旦发生改聘情形,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意见并及时向注册地证监局和交易所
报告。
上述沟通情况、意见及建议均应书面记录并由当事人签字。
第七条在年报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披露前,严防内幕信息泄漏、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八条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为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九条独立董事应当在年报中就年度内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第十条独立董事应当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并予以披露。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并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会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