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宪法学说对中国宪法学说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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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奇与苏联宪法的移植

刘少奇与苏联宪法的移植

刘少奇与苏联宪法的移植
夏新华;丁峰
【期刊名称】《时代法学》
【年(卷),期】2014(012)001
【摘要】新中国的宪政建设在发端之初就走上了移植外来法的道路,从宪法制定到宪政实践,均受到苏联宪政模式的广泛影响.在苏联宪法理论于中国大陆全面传播之时,刘少奇作为苏、中法律嫁接的桥梁,将苏联的制宪建议、宪政精神和选举制度等传入中国;通过移植苏联宪法,主持和参与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制定工作,为“五四宪法”的诞生作出了卓越贡献.
【总页数】6页(P24-29)
【作者】夏新华;丁峰
【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1;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09
【相关文献】
1.中国五四宪法与苏联三六宪法比较研究 [J], 朱小姣
2.教训与警示:前苏联修改宪法第6条的宪法学反思 [J], 刘建辉;祝愿
3.浅析刘少奇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理论探讨——以刘少奇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为中心考察 [J], 宁宇涵
4.学习与研究宪法的重要文献——重读一九五四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刘少
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 [J], 蒋碧昆
5.苏联宪法学说对中国宪法学说的影响 [J], 刘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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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确立的主要标志

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确立的主要标志

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确立的主要标志
社会主义制度在苏联、中国确立的标志分别是
一、社会主义制度在苏联确立的标志是:通过苏联新宪法。

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确立的主要标志是: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

1、苏联:1936年召开的第八次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了苏联新宪法。

新宪法规定,苏联是工农社会主义国家,它的经济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它的政治基础是各级劳动者代表苏维埃。

新宪法的颁布,标志着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苏联的确立,也标志着斯大林时期高度集中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体制的形成。

2、中国:1953年至1956年,新中国仅仅用了4年时间,就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把生产资料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使中国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跨入了社会主义社会,我国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

从此,进入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

社会主义改造完成标志着公有制的经济制度已经建立,中国社会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

二、社会主义制度
社会主义制度是相对于资本主义制度而言的政治经济制度。

其基本要素是实行公有制、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是指社会主义国家机关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创制、认可、修改和废止法律,以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建设、改革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

这一制度既遵循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集中体现了科学社会主义的根本精髓,又切合中国的发展实际,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符合历史发展规律,
符合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而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历史背景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历史背景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历史背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于1931年11月在江西瑞金通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工农红军领导下建立的第一个革命政权所制定的宪法。

它是一份具有强烈革命精神的宪法,展示了当时中国共产党为了实现国共合作共同抗日而给予全民权利与利益的情态。

历史背景:1.国民党政府对于工农红军的镇压1927年蒋介石发动了四一二政变,国民党与共产党之间的合作关系瞬间破裂。

接下来一段时间间,国民党政府展开了针对共产党和工农阶级的镇压。

可是工农红军却越战越勇。

后来,“长征”粉碎了敌人的围攻。

1931年在江西瑞金,共产党建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政权。

2. 苏联革命的影响苏联建国后,成为了许多国家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灵感之源,包括了当时的中国共产党。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起草既反映了斯大林领导下的苏联革命的经验,也表现了中国共产党的实际经验。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制定,将社会主义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反映了当时中国工农红军的革命实践和经验的结晶,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进程中的重要地位。

3. 抗日战争的开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是抗日战争的开端,中国共产党在工农红军的基础上领导全国共产党,民族资产阶级等团结抗日,进行了长达8年的艰苦卓绝的斗争。

最终,中共在中国革命中取得胜利。

总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是中国革命的一个里程碑,它标志了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中逐渐成长为中国近代史上的最重要的力量之一,并最终赢得了中国人民的支持和尊重。

同时,它也为中国共产党今后制订和实践伟大的改革开放政策提供了重要经验。

苏联解体对我国的启示

苏联解体对我国的启示

苏联解体对我国的启示苏联解体对中国的启示1历史背景十月革命的胜利,开辟了人类历史的新纪元,苏联逐步形成了一个多民族的国家联盟,它最早由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和外高加索4个共和国于1922年组成。

到40年代,先后又有十几个相对独立的国家以各种方式加入联盟,最终发展成一个拥有15个加盟共和国、20个自治共和国以及一些民族自治实体的庞大国家。

1985年,戈尔巴乔夫担任苏共中央总书记后,对苏联进行了震惊世界的大改革。

全面推行所谓“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他鼓吹“民主化、公开性、多元化”,取消苏共领导,将改革引上了歧途。

七十年代苏联经济开始走下坡路,1982年苏联经济成长率是零,工业生产率不到西方先进国家的1/3;农业生产率是西方的1/5,此后苏联的经济每况愈下,再加上入侵阿富汗,耗费大量军费,人民的生活水平年年下降,经济上停滞不前。

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不仅把生产资料国有化,而且也把人民的思想国有化了,大力实施愚民政策,营造了举国上下思想一致的假象,广大百姓陷入了愚昧无知的境地。

缺乏民主的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有官僚主义的领导阶层,人民群众的利益受到损害,加速了苏联的衰败和瓦解。

《戈尔巴乔夫回忆录》中写道:“我担任苏共总书记一职时,我拥有的权力可以和专制帝王相媲美。

”可见他所标榜的人道、民主都是虚无。

其次,苏联从1922年开始实行新经济政策,列宁对战时共产主义政策进行改革,并强调更加发扬党内民主。

然而自1926年斯大林当权以来,形成了高度集中化的政治经济体制。

虽然在这种体制下苏联实现了工业化,但到了1950年代,弊端日益暴露,阻碍了苏联的发展。

随后,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先后进行的改革都只是对原有体制的小修小补,没有从根本上彻底改变高度集中的政治经济体制。

“改革与新思维”的提出,骤然放开的舆论氛围使公众茫然不知所措,容易被极端思潮所俘获,在这种背景下,以叶利钦为代表的前苏联各加盟共和国势力,试图把改革引向对自己有利的方向。

中国革命历史上的第一部根本大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中国革命历史上的第一部根本大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人民民主的宪法,在中国民主宪政史上具有划时代性。

它与中国历史上的某些所谓“宪法”、“约法”,有着本质的不同。

由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宪法大纲》,是一部由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确保人民民主制度的宪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彻底反帝反封建,实行工农民主专政,保证革命在全中国胜利的纲领。

1931年11月7日,在瑞金召开了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这次大会,庄严地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共17条。

《宪法大纲》的基本内容是宣布中华苏维埃要在全中国实现的基本任务。

”这部《宪法大纲》是在革命战争日益剧烈和扩大、苏维埃政权还没有在全中国普遍建立的时候制定的。

因此,它在第一条中,就开宗明义地规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基本任务,“在于保证苏维埃区域工农民主专政的政权和达到它在全中国的胜利”。

目的“是在消灭一切封建残余,赶走帝国主义列强在华的势力,统一中国,有系统地限制资本主义的发展,进行苏维埃的经济建设,提高无产阶级的团结力与觉悟程度,团结广大贫农群众在它的周围,以转变到无产阶级的专政”。

根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上述基本任务和目的,这个大纲确定了以反帝反封建为中心的各项革命纲领和政策、方针。

在消灭封建剥削方面,规定以消灭封建剥削及彻底改善农民生活为目的,颁布土地法,没收一切地主阶级的土地,分配给雇农、贫农、中农,并以实现土地国有为目的。

在赶走帝国主义列强在华的势力方面,宣布中华民族的完全自由与独立,不承认帝国主义在华的政治上、经济上的一切特权;宣布一切与反革命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无效,否认反革命政府的一切外债。

在苏维埃领域内,帝国主义的海、陆、空军不容许驻扎;帝国主义的租界、租借地无条件地收回;帝国主义手中的银行、海关、铁路、商业、矿山、工厂等,一律收回国有。

在目前可允许外国企业重新订立租借条约继续生产,但必须遵守苏维埃政府的一切法令。

关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要建成一个什么性质的国家,在《宪法大纲》中明确规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国家”。

苏联演变对中国的启示

苏联演变对中国的启示

苏联演变对中国的启示2010200573陈皓谦内容摘要:体是20世纪最大的政治事件和政治事变。

一个具有70年历史的社会主义大国、一个对当代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发生过重大影响的世界超级大国,在戈尔巴乔夫短短6年多的“改革”中,就演变和解体了,连沙皇时期“积累”起来的一点“家底”也被拍卖了,其速度之快、变化之大、损失之重、对世界政治格局影响之大都是史无前例的,令整个世界惊讶。

在吃惊和震撼之余,我们应该究其中的原因,从原因中吸取教训,总结出对苏联演变对中国的一些启示。

关键字:苏联解体原因启示一、演变和解体的原因(一)根本原因苏联解体的根本原因是苏联高度集中的政治经济体制与联邦制国家结构的矛盾和传统体制与社会生产力的矛盾。

关于这点高中的历史课就已经熟知,“苏联模式”的政治、经济、文化体制,是一种高度集中过度集权的体制。

这种体制,对应对国内外紧张局势,集中一切人力、财力、物力,适应备战和应战的需要,推进工业化进程和增强国防实力的显著成果。

但是高度集中的党政体制,使联邦制国家体制有名无实;苏共和联盟中央垄断权力,使共和国失去实权;各种决定权集中于联盟中央,加盟共和国主权限于狭小范围;苏维埃在政治体制中地位下降和变形,使共和国的参政议政形式化;高度集中的党政体制使俄罗斯联邦、俄罗斯民族在联盟国家中占有特殊地位和领导地位,事实上的民族不平等依然存在。

这种高度集中的党政体制与分权性质的联邦制国家结构的矛盾,加之宪法关于加盟共和国享有主权和退盟权的规定,为各加盟共和国争取国家主权、脱离联盟中央积累了动因,提供了法律依据。

同时,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规定国家的一切经济活动均由中央计划决定,造成共和国失去经济决策权;资源归属、企业隶属、产品物资和财政收支高度集中于中央,共和国既无权也无力综合发展地区经济;产业政策和生产力布局按照全国的地区专业化分工进行,造成许多共和国经济“殖民地化”,结构单一、生产落后、生活低下。

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使经济建设只有一个积极性,束缚了地方和民族地区的积极性。

斯大林、苏联与新中国“五四宪法”的制定

斯大林、苏联与新中国“五四宪法”的制定

中共党史研究2019年第8期6789:;-<./!+,=>&'?@孙泽学 贺怀锴 〔摘要〕1952年10月,斯大林建议中国尽早制定宪法,中共中央接受了这个建议。

1954年3月至4月,应中方请求,苏联法学专家、苏共高层先后对“五四宪法”草案初稿的两个版本提出若干修改意见。

“五四宪法”的制定受到苏联宪法文化影响,同时借鉴了苏联宪法文本及其制宪时的一些做法。

对于苏方提出的意见,中方既重视又不盲从,立足国情加以吸收,体现了开放性和自主性。

〔关键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宪;斯大林;毛泽东;刘少奇;中苏关系〔中图分类号〕K27;D92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3-3815(2019)-08-0092-11Stalin,theSovietUnion,andtheFormulationofthe“Constitutionin1954”inNewChinaSunZexue&HeHuaikaiAbstract:InOctober1952,StalinsuggestedthatChinasoonformulateaconstitution,andtheCPCCentralCom mitteeacceptedthissuggestion.FromMarchtoApril1954,invitedbyChina,Sovietlawexpertsandhigh levelCPSUleaderswereinvitedbytheChinesetoproposesomerevisionstothetwoeditionsofthefirstdraftofthe“Constitutionof1954.”Theformulationofthe“Constitutionin1954”wasinfluencedbytheSovietconstitutionalculture,anditutilizedtheexperienceoftheSovietconstitutionandSovietbehaviortoformulateareferenceconsti tution.ChinaattachedimportancetothesuggestionsbytheSovietUnionbutwithoutblindlyfollowingthem,anditabsorbedthembasedonthenationalsituation,whichareindicativeofChineseopennessandautonomy. 1954年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五四宪法”)是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开创了我国社会主义宪政制度的先河。

1977年苏联宪法

1977年苏联宪法

1977年苏联宪法
摘要:
1.1977年苏联宪法的背景和意义
2.苏联宪法的主要内容
3.1977年苏联宪法的特点
4.苏联解体后对宪法的影响
正文:
1977年苏联宪法是苏联历史上第七部宪法,于1977年10月7日苏联最高苏维埃通过,同年10月28日生效。

这部宪法是在20世纪70年代苏联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发生深刻变化的背景下制定的,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苏联1977年宪法共有10章,分为总则、国家机构和公民权利与义务两部分。

在总则中,明确规定苏联是“社会劳动者共和国”,国家的基本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加强苏联各民族的大团结。

国家机构和公民权利与义务部分则详细规定了苏联的国家权力机构、立法机构、执行机构、审判机构等,以及公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1977年苏联宪法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它是一部反映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宪法,强调国家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提高社会福利;其次,它充分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既保证了苏维埃民主,又保证了国家机构的效率;再次,它强调了苏联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关系,有利于巩固多民族国家的统一。

苏联解体后,1977年苏联宪法失去了法律效力。

原苏联国家纷纷改弦易
辙,制定了新的宪法。

这些新宪法在很大程度上摒弃了社会主义制度,转向了资本主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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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③ : 《宪法学研究述略》 , 参见张庆福主编 天津教育出版社 1989 年版, 第 79 页。 前引②, 第 167 —176 页。 , ; 《苏联法院和检察机关 》 , 家权力机关暨各盟员共和国及自治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 弼遒译, 商务印书馆 1949 年版 张子美译, ; 《苏联国家组织》 , 1951 年再版。 商务印书馆 1950 年版 吴泽炎译, 商务印书馆 1950 年初版, , 1950 年再版 ; 《苏联社会制度与国家制度的基础 》 , ⑤ 《苏联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 易今译, 中华书局 1949 年初版, 清河译, 时代出 : 《苏联宪法》 , 1955 年再版; 沈颖 : 《苏联宪法讲话 》 , 版社 1951 年版; 沈颖 人民教育出版社 1951 年初版, 人民出版社 1951 年初版, 1953 年、 1954 年再版; 沈颖 : 《苏联宪法通论》 , 1953 年再版 ; 《苏联社会与国家结构 》 , 人民出版社 1951 年初版, 文昭文译, 正风出版 社 1952 年版。 , ; 《苏联国家法选论》 , ; 《苏联国家法概论》 , ⑥ 《苏联国家制度》 李少甫译, 中华书局 1950 年版 人民出版社 1951 年版 杨旭译, 人民出版 社 1951 年版。 , 1950 年增订版, 1953 年增订再版。 ⑦ 《苏联宪法教程》 梁达、 石光译, 五十年代出版社 1949 年初版, , ; 《苏联的社会结构 》 , ⑧ 《苏联各加盟共和国和自治共和国的结构 》 康宝田译, 法律出版社 1955 年版 刘家辉译, 法律出版社 1955 年 ; 《苏维埃宪法及其发展史 》 , 1954 年再版。 版 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编译室译 , 人民出版社 1953 年初版, , ⑨ 《苏联国家法教程》 祝璜译, 大东书局 1950 年版。 , ⑩ 《苏维埃国家法》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国家法教研室译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53 年版。 , : 《宪法的概念和本质 》 , 《教学与研究 》 1953 瑡 《欧洲人民民主国家的代表制度》 瑏 方蔼如等译, 人民出版社 1953 年版; [苏联] 科托夫 载 年第 3 期。 , 《人民日报》 1949 年 11 月 5 日 ; 《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 , 《光明日报》 1953 年 12 月 5 日 ; 《论社会主义宪 瑢 《斯大林宪法的特点》 瑏 载 载 , 《新建设》 1954 年第 10 期 ; 《苏维埃宪法的发展 》 , 《政法论丛》 1958 年第 3 期。 法》 载 载
苏联法对中国法的影响问题早已引起学界的关注 , 并在最近十余年产生了一批有代表性的成果 , 其 重点研究了 20 世纪 50 年代中国法移植苏联法的过程, 而在宪法领域则集中考察了 1954 年宪法制定过 程中受苏联法影响的问题。笔者认为, 我国 1954 年宪法移植于苏联 1936 年宪法, 这是苏联宪法对中国 宪法影响的显性结果, 其深层原因则在于苏联宪法学说对中国宪法学的缓慢渗透 。因此, 本文将围绕苏 联宪法学说对中国宪法学说的影响这一主题 , 着重从影响方式、 影响内容和影响结果三方面展开论述 。
* 本文系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科基地重点项目 “俄罗斯市民社会的发展与宪政进程 ” ( 项目编号 11522Z015 ) 和黑龙江省社科基金项 “从苏联到俄罗斯的行政法制变革研究 ” ( 项目编号 11D025 ) 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目 [作者简介] 刘春萍,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 , 黑龙江大学法学理论与法制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法学博士。 ① :《 “五四” , 《教学与研究》 1959 年第 5 期。 转引自张德政等 时期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与法权学说在中国的传播 》 载
② 国家机构、 民族区域自治、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其中, 从 1949 年 6 月到 1959 年 11 月, 在翻 译出版的宪法学专著中, 有关苏联宪法的有 51 部, 占总数的 4 /5 。 当时大量译介苏联宪法的目的一是
普及宪法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 二是为我国宪法的制定提供理论准备 。 这一时期翻译出版的苏联宪法 、 《苏联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 《苏联最高国家权 教材和著作主要有: ③ 维辛斯基的《苏联选举制度》 、 《苏 联 法 院 和 检 察 机 关》 、 《苏 联 国 家 组 力机关暨各盟员共和国 及 自 治 共 和 国 最 高 国 家 权 力 机 关》 ④ ; 卡尔宾斯基的 《苏联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 、 《苏联社会制度与国家制度的基础》 、 《苏联宪法 》 、 织》 《苏联宪法讲话 》 、 《苏联宪法通论 》 、 《苏联社会与国家结构》 ; ⑤ 列文的 《苏联国家制度 》 、 《苏联国家法选 》 、 《苏联国家法概论》 ; ⑥ 加列瓦的 《苏联宪法教程 》 ; ⑦ 杰尼索夫的《苏联各加盟共和国和自治共和国 论 》 、 《苏联的社会结构 》 、 《苏维埃宪法及其发展史 》 ; ⑧ 法尔别洛夫的《苏联国家法教程 》 ; ⑨ 司徒金 的结构 《苏维埃国家法》 ; ⑩ 科托夫的《欧洲人民民主国家的代表制度 》 尼根( 也译作司徒杰尼金) 的 和《宪法的
瑡 瑏 。 这一时期翻译发表的有关介绍宣传苏联宪法的文章主要有 : 巴拉洛夫斯基的《斯大林宪 概念和本质》
、 《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 》 、 法的特点》 克·莫罗兹的 莫洛托夫的《论社会主义宪法 》 和盖杜科夫的《苏维 瑢 瑏 等。 埃宪法的发展》 ( 二) 苏联法学专家直接授课 新中国成立后, 面临着百业待兴的局面。无论是经济建设、 机构设置还是法制建设, 都没有先例可 遵循, 请求苏联选派不同领域的专家援助成为当时最主要的解决途径 。向国外派遣大量专家和顾问, 是 战后苏联从政治、 经济、 军事、 外交和文化各个领域不断扩大对社会主义国家和第三世界影响的一个重 1947 年至 1956 年间, 要方面, 也是冷战时代社会主义国家之间关系中的一种特别现象 。 据统计, 苏联
, ; 《苏联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 ; 《苏联最高国 ④ 《苏联选举制度》 张子美译, 商务印书馆 1949 年版 沈大珪译, 商务印书馆 1949 年版
2012 年第 4 期
苏联宪法学说对中国宪法学说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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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各人民民主国家派出的专家总计达到 14000 余人, 其中派往中国的专家人数最多, 时间也最长, 据俄 瑏 瑣 , 1950 1956 , 5092 。 , 年至 年间 来华工作的苏联专家就有 名 在这些专家中 教师所占的比 罗斯档案记载 例较小, 从 1948 年至 1960 年, 总计 615 名, 其中, 中国人民大学聘请的教师数量最多。 从 1950 年到 1957 年间, , “这些苏联专家对中国人民大学全面接受苏联经 中国人民大学先后共聘请苏联专家 98 人 主要是先由 验起了重要作用。他们主要是通过下列途径发挥作用的 : ( 1 ) 帮助培养教师。1952 年以前, 苏联专家给教师讲课, 再由教师给学生讲课。 部分专家也直接给学生讲课。1954 年以后, 苏联专家着 重为教师作专题讲授和系统辅导 , 并以教研室科学辅导员身份指导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工作 , 提高教师的 理论水平。( 2 ) 给研究生讲课。由于中国人民大学和全国高等学校对理论课师资急切需要, 所以聘请 7 年间, 苏联专家给政治理论和政法财经专业的研究生系统讲课和辅导 。据统计, 所聘苏联专家曾为中 国人民大学研究生 2574 人讲过课( 其中 4 门政治理论课的研究生 2021 人 ) 。1956 年以后, 培养研究生 的任务才由该校教师直接承担。( 3 ) 指导教师编写讲义和教材。 ( 4 ) 帮助建立一套高等教育制度和教 瑤 瑏 。 学方法。( 5 ) 帮助学校提高教师和在职干部的理论水平 ” 苏联专家在我国高等学校中的工作基本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 第一阶段为 1949 年至 1952 年, 共聘 请苏联专家 187 人, 其中政法财经专家 52 人, 占 28% 。这一阶段苏联专家的主要任务是采用苏联教材 直接讲授专业知识的内容。我国高等院校法律系从 1950 年开始设置、 讲授宪法课程, 主要有中国国家 法、 苏维埃国家法、 人民民主国家法和资产阶级国家法等 , 除中国国家法课程外, 其余课程主要由苏联法 、 学专家讲授, 并使用苏联宪法学教材, 主要有特拉依宁编的《苏联国家法教程 》 法尔别洛夫著的《人民 《资产阶级国家法提纲》 。“应该说, 民主国家法教程》 以及加拉宁等著的 与阅读书本和实地考察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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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法前沿
苏联宪法学说对中国宪法学说的影响
刘春萍
*
要:苏联宪法学说对中国宪法学说的影响集中体现在 20 世纪 50 年代, 但其影响过程 90 年代。其影响的方式体现为翻译 后可延续至 20 世纪 80 、 前可追溯至 20 世纪 20 年代以降, 摘 出版苏联宪法的教材、 著作和论文, 苏联法学专家直接开设“苏维埃国家法 ” 课程介绍苏联宪 ; 、 、 、 人 法理论 影响的内容主要表现在宪法概念 宪法作用 宪法本质 宪法与法制和法治的关系、 民权利与公民权利、 宪法学体系等方面; 影响的结果可归结为宪法学研究“阶级斗争范式 ” 的 形成、 以国家学说为核心的宪法学体系建构以及轻视宪法基础理论的研究 。 关键词:苏联法; 宪法学说; 宪法理论 中图分类号:D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 - 8330 ( 2012 ) 04 - 0033 - 12
一、 苏联宪法学说对中国宪法学说影响的方式
苏联宪法学说对中国宪法学说影响的方式 , 以总体上看, 主要是通过苏联法学专家直接授课, 翻译 出版有关苏联宪法的教材、 著作和论文, 国内学者著书立说介绍苏联宪法理论这三种途径实现的 。 ( 一) 翻译出版有关苏联宪法的教材、 著作和论文 1924 、 1936 “五四运动” 有关翻译介绍苏俄宪法和 年 年苏联宪法的活动在 后就已经开始了, 当时我 《每周评论 》 、 《新青年 》 、 《觉悟 》 、 《劳动者 》 、 《东方杂志》 国一批进步知识分子在诸如 等期刊上发表了一 些介绍和评论文章, 使中国社会及时了解苏俄国家的巨变 , 了解在新型的工农民主政权的国家中人民的 1919 年 6 月 29 日出版的 《每周评论》 : “俄国总算是 权利和地位。例如, 杂志上, 在介绍苏俄宪法时写道 在政治史上开一破天荒的事业, 宪法上规定把私人所有土地、 森林、 矿产、 水力、 农器、 银行完全收归国 有, 所有制造及运输等事为工人直接管理 , 他们俄国人想这样才可以把所有的公用机关 ( 即运输交通、 ① ” 1929 年出版 交易、 及一切关系人民公共生活事业) 为工人自己管理。无论什么人必须要工作。 此后, 《民主主义的新宪法》 ( 商务印书馆) , 1935 年出版了胡庆育的 《苏联政府与政治》 ( 世界书局 ) , 了郑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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