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公告2011年第68号-2011年度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优惠文件

个人所得税优惠文件一、与民生相关的优惠1.财税字〔1999〕267号(三险一金)2.财税〔2006〕10号(三险一金)3.财税〔2008〕8号(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4.财税〔2012〕40号(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5.财税〔2013〕103号(企业年金职业年金)6.财税〔2017〕49号(支持创业就业)7.财税〔2018〕22号(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二、与房子相关的优惠1.财税〔2000〕125号(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2.财税〔2005〕45号(城镇房屋拆迁)3.财税〔2007〕13号(低价向职工售房)4.财税〔2008〕24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5.财税〔2009〕78号(无偿受赠房屋)6.财税〔2013〕101号(棚户区改造)7.财税〔2018〕135号(易地扶贫搬迁)三、与农业相关的优惠1.国税函发〔1995〕079号(青苗补偿费收入)2.财税〔2004〕30号(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3.财税〔2010〕96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四业经营所得)四、与促进科技、教育、专家相关的优惠1.财税字〔1999〕45号(促进科技成果转化)2.国税发〔1999〕125号(促进科技成果转化)3.国税发〔2000〕149号(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取得收入)4.财税〔2004〕39号(教育税收政策)5.财税〔2007〕93号(建立亚洲开发银行协定)6.财税〔2008〕7号(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期间取得工资薪金所得)7.财税〔2016〕101号(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8.财税〔2018〕58号(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五、与外籍人员相关的优惠1.(80)财税字第189号(外国来华工作人员)2.财税〔2004〕29号(外籍个人取得港澳地区住房等补贴)3.国税函〔2004〕808号(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外国政府驻华使领馆和驻华新闻机构雇员)六、与资本相关的优惠1.国税发〔1997〕198号(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2.财税字〔1998〕55号(证券投资基金)3.财税字〔1998〕61号(个人转让股票所得)4.财税字〔1998〕289号(城市合作银行个人股增值所得)5.国税发〔2000〕60号(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个人取得的量化资产)6.财税〔2002〕128号(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7.财税〔2005〕103号(股权分置试点改革)8.财税〔2008〕132号(储蓄存款利息所得)9.财税〔2008〕140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10.财税〔2013〕5号(地方政府债券利息)11.财税〔2014〕25号(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12.财税〔2014〕81号(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13.财税〔2015〕41号(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14.财税〔2015〕101号(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15.财税〔2015〕116号(企业转增股本)16.财税〔2015〕125号(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17.财税〔2016〕100号(行政和解金)18.财税〔2016〕127号(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19.财税〔2017〕78号(沪港股票市场)20.财税〔2018〕21号(货物期货对外开放)21.财税〔2018〕55号(创投和天使投资)22.财税〔2018〕137号(个人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23.财税〔2018〕154号(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七、与奖金和中奖相关的优惠1.国税发〔1994〕127号(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发行收入)2.国税函发〔1994〕376号(曾宪梓教育基金会教师奖)3.财税字〔1995〕25号(见义勇为奖金)4.财税字〔1997〕051号(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5.财税字〔1998〕12号(体育彩票中奖所得)6.国税函〔1998〕632号(长江学者奖励计划)7.国税函〔1999〕525号(特聘教授奖金)8.国税函〔2000〕688号(长江小小科学家奖金)9.国税函〔2003〕961号(母亲河(波司登)奖)10.国税函〔2006〕561号(陈嘉庚科学奖)11.财税〔2007〕34号(有奖发票奖金)12.国税函〔2010〕74号(刘东生青年科学家奖和刘东生地球科学奖学金)13.国税函〔2010〕78号(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奖金)14.国税函〔2010〕130号(中华宝钢环境优秀奖奖金)15.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68号(2011年度李四光地质科学奖)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4号(第五届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1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28号(明天小小科学家奖金)八、与军队相关的优惠1.财税字〔1996〕14号(军队干部工资薪金收入)2.财税〔2000〕84号(随军家属就业)3.财税〔2003〕26号(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4.财税〔2011〕109号(退役士兵退役金和经济补助)5.财税〔2017〕46号(退役士兵)九、与特定地区相关的优惠1.财税字〔1994〕021号(西藏)2.财税字〔1996〕91号(西藏特殊津贴)3.财税〔2014〕23号(广东横琴新区)4.财税〔2014〕24号(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十、与特定事项相关的优惠1.财税〔2008〕62号(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2.财税〔2015〕27号(支持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3.财税〔2017〕60号(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十一类、综合类优惠1.财税字〔1994〕020号(若干政策问题)2.国税发〔1994〕089号(若干问题的规定)3.国税发〔1999〕58号(内部退养交通补贴等)4.国税函〔2001〕84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5.财税〔2001〕157号(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6.国税发〔2009〕121号(董事会征税等若干问题)7.财税〔2011〕50号(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8.财税〔2018〕164号(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5年度“明天小小科学家”奖金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2006年5月16日 国税函[20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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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 务 总局
关 于保 险营销 员取 得佣 金收 入征 免个 人所 得税 问题 的通 知
( 0 6年 5月 1 20 5日 国税 函 [ O 6 45 2 0 ] 4号 )
由于 目前保险 市场 同业竞争激烈 , 保险营销 员的营销费 用有所增加 , 现行规定已不 能使展业 成本得到完全扣除 。为促进保险 事业发展 , 合理调 整保险 营销 员的税收负担 。 现通知如下 :
国家税 务总局 关 于纳税 人通 过 中国 国际 问题研 究和 学术 交流 基金 会 捐 赠所 得税 前 扣除 问题 的通知
( 0 6年 5月 1 日 国 税 函 [ 0 6 4 7号 ) 20 4 20 ]4
中国国际问题研 究和学 术交流基金会是按照 国务院《 基金会管理条例》 规定设立 , 民政部门 经 批准成立的 非营利公益性 社会 团体 ,其宗旨是推动中 国学 术界对重大 国际问题 的战略性综 合研 究, 推动国内外研究机构 的学 术交流 , 以提 高中 国研究人 员对国际形势的分 析能力 和预测水平 。 为
如房产产权 并未归属新的经济实体 。业主按照约定取得 的固定收入和 分红收入均应视 为租 金收
入, 根据有关税收法律 、 行政法规 的规定 , 按照 服务业一租赁业 收营业税 。 应 征 按照财 产租赁所
得项 目 征收 个 人 所 得 税 。
国家税 务 总局
关 于使用 新版 机动 车销售 统取款项时 , 必须 开具税务机 关统一印制的新版 《 机动车销 售统一发 票》 以下简称 ( 《 机动车发票》 , ) 并在发票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 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
加 明天 小小科学 家 活动 , 同意对学 校和辅导机构 取得的上述奖 金暂不作 为企业所 得税应税 收
财政部关于对地质矿产部所属地质队所得征免所得税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对地质矿产部所属地质队所得征免所得税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
•【公布日期】1987.12.31
•【文号】财税[1987]341号
•【施行日期】1987.12.3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其他税种,税收征管
正文
财政部关于对地质矿产部所属地质队所得征免所得税的通知(财税[1987]341号1987年12月31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加发南京、成都市税务局:
我部(86)财税字第116号“关于对地质矿产部所属地质队收入有关征免税问题的通知”,对地质队在1986-1987年的所得分别给予了减、免所得税的照顾。
到1987年底规定的减免税期已满,根据地质矿产部所属地质队的实际情况,现重新规定如下:
一、对地质队承揽系统外各单位地质普查、勘探、打井等地质业务取得的所得,在1988年至1989年底继续免征所得税。
二、对地质队组织富余人员举办的多种经营项目(包括工业、商业、运输业、服务业等)的所得,从1988年起不再享受减半征收照顾,按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征收所得税。
个别纳税有困难的单位,报请当地税务机关给予适当照顾。
三、对其它所得,仍按我部(86)财税字第11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地质单位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比照《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草案)》规定执行。
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政策

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政策一、“起征点"与“免征额”的区别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
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时不征税。
一旦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或超过起征点时,则要就其全部的数额征税,而不是仅对其超过起征点的部分征税。
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
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
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
【例】假设数字为2 000元,你当月工资是2 001元,如果是免征额,2 000元就免了,只就超出的1元钱缴税,如果是起征点,则是不够2 000元的不用交税,超出2 000元的全额缴税,即以2 001元为基数缴税.二、我国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政策汇总(一)法定所得免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二)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一)法定所得免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1.关于稿酬所得的征税条例(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第八条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第二十一条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3)国税发〔1996〕148号《关于印发<广告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七条规定:稿酬所得以在图书、报刊上发布一项广告时使用其作品而取得的所得为一次;(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规定:第四条关于稿酬所得的征税问题:①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稿酬所得,则可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按分次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②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为一次,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9年度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9年度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奖金免征个人
所得税的通知
【法规类别】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发文字号】国税函[2010]37号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10.01.26
【实施日期】2010.01.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9年度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国税函[2010]37号2010年1月26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2009年度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为奖励长期奋战在工作环境恶劣、生活条件艰苦的地质工作一线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地质科技工作者,国土资源部根据《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章程》规定,经过专家初评、评奖委员会终评、社会公示,2009年共评出14位获奖者,每人奖金8万元人民币,奖金在北京发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关于国务院部、委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对2009年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获奖者个人所获奖
金(详见附件),免征个人所得税。
附件:
2009年度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获奖者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1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1修正)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发文字号:主席令第48号发布日期: 2011.06.30实施日期: 2011.09.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法律法规类别:税收法规,个人所得税【本法变迁史】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800910]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1993)[1993103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93修正)[19931031]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1999)[19990830]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99修正)[19990830]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05)[20051027]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05修正)[20051027]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07)[20070629]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07修正)[20070629]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07第二次修正)[20071229]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07第二次修正)[20071229]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11)[20110630]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1修正)[20110630]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根据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
十项其他所得要缴个人所得税

十项其他所得要缴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中,共有11项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其中第一到第十项所得有明确规定,如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但第十一项只笼统规定为“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是否可以这样认为,除了第一项到第十项外的所有所得,都应认定为“其他所得”?回答当然是否定的,因为,只有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所得项目,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那么,现在有多少所得项目已被认定为是要征税的“其他所得”?本文总结了目前规定的10项所得,供大家参考。
第一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奖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复函》(国税函发[1995]351号)规定,对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奖金,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其他所得应税项目,依20%的比例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第二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银行部门以超过国家利率支付给储户的揽储奖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字[1995]64号)规定,对银行部门以超过国家规定利率和保值贴补率支付给储户的揽储奖金,应按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三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分配的投资者收益和个人人寿保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8]546号)规定,对保险公司按投保金额,以银行同期储蓄存款利率支付给在保期内未出险的人寿保险保户的利息(或以其他名义支付的类似收入),按“其他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利息的保险公司代扣代缴。
第四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对于个人因任职单位缴纳有关保险费用而取得的无赔款优待收入,按照其他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第五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民从证券公司取得的回扣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9]627号)规定,对于股民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的此类回扣收入或交易手续费返还收入,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第二条第十一项“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函[2011]1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函[2011]10号](https://img.taocdn.com/s3/m/caf30b97cd22bcd126fff705cc17552707225e60.png)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1.01.05施行日期2011.01.05文号国税函[2011]10号主题类别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函[2011]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区)国家税务局:现对第三届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奖获奖项目完成人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为激发广大职工参与建设创新型企业和创新型国家的积极性,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华全国总工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开展了第三届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评选表彰活动。
目前,评奖活动已经结束,共计42项科研成果获奖,其中一等奖2项,对项目完成人各奖励人民币20万元;二等奖10项,对项目完成人各奖励人民币10万元;三等奖30项,对项目完成人各奖励人民币3万元。
上述获奖项目总计230万元的奖金由全国总工会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项有关省、部级科学技术奖金免税的规定,对第三届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奖获奖项目完成人的奖金(详见附件),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附件:第三届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获奖名单国家税务总局二○一一年一月五日附件:第三届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获奖名单一等奖(2项)成果名称:上海世博会“零排放”公交车用超级电容器及其关键零部件研制完成人:华黎杨恩东梁全顺陈晓林陈经坤苗小丽许检红龚正大衡建坡所在单位:上海奥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成果名称:FR3/FR5系列燃气轮机叶片制造技术质量攻关完成人:周黔刘建平XXX飞杨聪跃杨耀华所在单位:中航工业贵州新艺机械厂二等奖(10项)成果名称:通信基站设备安全运行智能型防护系统完成人:吴明田晓光李建亮所在单位:中国联通河北省长途通信传输局成果名称:马铃薯高产种植的方法完成人:王俊斗卢文明王静王立敏周海生所在单位:赤峰蒙森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成果名称:高光水性汽车漆完成人:刘成金所在单位:抚顺市富美涂料有限公司成果名称:人参生物复合菌肥成果的研究与应用完成人:孙玉良所在单位:吉林省靖宇县果丰公司成果名称:节能燃气技术及铝合金单元组合式浇注线设计应用完成人:孟庆长赵长宏齐铁军王凯王丙胜所在单位: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成果名称:城市排水节能与安全系列技术完成人:沈宁杨伟忠沈大忠孔利明李振宇张泉荣陈志伟王崇荣傅黎明袁秋桃黄文何敏龚磊胡盛梁茅璐云所在单位:上海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白龙港第二污水输送分公司成果名称:风力发电专用钢球完成人:汤国华王嵘沙小建何福艮朱兵李薛俊洪启梅沈达凯魏如春马林周勇所在单位:江苏力星钢球有限公司成果名称:多功能油料净化处理机完成人:张吉平常领所在单位:胜利石油管理局渤海钻井总公司成果名称:超低排放柴油机气道及模具开发完成人:陈金元周梁坚覃道业邓贤吕登红池昭就所在单位: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成果名称:毫微型麻花针连接器技术创新完成人:陈晓文匡秀娟所在单位: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三等奖(30项)成果名称:连铸机扇形段框架的高效加工技术完成人:卫建平娄宇王珂张洋李建春付鑫孔凡威所在单位:北京首钢机电有限公司机械厂成果名称:温拌沥青混合料应用技术研制完成人:董雨明柳浩杨丽英王建国李宝生李恩光黄颂昌王宝新王路松秦永春徐剑武昊翔王钎完宇培郭雪郝文起所在单位:北京市政路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成果名称:连轧管主传动电机的改进与提高完成人:郭嘉宏所在单位: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果名称:污水处理系统工程关键施工技术研究与应用完成人:郑青昌王彦彬侯永忠张瑞坡刘慧玲王景虎所在单位:河北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成果名称:以热代冷热轧产品生产工艺的开发与应用完成人:徐杰陈礼斌张辉王春峰马春红梁振威褚春光高华刘春雨韩旭光所在单位: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果名称:多线切割300-180微米改造完成人:韩伟高文宽陈乐王康王杰所在单位:英利集团有限公司成果名称:高炉布料设备的节能改造新技术完成人:田印福所在单位: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成果名称:适用涂覆带电设备之防污闪涂料制备方法及其防污闪涂料完成人:刘晓强刘慧洁王晓利王洪波所在单位:辽宁华隆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成果名称:车身表面激光优化工艺完成人:金涛所在单位: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成果名称:摇枕和侧架整体芯工艺研制完成人:郝施奇景丹孙宝军所在单位:齐齐哈尔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成果名称:一种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新方法完成人:张平王韵华所在单位:上海餐余垃圾处理技术有限公司成果名称:转炉副枪系统成套技术装备开发完成人:章文超周韬徐姬清俞文燕马立国魏玲隋立丽所在单位: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成果名称:高浓有机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完成人:陈茂林马楫林振锋顾宏钱为施国新所在单位:苏州苏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成果名称:大截面电缆打弯机完成人:陈德风王光明孙维路黄叔铭张行所在单位:江苏省电力公司南京供电公司成果名称:模糊控制型高效水帘式喷漆系统完成人:沈宏山董卫红张江华周云德徐志刚所在单位:南通贝思特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成果名称:煤矿采空区下薄煤层高精度三维地震勘探方法研究与应用完成人:高远赵伟XXX武张清华李红徐翀所在单位:安徽省煤田地质局物探测量队成果名称:活性炭有机废气高效吸附回收装置完成人:傅太平傅志森所在单位:泉州市天龙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成果名称:TG400-4无线列车调度通信系统完成人:洪清喜朱元林洪杰星郑荣杰陈建国李耀国所在单位:泉州市铁通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成果名称:“1+1”电力机车智能真空主断路器完成人:林忠许志宏陈庆燕邓衍裘蔡雷所在单位:福州机务段成果名称:电火花取丝锥专用机床完成人:王钦峰冯民堂所在单位: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果名称:MAX70接装机弹性圆柱销拆装工具的设计完成人:周继武闫鲁董淑艳王伟宋爱华孙增军所在单位:济南卷烟厂成果名称:系列普通热风阀技术改进完成人:田京卫喻水田漯云所在单位:世林(漯河)冶金设备有限公司成果名称:利用草本纸浆黑液生产混凝土高效减水剂完成人:黄波所在单位: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成果名称:一种车载式机动抽水喷灌机完成人:刘国成余永清所在单位:十堰市丹江口市农机局成果名称:64/110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干式Y型直通分支接头完成人:吕玉春黄铭昌曾恕金龙莉英王海鱼刘上金刘奇所在单位:广东吉熙安电缆附件有限公司成果名称:重庆电网输电线路防雷技术研制完成人:唐世宇白云庆吴高林印华魏长明王勇所在单位:重庆市电力公司成果名称:驼峰减速设备技术改造完成人:满开泉郭大立周永洪刘维俊张广勋李长青张萍所在单位:兰州铁路局兰州电务段成果名称:青海油田涩北气田采气生产技术完成人:许正祥孙凌云汪君臣陈得寿谢光辉张洪涛景连雨所在单位:青海油田天然气开发公司成果名称:一趟管柱挤注桥塞工艺技术研制完成人:骆向杰谢斌余杰张立义王俊皮晓龙张勇王存江朱万雨所在单位:新疆油田公司采油工艺研究院成果名称:9.2吨系列压力油田注汽锅炉研制完成人:郝卫国姜传方林森明王玉新周建平章敬贡军民李鹏王斌所在单位:新疆油田公司机械制造总公司——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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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年第6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1年度李四光
地质科学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公告
现将2011年度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为奖励长期奋战在工作环境恶劣、生活条件艰苦的地质工作第一线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地质科技工作者,国土资源部根据《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章程》,经过专家初评、评奖委员会终评和社会公示,2011年共评出15位获奖者,每人奖金10万元人民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项关于国务院部委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对2011年度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获奖者(详见附件)个人所获奖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同时,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要求,对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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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资源部和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基金会严格按照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章程和评奖办法,在以后年度评选出的上述奖项奖金收入,一律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直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无须报送审批;如果主办单位和评奖办法以后年度发生变化,主办单位应重新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核确认。
特此公告。
附件:2011年度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获奖者名单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11年12月13日印发校对:所得税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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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1年度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获奖者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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