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资委关于推进省属国有企业上市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资国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国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汇编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 ............................................................................................. - 1 - 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 5 -国资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1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 - 13 -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 - 26 - 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办法................................................................................................... - 36 - 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 - 42 - 中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 - 52 -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 57 - 关于规范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 ........................................................... - 66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的若干意见 ....................................................................................... - 69 - 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工作指引........................................................................................................... - 72 - 中华人民XX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 75 - 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 ............................................................................................... - 88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 98 - 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 107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 112 -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 123 -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 132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141 -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 - 150 -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 155 -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 - 158 - XX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161 -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国资发研究[2015]170号国资委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是新形势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因企施策推进改革的基本前提,对推动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具有重要作用。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上市工作的指导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上市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9.11•【字号】京国资发[2008]11号•【施行日期】2008.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上市工作的指导意见(京国资发〔2008〕11号)各企(事)业单位:近年来,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促进我市经济发展、调整和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然存在上市公司数量少、主业资产重复、盈利能力不强等问题。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北京市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京办发〔2007〕18号),加快推进优势企业和优质资产上市,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市属国有上市公司整体竞争力,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一)指导思想:落实国有经济“十一五”规划,调整和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推动国有企业上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加快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优化重组,提高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主要目标:力争到2010年末,形成主业清晰、治理完善、盈利能力强的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集群,整体或主业资产上市企业达到10家以上,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数量增加到60家,30%以上的市属国有经营性资产进入上市公司。
二、工作原则(一)要借助资本市场的价格发现机制,实现国有资本价值最大化。
(二)要发挥上市公司的治理优势,完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提高监管效率。
(三)要发挥资本市场的监管优势,提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质量。
(四)要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优势,提高上市公司竞争力和再融资效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李荣融、李伟同志在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李荣融、李伟同志在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1.06•【文号】国资发研究[2009]2号•【施行日期】2009.01.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李荣融、李伟同志在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国资发研究[200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2008年12月25日-26日,国资委在北京召开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
现将李荣融同志的讲话和李伟同志的总结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李荣融在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李伟在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二〇〇九年一月六日附:李荣融在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改革调整创新提高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在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李荣融(2008年12月25日)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2008年工作,分析形势,交流经验,研究安排2009年工作。
刚才,德江副总理作了重要讲话,对一年来的国资监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2009年的工作,对各级国资委引导国有企业落实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发挥骨干和表率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国有企业寄予的殷切期望,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任务艰巨。
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把德江副总理提出的要求,扎扎实实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
这次会议之前,我们委领导分别带队分片进行调研,了解各地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情况,听取大家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国务院国资委对国有资产管理问题的29个回复(妥存)

国务院国资委对国有资产管理问题的29个回复(妥存)【收藏】审计实务工具书(2023学习必备)国务院国资委 / 文;内审网 / 整编目录一、国有股质押是否需要国资委审批?二、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质押有关问题咨询三、关于担保业务政策咨询四、国有企业能否无偿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五、国有股东能否通过定向减资方式退出,是否需要进场?六、国有参股企业增资是否进行资产评估及备案?七、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八、国有股权作价出资给非国资企业是否需要进场交易?九、关于国有产权协议转让中审计的净资产值确定十、央企股权转让事宜咨询十一、央企二级公司,也是国有独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国有独资公司吗?十二、如何证明国有企业对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十三、国有实际控制企业的全资子公司是否适用于32号令十四、关于32号令、36号令法规的一些具体问题十五、关于75号文所述“直接股权关系”该如何理解的咨询十六、国有独资公司的下属三级全资子公司是否必须有职工董事十七、中央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试行)在合理董事会授权方面是如何规定?十八、中央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试行)对召开董事会会议有什么规定?十九、《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适用哪些情形?二十、国有资产无偿划转是否需要审计与评估?二十一、《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的效力问题二十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应当遵循哪些规定?二十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国有企业系统内部划转是否定义为无偿?二十四、央企集团下的子公司以0元对价将股权转让给母公司是否需要申报国资委批准?二十五、关于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政策咨询二十六、国有企业对外借款是如何规定的?二十七、关于国务院国资委营业执照起始日期的咨询二十八、咨询国有企业购买不动产的有关要求二十九、关于交易价款的分期付款安排需要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吗?担保篇一、国有股质押是否需要国资委审批?问:国有股东拟质押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时该如何备案?融资人除了在股权管理系统里提交相关资料外,是否还需要经国资委审批?答2020-11-04:根据《关于促进企业国有产权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14〕95号文)有关规定,国有股东质押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由国家出资企业依法办理,并通过国务院国资委产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取得《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备案表》,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国资委党委、国资委关于建立和完善中央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指导意见

国资委党委、国资委关于建立和完善中央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7.07.22•【文号】国资党委群工[2007]120号•【施行日期】2007.07.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会,国有资产监管正文国资委党委、国资委关于建立和完善中央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指导意见(国资党委群工[2007]120号)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中国特色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成功经验。
为了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建立和完善中央企业职代会制度,推进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促进中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中央企业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行职代会制度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
实行职代会制度,核心在于坚持党的领导。
国有企业党组织在企业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是职工依法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企业职代会必须坚持企业党委(党组)的领导,把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落到实处。
(二)坚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原则。
企业职代会必须以充分发扬民主、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平正义、维护团结稳定为宗旨,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企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推进和丰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和成果。
(三)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的原则。
企业职代会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企业改革发展中,要坚持全面落实、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效实现企业发展与职工发展的和谐统一,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努力实现企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工商管理论文:工商管理视角下物产中大集团员工持股计划的案例研究

工商管理论文:工商管理视角下物产中大集团员工持股计划的案例研究本文是一篇工商管理论文,本文在研究过程中,综合运用了文献查询法、案例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等三种方法,客观展现了物产中大集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方案、实施后的效应及启示,在实施效应中,通过对企业外部、内部环境分析及一些财务数据的对比分析,展现了员工持股计划在六个方面的实施效应。
总体研究结论如下:(1)在深化体制改革中,物产中大集团员工持股计划在保证国资委控股的基础上,引入员工持股团队,优化股权结构,降低国有资本的持股比例,使得员工持股计划持有7%股权的情况下,成为物产中大集团的第三大股东。
在公司发展的关键时期补充了现金流,提升了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较好稳定了公司核心人员和团队,有效推进了公司转型升级,企业的业务规模在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有明显的提升,作为全国国企改革的二十个样本之一,发挥了较好的示范作用,为其他国企提供一定的借鉴。
第1 章绪论1.1 研究背景及意义1.1.1 研究背景(1)员工持股是国有企业现阶段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需要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国有企业作为公有制经济的代表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体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国有企业经历了多次改革,尤其是近几年,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传统的改革方式已不能满足国有企业现阶段的发展需求。
长期以来,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了引领作用,如何处理好企业效率与社会公平间的关系,成为混合所有制改革必须解决的问题。
上世纪90 年代以来,全国各地都掀起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大潮,员工持股作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关键手段重要形式之一,开始正式迈入历史的舞台,最早实施员工持股的企业在上世纪80 年代,当时主要做法是引入外资、民间资本和剥离不良资产,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
截止2019年底,全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省份已经有20 多个,但推广实施的国有企业并不多,在员工持股计划探索实施的过程中,尚存在很多现实问题需要一一解决,也需要相关各方共同努力,在实践中不断改进。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PO实务:探寻审核关注要点_记录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PO实务:探寻审核关注要点》阅读札记目录一、内容概要 (2)二、IPO审核流程及关注要点 (2)2.1 IPO审核基本流程 (4)2.2 审核关注的主要方面 (5)2.2.1 行业地位与竞争优势 (6)2.2.2 产品与服务创新能力 (7)2.2.3 财务健康与盈利能力 (7)2.2.4 知识产权保护与合规性 (8)2.2.5 市场前景与增长潜力 (9)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PO案例分析 (9)3.1 案例一 (11)3.2 案例二 (12)四、审核要点深度解析 (13)4.1 行业地位与竞争优势 (15)4.1.1 如何评估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 (16)4.1.2 竞争优势的持续性与稳定性 (18)4.2 产品与服务创新能力 (19)4.2.1 创新的量化评估标准 (20)4.2.2 创新对公司发展的推动作用 (21)4.3 财务健康与盈利能力 (23)4.3.1 财务报表的透明度与可靠性 (24)4.3.2 盈利能力的稳定性和增长潜力 (26)4.4 知识产权保护与合规性 (27)4.4.1 知识产权的合法性与有效性 (28)4.4.2 合规性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29)4.5 市场前景与增长潜力 (31)4.5.1 行业发展趋势与市场容量预测 (32)4.5.2 公司在市场中的定位与发展策略 (34)五、总结与展望 (35)5.1 IPO实践经验总结 (36)5.2 对未来趋势的展望 (37)一、内容概要简要概述当前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及其在资本市场的表现,介绍IPO趋势和成功案例,引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PO实务的重要性。
详细阐述IPO审核的整个过程,包括企业前期准备、申报材料准备、中介机构作用等关键步骤,为后续的实务分析奠定基础。
重点介绍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PO审核过程中,监管机构关注的重点问题,如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合规性问题、技术创新能力等。
通过解析这些要点,揭示企业成功过会的核心要素。
国资委关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改指导意见

国资委关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改指导意见国资委关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改指导意见1. 引言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改是国资委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的重要举措。
为了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股改,国资委制定了本指导意见,旨在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改的程序和要求,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
2. 背景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有企业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国有企业在市场化的竞争环境下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
为了增强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国资委决定进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改。
3. 目标和原则3.1 目标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改的目标是提高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
3.2 原则股改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遵循市场化原则,尊重市场规律和股东权益,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坚持科学决策,依法合规进行股改,确保股改工作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加强内外部沟通,增强股改工作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4. 股改程序4.1 股改方案制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改方案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明确股改时间表、股改比例、股权流转方式等,确保股改工作的有序推进。
4.2 股权划转股权划转是股改的核心环节。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应根据股改方案,通过协商、拍卖等方式,将部分国有股权划转给非国有股东。
股权划转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4.3 股份流通股改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份将实现更加广泛的流通。
公司应加强与交易所和证券监管机构的沟通合作,确保股份交易的有序进行。
5. 股改成果的保障5.1 健全公司治理结构股改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应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履行,提升公司的决策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
5.2 推动企业转型升级股改不仅是一次权益的变迁,更是企业转型升级的机遇。
公司应抓住股改机遇,推动企业加快创新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
5.3 维护员工权益在股改过程中,应注重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公司应制定合理的员工持股计划,鼓励员工参与公司治理和发展,分享企业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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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国资委关于推进省属国有企业上市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更好地落实“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实现我省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特提出推进省属国有企业上市工作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方针,坚持“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战略,以创新推进创业、以强企支撑强省,重点培育和发展一批主业突出、业绩优良、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强、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明显示范和带动作用的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推进省属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升我省国有经济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总体目标。
充分利用境内外证券市场,积极培育和推荐优势企业到主板、创业板和境外上市融资。
通过五年的努力,力争新增10家左右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主要集中在“能源、交通、现代商贸物流、中高端化工、优特钢铁、建筑”六大优势产业板块和“金融服务、旅游”两大新兴产业培育板块,上市公司国有资产集中度争取达到省属企业总量的40%以上。
同时,积极选拔培育一批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主营突出、成长性好、股权结构合理的省属国有企业上市后备资源。
通过规范改制,到2012年,新增股份有限公司20家左右。
二、基本原则
培育和推进国有企业上市,要把握好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立足省级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实际。
从全省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实际出发,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重点,优先鼓励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符合全省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上市,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源配置,推进国有经济向关键领域和优势企业发展,提高国有经济的集中度和竞争力、带动力。
二是坚持有利于促进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
通过上市构筑企业新的资本运作平台,形成新的商业模式,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企业规范管理、自主创新、谋求发展的内在动力,促进企业做大做优做强,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三是坚持规范操作、分类指导。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按市场规则合理配置资源。
要立足企业实际,坚持规范操作,在条件成熟的基础上积极予以推进,切实保障国家、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具体途径和实施步骤
在具体途径上,一是积极扶持优质企业首发上市。
对已经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加大推动和扶持力度,鼓励其尽快进入辅导申请上市。
对基本面和成长性好,符合产业政策、主业突出、资产优良、股权结构合理的企业,要加强引导,鼓励其加快股份制公司改造,积极创造条件争取上市。
二是通过资产重组和资源优化配置借壳上市。
对于部分主业重叠或主业不突出的上市公司,可以通过资产置换的方式进行重组,腾出壳资源,注入新的主业,“腾笼换鸟”,借壳上市。
同时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异地收购合适壳资源实现上市。
三是依托现有上市公司实施增发。
对已拥有上市公司的省属企业集团公司,可以通过公开增发、定向增发等形式,将产业关联度高的资产或企业股权注入上市公司,促进上市公司做大做强,同时提高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力。
四是逐步推进企业整体上市。
对于整体资产质量较好、业绩优良、产权明晰的省属企业集团,通过规范的股份制公司改造和主辅分离后实现整体上市。
五是促进H股、B股回归。
争取在国家政策明确前提下,积极促进H股和B 股上市公司回归。
在实施步骤上,要通过实施三个一批战略,即“选拔培育一批、改制辅导一批、挂牌上市一批”,重点推动六大优势板块和两大新兴板块的优势企业分层次有序培育上市。
四、主要任务
1、加强企业上市的基础工作。
各省属企业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推进省属企业上市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自觉地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上来,统一到发展壮大我省国有经济的大局上来,通过推进企业上市,进一步推动我省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要根据省属企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要求,立足自身实际,积极开展调研,明确思路,及早研究制订本企业推进上市工作的具体目标、途径和措施。
要开展多种形式的上市基本知识和资本运作的培训,引导企业积极、规范、稳妥地推进上市工作。
2、积极培育上市后备资源。
围绕六大优势板块和两大新兴板块的建设,对发展前景好、资产质量优、市场竞争能力强的重点企业进行动态跟踪,排出一批上市后备资源名单,建立上市企业项目库,在进行规范的股份制改造基础上加以重点培育,以建立和完善上市后备资源的挖掘和培育机制。
当前要以即将推出的创业板为契机,重点培育和支持一批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好、商业模式新,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不断充实上市后备资源。
对已改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初步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切实加大扶持和服务力度,与证券监管部门和中
介机构搞好衔接,促使其尽快进入上市辅导期。
近五年内力争每年有3家企业进入上市辅导期,努力形成后备资源分层有序、梯度推进的格局。
3、扎实推进股份制公司改造。
股份有限公司的培育既是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客观要求,又是企业股票上市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通过规范的股份制公司改造,培育一批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拟上市公司群体,是一项十分关键而紧迫的任务。
各省属企业要结合实际,确定好改制主体,落实好改制方式,着力引导有条件的企业进行规范化的股份制改造,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强化内部管理、提高经营能力。
与此同时,要认真制定企业发展战略,选好上市题材,规划好上市步骤,确定好募集资金的投向。
4、加大企业资产重组力度。
支持和鼓励拟上市企业根据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的要求,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国内经济技术合作与竞争。
通过联合、兼并、收购、破产重组等途径,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促进优势资本和资源合理地向拟上市企业集中,进一步改善企业治理结构和股权结构,促进企业做大、做优、做强。
同时支持鼓励优势企业走出去,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参与其他多种所有制企业的资产重组和兼并收购,实现低成本扩张和规模化发展。
5、加强政策引导和扶持。
企业上市工作政策性强,规范化程度高,涉及面广,特别是当前处于证券市场逐步规范、国资监管体制日趋健全、国企改革不断深入的时期,我们更要从推进省属企业上市的实际需要出发,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研究、完善制度、规范操作,切实加强对企业上市的政策扶持。
尤其是对股份制公司改造、资产重组、主辅分离、股权激励、国有股权管理、上市公司收购等相关问题,要给予具体的指导和支持。
对拟上市公司的历史遗留问题,要积极争取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坚持依法依规、一事一议、一企一策,予以积极妥善解决,为推进省属国有企业上市工作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企业上市意见
主送:各省属企业。
抄送:省政府金融办、省证监局,各市国资委(办)。
委内分送:委领导,委各处室、委直属各单位。
省国资委办公室 2008年11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