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培养中的“双导师制”:实践及完善——以协同培养为中心
法律硕士“双导师”培养模式研究

法律硕士“双导师”培养模式研究摘要“双导师制”作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和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审慎提出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与培养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完善我国法律硕士的培养工作,意义重大。
本文主要运用文献分析法、调查法、比较法等研究方法,首先介绍我国法律硕士的发展进程以及现实中的问题,再分析双导师制度作为目前我国法律硕士培养突破口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并进一步对我国目前的双导师培养模式制度规范、校外导师奖惩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一些看法和建议。
关键词法律硕士学位教育双导师制一、法律硕士培养的现实困境二、双导师培养模式的域外借鉴与提出我国在创办法律硕士之初,就把目标放在国际上去寻求经验去借鉴,尤其是美国J.D教育,其目标也是将学生培养为为高层次、复合型、专业化法律人才。
美国的J.D教育在性质上属于职业教育,最突出的一个特征是强调职业技能的训练。
例如,在美国,84%的法学院为学生提供在校真实诊所式教育机会。
几乎所有的法学院都常规性的在平行辩护与庭审辩护之外提供模拟法庭课程;90%的法学院都提供规划与文书课程;78%法学院提供所有三项可替代性争端解决课程:可替代性争端解决、谈判与调解;96%的法学院对外部实习给予学分。
而我国,虽然各个培养单位在培养方案中都强调注重实践技能的训练,但大部分教学单位的教学课程与模式仍不能达到培养职业法律人的目标。
三、双导师培养模式在实际运行中的问题四、双导师培养模式的完善虽然在实践中双导师制的运行存在诸多不足,但是该制度的推行还是可以很好的解决我国法律硕士培养中的问题。
因此,我们应当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其进行完善:(一)立规矩以成方圆,明确双导师培养的制度规范无规矩不成方圆,完善双导师制,就应当细化相关制度规范。
首先,国家关于法律硕士的培养计划或方案中,应将培养单位推行双导师制规定为强制性条件,规定培养单位必须为一名法律硕士至少配备一名校外导师。
凡违反该项规定,则相应缩减其招生名额。
专硕双导师制度

专硕双导师制度近年来,随着社会对高等教育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中国的研究生教育也在不断改革创新。
专业硕士(简称专硕)研究生教育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双导师制度作为专硕教育的核心创新之一,在培养高质量人才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双导师制度的概念和内容双导师制度是指研究生在学术导师的基础上,增加企业导师或社会导师的引导和指导。
学术导师是负责研究生学术研究和学术指导的导师,而企业导师或社会导师则是在学术导师的指导下,负责指导研究生了解行业动态、提供实践经验和指导研究课题等。
通过双导师制度,实现学术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使研究生的培养更加贴近实际需求。
双导师制度包含以下几个要点:1. 导师协同培养:学术导师和企业导师(或社会导师)共同负责指导研究生的培养工作,协同配合、互相支持。
2. 学术指导:学术导师负责学术研究方向的引导,提供学术指导和学术交流。
3. 实践指导:企业导师(或社会导师)负责指导研究生参与实践活动,提供实践经验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
4. 课题研究:学术导师和企业导师(或社会导师)共同指导研究生的课题研究,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
二、双导师制度的意义双导师制度的实施对于专硕研究生的培养具有重要的意义:1. 增强实践能力:通过企业导师(或社会导师)的指导,研究生能够更好地了解行业实际工作,培养实践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 强化学术能力:学术导师负责学术指导和交流,帮助研究生提升学术研究水平,增强学术能力。
3. 提升就业竞争力:专硕研究生具备了学术导师和企业导师(或社会导师)的双重指导,使其在毕业后更具竞争力,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
4. 促进产学研结合:双导师制度的推行,有助于加强产学研合作,促进学校与企业等社会单位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三、双导师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尽管双导师制度对专硕研究生的培养具有诸多好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1. 导师配备不均衡:不同学校和不同专业对于双导师制度的推行程度不一,导致导师的配备存在不均衡现象,在指导工作上存在差异化。
“双导师制”人才培养体系构建的实践

相对集中的课堂授课方式,给学生讲
授专业理论知识,并布置学生校外实
践重点课题.完成基本的理论学习
后,学生开始进点实践.校外导师因
所带学生数不超过3人,所以比较容
易实现师徒制培训的目标.鉴于校内
导师和校外导师的职责是相互补充
的,因此双方的互动交流是保证实施
效果的核心.在进点实践的过程中,
在大二期间即为学生配备两位导
师——校内导师及校外导师.原则;
上,每个校内导师所带学生不超过10
人,主要负责课堂教学和专业基础知f
识指导;校外导师则以师徒形式通过
双向选择,自愿结对,校外导师指导
学生数不超过3人,其任务侧重于学1
生课堂外的专业能力培养,强化学生
职业道德,专业技能和协调沟通能力I
养体系构建的实践
一
定成绩,但总体上看,取得的成效}
还是初步和阶段性的,有待进一步探
索.本文以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会
展专业的”双导师制”为例,对构建能
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要,强化学生
职业生涯规划,学业指导与道德指导
同步的”双导师制”作进一步探索.
一
,”双导师制”模式的实践
(一)”双导师制”的内容
会展专业”双导师制”为期二年,j
制”作为新型人才培养体系,抓住了i
学生专业学习,德育和实训低效运行
的要害,从根本上杜绝了人才培养中
的”两张皮”现象,为促进学生全面发
展提供了平台,具有多方面的直接成f
效和深层意义.一是提高了学生的专
业素质和综合技能.在校外导师的指
导环节中,师徒制的育人模式在强化
多样化,灵活化教学的同时,还促进
了学习的良l生循环,有利于增强学生
“双导师制”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践与探索

“双导师制”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践与探索双导师制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践与探索一、引言近年来,随着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也在发生着积极的变化。
其中,“双导师制”作为一种新兴的人才培养模式,引起了广泛关注。
本文将以“双导师制”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践与探索为主题,从理论与实践的角度进行分析与讨论。
二、双导师制的理论基础1. 培养目标的多元化需求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才培养的需求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传统的单一导师制在培养学生专业技能的同时,往往忽视了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
而双导师制通过设置学术导师和生活导师,能够更好地满足学生多方面的需求。
2. 学习与生活的整合传统的单一导师模式往往将学术指导与生活引导视为两个独立的领域,导致学生在学习与生活之间难以做到平衡。
而双导师制通过将学术导师与生活导师融合在一起,能够更好地帮助学生整合学历与生活,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
三、双导师制的实践经验1. 双导师制的设立与管理为了确保双导师制的顺利实施,学校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首先,学校应该建立起科学、公正的双导师选聘机制,确保学术导师和生活导师具备相应的素质和经验。
其次,学校需要建立健全的双导师制管理体系,明确双导师的职责和权益,制定具体的培养计划和指导方案,定期组织评估和反馈。
2. 学术导师的作用与职责学术导师是双导师制中的重要角色,他们主要负责学生的学术指导和专业培养。
学术导师应该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够指导学生进行研究课题的选择和实施,推动学生在学术领域的发展。
此外,学术导师还应该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和综合素质的培养,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学术和生活指导。
3. 生活导师的作用与职责生活导师在双导师制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他们主要关注学生的生活和心理健康,为学生提供心理辅导和生活指导。
生活导师应该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和心理疏导能力,能够与学生建立起信任和亲和的关系。
同时,生活导师还应该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的培养,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社交活动。
“双导师制”在教师教育专业的联动培养机制研究

“双导师制”在教师教育专业的联动培养机制研究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教师教育的质量和效果成为教育界关注的焦点之一。
要提高教师教育专业的培养质量,联动培养机制是一个重要的研究方向。
“双导师制”是一种新的联动培养模式,其在教师教育专业的联动培养机制研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对“双导师制”在教师教育专业的联动培养机制进行研究,并探讨其意义和应用。
我们需要了解“双导师制”的含义。
所谓“双导师制”,就是在培养过程中设置两位导师,一位是学校专职教师,一位是实际工作中的优秀教师。
学校导师主要负责理论知识的教授和学术指导,而实际工作中的导师则主要负责实践教学的指导和支持。
通过双导师的协同合作,可以使教师教育专业的培养更加全面和实用。
“双导师制”在教师教育专业的联动培养机制中具有多方面的意义。
它能够提高教师教育专业的培养质量。
学校导师是专业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教学理论知识,可以为学生提供专业知识和理论指导。
而实际工作中的导师则具有实践教学经验,能够帮助学生将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通过双导师的协同合作,学生可以得到更全面和深入的培养。
“双导师制”可以促进学校和实际工作单位之间的紧密合作。
学校导师和实际工作中的导师是两个不同的身份,他们代表着学校和实际工作单位的利益和要求。
通过双导师的协同合作,可以促进学校和实际工作单位之间的密切合作,加强双方的交流和合作,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培养环境和资源。
“双导师制”还可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
在教师教育专业的培养过程中,学生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同时还需要培养自己的综合素质能力,如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等。
通过与学校导师和实际工作中的导师的交流和合作,学生可以更好地培养和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能力,为将来成为优秀教师打下坚实的基础。
“双导师制”在教师教育专业的联动培养机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它可以提高教师教育专业的培养质量,提高学生的实践教学能力,促进学校和实际工作单位的紧密合作,同时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
双导师实施方案

双导师实施方案双导师制度是指在研究生阶段,学生由两名导师共同指导。
这一制度旨在为学生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指导,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下面将介绍双导师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
首先,双导师的选择应当充分考虑学生的研究方向和兴趣爱好。
一般来说,主导师应当是学生所在专业的专家,负责指导学生完成学位论文的研究工作。
而辅导师则可以是其他专业的教师或外单位的专家,负责提供不同领域的学术指导和建议。
这样可以确保学生在研究过程中能够得到全面的指导和帮助。
其次,双导师之间应当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
主导师和辅导师应当定期进行交流,就学生的研究进展、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讨论和协调。
双导师之间的密切合作可以有效避免学生在研究过程中出现方向偏差或者工作重复的情况,提高研究效率。
另外,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双导师管理制度。
明确双导师的权责和分工,规范双导师的指导行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学校可以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和规定,明确双导师的指导时间、指导内容和指导方式,建立健全双导师考核评价机制,对双导师的指导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确保双导师制度的有效实施。
最后,学校和学生应当共同重视双导师制度的落实。
学校可以通过举办双导师制度的宣传推广活动,提高学生和教师对双导师制度的认识和理解,鼓励更多的学生和教师参与到双导师制度中来。
同时,学生也应当积极主动地与双导师进行沟通交流,充分利用双导师的资源和优势,努力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
总之,双导师制度的实施对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和学生应当共同努力,积极落实双导师制度,为学生的学术成长和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支持。
双导师培养措施

双导师培养措施摘要双导师制是指在学术导师制的基础上,为学生提供两位导师共同指导的一种培养模式。
本文将探讨双导师制在高等教育中的重要性,介绍双导师制的实施方法以及其带来的好处和挑战。
引言学术导师在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传统的学术导师制下,导师的时间和精力往往有限,难以兼顾每一位学生的需求。
为了更好地满足学生的培养需求,一些高等教育机构探索引入双导师制,为学生提供双重指导和支持。
双导师制在提升学生培养质量和效果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
双导师制的实施方法双导师制的实施方法因不同的机构和学科领域而异,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学术导师制在双导师制中,学术导师仍然是学生的主要导师。
学术导师负责学生的学术指导、课题选择、研究计划制定等方面的工作。
2. 职业导师制职业导师是指在实际工作岗位上有丰富经验的导师,他们可以为学生提供实践指导、职业发展建议、实习机会等方面的支持。
3. 导师团队为了更好地实施双导师制,一些学校建立导师团队,由学术导师和职业导师组成。
导师团队可以共同制定学生的培养计划,协同工作,提供更全面的支持。
双导师制带来的好处双导师制在学生培养中有着许多好处,以下是其中几点:1. 提供更全面的指导在双导师制下,学生可以获得来自不同专业领域的指导。
学术导师可以帮助学生深入研究学科知识,职业导师则可以帮助学生了解就业市场和职业发展方向。
学生可以通过双导师的指导获得更全面的知识和技能。
2. 拓宽学生视野由于双导师制涉及多个领域的导师,学生可以接触到不同的观点和思维方式,拓宽自己的学术视野。
这对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跨学科思维非常重要。
3. 加强学生与职业界的联系双导师制通过引入职业导师,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并适应职业市场的需求。
职业导师可以帮助学生制定职业发展规划,提供实践机会和实习经验,增强学生的职业能力。
双导师制面临的挑战双导师制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一些挑战,如下所示:1. 资源分配不均双导师制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机构需要合理分配资源,确保各个导师的工作负载适当。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双导师”制度自议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双导师”制度自议“双导师”制度是指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导师团队化培养,即聘请两名导师为研究生指导教师,共同负责研究生的学术指导、实践指导和职业规划等。
这一制度在国内大学已经得到广泛应用,其重要性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认可。
首先,双导师制度有利于学生的综合能力提升。
研究生的导师应该是学术和实践上的专家,但由于导师个体能力的局限性,可能会出现单个导师无法全面指导研究生的问题。
而有了双导师制度后,研究生可以被两名导师同时指导,一位导师负责研究生学术问题,另一位导师负责研究生实践问题,从而避免了因导师个体能力不足导致的指导不足的问题。
其次,双导师制度能够提供不同领域专业的交叉指导。
在双导师制度下,研究生能够得到来自不同领域专家的指导,这对于研究生学科交叉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
例如,当一名学生在进行跨学科研究时,可以找到两位导师,一位是该学生所在专业领域的专家,另一位导师则是其他领域的专家,这有助于学生获得更为全面、深入的指导和启示。
同时,这种跨学科的指导也可以为学生开拓更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
第三,双导师制度能够有效地提高导师的指导质量。
由于指导研究生的任务较重,单个导师只依靠自己的能力是很难完成所有的指导任务的。
而采用双导师制度后,双导师可以共同分担责任,相对于单个导师,可以对学生进行更为全面和深入的指导。
这样可以使导师在指导研究生时拥有更多的思路和资源,进而提高导师的指导能力和质量。
最后,双导师制度能够提供更为科学的评估体系。
双导师制度下,由于指导学生的导师团队成员数目较多,因此评估过程中可以采用相对较为客观、科学的评分体系。
这样可以避免评估过程中的主观性,使得评估结果更为准确、公正。
综上所述,双导师制度具有诸多优势,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双导师如何分工,如何避免双导师之间的博弈,如何保证研究生的学术独立性等问题都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讨,以更好地完善双导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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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专业 学位研究 生培养模 式改革 的意见 》 ,明确 官 、警官 或律 师作 为 实践 指导 教师 进行 联合 指
要求 “ 大力 推广 校 内外 双导 师制 ,以校 内导 师 导 的 一 种 培 养 机 制 。 ”[ 2 1 结 合 近 年 来 法 律 硕 士 指导 为主 ,重视 发挥校 外导师作 用” 。随着 “ 双 教 育 教 学 中 “ 双导 师 制 ” 的实 践 ,可 以看 出 , 导师 制 ”在 法律 硕 士专业 学位 研 究生 教育 教 学 “ 双导 师 制 ”是 一种 以培 养 高层 次 应 用 型 法律 中 的逐 步推广 ,其效果 日益 凸显 , “ 双导 师制 ” 人 才 为 导 向 ,以 培 养 学 生 法 律 职 业 能 力 为 重 由此成为法 律硕士培养 机制 的重要组 成 。 为, “ 双 导 师 制 ”是 一 种 “ 以校 内导 师 为 主 , 点 ,以校 内导 师与 校外 导 师 的协 同培养 为主要 师指导 法律 实 务相 结合 为教 学模 式 的法律 硕 士 关于 “ 双 导师 制 ” 内涵 的 界定 ,有 学 者认 路 径 ,以校 内导师 讲授 法学 理论 知识 与校 外导 以校 外 导 师 为 辅 ” 的导 师 制 度 ,“ 所谓 ‘ 双 导 培养机 制 。实施 “ 双导 师制 ” 的主要 目的在 于 师制 ’ ,顾 名 思 义 ,就是 为 一 名 法 律 硕 士研 究 为法 律 职 业 部 门培 养 具 有社 会 主义 法 治理 念 、
施, 首 先应 加 强校 内外 导师 的合 作 意识 , 其 次应 落实 导师 间 的定 期 沟通 联 系机 制 , 再 次应 建 立 有效 激 励机 制 鼓励 导 师 间的 共 同指 导 , 最后 应健 全校 外导 师业 务 培训 机 制 , 完善 考核 标 准及 评 估机 制 , 以促进 法律 硕 士“ 双 导 师” 协 同培 养的
期改 革法 律硕 士教 育教 学结 构 的 内在要 求 ,是 育教学 的发 展趋 势 ,是创 新法 律硕 士培养 机 制 实 现法律 硕 士培养 目标 的应 实 之需 。
一
的 重 要 内容 。法 律 硕 士 教 育 教 学 中 的协 同 创
方面 , “ 双 导师 制 ”的实施 是 培养 法治 新 ,意在 通过 校 内导师 与校 外导 师 的双 向交流
— —
以协 同培养为 中心
戴 激 涛
( 广 东 财 经大 学 ,广 东 广 州 5 1 0 3 2 0 )
摘 要: 法律硕士专业 学位研 究生培养实施“ 双导师制 ” , 既是培养法治国家所需高层 次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客观 要 求, 也是落实协同创新实现高校 内涵式发展 的战略选择。通过对有关培养单位制定的“ 双导师制” 规范性 文件进行 分析 , 可 以发现 , 校 内外导师的协同培养是“ 双导师制” 运作 的核心 内容。从协 同培养视 角促进“ 双导师制” 的有效实
法制长廊
戴激涛
法律硕 士培养 中的“ 双导师制 ” : 实践及完善
双 导师 制 ” ,有 利 于加强 校 内导师 与校外 导 师 德 才 兼 备 、高 层 次 的 复 合 型 、实 务 型法 律 人 “
才 ,其 内蕴 的专 门性 和应用性 特 点契合 了新 时 的密切 合作 ,集 中体 现 了法律 硕士专 业学 位教
之 需
2 0 0 6年 8月 ,全 国法 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教 生 的教 学 与 培 养 工 作 的一 种 导 师 制 度 。 ”[ 1 1 也
育 指导 委员 会 在修 订后 的 《 法律 硕 士专 业学 位 有学 者将 学术 导 师和 实践 导师 的联 合指 导视 为 研究 生 指导 性 培养方 案》 中提 出 ,法 律 硕士 专 “ 双 导 师制 ” 的运作 核 心 。 “ 双导 师 制 ,是 指
收稿 日期 : 2 0 1 5 — 0 7 — 2 0 基金项 目:广东 财经 大学 2 0 1 4年 度学 位与 研究生 教育 改革 研究 “ 法律 硕士 专业 学位研 究生 双导 师协 同培养 机制研 究 ”
( 2 01 4 YB 0 8)
作者 简介 : 戴激涛 ( 1 9 7 9 一 ) , 女, 湖南 武冈人 , 法学博士 , 广东财 经大学法学 院副教授 , 主要 从事宪法 与行 政法研究 。 8 5
规 范化 、 制度化。
关键词 : 法律硕 士; 双导师制 ; 协 同培养
中 图分类 号 :D 9 0 — 0 5 文 献标 识 码 : A 文 章编 号 : 2 0 9 5 — 1 1 4 0 ( 2 0 1 5) 0 5 — 0 0 8 5 — 0 6
一
、
“ 双导 师 制”是 法律 硕 士 培养 的应 实 生 配 备 校 内 和 校 外 两 类 导 师 , 以校 内 导 师 为 主 ,以校 外 导师 为辅 ,共 同开 展并 完成 对研 究
业学 位研 究 生 培养应 “ 加 强 教学 与 实践 的联 系 在法 律硕 士专 业学 位研 究 生 的培养 过程 中 ,实
和交 流 ,聘请 法 律实 务部 门的专 家参 与研 究 生 行 为 每位研 究 生配 备 一名 学术 ( 理论 ) 型研究
的教学及培养工作 ” 。2 0 1 3年 1 1 月 ,教 育 部 生指 导教 师 和一名 在公 、检 、法 、司等实 践 部 和 人 力资 源社会 保 障部联 合 发布 《 关于 深入 推 门 工 作 的 、具 有 丰 富 实 践 经 验 的 法 官 、检 察
2 0 1 5年 1 0月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J o u na r l o f Hu n a n P o l i c e Ac a d e my
Oc t . 2 01 5
第2 7卷 第 5 期 源自V0 1 . 2 7 No . 5
法律 硕 士培 养 中的 “ 双导师制’ ’ :实践 及 完 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