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帮困保障基金章程【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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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基金资金管理制度

扶贫基金资金管理制度

扶贫基金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扶贫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基金使用效益,保障扶贫项目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扶贫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扶贫基金的管理遵循“依法、合规、廉洁、严谨”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和透明。

第四条扶贫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必须遵循科学、合理、公正、规范的原则,确保资金的最大效益。

第五条扶贫基金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银行账户和现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和有效性。

第六条对于扶贫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管理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七条扶贫基金应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进行专项账户管理,对资金进行专门核算和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第八条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资金运作流程,包括申请、审批、拨付、使用和结算,确保每一步都有严格的程序和规范的操作。

第九条资金使用应按照扶贫项目的具体规定进行,不得超出项目的范围和用途,不得挪用或私分资金。

第十条对于资金的拨付和使用,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批和监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十一条资金使用的结算必须按照相关的财务制度和规定进行,确保资金的使用情况真实、完整和准确。

第三章资金监督第十二条扶贫基金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对于资金使用情况,管理部门应做好相关的记录和档案工作,确保资金使用的真实和合法。

第十四条对于资金的使用情况,管理部门应开展定期的对账工作,确保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十五条对于资金使用的情况,管理部门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保障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第四章资金风险控制第十六条扶贫基金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风险控制机制,对资金使用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问题进行预判和防范。

第十七条对于资金使用中的风险,管理部门应做好相关的应急预案工作,随时做好应对措施。

第十八条对于资金使用中的风险,管理部门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通报,寻求相关的支持和帮助。

农村慈善公益基金会章程

农村慈善公益基金会章程

农村慈善公益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遵循法律法规,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农村慈善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

第二条基金会的名称为:农村慈善公益基金会。

第三条基金会的性质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四条基金会的宗旨是:关爱农村贫困人口,促进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基金会的任务和职责第五条基金会的任务是:1. 组织和参与农村慈善活动,帮助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生活问题。

2. 开展与农村发展和农民生活有关的社区服务。

3. 向农村贫困人口提供紧急救助和救灾等服务。

4. 进行农村公益项目的调查研究,推动农村社会发展。

第六条基金会的职责是:1. 筹集资金,用于农村慈善事业的发展。

2. 监督和评估基金会资金的使用情况。

3. 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促进农村慈善事业的合理发展。

4. 出资资助符合基金会宗旨的农村公益项目。

第三章基金会的组织结构第七条基金会设立董事会,负责决策和监督基金会的工作。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理事长、2名副理事长和4名董事。

第八条基金会设立监事会,负责监督基金会资金的使用情况。

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监事长和4名监事。

第九条基金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基金会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条基金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财务管理工作,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十一条基金会应及时编制、审核、公布年度财务报告,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章程自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任何组织或个人修改本章程,必须经过董事会的批准。

第十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农村慈善公益基金会所有。

第十四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农村慈善公益基金会日期: [填写日期]。

公司员工互助帮困基金会章程(试行)

公司员工互助帮困基金会章程(试行)

公司员工互助帮困基金会章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基金会的名称为“公司员工互助帮困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

第二条基金会的宗旨是为公司员工提供紧急救助和困难帮助,增进员工的福利和团队凝聚力,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

第三条基金会的运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采取民主决策、自愿参与的方式。

第四条基金会的业务范围包括募集捐款、发放救助资金、评估救助申请、开展员工关怀活动等。

第五条基金会是以员工自愿参与、自愿捐助的原则运作,任何人员不得强制参与和捐款。

第六条基金会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员工自愿捐赠,也可以接受国内外社会各界及影响力重大的企业、机构和个人的捐赠。

第七条基金会的资产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确保资金安全、流动和合理利用。

第八条基金会应定期向公司及所有员工公开财务报告和救助情况报告,接受监督。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九条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由公司领导和员工代表组成,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十条理事会成员由公司领导任命,员工代表由员工代表选举产生,理事会设主席团,主席由公司领导任命,副主席由员工代表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理事会主要负责制定基金会的发展战略、制定救助方针、决定捐赠额度和救助申请审核等重要事项。

第十二条理事会设立办公室,办公室主要负责日常事务和资金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基金会还可以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监事和监事助理组成,监事会主要负责监督基金会的运作、财务管理和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基金会可以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由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负责对基金会的工作进行指导和评估。

第十五条基金会可根据需要设立分支机构或工作小组,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第三章捐赠和救助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参与基金会捐赠是自愿的,可以按月、按年自愿扣款或一次性捐赠。

第十七条基金会设立捐款账户,接收员工捐款和外部捐赠,同时开展募捐活动。

第十八条基金会的救助申请由救助申请者填写救助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过评估后由理事会决定是否给予救助。

慈善基金会章程范文

慈善基金会章程范文

慈善基金会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1条基金会名称: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本基金会)。

第3条本基金会的宗旨是: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帮助贫困地区改善生活条件,促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第4条本基金会的组织形式是: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6条本基金会设有理事会、监事会和秘书处。

第7条理事会是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监事会是本基金会的监督机构,秘书处负责具体的日常运营管理。

第8条理事会由不少于5名、不多于15名理事组成,其中1名理事会主席、1名理事会副主席。

第9条理事会主席由理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任期为3年,可连选连任一届。

第10条监事会由不少于3名、不多于5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监事会主席、1名监事会副主席。

第11条监事会主席由监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任期为3年,可连选连任一届。

第12条秘书处负责基金会的日常工作,由秘书长带领工作人员组成。

第三章职权和责任第13条理事会的职责:(一)制定本基金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二)决定本基金会的项目和资助方向;(三)审议和批准本基金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四)选举和罢免理事会主席、副主席;(五)审议和决定基金会的重大事项。

第14条监事会的职责:(一)监督和检查本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二)审核和监督本基金会的项目执行情况;(三)提出对理事会的建议和意见;(四)监督和保障本基金会的活动合法、规范进行。

第15条秘书处的职责:(一)负责基金会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二)协助理事会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三)组织和管理基金会的项目实施和评估;(四)负责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和报告。

第四章财务管理(一)捐赠和赠款;(二)社会募捐;(三)财政拨款;(四)其他合法的收入。

第17条基金会的每年的财务预算由理事会制定,依法报送财政部门备案。

第18条基金会须委托专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核算和审计。

第19条基金会的财产和资金必须用于慈善事业,不得有其他任何非慈善目的。

慈善基金会章程

慈善基金会章程

__________________ 慈善基金会、、八章年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统筹组织和推动慈善事业,帮扶救助困难弱势群体,更好地履行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促进公司品牌形象的持续提升,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特设立本第二条本基金会的名称是“”。

第三条本基金会属于公司内部慈善组织。

第四条本基金会的宗旨是: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帮扶救助弱势群体,履行企业公民责任, 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法律法规,按受法律认可的有关部门业务指导和管理。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一)筹募善款。

建立、筹募和管理公司慈善基金;根据实际情况,向公司内部员工募集善款。

(二)赈灾救助。

开展救济赈灾工作;接收、管理通过本基金会募集的赈灾款物,并通过官方慈善组织开展救助活动。

(三)贫困救助。

组织公司内部和社会的救助活动,扶助弱势群体,开展救助资助工作。

(四)帮教助学。

向贫困大学生提供助学金、勤工俭学机会、课题研究经费等,资助优秀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

(五)公益助医。

通过多种方式救助贫困患者,开展健康教育等公益活动。

(六)协助政府开展对口扶贫、城乡共建活动。

(七)以慈善名义开展营销活动和品牌建设活动。

(八)本基金会认为有必要开展的其他公益慈善活动。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七条本基金会由七名理事组成理事会,具体为公司董事长、分管慈善基金工作的公司领导及董事会秘书处、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生产中心、财务部等部门负责人。

第八条公司董事长担任理事会理事长,全面主持基金会工作。

分管慈善基金工作的公司领导担任理事会副理事长,受理事长委托主持基金会日常工作。

第九条理事的权利和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的规定;(二)了解基金会的运行状况;(三)参与理事会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决议的表决;(四)对本基金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维护本基金会的合法权益;(六)为拓展慈善基金进行宣传、发动;(七)执行本基金会决议,完成本基金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慈善基金会章程模板

慈善基金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本基金会的组织结构和运作程序,明确基金会宗旨、业务范围、组织机构、资产管理及监督机制等。

第二条基金会名称:[基金会全称]英文名称:[基金会英文名称]第三条基金会住所:[基金会住所地址]第四条基金会宗旨:[基金会宗旨描述,如:弘扬慈善精神,关爱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等]第五条基金会业务范围:[基金会业务范围描述,如:开展扶贫济困、救助灾害、教育助医、环保公益等活动]第六条基金会为非营利性法人组织,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职责第七条基金会设理事会,理事会是基金会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基金会的发展战略、工作计划和重大决策。

第八条理事会由以下人员组成:1. 理事长:1名2. 副理事长:若干名3. 理事:若干名第九条理事会职责:1. 制定基金会章程、业务范围和年度工作计划;2. 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3. 决定基金会的重大事项;4. 审议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5. 决定基金会的解散和清算。

第十条基金会设监事会,监事会是基金会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基金会财务和业务活动的合规性。

第十一条监事会由以下人员组成:1. 监事长:1名2. 副监事长:若干名3. 监事:若干名第十二条监事会职责:1. 监督基金会财务状况,确保资金安全;2. 监督基金会业务活动的合规性;3. 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4. 审查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第三章资产管理第十三条基金会的资产包括:捐赠款物、政府资助、投资收益、社会捐赠等。

第十四条基金会的资产应当用于实现基金会宗旨和业务范围,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五条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第十六条基金会每年应当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并向理事会和监事会报告。

第四章章程修改与终止第十七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十八条基金会终止前,须进行清算,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制度037 扶贫帮困基金管理规定

制度037 扶贫帮困基金管理规定

XXXX单位扶贫帮困基金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帮助困难人员解决基本生活问题,管好、用好扶贫帮困资金,防范资金风险,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送温暖工程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和《XXXX 公司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扶贫帮困资金是指公司为关心困难人员生活,帮助解决生活困难而筹集设立的专项资金,用于困难人员大病就医、子女上学、基本生活困难补助等。

第四条扶贫帮困资金主要来源是上级及本企业拨入、工会经费投入、员工捐助等。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为确保扶贫帮困工作科学管理、规范运作,公司成立扶贫帮困领导小组,负责公司扶贫帮困资金的筹集、管理以及制订重大节日(指元旦春节及国庆中秋)帮扶、秋季助学帮扶、受灾帮扶方案等工作。

扶贫帮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总会计师成员:工会、人事处、财务处、审计处、维护稳定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维稳办)、离退休管理中心。

扶贫帮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会,负责扶贫帮困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工会常务副主席(兼)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召集领导小组成员研究各项集中帮扶具体实施措施,特殊帮扶意见等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处室和单位加强帮扶基础管理等日常工作。

(一)工会负责召集扶贫帮困领导小组会;牵头负责制定重大节日、秋季助学、受灾人员帮扶方案,提出资金预算,并向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汇报;牵头组织重大节日、秋季助学工作;负责合同化员工、员工遗属、集体和外埠企业受帮扶人员重大节日、秋季助学的审核确认和日常帮扶的检查备案;负责提供相关受帮扶困难人员注卡信息,生成银行代发盘;负责组织扶贫帮困资金管理委员会成员部门对帮扶工作检查及向上级汇报工作。

(二)维稳办负责本地全民有偿解除劳动合同困难人员(含有偿解除劳动合同退休后困难人员)重大节日、秋季助学审核确认、日常帮扶的检查备案、银行代发盘的生成、帮扶款发放检查工作。

帮扶基金管理制度

帮扶基金管理制度

帮扶基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对帮扶基金的管理,保障帮扶资金的合理使用,并有效推动扶贫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基金的来源帮扶基金的来源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赠、企业捐赠等。

其中,政府拨款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落实到位,社会捐赠和企业捐赠应当经过相关审核,并登记记录。

第三章基金的用途帮扶基金主要用于扶贫开发、助学帮困、医疗救助、灾后重建等公益事业。

具体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对贫困地区进行扶贫帮扶、对贫困家庭进行资助、对贫困学生进行奖助、对贫困地区进行医疗援助等。

第四章基金的管理1. 基金的接收:接收帮扶基金的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财务账户,将所接收到的帮扶基金进行专项管理。

2. 基金的支出:帮扶基金的支出应当经过审批程序,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支出的项目应当符合帮扶基金的使用规定。

3. 基金的监督:帮扶基金的管理应当建立监督机制,包括内部控制机制和外部审计机制。

对帮扶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并及时公布相关情况。

第五章基金的报告接收和管理帮扶基金的单位应当及时向捐赠方和社会公众公布基金的收支情况,包括资金余额、使用情况、项目进展等。

第六章基金的评估针对帮扶基金的使用情况和效果,应当对其进行定期评估,并及时调整管理措施,确保帮扶基金的有效使用和推动贫困地区的发展。

第七章法律责任对于违反基金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应当建立健全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加强对基金管理过程中的法律合规性监督。

第八章附则本管理制度经单位立项批准并公告施行。

对于本管理制度可能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应当及时修订完善,确保基金管理工作的持续进行和规范发展。

以上就是帮扶基金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促进帮扶工作的开展和贫困地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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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帮困保障基金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适应公司发展要求,履行“有贫必扶、有困必帮、有难必救、有求必应”、“绝不让一名职工家庭生活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绝不让一名职工子女因家庭生活困难而辍学失学、绝不让一名职工因生活困难而看不起病”的庄严承诺,依据沈阳铁路局党发[2003]44号文件《关于印发〈沈阳铁路局扶贫帮困保障基金章程〉的通知》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建立扶贫帮困保障基金,是在党政领导下,由工会管理,职工参与,以解决困难职工工作生活问题为宗旨,不断完善扶贫帮困长效机制,促进职工队伍稳定,公司发展稳定,推动公司改革发展的重要措施。

第三条扶贫帮困保障基金是救助困难职工的专项基金,实行专款专用。

基金包括:送温暖专用基金;扶贫助学专用基金;职工互助合作医疗补充保险专用基金;扶贫自救专用基金等。

第四条扶贫帮困保障基金救助的范围和对象。

救助的范围是:铁路全民、集体和劳务工。

救助的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因子女就学、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长病、重病、大病而造成家庭困难的特困职工;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或相当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因子女就学造成家庭困难的重困职工;家庭人均收入虽相当于或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因子女就学、职工、家属患病、意外灾害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一般困难职工。

第五条扶贫帮困保障基金,采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筹集,其主要来源是:(1)行政拨款;(2)工会资助;(3)社会团体和职工捐助;(4)“基金”利息及其它合法收入;(5)职工个人按本《章程》有关规定所缴纳的资金。

第六条扶贫帮困保障基金的基本用途是:依据国家和各级工会现行有关规定,对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困难职工给予基本生活所需费用的救济;对重困职工给予基本医疗之外的互助补充保险的救助;对特困职工子女给予入学基本学费的援助;对有脱贫能力及另谋职业职工给予临时贷款的扶助。

第七条成立公司以党政工主要领导和一定数量职工代表参加的扶贫帮困保障基金民主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

管委会办公室设在公司工会,负责日常工作。

第八条公司扶贫帮困保障基金管理委员会,设主任2人,副主任1人,委员若干人。

主任:公司党委书记、公司总经理
副主任:公司工会主席
委员:财务部部长、劳动人事部部长、工会干事、职工代表若干人
第九条公司管委会职责
1、领导职工扶贫帮困的各项工作;
2、研究、制定、调整职工扶贫帮困工作的有关政策,并向职工代表大会提出修改意见;
3、领导公司扶贫帮困办公室工作,指导分子公司扶贫帮困执行本办法;
4、负责补助争议裁定。

第十条公司扶贫帮困办公室设主任1人,成员若干人
主任:工会干事
成员:财务部部长、劳动人事部部长、负责工会财务的会计等。

第十一条公司扶贫帮困办公室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扶贫帮困保障基金实施章程》,落实公司职代会及公司管委会的有关决议和决定;
2、按规定办理本单位职工参加保障的一切手续。

3、认真做好本单位保障金的收缴、存储、补助。

4、抓好日常管理并建立台帐。

5、负责支付困难职工的保障补助待遇
第二章资金筹集与管理
第十二条扶贫帮困保障基金的筹集方式:
1、行政拨款:每年公司行政按人均50元拨款。

2、工会资助:大连铁道公司工会每年按人均12元资助。

3、行政拨款:按本《章程》规定标准,每年1月底前拨款三分之一,6月底前拨款三分之一,剩余的在9月底前全部拨款完毕。

4、工会资助:按大连铁道公司规定及时接受资助款。

第十三条行政拨款,职工个人按本《章程》有关规定捐助的资金以及大连铁道公司下拨的资金由公司扶贫帮困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批审各项专项基金的使用支出。

第十四条公司行政按人均每年拨款的资金,工会按人均数额资助的资金,要写进行政与工会签订的《集体合同》。

行政第一管理者,要认真执行《集体合同》,并将执行情况纳入年终考核。

第三章送温暖专用基金
第十五条送温暖专用基金是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全民所有制在职职工的生活救济。

第十六条困难职工的补助标准,按连铁办发[2002]33号文和连铁公司工发[2002]18号文规定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要开展形式多样和经常性的送温暖活动,特别要做好“两季”(春、秋季)、“两节”(元旦、春节)期间的送温暖活动,让困难职工具备春秋两季换装的条件;让困难职工具备元旦、春节过节的条件。

第十八条送温暖专用基金应占扶贫帮困保障基金总额的15 %。

第四章职工互助合作医疗补充保险专用基金
第十九条职工互助合作医疗补充保险专用基金是为参保职工在发生大病、伤、残、亡等人身伤害时,享受国家基本医疗、企业医疗补充保险待遇之外所给予的一定数额的救助。

第二十条基金审批程序
职工患病发生医疗补助,其审批程序仍按连铁办发[2002]32号文件办理。

对在职的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劳动模范、高级(正高)科技人员患病所发生的医疗补助,由公司管委会上报大连公司管委会,由路局管委会审批。

第二十一条救助办法
1、对参加互助合作医疗补充保险的职工,各单位要依据连铁办发(2002)32号文件和连铁办发[2003]41号文件规定的救助标准,及时给予救助。

2、对参加互助合作医疗补充保险的特、重困职工,除按规定的救助标准给予及时救助外,还要按医疗费用支出额度,给予适当比例的补助。

第二十二条职工互助合作医疗补充保险专用基金应占扶贫帮困保障基金总额的60 %。

第五章扶贫助学专用基金
第二十三条扶贫助学专用基金是用于对特困、重困、一般困难和突发事件造成困难的职工子女基本学费的援助。

凡符合救助条件的全民在职困难职工的子女,从小学直至大学均予以资助。

第二十四条扶贫助学的援助标准
1、小学生每学年援助标准:特困400元;重困300元;一般困难200元;突发事件造成困难200元。

2、初中生每学年援助标准:特困600元;重困500元;一般困难400元;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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