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普通高中地理课程实施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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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选修Ⅰ课程实施指...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选修Ⅰ课程实施指...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选修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甘教基[2011]27号各市、州教育局,有关办学单位:现将《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选修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1.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选修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2. 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选修I课程开设指导表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附件1: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选修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普通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教育部教基[2003]6号)以及《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甘教基[2010]41号)等文件精神,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选修Ⅰ课程的指导与管理,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选修I课程开设与实施原则1.学生自主选课与教师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的选课自主权,努力创造条件,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选课意愿;同时,要加强对学生选课的指导,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身优势和学习能力,确保学生既能选修全省统一的限定选修模块,又能根据自身特点,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选修模块。

2.学校自主开设与全省统筹相结合的原则学校要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在保证开足、开齐全省限定选修课程模块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充分挖掘学校潜力,开设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选修课程,彰显办学特色。

二、选修Ⅰ课程的开设要求1.选修I课程开设的总体要求我省选修I课程模块分为限定选修模块(以下简称限选模块)和任意选修模块(以下简称任选模块)两种。

限选模块的内容既包括《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选修I课程开设指导表》中指定开设的具体课程模块,也包括其中所列出的选择开设的模块(专题)范围,供各学校自主选择开设。

对于限选模块中具体指定开设的课程模块,各校必须全部开设;限选模块中只给出模块开设范围的,各校应根据本校实际情况选择开设。

对于任选模块,各校应积极创造条件开设。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对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近期相关情况的通报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对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近期相关情况的通报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对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近期相关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0.07.29•【字号】甘课改办函[2010]5号•【施行日期】2010.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对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近期相关情况的通报(甘课改办函〔2010〕5号)各市(州)人民政府、教育局、有关单位:自3月16日省政府召开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启动大会以来,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准备工作紧锣密鼓、有序进行,各市州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调,从而保证了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顺利实施。

但是,近期有关市州在新课程方案审批备案、骨干教师培训等环节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严重影响到新课程实验的有效准备,现将有关工作情况通报如下:一、部分市州组织领导工作相对滞后(一)部分市州至今尚未上报课改工作方案审批备案。

省上明确要求各市州将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上报至省教育厅审批备案,截至目前,嘉峪关、庆阳两市仍未以市政府名义上报方案。

(二)部分市州尚未成立课改办。

省上要求各市州成立市课改办并报省课改办备案。

截止目前,白银、武威、嘉峪关、平凉、兰州、定西、酒泉、临夏、金昌等9市州成立了市课改办并已报省课改办备案,其中平凉市抽调专职人员5名组成课改办工作人员。

天水、陇南、张掖、庆阳、甘南等5市州仍未成立市课改办,也未上报备案。

近期工作实践证明,凡成立课改办的市州上报各种信息及开展工作较为迅速有效,未成立课改办或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的市州工作互相推诿扯皮现象严重,基教和教研部门形不成合力,严重影响了工作效率。

金昌市教育局在我办文件下发要求上报相关信息截止日期一周后,仍未将7所高中相关信息上报,影响正常工作开展。

二、部分市州师资培训工作组织监管不力(一)部分学校未派人参加“校长课程领导力建设”培训。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校本教研制度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校本教研制度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校本教研制度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0.07.15•【字号】甘教基[2010]71号•【施行日期】2010.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校本教研制度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甘教基[2010]71号)各市(州)教育局,有关高等师范学校,有关办学单位:为了加强对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制定了《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校本教研制度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问题或有好的改进建议,请及时反馈到省课改办。

二○一○年七月十五日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校本教研制度建设指导意见(试行)为深入贯彻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精神,落实《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提出的目标与要求,促进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校本教研的有效开展,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刻认识校本教研在新课程实施过程中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校本教研,通过建立与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相适应的以校为本的规范、务实、高效的教研制度,创设浓厚的教研氛围,开展有效的校本教研活动,创造性地实施新课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实现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规范性原则。

校本教研制度建设,要符合国家和省上有关文件精神,体现校本教研的基本要求,做到科学、规范、全面、有效。

(二)实效性原则。

校本教研制度建设,要立足于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发展,注重可操作性,明确责任,注重实效,使校本教研真正成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促进新课程科学有效实施、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选课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选课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选课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0.06.07•【字号】甘教基[2010]42号•【施行日期】2010.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选课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甘教基[2010]42号)各市(州)教育局,有关高等师范学校,有关办学单位:为了加强对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制定了《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选课指导意见(试行)》,现下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问题或有好的改进建议,请及时反馈到省课改办。

二〇一〇年六月七日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选课指导意见(试行)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及《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根据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选课指导工作要以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各科的课程标准(实验)为指导,建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选课制度和选课指导体系,以促进新课程实验的顺利进行。

选课指导要有助于避免学生选课的盲目性,有助于学生未来职业的选择和人生规划,有助于实现新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培养目标。

各普通高中要开设丰富多彩的、高质量的选修课程,帮助和指导学生根据自己的人生规划、兴趣和需要,形成符合个人特点的、合理的课程修习计划,以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以适应社会对多样化人才的需求,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的新型人才。

二、基本要求(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精神,密切结合新课程理论与本地的教育实际,指导普通高中选课制度的建设,做好选修课程开设的条件保障工作。

甘肃省普通高中地理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1)

甘肃省普通高中地理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1)

甘肃省普通高中地理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标准(实验)》和《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加强和改进高中地理学科教育教学工作,推进我省普通高中地理新课程的实施,结合我省实际,特提出甘肃省普通高中地理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甘肃省普通高中地理新课程实施,以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标准(实验)》为依据,以提高学生的地理素养为核心,从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学习出发,着眼于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转变,全面落实地理课程理念和课程目标,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弘扬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积极引导学生关注全球问题、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以及生活中的地理问题,形成学生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可持续发展观念,进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课程目标高中地理新课程的总体目标是要求学生初步掌握地理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获得地理基本技能,发展地理思维能力,初步掌握学习和探究地理问题的基本方法和技术手段;增强爱国主义情感,树立科学的人口观、资源观、环境观和可持续发展观念。

高中地理课程目标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进行表述,这三个维度在实施过程中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一)知识与技能1.获得地球和宇宙环境的基础知识;理解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地理环境的主要特征,以及自然地理环境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

2.了解人类活动对地理环境的影响,理解人文地理环境的形成和特点;认识可持续发展的意义及主要途径。

3.认识区域差异,了解区域可持续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和解决途径。

4.学会独立或合作进行地理观测、地理实验、地理调查;掌握阅读、分析、运用地理图表和地理数据的技能。

(二)过程与方法1.初步学会通过多种途径、运用多种手段收集地理信息,尝试运用所学的地理知识和技能对地理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并把地理信息运用于地理学习过程中。

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一、指导思想和原则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的指导思想是以国家的教育方针为指导,以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及其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以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为宗旨,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通过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转变,改变人才培养模式,努力满足每个学生终身发展的需要,为学生终身学习和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立足我省实际,努力构建具有我省特色、充满活力的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学体系。

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的基本原则是:(一)整体性原则。

全面实施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整体构建普通高中阶段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三层次的课程,整体设置和安排必修、选修课程,以满足学生毕业和进一步学习的基本需求。

(二)规范性原则。

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省政府《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规范课程设置及教学行为,遵循普通高中教育教学的客观规律和高中学生的成长特点,合理而有序地安排课程。

(三)多样性原则。

努力构建重基础、多样化的课程,保证学生的课程选择权。

努力促进普通高中学生在达到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学有所长,促进普通高中学校在协调发展的基础上办出特色。

(四)实效性原则。

鼓励学校创造性地实施国家课程,有效开发学校课程,努力提高课程建设、管理和实施水平。

充分考虑甘肃省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水平的差异,从甘肃省普通高中的整体水平和大多数普通高中的实际出发,保证所有普通高中(含民族地区实施“双语”教学的普通高中)均能够顺利推进课程改革工作并取得实效。

二、课程结构与设置(一)课程结构。

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

1.学习领域:普通高中课程设置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八个学习领域。

2.科目:每一学习领域由课程价值相近的若干科目组成。

八个学习领域共包括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等14个科目以及综合实践活动。

2023年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标准

2023年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标准

2023年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标准为了贯彻落实《全日制义务教育实施条例》,加强普通高中地理教育,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制定本课程标准。

未来普通高中地理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地理素养,提高学生地理分析和综合应用能力,促进学生具有地球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通过地理科学的视角去看待世界和生活中存在的问题。

一、课程总目标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旨在培养学生的地理思维和能力,让学生通过研究地理科学理论和地理实践活动来认识地球和人类的发展、了解自然环境与人类活动的相互关系,具有地球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从而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

二、课程重点和难点(一)课程重点1.地理科学基础知识的系统研究:学生应该掌握地理学科系统、整体、动态、综合和辩证的特点,在地理学基础上建立基本的、系统的、结构化的地理知识体系。

2.地球与人类的相互作用关系研究:学生应该了解自然环境与人类活动的相互作用关系,如全球气候变化、自然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城市化和工业化带来的生态问题等,从而增强其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意识。

(二)课程难点1.地理信息技术的应用:学生应学会利用地理信息系统、计算机遥感技术、地理定位和测量技术等现代地理科技手段,进行地理信息的分析处理、科学研究和环境保护等工作。

2.可持续发展和全球治理的认识:学生应该在地理教育中加强可持续发展和全球治理理念的教育,提高其全球视野和地球意识,增强对地球社会复杂性和多样性的理解。

三、课程要求(一)基本要求1.增强学生的地球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培养学生的可持续发展意识和环保观念。

2.开发学生地理思维和创新精神,提高学生的综合应用能力和分析能力。

3.培养学生的关于世界和自然的基本认识和认知能力。

4.加强学生地理实践与技术应用能力的培养,引导学生以地理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对地理现象和问题加以发掘和研究。

(二)具体要求1.课程内容应以学科内涵为主线,建立科学完备的地理教育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

2.利用创新型教学方式和教育科技手段,激发学生对地理学科的兴趣和好奇心。

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标准(2023年版)

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标准(2023年版)

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标准(2023年版)本标准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促进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和地理教学改革,推进高中阶段地理课程的有效实施而制定的。

一、基本要求1. 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以培养学生的地理思维和科学素养为基本目标。

2. 坚持生态文明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关注当代世界和国家命运与前途。

3. 坚持整体性、系统性、分析性和实践性的教学原则,重视理论联系实际。

4. 突出地理学科的基本观念、知识体系和方法论,培养学生跨越学科界限和应用地理学的能力。

二、课程内容1. 人地关系1.1 人口与城市1.2 农业与农村1.3 产业与能源1.4 交通与通讯1.5 旅游与社会生活2. 自然地理2.1 大气环境与气候2.2 水环境与水资源2.3 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环境2.4 地理智慧与地理信息技术3. 地理实践3.1 综合考察与实地考察3.2 组织研究与实证研究3.3 开展实践与服务活动三、教学要求1. 重视学生的积极参与,倡导和谐学风和科学态度。

2. 采用多样化、个性化、互动性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研究地理的兴趣和动力。

3. 坚持素质教育,培养高素质、全面发展、有创新精神的人才。

4. 重视评价机制,鼓励综合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自主研究。

四、教材建设1. 建立适应新课标和地理教学改革发展趋势的教材体系。

2. 积极探索现代信息技术与地理教学相结合的新模式,提高教材互动性和适应性。

3. 加强教材评估,推进素质教育。

五、教师发展1. 加强地理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和地理教学水平。

2. 加强教师培训和专业发展,提高地理教学质量和效果。

3. 倡导优秀地理教师的交流和合作,共同推进地理教学改革。

本标准的实施可以提高我国高中地理教育的整体水平和素质,培养符合当代社会要求和国家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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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普通高中地理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为贯彻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精神,落实《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和《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依据《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标准》)要求,结合我省普通高中地理教学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普通高中地理新课程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地理课程相衔接,是高中阶段学生学习地球科学知识、认识人类活动与地理环境的关系、进一步掌握地理学习和地理研究方法、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念的一门基础课程。

甘肃省普通高中地理新课程实施,以提高学生的地理素养为核心,从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学习出发,着眼于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转变,全面落实地理课程理念和课程目标,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弘扬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积极引导学生关注全球问题、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以及生活中的地理问题,形成学生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可持续发展观念,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课程目标普通高中地理新课程的总体目标是要求学生初步掌握地理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获得地理基本技能,发展地理思维能力,初步掌握学习和探究地理问题的基本方法和技术手段;增强爱国主义情感,树立科学的人口观、资源观、环境观和可持续发展观念。

高中地理课程目标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进行表述,这三个维度在实施过程中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一)知识与技能1.获得地球和宇宙环境的基础知识;理解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地理环境的主要特征,以及自然地理环境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

2.了解人类活动对地理环境的影响,理解人文地理环境的形成和特点;认识可持续发展的意义及主要途径。

3.认识区域差异,了解区域可持续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和解决途径。

4.学会独立或合作进行地理观测、地理实验、地理调查;掌握阅读、分析、运用地理图表和地理数据的技能。

(二)过程与方法1.初步学会通过多种途径、运用多种手段收集地理信息,尝试运用所学的地理知识和技能对地理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并把地理信息应用于地理学习过程中。

2.尝试从学习和生活中发现地理问题,提出探究方案,与他人合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3.运用适当的方法和手段,表达、交流、反思自己地理学习和探究的体会、见解和成果。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1.激发探究地理问题的兴趣和动机,养成求真、求实的科学态度,提高地理审美情趣。

2.关心我国的基本地理国情,关注我国环境与发展的现状与趋势,增强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情感。

3.了解全球的环境与发展问题,理解国际合作的价值,初步形成正确的全球意识。

4.增强对资源、环境的保护意识和法制意识,形成可持续发展观念,增强关心和爱护环境的社会责任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三、课程设置普通高中地理课程由必修课程(3个必修模块)与选修课程(7个选修模块)组成,是惟一兼跨“人文与社会”和“科学”两个学习领域的学科。

(一)课程设计。

高中地理课程和义务教育阶段地理课程是一个整体,两者之间既有分工又有密切联系。

义务教育阶段地理课程是“以区域地理为主,原则上不涉及较深层次的成因问题”,“地理课程内容分为四大部分:地球与地图、世界地理、中国地理、乡土地理”。

学习这些内容除了对于学生的现实生活以及终身发展有用之外,也为高中地理学习打下一定的基础。

高中地理新课程内容的设计以可持续发展为指导思想,以人地关系为主线,以当前人类面临的人口、资源、环境、发展等问题为重点,以现代科学技术方法为支撑,以培养国民现代文明素质为宗旨,全面体现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的和谐统一。

高中地理新课程“注重与实际相结合,要求学生在梳理、分析地理事实的基础上,逐步学会运用基本的地理原理探究地理过程、地理成因以及地理规律等”。

普通高中地理必修课程由“地理1”、“地理2”、“地理3”三个模块组成,涵盖了现代地理学的基本内容,体现了自然地理、人文地理和区域地理的联系与融合。

必修课程的设计注意其结构的相对完整和教学内容的新颖、充实,使课程具有较强的基础性和时代性。

普通高中地理选修课程由“宇宙与地球”、“海洋地理”、“旅游地理”、“城乡规划”、“自然灾害与防治”、“环境保护”、“地理信息技术应用”七个模块组成。

选修模块涉及地理学的理论、应用、技术各个层面,关注人们生产生活与地理密切相关的领域,突现地理学的学科特点与应用价值,以利于开阔学生的视野,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科学精神与人文素养。

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是相辅相成的统一体,共同构建一个完整的课程体系。

(二)课程内容1.必修课程(1)地理1。

本模块的主题是自然环境及其对人类活动的影响,包括宇宙中的地球、自然环境中的物质运动和能量交换、自然环境的整体性和差异性、自然环境对人类活动的影响等四部分,是经典的自然地理内容,是整个高中地理课程的理论基础,对于培养学生基本的地理视角、地理观念和地理方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本模块的学习要特别考虑三个方面,一要从公民的素质教育出发,不追求学科知识的系统性。

本模块知识内容的选择首先考虑的是公民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而不是学科,进而大大删减了传统的学科知识,因此要重视地理学习能力的培养,重视地理基本观念的形成,达到培养学生地理素养的目的。

二要为高中地理学习打下必要的知识基础。

本模块选取的基本原理、基本规律、基本过程,是整个高中地理课程学习的基础理论,必须给予充分重视。

三是采用案例学习的思路来安排课程内容。

本模块内容设计采用案例分析的方法,即从同类中选取隐含着本质性因素、基础性因素的内容作为案例,让学生能够透过案例窥一斑而见全豹,起到举一反三的作用。

(2)地理2。

本模块侧重人文地理,并且有针对性地选择了四个主题:人口、城市、生产活动以及人文地理基础理论——人地关系和可持续发展理论。

这些主题之间是有内在联系的,人口问题是一切人文地理学习内容的核心,城市的发展与人口发展、人类居住地形态和人口迁移都有直接关系。

产业活动,不论是工业、农业、商业,还是交通,也都与人类居住地有关,特别是与城市的发展有关。

人地关系与可持续发展的内容更综合了其他3个学习主题,同时也贯穿在这3个主题的学习之中。

但从教学角度看,四个主题之间并无严格的顺序关系,可作为并列关系处理。

(3)地理3。

本模块侧重区域地理,包括“区域地理环境与人类活动”、“区域可持续发展”和“地理信息技术的应用”三部分内容。

在“区域地理环境与人类活动”部分,不是讲述具体的某一区域的地理环境特征,而是从“区域”的含义,区域间自然环境、人类活动的差异,同一区域在不同发展阶段地理环境对人类生产和生活的影响,产业转移和资源跨区域调配对区域地理环境的影响等方面,概括区域地理研究的主要内容及研究方法。

“区域可持续发展”部分,选择了“环境与发展”、“流域开发”、“农业可持续发展”、“能源和矿产资源合理开发与区域可持续发展”和“经济发达地区工业化和城市化推进过程中产生的主要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等五个较为典型的案例,以说明不同区域在可持续发展道路上存在着不同的问题及应采取不同的对策和措施。

“地理信息技术的应用”部分,应用现代地理科学发展的前沿科学——地理信息科学“武装”地理课程,培养学生地理信息素养,是地理课程的重要目标之一。

2.选修课程选修课程由“宇宙与地球”、“海洋地理”、“旅游地理”、“城乡规划”、“自然灾害与防治”、“环境保护”、“地理信息技术应用”七个模块组成,内容涉及地理学的理论、应用、技术等层面,关注人们生产生活与地理密切相关的领域,突出体现了地理学的学科特点和应用价值。

部分选修模块的设置以目前中学地理教学实践为依据,以高中学生的兴趣爱好为出发点,目的是开阔学生的视野,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科学精神和人文素养。

选修课程的设置也给学生的学习提供了较大的选择空间。

(三)课程设置及说明1.课程设置普通高中地理课程设置表2.课程设置说明(1)必修课程。

必修课程“地理1”、“地理2”、“地理3”(每个模块各2学分、36学时),是学校必须开设,每个普通高中学生必须修习的课程。

必修模块共6学分,总授课时数不得少于108课时(含考试时间)。

在保证总授课时数基础上,应根据具体教学内容调整课时安排,如“地理1”为地理学科基础必备知识,为确保学生对基础内容的学习和掌握,课时安排上应适量增加。

“地理1”、“地理2”、“地理3”三个必修模块之间是递进关系,按“地理1—地理2—地理3”的顺序依次开设。

(2)选修课程。

选修课程由限选、任选两部分组成。

限选课程是学校必须开设,学生按要求必须选择学习的模块。

文科发展倾向的学生,必须要在“旅游地理”、“自然灾害与防治”、“环境保护”三个模块中,至少选择两个模块进行学习,并获得相应的学分。

理科发展倾向的学生,至少选学“自然灾害与防治”、“环境保护”两个模块中的一个模块,既获得了毕业必需的学分,又为继续深造奠定了基础。

任选课程是由各学校设置供学生自主选择的模块。

有志报考普通高校地学、环境、农林、水利、经济、管理、新闻、旅游、军事等专业的理科发展倾向的学生在任选模块中还要至少选修一个模块,因《标准》规定,所有报考上述专业的学生,至少修习2个选修模块,获得4学分,才满足继续深造的学分要求。

鉴于目前我省大多数学校开设“地理信息技术应用”模块的师资、设备等条件尚不具备,可暂缓开设。

但这一模块是课程标准“强调信息技术在地理学习中的应用”理念的具体体现,所以各市(州)应选择若干条件较好的学校,以课题研究为引导,以校本课程为载体,尝试有关“地理信息技术应用”内容的教学,为尽早开设这一模块积累经验。

地理课程相对来说不像数理化课程那样具有严格的递进性,所有的地理选修模块之间是平行并列关系,不需按顺序开设。

3.学校地理课程开设方案。

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我省高中地理教学实际情况,高中地理模块开设可采取:按学段安排课程或按学期安排课程两种开课模式。

按学段安排的课程方案,每周地理不少于4课时,一个学段完成一个模块的教学任务,一个学期完成两个模块的教学任务;按学期安排的课程方案,每周地理不少于2课时,一个学期完成一个模块的教学任务。

各学校应在保质保量完成必修课程教学任务的前提下,结合教学实际和学生不同发展方向的差异,对模块教学的顺序及其课时安排可作适当调整,并积极开发校本地理课程,最终形成学校地理课程开设方案和周密的授课计划。

具体可参考如下方案开设学校地理课程。

学校地理课程开设方案表各学校在制定学校地理课程开设方案时,文科发展倾向的学生不得在高中三年期间中断地理课程学习。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设属于选修Ⅱ的校本地理课程。

校本地理课程的实施采用模块教学的方式,各模块的学时和学分设置与国家课程必修、选修模块的规定相同,即每个模块36学时,2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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