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审核登记表
安徽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办法-

安徽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办法正文:---------------------------------------------------------------------------------------------------------------------------------------------------- 安徽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办法(安徽省民政厅2014年8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义务兵家庭的合法权益,激励适龄青年服兵役热情,规范优待金发放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本省批准入伍的义务兵家庭。
第三条优待金纳入当地政府的财政预算,由地方政府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第二章优待金发放标准第四条优待金实行城乡统一标准,按不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发放,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标准。
第五条征集到驻西藏部队的义务兵,优待金按当年规定的发放渠道和标准,增发1倍以上,其他高原条件兵可参照执行。
第六条提前退役的义务兵,按照其实际服役年限进行优待;高校在校生被批准入伍后,由批准入伍地按照当地义务兵优待金标准发放。
第七条义务兵服役期间立功受奖可增发优待金。
具体标准由各市、县(市、区)确定。
所需经费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解决。
第三章优待金发放程序第八条优待金发放工作由义务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原则上应于每年“八一”前发放。
优待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发放期为两年。
第九条每年全省征兵工作结束后,征兵部门应及时将当年征集情况书面送同级民政、财政部门。
每年6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将辖区内拟享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人员情况在所在村(居)委会张榜公示7天。
公示情况报县级民政部门。
县级民政部门将乡镇、街道公示后的情况与县级征兵办公室提供的征集情况进行核对,按照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本县(市、区)农民人均纯收入核定优待金标准,编制优待金发放花名册交同级财政部门复核。
内蒙古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

内蒙古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领导的相关规定,内蒙古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发放标准如下:
1. 内蒙古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每年每户5000元。
2. 受益对象包括已服役期满或提前退役的内蒙古籍义务兵及其配偶赡养的未成年子女。
3. 优待金主要用于资助该家庭子女接受教育、小额创业或就业等方面。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发放标准以当地有关文件为准,以上为一般性的标准,并不代表具体的发放情况。
请参考当地领导部门或相关单位的公告或通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通知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
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4.11.03
•【字号】南府办函〔2014〕86号
•【施行日期】2014.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优抚安置
正文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通
知
南府办函〔2014〕8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14年1月起,各县(市、区)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执行,具体标准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报市民政局备案后执行。
所需经费由县(市、区)财政解决。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3日。
河南义务兵优待金有关文件

河南义务兵优待金有关文件
【原创版】
目录
1.河南义务兵优待金的发放标准
2.河南义务兵优待金的发放方式
3.河南义务兵优待金的法律依据
4.河南义务兵优待金的注意事项
正文
河南义务兵优待金是指依法统筹的用于义务兵家属优抚对象优待的
经费,由其家人领取。
根据相关文件,河南义务兵优待金的发放标准分为农村和城镇两种,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照每户每年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计发,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按照每户每年不低于当地年最低工资标准计发。
在河南,义务兵优待金的发放方式是由当地人民政府统一发放。
具体金额会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当地政策有所不同,因此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了解具体金额。
河南义务兵优待金的法律依据是《河南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
该法规明确规定,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
优待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需要注意的是,义务兵优待金的发放对象是义务兵的家属,而不是义务兵本人。
另外,优待金的发放标准会根据当地经济水平的变化进行调整,因此每年的具体金额可能会有所不同。
第1页共1页。
义务兵优待金标准

义务兵优待金标准
在军队中,义务兵是一支非常重要的力量,他们为国家和人民付出了很多。
因此,对于他们的优待金标准也是非常重要的。
义务兵优待金是指国家为了表示对义务兵的关爱和尊重,给予他们的一定金钱或实物补贴。
那么,究竟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
首先,义务兵优待金标准应当与其服役时间和贡献相匹配。
对于服役时间较短、贡献较少的义务兵,可以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和奖励,以鼓励他们为国家的建设和安全做出更多的贡献。
而对于服役时间较长、表现突出的义务兵,则应当给予更多的优待金,以体现国家对他们的尊重和感激之情。
其次,义务兵优待金标准还应当考虑到他们的家庭情况。
许多义务兵在服役期
间会面临家庭的分离和经济压力,因此,国家可以通过提供家庭补贴、子女教育补助等方式,来帮助他们解决家庭问题,减轻他们的后顾之忧。
此外,义务兵优待金标准还应当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不同地区的经济
水平和生活成本是不同的,因此,国家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优待金标准,以保障义务兵的基本生活水平和福利待遇。
最后,义务兵优待金标准还应当与军队整体经费预算相协调。
军队的经费是有
限的,因此,在制定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到整体经费的可行性和合理性,确保不会给军队的建设和发展带来过大的负担。
总的来说,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的制定是一个复杂而严肃的问题,需要考虑到多
方面的因素。
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定,才能更好地体现国家对义务兵的关爱和尊重,激励更多的年轻人积极投身军队,为国家的繁荣和安全做出更多的贡献。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认真研究制定义务兵优待金标准,让更多的义务兵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回报。
杭州市民政局、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征兵办关于调整义务兵家庭年优待金标准的通知

杭州市民政局、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征兵办关于调整义务兵家庭年优待金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杭州市民政局,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2.07.03
•【字号】
•【施行日期】2012.07.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兵役制度
正文
杭州市民政局、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征兵办关于调整义务
兵家庭年优待金标准的通知
各区民政局、财政局、征兵办公室,杭州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财政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经济与社会发展局、财政局:
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军人抚恤优待的实施意见》(杭政〔2008〕10号)规定,义务兵家庭年优待金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统计指标为基础,结合当地城乡人口比例测算确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杭州市区义务兵家庭年优待金标准调整为19500元。
二、2012年度,进藏义务兵家庭年优待金和在部队立功授奖的义务兵一次性奖励金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军人抚恤优待的实施意见》(杭政〔2008〕10号)规定发放。
三、市区义务兵家庭的年优待金和奖励金仍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
萧山区、余杭区仍按原渠道列支。
各区接文后要抓紧落实,保证及时、准确、足额地把优待金发放到位。
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征兵办二○一二年七月三日。
内蒙古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

内蒙古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内蒙古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1. 引言内蒙古自治区近日颁布了新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这一举措旨在进一步关心关爱退役义务兵及其家庭,提高其社会福利待遇。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对内蒙古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进行全面评估,并探讨其背后的意义和影响。
2. 内蒙古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的基本情况内蒙古自治区在2019年颁布了《内蒙古自治区关心关爱退役义务兵及其家庭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发放标准。
根据最新标准,内蒙古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发放标准为:(1)优待金金额:符合条件的义务兵及其直系亲属每人每月可领取优待金人民币200元。
(2)受助范围:包括义务兵及其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
(3)发放方式:采取银行代发和邮局现金两种形式,根据相关政策确定具体的发放方式。
3. 对内蒙古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的评估从深度和广度两个维度对内蒙古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进行评估,可以得出以下几点:(1)深度评估内蒙古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体现了政府对退役义务兵及其家庭的福利关怀。
该优待金的发放标准相比以往有所提高,能够有效减轻义务兵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提高其生活品质。
然而,考虑到内蒙古自治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义务兵家庭的实际情况,是否存在进一步提高优待金金额的空间,值得进一步探讨和研究。
(2)广度评估内蒙古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的受助范围包括义务兵及其直系亲属,这一规定能够充分照顾到义务兵家庭的整体情况,保障了他们的共同利益。
然而,是否可以将受助范围扩大到更广泛的亲属范围,比如兄弟姐妹等,有待进一步讨论。
4. 内蒙古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的意义和影响内蒙古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的实施对于义务兵及其家庭具有重要的意义和积极的影响:(1)关心关爱义务兵:该优待金的发放标准体现了社会对义务兵的关心和关爱,激励了更多的年轻人积极参军,为国家的安全和稳定做出贡献。
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参照指标的通知

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参照指标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15.07.10
•【字号】
•【施行日期】2015.07.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优抚安置
正文
关于调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参照指标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
为做好新形势下义务兵家庭优待工作,保障义务兵家庭的合法权益,根据《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规定,现就调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参照指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1年,《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通知》(皖发[2011]24号)明确,义务兵服役期间,家庭优待金按不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发放。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的通知》(皖政办秘〔2012〕153号)精神,从2014年起我省统计部门不再发布“农民人均纯收入”指标。
为此,按照“城乡统一标准,确保待遇衔接”的原则,结合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指标数额,我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参照指标由农民人均纯收入调整为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指标,2015年暂按不低于本市、县(市、区)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消费
性支出标准的70%发放,以后年度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若2015年的发放标准低于上年的,按2014年标准发放。
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财政厅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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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服役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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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入伍时
户籍所在地
父亲姓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母亲姓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其他主要亲属及联系方式
家庭优待金发放银行及账户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人户名:(必须是父母或指定亲属):
开户银行地区:湖北省(区/市)市(地/州/盟)
本人签字
本人承诺上述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
新兵本人签名(按手印):年月日
批准入伍地
征兵办
审核意见
同志积极报名应征,经体检、政审合格,批准入伍,入伍批准书编号为:入伍通知书编号为:。
盖章年月日
批准入伍地
民政部门
意见
以上资料真实有效,同意按标准发放家庭优待金。
盖章年月日
备注
新兵本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户口本复印件、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大学在校(毕业)生需另外提供带网登编号的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复印件,大学新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征兵办留存备查,另一份由民政部门留存发放优待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