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经常性损益披露规定

合集下载

浅谈非经常性损益的概念界定与确认原则

浅谈非经常性损益的概念界定与确认原则

浅谈非经常性损益的概念界定与确认原则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企业正常运营活动无关的因素所发生的收入和支出。

换句话说,非经常性损益是企业在一段时间内发生的与其主营业务无关的、不具有持续性的收入和支出。

非经常性损益的确定涉及到概念的界定以及确认原则。

概念的界定旨在界定哪些项目可以被归类为非经常性损益,而确认原则则用于确定如何账务上确认这些项目。

对于概念的界定,目前还没有一种统一的标准。

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对于非经常性损益的界定会有不同的规定。

一般来说,非经常性损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非经常性收入:这是指与企业主营业务无关的、不具有持续性的收入。

比如,出售长期投资、售卖固定资产等产生的收入可以被认定为非经常性收入。

2.非经常性支出:这是指与企业主营业务无关的、不具有持续性的支出。

比如,公司进行一次性的调整、罚款、风险准备等支出可以被认定为非经常性支出。

3.营业外收支:除了企业主营业务以外的收入和支出,如投资收益、汇兑损益、税收调整等。

对于确认原则,一般来说有以下几个原则:1.实质重于形式:在确认非经常性损益时,要以实际事务的经济实质为准。

不应只根据法律形式来确认非经常性损益。

2.实现原则:非经常性收入应在实际发生和确认的时候计入损益。

非经常性支出应在实际发生的时候计入损益。

3.合理性原则:确认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要合理,不能低估或高估。

确认的金额应该基于可靠的证据,避免虚假记载。

4.信息披露原则:企业应当及时准确地披露非经常性损益的相关信息。

这样能够使投资者、债权人等相关方能够了解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

总之,非经常性损益的概念界定和确认原则对于企业的财务报告非常重要。

一个合理的概念界定和正确的确认原则能够使财务报告更真实、可靠,提高企业的透明度和信誉度。

因此,企业应该根据相关的准则和规定,合理界定和确认非经常性损益。

非经常性项目处理和披露

非经常性项目处理和披露

非经常性项目处理和披露在企业财务报告中,经常会出现一些与日常运营活动无关的非经常性项目,如处置资产、债务重组、重大诉讼等。

这些非经常性项目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在编制财务报告时,需要对这些项目进行处理和披露。

一、非经常性项目的处理非经常性项目主要包括非常规交易、重大资产处置、重大债务重组、重大诉讼及罚款等。

在处理这些项目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遵循以下原则:1. 识别非经常性项目:在编制财务报告时,需要识别和确认非经常性项目。

具体可参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以及监管机构的要求。

2. 分类处理:根据非经常性项目所涉及的内容和性质,将其纳入适当的资产、负债或利润科目进行处理。

例如,对于重大资产处置,应将其所涉及的资产减值准备、净损益、资本公积等相关科目进行调整。

3. 确定计量基准:对于非经常性项目的计量,应根据相关准则和规定进行确定。

一般情况下,可采用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减去成本、成本或可变现金额等计量基准。

4. 记录会计凭证:对于非经常性项目的处理,应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记录相应的会计凭证。

凭证中应明确列示非经常性项目的名称、金额、会计科目等信息,并附有必要的说明和解释。

5. 审核和审计:对于重大非经常性项目,应由独立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并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中需对非经常性项目进行审计意见和相关事项的说明。

二、非经常性项目的披露在编制财务报告中,对于非经常性项目,应按照相关准则和规定进行适当的披露。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披露要求:1. 披露原因和解释:对于非经常性项目的发生原因和相关解释,应在财务报告中进行适当的说明。

说明中可包括项目的性质、影响范围、经营影响、将来可能产生的风险等信息。

2. 披露金额和计量方法:应披露非经常性项目的金额和计量方法。

对于重大非经常性项目,应明确列示其金额、计量基准、计量依据等信息。

3. 披露财务指标调整:对于受到非经常性项目影响较大的财务指标,应对其进行相应调整,并在财务报告中加以披露。

会计经验:报告中的非经常性损益是什么

会计经验:报告中的非经常性损益是什么

报告中的非经常性损益是什么
非经常性损益是指公司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金额或发生频率,影响了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正常盈利能力的各项收入、支出。

证监会在《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营性损益》中特别指出,注册会计师应单独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予以充分关注,对公司在财务报告附注中所披露的非经营性损益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进行核实。

 公司在界定非经常性损益时,应遵循如下规定:
 1.非经常性损益是指公司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生产经营相关,但由于其性质、金额或发生频率,影响了真实、公允地评价公司当期经营成果和获利能力的各项收入、支出。

 2.非经常性损益应包括以下项目:
 (1)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导致的损益;
 (2)处理下属部门、被投资单位股权损益;
 (3)资产置换损益;
 (4)政策有效期短于3年,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以及其他政府补贴;。

会计的非经常性损益核算和财务报表

会计的非经常性损益核算和财务报表

会计的非经常性损益核算和财务报表一、引言在会计实务中,核算非经常性损益对于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至关重要。

本文将重点探讨会计的非经常性损益核算和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并提出一些应对策略。

二、非经常性损益的概念与分类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且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损益项目。

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可被分为以下几类:一次性收益、一次性费用、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以及其他非经常性损益。

三、非经常性损益的核算方法为了准确核算非经常性损益并反映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需要采取适当的核算方法。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核算方法:1. 需单独核算: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某些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需要单独核算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明确的披露,如一次性收益和一次性费用等。

2. 调整财务报表: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从常规经营损益中剔除,以确保财务报表反映出正常经营的实际情况。

3. 说明和注释:对于特殊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逐一解释其性质、原因和影响,并提供相关的信息和数据。

四、财务报表中的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在财务报表中,准确披露非经常性损益对于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一些建议的披露方式:1. 分类明确:财务报表中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应按照其性质进行分类明确,便于读者对企业经营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2. 披露充分:应提供足够的信息和数据,使读者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产生原因和影响有清晰的了解。

3. 突出提示:在财务报表中适当地突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便读者能够迅速识别和理解其重要性和影响。

五、应对策略和挑战核算和披露非经常性损益在实践中存在一些挑战和难点。

以下是一些应对策略:1. 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核算和披露非经常性损益的相关流程和制度,提高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遵循会计准则: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核算非经常性损益,并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一、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此前在首页部分显示#二、非经常性损益通常包括以下项目:(一)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二)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四)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五)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七)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八)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九)债务重组损益;(十)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十一)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十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十三)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十四)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十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十六)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十七)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十八)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十九)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二十)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二十一)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会计审计操作指南

非经常性损益会计审计操作指南

《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4年修订)》中有关问题的操作指南1.关于第1项第1项中规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长期资产产生的损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1)此处的“其他长期资产”并不是特指具体的报表项目,而是泛指除上列各项以外的其他各项长期资产,包括长期债权投资在内。

(2)长期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所获得的利息收益、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在被投资单位净损益中所占的份额、成本法下分得的股利都不是非经常性损益,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无论是借差还是贷差)也不是非经常性损益。

(3)上市公司处置作为战略性投资的股权投资,处置损益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处理。

2.关于第2、3项第2项中规定: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是非经常性损益;第3项中又规定各种形式的政府补贴均为非经常性损益,两者的区别按照下列口径掌握:符合税法规定的税收返还和减免虽然是一种特殊的政府补贴,但是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

应注意批准给予税收返还和减免的机关是否有合法的权限。

原文第3点的“政府补贴”应理解为财政补贴。

它与税收返还的主要区别是财政的拨款和列支渠道不同。

如果资金来源和程序不符合正常的税收返还的规定,则即使计算依据是实际缴纳的税款,也不能认定为税收返还。

在“规范问答第1号”本次修订后,在判断税收返还是否为非经常性损益时,仅仅考虑其合法性,不再考虑其有效年限是否短于3年。

凡是在实体和程序上均符合税法规定的税收返还,即使其有效年限短于3年,也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

一般而言,只有符合税法的明文规定,且由省级以上(含省级)税务机关审批的税收返还(包括即征即退、先征后返等)才能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

3.关于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第7、8、9项)(1)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数,除非系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均为正常损益。

包括因履行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对被担保人应收追偿款,如计提坏账准备,也应作为经常性损益。

论上市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披露(一)

论上市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披露(一)

论上市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披露(一)众所周知,中国的资本市场为玩家提供了一个大舞台。

拟发行上市公司为了达到发行新股融资的目的,上市公司为了保住配股、增发的资格,ST、PT类企业则为了保住稀缺的“壳”资源,粉饰报表、操纵利润成了玩家手中的利器,其中非经常性损益的调节成了常选的途径。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会计核算和披露,约束上市公司利用非经常性损益调节利润,完善资本市场配置稀缺资源的功能,从1997年开始,国家财政部、证监会相继发布了一系列规范,如关联方交易准则、非货币性交易准则、债务重组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以下简称《问答》第1号),等等。

但时至今日,上市公司的此类行为并未得到有效治理。

为此,今年初证监会又对《问答》第1号进行了某些修订,如对“非经常性损益”的内涵和外延再次予以界定。

但究竟应该如何合理界定和披露非经常性损益,仍值得探究。

对此,本文谈点认识和建议。

一、非经常性损益的披露目的关于会计目标的理论定位,目前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决策有用论”,二是“受托责任论”,三是“投资者保护论”。

在我国,“决策有用论”的目标导向越来越明显。

按照“决策有用论”,信息披露是为了满足上市公司的各利益相关者(包括:投资人与潜在投资人、债权人、企业员工及政府部门)进行决策的需要,要求所披露的信息必须与决策相关。

一般认为,会计信息的相关性由预测价值、反馈价值和及时性构成。

信息对决策所起的作用,就是增强决策者预测的能力,或者证实或者纠正他们早先的期望。

因此可以认为,为了使所披露的信息具有预测价值,满足各利益相关者的决策需要,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重点在于上市公司信息的结构调整。

而将损益区分为经常性损益与非经常性损益是信息的结构调整的重要领域。

我们为什么要关注非经常性损益?这是因为,能够反映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信息是收益及其组成,而收益结构的信息有助于利益相关者在进行决策时,提高对公司收益质量的关注。

非经常性损益管理制度

非经常性损益管理制度

非经常性损益管理制度一、引言非经常性损益管理制度(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Management System)是指企业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控制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从而提高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比性,采取的一系列管理政策和措施。

本文将从定义、必要性以及实施步骤三个方面进行论述,旨在深入探讨非经常性损益管理制度对企业的重要性和作用。

二、定义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企业正常经营活动无直接关联的收入或支出,通常是发生在企业经营周期中的非周期性或非重复性的项目。

这些项目可能是一次性的收入,如政府补贴、特别收入等,也可能是一次性的支出,如法律罚款、资产减值等。

非经常性损益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具有显著影响,因此,合理管理和披露非经常性损益,对企业正常运营和投资者决策具有重要意义。

三、必要性1. 提高财务报告的准确性:通过建立非经常性损益管理制度,企业能够较好地分辨和区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排除其对财务报告的干扰,从而提高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2. 提供决策参考依据:合理管理非经常性损益有助于企业管理层和投资者更好地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为管理层和投资者的决策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

3. 加强内部控制:建立非经常性损益管理制度能够促使企业加强内部控制,规范业务流程,减少运营风险,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益和健康度。

四、实施步骤1. 制定明确的管理政策:企业应建立明确的管理政策,规定和定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并明确其在财务报告中的处理原则。

2. 识别和记录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企业应设立专门的机构或岗位负责识别和记录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并做好相应的会计凭证和记录工作。

3. 审核和监控:企业应设立合理的审核和监控机制,确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

4. 披露和沟通:企业应及时、准确地披露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通过适当的沟通渠道向内外部利益相关方传达相关信息。

五、总结非经常性损益管理制度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加强内部控制、为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具有重要意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
2009-01-14 12:49:39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
为保证上市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和其他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我会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7修订)进行了修订,并改称“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现予公告。

上市公司自2008年12月1日起执行,在编制2008年度财务报告时应按照本公告要求披露非经常性损益。

拟上市公司自公告之日起执行。

二○○八年十月三十一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
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
一、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
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二、非经常性损益通常包括以下项目:
(一)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二)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四)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五)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七)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八)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九)债务重组损益;
(十)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十一)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十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十三)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十四)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十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十六)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十七)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十八)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十九)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二十)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二十一)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三、公司在编报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或发行证券的申报材料时,应对照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综合考虑相关损益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关联程度以及可持续性,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做出合理判断,并做出充分披露。

四、公司除应披露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外,还应当对重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内容增加必要的附注说明。

五、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本规定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当在附注中单独做出说明。

六、公司计算同非经常性损益相关的财务指标时,如涉及少数股东损益和所得税影响的,应当予以扣除。

七、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申请发行证券材料中的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或审核报告时,应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和附注说明予以充分关注,并对公司披露的非经常性损益及其说
明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合理性进行核实。

八、上市公司自2008年12月1日起执行,在编制2008年度财务报告时应按照本公告要求披露非经常性损益。

拟上市公司自公告之日起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