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工程法规】数字精华总结
2020年一建法规数字相关总结

2020年一建-法规-数字记忆1、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计算(国务院专利权主管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若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之日为申请日)。
发明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授予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2、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自核准之日起计算。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继续使用的应在期满前6个月的宽限期。
3、专利权的保护,侵犯行为的制止,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责令停止,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驳回;受理48h内作出裁决,特殊的可延长48h,裁定停止的,应当执行,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4、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时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界之日起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界满之日起(保证)5、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6、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内,一般包括一个试车考核期,安装工程一切险对考核期的保险责任一般不超过7、城市维护建设税:社区市7%,县城、镇5%,不在县城、镇1%。
教育附加费3%。
8、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抢险救灾也可不办理施工许可证。
9、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企业须在资质有效期界满3个月前,申办资质延续手续。
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企业,中方合营者出资总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10、到位资金规定:合同价,工期不足1年的,原则上不得少于50%;超过1年的,不得少于30%。
11、施工许可证具备9个条件,发证机关应当收到申请之日起15内发证;对于证明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告知补正内容;不符合条件的,15日内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12、(非常重要):《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的,自行废止。
一级建造师管理数字总结

一级建造师管理数字总结作为一级建造师,管理数字是我们职责的一部分。
数字管理是一项关键任务,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实施项目管理,并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为大家介绍一些数字管理的重要性,并提供一些建议,以便我们有效地管理数字。
首先,数字管理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项目的进展以及现场的情况。
通过收集和分析各种数据,我们可以及时掌握项目的状态,并迅速做出相应的决策。
例如,我们可以根据现场人员的实际劳动时间和材料消耗量,确定项目的进度和成本情况。
这样一来,我们就能够及时调整施工计划,并确保工期和质量的控制。
其次,数字管理还可以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帮助我们进行风险管理和决策分析。
在项目的不同阶段,我们都要面临各种潜在的风险和挑战。
通过数字管理,我们可以准确地评估风险的概率和影响,并制定相应的预防和应对措施。
此外,在做出重大决策时,我们可以依靠数据进行分析和比较,以保证决策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第三,数字管理还可以提高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在过去,我们可能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进行纸质文件的整理和归档,以及手工计算各种数据。
通过数字化管理,我们可以提高数据的处理速度和准确性,节约了时间和人力资源。
此外,数字化的数据还可以方便地进行共享和传递,加强了团队之间的合作和沟通。
那么,对于如何有效地管理数字,我有一些建议。
首先,我们应该建立一个完善的数字管理系统。
这个系统应该能够收集、存储和处理各种数据,并提供相应的分析和报告功能。
我们需要保证这个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以便我们能够随时随地访问和使用数据。
其次,我们应该加强对数字管理系统的培训和学习。
只有熟练掌握系统的使用方法,我们才能更好地利用数据做出决策。
我们可以邀请专业人士来进行培训,或者组织团队内部的培训课程。
此外,我们应该积极学习行业中的数字管理最新发展,保持与时俱进。
最后,我们应该注重数据的质量和准确性。
在数据录入和处理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保持细心和耐心,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110 个高频数字考点整理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110个高频数字考点整理一建法规试题总数100题,据233统计2021年法规数字考点考了18个知识点。
数字考点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无权代理未被代理人追认的,对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予以追认。
2、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
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
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
3、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4、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5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5、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7、保证期间,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都按6个月计算,起点都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8、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9、安装工程一切险对考核期的保险责任一般不超过3个月,若超过3个月,应另行加收保险费。
10、纳税人规定11、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认定:(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3)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
12、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13、施工许可证的颁发: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2022一建考试复习资料-【2022】一级建造师法规科目数字考点总结

2022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数字考点总结说明:★代表其重要程度。
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在公布后30日内报有关机关备案;宪法和法律不需要备案。
★★2.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
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
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
★★★3.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5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4.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可无数次地提出续申请,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应在到期前12个月内申请,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5.一般职务作品(工作任务但未用单位条件)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单位可以优先使用2年。
★6.著作权的保护期(关注50年即可)(1)作者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自然人的作品,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保护期,终生+死后50年;(3)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
★7.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期限,如果涉及到自然人,为自然人终身+死后50年;如果是单位,首次发表后的50年,开发完成50年内未发表,不再保护。
★★★8.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9.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60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
一建法规数字类集萃

一建《工程法规》数字汇总1.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30日内,依照《立法法》的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
2.耕地承包经营期限为30年。
3.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前6个月内的不丧失新颖性。
4.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5.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
6.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
7.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8.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9.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10.建设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12.发证机关认定有合理理由可以批准其延期开工,但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13.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14.对于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设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15.特级企业的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一级企业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二级企业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16.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需延续的应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申请延续手续。
一建-法规-数字、时间、归纳总结

201 7 年-法规-数字、时间、归纳总结便于记忆1、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 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国务院专利权主管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若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之日为申请日)。
发明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授予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P30.2、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 10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继续使用的应在期满前 12 个月申请续展注册。
在此期间未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与6个月的宽限期。
P303、专利权的保护,侵犯行为的制止,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责令停止,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驳回;受理48h 作出裁决,特殊的可延长48h,裁定停止的,应当执行,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P324、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时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界之日起 6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界满之日起 6个月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 P375、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20% P4 06、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一般包括一个试车考核期,安装工程一切险对考核期的保险责任一般不超过 3个月,若超过 3个月,应另行加收保险费。
P447、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 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 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抢险救灾也可不办理施工许可证。
P518、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 5年,企业须在资质有效期界满 3 个月前,申办资质延续手续。
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企业,中方合营者出资总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
P 63(下二)9、到位资金规定:合同价,工期不足1年的,原则上不得少于50%;超过1年的,不得少于30%。
P5610、施工许可证具备9个条件,发证机关应当收到申请之日起15发证;对于证明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者 5日一次告知补正容;不符合条件的,15日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精华一建法法规时间相关知识点总结

精华一建法法规时间相关知识点总结法律法规是一国社会管理的基石,它为社会秩序的形成和维护提供了保障。
在建筑行业,熟悉与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至关重要。
本文将概述建筑法法规的一些时间相关的知识点,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一领域。
一、用地法规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筑项目需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俗称“红本”,该证书规定了建筑物的规模、用途等。
2. 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人需持有土地使用证以合法使用土地,该证书按照规定的使用期限办理,超期需重新办理。
二、建筑工程管理法规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承包商在进行建筑工程施工前,需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该证明规定了允许进行施工的范围和期限。
2.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依法办理备案手续。
3. 现场施工管理:建筑工地需符合安全环保要求,配备安全设施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
4. 施工图审查:建筑工程施工前,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确保结构安全及符合法规要求。
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规1.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单位需依法组织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2.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单位需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接受监督机构的抽查。
3. 保修责任:建筑施工单位需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要求提供质量保证书。
四、建筑行业劳动法规1. 劳动合同:施工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工时等关系。
2. 劳动安全与卫生:施工单位需按照相关法规提供劳动保护设施及培训,保证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五、环境保护法规1. 建筑垃圾处理:建筑废弃物需经过合法的处理场所进行妥善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2. 空气污染控制:建筑工地需采取措施减少空气污染物的排放,如使用环保材料和设备。
3. 水污染防治:建筑工地需按照相关要求设置并维护好污水处理设施,防止水污染。
六、安全生产法规1. 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企业需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规定了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要求。
2024年一建法规数字知识点总结

2024年一建法规数字知识点总结一、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 法的形式的效力层级。
- 宪法至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法律效力等级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 新法优于旧法: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二、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1.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 依法成立。
-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其中,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是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如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特定行业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有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三、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1. 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 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 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包括:须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须本人存在过失;须相对人为善意。
四、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1.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
-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 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