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抵扣处理

合集下载

新会计准则下如何处理固定资产减值

新会计准则下如何处理固定资产减值
财 经 界 ・0 9・ 20 5
新会 计准则下如何处理 固定 资产 减值
广 州工 商 职业 技 术 学院 高玉 莲
l 摘要: 固定资 产的结构、 存在的 状况、 管理水平等直 接影响着企业的竞争力, 到企业 关系 l 发展。由于 企业经营环境的变 科学 化和 技术的 进步, 或者企业经营管理不 善等原因, 往往导 l 固 定资 产创造未来经 济利益的能力大大下 发生资 降, 产价值的 减值是必然的。 对于已 发生 经 l 资 值的减 产价 值如果不予 认, 确 必将导 致虚增资 产的价值。 章提出了 会计准则的 文 在新 规定
l 如何对固定资产减值作出处理。 l新 《 业 会 计 准 则 》 施 以后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8号— — 资 企 实 《 产减值》 与原 《 业 会 计 制 度 》 比 , 处理 企 业 固定 资产 的 减 值 企 相 在 问题 发 生 了明 显 的变 化 , 主要 体 现 在 以 下几 个 方 面 : 首 先 , 准 则 限 定 了资 产 包 括 单 项 资 产 和 资 产 组 . 定 资 产 新 规 组 是指 企 业 可 以认 定 的最 小 资 产 组 合 . 产 生 的现 金 流 人 应 当独 其 立 于其 他 资 产 或 资产 组 产 生 的现 金 流 人 。 其 次 , 入 了 总 部 资 产 的 概 念 , 部 资 产 是 企 业 集 团 和 事 业 引 总 部 的资 产 , 括 办公 楼 、 子 数 据处 理设 备 等 资 产 , 显 著 特 征 是 包 电 其 难 以脱 离 其 他 资产 或 资 产 组 产 生 独 立 的 现金 流 人 . 且 其 账 面 价 而
的资产减 值损 失。资产减值损失金 额应 当按照 以下顺 序进行分 摊 : 先 , 减 分 摊 至 资 产 组 中商 誉 的 账 面 价 值 ; 后 . 据 资 产 首 抵 然 根

新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抵扣处理

新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抵扣处理

新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抵扣处理根据新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抵扣处理主要涉及固定资产的确认、初始计量、使用寿命、重置计量和处置等方面。

本文将从这几个方面来详细探讨。

首先,新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确认。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经营活动而购买或自行建造并具备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以产生可计量的经济利益为目的的非货币性资产。

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要求,企业应当在购买或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后确认为固定资产。

与此同时,企业还需对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所支付的工程费、直接运输费和安装调试费等相关费用予以确认。

其次,新会计准则要求对固定资产进行初始计量。

企业在确认固定资产后,应当按照其实际支付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成本由购置或建造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支付额,以及为将固定资产投入预期的使用状态所耗费的直接相关成本共同构成。

这些直接相关成本包括了工程费、直接运输费和安装调试费等。

除此之外,还应将固定资产以外的相关资产或负债与固定资产的取得或建造直接相关的工程费、直接运输费和安装调试费等一并计入相关固定资产的成本。

第三,新会计准则对于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确定提出了相关要求。

企业在确认固定资产之后,需对其耐用年限、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等进行合理估计。

耐用年限是指固定资产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可能持续使用的年限。

使用寿命是指固定资产预期能够对企业产生经济利益的预计期限。

预计净残值率是指企业对于固定资产的净残值所做的合理估计。

这些参数的准确估计对于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重置计量以及固定资产处置的会计处理都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新会计准则对于固定资产的重置计量和处置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固定资产的重置计量是指在资产达到预期使用寿命或者出现其他扣除重大错误时,企业需要对固定资产进行新的计量。

重置计量金额应当是固定资产的重置成本,即原固定资产除去累计折旧以及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成本。

固定资产处置是指企业将固定资产进行出售、报废、损失或者以其他方式终止使用的行为。

固定资产抵扣

固定资产抵扣

固定资产抵扣1. 概述固定资产抵扣是指企业在购置固定资产时,按照一定的规定将其购置成本在一定时期内分摊到税前收入中,从而减少纳税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

固定资产抵扣的实施对于企业提高投资效益、加速资产更新换代具有积极作用,同时也有助于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2. 固定资产抵扣的适用范围固定资产抵扣适用于企业在购置对其生产经营具有重要作用、使用期限长且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时。

具体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2.1 机器设备企业购置的用于生产制造的机器设备可以适用固定资产抵扣政策。

这包括生产设备、加工设备、测试设备等。

2.2 运输工具企业购置的用于运输货物和人员的交通工具也可以适用固定资产抵扣政策。

例如货车、客车、船舶、飞机等。

2.3 物业设施企业购置的用于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的物业设施,如厂房、仓库、办公楼等,也可以适用固定资产抵扣政策。

2.4 无形资产除了有形固定资产,企业购置的无形资产也可以适用固定资产抵扣政策。

如专利权、商标权等。

3. 固定资产抵扣的计算方法固定资产抵扣的计算方法一般分为直线法和加速折旧法两种。

3.1 直线法直线法是指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将其购置成本按照相等金额的方式按年分摊到纳税前收入中。

计算公式如下:固定资产抵扣额 = 购置成本 / 固定资产使用年限3.2 加速折旧法加速折旧法是指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初期,将其购置成本按照较高的比例进行抵扣,逐年递减,后期再按照较低的比例进行抵扣。

计算公式如下:固定资产抵扣额 = 购置成本 × 折旧率4. 固定资产抵扣的纳税筹划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抵扣时,可以采取一些纳税筹划措施,以最大程度地享受固定资产抵扣政策,减少纳税额。

4.1 合理安排固定资产购置时间企业可以根据固定资产抵扣政策的具体规定,合理安排固定资产的购置时间。

例如,购置时间早于账期结束前,可以提前享受固定资产抵扣政策。

4.2 选择适用的计算方法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抵扣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用的计算方法。

浅谈新会计准则关于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若干变化

浅谈新会计准则关于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若干变化

财会研究
浅谈新会 计准则 关于 固定资产会 计处理 的 部 陈 小梅
 ̄ 27 i 1: 0 年 1 1日 0 月 我国开始施行新企业会计准则, 新准则与原有的准则相比发生了 很大的变化 , 其 中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固定资产》 号~ 不论是从体例上还是从 内容上都有很大的改进 , 本文比较详细的阐
述了 固定资产准则的变化, 希望对企业新准则的施行有所帮助。
关 键词 : 新会计准则 固定资产 变化
租 入 资 产 的 入 账 价 值 固定资产初始计量的变化 1新 准 则规 定 , . 固定 资 产 应 当按 照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 新 6企业 合 并 取 得 的 固定 资 产 。新 准则 规 定 , . 对企 业 合 并 取 准 则 为 防 止 企 业 操 纵 利润 。 出 了公 允价 值 的 概 念 , 规 定 了 提 并 得 的 固定 资 产 的计 量按 《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 企 0号一 企 业 合 并 》 不 同情 况 的 计量 依 据 :1 ()外 购 固定 资 产 的成 本 ,包 括 购买 价 准 则 来 确 定 .而 旧 准则 不 涉 及 企 业 合 并 中取 得 的 固定 资 产 的 款、 相关 税 费 、 固定 资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前 所 发 生 的可 初 始 计 量 。合 并 准 则对 固定 资 产 的计 量 采 用 了两 种 不 同 的方 使 归 属 于 该项 资产 的运 输 费 、 卸 费 、 装 费 和 专 业 人 员 服 务 费 法 : 装 安 同一 控 制 下 的企 业 合并 . 固定 资 产 按 照 合 并 日的 账 面 价 值 等 :2 自行 建 造 固定 资产 的成 本 , () 由建 造该 项 资 产 达 到 预定 可 计 量 ; 同一 控 制 下 的企 业 合 并 , 用 公 允 价值 计 量 。 非 采 使 用状 态前 所 发 生 的必 要 支 出 构 成 投 资 者 投 入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7借 款 费用 。新 准 则 规定 , 计 人 固 定 资产 成 本 的借 款 费 . 应 本 。 当按 照 投 资 合 同 或协 议 约 定 的价 值 确 定 , 合 同 或 协 议 用 , 照《 业 会计 准 则 第 1 应 但 按 企 7号一 借 款 费用 》 理 。由于新 准 则 处 约 定价 值 不公 允 的 除外 。另 外 , 准则 对 于 以一 笔 款项 购 人 多 扩大 了借 款费 用 可 以资 本 化 的 资产 范 围 , 项 规 定对 有 些 制造 新 这 实施 新 准则 将 会 提高 该 企 业 的业绩 。 项 没有 单独 标 价 的 固定 资 产 , 定 要按 照各 项 固 定 资产 公 允 价 业企 业 来说 是 有 利 的 , 规 值 比例 对 总成 本 进行 分 配 . 分别 确 定 各项 固定 资产 的成 本 。 二、 固定资产后续 计量的变化 1固 定 资产 折 旧 . 2新 准 则 对 企 业 采 用 赊 购 方 式 购 买 固 定 资 产 , 价 款 超 . 且 新 准 则 规 定 了 固定 资 产折 旧 的 计算 , 增 加 的 固定 资产 对 过 正 常信 用 条 件 延 期 支 付 情况 的处 理 进 行 了规 定 。 当 购买 的 固 定 资产 价 款 超 过 正 常 信 用 条 件延 期 支 付 , 具 有 融 资 性 质 , 开 始 计 提 折 旧 的时 间 未 作规 定 ,只规 定 固定 资 产应 当按 月计 则 并 旧 按 照 “ 质 重 于 形 式 ” 原 则 , 定 资 产 的入 账 价 值 应 考 虑 货 提 折 旧 , 根 据 用 途 计 人 相 关 资 产 的 成本 或者 当期 损 益 。 准 实 的 固 还 企 币 的时 间价 值 , 购 买 价 款 的 现 值 确 定 , 固定 资 产 的成 本 计 则 除上 述 规 定 外 , 规 定 , 业 在 实 际计 提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时 , 按 使 当月 增 加 的 固 定 资 产 , 月 不 提 折 旧 , 下 月 起 计 提 折 旧 ; 当 从 当 量更加客观 。 当月 仍 提 折 旧 , 下 月 起 停 止计 提折 旧 。 从 3新 准 则 增 加 了特 殊 行 业 弃 置 费 的会 计 处 理 。新 准 则 规 月 减 少 的 固定 资 产 , . 2计 量 原 则 的 调 整 . 定 “ 定资 产 预 计 的处 置 费 用 应 计 入 固定 资 产 的 成 本 , 提 折 固 计 新 准 则将 固定 资产 发 生 后 续 支 出 的确 认 原 则 与 初 始 确 认 旧 , 金 额 为 折 现 值 。” 一 规 定 要 求 特 殊 行 业 对 特 定 固定 资 其 这 产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时 . 预 计 弃 置 费 用 这 体 现 了 我 国对 企 业 社 固定 资 产 的原 则 标 准统 一 起 来 ,所 发 生 的 固定 资 产 后 续 支 出 要 会 责 任 的 重 视 , 相 关 行 业 的 固定 资产 计 量 更 加 准确 , 反 映 确认 为 固 定 资 产 需 要 满 足 两 个 条 件 :该 固定 资 产 包 含 的 经 济 使 所 该 当 的后 续 各 期 的 经 营成 果 也 更 切 合 实 际 .使 相 关 报 表 使 用 者 能 利 益 很 可 能流 人 企 业 ; 固 定 资 产 的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 然 . 种 变 化 更 多 的 是 文字 表述 方 面 的改 变 , 形 式 上 却 使 得 这 在 客 观 评 价企 业 业 绩 。 在 4对 投 资 者 投 入 固定 资 产 的 限 制 。旧准 则 规 定 , 资 者 投 新 准 则更 加 简 洁 , 会 计处 理方 面没 有 实 质 性 的改 变 。 . 投 3 后 续 支 出 的确 认 . 入 的 固 定资 产 , 投 资各 方确 认 的价 值 , 为 人 账 价 值 。 新 准 按 作 新 准 则 规 定 与 固定 资 产 有 关 的 后 续 支 出 ,符 合 上 述 确 认 则 表 述 为 : 资 者 投 入 的 固定 资产 成 本 . 当 按 照 投 资 合 同 或 投 应 协 议 约定 的价 值 确 定 , 合 同或 协 议 约 定 价 值 不 公 允 的除 外 。 条 件 的 , 当计 人 固定 资 产 成 本 ; 符 合 规 定 确 认 条 件 的 , 但 应 不 应 符 应 这 表 明 。 准 则 在 强 调 了 固 定 资 产 的公 允 性 . 现 了依 法 、 新 体 公 当在 发 生 时计 入 当期 损 益 。 合 后 续 支 出确 认 条 件 的 , 将 发 生 的 固定 资 产 后 续 支 出 计人 固定 资产 成本 的 ,应 当 终 止 确 认 平 、 正的原则。 公 5非 货 币性 资 产交 换 、 务 重 组 、 资 租 赁 取 得 的 固定 资 被 替 换 部 分 的账 面 价 值 。而 旧 准则 规 定 : 固定 资 产 有 关 的后 . 债 融 与 如果 使 可 能流 人 企 业 的 经 济 利 益 超 过 了原 先 的估 计 , 产。 由于 非 货 币 性 资产 交 换 、 务重 组 和 租 赁 j 项 新 准 则 和 旧 续 支 出 , 债 或 或 准则 相 比发 生 了较 大 变 化 .因 此相 关 固定 资产 的计 量 也 发 生 如 延 长 了 固定 资 产 的 使 用 寿命 , 者 产 品 质 量 实 质 性 提 高 ,

新会计准则下免、抵、退税会计处理(1)

新会计准则下免、抵、退税会计处理(1)

新会计准则下免、抵、退税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通知所述生产企业,是指独立核算,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定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并且具有实际生产能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自产货物继续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

生产企业出口自产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产品,实行免征消费税办法。

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1、具体计算方法与计算公式(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一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一上期留抵税额其中: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一出口货物退税率)一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和抵减额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计算的离岸价为准。

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实际离岸价的,企业必须按照实际离岸价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同时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核定。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如果当期没有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前述公式中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以及后面公式中的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就不用计算。

《财务会计》新准则下固定资产核算的变化

《财务会计》新准则下固定资产核算的变化

《财务会计》新准则下固定资产核算的变化自2024年1月1日起,《财务会计》的新准则(即《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固定资产》)开始正式实施。

新准则对于固定资产的核算和处理提出了一些重要变化。

本文将以1200字以上的篇幅,详细介绍这些变化。

首先,新准则要求企业按照实物计量原则对固定资产进行核算。

这意味着企业应该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存在和可观察性来确定其价值,而不是仅仅依靠会计估计。

企业需要对固定资产进行实地检查和评估,确保其真实价值与账面价值相符。

这一变化将提高固定资产的质量和准确性,减少虚高和虚低的可能性。

其次,新准则对于固定资产减值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

按照新准则,企业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以确保其价值不会低于其可收回金额(即使用该资产获取未来经济利益所能够产生的金额)。

如果固定资产发生减值,企业需要通过纳入利润表的减值损失来调整资产的账面价值,从而降低其净资产。

第三,新准则对于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提出了一些新的规定。

按照新准则,固定资产的成本应该包括所有与该资产有关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但排除任何可能在未来的会计期间中产生的收益。

此外,如果固定资产具有自身专用的经济利益,企业应当将其识别为单独的资产,并分别对其进行后续计量。

这一变化将提高固定资产计量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第四,新准则对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残值率提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

根据新准则,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可靠证据来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和残值率。

预计使用寿命是指固定资产在正常使用和维护情况下,企业所能够获取经济利益的预期期限。

残值率是指企业在使用固定资产结束后,仍能够以出售或处置该资产获取的金额。

这一变化将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五,新准则对于固定资产的报废和处置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

按照新准则,当固定资产达到预计使用寿命,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产生经济利益时,企业应当将其报废。

报废时,企业应当将该资产的账面价值从资产负债表中减除,并将相应的损失计入利润表。

新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处置

新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处置

新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处置
1.固定资产处置范围:根据新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对持有的
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出售、报废、报废损失准备转回收益、以及捐赠
等处理方式。

同时,还包括从经营租赁中实现固定资产所有权的转移。

2.处置出售固定资产: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处置出售固定资产需
要满足以下条件:处置原值已经向该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计提,计提的折
旧需要以实际使用年限作为计算依据;出售价格是公平的,即与市场价格
相近;根据持有的固定资产计提的应计还债款已经完成。

3.报废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发生报废的固
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需要计提报废损失准备,并在报废当期确认损失准备。

报废资产的计提标准主要包括:已经不能用于预期收益的固定资产;已经
到期的有限使用期限无形资产;持有生产资本各部分之一的无形资产;投
资性不动产的一部分。

4.固定资产处置转回收益:根据新会计准则,如果在前一期中计提了
报废准备,而在本期发现该资产转移而产生可回收收益的情况下,需将该
报废准备回收入当期损益。

5.捐赠固定资产:如果企业以捐赠的方式处置固定资产,需要按照公
允价值进行确认,并将该部分净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6.经营租赁和固定资产转移:根据新会计准则,当企业从经营租赁中
实现固定资产所有权的转移时,需要将租赁资产按正常购买进行账务处理,并在转移当期将租赁负债计入当期损益。

总之,新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处置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包括处置出售、报废、报废损失准备转回收益、捐赠等方式。

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处置时,需要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和合规。

新会计准则关于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几点变化

新会计准则关于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几点变化
摘 要 : 0 年 2月 1 2 6 0 5日财政部颁布 了包括 1 个基本 准则和 3 个具体 准则在 内的新会计准则体 系, 准则在 固定资产的确认 、 8 新 计量 、 核算 等方面发 生了较 大的 变化。 本文通 过新 1会计准则对 固定资产会 计处理 的比较 , 日 来分析新会计准则 下固定 资产会计处理的 变化 , 以期对 固定 资产的会计 处理进行更加准确的操作 。 关键词: 新会计准则 ; 固定资产 : 处理变化 20 年 2 1 06 月 5日财 政部颁 布 了包括 1 个 3固定资产价值的确认发生了变 化 基本 准则和 3 8个 具体 准则在 内 的新 会计 准 则 固定资产价 值的确认 ,可分为初始确认 和 体系 , 要求上市公司于 2 0 年 1 1日起 率 再 确认两个方 面。初始 确认 是指取得 固定 资产 并 07 月 先执行 , 中央国有企业于 20 年年 底之前 全面 时 入账价值 的确认 ;而再确认 则是 固定 资产取 08 执行 。新准则在 固定资 产的确认 、 计量 、 核算 等 得后对后续 支出 、 估价等的确认 问题 。这 里所 重 方面发生 了较大 的变化 。本文通过新 旧会计 准 说 的固定资产计 价 ,只是指 对固定资产初 始价 则对 固定资产会计 处理的 比较 ,来 分析新会 计 值 的确认 。固定资产原则上应 以原值计价 , 即以 准则下固定资产会 计处 理的变化 ,以期对 固定 取得 固定资产并 使固定 资产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 资产的会 计处理进行更加准确的操作。 态前所 发生 的一切合理 的 、必要的支 出作为固 处 收人 ” 目。按新 准则规定 , 科 固定资产盘盈应 作 为前 期 差错记 入“ 以前年度 损益调 整” 目。 科 而 旧准则是作为 当期损益 。之所 以新 准则将 固 定 资产 盘盈作 为前期差错进行会计 处理 , 因 是 为 固定 资产 出现 由于企业无法控 制的因素而造 成 盘盈 的可能性 极小甚至是 不可 能的 ,企业 出 现 了固定资产 的盘盈 必定是企业 以前会计期 间 少计 、 漏计 而产生 的 , 当作 为会计差错进行更 应 正处理 ,这样也 能在一定程度上 控制人 为的调 解利润 的可能性 。企业在盘盈固定资产时 , 首先 应确定 盘盈 固定 资产的原值 、累计 折旧和固定 资产净值 。根据确定的固定资产原值借记“ 固定 资产 ”贷记“ , 累计折 旧”将两者 的差额 贷记 “ , 以 前年度损益调整 ” 。其次再计算应纳 的所得税费 用, 记“ 借 以前年 度损 益调整 ” 目, 科 贷记“ 应交 税费~ 应 交所 得税” 。接着补提盈余公 积, 借记 “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 目, 科 贷记“ 盈余公积 ” 最 。 后调整利 润分配 , 记“ 借 以前年度损 益调 整”贷 , 记“ 利润分 配一 未分配利润 ” 举个例子 : 。 某企 业于 20 年 7 8日对企业全部 的固定资产进 07 月 行盘查 , 盘盈一 台 6 成新 的机器设备 , 该设备 同 类产 品市场价格 为 1 00 0元 ,企业所得税税 0 ,0 率为 3 %。 3 那么该企业 的有关会计处理为 : () : 1借 固定资产 10 0 0, 0 0 贷: 累计折 旧 4, 0 0 0 0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 ,0 00 0 () : 2 借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 0 9 0 8 贷: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 0 9 0 8 () : 3借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 2 ,0 0 贷: 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4 2 ,0 0 () : 4借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 0 61 8 贷: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 0 6 8 1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会计准则下增值税转型账务处理2008-11-11一、会计科目设置及其说明(1)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明细科目,并在该明细科目下增设“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转出”、“已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等专栏。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购入固定资产而支付的、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固定资产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因某些原因而不能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已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已抵扣的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

(2)企业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新增增值税额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专栏,该专栏用于记录企业以当年新增的增值税额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二、增值税转型会计处理举例(一)购进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企业国内采购的固定资产,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长期应付款”等科目。

购入固定资产发生的退货,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企业进口固定资产,按照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工程物资”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长期应付款”等科目。

为购进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按照可以抵扣的金额,借记“应交税费──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按照应计入固定资产、工程物资等价值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长期应付款”等科目。

例如,企业于2007年5月5日,购入一台生产用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2800000元,增值税额476000元,支付运输费200000元。

固定资产无需安装,且运费取得了增值税合法抵扣凭证,以上货款均以银行存款支付。

借:固定资产2986000应交税费──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490000贷:银行存款3476000注: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2800000+200000×93%=2986000(元);固定资产进项税额=476000+200000×7%=490000(元)。

(二)用于自制固定资产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会计处理企业购进用于自制固定资产的货物,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工程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工程物资”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长期应付款”等科目。

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企业购入作为存货核算的原材料等,如用于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则应按该部分存货的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原材料”等科目,对于与该部分原材料相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借记“应交税费──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企业接受用于自制固定资产的应税劳务,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的金额,借记“在建工程”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如,企业于2007年6月20日自建生产线,购入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2000000元,支付增值税340000,实际领用工程物资(含增值税)2106000元,剩余物资转为原材料。

领材料一批,实际成本300000元,所含的增值税为51000元,分配工程人员工资400000元,企业辅助生产车间为工程提供有关劳务支出50000元,外购劳务100000元,支付增值税17000元。

以上均取得了增值税合法抵扣凭证,货款以银行存款支付,工程于9月28日交付使用。

①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借:工程物资2000000应交税费──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340000贷:银行存款2340000②工程领用物资及剩余物资转为原材料借:在建工程1800000原材料2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0贷:工程物资2000000应交税费──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34000注:工程实际领用物资=1800000+1800000×17%=2106000(元),剩余物资转为原材料的进项税额200000×17%=34000(元)不能抵扣。

③工程领用原材料借:在建工程300000应交税费──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51000贷:原材料3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51000④分配工程人员工资借:在建工程400000贷:应付工资400000⑤分配辅助生产车间提供的劳务支出借:在建工程50000贷: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50000⑥支付外购劳务费用借:在建工程100000应交税费──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17000贷:银行存款117000⑦交付使用时借:固定资产2650000贷:在建工程265000(三)视同销售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纳税人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固定资产:(1)将自制或委托加工的固定资产专用于非应税项目;(2)将自制或委托加工的固定资产专用于免税项目;(3)将自制、委托加工或购进的固定资产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4)将自制、委托加工或购进的固定资产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5)将自制、委托加工的固定资产专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6)将自制、委托加工或购进的固定资产无偿赠送他人。

纳税人有上述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未作销售的,以视同销售固定资产的净值为销售额。

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时已按规定将增值税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的,如果相关固定资产专用于非应税项目,或专用于免税项目和专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以及将固定资产提供给未纳入《规定》适用范围的机构使用等,应将原已计入“应交税费──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的金额予以转出,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其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并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例如,企业于2007年7月1日购入机器设备一台,买价2000000元,增值税额340000元,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支付,设备无需安装,以上支出均取得增值税合法抵扣凭证。

2007年10月10日,企业将该机器设备通过当地红十字协会捐赠给受灾企业,该机器设备已提折旧200000元,捐出时支付清理费5000元。

①借:固定资产清理1800000累计折旧200000贷:固定资产2000000②借:固定资产清理311000贷:银行存款5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06000③借:固定资产清理340000贷:应交税费──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转出)340000④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2451000贷:固定资产清理2451000(四)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取得的销售收入依适用税率征税,并按下列方法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①如该项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已计入待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在增加固定资产销项税额的同时,等量减少待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余额并转入进项税额抵扣;如待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余额小于固定资产销项税额的,可将余额全部转入当期进项税额抵扣;②如该项固定资产未抵扣或未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应抵扣的进项税额:应抵扣使用过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应抵扣使用过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直接计入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

企业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该项固定资产原取得时,其增值税进项税额已计入“应交税费──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的,销售时计算确定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应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企业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该项固定资产原取得时,其增值税进项税额未计入“应交税费──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的,但按税法规定在销售时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借记“应交税费──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销售时计算确定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应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例如,企业于2007年7月10日转让5月购入的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1000000元,已提折旧50000元,该固定资产售价900000元,该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170000元已全部计入待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且未转出。

①借:固定资产清理950000累计折旧50000贷:固定资产1000000②借:银行存款900000贷:固定资产清理900000③借:固定资产清理153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53000④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53000贷:应交税费──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转出)153000(注:待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余额170000元>固定资产销项税额153000元,因此将等量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153000元转入进项税额抵扣。

)⑤借: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203000贷:固定资产清理203000(五)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的会计处理纳税人当年准予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超过当年新增增值税税额,当年没有新增增值税税额或新增增值税额不足抵扣的,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留待下年抵扣。

纳税人有欠交增值税的,应先抵减欠税。

当年新增增值税税额是指当年实现应交增值税超过上年度应交增值税部分。

为了保证年度内扣税的均衡性,采用逐期计算新增增值税税额,按月抵扣,年底清算的办法。

按照规定,将应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减未交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已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