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中违法的表现及相对人救济的途径
行政法各章习题(含参考答案)

第一编导论第一章行政法的基本理念一、填空题1、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_权利_____和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2、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_物_、行为和精神财富。
3、以行政法调整对性的范围为标准,对行政法进行分类,可分为一般行政法和__特别行政法______。
二、单选题1、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B)。
A.行政相对方是不可少的B.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C.必有一方是国家行政机关D.权利义务关系是平等的三、多选题1、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行政法律关系要素的变更,包括(ABD)。
A.主体变更B.客体变更C.形式变更D.内容变更四、简答1、简述行政法法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行政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
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填空题1、合法性原则主要解决行政合法与非法问题,合理性原则解决行政是否_适当____的问题。
二、单选题1.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共同构成(D )。
A. 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B.行政法的基本内容C. 行政处罚的原则 D.行政法治的原则三、简答题1、什么是行政法基本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全部行政法律规范之中的,是调整和决定行政主体全部行为的基本准则。
第二编主体论第三章行政主体一、填空题1、行政许可权的行使,应当以_相对方_申请为前提。
2、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____。
3、按照行政机关所辖的区域范围不同,可分为_中央_____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4、国务院各部、委和行、署在行政法上的职权主要有制定规章权和__本部门所辖事务的管理权____。
二、多选题1、我国行政机关的设置原则是(ABCD)。
A.适应需要原则B.精简原则C.高效率原则D.依法设置的原则2、垂直领导就是由于业务关系极为密切,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采取直接组织与指挥,权力高度集中。
如(AB)。
A.民航B.铁路C.国家科委D.国家体委三、简答题1、简述行政主体特征。
行政不作为的救济途径有哪些

行政不作为的救济途径有哪些行政不作为的法律救济途径包括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范围表面上看要大一些,两者的救济范围本质上并无差异。
热门城市:日喀则律师沭阳律师新郑市律师无极县律师德兴市律师宜都市律师平山县律师烟台律师义马市律师目前,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行政不作为现象逐渐增多,那么,行政不作为的救济也要相应而出。
▲行政不作为的救济途径都是具体有哪些呢?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行政不作为以及其救济途径的一些内容。
▲一、行政不作为的概念行政不作为是相对行政作为而言的。
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负有法定的作为义务,能够履行而没有履行,并且在程序上没有意思表示或有意思表示却没有实际履行的行为。
它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第一、行政不作为主体必须是负有法定作为义务的行政主体。
它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第二、行政主体必须负有法定作为义务。
它包括依职责产生的法定义务和依职权产生的法定义务。
第三、行政主体具有履行该法定义务的能力,但故意或过失不作为。
第四、行政主体在程序上没有意思表示或有意思表示却没有实际履行。
表现为行政主体消极地不做出或者没有完成一定的程序行为。
二、行政不作为的危害及主要救济方式▲二、行政不作为的危害1、行政不作为直接侵害了行政相对人、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由于行政不作为行为的隐蔽性,“行政不作为”现象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
有不少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抱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得过且过的思想混日子;有的游手好闲,不想主动开展工作;有的麻木不仁,不为服务对象着想;有的“有利则为,无利不为”等等,如此“不为”,意味着政府背离了公共权力机构的职能,这不仅直接侵害了行政相对人的利益,也影响了正常的行政管理活动秩序,造成了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
2、行政不作为不利于构建责任政府。
责任行政是现代行政法的基本理念,也是打造责任政府应当恪守的基本原则。
诚然积极作为的政府未必是责任政府,但不作为的政府则肯定不是责任政府,对于构建责任政府,维护政府形象,政府不作为的防范机制的构筑是关键。
行政法中的行政处罚程序与申诉途径

行政法中的行政处罚程序与申诉途径行政法是指以国家行政机关为主体,对社会主体进行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体系。
在行政管理中,行政处罚程序是一项重要的法律程序,而申诉途径则是行政相对人在行政处理中对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救济的途径。
本文将围绕行政处罚程序和申诉途径展开论述。
一、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处罚程序是指在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理时,行政机关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以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处罚程序主要包括以下环节:1. 立案审查:行政机关在接到相关举报或发现违法行为后,需要进行立案审查。
立案审查包括对举报事实的核实、证据的调查和取证等环节,确保对违法行为进行客观、全面的调查。
2. 处罚决定:在完成立案审查后,行政机关需要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进行评估和处罚处理。
处罚决定包括对违法事实的认定、罚款数额的确定和处罚种类的选择等。
3. 告知与听证:一般情况下,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需要将处罚决定通知行政相对人,并给予其陈述和申辩的机会。
在某些重大案件中,行政机关还需要进行听证,听取行政相对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意见和申辩。
4. 处罚执行: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后,需要对相关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执行。
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权利,确保处罚的执行不超过法定范围。
二、申诉途径在行政处理中,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满意时,有权利进行申诉,以寻求合法权益的保护。
申诉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层次:1. 行政复议:行政相对人可以直接向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机关在收到申请后,需要对申请进行复核,并重新评估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行政复议是一种便捷、高效的申诉途径,通常在相对较短时间内作出答复。
2. 行政诉讼:如果行政复议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行政相对人可以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一种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行政纠纷的途径。
行政法院将依法进行审理,判断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依法做出判决。
我国行政许可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国行政许可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国行政许可方面存在的问题许凯章案例:打工仔跑12趟办不成1张居住证“办居住证,实在太麻烦了。
”在广州工作超过10年的刘东明(化名)的这句话,道出了不少申请人的心声。
刘东明办证跑了12趟之后,只得放弃。
第一次,刘东明拿着照片和证件去冼村居委会办居住证。
工作人员告诉他要到指定地点拍数码照片才能办理,他只好花了25元去照相。
第二次,他上交了申请表格和照片等,工作人员又告诉他需要提供房东的居住证明且需要房东签名方可办理。
后来,他把居住证明和房东签名拿到手上,工作人员却告诉他,规定有变,还需要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明和单位负责人的签名。
可是,等他拿到了单位负责人的签名和工作证明,工作人员又索要未婚证,刘先生回去翻查发现,未婚证去年年底刚刚过了期。
“加上好几次工作人员不在,白跑了,我为了这个证来回12趟了,还是没能办下来。
”刘东名义形式行政权,但由于工作人员较少,工作能力较差,效率十分低下,居委会是否有足够能力很好地完成该项行政委托,使人难以信服。
二、行政许可处理期限过长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然而,在具体实行过程中,却是行政许可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任意甚至恶意拖延现象严重。
有的许可项目,当事人跑几趟都解决不了问题,有的可能在几天之内办完,有的可达几个月甚至一年以上。
居委会本应当在刘东明第一次来办理居住证时,就一次性告知他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可是,工作人员却在刘东明每一次来办理居住证时仅告诉一项他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证明,甚至多次不在(疑似渎职),致使相对人无法申请办理办理行政许可。
极大的浪费了行政相对人的时间和金钱,给当事人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对于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该居委会工作人员完全没有予以遵守。
行政机关的效率低下,带来的是整个社会成本的大大提高,以及社会资源的浪费,危害极大。
(行政管理)行政许可法释义

行政许可法释义颁布时间:2011-10-10来源:栏目:行政许可法释义关键词:行政许可法释义第一章第一章总则总则是对本法的立法宗旨、适用范围以及行政许可含义和原则的规定,是本法基本价值取向、总体思路的集中体现。
其基本内容统领其他章节,其精神贯穿本法始终。
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会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秋序,保泽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释义】本条是关于行政许可立法宗旨和立法依据的规定。
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是公共行政或者行政权力的使命。
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其权力来源于人民的授予。
因此,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行政权力必须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同时,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也是人民授权政府履行公共管理职责的根本原因。
行政机关只有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才能真正并且从根本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才能不辜负人民的期望、不失自己的职守。
需要明确,'公共利益'在本质上是非人格化的利益,其主体和所涉及的是非特定的多数人。
部门的利益、特定单位的利益往往都是以公共利益的面目出现,应予以警惕,尤其要注意从制度上防止以公共利益为名、谋一己私利之实。
'杜会秩序'亦称'公共秩序',是指维护社会公共生活所必需的秩序,包括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秩序、交通秩序、公共场所秩序、群众生活秩序等。
因此,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是一体两面。
行政机关只有有效实施行政管理,做到既不失责、又不越权,严格依法行政,才能从根本上把二者统一起来。
行政许可作为一项重要的行政权力,是行政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事务的一种事前控制手段,在我国行政管理中被广泛运用,对行政许可设定和实施的规范,必须通过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实施有效行政管理,实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与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的统一。
论对我国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与救济

法 治 国 、 设 社 会 主 义 法 治 国 家 . 国 家 建 设 的 基 本 方 建 是 略 面推 进 依 法 行 政 . 设 法 治 政 府 是 新 时 期 政 府 法 全 建 治 建 设 的 重 要 目标 。 进 依 法 行 政 、 设 法 治 政 府 , 推 建 就
为 ” 行 政 许 可 是 行 政 机 关 基 于 行 政 权 而 进 行 的 监 管 活
二 .我 国 行 政 机 关 实 施 行 政 许 可 的 监 督 与 救 济 途
径 及 存 在 的 主 要 问 题
随 着 我 国社 会 主 义 民 主 法 制 的 不 断 加 强 与 完 善 . 我 国 已形 成 了 中 国特 色 的 行 政 许 可 内外 监 督 与 救 济 体 系 目 前 我 国 行 政 机 关 实 施 行 政 许 可 的 监 督 救 济 途 径
员违 法 实施 行 政 许 可 和 滥 用权 力 ,保 护 公 民 、法 人 和 其他 经 济 组 织 的 合 法权 益 . 必 须 加 强 对 行 政 许 可 机 关 实施 许 可 活 动 的 监督 、制 约 与 救 济 。如 何 完善 行 政 机 关 实施 行政 许 可 的监 督 与 制 约机 制 . 为 相 对 人提 供 有 效 的 救 济 途 径 .是 近 年 来学 界 重 点 关 注的 问题 之 一 本 文对 我 国行 政 机 关 实 施行 政 许 可监 督救 济 的 现 实 意 义 、基 本 途 径 及 存 在 的 问题 、完 善
◇ 破与珏 种
融 * _ 。 t ^ %蕊 茸 . ∞ 档
纤
欢 治
冶
口 孙 洪 义
城管法律知识竞赛试题1

城管法律知识竞赛试题一, 推断题(下列说法中,你认为正确的,在答题单括号内标记A,错误的标记B。
)1,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报送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B)A, 正确B, 错误2, 被许可人以欺瞒, 贿赂等不正值手段取得行政许可且该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平安, 人身健康, 生命财产平安事项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赐予行政惩罚,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许可。
(B)A, 正确B, 错误3, 依据《行政惩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觉的,一律不再赐予行政惩罚。
(B)A, 正确B, 错误4,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可以赐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惩罚。
(B)A, 正确B, 错误5,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向人民法院举证的期限为10日以内。
(A)A, 正确B, 错误6, 国家赔偿法规定,对于受害人自己造成的损害,国家不担当赔偿责任。
(A)A, 正确B, 错误7, 在发生以暴力, 威胁, 羞辱等方式阻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状况下,公安机关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惩罚法》对行政相对人实施惩罚。
(A)A, 正确B, 错误8, 对沿街兜售物品违法行为人,城管执法机关可以直接处以罚款,情节严峻的,可以没收沿街兜售的物品。
(B)A, 正确B, 错误9, 在城市道路上停放的机动车辆应当保持车身整齐和外观良好。
对车身不整齐或者破损的,城管执法机关可直接处以100元以下罚款。
(B)A, 正确B, 错误10,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关闭, 拆除, 迁移环境卫生设施,但因建设等特殊缘由确需关闭, 拆除, 迁移的,建设单位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可以依据先拆后建, 有所改善的原则,建设新的环境卫生设施。
(B)A, 正确B, 错误11, 在城乡道路上运载垃圾, 泥土, 沙石, 水泥, 混泥土, 灰浆, 煤炭等易飘洒物和液体的机动车辆,应当实行外层覆盖或者密闭措施,不得泄漏遗撒和违规倾倒。
(A)A, 正确B, 错误12, 古树名木死亡后,管护责任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对该古树名木马上处理。
【论行政许可第三人诉讼】行政许可第三人赔偿案例

【论行政许可第三人诉讼】行政许可第三人赔偿案例论行政许可第三人诉讼行政许可作为国家进行行政管理的重要方式之一,必然同广大公民的权利义务有着重要联系。
当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许可侵害了其自身合法权益时,行政相对人可以依司法途径寻求救济在司法实践中不存在任何争议。
但是当行政许可行为侵害行政相对人以外的第三人的利益时,第三人能否同样可能寻求司法救济,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有必要深入予以研究。
一、行政许可第三人具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认定所谓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个人、组织的申请,依法准许个人、组织从事某种活动的行政行为,通常是通过授予书面证书形式赋予相人、组织以某种权利能力,或确认具备某种资格。
但行政许可行为并不是仅对行政机关和相对人发生影响,它们中间存一种“有第三人效力之行政处分“的行政许可行为,此种行为的"规制内容,不仅对相对人有着授益或增加负担之效果,并且同时对第三人之法律地位产生影响",即此行政行为涉及行政机关、相对人及第三人之间"三极"法律关系。
如行政机关许可建筑工程建设,涉及建筑工程所在地周边地区的人的利益问题,从而产生涉及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和第三人的法律关系。
作为行政相对人,因不服行政许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在司法界是不争的事实,而第三人对于此类由于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使自身权益遭受侵害的情况,能否以行政机关为被告提起诉讼,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争议。
一方面,在客观上,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始终处于弱者地位的第三人,由于得不到有效地司法保护,从而导致本该为其所有的权益被非法剥夺,有违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
因此,学者认为,法院作为当代社会中权力的监测器和权利的卫士,没有理由在对普通公民的权利最直接最经常产生威胁的行政权力面前有所保留或残缺。
但另一方面,我国《行政诉讼法》法第2条,以及最高人民法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条,将行政诉讼原告的范围界定为行政相对人,因此,常常将第三人作为行政诉讼原告的资格排除在诉讼主体之外。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行政许可中违法的表现及相对人救济的途径
一、表现(共28种)行政违法
15种行政执法不作为的行为
一、对依法申请的行政行为,不按照规定履行受理、审查、决定等职责的;
二、未按照规定履行检查、检验、检测、检疫等监督职责的;
三、对违法行为不制止、不纠正的,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未予处罚或者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
四、接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举报后,不按照规定履行调查、处理等职责的;
五、应当履行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人身权和财产权等法定职责而拒绝履行的;
六、依法应当给予行政赔偿、补偿,不予赔偿或者补偿的;
七、行政相对人询问有关行政许可、行政给付条件、程序、标准等事项,敷衍塞责、推诿、拖延或者拒绝答复的;
八、不按照规定履行执法协调职责或者配合协调工作的;
九、不执行或者拖延执行达成一致的执法协调意见的;
十、未按照规定开展行政处罚执法资格培训、考试等管理工作的;
十一、未按照规定做好制定实施方案、建立配套制度等法规、规章实施准备工作的;十二、未按照规定对法规、规章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定期评估的;
十三、未按照规定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的;
十四、未按照规定建立案卷评查制度、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或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案卷评查的;
十五、其他不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
13种行政执法乱作为的行为
一、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行为的;
二、未按照规定履行调查取证、告知、听证等法定程序,做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决定的;
三、超越行政执法职权的;
四、适用法律依据错误的;
五、违反规定委托实施行政执法的;
六、无法定事由或者违反法定程序擅自改变已做出的行政执法决定的;
七、违反规定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查封、扣押、没收、征收的财物的;
八、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
九、不具有行政处罚执法资格或者不按照规定使用执法证件的;
十、违反规定乱收费,或者要求行政相对人接受有偿服务、购买指定商品以及承担其他非法定义务的;
十一、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征收,未按照规定制作法律文书、使用合法票据的;
十二、刁难、谩骂、殴打行政相对人的;
十三、其他违法或者不当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
二、相对人救济的途径:
1、行政复议
当事人对市执法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2个月内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当事人对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2个月内向市人民政府或市执法局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市执法局或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也可以直接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