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政府行政监督比较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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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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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国务院工作规则》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参照《赤峰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制定本规则。

二、县政府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要求,努力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

三、县政府组成人员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服从命令,顾全大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四、县政府各部门要依法行使职权,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密切配合,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

第二章组成人员职责五、县政府由下列人员组成:县长、副县长、县长助理、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政府组成部门的主任、局长。

六、县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县长领导县政府的工作、副县长协助县长工作。

七、县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县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八、副县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

受县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并可代表县政府进行外事活动。

对于工作中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县长报告;对于政策性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向县长提出建议。

县长出访期间,由常务副县长主持工作。

九、政府办公室主任协助县长、副县长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

十、县政府所属各部门的主任、局长在县政府领导下负责本部门工作。

各部门决定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要事先请示分管副县长,并定期向分管副县长报告工作,重大事项向县长报告。

对职权范围内的日常工作,要勇于负责,大胆决策,及时处理,不得推诿扯皮。

行政管理学第六章

行政管理学第六章

1. 行政领导产生于( ) 行政领导产生于( A 人类社会初期 B 国家产生后 C 文艺复兴时期 D 产业革命后 2. 一个科学合理的行政领导集团中老、中、青人员的比例一般应 一个科学合理的行政领导集团中老、 为( ) A 1:1:1 B 1:2:3 C 1:2:1 D 2:2:1 3. 我国实行( ) 我国实行( A 合议制 B 集体管理制 C 首长制 D 首长负责制 4. 省政府实行( ) 省政府实行( A 省长负责制 B 书记负责制 C 党委负责制 D 集体负责制 5. 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不同的国家甚至一个国的不同历史时期, 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不同的国家甚至一个国的不同历史时期, 行政领导具有不同的内容,这说明行政领导具有( 行政领导具有不同的内容,这说明行政领导具有( ) A 服务性 B 权威性 C 时代性 D 综合性
三、行政领导的特点 行政领导的特点
1、权威性 、 (1)体现国家意志,是国家组织活动中重要组成部分; )体现国家意志, 国家组织活动中重要组成部分; (2)权力由权力机关认可,具有法律效力; )权力由权力机关认可,具有法律效力; (3)权力行使依法进行; )权力行使依法进行;
2、综合性 、 (1)行政领导工作内容的综合性 ; ) (2)行政领导工作方法的综合性 ; ) (3)行政领导素质的综合性 ; )
五、行政领导的特征
---行政领导的权力是国家法律或行政法规确定的,在国家行政领域 行政领导的权力是国家法律或行政法规确定的, 行政领导的权力是国家法律或行政法规确定的 内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 内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 ---行政领导和权力范围,受国家权力机关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度 行政领导和权力范围, 法律、 行政领导和权力范围 受国家权力机关和有关法律 法规、 的限制与监督。 的限制与监督。 ---行政领导是运用国家法定权力,并依法实施领导职能的行为,具 行政领导是运用国家法定权力, 行政领导是运用国家法定权力 并依法实施领导职能的行为, 有高度的权威性。 有高度的权威性。 ---行政领导具有明确的隶属关系,即由有关法规明确规定行政组织 行政领导具有明确的隶属关系, 行政领导具有明确的隶属关系 内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内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行政领导随着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和发展。原 行政领导随着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产生、 行政领导随着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产生 发展而产生和发展。 始社会的部落酋长指挥部落成员猎取食物和分配成果, 始社会的部落酋长指挥部落成员猎取食物和分配成果,虽是一种 领导行为,但不是行政领导。 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存在着单纯 领导行为,但不是行政领导。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存在着单纯 靠权力实现统治阶级意志的行政领导活动, 靠权力实现统治阶级意志的行政领导活动,但这不是现代意义上 的行政领导。随着资本主义三权分立制度的确立,资产阶级在行 三权分立制度的确立 的行政领导。随着资本主义三权分立制度的确立,资产阶级在行 政管理中,开始把权力与责任统一起来, 政管理中,开始把权力与责任统一起来,强调依法施政和采用现 代化手段,从而逐步形成现代的行政领导。 代化手段,从而逐步形成现代的行政领导。

第六章 行政法

第六章 行政法

公共基础知识第六章行政法第一节行政法概述第二节行政主体第三节行政行为第一节行政法概述一、概念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真题-单选:下列社会关系属于行政法调整对象的是()。

A.跨国企业内部的管理关系B.行政机关缔结购买合同而形成的关系C.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他人发生的民事关系D.行政机关行使某一行政管理权时与行政相对方发生的社会关系二、基本原则1.合法行政原则2.合理行政原则3.程序正当原则4.高效便民原则5.诚实守信原则6.权责一致原则什么是行政法?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分别阐述其具体内涵。

第二节行政主体一、行政主体定义(权)享有公共行政权力(名)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从事行政管理活动(责)并能够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二、行政主体的范围(一)行政机关:中央和地方的行政机关1.中央行政机关: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部、委员会、行、署)、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部门内设机构(专利复审委员会)2.地方行政机关:地方政府、地方政府的工作部门与直属单位、地方政府的派出机关※派出机关:政府派出,有主体资格市辖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区公所省级政府:地区行署※派出机构:职能部门派出,授权才有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内设机构:授权才有(商标评审、专利复审)(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1.被授权的企业组织2.被授权的事业单位3.被授权的社会团体4.被授权的群众自治组织(三)非行政主体: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行政主体的条件是?中央行政机关有哪些?地方行政机关有哪些?派出机关、派出机构、内设机构分别有哪些?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哪些?什么是非行政主体?行政主体示意图:真题-单选: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是()。

A.乡镇人民政府B.公安派出所C.街道办事处D.公安局法制科真题-单选:下列不属于行政主体的是()。

A.市公安局B.县政府C.卫生部D.居委会真题-单选:某市甲区卫生局委托该区内某商场对在该商场内随地吐痰的人处以罚款。

国家监察法制定依据

国家监察法制定依据

国家监察法制定依据一、监察法制定的必要性在当今社会,全社会都在密切关注政府公共服务的行为,期望政府机构具备更高的执行力,并在发展进程中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因此,建立健全有效的监察制度对于控制政府行为、制约政府公共服务行为,维护公民权利和利益,加强政府公共服务的责任追责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1、依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章“政府”和第七章“司法机构”提出了独立和相互制约的职责和权力,明确政府机关、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对建立科学的、合理的、有效的国家监察法制定有着重要的参考意义。

2、依据我国实际情况既要紧紧依据宪法,又要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套监察法制,从而加强政府公共服务的责任追责,维护公民权利和利益,有效控制政府行为和防止腐败及其它不正当行为,使社会生活更加秩序化。

3、依据国际规范要根据国际公约、国际社会对政府服务行为的统一目标和期望,结合我国宪法和社会实践,设定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的监察机制,全面推进政府服务行为的全过程控制和监督工作,完善和修改国家监察法制定的基础。

4、依据信息化建设此外,还要依据信息化建设,加强网络监督,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型管理体制,创新科学化职能完善监察制度,强化全民参与监督、专业监督和政府负责监督机制,形成有效的国家监察法制。

三、国家监察法制定的要求在国家监察法的制定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1、要使政府行政机关的行为公开透明,实行法治管理,形成社会监督与政府负责的良性制衡。

2、要建立有效的责任追究机制,强化问责制,做好失职清单和封堵漏洞,建立约束机构行为、激励有效公共服务行为、监督有效公共服务行为的法律制度。

3、要加强对公民参与监督的保障,做好太多非宪法性规定的规范,完善思想政治引导和法律教育,以及相关制度的完善,依宪行政,强化主体责任,完善诉求反馈制度。

当代政府与行政教案

当代政府与行政教案

当代政府与行政教案第一章:当代政府概述1.1 课程目标:使学生了解当代政府的定义、特点和职能,理解政府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

1.2 教学内容:当代政府的定义与特点当代政府的职能与作用当代政府的形式与类型1.3 教学活动:讲座:介绍当代政府的概念和特点小组讨论:探讨当代政府在社会中的作用案例分析:分析具体政府的职能与作用第二章:行政与国家治理2.1 课程目标:使学生了解行政与国家治理的关系,理解行政在现代国家治理中的重要性。

2.2 教学内容:行政与国家治理的关系行政在现代国家治理中的重要性行政职能的转变与创新2.3 教学活动:讲座:介绍行政与国家治理的关系小组讨论:探讨行政在现代国家治理中的作用第三章:当代政府行政组织3.1 课程目标:使学生了解当代政府行政组织的结构与功能,理解行政组织在政府运作中的重要性。

3.2 教学内容:当代政府行政组织的结构与功能行政组织的类型与特点行政组织的运作与变革3.3 教学活动:讲座:介绍当代政府行政组织的结构与功能小组讨论:探讨行政组织在政府运作中的作用案例分析:分析具体行政组织的运作与变革第四章:当代政府行政职能4.1 课程目标:使学生了解当代政府行政职能的内涵与外延,理解行政职能在政府治理中的重要性。

4.2 教学内容:当代政府行政职能的内涵与外延行政职能的类型与特点行政职能的转变与创新4.3 教学活动:讲座:介绍当代政府行政职能的内涵与外延小组讨论:探讨行政职能在政府治理中的作用第五章:当代政府行政决策5.1 课程目标:使学生了解当代政府行政决策的过程与方法,理解行政决策在政府治理中的重要性。

5.2 教学内容:当代政府行政决策的过程与方法行政决策的类型与特点行政决策的制定与实施5.3 教学活动:讲座:介绍当代政府行政决策的过程与方法小组讨论:探讨行政决策在政府治理中的作用案例分析:分析具体行政决策的制定与实施第六章:当代政府行政监督6.1 课程目标:使学生了解当代政府行政监督的体系与机制,理解行政监督在保障政府行政效能中的重要性。

行政监督内容及行政监督标准

行政监督内容及行政监督标准

行政监督内容及行政监督标准行政监督是指国家机关对行政行为进行的监督和约束,以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权力、正确履行职责。

行政监督内容和行政监督标准在维护政府公信力、促进行政效能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监督内容行政监督应包括对行政机关决策、执行、管理和服务等方面进行监督。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决策监督:对行政机关的决策程序和决策结果进行监督,确保其合法、合理和公正。

2. 执行监督:对行政机关的执行活动进行监督,确保其依法执行,不滥用职权,不失职渎职。

3. 管理监督:对行政机关的内部管理进行监督,包括行政机关的组织结构、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等,以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

4. 服务监督:对行政机关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优化行政服务水平。

行政监督标准行政监督应遵循一定的标准和原则,以保证监督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标准:1. 合法性:行政监督应基于法律授权,并符合法律程序和程序正义的要求。

2. 公正性:行政监督应公正、客观,不偏袒任何一方,维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3. 及时性:行政监督应及时进行,及早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问题扩大和恶化。

4. 有效性:行政监督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和方式,确保监督结果能够得到落实和执行。

5. 透明度:行政监督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和评议。

行政监督内容和行政监督标准对于保障行政机关的权力正当行使、维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各级行政机关应加强行政监督,完善监督机制,确保行政监督的有效性和公正性,推动政府行政能力的提升。

以上为行政监督内容及行政监督标准的简要介绍。

注意: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过程中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行政监督

行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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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监督系统的构成和功能
• 1、一般监督系统指各级行政机关和部门。由三 个子系统构成: • (1)一般权限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 • (2)综合部门:跨部门、综合性的行政机关(财 政、人事) • (3)行政主管部门: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业务 主管部门对下级对口部门实施监督 • 2、职能:管理和监督。
西方国家行政监察制度的模式
1、由议会设立的行政监察机构:瑞典、英国的议会行 政监察制度 2、由政府设立的行政监察机构:日本的行政监察局 3、属行政系统,但独立于行政机关的监察机构:加拿 大的监察专员制度 4、设于行政机关内各部门的监察机关:美国的监察长 制度
行政监督的方式和原则
1、方式 (1)一般监督与专门监督(按主体划分):前者侧重 一般的工作或业务检查,后者侧重对违法乱纪的检查 ;前者可以对行政机关进行调查处理,后者主要对违 法乱纪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2)合法性监督与合理性监督(按目的划分):前者 依据行政法规,后者依据科学、效率等原则。 (3)经常、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按实施时限划分): 分别是日常、一定周期、临时性和规定性的监督。 (4)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按实施时间划分):某 项活动或行为实施之前、过程中、已结束三个阶段。
我国行政监察机关如何协调与其他 方面监督的关系
1、与人大监督的关系:监督对象不同、方式和内容不 同,目的不同 2、与司法检察的关系:违法(纪)行为的轻重程度、 侦查手段不同;在查处行政人员的经济违法活动时, 要防止行政监察机关超越权限,取代检察机关角色的 行为 3、与党纪检查的关系:有交叉重叠现象;党纪检查不 针对非党员;对于既违反政纪又违反党纪的行为,依 照法律政策、行政纪律和党章党纪的不同标准分别处 理
行政监督的方式和原则

政府规章制度实施细则

政府规章制度实施细则

政府规章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行为,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法律和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级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

第三条各级政府机关应当依法行使职权,明确机构设置、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制度体系。

第四条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以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五条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秉公执法,廉洁自律,勤勉工作,以身作则,保守国家秘密。

第六条政府机关应当加强对政府规章制度的宣传和解读,增强公众对政府规章制度的认同和依从意识。

第七条各级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接受监督,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投诉和检举,对违法行为及时查处。

第八条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民生保障第九条政府机关应当加强对民生问题的关注,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第十条政府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社会保障和救助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保障。

第十一条政府机关应当积极扶持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加大扶贫力度,实现脱贫致富。

第十二条政府机关应当保障教育、医疗、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促进人民健康、幸福的生活。

第十三条政府机关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第三章经济发展第十四条政府机关应当协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第十五条政府机关应当依法管理市场经济,保护市场秩序,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第十六条政府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研究和决策,稳定宏观经济形势。

第十七条政府机关应当支持和鼓励企业发展,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和便利条件。

第十八条政府机关应当加强文化产业和科技创新,促进文化事业和科技事业的繁荣发展。

第四章生态环境保护第十九条政府机关应当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原则,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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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本主义国家的行政监督体系
是建立在资产阶级“三权分立”基础之上的权力制 衡体制。
第一节 行政监督概述
各国监督体系的一般构成:
立法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的监督、 政党监督、利益集团的监督、新闻舆论监督与公民监督。
三、中国的行政监督体系
1. 国家权力机关的行政法制监督。
2. 行政系统的自我监督。一般监督\专门行政监督。 3. 国家司法机关的司法监督。检察监督\审判监督
第二节 中外主要行政监督形式
3.任职回避制度 瑞士的《联邦委员会与联邦行政机构组织管理法》规定:凡 有联姻、直系亲属、四支内的旁系近属,以及连襟、姐妹的配偶、 兄弟的妻子和结成螟蛉关系的近亲,都不得同在联邦委员会任职。 《奥地利官员法》的规定是:凡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或不超 过三代的旁系亲属关系以及过继、连襟、连姻或承嗣等关系的公 务员,不得在一方对另一方有直接的指挥权、财政权、监督权的 情况下在同一个具体单位工作。
负责监察职员的廉洁和诚信。
第二节 中外主要行政监督形式
三、行政审计监督
(一)法国的审计监督 在中央,设有专门的审计院,国家审计院不仅负责 审计等项业务工作,而且对财政官吏的不法行为有提 请法院依法惩处的权力。在地方,则设置了大区审计 庭,大区审计庭负责对地方团体的预算编制和预算执 行实施监督。另外,大区和省还设有地方团体会计员。
第二节 中外主要行政监督形式
(二)行政申诉专员的设置机制
一个外部专门行政监督机构,不受政府支配的、相对 超然的地位。 申诉专员从原任司法人员中挑选,要求行政申诉专员保 持政府控制之外的独立地位,也是为相对避开西方盛行的 压力集团的影响和政党政治的干预,避免西方经常出现的 行政“为人立法”的副作用影响。 申诉监督只有受理、调查、建议权,至多只有起诉权, 而没有直接的政纪处分权,这也是西方行政申诉制度的一 个共同特征。
第二节 中外主要行政监督形式
六、廉政监督
(一)廉政机构
法国的中央预防贪污局。任务是“集中一切必要的材料, 以使侦破和预防主动或被动贪污受贿、公职人员或普通人员玩 弄权术,盗用公款,非法占有利益或损害竞争者在公告市场上 进行的自由与平等的犯罪行为”。它在司法部门的要求下协助 司法部门审理此类案件,在行政部门的要求下提出对预防这些 犯罪行为措施的意见。 中央预防贪污局是法国政府司法部归口管理的独立机构,其 机构的档次要低于政府职能部门,相当于一个副部级单位。
第二节 中外主要行政监督形式
(二)意大利的审计院监督
审计院是意大利共和国监督政府的机构。目前的 审计院是意大利政府体系中最大的监督机构。它由480 余人组成,其中,审计院长1人,由共和国总统根据政 府的提名任命;法院院长14人;参议法官70人;首席 协审官和协审官400人。审计院设有5个普通的小组委 员会和若干专门的小组委员会。
这种行政申诉制度起源于19世纪的瑞典。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这一制度在西方国家开始流行。 目前,申诉专员制度已形成国际性的组织。在西班牙和丹 麦的推动下,欧洲申诉专员署1994年正式对外办公。
第二节 中外主要行政监督形式
(一)行政申诉专员的性质地位
申诉专员是一种与行政、立法、司法机关密切联系 担又相对独立于三权之外的“第四种权力”,类似于行 政机关中与各个职能部门都有所联系但又不简单依附于 哪一个部的“不管部”。 行政申诉是一种以行政机关及其人员的行政行为作 为监督内容的政府外部的行政监督机制。
第二节 中外主要行政监督形式
2.韩国的居民审计请求制度
从1999年开始,韩国的一些地方政府开始 引入居民审计请求制度,允许公民个人请求政 府就某特定可疑事项进行审计。普遍认为居民 审计请求制度的引入,也将对韩国行政公开化 的过程有所裨益。
第二节 中外主要行政监督形式
3.美国的独立检察官制度
1972年6月17日,美国发生了震惊全国的“水门事件”。 如由总统—司法部—检察官这一正常渠道任命的检察官来 调查此事,其公正性不能令人信服。1973年5月18日,在国 会一致通过的情况下,司法部长任命哈佛大学法学教授、 司法部前副部长阿奇博尔德· 考克司为“特别检察官”(后 改为独立检察官)来调查此事。 1978年,美国国会修改通过《政府行为准则法》(《独 立检察官法》),“独立检察官”制度正式确定。
第二节 中外主要行政监督形式
申报人员。凡担任赋有重要决策权和指挥权的官员、 高级科技人和抚养子女的财产状况。 申报内容。美国法律规定的申报内容近乎繁杂和包 罗万象,凡宪法容许的和国会明确规定的事项都要申 报。大体由7大部分构成。 处罚。对拒不申报、谎报、漏报、无故拖延申报者, 各单位可对当事人直接进行处罚。司法部可对当事人 提出民事诉讼,法院可判处1万美元以下的罚款。对故 意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可提出刑事诉讼,判处最高25 万美元的罚款或5年监禁。
第二节 中外主要行政监督形式

(三)中国的审计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九十一条 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 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 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 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199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正式实施。 1.审计机关职责
第六章 政府行政监督比较

第一节 行政监督概述 第二节 中外主要行政监督形式 第三节 中国行政监督机制的问题分析 第四节 各国行政监督发展趋势
第一节 行政监督概述
一、行政监督
是指监督主体依法对行政机关及国家公务员是否 依法行政而进行的检查、督促、指导和纠错活动。 世界各国由于国家体制的不同,其行政监督制度 也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并各有侧重。
2.审计机关权限
第二节 中外主要行政监督形式
(四)三国审计监督比较
1.审计机关的体系不同
中国和法国设立了中央和地方两级,而意大利只设一级。 2.审计机关的职责不同。
三个国家都要对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但意大利的审 计院还要对政府的各项法令是否合法进行事先监督。
3.监督权限不同。
中国的审计机关具有采取措施权和处理权,而其他两个国家 仅有提出建议权。
(6)评估
第二节 中外主要行政监督形式
英国的诺兰独立委员会。1994年10月设立,专门 负责对议会议员和政府高官的腐败行为进行调查。 澳大利亚的国家罪案调查局。任务是调查(收集 及分析)有关“有组织性罪行”,包括贿赂、贪污 的消息及情报。
第二节 中外主要行政监督形式
(二)公务员廉政行为规范
西方国家公务员廉政行为规范或是通过专门的廉政 法规或是通过总体性的公务员法规体现出来。 西方国家公务员廉政行为规范主要内容是: 1.禁止贪赃枉法 瑞典在1978年制定了反行贿的专门法律。 澳大利亚公务人员行为准则明文规定,任何公务人 员不得使其职责从属于它的私人利益,不得利用官方职 位增加个人收益。
第二节 中外主要行政监督形式
四、特色行政监督制度
1.美国的财产申报制度 是美国政府推进廉政建设的产物,它以1978年的 《政府道德法》为法律框架,经数次修改,特别是在 联邦政府道德署(廉政署)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法规后, 最终形成的一套较完善的办法。
申报种类。分为公开申报和秘密申报两大类,又 分为任职财产申报、在职财产申报和离职财产申报三 种。
4. 社会监督。
第二节 中外主要行政监督形式
一、 新加坡反贪污调查局的廉政监督
新加坡《防止贪污法》赋予反贪污调查局广泛的特殊 权力,这些工作特权包括: 1.调查权。调查局执行特别调查权,是“不管任何其 他法律中有什么规定,公共起诉人如果确信有充分理由, 怀疑其按照本法已构成犯罪,可奉命授权局长或相当于 警长身份以上的任何警官或特别侦查员,按照命令规定 的方式调查案件;该命令授权调查任何银行存款、股票 存款、购买账户、报销单据及任何其他账目,在任何银 行的任何保险箱。”
第二节 中外主要行政监督形式
2.调查保障权。为保证调查顺利进行,《防止贪污 法》规定:“任何人有义务揭发或出示任何情报、账目、 文件、物品的充分典据”,“未能向授权人报告这类情 况或出示此类账目、文件、物品的任何人,应视为犯罪, 被控罪成立,应受到不超过2000美元的罚款,或被判处 不超过1年的监禁(徒刑),或两项并罚。” 3.武力搜查权。如果确信在某个地方藏有罪证,治 安法官或局长“可授权特别侦查员或警官在必要的时候 以武力进入该地方,搜查、夺取和扣押任何此类文件、 物品或财产”。
第二节 中外主要行政监督形式
2.禁止以权经商 英国的《荣誉法典》规定:公务员一律不得经商, 或从事与本部门业务有关的任何营利事业。《奥地利 官员法》要求官员不得从事妨碍工作或有有损于公务 利益的其他职业。 日本在《国家公务员法》中提出这样的戒律:公务 员要与私营企业隔离,不得兼任私营企业的负责人、 顾问或评议员等,更不得自己经营营利企业。公务员 离职后2年内不得到营利性企业工作。 澳大利亚《公务人员行为准则》明令:公务人员不 得从事可能损害和影响其职务的第二职业。
第二节 中外主要行政监督形式
美国廉政署。1989年10月1日成立。廉政署直接
对总统负责,并每两年向议会作一次工作汇报,廉政署 下设署长办公室、律师及法规办公室、教育办公室、计 划监督及协助办公室和行政办公室等机构。
廉政署的基本职责是:
(1)建议制定或草拟有关廉政法规
(2)管理申报财产 (4)指导与解释廉政法规 (3)教育与培训 (5)监督、制裁
第二节 中外主要行政监督形式
4.逮捕权。“局长或任何侦查员无逮捕证可逮捕依照 本法犯罪的有关任何人,可逮捕已被控告与任何犯罪行为 有牵连的任何人”。 5.跟踪监视权。反贪污调查局对任何国家工作人员有权 暗派人员跟踪,观察监视其日常行为。
第二节 中外主要行政监督形式
二、香港廉政公署的廉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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