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身份权的界定及客体

合集下载

什么是民事权利包括哪几种类型(民事权利概念和种类)

什么是民事权利包括哪几种类型(民事权利概念和种类)

什么是民事权利包括哪几种类型(民事权利概念和种类)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

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中山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

根据民事权利橡培神的效力范围,民事权利可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根据两项相互关联的权利之间的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主权利与从权梁亏利。

根据相互间是否具有派生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原权与救济权。

根据权利有无移转性,民事权利可分为专属权与非专属权。

公民的民事权利包括什么、什么、什么、什么?公民的民事权利包括:(1)人身权:指与民事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可以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两种: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一种民事权利。

这种权利为民事主体人身所固有并为法律所承认。

主要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

生命权是自然人维持生命和维护生命安全利益的权利。

健康权是自然人保持身体机能正常和维护健康利益的权利。

生命健康权是自然人人身权中最重要的权利。

姓名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和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

名称权是指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等依法享有的使用、转让自己名称的权利。

法律赋予自然人有姓名权,法人等有名称权,一方面是确认他们能够保持自己独有的权利主体名义,另一方面是为了明确民事权利义务的归属者。

肖像权。

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制作和使用自己肖像的权利。

《民法通则》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本人的肖像。

名誉权。

它是指自然人、法人依法享有的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

自然人、法人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说毁他人的名誉,否则,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隐私权。

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

身份权是指民事主体因其中一特定的身份而产生的权利。

主要包括:荣誉权、署名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以及公民在家庭中的身份权。

认真对待身份权——以身份权的存在基础为视角

认真对待身份权——以身份权的存在基础为视角

中图分类 号: D 9 1 3
文献标志码 : A
引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关于 身份权 的主 要观 点
受国家立法规划 以及域外法学研究 的影响 , 人 格权 理 论在 我 国得 到 了充 分 的重 视 , 身 份权 研 究 则 显得较为冷清。我 国民法学界将 民法定义为“ 是调 整平 等 主体之 间人 身关 系和 财产 关系 的法律 规 范 的 总 称”, 这 种 定 义 基 本 上 表 明 了 身 份 权 在 民 法 体 系 中所 具有 的基 础性 地 位 。但 身份权 及其 体 系 尚存 在 诸 多重要 争 议 , 如 法 人 应 否 成 为 身 份 权 的主 体 等 。 对 于在理 论上 具有 基 石 性 地 位 的 民法 概 念 , 理 论 认 识停 留在 这个 层 面显然 是不 够 的。伴 随着 中国 民法 法典 化 , 身 份 权 也 被 提 升 到 了 一 般 性 论 题 的地 位 。 本文 的撰 写正 是基 于这 一背 景 。 之所 以通 过分 析身 份权 存在基 础 的发展 和演 变 这一 角度 来揭 示身 份 权 的 内涵 , 主要 是 因为 到 目前 为止 民法 学者 在研 究身份 权 时往往 侧重 于微 观层 面 的规 范性 描述 以及文 义解 释 的方 法 。为 此 , 有 必 要 采取新 的方法来揭示身份权。 笔者 认为 , 一个 重要 的法 律概 念 的出现 , 往往 有 其独 特 的社会 历史 条 件 : 特 定 的 社会 关 系和 思 想 理 论背 景 , 这 涉及 到 民事权 利 的事实 判断 和价值 判 断 。 基 于这两 个判 断 , 本 文 在 宏 观 层 面 上就 身 份 权 存 在 的基 础将 展开 如下 论证 。

简述认识的主体和客体的含义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

简述认识的主体和客体的含义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

简述认识的主体和客体的含义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
主体和客体是框架性的概念,它们涵盖了一系列有关主客角色、主动
权力、社会结构和社会角色的认知内容。

主体和客体之间存在如下关系:
一、主体客体之间有关主动权力的关系
1、主体作为具有决定能力的权力者,承担着决定和负责的责任,可称
作“主动自主的主体”。

2、客体是受控的,作为被动的被动者,是受制于主体。

客体受到主体
的左右操纵,被迫接受主体的准则,无法反抗,不能有主观的表现,
也无法行使自主权力。

二、主体客体之间有关社会结构的关系
1、主体往往处于准则优势位置,可以确定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功能关系,如上下级等。

2、客体更为被动,其角色和地位容易受制于主体,其地位可因优势权
力的差异而受到影响。

三、主体客体之间有关社会角色的关系
1、主体作为具有权力的决策者,其决策的结果会对客体产生影响,客
体受到这些影响以及主体的指示下无可奈何。

2、客体往往是处于次要地位,被迫接受和遵守主体角色定义的行为。

客体只能接受并执行主体指令,但又没有办法抗议以及改变现状。

总之,主体和客体是一种对立的权力关系,它们之间存在主动权力、社会结构以及社会角色的关系。

主体拥有强大的权力,能够主宰客体的行为,而客体则处于被动的地位,无权自主,受主体的控制。

刘德良 民法学上权利客体与权利对象的区分及其意义

刘德良 民法学上权利客体与权利对象的区分及其意义

刘德良民法学上权利客体与权利对象的区分及其意义在民法学中,权利客体与权利对象是两个重要的概念。

权利客体是指具体的物、财产或其他客观存在的对象,而权利对象则是指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主体。

这两个概念在民法关系中具有不可或缺的意义。

首先,权利客体的存在为权利的实现提供了物质基础。

在民法关系中,具体的物或财产往往是权利的支撑基础。

举个例子来说,当一个人拥有一块土地的所有权时,土地就是他的权利客体。

只有土地确实存在,才能让他有效地行使该土地的所有权。

因此,权利客体的存在对于权利的实现具有重要的作用。

其次,权利对象的确定为权利的主导提供了基础。

权利对象是指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权利客体与权利对象之间存在着法律关系,这种关系确定了权利的主导者应当是谁。

例如,一份合同中的权利对象可能是一家公司,而该公司的所有权可以归属于其他自然人或法人。

通过明确权利对象,可以更好地确定权利的行使和责任的承担。

最后,区分权利客体与权利对象有助于保护各方的权益。

在民法关系中,权利客体与权利对象的区分可以避免权利的混淆与滥用。

如果权利客体与权利对象没有明确划分,可能会导致权利受到侵犯,从而损害各方的权益。

通过明确权利客体与权利对象的区分,可以对权利的行使和界限进行明确,从而更好地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权利客体与权利对象在民法学中具有重要的区分与意义。

权利客体提供了权利实现的物质基础,而权利对象确定了权利的主导者。

通过明确权利客体与权利对象的区分,可以更好地保护各方的权益,维护法律关系的正常运行。

只有加深对权利客体与权利对象的理解,才能更好地应用于实践中,为社会的法律秩序稳定和公平正义的实现做出贡献。

24.民法与民事诉讼法之二十四人身权

24.民法与民事诉讼法之二十四人身权

一、概念 (一)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保护其名 誉不以被侮辱、诽谤等方式加以丑化的权 利。 (二)特征 1.主体为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也 应包括其他主体。
2.客体为名誉,即社会对某一民事主体的信用、 声望、品德、才干等方面的评价,具有客观性。 3.内容包括名誉维护权、名誉利益支配权。 二、侵权形态 1.侮辱,即采用书面、口头、暴力形式进行人 身攻击。 2.诽谤,即隐瞒真相、虚构事实并加以传播。 3.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使他人名誉受损。 4.批评文章基本内容失实,致使他人名誉受损。 5.批判文章反映问题虽基本属实,但有侮辱他 人人格的内容,致使他人名誉受损。
一、定义:自然人依法享有的维持自身生命 延续的权利。 二、特征 (一)主体仅限于自然人。 (二)客体为部分生命利益。 (三)内容系维持自身生命之延续。
思考:生命利益的支配权是否应当属于生命 权? 思考:对生命权的侵害应该如何救济? 思考:死刑是否涉及到对生命权的侵犯? 思考:堕胎是否涉及到对生命权的侵犯?
6.描写真人真事或事实上以特定人作为描写 对象的文学作品,对其进行侮辱、诽谤或披 露隐私,致使他人名誉受损。 案例:甲为某高中一年级女学生,学习优秀, 被同学乙嫉妒。乙在学校散布甲曾为同班另 一男生两次流产的谣言,致使甲很长一段时 间内心非常痛苦,直接影响到学习成绩。 试问:乙的行为侵害了甲何种权利? 思考:对名誉权的侵害必须有不特定第三人 的知晓,为什么? 注意:名誉权的保护及于主体死亡之后。
一、概念 (一)定义: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对属于自己 私人生活范畴的事项自由支配并排除他人 非法干涉的权利。 (二)特征 1.主体限于自然人。
2.客体为隐私,即自然人所拥有的与社会公 共生活无关的个人生活信息和个人生活资料, 包括年龄、身高、体重、三围、收入、饮食 喜好、性关系史、联系方式等等,要结合具 体情形判断。 3.内容包括隐私控制、利用、维护权。 案例:甲为某高中三年级女学生,因和同班 另一男生恋爱而致怀孕,秘密流产。后同学 乙私自偷阅甲的日记得知此事,并将甲流产 一事在同学之间传播,致使甲内心非常痛苦。 试问:乙的行为侵害了甲何种权利?

人身权的分类

人身权的分类

人身权的分类自然人的人身权与法人、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按照人身权的主体不同,可将人身权分为自然人的人身权与法人、其他组织的人身权。

法人、其他组织与自然人虽然都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但法人、其他组织毕竟是社会组织而不同于自然人,这就决定了法人、其他组织的人身权与自然人的人身权有其共性,又有其特殊性。

1.法人、其他组织作为一种社会组织,不享有与生命密切相关的人身权,如生命权、健康权、肖像权、婚姻自主权等。

2.法人、其他组织的人身权一般来说与物质利益有较为密切的联系,尤其是企业法人,其人身权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无形资产,其本身就是一笔难以计量的财富。

企业法人、合伙的某些人身权如名称权,既是人身权又是财产权。

3.由于法人、其他组织的某些人身权又是财产权,因而法人、其他组织的某些人身权可以依法转让。

如《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企业法人、个人合伙的名称权可以依法转让。

4.正因法人、其他组织的人身权具有上述特点,决定了对法人、其他组织的人身权的侵害,往往只会给法人、其他组织造成财产上的损害。

尽管有时也可能造成非财产损害,但这种非财产损害也仅指除精神损害以外的非财产损害。

法人、其他组织作为一种社会组织,不可能产生精神损害。

根据人身权的客体不同,可将人身权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

一、人格权(一)人格权的概念人格权是指作为民事主体必须具备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的、并为法律所承认和保护的民事权利。

人格权有具体人格权和一般人格权之分。

从历史发展来看,人格权制度经历了一个由具体人格权到一般人格权的过程。

具体人格权是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具有特定的、具体内容的人格权,如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肖像权等;一般人格权是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以一般人格利益为客体,并概括和决定具体人格权的一种权利。

一般人格权以一般人格利益为客体,而具体人格权则是具体的人格利益为客体,因此,一般人格权是产生和决定具体人格权的基础。

一般地说,一般人格权的内容包括人格独立、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内容。

民法人身权

民法人身权

人身权的具体分类
图示表示
一般人格权
人身自由、人格尊严 人格独立、人格平等
人格权
物质性人格权
具体人格权 标志性人格权 评价性人格权 信息性人格权 荣誉权
生命、健康权、身体权
肖像权、姓名权、名称权
人 身 权
身份权
名誉权、信用权 隐私权
亲权 配偶权
亲属权
人格权
人格权是指以民事主体作为法律上的人所必须具备 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的固有的民事权利。



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 )享有名称权。 A、公民 B、法人 C、个体工商户 D、个人合伙 甲将乙所画的画中的署名刮去,盖上自己的印章,并将画悬挂于 自己厅堂。则甲侵害了乙的( )。 A、名誉权 B、署名权 C、财产权 D、人身权 下列表述,不属于人格权特征的是( )。 A、以身份利益为客体 B、权利的固有性 C、以保障人的自由和尊严为权利主旨 D.以人格利益为客体
人身权特征
人身权与民事主体人身紧密相连,密不可分(人身依附性)
人身权是以特定的人身利益为客体 人身权具有非财产性、专属性和不可放弃性 人身权具有绝对性和支配性
人身权的分类
以权利主体为标准,可分为自然人的人身权和 非自然人的人身权。 以权利的客体为标准,人身权可分为人格权和 身份权,这是人身权最重要也是最具有意义的 分类。
• 为此,赵、李两家分别向通化市东昌区 法院提起诉讼,索赔360万余元。前后经 法院两次审理,终审判决医院赔偿原告 共计52余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 • 电视剧《恩情》就是根据真实案例改编 而成。
图示如下:
赵盛强
宫 克 赵达
孙华东 李爱野
孙超
赵盛强
宫 克 孙超(亲生) ?(子) 赵达 ?(父)

身份权的概念和特征

身份权的概念和特征

身份权的概念和特征
一、身份权概念
身份权是指个体在社会中所具备的一种法律地位,以及因此获得的一系列权利和义务。

它是一种伦理和法律地位,表明个体的权利和义务,体现社会关系的复杂性,即个体被赋予能够表达意志的权力,并受到社会的尊重和保护。

身份权有助于价值观和行为的维护以及发展,保护个体权利并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

二、身份权的特征
1、规范性:身份权涉及社会上所有的法律和道德规范,包括宪法、法律、法规、条例以及道德方面的义务和约束。

2、权利性:身份权包含了公民和个体行使其基本权利的权利,如言论自由权、信仰自由权等等。

3、尊重性:身份权的尊重意味着个体的作用和功能受到尊重,公民的基本权利受到保护。

4、责任性:身份权要求个体在不违背法律和道德的前提下履行其职能和职责,为社会作出贡献。

5、社会性:身份权是一种社会关系,它表明个体在社会中的地位,反映社会的复杂性,也是个体行使权力的基础。

6、公正性:身份权必须以公正的原则来行使,确保所有人都能够公平地受到法律和道德的保护。

7、保护性:身份权的保护意味着个体应受到政府的保护,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和侵犯。

总之。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原因在于对 同一类 型的权利,立法者将提供 同一类 规则以进行调整,而将著作人身权 、荣誉权归入身 份权,对于建立统一的身份权规则体系并无多大实 益 。同时,将著作人身权 、荣誉权 归入身份权的做
能。第 二,身份权法益受侵害时,权利主体不得无 视作为权利客体的特定人之意思,不得直接加 以强 制 ,而仅得行使请求权 ,例如夫妻分居时,权利主 体得行使同居请求权。
的法律原则相协调,持该说的学者往往强调两点。 其一, 这种对特定人人身的支配 为本质的社会结合① 之身份法的支配 ,而非 目的的社会结合之财产法的 使外界之人或事物为已所支配 的财产法的支配。例
如 ,婚姻 关 系 为 夫 妻相 互 的支 配 ,非 夫使 其 隶 属于 己之 支配 ,乃 为 维 持婚 姻 共 同体 而 互 有 一种 支 配权

9- 8
重 庆 三 峡 掌 院 掌 报
构负责执行 ,监护权也就不可能是一种亲属法上的 身份权了。 其次, 对研究对象从各种不 同角度分类 , 是法学研究 的重要方法之一,其 目的在于从各种不 同的角度对研究对象进行认识,把握某一类具有相
同属 性 的对 象 的共 同特 点 ,从 而 为立 法 和 司 法 实践 提 供 理论 指 导 。 民法之 所 以要对 民事 权 利 进 行 分类 ,
中图分类号:1 1 ) 9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 — 1 5( 0 0 4 0 9- 4 9 8 2 1 )0- 0 8 0 0 3
身份权的界定
何为身份权?我国大陆学者的认识与传统 民法关于身份权概念 的理解有差异。在传统民法 中,身份权 主要指亲属法的权利 ,即 “ 指如亲与子、夫与妻等基 于身份法上 的地位所给予的权利 。一般与亲属法在相
2 0年 第 4期 01
重 庆 三 峡 学院 学 报
No 4 2 0 ..
第 2 卷 ( 6 17期 ) 2
J U N LO H N O NGT 玎E O G S O R A F O G I }王 EG R E C
V R IY E ST
、0 . .2 ,1 26No 1 7
为, 身份权 是指 民事主体基于特定的身份关系产 生并 由其专属享有 , “ 以其体现 的身份利益为客体为维护这 种关系所必需的权力 ” ,其外延包括 “ 配偶权 、亲权、亲属权、监 护权 、荣誉权 、著作人身权 ” 3 6 。[5 1) (
对于上述两种观点,笔者倾向于前一种 。首先,“ 身份 ”一词在传统 民法 中是一个具有特定含义的词 ,
本来指处于一定家族关系 中的居于支配地位 的主体享有 的权利和特权 ,罗马法 中的 “ 家父权 ”即其适例 。 这一点,正如英 国学者梅因所指 出的那样,“ 人法 ’的一切形式 的 ‘ ‘ 身份 ’都起源于古代属于 ‘ 家族 ’所 有的权利和特权 ,在某种程度上 ,至今仍就带有这种色彩 ” 4 ’ 。【9在近现代 民法中,上述含义演进为 自然人 ] ( 在亲属关系中的地位和资格,身份权 则是基于这种地位和资格产生的权利 的集合。著作权和荣誉权中的所 谓“ 身份 ” ,只是表 明了作者在知识产权法律关系 中的地位 , 或者表明了荣誉称号获得者在荣誉权法律关系 中的地位 ,其含义与传统民法中 “ 身份 ”的含义相去甚远 。至于监护,如果说它确是一种权利 的话 ,随着
社会变迁 ,亲属间、家族 间关系 日益松弛,监护制度也逐渐脱离 了亲属法范畴,监护职务多有国家专 门机
收 稿 日期 :2 1- 2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0 0 0— 2
作者简介;孙文桢 ( 9 6 ) 1 6一 ,男,陕西富平人 ,博士 ,副教授 ,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民商法学和法理学。 基金项 目:本文 系武汉 工程大学科 学研究基金项 目 “ 私法体 系化研究”( 目编号:10 8 8 ) 项 6 9 0 1 研究成果
同意义上使用,但也有人用于包括继承权在 内。身份权不是基于其地位 的概括的权利 ,即使有亲权 、夫权 等概括的名称,也不过 是一个权力 的总称 。而且,其 中除纯粹是身份的权利以外,也有抚养请求权 ,财产 管理权等财产权 利” l 。【蚍 ) l 这种对身份权概念的界定有三个特点。其一 ,身份权有广义狭义之 区分。广义 ( 的身份权包括亲属法和继承法上的权利 ;狭义的身份权则仅指亲属法上 的权利 。由于身份继承的消亡 ,财 产继承权 成为了单纯的财产利益继承权 ,故多数学者采狭义的身份权说 。其二 ,身份权不是一种概括 的权 利 ,而是基于某种地位而享有的各个权力的总称 ,如亲权 ,只不过是基于为亲的地位而享有的各种权力的
法, 也与现行立法相悖 。 民法通则》将知识产权专 《
列 一 章 , 已表 明 了其 与人 身 权 的 区别 。
( )利益说 二
法 国 启 蒙 思 想 运 动 和 法 国大 革 命 对 近 现 代 法
论 身份权 的界定及 客 体
孙 文桢
( 武汉工程 大学法商学院 ,湖北武汉 400 ) 325
摘 要 :身份权就是婚姻家庭法上的权利 ,包括 亲权 、配偶权和亲属权 ,不包 括监护权、著 作人身权和荣誉权。在身份权客体 问题 上的特定人人身说、利 益说和身份说 三者均存在瑕疵 ,不 足 以完全服人。笔者认为对于身份权的客体 ,应区分纯粹身份权和身份财产权并分别予 以确定, 笔者关于身份权客体 的这种看法,可称作 “ 身份 权客体两元论” 。 关键词:身份权;身份权客体;二元论
总称。其三 ,身份权中有纯粹身份权和身份财产权,前者如亲权 中父母对子女的保护教养权 ,后者如亲权 中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特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处分权。 我国大陆学者,对身份权概念的界定形形色色 , 代表性的观 点有两种。一种观点认为, 身份权是基于 “ 身份而产生的伦理性并且与财产有关的权利 ” 身份权包括亲属权、亲权和配偶权 ” 2 3另一种观点认 ,“ 。I1) 】1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